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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
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
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236)
澄清公告
兹提述香港生力啤酒厂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
的公布(「该公布」),内容有关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主席、审
核委员会成员及提名委员会成员辞任。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本公布所用词汇
与该公布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澄清吴维新先生因需要投放更多时间及精神於其家庭需要及其他业务
承担上而辞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主席、审核委员会成员及提名
委员会成员。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载於该公布之所有资料及内容均维持不变。
承董事会命
香港生力啤酒厂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张嘉麟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杜华博先生;非执行董事蔡��文
先生(主席)、凯顾思先生(副主席)、陈云美女士、林隆史先生、黄思民先
生、松本克彦先生及和田猛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Alonzo Q. Ancheta先生、李国宝
爵士、Reynato S. Puno先生及施雅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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