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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六年年報

Stock Code : 51 ANNUAL REPORT 2016 股份代号 : 51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年报 目录 公司简介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股份代号:51)是九龙仓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4)的上市附 属公司,以香港及内地地产、酒店发展及投资为主要业务。 集团在香港的主要资产包括位於尖沙咀海港城的马哥孛罗香港酒店及由中环地标美 利大厦改建而成,设有三百三十六间客房的尼依格罗品牌酒店The Murray。马哥孛罗 香港酒店一直以来是集团的核心营业资产,而The Murray则计划於二○一七年年底 开业。 在内地方面,集团现正发展集甲级写字楼、豪华公寓及高级精品酒店於一身的苏州 国际金融中心,集团占该投资物业项目八成权益。 在二○一六年年杪,集团在内地应占的可发展土地储备下降至约七十万平方米,分 布於常州、重庆、上海及苏州。 时尚酒店 The Murray 计划於二○一七年年底开业 01 Contents 46053-02N.indd 2 17/3/2017 19:55:44 54 55 56 57 59 94 112 115 116 公司资料 主席报告书 财务撮要 业务及财务评议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会报告 独立核数师报告 综合收益表 2 3 5 6 12 15 29 46 53 综合全面收益表 综合财务状况表 综合权益变动表 综合现金流量表 财务报表附注 主要会计政策 主要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 主要物业撮要表 十年财务摘要 目录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2 公司资料 董事会 主席 吴天海先生 非执行董事 易志明议员 许仲瑛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周明权博士 施道敦先生 梁君彦议员 史习平先生 邓思敬先生 公司秘书 许仲瑛先生 核数师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计师 主要往来银行 香港上海�蠓嵋�行有限公司 注册主任 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 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 合和中心22楼 注册办事处 香港九龙广东道海港城 海洋中心十六楼 电话:(852) 2118 8118 传真:(852) 2118 8018 网址:www.harbourcentre.com.hk 3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主席报告书 集团於二○○七年开始在中国投资发展物业。投资於二○一二年进入收成期,发 展 物 业 分 部 自 此 便 主 导 集 团 的 财 务 表 现,占 集 团 核 心 盈 利 的 比 率 曾 一 度 高 达 近 70%。然而,截至二○一六年年底93%的可发展总楼面面积已出售�u预售( 80%已 确认入账)。由於土地储备持续减少,发展物业对集团作出的贡献会在二○一七年 後开始下降。 二○一六年,因项目进程的关系,发展物业获确认的盈利下跌;市场疲弱亦拖累 投 资 物 业 及 酒 店 分 部 的 表 现。集 团 核 心 盈 利 减 少36%至 港 币 七 亿 六 千 二 百 万 元 (二○一五年:港币十一亿九千四百万元),每股核心盈利减少36%至港币1.08元 (二○一五年:港币1.68元)。二○一六年全年每股股息下跌29%至港币50仙(二○ 一五年:港币70仙)。 投资物业组合於年杪进行价值重估,产生港币七千万元的亏损或1%。集团盈利减 少44%至港币六亿九千二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十二亿三千一百万元)。 截至年结日,现金净额增加至港币十九亿零四百万元。资产净值为每股港币22.33 元,若按市值来重新列报集团的酒店物业,资产净值则为每股港币27.84元。 年度回顾 香港方面,本地货币走强、邻近旅游目的地竞争激烈,令本地及海外旅客选择到 香港以外的地方旅游,持续为零售业和酒店业蒙上阴霾。二○一六年访港旅客人 数下跌4.5%,总零售销售额亦下跌8.1%。这持续影响本地经济,因而打击本集团 的投资物业及酒店业务。 内地方面,确认入账的销售额较去年低,令发展物业盈利减少。政府的放宽措施 虽然利好市场,惟二○一六年的应占已签约销售额下跌至人民币三十四亿元(二○ 一五年:人民币五十三亿元)。接近年底时推出新的调控措施令二○一七年的销售 状况更不明朗。酒店方面,虽然营商环境困难,常州马哥孛罗酒店的表现已有改 善,惟尚未稳定。 展望 二○一六年在一连串出人意表的地缘政治事件中结束。政治及经济持续的不明朗 因素令全球增长缓慢。二○一七年或受不利的货币环境、利率攀升及地缘政治危 机所困扰。反传统的新任美国总统、英国脱欧进程、保护主义情绪升温及欧洲多 国 陆 续 举 行 大 选 等 政 治 或 地 缘 政 治 的 不 明 朗 因 素 均 很 大 程 度 上 影 响 �� 场 对 二 ○ 一七年的展望。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4 主席报告书 中国内地预期亦面对巨大挑战。传统出口市场的不确定性及国内消费驱动型增长 模式的结构性调整或进一步窒碍经济增长步伐。贸易关系转趋紧张及潜在贸易战 均对中国带来严重的下行风险。 在现阶段判断香港零售业及酒店业是否已见底还言之尚早。香港政府已加大力度 向全世界宣传香港作为旅游目的地,期望吸引来自更多不同地方的入境旅客,以 振兴大受打击的旅游业,惟短期内相信难以迅速复原。集团会密切监察面临的风 险及适当地评估风险对集团业务的影响。 中国发展物业持续沽售,预算二○一七年获确认的销售额会回升。然而大部分现 有项目进程已届完成阶段,二○一七年後发展物业的贡献将减少。 在香港,由中环地标美利大厦改建为设有三百三十六间客房的尼依格罗品牌酒店 The Murray已开始增加营运前开支,准备於二○一七年年底启业。楼宇及土地成本 会以地契年期计提折旧。在中国,苏州国际金融中心计划於二○一八年启业,项 目包括甲级写字楼、豪华公寓及高级精品酒店,可饱览全市景色。 上述这些新的投资物业及酒店项目在最初数年的前期开支将对集团的现金流及盈 利构成压力,而且新项目成熟及稳定需时。预计二○一七年会有大量净现金流出。 我谨代表所有股东和董事仝人,衷心感谢客户、员工及业务伙伴多年来的支持。 本人亦谨此向施道敦先生致意,彼於十六年来为董事会作出宝贵意见及贡献。彼 将於快将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任满退休。 主席 吴天海 香港,二○一七年三月二日 03 Chairman 46053-02N.indd 4 17/3/2017 19:56:47 5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撮要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变动 业绩 收入 3,558 5,048 �C30% 营业盈利 969 1,622 �C40% 核心盈利(附注a) 762 1,194 �C36% 股东应占盈利 692 1,231 �C44% 股息 354 496 �C29% 每股盈利 核心盈利(附注a) 港币1.08元 港币1.68元 �C36% 报告盈利 港币0.98元 港币1.74元 �C44% 每股股息 第一次中期 港币0.14元 港币0.14元 �C 第二次中期 港币0.36元 港币0.56元 �C36% 总数 港币0.50元 港币0.70元 �C29% 财务状况 资产总额 28,114 29,651 �C5% 营业资产总额(附注b) 20,659 20,707 �C 现金净额 1,904 1,647 +16% 股东权益 15,829 16,185 �C2% 总权益 16,546 17,330 �C5% 发行股本(股数百万) 709 709 �C 每股资产净值 港币22.33元 港币22.84元 �C2% 负债净额与总权益比率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股东盈利 股东权益 每股盈利 财务年度 核心盈利 报告盈利 总权益 总额 每股 核心盈利 报告盈利 每股股息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元 港币元 港币元 港币元 2007 503 638 5,945 5,748 18.24 1.60 2.03 0.29 2008 133 171 7,763 7,067 14.96 0.28 0.36 0.20 2009 304 535 9,877 9,175 12.95 0.48 0.84 0.20 2010 226 1,015 11,440 10,674 15.06 0.32 1.43 0.20 2011 336 1,096 12,279 11,463 16.17 0.47 1.55 0.24 2012 1,937 3,058 15,563 14,591 20.59 2.73 4.31 0.96 2013 1,464 1,276 16,447 15,381 21.70 2.07 1.80 0.78 2014 851 1,082 17,246 16,205 22.86 1.20 1.53 0.60 2015 1,194 1,231 17,330 16,185 22.84 1.68 1.74 0.70 2016 762 692 16,546 15,829 22.33 1.08 0.98 0.50 附注: (a) 核心盈利不包括投资物业重估变动。 (b) 营业资产不包括未分配的企业资产主要包括股本投资、递延税项资产、衍生金融工具资产、银行存款及 现金。 (c) 十年财务摘要详列於第116页。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6 业务及财务评议 业务评议 中 国 发 展 物 业 自 二 ○ 一 二 年 起 主 导 财 务 表 现,占 集 团 核 心 盈 利 的 比 率 曾 一 度 高 达 近70%。惟 截 至 二 ○ 一 六 年 年 底93%的 可 发 展 总 楼 面 面 积 已 出 售�u预 售( 80%已 确 认 入 账),而 土 地 储 备 未 曾 予 以 补 充,并 将 持 续 减 少。与此同时,经常性投资物业及酒店分部的表现因市场疲弱而放缓。因此,集团核心盈利下降36%至港币 七亿六千二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十一亿九千四百万元)。 香港 投资物业 在具挑战性的营商环境下,集团投资物业组合的租金收入回落。此组合按年结日的市值进行独立价值重估,是 年录得重估亏损净额港币七千万元或1%。 酒店 需求疲弱影响马哥孛罗香港酒店的表现,而酒店的竞争力亦随年月而下降。平均房租有所下跌,平均入住率则 维持稳定。收入减少4%,营业盈利减少9%。 改建中的中环地标美利大厦将会成为设有三百三十六间客房的都会时尚酒店The Murray。该酒店已开始增加营 运前开支,准备於二○一七年年底启业。楼宇及土地成本会以地契年期计提折旧。在该酒店的表现稳定前的数 年内,上述因素或会摊薄酒店分部业绩。 中国 发展物业 附属公司确认入账的销售额(主要来自苏州时代上城)较低,故贡献减少。上海南站获确认销售额减少,亦令合 营公司�u联营公司项目的贡献下降。 集团应占土地储备(扣除已确认入账销售额)减少至约七十万平方米。重庆寰宇天下及常州时代上院已於二○ 一六年落成,苏州时代上城计划於二○一七年落成,而集团占27%权益的上海南站项目则计划於二○二二年 落成。 政 府 的 宽 松 措 施 虽 然 利 好 市 场,惟 集 团 应 占 已 签 约 销 售 额 下 跌 至 人 民 币 三 十 四 亿 元(二 ○ 一 五 年:人 民 币 五十三亿元),部分原因是项目推出的时间表及土地储备消耗。二○一六年出售�u预售一千一百零五个住宅及 零售单位(总楼面面积共十六万一千四百平方米)。 截至年结日,尚未确认入账的销售额为人民币五十亿元,涉及二千零一十个住宅及零售单位(总楼面面积共 二十四万九千平方米)。 投资物业 苏州国际金融中心是坐落於新中央商务区的特色地标,俯瞰金鸡湖,毗邻星湖街地铁站( 1号�Q),势在疲弱的 市场中独占鳌头。项目包括甲级写字楼、高级精品酒店、天际特色单位及豪华公寓,面积达二十九万九千平方 米,大部份计划於二○一八年落成。 7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业务及财务评议 酒店 常州马哥孛罗酒店的表现正在改善,惟尚未稳定。酒店一直透过策略性拓展客源推动业务。 位处苏州国际金融中心的豪华天际酒店设有一百三十三间客房,最快可於二○一九年年初首度作出收入贡献。 展望 虽然二○一七年的营商环境很可能不明朗,但已预售的发展物业项目落成将有利集团业绩。然而,二○一七年 後发展物业的贡献将大幅减少,因大部分现有项目进程已届完成阶段。发展中投资物业及酒店项目在最初数 年的前期开支将对集团的现金流及盈利构成压力。预计二○一七年会有大量净现金流出。 财务评议 (I) 二○一六年全年业绩评议 在市场疲弱及发展项目盈利确认入账不稳定的情况下,集团核心盈利减少36%至港币七亿六千二百万元 (二○一五年:港币十一亿九千四百万元)。 收入及营业盈利 投资物业收入下跌8%至港币三亿一千五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三亿四千四百万元),营业盈利下跌 8%至港币二亿八千三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三亿零九百万元)。马哥孛罗香港酒店的商场营业额租金 下跌,惟部分跌幅被二○一五年进行翻新以预备引进新租户的星光行单位是年全年租金贡献抵销。 酒店收入下跌2%至港币六亿一千六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六亿二千八百万元),营业盈利下跌6%至 港币一亿三千万元(二○一五年:港币一亿三千八百万元),部分原因为马哥孛罗香港酒店的房租下跌,而 常州马哥孛罗酒店的营业亏损则收窄。 发展物业收入减少37%至港币二十四亿八千二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三十九亿三千万元),营业盈利 减少59%至港币四亿二千五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十亿四千一百万元),主要因为苏州时代上城确认 入账的盈利较低。发展物业核心盈利(计入合营公司和联营公司)减少52%至港币三亿四千三百万元(二○ 一五年:港币七亿一千九百万元)。 投资及其它分部的营业盈利(以利息和股息收入为主)下跌1%至港币一亿四千五百万元(二○一五年:港 币一亿四千六百万元)。 综合计算,集团收入减少30%至港币三十五亿五千八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五十亿四千八百万元),营 业盈利下跌40%至港币九亿六千九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十六亿二千二百万元)。 已签订的发展物业销售额 集 团 录 得 已 签 订 的 物 业 销 售 额( 应 占 合 营 公 司 和 联 营 公 司 的 销 售 额 包 括 在 内 )合 共 为 人 民 币 三十三亿五千五百万元(二○一五年:人民币五十二亿六千四百万元)。年结时尚未确认入账的销售额维 持於人民币四十九亿七千七百万元(二○一五年十二月:人民币五十亿五千六百万元),将於各项发展物 业项目分阶段落成时确认入账。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8 业务及财务评议 投资物业之公允价值变动 集 团 已 落 成 投 资 物 业 按 二 ○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进 行 的 独 立 估 值 以 公 允 价 值 予 以 列 报,产 生 了 港 币 七千万元的重估亏损(二○一五年:盈余港币三千七百万元)。发展中投资物业以成本扣除减值(如有)列 报,并会在其公允价值首次可以可靠地计量之时或该等物业落成当日(以较早者为准),始以公允价值予 以列报。 