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本公告另有界定,否则本公告所用词汇与弘和仁爱医疗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
二月二十八日(星期二)刊发的招股章程(「招股章程」)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香港
结算」)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
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作参考用途,并不构成任何人士收购、购买或认购证券的要约或促使作出要约的邀请。有
意投资者於决定是否投资发售股份前应细阅招股章程有关下文所述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发售的详细
资料。
本公告不会直接或间接於或向美国(包括美国的领土及属地、任何州以及哥伦比亚特区)发表、发
行、分派。本公告并不构成亦不组成在美国境内购买或认购证券的任何要约或邀请的其中部分。股
份并无亦不会根据一九三三年美国证券法(经不时修订)(「美国证券法」)登记。除非已进行登记或豁
免遵守美国证券法的登记规定,否则证券不得在美国境内发售或出售。股份会根据美国证券法S规
例以离岸交易形式於美国境外发售及出售。
就全球发售而言,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作为稳定价格操作人(「稳定价格操作人」)、其联属人士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可代表承销商於上市日期後的一段有限期间超额配发或进行交易,藉以稳定或支持股份的市价高於原应有的水平。然而,稳定价格操作人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并无责任进行任何该等稳定价格行动,而该等稳定价格行动一经开始,将由稳定价格操作人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全权酌情进行,并可随时终止。任何此类稳定价格行动须在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的截止日期後第30日结束。有关稳定价格行动一经开始,可於所有获准进行上述行动的司法权区进行,惟在任何情况下均须遵守所有适用法律、规例及监管规定,包括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的《证券及期货(稳定价格)规则》(经修订)。
有意投资者务请注意,为支持股份价格而采取稳定价格行动的时间不得超过稳定价格期,即由上市
日期起及预期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八日(星期六)(即香港公开发售截止办理申请登记日期後第30日)届
满。该日後不得再采取任何稳定价格行动,股份需求及股份价格可能因而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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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和仁爱医疗集团有限公司
HospitalCorporation of China Limited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全球发售
全球发售的发售股份数目: 33,334,000股股份(视乎超额配股权行使
情况而定)
香港发售股份数目: 3,333,600股股份(可予调整)
国际发售股份数目: 30,000,400股股份(可予调整及视乎超额
配股权行使情况而定)
最高发售价:每股发售股份15.00港元,另加1%经
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
0.005%联交所交易费(须於申请时以港元
缴足,多缴款项可予退还)
面值: 每股股份0.001港元
股份代号: 3869
独家保荐人、独家全球协调人、独家账簿管理人及独家牵头经办人
本公司已向联交所上市委员会申请批准已发行股份及招股章程所述根据全球发售将予发行的股份(包 括因超额配股权获行使而可能发行的任何股份)上市及买卖。预期股份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六日(星 期四)上午九时正开始在联交所买卖。倘超额配股权获行使,本公司将於本公司网站www.hcclhealthcare.com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作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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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发售包括香港公开发售初步可供认购的3,333,600股股份(可予调整),占根据全
球发售初步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总数约10%,以及国际发售初步提呈的30,000,400
股股份(可予调整及视乎超额配股权行使与否而定而定,据此,本公司或须按发售
价发行及配发合共最多5,000,000股额外股份(相当於全球发售初步可供认购的发售
股份约15%),以(其中包括)补足国际发售中的超额分配(如有)),占根据全球发售
初步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约90%。香港公开发售与国际发售之间的发售股份分配可
按招股章程「全球发售的架构及条件」一节所载而调整。
待股份获准於联交所上市及买卖,且符合香港结算的股份收纳规定後,股份将获香港结算接纳为合资格证券,可自上市日期或香港结算可能厘定的其他日期起於中央结算系统内寄存、结算及交收。联交所参与者之间进行的交易须於任何交易日後第二个营业日在中央结算系统交收。中央结算系统内的一切活动均须依据不时生效的中央结算系统一般规则及中央结算系统运作程序规则进行。本公司已就股份获纳入中央结算系统作出一切必需安排。
就全球发售而言,预期本公司会向国际承销商授出超额配股权,超额配股权可由独
家全球协调人(代表国际承销商)於自上市日期起至香港公开发售截止递交申请日期
後第30日期间内随时行使,以要求本公司按发售价发行及配发最多合共5,000,000
股额外股份,占根据全球发售初步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约15%,以补足国际发售的
超额分配(如有)。
除另有公布外,发售价将不会超过每股发售股份15.00港元,而现时预期将不低於
每股发售股份12.80港元。香港发售股份的申请人须於申请时为每股发售股份支付
最高发售价15.00港元,另加1%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联交
所交易费。
倘申请遭拒绝、不获接纳或仅部分获接纳,或最终厘定的发售价低於最高发售价
每股发售股份15.00港元(不包括有关的经纪佣金、证监会交易徵费及联交所交易
费),或香港公开发售的条件并无按照招股章程「全球发售的架构及条件-全球发售
�C3�C
的条件」一节所述者达成,或任何申请遭撤回,申请股款或其中适当部分连同相关
经纪佣金、证监会交易徵费及联交所交易费将不计利息退回又或不将有关支票或银
行本票过户。
香港发售股份的申请将仅按照招股章程、申请表格以及白表eIPO指定网站(www.
