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或完整
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
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U-TON HOLDINGS LIMITED
中国优通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168)
本公告乃中国优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根据对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帐目(「未经审核管
理帐目」)进行之初步评估,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与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利润相比,本集团预期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本公司股东应占重大净亏损。
由纯利转为亏损乃主要归因於以下因素:
1)光纤布放业务:以前年度承接的若干项目因工期延迟,导致成本增加;同时为
了保持一定的市场份额,承接了若干毛利率相对较低的项目。由於传统光纤布
放业务竞争加剧,本集团调整资源配置,2016年主动减少业务承接量,着力培
育新的潜在业务增长点。上述因素导致2016年光纤布放业务收入下滑,毛利率
下降;
�C1�C
2)弱电设备集成业务:以前年度承接的大型项目2016年进入收尾阶段,成本较预
期增加;而2016年启动的石家庄正定新区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尚处於建设初期,
仅试验段项目开始确认收入。为了保障2017年大项目的顺利推进,该业务板块
人员规模不变,收入下降的同时,固定成本变化不大。上述因素导致2016年弱
电设备集成业务收入下滑,毛利率下降;
3)非运营商项目的贸易应收款项拨备增加;
4)融资规模及成本上升导致财务费用增加;
5)开拓新市场导致营销费用增加;及
6)人民币贬值导致港币债务汇兑损失增加。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本公司管理层根据本集团的管理账目及董事会目前可取得之资料(本公司核数师或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尚未审核或审阅)初步评估而作出,本集团的业绩详情将在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公告内披露,预期年度业绩公告将於2017年3月下旬公布。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中国优通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姜长青
香港,2017年3月1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姜长青先生、郭阿茹女士及李庆利先生;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为孟繁林先生、王海玉先生及李晓慧女士。
�C2�C
<上一篇 盈利警告
下一篇> 股份發行人的證券變動月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