其它收入净额 其它收入净额减少港币四千八百万元至港币三千一百万元,主要因为采纳新订的会计准则《财报准则》第 9号後,出售股本投资所得盈利港币四千八百万元计入其它全面收益中,而二○一五年盈利港币三千三百 万元则计入收益表中。 财务支出 净财务支出为港币五千七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五千九百万元)。该支出已扣除拨作集团项目资产成 本的港币一千五百万元。 除税後所占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业绩 合营公司盈利为港币一亿七千六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九千五百万元),重庆寰宇天下再获盈利确认 入账。 联营公司录得来自上海南站项目的盈利港币二千三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一亿三千三百万元),该项 目并无期数落成。 所得税 由於是年确认入账的发展物业盈利较低,是年税项支出减少38%至港币三亿一千万元(二○一五年:港币 五亿零二百万元)。 股东应占盈利 截 至 是 年 止 的 股 东 应 占 集 团 盈 利 为 港 币 六 亿 九 千 二 百 万 元(二 ○ 一 五 年:港 币 十 二 亿 三 千 一 百 万 元), 下 跌44%。核 心 盈 利(未 计 投 资 物 业 重 估 差 额)下 跌36%至 港 币 七 亿 六 千 二 百 万 元(二 ○ 一 五 年:港 币 十一亿九千四百万元)。 按七亿零八百八十万股已发行股份计算,每股盈利为港币0.98元(二○一五年:港币1.74元)。未计投资物 业重估差额之每股盈利则为港币1.08元(二○一五年:港币1.68元)。 提前采纳《财报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本集团自二○一六年一月一日起於综合财务报表中提前采纳《财报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之完整版本。因 此,以往按照《会计准则》第39号分类为可供出售投资的港币二十三亿零一百万元股本证券投资,在采纳 此准则後被归类为股本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并计入其它全面收益中。基於此新准则,集团是年出售股 本证券所产生的港币四千八百万元的利润,计入其它全面收益而非以往般计入收益表中(二○一五年:计 入收益表盈利港币三千三百万元)。 9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业务及财务评议 (II) 财务状况、流动资金、资源与承担之评议 股东权益及总权益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集团的股东权益为港币一百五十八亿二千九百万元(二○一五年: 港币一百六十一亿八千五百万元),相等於每股港币22.33元(二○一五年:每股港币22.84元),已扣除折 算集团人民币五十三亿元的资产净值所产生的汇兑亏损港币四亿零五百万元,及应占投资重估亏损港币 一亿五千一百万元。若计入非控股股东权益,集团的总权益则为港币一百六十五亿四千六百万元(二○ 一五年:港币一百七十三亿三千万元)。 马哥孛罗香港酒店及常州马哥孛罗酒店之酒店物业乃遵照现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财报准则》」)按成 本减累积折旧列报价值。按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进行的独立估值之市值来重新列报酒店物业,则 会产生额外合共港币三十九亿零三百万元的重估盈余,集团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股东权益 亦会增加至港币一百九十七亿三千二百万元,相等於每股港币27.84元。 资产与负债 集 团 的 总 资 产 减 少5%至 港 币 二 百 八 十 一 亿 一 千 四 百 万 元(二 ○ 一 五 年:港 币 二 百 九 十 六 亿 五 千 一 百 万 元)。总 营 业 资 产(不 包 括 银 行 存 款 及 现 金、股 本 投 资、递 延 税 项 资 产 及 其 它 衍 生 金 融 资 产)维 持 於 港 币 二百零六亿五千九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二百零七亿零七百万元),主要是发展物业确认入账抵销了 发展中酒店及投资物业之增加。 以地区划分而言,於内地的营业资产减少8%至港币九十二亿四千五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一百亿零 二百万元),占集团总营业资产45% (二○一五年:48%)。 投资物业 投 资 物 业 增 加5%至 港 币 八 十 二 亿 七 千 七 百 万 元(二 ○ 一 五 年:港 币 七 十 八 亿 七 千 六 百 万 元),占 集 团 总 营 业 资 产40% (二 ○ 一 五 年:38%)。香 港 投 资 物 业 达 港 币 五 十 三 亿 四 千 四 百 万 元(二 ○ 一 五 年:港 币 五十四亿一千四百万元),主要包括马哥孛罗香港酒店商场平台,市值为港币四十七亿六千万元。内地投 资物业(以发展中苏州国际金融中心为主)的账面成本为港币二十九亿三千三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 二十四亿六千二百万元)。 作销售用途的物业�u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权益 内地发展物业减少27%至港币十九亿五千七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二十六亿九千九百万元),反映苏 州时代上城和常州时代上院销售确认入账。除此以外,透过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作出的发展物业投资为 港币三十二亿二千五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三十六亿四千七百万元)。 其它营业资产 其它主要营业资产包括马哥孛罗香港酒店、The Murray、常州马哥孛罗酒店的酒店物业及其它物业及设 备,账面成本合共为港币六十五亿二千九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五十六亿七千七百万元)。 预售订金及所得 预售订金及所得增加7%至港币五十亿三千万元(二○一五年:港币四十六亿九千一百万元),反映在未来 分阶段确认为收入的已签约销售额。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10 业务及财务评议 现金净额及负债比率 现 金 净 额 增 加 至 港 币 十 九 亿 零 四 百 万 元( 二 ○ 一 五 年: 港 币 十 六 亿 四 千 七 百 万 元 ), 这 是 由 港 币 五十一亿五千四百万元的现金减港币三十二亿五千万元的银行借款所得。 财务及可用信贷和资金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可运用的贷款信贷为港币四十八亿五千万元,其中港币三十二亿五千 万元已被提取。 债务主要以港元为本位,利率均属浮动。集团将进一步寻求借款,为物业及酒店发展项目进行融资。 集团严格控制衍生金融工具的运用,所购入的大部分衍生金融工具均主要用以对冲集团所面对的利率及 汇率波动。 为有利於进行业务和投资活动,集团继续维持合理水平的余裕现金,该等现金主要以港元和人民币为本 位。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集团亦持有一个以蓝筹上市证券为主的股本投资组合,总市值为 港币二十三亿零一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二十四亿五千万元),有需要时该投资组合可变现以应付所 需。投资组合的表现大致跟随整体市场。 营业业务及投资活动带来的净现金流 是 年 集 团 营 业 业 务 产 生 净 现 金 流 入 港 币 二 十 七 亿 九 千 二 百 万 元(二 ○ 一 五 年:港 币 三 十 亿 五 千 六 百 万 元),主要来自内地发展项目在扣除建筑费用支出後的预售收益。投资活动方面,集团录得净现金流出港 币十四亿二千三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十四亿五千一百万元),主要涉及The Murray和苏州国际金融中 心项目。 资本性与发展开支承担 未 来 数 年 的 主 要 资 本 性 与 发 展 开 支 合 共 为 港 币 七 十 八 亿 元,当 中 已 承 担 开 支 为 港 币 三 十 三 亿 元(港 币 十四亿元用於The Murray及港币十九亿元用於内地项目)。未承担的开支为港币四十五亿元,主要用於现 有内地发展物业项目,开支将於未来数年分阶段支付。 上述开支将由内部财务资源(包括目前手头现金及银行借贷)拨付。其它可运用资源包括在有需要时可变 现以应付所需的股本投资。 (III) 人力资源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集团旗下雇员约有900人。员工薪酬乃按其工作职责和市场薪酬趋势而 厘定,并设有一项酌情性质的周年表现花红作为浮动薪酬,以奖励员工的个人工作表现及员工对集团的 成绩和业绩所作出的贡献。 11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业务及财务评议 业务模式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是九龙仓集团有限公司(「九龙仓」)的上市附属公司,以香港及内地地产、酒店发展及投资为 核心业务。 内地发展物业自二○一二年起主导财务表现,二○一六年占集团收入70%及核心盈利45%。惟截至二○一六 年年底的可发展总楼面面积已出售�u预售93% ( 80%已确认入账),而土地储备未曾予以补充,并将持续减少。 香港方面,旗舰资产包括马哥孛罗香港酒店及The Murray。前者位於广东道海港城,尽享地利,是长久以来的 核心营业资产。後者位於中环黄金地段,是着名地标建筑物,现正改建为一间都会时尚酒店,计划於二○一七 年下旬启业。 内地方面,常州马哥孛罗酒店於二○一四年启业,投资物业苏州国际金融中心则计划於二○一八年落成,该项 目集甲级写字楼、豪华公寓、天际特色单位及高级精品酒店於一身。 业务策略 集团透过下列策略,致力为股东带来回报: (a) 藉九龙仓在发展及市场推广各方面的核心竞争力,从内地发展物业业务创造盈利; (b) 拥有及经营高级酒店及投资物业,透过持续提高产品及服务质素以提升收入及价值至最高水平;及 (c) 时刻实行审慎严格的财务管理。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12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汇报准则及范围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海港企业」或「本公司」)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是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 所」)刊发的附录二十七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指引」)所编制的。本报告涵盖香港的核心业务:马哥孛 罗香港酒店;我们期望在将来的报告中包含The Murray以及本公司在中国的业务。本报告汇报截至二○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报告年度」)涵盖指引内各层面所有「一般披露」的相关资料。海港企业将会开始收集 数据资料以在下年度的报告中披露重要关键绩效指标。 1. 我们的环境 排放 海港企业做好本份,响应全球致力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工作。我们踏出了第一步,参与由香港特别行政 区环境保护署举办的碳审计计划。 该计划的范围为马哥孛罗香港酒店,其最新的排放数据已上载於香港上市公司碳足迹资料库 1。我们期望 收集更全面的的数据,以扩大报告范围及实施具体的减排策略。 资源使用 马哥孛罗香港酒店以服务为主,我们的资源消耗主要来自为客人提供舒适的环境。因此,酒店致力提升 电力和燃料效益。例如以寿命更长、节能效益更高的T5荧光灯管和LED灯泡取代原有的客房照明设备。另 外,我们亦实施节能措施,如关掉不须使用的空调及电脑系统。 为减少燃料消耗,酒店会在夏天关掉游泳池的蒸汽锅炉系统及为酒店司机提供节能驾驶训练。 纾缓环境影响 马哥孛罗香港酒店致力减低对环境及自然资源的影响。我们实施了全面的纸张回收计划,确保在业务营 运过程中能有效率地收集及处理可回收纸张。 我们明白每个部门都应把握环保的机遇,以创造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未来。例如,我们推行绿色计划减少 清洗客房床单的用水量。我们在客房放置绿卡,员工收到房客的通知才会更换毛巾及床单。 1 https://www.carbon-footprint.hk/PDF/CFR00051-15-1.pdf 13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2. 我们的人才 雇佣 员工宝贵的贡献促进了海港企业的持续成功与兴旺。马哥孛罗香港酒店制定了清晰的政策,确保满足员 工需要。酒店实施薪酬和福利政策,令员工享有优越的薪酬待遇和牙科及医疗保险,保障他们的身心健 康。公司亦订立了一套公平及具透明度的工作时间及休假安排指引。 马 哥 孛 罗 香 港 酒 店 的 招 聘 过 程 建 基 於 公 平 及 平 等 的 原 则。我 们 制 定 政 策 以 确 保 所 有 求 职 者,不 论 其 性 别、种族、年龄或任何其它人口特徵,都能获得均等机会。他们的经验和专长是首要考虑的条件。反歧视 的措施亦伸延至日常工作,以培养一个和谐与包容的工作文化。 发展及培训 员工的持续发展和成长是海港企业於适应多变的商业环境方面之重要策略。马哥孛罗香港酒店分配既定 的培训时间予所有职级的员工,让他们学习与职责有关的最新知识。我们亦定期安排全面的培训,内容 包括管理技巧及领导才能,以提升主管级同事的各种管理决策能力。 另外,马哥孛罗香港酒店的员工可申请教育资助,参加由其它团体举办的专业课程。 健康与安全 马 哥 孛 罗 香 港 酒 店 强 制 实 施 严 格 的 职 业 健 康 及 安 全 政 策,以 提 供 安 全 的 工 作 环 境 及 防 止 员 工 受 伤。另 外,公司亦设有完善的工作场所措施,确保所有潜在安全风险的活动受到监测和管理。 火灾对工作环境构成至关重大的威胁,因此我们会向员工清楚说明消防安全指引。新入职的员工亦须接 受全面的工作安全程序培训。我们在职业安全健康上不断努力,使工伤的数字显着减少。 劳工准则 海港企业实施政策管理雇佣关系,包括薪酬及福利、反歧视和招聘事宜等。 在本报告年度,我们遵守所有相关的香港法例,包括《雇佣条例》(第57章)、反歧视法例 2、《个人资料(私 隐)条例》(第486章)及《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第485章),年内并没有任何针对马哥孛罗香港酒店的控 诉个案。马哥孛罗香港酒店获授予「商界展关怀」标志,肯定我们在这方面的努力。 2 《性别歧视条例》(第480章)、《残疾歧视条例》(第487章)、《家庭岗位歧视条例》(第527章)及《种族歧视条例》(第602章)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14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3. 我们的价值链 产品责任 马哥孛罗香港酒店相信提供优良的服务取决於实践企业责任。我们的餐饮业务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包 括但不限於营养及食物过敏标签。我们设有全面的食物安全手册,管理食物的质素及卫生情况。例如:卫 生经理、厨师及采购代表每月巡查食品供应商,以确保食品安全。我们不断追求进步,务求为客人提供物 超所值的服务。 保障客人的资料私隐 3亦是我们的优先考虑的事项,因此我们严格规管资料的获取及使用。通过实践良心 企业,我们致力履行社会责任。 