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雅居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383)
於2017年到期人民币2,000,000,000元的6.50%优先票据
(股份代号:85950)
自愿性公告
赎回於2017年到期人民币2,000,000,000元的6.50%优先票据
兹提述雅居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 2014年 2月 23 日刊发的公告
(「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发行於2017年到期人民币2,000,000,000元的6.50%优
先票据(「2014年票据」)。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公告所用者具有
相同涵义。
本公司已於 2017年 2月 28日(「届满日」)悉数赎回本金额合共人民币
2,000,000,000 元尚未偿还的 2014年票据(「赎回」),赎回价相当於其本金额的
100%,即人民币2,000,000,000元,另加直至届满日但不计该日应计及未付利息人民币
64,821,917.81元。本公司於届满日合共支付的赎回价为人民币2,064,821,917.81元。
本公司认为赎回不会对其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待完成赎回後,2014年票据将会予
以注销,并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除牌。
承董事会命
雅居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林炳玉
香港,2017年3月1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十三名成员组成:即陈卓林先生*(主席兼总裁)、陈卓贤先生**(副主
席)、陆倩芳女士**(副主席)、陈卓雄先生*、黄奉潮先生*、陈忠其先生*、陈卓喜先生**、陈
卓南先生**、郑汉钧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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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邝志强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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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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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照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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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黄绍开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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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行董事
** 非执行董事
# 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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