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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51
二○一六年全年业绩公告
摘要
中国发展物业自二○一二年起主导财务表现,惟截至二○一六年年底 93%的可发
展总楼面面积已出售/预售(80%已确认入账),二○一六年占集团核心盈利的比 率下降至45%(二○一五年:60%)。
投资物业及酒店均因市场疲软而放缓。
每股核心盈利下跌36%至港币1.08元。全年每股股息下跌29%至港币0.50元。
香港 TheMurray酒店已开始增加营运前开支,准备於二○一七年年底启业。楼宇
及土地成本会以地契年期计提折旧。
预期发展中项目最初数年会削弱现金流及盈利。预计二○一七年会有大量净现金
流出。
集团业绩
是年核心盈利减少 36%至港币七亿六千二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十一亿九千四百
万元),每股核心盈利为港币1.08元(二○一五年:港币1.68元)。
股东应占集团盈利(计入投资物业重估变动)为港币六亿九千二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十二亿三千一百万元),较二○一五年减少 44%。每股基本盈利为港币 0.98元(二○一五年:港币1.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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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企业有限公司-二○一六年全年业绩公告
(二○一七年三月二日)
股息
第一次中期股息每股 14港仙已於二○一六年九月八日派发。第二次中期股息每股 36
港仙将於二○一七年四月二十日派发予在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名列股东登记册内的股东,以代替派发末期股息。二○一六年度每股合共派发股息50港仙(二○一五年:70港仙)。
业务评议
中国发展物业自二○一二年起主导财务表现,占集团核心盈利的比率曾一度高达近70%。惟截至二○一六年年底 93%的可发展总楼面面积已出售/预售(80%已确认入账),而土地储备未曾予以补充,并将持续减少。与此同时,经常性投资物业及酒店分部的表现因市场疲软而放缓。因此,集团核心盈利下降 36%至港币七亿六千二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十一亿九千四百万元)。
香港
投资物业
在具挑战性的营商环境下,集团投资物业组合的租金收入回落。此组合按年结日的市值进行独立价值重估,是年录得 重估亏损净额港币七千万元或1%。
酒店
需求疲弱影响马哥孛罗香港酒店的表现,而酒店的竞争力亦随岁月洗礼而下降。平均房租有所下跌,平均入住率则维持稳定。收入减少4%,营业盈利减少9%。
改建中的中环地标美利大厦将会成为设有336间客房的都会时尚酒店TheMurray。该
酒店已开始增加营运前开支,准备於二○一七年年底启业。楼宇及土地成本会以地契年期计提折旧。在该酒店的表现稳定前的数年内,上述因素或会摊薄酒店分部业绩。
中国
发展物业
附属公司确认入账的销售额(主要来自苏州时代上城)较低,故贡献减少。上海南站获确认销售额减少,亦令合营公司/联营公司项目的贡献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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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企业有限公司-二○一六年全年业绩公告
(二○一七年三月二日)
集团应占土地储备(扣除已确认入账销售额)减少至约七十万平方米。重庆寰宇天下及常州时代上院已於二○一六年落成,苏州时代上城计划於二○一七年落成,而集团占27%权益的上海南站项目则计划於二○二二年落成。
政府的放宽措施虽然利好市场,惟集团应占已签约销售额下跌至人民币三十四亿元(二○一五年:人民币五十三亿元),部分原因是项目推出的时间表及土地储备消耗。
二○一六年出售/预售1,105个住宅及零售单位(总楼面面积共161,400平方米)。
截至年结日,尚未确认入账的销售额为人民币五十亿元,涉及 2,010个住宅及零售单
位(总楼面面积共249,000平方米)。
投资物业
苏州国际金融中心是座落於新中央商务区的特色地标,俯瞰金鸡湖,毗邻星湖街地铁站(1号�Q),势在疲软市场中独占鳌头。项目包括甲级写字楼、高级精品酒店、天际特色单位及豪华公寓,面积达299,000平方米,大部份计划於二○一八年落成。
酒店
常州马哥孛罗酒店的表现正在改善,惟尚未稳定。酒店一直透过策略性拓展客源建立业务。
位处苏州国际金融中心的豪华天际酒店设有 133间客房,最快可於二○一九年年初首
度作出收入贡献。
展望
纵然二○一七年的营商环境很可能不明朗,但已预售的发展物业项目落成将有利集团业绩。然而,二○一七年後发展物业的贡献将大幅减少,因大部分现有项目进程已届完成阶段。发展中投资物业及酒店项目在最初数年的前期开支将对集团的现金流及盈利构成压力。预计二○一七年会有大量净现金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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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七年三月二日)
财务评议
(I) 二○一六年全年业绩评议
在市场疲软及发展项目盈利确认入账不稳定的情况下,集团核心盈利减少36%至
港币七亿六千二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十一亿九千四百万元)。
收入及营业盈利
投资物业收入下跌 8%至港币三亿一千五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三亿四千四
百万元),营业盈利下跌8%至港币二亿八千三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三亿零
九百万元)。马哥孛罗香港酒店的商场营业额租金下跌,惟部分跌幅被二○一五年进行翻新预备引进新租户的星光行单位是年全年租金贡献抵销。
酒店收入下跌 2%至港币六亿一千六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六亿二千八百万