供应链管理 马哥孛罗香港酒店明白只有透过与持分者合作,才能迈向可持续发展。我们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优先 考虑与关注及解决环境和社会问题的供应商合作。 反贪污 海港企业遵从最高的商业道德标准。马哥孛罗香港酒店的政策并不容许任何形式的贿赂、勒索、欺诈或 洗黑钱。 我们的商业行为准则列出了员工在业务活动上应有之专业行为,而关於内幕交易的政策则明确指出何谓 不当行为。我们亦为员工提供全面的指引,确保他们遵守《竞争条例》(第619章)。无论是客户、股东、员 工或竞争对手,我们均会致力以诚对待。 4. 我们的社区 海港企业相信业务的成功取决於社区的力量。在本报告年度期间,马哥孛罗香港酒店与儿童癌症基金、 协康会和「学校起动」计划合作学校等慈善机构合作,主动帮助有需要的儿童和基层青少年。 3 《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 06 ESG Report 46053-02N.indd 14 17/3/2017 19:58:31 15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A) 企业管治常规 於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内,本公司已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上市规则》」)附录十四内《企业管治守则》所载之所有守则条文,惟下文(D)部所解述的守则条文第 A.2.1条则除外。 (B) 董事的证券交易 於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内,本公司已采纳一套董事证券交易的操守守则(「《公司 守则》」),其条款不低於《上市规则》附录十内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 则》」)规定的所须标准。本公司已向所有本公司董事特地作出查询,而所有董事均已确定彼等在本财政年 度内已遵守《标准守则》及�u或《公司守则》内列载的所须标准。 (C) 董事会 (I) 董事会组成及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周年大会之记录 本公司董事会具备均衡的技巧和经验,而当中执行董事与非执行董事的组合亦保持均衡。在截至二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内,董事会组成及各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周年大会之记 录如下: 会议数目 (已出席�u已举行) 董事 董事会会议 股东周年大会 主席 吴天海 5/5 1/1 非执行董事 易志明 5/5 1/1 许仲瑛 5/5 1/1 独立非执行董事 周明权 5/5 1/1 施道敦 5/5 1/1 梁君彦 5/5 1/1 史习平 5/5 1/1 邓思敬 5/5 1/1 每名董事的委任均基於其才干、经验和地位,以及彼对本集团及其业务提供适当指导的潜在贡献而 作出。除正式会议外,须董事会批准的事宜则以传阅书面决议方式处理。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16 企业管治报告 (II) 董事会多元化 根据董事会采纳的《董事会多元化政策》,本公司明白并深信一个成员多元化的董事会对提升整体表 现裨益良多。为达致可持续的均衡发展,本公司董事会层面日益多元化是达致多元化观点及支援本 公司达到策略目标的关键元素。董事的委任均以用人唯才为原则,充分顾及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所带 来的裨益。 目前,董事会内有过半数董事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等具有在国际及本地企业发展事业的多方面经 验,把工程、基建、纺织、金融及证券、银行、信托服务及创业等不同领域的专业背景带入董事会。 彼等亦现任或曾任中港两地的公共服务要职,范畴涵盖商务、工商业、教育、监管及政治。 董事会成员组合反映不同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发展、服务任期、对本公司的认识,以及广泛的 个人特质、兴趣和价值观。董事会认为目前的成员组合为本公司提供了切合本公司业务的均衡及多 元化技能和经验。董事会会继续不时检讨其成员组合,按本公司的业务需要及裨益考虑董事会多元 化。 (III) 董事会运作 本公司以一个行之有效的董事会为首,董事会客观行事,所作决策符合本公司利益。本公司的管理 层已密切监察对其企业事务及业务有影响的规条的变动,以及会计准则的变动,并已采用适当的呈 报形式编撰中期报告、周年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以对本集团的表现、状况及前景作出平衡、清晰 及全面的评核。与本公司或其董事的披露责任相关的变动,则於董事会会议期间向董事简报,或向 董事定期发放最新资讯及资料,让董事不时了解彼等的责任,以及本集团的经营、业务和发展。新 委任的董事获简报及介绍彼等作为一名董事的法律和其它责任以及董事会角色。本公司亦已适时向 各董事提供适当的资料,让董事得以在掌握有关资料的情况下进行决策,并履行其作为本公司董事 的职务及责任。 董事会与管理层的责任清楚区分,决定重要事宜的责任保留予董事会,而决定集团一般营运的责任 则转授予管理层。重要事宜包括影响集团的策略性政策、重大投资和融资决定的事宜,以及与本集 团营运有关的重大承担。 (IV) 董事的持续专业发展 本公司已安排董事参与培训课程,相关培训课程着重上市公司董事的角色、职能及责任。 17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根据公司秘书所保存的培训记录,於本财政年度内,所有现任董事皆有参与持续专业发展,兹将相 关资料列述如下: 培训类别 董事 (见注解) 吴天海 A, B 周明权 A, B 施道敦 A, B 许仲瑛 A, B 梁君彦 A, B 史习平 A, B 邓思敬 A, B 易志明 A, B 注解: A: 出席研讨会及�u或议会及�u或论坛 B: 阅读期刊、最新资讯、文章及�u或资料等 (D) 主席及行政总裁 吴天海先生出任本公司主席,亦是本公司实际上的行政总裁,此乃偏离了《企业管治守则》内的守则条文 第A.2.1条,该条文规定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角色应由不同人士担任。由同一人出任本公司主席及履行行政 总裁的执行职能被认为较具效益,因此该项偏离被视为合适。董事会相信经由具经验和卓越才干的人士 所组成的董事会(其中过半数乃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运作,已足够确保权力和授权分布均衡。 主席负责董事会,专注於集团策略及董事会事宜,确保董事会成员和管理层之间保持紧密的工作关系, 而彼亦实质上履行行政总裁职责,直接负责集团若干主要业务单位。 (E) 非执行董事 八名董事中有五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有足够人数确保彼等之意见具影响力,并使董事会极具独立性。 本公司已收到各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依据《上市规则》第3.13条作出有关彼之独立性的年度书面确认,并认 为全部独立非执行董事确属独立人士,以及符合该条《上市规则》下的独立指引。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18 企业管治报告 全部无担任本公司任何执行职位的现任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任期一般在上一次获重选为董事 三年後届满或直至下一届股东大会届满(如该等董事为新获委任的董事)。任何已任职董事会超过九年的 独立非执行董事的重选须(1)以独立决议案形式由股东审议;及(2)在寄发予股东的通函中提供关於董事会 认为有关董事仍属独立人士及应获重选的理由的进一步资料。 (F) 董事委员会 (I)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已设立一个审核委员会,全部成员皆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全部审核委员会成员皆在审阅经审核财务报表方面有足够经验,并在有需要时由本集团的核数师协 助。此外,史习平先生持有适当的专业资格及�u或於财务方面具有经验。 在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内,审核委员会举行过三次会议,成员的出席详情如 下: 成员 出席次数�u会议数目 史习平 (主席) 3/3 周明权 3/3 邓思敬 3/3 (i) 《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与《企业管治守则》内载的条文及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审核委员会有 效运作指引》内载的建议相符。兹将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胪列如下: (A) 与本公司外聘核数师的关系 (a) 主要负责就外聘核数师的委任、重新委任及罢免向董事会提供建议、批准外聘核数师 的薪酬及聘用条款,及处理任何有关该核数师辞职或辞退该核数师的问题; (b) 按适用的标准检讨及监察外聘核数师是否独立客观及核数程序是否有效。委员会应 於核数工作开始前先与核数师讨论核数性质及范畴及有关申报责任;及 (c) 就外聘核数师提供非核数服务制定政策,并予以执行。就此规定而言,「外聘核数师」 包括与负责核数的公司处於同一控制权、所有权或管理权之下的任何机构,或一个合 理知悉所有有关资料的第三方,在合理情况下会断定该机构属於该负责核数的公司 的本土或国际业务的一部分的任何机构。委员会应就任何需要采取行动或改善的事 项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建议。 19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B) 审阅本公司的财务资料 (a) 监察本公司财务报表及本公司年度报告及账目、半年度报告及(若拟刊发)季度报告 的完整性,并审阅报表及报告所载有关财务申报的重大意见。委员会在向董事会提交 相关报表及报告前,应特别针对下列事项加以审阅: (i) 会计政策及实务的任何更改; (ii) 涉及重要判断的地方; (iii) 因核数而出现的重大调整; (iv) 企业持续经营的假设及任何保留意见; (v) 是否遵守会计准则;及 (vi) 是否遵守有关财务申报的《上市规则》及法律规定; (b) 就上述(B)(a)项而言: (i) 委员会成员应与本公司的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联络。委员会每年须至少与本 公司的外聘核数师开会两次;及 (ii) 委 员 会 应 考 虑 於 该 等 报 告 及 账 目 中 所 反 映 或 需 要 反 映 的 任 何 重 大 或 不 寻 常 事 项,并应适当考虑任何由本公司属下会计及财务汇报职员或监察职员或核数师 (内部或外聘)提出的事项。 (C) 监管本公司财务申报制度、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 (a) 在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委员会的支援下,检讨本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有 关检讨涵盖所有方面的监控,包括财务监控、运作监控及合规监控; (b) 与管理层讨论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确保管理层已履行职责建立有效的系统,讨 论内容应包括本公司在会计、内部审核及财务汇报职能方面的资源、员工资历及经验 是否足够,以及员工所接受的培训课程及有关预算亦是否充足; (c) 主动或应董事会的委派,就有关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事宜的重要调查结果及管理层 对调查结果的回应进行研究,及审阅载入年报的有关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的陈述;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20 企业管治报告 (d) 确保内部和外聘核数师的工作得到协调;审阅并批准年度内部审核计划;确保内部审 核功能在本公司内部有足够资源运作,并且有适当的地位,以对本公司的财务申报制 度、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是否足够及有效进行分析及独立评估;以及检讨及监察 内部审核功能的成效; (e) 检讨本集团的财务及会计政策及实务; (f) 审阅外聘核数师给予管理层的《审核情况说明函件》、核数师就会计记录、财务账目或 监控系统向管理层提出的任何重大疑问及管理层作出的回应; (g) 确保董事会及时回应於外聘核数师给予管理层的《审核情况说明函件》中提出的问题; (h) 就《上市规则》守则条文所载的事宜向董事会汇报; (i) 检讨让本公司雇员可在保密情况下就财务汇报、内部监控或其它方面可能发生的不 正当行为提出关注的安排。委员会应确保有适当安排,让本公司对此等事宜作出公平 独立的调查及采取适当行动; (j) 担任本公司与外聘核数师之间的主要代表,负责监察两者之间的关系;及 (k) 研究其它由董事会界定的课题。 (D) 监管本公司的企业管治事宜 (a) 制定及检讨本公司的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b) 检讨及监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 (c) 检讨及监察本公司对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的政策及常规; (d) 制定、检讨及监察适用於雇员及董事的操守准则及合规手册(如有);及 (e) 研究其它由董事会界定的课题。 21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ii) 审核委员会在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内其它工作的摘要如下: (a) 批准外聘核数师的薪酬及委任和聘用条款; (b) 按适用的标准检讨外聘核数师是否独立客观及核数程序是否有效; (c) 在向董事会提交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表前作出审阅,并特别针对上文(i)(B)段有关审核委员 会的各项职责; (d) 於核数工作开始前先与外聘核数师讨论核数性质及范畴; (e) 检讨内部审核功能的核数程序; (f) 检讨本集团的财务监控、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制度;及 (g) 在执行董事不在场的情况下与外聘核数师会面。 (II) 薪酬委员会 本公司已设立一个薪酬委员会,成员包括本公司主席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在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内,薪酬委员会举行了一次会议,成员的出席详情如 下: 成员 出席次数�u会议数目 史习平 (主席) 1/1 吴天海 1/1 邓思敬 1/1 (i) 薪酬委员会的职权范围与《企业管治守则》内载的条文相符。