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
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CHINA FIRSTCAPITALGROUPLIMITED
中国首控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269)
股份拆细的生效日期
兹提述载有中国首控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通告日期为二零
一七年二月十日有关建议股份拆细的通函(「该通函」)及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二
月二十七日的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投票结果公告。除文义另有所规定外,本公
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股份拆细的生效日期
由於该通函所述所有条件於股东特别大会日期已获达成,股份拆细已於二零
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即紧随股东特别大会日期的下一个营业日)生效。拆细股
份已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上午九时正开始买卖,而股东亦可於二零一七
年二月二十八日至二零一七年四月十日(包括首尾两日)止任何营业日内上午
九时正至下午四时三十分,将本公司现有股票送交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
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以免费换领新股票。预期新股票将於现有股票送交至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後十个营业日内可供领取。
承董事会命
中国首控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WilsonSea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WilsonSea先生、赵志军先生、唐铭阳先生、闫海亭
先生及李丹女士;非执行董事为李华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朱健宏先生、
李志强先生及陈刚先生。
<上一篇 2016/17年度中期業績
下一篇> 建議發行美元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