元),营业盈利下跌6%至港币一亿三千万元(二○一五年:港币一亿三千八百万
元),部分原因为马哥孛罗香港酒店的房租下跌,而常州马哥孛罗酒店的营业亏损则收窄。
发展物业收入减少37%至港币二十四亿八千二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三十九
亿三千万元),营业盈利减少 59%至港币四亿二千五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
十亿四千一百万元),主要因为苏州时代上城确认入账的盈利较低。发展物业核 心盈利(计入合营公司和联营公司)减少52%至港币三亿四千三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七亿一千九百万元)。
投资及其它分部的营业盈利(以利息和股息收入为主)下跌1%至港币一亿四千
五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一亿四千六百万元)。
综合计算,集团收入减少30%至港币三十五亿五千八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
五十亿四千八百万元),营业盈利下跌 40%至港币九亿六千九百万元(二○一五
年:港币十六亿二千二百万元)。
已签订的发展物业销售额
集团录得已签订的物业销售额(应占合营公司和联营公司的销售额包括在内)合共为人民币三十三亿五千五百万元(二○一五年:人民币五十二亿六千四百万元)。年结时尚未确认入账的销售额维持於人民币四十九亿七千七百万元(二○一五年十二月:人民币五十亿五千六百万元),将於各项发展物业项目分阶段落成时确认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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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七年三月二日)
投资物业之公允价值变动
集团已落成投资物业按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进行的独立估值以公允价值予以列报,产生了港币七千万元的重估亏损(二○一五年:盈余港币三千七百万元)。发展中投资物业以成本扣除减值(如有)列报,并会在其公允价值首次可以可靠地计量之时或该等物业落成当日(以较早者为准),始以公允价值予以列报。
其它收入净额
其它收入净额减少港币四千八百万元至港币三千一百万元,主要因为采纳新订的 会计准则《财报准则》第9号後,出售股本投资所得盈利港币四千八百万元计入其它全面收益中,而二○一五年则将盈利港币三千三百万元计入收益表中。
财务支出
净财务支出为港币五千七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五千九百万元)。该支出已扣除拨作集团项目资产成本的港币一千五百万元。
除税後所占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业绩
合营公司盈利为港币一亿七千六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九千五百万元),重庆寰宇天下再获盈利确认入账。
联营公司录得来自上海南站项目的盈利港币二千三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一亿三千三百万元),该项目并无期数落成。
所得税
由於是年确认入账的发展物业盈利较低,是年税项支出减少38%至港币三亿一千
万元(二○一五年:港币五亿零二百万元)。
股东应占盈利
截至是年止的股东应占集团盈利为港币六亿九千二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十 二亿三千一百万元),下跌 44%。核心盈利(未计投资物业重估差额)下跌36%至港币七亿六千二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十一亿九千四百万元)。
按七亿零八百八十万股已发行股份计算,每股盈利为港币 0.98元(二○一五
年:港币1.74元)。未计投资物业重估差额之每股盈利则为港币1.08元(二○一
五年:港币1.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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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企业有限公司-二○一六年全年业绩公告
(二○一七年三月二日)
提前采纳《财报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本集团自二○一六年一月一日起於综合财务报表中提前采纳《财报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之完整版本。因此,以往按照《会计准则》第 39号分类为可供出
售投资的港币二十三亿零一百万元股本证券投资,在采纳此准则後被归类为股本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并计入其它全面收益中。基於此新准则,集团是年出售股本证券所产生的港币四千八百万元的利润,计入其它全面收益而非以往般计入收益表中(二○一五年:计入收益表盈利港币三千三百万元)。
(II) 财务状况、流动资金、资源与承担之评议
股东权益及总权益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集团的股东权益为港币一百五十八亿二千九 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一百六十一亿八千五百万元 ), 相等於每股港币 22.33元(二○一五年:每股港币22.84元),已扣除折算集团人民币五十三亿元的资产净值所产生的汇兑亏损港币四亿零五百万元,及应占投资重估亏损港币一亿五千一百万元。若计入非控股股东权益,集团的总权益则为港币一百六十五亿四千六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一百七十三亿三千万元)。