兹将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胪列如 下: (a) 就本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及架构,及就设立正规而具透明度的程序制 订薪酬政策,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b) 因应董事会所订立的企业方针及目标,检讨及批准管理层的薪酬建议;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22 企业管治报告 (c) 以下两种情况其中一种: (i) 获董事会转授职责,厘订个别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或 (ii) 就个别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此应包括非金钱利益、退休金权利及赔偿金额(包括丧失或终止职务或委任的赔偿); (d) 就非执行董事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e) 考虑同类公司支付的薪酬、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须付出的时间及职责以及集团内其它职位 的雇用条件; (f) 检 讨 及 批 准 向 执 行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支 付 就 其 丧 失 或 终 止 职 务 或 委 任 而 须 支 付 的 赔 偿,以 确 保 该 等 赔 偿 与 合 约 条 款 一 致;若 有 关 赔 偿 未 能 与 合 约 条 款 一 致,则 亦 须 公 平 合 理,不致过多; (g) 检讨及批准因董事行为失当而解雇或罢免有关董事所涉及的赔偿安排,以确保该等安排与 合约条款一致;若有关安排未能与合约条款一致,则亦须合理适当; (h) 确保任何董事或其任何联系人不得参与厘订他自己的薪酬;及 (i) 向股东建议如何就任何须根据《上市规则》取得股东批准的董事服务合约进行表决。 (ii) 在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内,薪酬委员会获转授权责所进行的工作摘要如 下: (a) 检讨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全体薪酬政策及架构; (b) 考虑及批准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酬金;及 (c) 检讨董事及审核委员会成员的袍金水平。 支付予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酬金,乃本公司参考香港的上市公司一般支付予才干及工作职 责相若的董事及高级行政人员的酬金水平而厘定,以确保薪酬待遇公平及具有竞争力,且为合宜及 适当。支付予每名本公司董事的袍金(支付率目前为每年港币50,000元)及支付予每名同时担任本公 司审核委员会成员的董事的酬金(支付率目前为每年港币20,000元),乃本公司参考香港的上市公司 一般支付予其董事的性质类似的袍金水平而厘定。 23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III) 提名委员会 本公司已设立一个提名委员会,由三名成员所组成,该等成员包括本公司主席吴天海先生(提名委员 会主席)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史习平先生和邓思敬先生。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与《企业管治守则》内载的条文相符。兹将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胪列如下: (a)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包括技能、知识及经验方面),并就任何为配合本公 司的公司策略而拟对董事会作出的变动提出建议以补足; (b) 物色具备合适资格可担任董事的人士,并挑选提名有关人士出任董事或就此向董事会提供意 见; (c) 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之独立性;及 (d) 就董事委任或重新委任以及董事(尤其是董事会主席及行政总裁)继任计划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在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内,提名委员会并无举行任何会议。 (IV) 企业管治职能 本公司的企业管治职能现时主要由董事会负责,此安排继续维持不变,而董事会已将确保本公司的 企业管治职能获适切履行的相关责任指派予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在这方面的职权范围包括各项 与企业管治事宜有关的职责,该等职责载列於上文第20页「 (F)董事委员会」的「 (I)审核委员会」分部下 「 (D)监管本公司的企业管治事宜」一段内。 (G) 核数师酬金 在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本公司外聘核数师收取核数服务费用约港币2,074,000元。 (H)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 (I) 风险管治架构 董事会对本集团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承担全部责任,以保障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为 此,董事会监督及审批本集团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策略与政策,相关策略与政策旨在评估及厘定 风险性质及程度符合本集团的策略目标及风险承受能力,主要目的是合理地保证不会出现重大误述 或损失,而非绝对地消除未能达成业务目标的风险。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24 企业管治报告 向董事会汇报的审核委员会获授权责,在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委员会协助下,持续监察及评估相关 系统是否有效。 本集团本着其长期以来的审慎管理原则,藉九龙仓内部审核及其它企业控制职能的资源,制定了一 个稳固而全面的框架,以管理机构内多个分部内不同业务运作的风险,如下图所示: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委员会 在本集团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持续管理起重要作用,其目的是 协助审核委员会履行其监督本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责任,其主要职能之一是根据下文进 一步阐述的程序协助审核委员会定期检讨本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是否有效。 部门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委员会 设於业务单位层面,由各部门的主要管理人员及有内部监控职能的 人员组成。作为部门谘询组织,部门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委员会委托负责实施本集团的监控政策及 持续评估相关业务单位的监控活动。 25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II) 常规及程序 本集团有多元化业务,在互动的环境下经营,不同业务分部面对不断变化的风险。本集团内的风险 管理及内部监控不仅是一连串程序,更与日常运作互动,首要自主权属於各业务单位,董事会负责 监管。 每个运作单位的责任范围及权力限制有明确界定以确保有效地互相制衡。本集团已设计了若干程 序,以保障资产不会在未经授权下被挪用或出售、妥善保存会计记录、确保供内部使用或向外公布 的财务资料均属可靠,以及符合有关法例及规例。风险管理系统、内部监控措施及程序会持续予以 检讨,於有需要时作出改善,以应对业务、经营及监管环境的变更。 此外,本集团已采纳《举报政策及程序》,并将权责转授审核委员会。《举报政策及程序》让雇员及其 他与本集团有往来者(如客户及供应商)当遇到集团内任何怀疑不当行为时,可在保密情况下,向公 司秘书提出彼等关注的事宜,而接获的任何及所有相关投诉会被转介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及�u或主席。 内部审核功能监察遵守政策及准则的情况,以及整个集团内部监控架构的成效。审核委员会会获汇 报有关内部监控事宜的发现,外聘核数师可查阅完整的内部审核报告。 (III) 定期检讨 在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委员会领导下,以COSO (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 of the Treadway Commission)框架为基准最少每年对整个集团内的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讨。部门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委员会协调每个业务单位作自我评估,程序如下图所示。 部门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委员会汇报检讨及结果,对每个个别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及监控活动是 否有效作出结论;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委员会则作整体检讨及结论并向审核委员会及董事会汇报。 这类检讨会定期进行,让本集团有机会识别并按次序排列风险,制定适当措施监控风险至可接受水 平,尤其注重防止欺诈措施。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26 企业管治报告 (IV) 年度确认 在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审核委员会在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委员会和部门风险 管理及内部监控委员会的协助下,已对本集团的内部监控系统及程序是否有效作出检讨,检讨范围 涵盖所有方面的监控,包括财务监控、运作监控、合规及风险管理监控,以及本公司在会计及财务 汇报职能方面的(其中包括)资源、员工资历及经验是否足够及员工所接受的培训是否充足。业务及 企业单位主管已向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委员会呈交管理层以核证方式确认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程序 行之有效,符合财务汇报、营运及合规需要,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委员会将之整理合并,并向审核 委员会汇报。 根据审核委员会的检讨结果,董事认为本集团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的风险管 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及程序有效及足够,本集团已严格遵守《企业管治守则》内有关风险管理及内部监 控的规定。 本集团面对的主要风险及不明朗因素的讨论载於「董事会报告」第42至43页。 (I) 内幕消息政策 本公司明白贯彻作出公平披露非常重要,目标是适时及准确地披露内幕消息。 本公司有政策订明处理及散发本公司内幕消息的原则及程序,符合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部及《上市规则》的规定。本集团的相关高级行政人员已获知会相关政策。公司秘书与高级行政人员 紧密合作,识别潜在内幕消息及评估其重要性,并在适当情况下将相关资料上报董事会知悉,从而决定 进一步行动,以符合适用的法律规章。 为防止过早泄露内幕消息,本公司不时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向公众披露内幕消息前,内幕消息的保密性获 适当维护,措施包括: 只限「有需要知情」的雇员查阅内幕消息 进行任何重大商议时,订有适当的保密协议 《雇员操守守则》订明严格禁止未经授权使用或披露内幕消息 每年向全部雇员发出《内幕交易通告》,提醒雇员买卖本公司、其附属公司及其相联法团的上市证券 时的义务和责任 27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J) 董事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董事负责监察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该财务报表乃真实兼公平地 显示本公司及本集团截至该日止年度之财务状况及本集团截至该日止年度之业绩及现金流量,并符合香 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公司条例》」)及适用的《上市规则》之披露条文规定。 在编制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的财务报表时: (i) 采用适当之会计政策,贯彻应用该等会计政策,并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ii) 作出审慎及合理的判断及估计;及 (iii) 列述任何重大偏离适用的会计准则的原因(如适用)。 (K) 与股东的沟通 本公司已采纳《股东通讯政策》,以确保股东可方便、平等及适时地取得不偏不倚而又容易理解的本公司 资料(包括财务表现、策略性目标及计划、重大发展、管治及风险状况),使股东得以在掌握相关资料的情 况下行使他们的权利,以及让股东及投资界别与本公司积极沟通。 本集团透过多个正式途径以确保对其表现及业务作出公平的披露和全面而具透明度的报告,包括刊发�u 编印周年和中期报告,并会向全体股东寄发该等报告的印刷本或有关该等报告已在本公司网站发布的通 知。该等报告及新闻稿会登载於本公司的企业网站www.harbourcentre.com.hk供下载。网站载有本集团业 务活动的广泛额外资料,且会适时予以更新。 本公司鼓励其股东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以确保有高度的问责性,并让股东及时了解集团的策略和目标。 董事会和外聘核数师均会出席股东周年大会解答股东问题。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28 企业管治报告 (L) 股东的权利 I. 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根据《公司条例》第566条,在占全体有权在股东大会上表决的股东的总表决权最少5%的股东提出书 面要求时,本公司董事必须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II. 向董事会提出查询 本公司的企业网站www.harbourcentre.com.hk提供了电邮地址(仅供查询用途)、邮寄地址、传真号码 和电话号码,股东可随时用以向本公司董事会提出查询。 III. 於股东大会上提呈建议 (i) 股东建议候选人在股东会议上参选董事的程序,载於本公司企业网站的企业管治一栏内。 (ii) 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动议决议案的程序如下: 根据《公司条例》第615条,股东在符合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可提出书面要求在本公司的股东周 年大会上动议决议案: 占 全 体 有 权 在 该 要 求 所 关 乎 的 股 东 周 年 大 会 上,就 该 决 议 表 决 的 股 东 的 总 表 决 权 最 少 2.5%的股东;或 最少五十名有权在该要求所关乎的股东周年大会上就该决议表决的股东。 相关书面要求必须 �C (a) 指出有待发出通知所关乎的决议; (b) 经所有提出该要求的人认证;及 (c) 於该要求所关乎的股东周年大会举行前的六个星期之前送抵本公司;或(如在上述时间之 後送抵本公司的话)该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发出之时。 股东根据上文L(I)及L(III)两节就《公司条例》第566条及第615条而提出的任何书面要求,必须送达 本公司注册办事处(香港九龙广东道海港城海洋中心十六楼)以送交本公司。 (M) 宪章文件的修订 在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内,本公司的宪章文件并无重大更改。 29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谨将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的报告及已审核财务报表呈览。 主要业务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其主要附属公司的主要业务则编列於第112至114页。 业务审视 本集团业务的讨论及分析按照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附表五载於本年报下列不同分部,该等分部是本董 事会报告的组成部分: 「主席报告书」(第3至4页) 「业务及财务评议」(第6至11页) 「财务撮要」(第5页) 「主要风险及不明朗因素」(第42至43页)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第23至26页) 「结算日後事项」(第93页的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第29条) 此 外,本 集 团 在 环 境、社 会 及 管 治 方 面 的 政 策 及 表 现,以 及 相 关 法 律 及 规 例 的 遵 守 情 况,於 第44页 的「 (K)环 境、社会及管治」分节作出讨论。 业绩及盈利分配 本集团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的业绩编列於第53至54页的综合收益表及综合全面收益表 内。 本财政年度内的盈利分配编列於第56页的综合权益变动表内。 股息 第一次中期股息每股港币14仙已於二○一六年九月八日派发。第二次中期股息每股港币36仙将於二○一七年 四月二十日派发予在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名列股东登记册内的股东,以代替派发末期股息。二○一六年度 每股合共派发股息港币50仙(二○一五年:港币70仙)。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30 董事会报告 捐款 本集团於本财政年度内的捐款总额为港币二百万元。 股本 本公司的股本於本财政年度内的变动详情载於第85页的财务报表附注第22条内。 股票挂�h协议 於本财政年度内概无订立或存在可能导致本公司发行股份的股票挂�h协议。 董事 於本财政年度内及截至本报告日期,本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吴天海先生、周明权博士、施道敦先生、许仲瑛先 生、梁君彦议员、史习平先生、邓思敬先生及易志明议员。 吴天海先生、周明权博士及施道敦先生将依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第106(A)条於快将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卸 任董事之职。施道敦先生已决定不再应选连任,而其余卸任董事皆符合资格,愿意应选连任。於快将举行的股 东周年大会上提呈重选的卸任董事与本公司概无订立雇主在一年内不可在不予赔偿(法定赔偿除外)的情况下 终止的任何服务合约。 於本财政年度内及截至本报告日期出任本公司附属公司董事的人士名单载於第45页的「 (L)附属公司董事」分节。 交易、安排或合约利益 於本财政年度终结日或本财政年度内任何时间,本公司任何附属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公司或该等控股公司的 任何附属公司并无订立任何本公司董事或其关连实体直接或间接占有重大利益而与本公司业务有关的重要交 易、安排或合约。 管理合约 於本财政年度内,本公司并无订立,亦无存在与本公司全部或任何重大部分业务有关的管理及行政合约。 31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董事会报告 购买股份或债券安排 於本财政年度内任何时间,除按照九龙仓集团有限公司(「九龙仓」,本公司的母公司)的股份认购权计划及按照 会德丰有限公司(「会德丰」,本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的股份认购权计划分别授予九龙仓集团旗下公司及会德 丰集团旗下公司的若干雇员�u董事(其中若干人在本财政年度内为本公司董事)有关认购九龙仓普通股及会德 丰普通股的若干未被行使的认股权外,本公司、其附属公司或其控股公司或该等控股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均 无参与任何安排,致令本公司董事因取得本公司或其他法人团体的股份或债券而获得利益。 根据该两项计划各自的规例(该等规例在任何时间须受当时适用的相关法律及规则所制约),发行九龙仓及�u 或会德丰股份各自的认购价及可行使相关认股权的期限皆分别由九龙仓及�u或会德丰的董事会决定,惟有关 的认购价须不低於下列三者中的最高者:(a)书面要约内所列的指示价格;(b)在认股权授予日期在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的收市价;及(c)在授予日期前五个交易日在联交所的平均收市价;而认股权的行使期 限则不得超出由授出相关认股权要约当日起计十年。 在本财政年度内,九龙仓及�u或会德丰并无根据九龙仓及�u或会德丰的股份认购权计划配发及发行其任何股份 予任何身为本公司董事的人士。 获准许的弥偿条文 根据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在法律容许的范围内,各董事就其执行及�u或履行职务而可能蒙受或招致之一切 成本、费用、损失及责任,均有权从本公司资产中获得弥偿。 本公司已联同其母公司(九龙仓)、其最终控股公司(会德丰)及其同母系上市附属公司(有线宽频通讯有限公 司),为董事续投责任保险,相关保险在本财政年度全年直至本报告日期仍然生效,为各集团公司的董事,当 中包括本公司董事,提供适当保障。 购买、出售或赎回证券 於本财政年度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并无购买、出售或赎回其任何上市证券。 核数师 是年财务报表经由执业会计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其任期已经届满,惟符合资格,愿意应聘连任。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32 董事会报告 其它公司资料 本董事会报告的其它公司补充资料载於第33至45页。 承董事会命 董事兼公司秘书 许仲瑛 香港,二○一七年三月二日 33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董事会报告 其它公司资料 (A)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详细资料 (i) 董事 吴天海 主席 ( 64岁) 吴先生自二○○九年起出任本公司主席兼董事,亦担任提名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在多间 香港和新加坡上市公司之中,吴先生出任本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会德丰有限公司(「会德丰」)的副主 席,本公司的控股公司九龙仓集团有限公司(「九龙仓」)的主席兼常务董事,九龙仓的附属公司有线 宽 频 通 讯 有 限 公 司(「有 线 宽 频」)及 会 德 丰 的 附 属 公 司 会 德 丰 地 产(新 加 坡)有 限 公 司 的 主 席,Joyce Boutique Holdings Limited (「 Joyce」)的非执行主席,以及会德丰的联营公司Hotel Properties Limited的非执 行董事。他曾任公众上市的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绿城」)的非执行董事。 吴先生於一九五二年在香港出生,并在香港成长。他於一九七一年至一九七五年期间就读於美国威 斯康辛州瑞盆城的瑞盆学院及德国波恩大学,毕业於数学系。他现任「学校起动」计划委员会主席、 香港总商会主席、香港雇主联合会谘议会成员及香港贸易发展局理事会成员。 周明权OBE, JP 董事 ( 75岁) 周博士RPE, FHKIE, FICE, FIStructE, FCIT, MIHT 自二○一○年起出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亦担任审核委员 会成员。他为专业土木及结构工程师,现任周明权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主席,以及三间香港公众上市 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该三间公司分别为利基控股有限公司、其士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和路劲基建 有限公司。他曾任公众上市的新昌营造集团有限公司(已改称「新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 行董事。周博士曾任香港工程师学会会长、香港考试及评核局主席、香港房屋委员会委员、医院管 理局成员及香港建造业工人注册管理局主席。 施道敦 董事 ( 81岁) 施道敦先生自二○○一年起出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他曾於�蠓崛沃叭�十七年,发展其银行家 事业,从�蠓嵬诵萸拔��蠓嵝磐械闹飨�及董事总经理,以及�蠓崞煜氯舾善渌�公司的董事。他目前 是The Bradbury Charitable Foundation顾问委员会主席。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34 董事会报告 许仲瑛 董事兼公司秘书 ( 60岁) 许 先 生FCCA, CPA 自 二 ○ 一 五 年 八 月 起 出 任 本 公 司 董 事。许 先 生 自 一 九 八 六 年 起 取 得 专 业 会 计 师 资 格,目 前 是 特 许 公 认 会 计 师 公 会 资 深 会 员、香 港 会 计 师 公 会 会 员 及 香 港 税 务 学 会 理 事。他 於 一九八六年加入会德丰,自此一直效力於会德丰集团,其後效力於九龙仓集团,在财务管理与汇报 监控、审计、税务及企业管治方面获丰富经验。他目前出任九龙仓集团的集团财务总监,及九龙仓 有限公司和现代货箱码头有限公司(「现代货箱码头」)(两者皆为本公司的同母系附属公司)的董事。 许先生自二○一四年十二月起出任本公司的公司秘书,同时亦是九龙仓、有线宽频和Joyce的公司秘 书。 梁君彦议员GBS, JP 董事 ( 66岁) 梁先生自二○一二年七月起出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他在纺织、制造、批发及分销业务方面拥 有逾三十三年管理经验。梁先生现为第六届香港立法会主席及立法会工业界(第一)功能界别议员。 他亦是全国政协委员、香港工业总会名誉会长、香港纺织业联会名誉会长及竞争事务委员会委员兼 任人事委员会主席。他曾任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董事局成员、香港贸易发展局理事会成员及强制 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非执行董事。梁先生为新兴织造厂有限公司主席,以及大新银行集团有限公司 及华南城控股有限公司(两者皆於香港公众上市)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梁先生是英国考文垂大学工商 管理荣誉博士,持有由英国利兹大学颁授的荣誉理学士学位,并为纺织学会以及制衣业及鞋类学会 资深会员。 史习平 董事 ( 71岁) 史先生FCA (Eng & Wales), FCCA, FCPA 自二○○七年起出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亦担任审核委员会及 薪酬委员会成员兼主席,以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史先生在财务及证券界拥有超过三十年经验。他毕 业於香港大学并取得法律硕士学位。他曾任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委员会委员,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联交所」)理事及主板上市委员会成员。史先生是绿城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他亦曾任国美 电器控股有限公司和盈进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已改称「国投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两者皆於香港公众 上市)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邓思敬 董事 ( 67岁) 邓 先 生 自 二 ○ ○ 八 年 起 出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亦 担 任 审 核 委 员 会、提 名 委 员 会 及 薪 酬 委 员 会成员。他在会计及财务管理方面拥有超过三十年丰富经验。他毕业於美国加州长堤州立大学,获 授理学士学位。他由一九九七年起出任中信嘉华银行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四年,负责财资运作、汇 款、押汇运作、庶务、物业管理、资讯科技及信贷管理,一九九八年至二○○一年出任董事。此前曾 於多间大型机构工作,包括在美国摩根信托银行服务十七年,出任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以及在长江 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服务一年,出任总会计主任。 35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董事会报告 易志明议员 JP 董事 ( 63岁) 易先生MSc, BSc, CEng, FCILT, MIET, MCIPS 自二○一二年七月起出任本公司董事。他於一九九四年加入九龙 仓集团,现时负责(其中包括)监督九龙仓集团的公共交通运输、集装箱码头及空运货站业务组合。 易先生在公共交通运输及物流业方面有丰富的行业及管理经验,并为香港立法会航运交通界功能界 别议员。易先生现为天星小轮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及现代货箱码头董事(该两间公司皆为九龙仓的 附属公司)。他亦为九龙仓的联营公司香港空运货站有限公司的董事。除上述私营企业外,易先生於 二○一四年六月一日起获委任为香港机场管理局董事会成员,於二○一六年四月一日起获委任为香 港海运港口局成员,以及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一日起获委任为物业管理业监管局成员。易先生是英 国特许工程师,持有由香港大学颁授的工业工程学士学位,以及由英国伯明翰大学颁授的工业管理 硕士学位。 附注: (1) 会德丰及九龙仓( (i)吴天海先生为该两间公司的董事及(ii)易志明议员和许仲瑛先生为该两间公司的雇员)拥 有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十五部第二及第三分部的条文规定须向 本公司披露的本公司股本权益。 (2) 吴天海先生、易志明议员和许仲瑛先生皆在本公司旗下若干附属公司及九龙仓和会德丰旗下若干集团成员 公司出任董事。 (3) 本公司确认已收到各独立非执行董事依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13条确认彼之独立性 的书面确认,并且认为该等独立非执行董事确属独立人士。 (ii) 高级管理人员 於本财政年度内,集团的高层管理职责由主席联同集团的酒店经理及集团的地产项目经理(两者皆 为九龙仓的全资附属公司)担当。