eipo.com.hk)所载条款及条件予以考虑。
申请人如欲以本身名义登记获分配的香港发售股份,应(i)填妥及签署白色申请表
格,或(ii)透过白表eIPO服务供应商指定网站www.eipo.com.hk以白表eIPO服务
递交网上申请。申请人如欲以香港结算代理人的名义登记获分配的香港发售股份,
并直接寄存於中央结算系统,以存入彼等的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股份户
口或其指定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於中央结算系统的股份户口,应(i)填妥及签署黄色
申请表格,或(ii)透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
招股章程及白色申请表格可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星期四)中午十二时正的正常办公时间内,在下列地点索取:
1. 香港承销商的下列办事处: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中环
港景街1号
国际金融中心一期29楼
2. 香港公开发售收款银行的下列任何分行:
永隆银行有限公司
地区 分行名称 地址
香港岛 总行 中环德辅道中45号
�C4�C
地区 分行名称 地址
庄士敦道分行 湾仔庄士敦道118号
坚尼地城分行 坚尼地城吉席街28号
九龙 旺角分行 旺角弥敦道636号永隆银行中心地库
尖沙咀分行 尖沙咀加拿分道4号
新蒲岗分行 新蒲岗崇龄街8号
新界 荃湾分行 荃湾沙咀道251号
招股章程及黄色申请表格可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星期四)中午十二时正期间的正常营业时间内,在香港结算存管处服务柜台(地址为香港中环康乐广场八号交易广场一座及二座一楼)索取,或 阁下的股票经纪可能备有有关申请表格及招股章程可供索取。
根据所印列指示於各方面填妥白色或黄色申请表格後,连同注明抬头人为「永隆银
行受托代管有限公司-弘和仁爱公开发售」的支票或银行本票,须於下列时间投入
上述任何收款银行分行的特备收集箱: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星期二) - 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五时正
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星期三) - 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五时正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日(星期四) - 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五时正
二零一七年三月三日(星期五) - 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五时正
二零一七年三月六日(星期一) - 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五时正
二零一七年三月七日(星期二) - 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五时正
二零一七年三月八日(星期三) - 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五时正
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星期四) - 上午九时正至中午十二时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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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白表eIPO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可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星期二)上午九时
正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星期四)上午十一时三十分,或招股章程「如何申请香港
发售股份-10.恶劣天气对办理申请登记的影响」一节所述较後时间经www.eipo.
com.hk(每日24小时,申请截止当日除外)利用白表eIPO服务递交申请。
香港发售股份申请将会自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星期二)起直至二零一七年三
月九日(星期四)止,较一般市场惯例四天略长。申请款项(包括经纪佣金、证监会
交易徵费及联交所交易费)将由收款银行代表本公司持有,且退款金额(如有)将於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星期三)不计利息退还予申请人。投资者务请注意,预期股份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六日(星期四)於联交所开始买卖。
中央结算系统结算�u托管商参与者可在下列日期及时间输入电子认购指示:
上午九时正至下午八时三十分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星期二) - (1)
上午八时正至下午八时三十分
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星期三) - (1)
上午八时正至下午八时三十分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日(星期四) - (1)
上午八时正至下午八时三十分
二零一七年三月三日(星期五) - (1)
上午八时正至下午八时三十分
二零一七年三月六日(星期一) - (1)
上午八时正至下午八时三十分
二零一七年三月七日(星期二) - (1)
上午八时正至下午八时三十分
二零一七年三月八日(星期三) - (1)
上午八时正
(1)
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星期四) - 至中午十二时正
附注:
(1) 香港结算可事先知会中央结算系统结算�u托管商参与者而不时决定更改该等时间。
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可由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
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星期四)中午十二时正(每日24小时,申请截止当日除外)输
入电子认购指示。
有关香港公开发售的条件及程序的详情,请参阅招股章程「全球发售的架构及条件」
及「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两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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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预期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星期三)或 之前在(i《) 南华早报 》(以英文)、
(ii《) 香港经济日报》(以中文)、(iii)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iv)本公司网站
(www.hcclhealthcare.com)刊发有关最终发售价、国际发售踊跃程度、香港公开发 售认购水平及香港公开发售项下香港发售股份分配基准的公告。香港公开发售的分 配结果以及获接纳申请人的香港身份证�u护照�u香港商业登记号码将於二零一七年 三月十五 日( 星 期三 )按招股章 程「 如 何 申请香港发售股份-11.公布结果 」一节所述方式透过各种渠道公布。
本公司将不会发出临时所有权文件。股票将仅在全球发售成为无条件及招股章程
「承销」一节所述终止权利未获行使的情况下,方会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六日(星期
四)上午八时正成为有效证书。所缴付的申请股款将不会获发收据。预期股份将於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六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正开始在联交所买卖。股份将以每手200
股股份进行买卖。股份的股份代号为3869。
承董事会命
弘和仁爱医疗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张晓鹏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主席兼非执行董事赵令欢先生;执行董事张晓鹏先生及陆文
佐先生;非执行董事袁兵先生、林盛先生及林暾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陈晓红女士、史录文先生
及周向亮先生。
请同时参阅本公告於《南华早报》(以英文)及《香港经济日报》(以中文)刊登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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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和仁爱医疗
H1607
弘和仁爱医疗行情
弘和仁爱医疗(H1607)公告
弘和仁爱医疗(H1607)回购
弘和仁爱医疗(H1607)评级
弘和仁爱医疗(H1607)沽空记录
弘和仁爱医疗(H1607)机构持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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