马哥孛罗香港酒店及常州马哥孛罗酒店之酒店物业乃遵照现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财报准则》」)按成本减累积折旧列报价值。按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进行的独立估值之市值来重新列报酒店物业,则会产生额外合共港币三十九亿零三百万元的重估盈余,集团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股东权益亦会增 加至港币一百九十七亿三千二百万元,相等於每股港币27.84元。
资产与负债
集团的总资产减少 5%至港币二百八十一亿一千四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二
百九十六亿五千一百万元)。总营业资产(不包括银行存款及现金、股本投资、递延税项资产及其它衍生金融资产)维持於港币二百零六亿五千九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二百零七亿零七百万元),主要是发展物业确认入账抵销了发展中酒店及投资物业之增加。
以地区划分而言,於内地的营业资产减少 8%至港币九十二亿四千五百万元(二
○一五年:港币一百亿零二百万元),占集团总营业资产 45%(二○一五年: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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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七年三月二日)
投资物业
投资物业增加 5%至港币八十二亿七千七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七十八亿七
千六百万元),占集团总营业资产40%(二○一五年:38%)。香港投资物业达港
币五十三亿四千四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五十四亿一千四百万元),主要包括马哥孛罗香港酒店商场平台,市值为港币四十七亿六千万元。内地投资物业(以发展中苏州国际金融中心为主)的账面成本为港币二十九亿三千三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二十四亿六千二百万元)。
作销售用途的物业/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权益
内地发展物业减少27%至港币十九亿五千七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二十六亿
九千九百万元),反映苏州时代上城和常州时代上院销售确认入账。除此以外,透过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作出的发展物业投资为港币三十二亿二千五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三十六亿四千七百万元)。
其它营业资产
其它主要营业资产包括马哥孛罗香港酒店、TheMurray、常州马哥孛罗酒店的酒
店物业及其它物业及设备,账面成本合共为港币六十五亿二千九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五十六亿七千七百万元)。
预售订金及所得
预售订金及所得增加 7%至港币五十亿三千万元(二○一五年:港币四十六亿九
千一百万元),反映在未来分阶段确认为收入的已签约销售额。
现金净额及负债比率
现金净额增加至港币十九亿零四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十六亿四千七百万元),这是由港币五十一亿五千四百万元的现金减港币三十二亿五千万元的银行借款所得。
财务及可用信贷和资金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可运用的贷款信贷为港币四十八亿五千万元,其中港币三十二亿五千万元已被提取。
债务主要以港元为本位,利率均属浮动。集团将进一步寻求借款,为物业及酒店发展项目进行融资。
集团严格控制衍生金融工具的运用,所购入的大部分衍生金融工具均主要用以对冲集团所面对的利率及汇率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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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七年三月二日)
为有利於进行业务和投资活动,集团继续维持合理水平的余裕现金,该等现金主要以港元和人民币为本位。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集团亦持有一个以蓝筹上市证券为主的股本投资组合,总市值为港币二十三亿零一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二十四亿五千万元),有需要时该投资组合可变现以应付所需。投资组合的表现大致跟随整体市场。
营业业务及投资活动带来的净现金流
是年集团营业业务产生净现金流入港币二十七亿九千二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三十亿五千六百万元),主要来自内地发展项目在扣除建筑费用支出後的预售收益。投资活动方面,集团录得净现金流出港币十四亿二千三百万元(二○一五 年:港币十四亿五千一百万元),主要涉及 TheMurray和苏州国际金融中心项目。
资本性与发展开支承担
未来数年的主要资本性与发展开支合共为港币七十八亿元,当中已承担开支为港 币三十三亿元(港币十四亿元用於TheMurray及港币十九亿元用於内地项目)。 未承担的开支为港币四十五亿元,主要用於现有内地发展物业项目,开支将於未来数年分阶段支付。
上述开支将由内部财务资源(包括目前手头现金及银行借贷)拨付。其它可运用资源包括在有需要时可变现以应付所需的股本投资。
(III) 人力资源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集团旗下雇员约有900人。员工薪酬乃按其工
作职责和市场薪酬趋势而厘定,并设有一项酌情性质的周年表现花红作为浮动薪酬,以奖励员工的个人工作表现及员工对集团的成绩和业绩所作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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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收益表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附注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收入 2 3,558 5,048