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36 董事会报告 (B) 董事的证券权益 (i) 股份及债务证券权益 兹将本公司董事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占有本公司、九龙仓(本公司的母公司)、会德丰(九 龙仓的母公司)、有线宽频及Wharf Finance Limited (该两间公司皆为本公司的同母系附属公司)的股份 及�u或债务证券实质权益(全部皆为好仓),以及涉及的证券分别占该五间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目的百 分比(在适用情况下)胪列如下: 持有数量�u金额 (在适用情况下之百分比) 权益性质 本公司 �C 普通股 史习平 37,500 (0.0053%) 家属权益 会德丰 �C 普通股 吴天海 300,000 (0.0147%) 个人权益 易志明 7,000 (0.0003%) 个人权益 九龙仓 �C 普通股 吴天海 4,445 (0.0001%) 个人权益 梁君彦 6,629 (0.0002%) 家属权益 史习平 50,099 (0.0017%) 家属权益 易志明 20,000 (0.0007%) 个人权益 有线宽频 �C 普通股 吴天海 1,265,005 (0.0629%) 个人权益 梁君彦 9,535 (0.0005%) 家属权益 Wharf Finance Limited �C 於二○一七年到期的美元定息票据 邓思敬 400,000美元 个人权益 附注: 上文披露的股份权益不包括本公司董事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所持有的本公司相联法团之认股权权益。 相关认股权权益的详情另载於下文分节「 (ii)九龙仓认股权权益」内。 37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董事会报告 (ii) 九龙仓认股权权益 兹将本公司董事在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内持有按照九龙仓股份认购权计划已 授出�u可行使的可认购九龙仓普通股认股权权益(全部皆为个人权益)的详细资料胪列如下: 认股权涉及的九龙仓股份数目 (占已发行股份数目百分比) 董事姓名 授出日期 於二○一六年 一月一日 年内授出 年内期满失效 於二○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每股认购价 (港币元) 吴天海 2011年7月4日 1,500,000 �C ( 1,500,000) �C 55.15 2013年6月5日 2,000,000 �C �C 2,000,000 70.20 2016年7月7日 �C 5,000,000 �C 5,000,000 46.90 3,500,000 (0.12%) 7,000,000 (0.23%) 附注: (1) 在二○一三年六月五日授出(行使期为二○一三年六月六日至二○一八年六月五日)而在二○一六年一月 一日及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仍未行使的九龙仓认股权於五年内分五期行使,每一期涵盖相关九龙仓 认股权的五分之一(即最多可行使相关九龙仓股份总数的五分之一),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及第五期分 别於二○一三年、二○一四年、二○一五年、二○一六年及二○一七年的六月六日起可予行使。 (2) 在二○一六年七月七日授出(行使期为二○一六年七月八日至二○二一年七月七日)而在授出日期及二○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仍未行使的九龙仓认股权於五年内分五期行使,每一期涵盖相关九龙仓认股权的 五分之一(即最多可行使相关九龙仓股份总数的五分之一),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及第五期分别於二○ 一六年、二○一七年、二○一八年、二○一九年及二○二○年的七月八日起可予行使。 ( 3) 除上文披露外,於本财政年度内,并无任何本公司董事所持有的九龙仓认股权已期满失效或被行使或被取 消,及九龙仓并无向任何本公司董事授出任何九龙仓认股权。 除上文披露外,根据本公司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而存置的登记册所载录,就涉及根据《证券及期 货条例》或《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或任何其它适用守则)本公司的董事及�u或行政总 裁须向本公司及联交所发出通知的资料而言,任何本公司的董事或行政总裁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皆无持有或被当作持有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证券及期货条例》第十五部所指的相联法团)的股份、相 关股份或债权证的好仓或淡仓权益,彼等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亦无持有或被当作持有可认购本 公司及其相联法团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的任何权利。 07 Director Report 46053-02N.indd 37 17/3/2017 19:59:18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38 董事会报告 (C) 主要股东权益 兹将本公司遵照《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而存置的登记册(「登记册」)所载,於二○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直接或间接占有本公司有投票权股份5%或以上权益的所有有关者名称,以及彼等於该日分别占 有及�u或被当作持有权益的有关股份数目胪列如下: 名称 普通股数目 (占已发行股份数目百分比) (i) 九龙仓集团有限公司 506,298,196 (71.44%) (ii) 会德丰有限公司 506,298,196 (71.44%) (iii) HSBC Trustee (C.I.) Limited 506,298,196 (71.44%) (iv) Harson Investment Limited 57,054,375 (8.05%) 附注: (1) 为免出现疑问及误将股份数目双重计算,务请注意上述列於(i)至(iii)项名下的股份皆涉及同一批股份。 (2) 上 述 会 德 丰 被 当 作 持 有 的 股 份 权 益 乃 透 过(其 中 包 括)其 两 间 全 资 附 属 公 司Wheelock Investments Limited及WF Investment Partners Limited持有,而该两间公司持有九龙仓已发行股份数目超过三分之一的股份权益。 (3) 上述九龙仓被当作持有的股份权益乃透过其两间全资附属公司Wharf Estates Limited及Upfront International Limited 持有。 上述全部权益皆为好仓,而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无任何淡仓权益记录於登记册内。 (D) 退休福利计划 本集团的香港雇员退休福利计划主要是界定供款计划(包括强制性公积金),由独立受托人管理,分别由 本集团及雇员同时按雇员薪金的若干百分率为基准供款。本集团所注入的供款乃於真正作出承担时列作 开支,该等供款可能会因雇员在有权获取全数雇主供款前退出供款计划致令有关供款被没收而有所减少。 本集团在中国内地附属公司的雇员乃属由中国政府营运的国家管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之成员。中国 内地附属公司须按工资支出的若干百分率作出供款注入公积金。就中国内地雇员的退休福利,作出指定 供款是本集团唯一的责任。 39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董事会报告 (E) 董事的竞争业务权益 兹将根据《上市规则》第8.10条而须予披露的资料列述如下。 本公司三位董事吴天海先生、易志明议员及许仲瑛先生亦为九龙仓及�u或九龙仓旗下若干附属公司的董 事,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8.10(2)条被视为在九龙仓占有权益。 九 龙 仓 旗 下 的 附 属 公 司 在 香 港 及 中 国 内 地 拥 有 酒 店 及 作 出 租 及 发 展 用 途 的 物 业,对 本 集 团 构 成 竞 争 业 务。由於九龙仓集团在遍及亚太区的酒店管理及营运方面具备专长而且往绩昭着,本集团已委聘马哥孛 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马哥孛罗酒店管理」,九龙仓的全资附属公司)担当经理,以营运、指导、管理及监 督The Murray、马哥孛罗香港酒店及常州马哥孛罗酒店的业务。马哥孛罗酒店管理亦负责营运九龙仓集团 在亚太区内的酒店。马哥孛罗酒店管理已同意(其中包括)以甲级酒店方式营运The Murray、马哥孛罗香港 酒店及常州马哥孛罗酒店。倘马哥孛罗酒店管理未能履行上述条件,则本集团有权单方面终止委聘马哥 孛罗酒店管理。 九龙仓集团在中国内地所拥有的物业发展业务亦被视为与本集团的中国内地物业发展项目竞争。由於九 龙仓集团在物业项目管理和销售及市场推广方面具备专长,本集团已委聘九龙仓旗下一间全资附属公司 为项目经理和销售及市场推广代理人,负责集团的物业发展项目的兴建、发展、销售及市场推广事宜。 为保障本集团的权益,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会定期检讨本集团的业务及营运业绩,确 保(其中包括)本集团与九龙仓集团各自的酒店及物业发展业务现时及继续会在公平原则下独立经营。 (F)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在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内: (i) 本集团的五个最大供应商所占的购买总额(不包括购买资本项目),占本集团购买总额不足30%;及 (ii) 本集团的五个最大客户所占的营业总额占本集团营业总额不足30%。 (G) 债权证、银行贷款及其它借款 有关本公司及本集团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任何及所有於贷款者提出要求时须立即偿还或还款 期限为一年以内及还款期限逾一年的债权证、银行贷款及�u或其它借款的数额及资料,已编列於第77页 的财务报表附注第19条内。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40 董事会报告 (H) 公众持股量 根据本公司於本报告日期可以得悉,而本公司董事亦知悉的公开资料,本公司於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内全年皆已维持《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公众持股量。 (I) 关连交易的披露 兹将涉及本公司及�u或其附属公司的若干持续关连交易的资料(其详情已在较早前分别於日期为二○一三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一四年十一月十日及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的本公司公告内予以披露,并按 《上市规则》规定须於本公司的年报及财务报表内予以披露)胪列如下: (i) 与九龙仓集团订立的概括酒店服务协议 本公司旗下若干附属公司与马哥孛罗酒店管理订有若干於本财政年度内存在而具有效力的个别酒店 服务协议,旨在聘任马哥孛罗酒店管理就本集团位於香港及中国内地的若干酒店物业及�u或项目提 供(其中包括)管理、市场推广及技术服务及�u或与酒店及�u或服务式住宅物业的发展及�u或营运相 关的任何其它服务(「酒店服务」)。 於二○一四年十一月十日,本公司与九龙仓订立了一项概括酒店服务协议(「概括酒店服务协议」), 固定有效期为三年,由二○一五年一月一日开始,於二○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届满。概括酒店服 务协议旨在(其中包括)规管涉及由九龙仓集团向本集团提供酒店服务的各项持续关连交易,以及订 定(其中包括)本集团根据相关协议应支付九龙仓集团的年度上限金额为每年港币一亿元。 就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概括酒店服务协议下的年度酬金总额(不得超逾上 述相关年度上限金额)为港币四千二百万元。 (ii) 与九龙仓集团订立的概括物业服务协议 本公司旗下若干附属公司与九龙仓旗下若干附属公司订有若干於本财政年度内存在而具有效力的 个别物业服务协议,旨在聘任九龙仓集团成员公司就本集团所拥有的若干物业及�u或地产项目提供 (其中包括)项目管理服务、销售及市场推广服务、管理服务及�u或任何其它物业相关服务(「物业服 务」)。 於 二 ○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本 公 司 与 九 龙 仓 订 立 了 一 项 概 括 物 业 服 务 协 议(「概 括 物 业 服 务 协 议」),固定有效期为三年,由二○一四年一月一日开始,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届满。概括物 业服务协议旨在(其中包括)规管涉及由九龙仓集团向本集团提供物业服务的各项持续关连交易,以 及订定(其中包括)本集团根据相关协议就二○一六年财政年度应支付九龙仓集团的年度上限金额为 港币二亿三千万元。 41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董事会报告 於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本公司与九龙仓订立了一项概括物业服务续订协议(「概括物业服务续 订协议」),固定有效期为三年,由二○一七年一月一日开始,於二○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届满。 概括物业服务续订协议旨在(其中包括)订定本集团根据相关协议就二○一七年、二○一八年及二○ 一九年各财政年度应支付九龙仓集团的年度上限金额分别为港币一亿七千万元、港币一亿九千万元 及港币二亿元。 就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概括物业服务续订协议下的年度酬金总额(不得超 逾上述相关年度上限金额)为港币七千八百万元。 九龙仓作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按《上市规则》之定义被视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故上文I(i)段及I(ii)段内所 述的交易对本公司而言构成持续关连交易。 (iii) 董事及核数师的确认 (a) 本公司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审阅上文I(i)段及I(ii)段内所述的持续关连交易(统称为「该 等交易」),并确认该等交易: (1) 由本集团在其日常业务中订立; (2) 按照一般商务条款进行;及 (3) 根据规管该等交易的相关协议进行,条款公平合理,并且符合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b) 董事会已根据《上市规则》第14A.56条,委聘本公司核数师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监 证业务准则》第3000号「非审核或审阅过往财务资料之监证工作」规定,并参照《实务说明》第740 号「关於香港《上市规则》所述持续关连交易的核数师函件」,审计本集团的持续关连交易。 本公司的核数师已呈告,并无注意到任何事情,可使彼等认为: (1) 该等交易并未获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2) 该等交易在各重大方面没有根据规管该等交易的相关协议的条款进行; (3) 在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内超逾有关上限金额(如适用);及 (4) 若任何交易涉及由本集团提供货品或服务,相关交易在各重大方面没有按照本集团的定价 政策进行。