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
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
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Greenland Broad Greenstate Group Company Limited
中国绿地博大绿泽集团有限公司
(前称博大绿泽国际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253)
内幕消息―
股权变动之完成
本公告乃由中国绿地博大绿泽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
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及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三日的公告(「该等公
告」),内容有关博大国际与绿地海外(均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订立的股份购买协议及补充
协议。除本公告另有说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股份购买之完成
董事会已获博大国际与绿地海外告知,股份购买之所有先决条件均已获达成,且结束已於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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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股权结构
就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深知、尽悉及确信,本公司於本公告日期的股权结构载列
如下:
於本公告日期
股份数目概约百分比(%)
博大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士(
附注) 991,321,041 29.66
绿泽东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士(
附注) 306,313,662 9.16
绿地海外及其一致行动人士 991,321,041 29.66
其他公众股东 1,053,581,213 31.52
总计 3,342,536,957 100.00
附注:博大国际及绿泽东方於本公告日期仍保持一致行动。因此,博大国际及绿泽东方及彼等各自一致行
动人士之股权总计约为38.82%。
责任声明
董事愿共同及个别地对本公告所载资料之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并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
确认,就彼等所深知,本公告所表达之意见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後方始达致,且本公告并无
遗漏其他事实,致令本公告内任何陈述有所误导。
承董事会命
中国绿地博大绿泽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吴正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吴正平先生、肖莉女士、朱雯女士及王磊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戴国强先
生、张清先生及金荷仙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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