直接成本及营业费用 (2,332) (3,136)
销售及推销费用 (131) (138)
行政及公司费用 (74) (90)
未扣除折旧、利息及税项前的营业盈利 1,021 1,684
折旧 (52) (62)
营业盈利 2及3 969 1,622
投资物业之公允价值变动 (70) 37
其它收入净额 4 31 79
930 1,738
财务支出 5 (57) (59)
除税後所占业绩:
合营公司 176 95
联营公司 23 133
除税前盈利 1,072 1,907
所得税 6(a) (310) (502)
是年盈利 762 1,405
应占盈利:
公司股东 692 1,231
非控股股东权益 70 174
762 1,405
每股盈利 7
基本 港币0.98元 港币1.74元
摊薄後 港币0.98元 港币1.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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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是年盈利 762 1,405
是年其它全面收益
其後可能重新归类为盈利或亏损的项目:
汇兑差额自折算业务: (460) (627)
- 附属公司 (419) (515)
- 合营公司 (41) (112)
可供出售投资之公允价值变动: - (255)
- 重估亏损 - (219)
- 出售转拨至综合收益表 - (36)
其後不会重新归类为盈利或亏损的项目:
股本投资之公允价值变动 (151) -
其它 4 -
是年其它全面收益 (607) (882)
是年全面收益总额 155 523
应占全面收益总额:
公司股东 140 419
非控股股东权益 15 104
155 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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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状况表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附注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非流动资产
投资物业 8,277 7,876
酒店物业、厂房及设备 6,529 5,677
联营公司 1,417 1,608
合营公司 1,808 2,039
股本投资 2,301 -
可供出售投资 - 2,450
递延税项资产 - 46
其它非流动资产 20 16
20,352 19,712
流动资产
待沽物业 1,957 2,699
存货 3 3
应收贸易及其它账项 9 484 660
衍生金融工具资产 - 1
预付税项 164 129
银行存款及现金 5,154 6,447
7,762 9,939
总资产 28,114 29,651
非流动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 (44) (69)
银行借款 (2,450) (4,400)
(2,494) (4,469)
流动负债
应付贸易及其它账项 10 (3,165) (2,600)
预售订金及所得款 (5,030) (4,691)
衍生金融工具负债 - (2)
应付税项 (79) (159)
银行借款 (800) (400)
(9,074) (7,852)
总负债 (11,568) (12,321)
净资产 16,546 17,330
资本及储备
股本 3,641 3,641
储备 12,188 12,544
股东权益 15,829 16,185
非控股股东权益 717 1,145
总权益 16,546 17,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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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资料附注
1. 主要会计政策及编制基准
本财务资料已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所有适用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财报准则」)(此统称包含所有适用的个别《财报准则》、《香港会计准则》(「会计准则」)及《诠释》)、香港公认会计原则和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的规定编制。本财务资料同时符合适用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之披露条文规定。
除以下提及的变动外,编制本财务资料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算方法与截至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内所述一致。
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若干经修订之《财报准则》,并於本公司当前会计期间起首次生效。此等修订对本公司於当前或过往会计期间汇报或呈列的业绩及财务状况并无重大影响。
本集团已於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中提前采纳《财报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之完整版本。除前面所述外,本集团并无采用任何在当前会计期间尚未生效之新订准则或诠释。
《财报准则》第9号引入金融资产分类及计量的新规定,分类及计量基准视乎本集团的业务模式以管理金融资产及金融资产的合约现金流量特徵而定。《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中采用的已产生亏损减值模式被预期信贷亏损模式所取代,因此有关亏损事件将不再需要於确认减值准备之前发生,以及引入新的对冲会计模式,对冲比率须与实体的管理层用作风险管理用途的对冲比率相同。
