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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责任。
RedStarMacallineGroupCorporationLtd.
(一家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528)
建议延长建议A股发行之决议案之有效期
及授权董事会处理有关建议A股发行之所有事宜
兹提述(i)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2月12日、2016年4月19日、2016年5月13日之公告;及(ii)
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2月12日关於(其中包括)建议A股发行之通函(「2016年通函」)。
建议延期
由於建议A股发行的股东批准之有效期将於2017年4月19日到期,董事会决议於2017年
2月28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寻求股东批准以进一步延长建议A股发行之有效期12个月
及授权董事会处理有关建议A股发行之所有事宜之股东批准,自相关特别决议案於应
届临时股东大会、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
临时股东大会、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
审议及批准建议延期之特别决议案将於临时股东大会、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
别股东大会上提呈。
通函
载有有关建议延期及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通告及H股类别股东大
会通告之进一步详情的通函将尽快寄发予股东。
由於建议A股发行须待若干先决条件达成後方可作实,建议A股发行可能会或可能不会
进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本公司将会适时就有关
建议A股发行的详细条款作进一步公告。本公告仅作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
购本公司证券的邀请或要约。
绪言
兹提述(i)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2月12日、2016年4月19日、2016年5月13日之公告;及(ii)本
公司日期为2016年2月12日关於(其中包括)建议A股发行之通函(「2016年通函」)。
建议延期
股东已於2016年会议上批准建议A股发行之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处理有关建议A股发行
之所有事宜。决议案有效期自2016年4月19日(即 2016 年 会议之日期)起,为期12个月并於
2017年4月19日到期。於2017年2月28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董事会决议寻求股东批准
建议延期。
如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5月9日及2016年5月13日之公告所载,建议A股发行须待中国证监
会及中国其他相关机构批准後方可作实。於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後,本公司将进行相关
程序以使其A股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建议A股发行将根据於2016年会议寻求并於股
东批准後生效的特别授权作出。本 公司於2016年5月向中国证监会递交A股发行申请并获
其接纳,目前正在审核当中。截至最後实际可行日期,本公司并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任
何意见。待中国证监会发表意见後,本公司将立即对中国证监会发出的意见及询问作出
回应。中国证监会何时发出申请批准并无明确时间表且申请过程取决於中国证监会内
部处理时间。按照目前情况而言,本公司预期建议A股发行将於2018年年底前完成。董
事会认为,建议延期实属必要,以便继续申请,因此已於2017年2月28日召开会议并决
议就建议延期寻求股东批准。董事会或会寻求股东批准进一步延长有关建议A股发行并
授权董事会於日後有需要时处理有关建议A股发行的所有事宜的决议案的有效期。
建议延期须待股东於临时股东大会、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批准後方
可作实。
临时股东大会、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将於2017年4月19日(星期三)假
座中国上海市普陀区怒江北路598号红星世贸大厦27楼举行。
审议及批准建议延期之特别决议案将於临时股东大会、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
股东大会上提呈。
通函
载有有关建议延期及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通告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
通告之进一步详情的通函将尽快寄发予股东。
由於建议A股发行须待若干先决条件达成後方可作实,建议A股发行可能会或可能不会
进行。股 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本公司将会适时就有关建
议A股发行的详细条款作进一步公告。本公告仅作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本
公司证券的邀请或要约。
释义
「2016年会议」 指 所有於2016年4月19日举行之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之统称
「A股」 指 本公司根据A股发行而建议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的普通股,将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以人民币交
易
「A股发行」 指 本公司建议於中国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15,000,000股
A股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 指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国注册
成立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已於香港联交
所主板上市及买卖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 指 将於2017 年4月19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或紧随临时
股东大会结束後在中国上海市普陀区怒江北路598号
红星世贸大厦27楼召开的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或任何
续会
「临时股东大会」 指 本公司即将於2017年4月19日(星期三)上午10时正在
中国上海市普陀区怒江北路598号红星世贸大厦27楼
举行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任何续会
「延期」 指 自2017年4月19日进一步延长建议A股发行之决议案之
有效期12个月及授权董事会处理有关建议A股发行之
所有事宜(决议案已於2016年4月19日获股东通过)
「H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境外上市外资
普通股,於香港联交所上市,并以港元买卖
「H股股东」 指 H股持有人
「H股类别股东大会」 指 将於2017年4月19日(星期三)中午12时正或紧随内资
股类别股东大会结束後在中国上海市普陀区怒江北路598
号红星世贸大厦27楼召开的H股类别股东大会或任何续
会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最後实际可行日期」 指 2017年2月17日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中国香港、
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人民币」 指 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股东」 指 本公司股东
承董事会命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郭丙合
中国,上海
2017年2月28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车建兴、张琪、车建芳及蒋小忠;非执行董事为陈淑红、徐国峰、Joseph
RaymondGAGNON及张其奇;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李振宁、丁远、李均雄及钱世政。
建議延長建議A股發行之決議案之有效期及授權董事會處理有關建議A股發行之所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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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美凯龙
2017-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