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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本公布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证券之邀请或要约。
TECHPROTECHNOLOGYDEVELOPMENTLIMITED
德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3823)
完成
有关收购富国控股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
之须予披露交易
涉及根据一般授权发行代价股份
兹提述德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内容有关收购事项之公布(「该公布」)。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
该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布,根据收购协议之条款及条件,收购协议所载之所有先决条件已
达成,而完成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落实。根据收购协议,合共500,000,000
股代价股份以发行价每股代价股份0.183港元配发及发行予卖方。
完成後,目标公司成为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而目标公司之财务业绩将综合
计入本集团之财务业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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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载列本公司於(i)紧接完成前;及(ii)紧随完成及代价股份配发及发行後之
股权架构:
紧随完成及代价股份
紧接完成前 配发及发行後
股份数目概约百分比 股份数目概约百分比
董事
李永生先生 589,699,200 8.60% 589,699,200 8.02%
招自康先生 68,576,000 1.00% 68,576,000 0.93%
刘新生先生 68,470,400 1.00% 68,470,400 0.93%
李子恒先生 64,370,000 0.94% 64,370,000 0.88%
小计 791,115,600 11.54% 791,115,600 10.76%
公众股东
卖方 �C �C 500,000,000 6.80%
其他公众股东 6,063,746,444 88.46% 6,063,746,444 82.44%
总计 6,854,862,044 100.00% 7,354,862,044 100.00%
附注:
1.李子恒先生於合共64,370,000股股份中拥有或视作拥有权益。
2.上表所载之若干百分比数字乃经四舍五入调整。因此,所示总计之数字不一定为上列数
字之算术总和。
承董事会命
德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主席
李永生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於本公布日期,执行董事为李永生先生、刘新生先生、招自康先生及李子恒先
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刘云翔先生、吴伟雄先生及谭德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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