於二○一六年一月一日,本集团董事对於该日的集团金融资产及是期业绩作出审阅及重新评估。初始采纳《财报准则》第9号对本集团金融资产及业绩的影响如下:
(i) 港币二十三亿零一百万元的股本证券投资(非作买卖目的),其以往分类为
可供出售投资并按照《会计准则》第39号的指引下於每个结算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现被归类为股本投资,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它全面收益中。是期集团盈利减少港币四千八百万元,该数额为出售股本证券所产生的利润,计入其它全面收益而非以往般列入损益表(二○一五年:盈利港币三千三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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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减值是基於预期信贷亏损模式所计量,对本集团的租金、出售及应收贸易账
项不会构成重大财务影响。
公告中载有有关截至二○一六年及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两个财政年度之财务资料,虽不构成本公司於该财政年度之法定财务报表,惟此财务资料均摘录自该财务报表。根据《公司条例》第436条规定而披露关於此等法定财务报表的进一步资料如下:
按照《公司条例》第662(3)条及附表6第3部的要求,本公司已向公司注册处处长递交截至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及将於适当时间递交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本公司之核数师已就该两个年度之财务报表发出核数师报告。该等核数师报告为无保留意见的核数师报告;其中不包含核数师在不出具保留意见的情况下以强调的方式提请使用者注意的任何事项;亦不包含根据《公司条例》第406(2)条及第407(2)或(3)条作出的声明。
2. 分部资料
集团按其提供的服务及产品的性质来管理各种业务。管理层已确定三个可报告的经营分部作计量表现及分配资源。分部是发展物业、投资物业和酒店。本集团没有把营运分部合计以组成应列报的分部。
发展物业分部包含与收购、发展、设计、兴建、市场推广及出售集团主要於中国内地销售物业有关的活动。
投资物业分部主要是集团在香港的投资物业的租赁。集团的若干中国内地发展项目包括打算在完成後作投资用途的物业。
酒店分部为马哥孛罗香港酒店及常州马哥孛罗酒店的业务,并包括施工中的 The
Murray。
管理层主要基於每个分部的营业盈利及其股东所占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的业绩评估表现。
分部营业资产主要包括与每个分部直接相关的全部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及流动资产,但并不包括银行存款及现金、股本投资、衍生金融工具资产及递延税项资产。
收入及支出的分配乃参照各个分部产生的收入与支出或各分部资产之折旧而分配到该等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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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分部收入及业绩之分析
投资物业
之公允 其它 除税前
收入 营业盈利 价值变动 收入净额 财务支出 合营公司 联营公司 盈利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二○一六年
发展物业 2,482 425 - 23 (8) 176 23 639
投资物业 315 283 (70) - (14) - - 199
酒店 616 130 - - (4) - - 126
分部总额 3,413 838 (70) 23 (26) 176 23 964
投资及其它 145 145 - 8 (31) - - 122
企业支出 - (14) - - - - - (14)
集团总额 3,558 969 (70) 31 (57) 176 23 1,072
二○一五年
发展物业 3,930 1,041 - 50 (13) 95 133 1,306
投资物业 344 309 37 - (15) - - 331
酒店 628 138 - - (4) - - 134
分部总额 4,902 1,488 37 50 (32) 95 133 1,771
投资及其它 146 146 - 29 (27) - - 148
企业支出 - (12) - - - - - (12)
集团总额 5,048 1,622 37 79 (59) 95 133 1,907
(i) 折旧绝大部分源自酒店分部。
(ii) 在是年及过往年度,各分部互相之间并无录得任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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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分部营业资产之分析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发展物业 5,710 6,885
投资物业 8,326 8,049
酒店 6,623 5,773
分部营业资产总额 20,659 20,707
未分配的企业资产 7,455 8,944
资产总额 28,114 29,651
(i) 酒店物业以摊销成本呈列。若已落成的酒店物业按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的市值港币四十四亿六千四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四十七亿五千
四百万元)进行的估值列报价值,分部营业资产总额增至港币二百四十五 亿六千二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二百四十八亿四千六百万元)。 (ii) 未分配的企业资产主要包括股本投资、递延税项资产、衍生金融工具资产、银行存款及现金。
(c) 地域资料
收入 营业盈利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香港 907 946 473 503