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42 董事会报告 (iv) 於第87页的财务报表附注第24条内予以披露的与连系人士的交易,(a)段及(b)段中所述的交易构成 本公司的关连交易(根据《上市规则》的定义),而(c)段中所述的交易根据《上市规则》则不构成关连交 易,而(d)段中所述的交易则构成本公司的全面豁免关连交易,上述所有交易已遵守适用的《上市规 则》规定。 (J) 主要风险及不明朗因素 以下是被认为有可能对本集团业务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现存主要风险及不明朗因素。惟 以下清单并非详尽无遗,经济及其它状况随时间改变均有可能产生其它风险及不明朗因素。本集团采用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框架来识别机构内不同层面目前及可预见的风险,采取防范措施以避免或减轻风险 带来的不利影响。 投资物业涉及的风险 投 资 物 业 分 部 是 本 集 团 的 核 心 业 务,投 资 物 业 资 产 占 本 集 团 总 营 业 资 产40%。由 於 当 中 大 部 分 物 业 位 於香港及中国内地,两地的整体经济气候、监管规例变动、政府政策及政治环境均可能对本集团整体财 务 业 绩 及 状 况 有 重 大 影 响。本 集 团 的 租 金 收 入 有 可 能 由 於 商 场 及 写 字 楼 供 应 过 剩 造 成 竞 争 而 较 常 出 现 调整。租金水平亦有可能受外围经济及市况(包括但不限於整体供求波动、股票市场表现及金融动荡)影 响,继而间接影响本集团的投资物业表现。 投资物业是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於每个报告期以公允价值列报於财务状况表。公允价值由独立专业测 量师提供,以收入资本化方法将物业收入净额予以资本化,并考虑约满後新订租约的风险对收益率作出 重大调整及在综合收益表中确认公允价值的变动。基於本集团投资物业组合的规模,投资物业价值的任 何显着变动均有可能强烈影响本集团业绩,而在这种情况下业绩或未能反映本集团的营运及现金流表现。 为此,本集团定期评估经济环境的变化,对市场需要及竞争对手的行动保持警觉以维持竞争力。时刻保 养资产於最佳质素及建立多元化的优质租户组合亦有助本集团增加收入及抗衡放缓的经济。本集团规划 长期的策略性宣传推广,维持投资物业的品牌知名度及价值。 43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董事会报告 发展物业涉及的风险 内地的发展物业分部自二○一二年起主导本集团的财务表现,惟该分部仍须视乎中国内地的经济、政治 与法律方面的发展情况及周边地区经济体。近年,本集团的土地储备未曾予以补充,并将持续减少,二○ 一七年後发展物业的贡献将大幅下降。 酒店分部涉及的风险 本集团在香港及内地拥有四间酒店。酒店表现通常受可预测及不可预测的因素(包括季节性、社会稳定 性、传染病及经济状况转变)影响而出现较大波动。例如全球地缘政治紧张局势的预期负面影响、英国脱 欧进程及预期美国息口攀升所带来的经济不明朗,加上周边地区外币汇率变动,已改变了非常倚赖访港 内地旅客增长的旅游业及酒店业的发展模式。 为此,酒店分部密切评估地缘政治前景及不同国家的经济发展,以建立符合本集团风险承受能力的酒店 组合。同时亦会持续检讨竞争、法律和政治上的转变及市场趋势,制定业务策略(包括市场推广及定价), 以保障及提升盈利能力。 法律及监管合规风险 本集团在香港及多个内地城市有多元化业务组合,如未能预测监管变动的走势或应对相关规例,则有可 能导致违反当地法律或规例,届时不单蒙受经济损失,亦会损害本集团声誉。为降低相关风险,本集团积 极评估有关方面的发展情况所产生的影响,并就新法律及规例以及立法趋势与监管机构及外聘顾问保持 紧密联系,确保有效地妥为遵守相关法规。 财务风险 本集团日常业务中面对的财务风险包括利率、外币、权益价格、流动资金及信贷风险。这些风险的详情及 相关管理政策见第79至84页财务报表附注第21条。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44 董事会报告 (K) 环境、社会及管治 本公司很高兴在今年发表首份《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我们致力不断改善我们的环境、社会及管治表 现。本公司与母公司九龙仓集团的可持续发展策略一致,尽力达致比监管规定更严谨的标准,实践企业 公民责任。 马哥孛罗香港酒店是本集团保护环境的关键动力。该公司已参与碳审计计划,记录碳排放及提高资源使 用效益。是年推行的最重要措施包括更换节能效益更高的照明系统及推行绿色计划。 本公司亦着重价值链管理的职责和问责。马哥孛罗香港酒店所提供的服务均遵守规管营运部门的相关法 例,包括按《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适当地处理客人资料,及按《食物安全条例》(第612章)严格 管理餐饮业务。公司上下皆须遵守《商业行为守则》,确保决策及日常营运在最高道德标准下进行。 员工是本公司的基石,享有具竞争力的薪酬及具吸引力的福利。本公司遵守《雇佣条例》(第57章),提供内 部及外部培训,推动员工发展。本公司亦按香港相关法例 1实施反歧视政策,培育共融的工作文化,确保 人才招募过程不存在偏见。本公司严守《职务安全及健康条例》(第509章),提供安全及健康的工作场所。 本公司的社会管治跨越经济活动界限,延伸至社区发展。马哥孛罗香港酒店於本报告年度与目标慈善团 体及「学校起动」计划的夥伴学校合作,帮助有需要的儿童及基层青少年。 本年报第12至14页载有环境及社会表现的详尽资料,本公司将继续致力维护可持续发展原则。 1 《性别歧视条例》(第480章)、 《残疾歧视条例》(第 487章)、《家庭岗位歧视条例》(第527章)及《种族歧视条例》(第602章) 45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董事会报告 (L) 附属公司董事 於本财政年度内及截至二○一七年三月二日(本报告日期),在本公司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财政年度综合财务报表列为附属公司的全部该等公司担任董事的全部人士之名单如下: Andrea Limited 陈国邦 陈锡华 周安桥 郭勇 郝建民 许仲瑛 李玉芳 李雷 吴天海 温福娘 包静国 徐耀祥 魏青山 吴冠 张路 张一 凌学风 (上述名单排序与本年报英文版本一致。)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46 独立核数师报告 致海港企业有限公司成员 (於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意见 我们已审计列载於第53至第114页海港企业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贵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此综合财务报 表包括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表和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收益表、综合全面收益表、 综合权益变动表和综合现金流量表,以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包括主要会计政策概要。 我们认为,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财报准则」)真实而中肯地 反映了  贵集团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及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表现及综合现金 流量,并已遵照香港《公司条例》妥为拟备。 意见基础 我们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我们在该等准则下须承担的责任已在本报告 「核 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 部分中作进一步阐述。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 《专业会计师道德守 则》 (以下简称「守则」),我们独立於  贵集团,并已履行守则中的其它专业道德责任。我们相信,我们所获得 的审计凭证能充足及适当地为我们的审计意见提供基础。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根据我们的专业判断,认为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是在我们 审计整体综合财务报表及出具意见时进行处理的。我们不会对这些事项提供单独的意见。 47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 已落成投资物业的估值 请参阅综合财务报表的会计政策D(i)及附注8 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的审计如何处理该事项 贵集团在香港拥有已落成的投资物业组合(主要为 零 售 物 业),於 二 ○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占  贵 集团总资产的19%。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落成投资物业的 公 允 价 值 由  贵 集 团 根 据 合 资 格 的 外 部 物 业 估 值 师编制的独立估值作出评估。该物业估值师根据各 物业的收益净额、租约於续租时其净收益增长的可 能性及其可重新发展的潜力作出评估。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计入综合 收 益 表 内 的 已 落 成 投 资 物 业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净 额 占  贵集团除税前盈利的7%。 我们把已落成投资物业的估值列为关键审计事项, 是因为这些物业对  贵集团的总资产至关重要,且 用 於 计 算 个 别 物 业 估 值 的 假 设 和 数 据 的 小 幅 调 整 或 存 在 的 差 异 在 汇 总 後 可 能 会 对  贵 集 团 的 盈 利 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亦由於已落成投资物业的估值 带有主观性,并需要作出重大的判断和估计,特别 是在厘定市场租金和资本化比率时,由此增加了错 误风险或潜在的管理层偏见。 我们评估已落成投资物业的估值的审计程序包括: 获 取 并 审 查 由  贵 集 团 委 聘 的 外 部 物 业 估 值 师 编制的估值报告; 与 外 部 物 业 估 值 师 进 行 会 面,以 讨 论 并 质 询 估 值中所采用的关键估计和假设(包括现行的市场 租 金、市 场 收 益 率 和 可 比 市 场 交 易),并 就 被 估 值的物业,评估外部物业估值师的独立性、客观 性、资质和专业知识; 在我们内部物业估值专家的协助下,评估外部物 业估值师所采用的估值方法,并将各个已落成投 资物业的估值所采用的关键估计和假设(包括市 场租金和资本化比率)与现有的市场数据和政府 统计数据进行比较; 对已落成投资物业进行实地考察,并将租赁资料 (包括外部物业估值师采用的市场租金和租用率) 与相关的合同和文件进行抽样对比。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48 独立核数师报告 位於中国内地的待沽发展中物业的可变现净值 请参阅综合财务报表的会计政策I(i)和(ii)及附注13 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的审计如何处理该事项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贵集团在中国内 地的各大城市拥有若干物业发展项目,其按照成本 值与可变现净值两者中的较低数额报值,总计港币 十九亿五千七百万元。 於财务报告日,各物业发展项目的可变现净值由  贵 集团的内部物业估值师计算。 待沽发展中物业的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涉及管理层 在编制和更新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各物业发展项目 的 估 计 完 工 成 本,以 及 在 评 估 各 物 业 的 预 期 售 价 (通过参考邻近地点最近成交个案和新物业销售率) 和预计未来销售成本时作出重大的判断和估计,并 需 要 采 用 已 调 整 风 险 贴 现 率 来 估 计 各 物 业 发 展 项 目所产生的未来已贴现现金流量。 中国内地各个城市近期出台的楼市降温措施,包括 提高按揭首付比例和购房限制,可能会导致这些城 市的房价出现波动。 我 们 把 位 於 中 国 内 地 的 待 沽 发 展 中 物 业 的 可 变 现 净值列为关键审计事项,是因为估计各物业发展项 目的完工成本和未来售价所涉及的内在风险,特别 是 考 虑 到 中 国 内 地 当 前 的 经 济 形 势 和 鉴 於 用 於 计 算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判 断 和 估 计 可 能 存 在 管 理 层 偏 见 的风险。 我们评估位於中国内地的待沽发展中物业的可变现净 值的审计程序包括: 评 估 与 各 物 业 发 展 项 目 的 预 算 建 造 和 其 它 成 本 的 编 制、监 控 和 管 理 有 关 的 关 键 内 部 控 制 的 设 计、实施和运行有效性; 对所有物业发展项目进行实地考察,与  贵集团 的内部物业估值师讨论各物业发展项目的进展, 并 将 已 观 察 到 的 进 展 与 管 理 层 提 供 的 各 物 业 发 展项目的最新发展预算进行对比; 针 对 被 估 值 的 物 业,评 估 内 部 物 业 估 值 师 的 资 质、经验和专业知识; 评 估 内 部 物 业 估 值 师 的 估 值 方 法 并 评 估 估 值 所 采用的关键估计、数据输入值和假设,包括将预 计 未 来 平 均 售 价 与 现 有 的 市 场 数 据(例 如,位 於 各 物 业 发 展 项 目 邻 近 地 点 的 类 似 业 务 的 最 近 成 交价格)进行比较,以及将各物业发展项目的完 工成本与类似物业的公开建造成本信息(同时考 虑到物业的类型和位置)及  贵集团的销售预算 计划进行比较; 在抽样基础上,重新执行内部物业估值师为得出 可变现净值的年末估计额所进行的计算,并将各 物 业 发 展 项 目 的 估 计 完 工 成 本 与  贵 集 团 更 新 後的预算进行比较; 执 行 敏 感 度 分 析,以 此 确 定 待 沽 发 展 中 物 业 出 现重大错报所需的估计变更程度(个别或集体层 面),并 考 虑 该 等 关 键 估 计 出 现 变 更 的 可 能 性 以 及是否存在管理层偏见的迹象。 49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 酒店物业的减值评估 请参阅综合财务报表的会计政策D(ii)、G(ii)及附注9 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的审计如何处理该事项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贵集团在香港和 中国内地拥有若干酒店物业,其以成本值减累计折 旧及减值亏损报值,总计港币六十四亿七千万元。 於财务结算日, 贵集团审阅酒店物业以确定是否 存在任何减值迹象。如果存在减值迹象,管理层将 评估酒店物业的可收回数额。假若酒店物业的账面 金额超过其可收回数额,则减值亏损在综合收益表 内确认为开支。 酒 店 物 业 可 收 回 数 额 的 计 算 由  贵 集 团 的 内 部 物 业估值师及�u或外部物业估值师执行。可收回数额 根据酒店物业的使用价值来确定,同时采用已调整 风 险 贴 现 率 来 折 现 与 酒 店 物 业 有 关 的 预 计 现 金 流 量。已贴现现金流量预测的编制高度主观,并需要 管理层作出重大的判断和估计,特别是在确定预计 入住率、每间可用客房的预计收益、增长率和采用 的贴现率方面。 