中国内地 2,606 4,064 451 1,081
新加坡 45 38 45 38
集团总额 3,558 5,048 969 1,622
指定非流动资产 总营业资产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香港 11,275 10,438 11,414 10,705
中国内地 6,756 6,762 9,245 10,002
集团总额 18,031 17,200 20,659 20,707
指定非流动资产不包括股本投资、递延税项资产、衍生金融工具资产及其它非流动资产。
收入及营业盈利的地域分布是按照提供服务的地域分析,而股权投资是按上市地域分析。对指定非流动资产及总营业资产而言,是按照营业的实则地域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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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七年三月二日)
3. 营业盈利
营业盈利的计算: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已扣除/(计入):
折旧 52 62
员工成本(附注i) 208 215
核数师酬金 2 2
是年确认销售物业之成本 1,968 2,768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 16 14
投资物业的租金收入毛额(附注ii) (315) (344)
投资物业直接营运支出 20 25
利息收入 (69) (90)
上市投资股息收入 (76) (56)
附注:
(i) 员工成本包括界定供款退休计划之成本港币七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六
百万元)。
(ii) 租金收入包括或有租金港币六千万元(二○一五年:港币一亿一千二百万
元)。
4. 其它收入净额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出售可供出售投资盈余,包括重估盈余
港币零元(二○一五年:港币三千六百万元)
拨自投资重估储备 - 33
汇兑盈余净额,包括远期外汇合约之影响 31 46
31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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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七年三月二日)
5. 财务支出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银行借款利息 43 60
其它财务支出 29 31
72 91
减:拨作资产成本 (15) (32)
57 59
6. 所得税
(a)於综合收益表内扣除的税项包括如下: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是年税项
香港
- 本年度税项准备 71 80
- 以往年度税项超额准备 (2) (2)
中国内地
- 本年度税项准备 215 329
- 以往年度税项超额准备 (2) -
282 407
中国内地土地增值税(附注(d)) 9 89
递延税项
暂时差异之产生及回拨 19 6
总额 310 502
(b)香港利得税准备乃按照本年度内估计应评税利润以 16.5%(二○一五年:
16.5%)税率计算。
(c) 中国内地之企业所得税按照25%(二○一五年:25%)税率计算及中国预提所
得税按照最多10%税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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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七年三月二日)
(d)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下,所有由转让中国内地房地产物业产生的收益均须
以土地价值的增值部分(即出售物业所得款项减可扣税开支(包括土地使用权 成本、借贷成本及所有物业发展开支))按介乎 30%至 60%的累进税率缴纳土地增值税。
(e)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所占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之税项港币一
亿五千二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一亿三千五百万元)已包括在所占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之业绩内。
7. 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按是年之公司股东应占盈利港币六亿九千二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十二亿三千一百万元)及以年内已发行普通股之加权平均数七亿零九百万股(二○一五年:七亿零九百万股)而计算。
8. 股东应占股息
二○一六年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二○一五年
港币 港币 港币 港币
每股 百万元 每股 百万元
已宣布派发及已付之第一次中期
股息 0.14 99 0.14 99
结算日後宣布派发之第二次中期
股息 0.36 255 0.56 397
0.50 354 0.70 496
(a)於结算日後宣布派发之第二次中期股息是根据七亿零九百万股(二○一五
年:七亿零九百万股)已发行普通股股份计算,并没有在结算日确认为负
债。
(b) 二○一五年第二次中期股息港币三亿九千七百万元已於二○一六年获批准及
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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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七年三月二日)
9. 应收贸易及其它账项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此项目包括应收贸易账项(扣除呆坏账准备)及以发票日期为准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应收贸易账项
零至三十日 44 168
三十一日至六十日 2 1
六十日以上 8 4
54 173
预付账项 351 399
其它应收账项 39 48
应收同母系附属公司款项 40 40
484 660
本集团每一项核心业务均有既定的信贷政策。一般允许的信用期为零至六十日,除了销售物业之应收楼价乃按物业项目之销售条款厘订。应收同母系附属公司款项为无抵押、免息及须按要求偿还。所有应收贸易及其它账项预期於一年内收回。
10. 应付贸易及其它账项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此项目包括应付贸易账项及其以发票日期为准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应付贸易账项
零至三十日 17 34
三十一日至六十日 5 1
22 35
其它应付账项及准备 474 292
应付建筑成本账项 1,216 1,022
应付同母系附属公司款项 30 42
应付联营公司款项 1 1
应付合营公司款项 1,422 1,208
3,165 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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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七年三月二日)
11. 业绩审阅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财务业绩,已经由本公司的审核委员会作出审阅,而委员会对该财务业绩并无不相同的意见。本公司核数师亦同意本集团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业绩公告所列数字,与本集团该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所载数字核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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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守则
於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内,本公司已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四内《企业管治守则》所载之所有守则条文,惟其中一条守则条文第 A.2.1条则除外,此条文规定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角色应由不同人士担任。由同一人出任本公司主席及履行行政总裁的执行职能被认为较具效益,因此该项偏离被视为合适。董事会相信经由具经验和卓越才干的人士所组成的董事会(其中过半数乃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运作,已足够确保权力与职权的平衡。
购买、出售或赎回证券
於本财政年度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并无购买、出售或赎回其任何上市证券。
暂停过户登记
为确定股东有权收取上述第二次中期股息,本公司将於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星期四)至二○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星期五)(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本公司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凡欲获派第二次中期股息而尚未登记过户者,须於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星期三)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将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一并送达本公司的股份登记处,即位於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以办理有关过户手续。
为确定股东有权出席将於二○一七年五月五日(星期五)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及於会上投票,本公司将於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星期五)至二○一七年五月五日(星期五)(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本公司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於会上投票而尚未登记过户者,须於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星期四)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将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一并送达本公司的股份登记处,即位於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以办理有关过户手续。承董事会命
董事兼公司秘书
许仲瑛
香港,二○一七年三月二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的成员为吴天海先生、易志明议员和许仲瑛先生,以及五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周明权博士、施道敦先生、梁君彦议员、史习平先生和邓思敬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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