香 港 及 中 国 内 地 二 线 城 市 当 前 的 经 济 环 境 和 市 场 竞争可能会对酒店房价和入住率带来压力。 我们把酒店物业的减值评估列为关键审计事项,是 因 为 相 关 的 假 设 和 估 计 额 需 要 管 理 层 作 出 重 大 的 判断和估计,而这些假设和估计额本身具有不确定 性且可能受到管理层偏见的影响。 我们评估酒店物业减值的审计程序包括: 就 於 二 ○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的 各 个 酒 店 物 业是否存在减值迹象,与管理层进行讨论; 评价减值评估模型的合理性,包括评价减值迹象 并 评 估 减 值 评 估 模 型 是 否 根 据 现 行 会 计 准 则 的 要求编制; 获 取 并 审 查 由  贵 集 团 内 部 物 业 估 值 师 和  贵 集 团 委 聘 的 外 部 物 业 估 值 师 编 制 的 可 收 回 数 额 的计算结果; 针 对 被 估 值 的 物 业,评 估 内 部 物 业 估 值 师(针 对 发 展 中 酒 店)和 外 部 物 业 估 值 师(针 对 已 落 成 酒 店)的经验和专业知识; 在我们的内部物业估值专家的协助下,评估物业 估值师所采用的估值方法,并将酒店物业减值评 估模型所采用的关键估计和假设(包括预计酒店 房 价、预 计 入 住 率、增 长 率 和 采 用 的 贴 现 率)与 现有的市场数据和政府统计数据进行比较; 通过将上一会计年度末有关入住率、每间可用客 房 的 收 益 及 增 长 率 的 预 测 与 本 年 度 的 实 际 结 果 和行业预测进行对比,评价管理层以往计算酒店 物业可收回数额的准确性; 执行敏感度分析,以此确定酒店物业出现重大错 报所需的估计变更程度(个别或集体层面),并考 虑 该 等 关 键 估 计 出 现 变 更 的 可 能 性 以 及 是 否 存 在管理层偏见的迹象。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50 独立核数师报告 销售发展物业的收入确认 请参阅综合财务报表的会计政策M及附注1 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的审计如何处理该事项 发 展 物 业 分 部 的 收 入 是 源 自 销 售 位 於 中 国 内 地 常 州 和 苏 州 城 市 的 物 业 所 得 的 收 益,其 於 截 至 二 ○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占  贵 集 团 收 入 的 70%。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物业预售订金总计 港币五十亿三千万元。 假若经济效益可能流入  贵集团,则销售发展物业 的 收 入 在 履 行 正 式 买 卖 协 议 或 有 关 政 府 部 门 发 出 入夥纸或竣工证明的较後者时确认。 我 们 把 销 售 发 展 物 业 的 收 入 确 认 列 为 关 键 审 计 事 项,是因为其对於  贵集团至关重要,同时亦由於 各物业发展项目在收入确认上的极小错误(个别或 汇总後)都可能对  贵集团的是年盈利产生重要影 响。 我们评估销售发展物业的收入确认的审计程序包括: 参照现行会计政策的要求,评估  贵集团有关销 售发展物业的收入确认政策; 评 估 有 关 发 展 物 业 分 部 收 入 确 认 的 关 键 内 部 控 制的设计、实施及运行有效性; 就各物业发展项目的销售和预售,抽样检查有关 政府部门发出的入夥纸及�u或竣工证明,并通过 将 已 收 款 项 与 银 行 对 账 单 及 其 它 相 关 文 件 进 行 比较,以此评估被选取的样本是否已收取有关现 金,并评估有关收入是否应计入当前会计期间或 是应作为物业的预售订金进行递延收入。 综合财务报表及其核数师报告以外的信息 董事须对其它信息负责。其它信息包括刊载於年报内的全部信息,但不包括综合财务报表及我们的核数师报 告。 我们对综合财务报表的意见并不涵盖其它信息,我们亦不对该等其它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它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它信息是否与综合财务报 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抵触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情况。 基於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认为其它信息存在重大错误陈述,我们需要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没 有任何报告。 51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 董事就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董事须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财报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要求拟备真实而中肯的综合财务 报表,并对其认为为使综合财务报表的拟备不存在由於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所需的内部控制负 责。 在拟备综合财务报表时,董事负责评估  贵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在适用情况下披露与持续经营有关的事 项,以及使用持续经营为会计基础,除非董事有意将  贵集团清盘或停止经营,或别无其它实际的替代方案。 审计委员会协助董事履行监督  贵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的责任。 核数师就综合财务报表审计承担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综合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於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取得合理保证,并出 具包括我们意见的核数师报告。我们是按照香港《公司条例》第405条的规定,仅向整体成员报告。除此以外, 我们的报告不可用作其它用途。我们概不就本报告的内容,对任何其它人士负责或承担法律责任。 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不能保证按照《香港审计准则》进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误陈述存在时总能发 现。错误陈述可以由欺诈或错误引起,如果合理预期它们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综合财务报表使用者依赖 财务报表所作出的经济决定,则有关的错误陈述可被视作重大。 在根据《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专业判断,保持了专业怀疑态度。我们亦: 识别和评估由於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综合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设计及执行审计程序以应对 这些风险,以及获取充足和适当的审计凭证,作为我们意见的基础。由於欺诈可能涉及串谋、伪造、蓄意 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於内部控制之上,因此未能发现因欺诈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高於未能 发现因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适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  贵集团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 见。 评估董事所采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及作出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52 独立核数师报告 对董事采用持续经营会计基础的恰当性作出结论。根据所获取的审计凭证,确定是否存在与事项或情况 有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从而可能导致对  贵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如果我们认为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则有必要在核数师报告中提请使用者注意综合财务报中的相关披露。假若有关的披露不足, 则我们应当修改我们的意见。我们的结论是基於核数师报告日止所取得的审计凭证。然而,未来事项或 情况可能导致  贵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评价综合财务报表的整体列报方式、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以及综合财务报表是否中肯反映相关交易 和事项。 就  贵集团内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足、适当的审计凭证,以便对综合财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负责  贵集团审计的方向、监督和执行。我们为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除其它事项外,我们与审计委员会沟通了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重大审计发现等,包括我们在审计中识 别出内部控制的任何重大缺陷。 我们还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声明,说明我们已符合有关独立性的相关专业道德要求,并与他们沟通有可能合理 地被认为会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它事项,以及在适用的情况下,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审计委员会沟通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 事项。我们在核数师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不允许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端罕见的情况下, 如果合理预期在我们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後果超过产生的公众利益,我们决定不应在报告中沟通该 事项。 出具本独立核数师报告的审计项目合夥人是李家能。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会计师 香港中环 遮打道10号 太子大厦8楼 二○一七年三月二日 53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综合收益表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附注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收入 1 3,558 5,048 直接成本及营业费用 (2,332) (3,136) 销售及推销费用 (131) (138) 行政及公司费用 (74) (90) 未扣除折旧、利息及税项前的营业盈利 1,021 1,684 折旧 (52) (62) 营业盈利 1及2 969 1,622 投资物业之公允价值变动 (70) 37 其它收入净额 3 31 79 930 1,738 财务支出 4 (57) (59) 除税後所占业绩: 合营公司 11 176 95 联营公司 10 23 133 除税前盈利 1,072 1,907 所得税 5(a) (310) (502) 是年盈利 762 1,405 应占盈利: 公司股东 692 1,231 非控股股东权益 70 174 762 1,405 每股盈利 6 基本 港币0.98元 港币1.74元 摊薄後 港币0.98元 港币1.74元 第59页至114页之财务报表附注及主要会计政策为本财务报表之一部份。是年股东应占集团股息详列於附注7。 54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综合全面收益表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是年盈利 762 1,405 是年其它全面收益 其後可能重新归类为盈利或亏损的项目: 汇兑差额自折算业务: (460) (627) �C 附属公司 (419) (515) �C 合营公司 (41) (112) 可供出售投资之公允价值变动: �C (255) �C 重估亏损 �C (219) �C 出售转拨至综合收益表 �C (36) 其後不会重新归类为盈利或亏损的项目: 股本投资之公允价值变动 (151) �C 其它 4 �C 是年其它全面收益 (607) (882) 是年全面收益总额 155 523 应占全面收益总额: 公司股东 140 419 非控股股东权益 15 104 155 523 第59页至114页之财务报表附注及主要会计政策为本财务报表之一部份。 55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附注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非流动资产 投资物业 8 8,277 7,876 酒店物业、厂房及设备 9 6,529 5,677 联营公司 10 1,417 1,608 合营公司 11 1,808 2,039 股本投资 12 2,301 �C 可供出售投资 12 �C 2,450 递延税项资产 20 �C 46 其它非流动资产 20 16 20,352 19,712 流动资产 待沽物业 13 1,957 2,699 存货 3 3 应收贸易及其它账项 14 484 660 衍生金融工具资产 15 �C 1 预付税项 5(f)及(g) 164 129 银行存款及现金 16 5,154 6,447 7,762 9,939 总资产 28,114 29,651 非流动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 20 (44) (69) 银行借款 19 (2,450) (4,400) (2,494) (4,469) 流动负债 应付贸易及其它账项 17 (3,165) (2,600) 预售订金及所得款 18 (5,030) (4,691) 衍生金融工具负债 15 �C (2) 应付税项 5(f) (79) (159) 银行借款 19 (800) (400) (9,074) (7,852) 总负债 (11,568) (12,321) 净资产 16,546 17,330 资本及储备 股本 22 3,641 3,641 储备 12,188 12,544 股东权益 15,829 16,185 非控股股东权益 717 1,145 总权益 16,546 17,330 第59页至114页之财务报表附注及主要会计政策为本财务报表之一部份。 吴天海 许仲瑛 主席 董事 56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综合权益变动表 股东权益 投资 非控股 股本 重估储备 汇兑储备 盈余储备 总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 总权益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二○一五年一月一日 3,641 917 1,256 10,391 16,205 1,041 17,246 於二○一五年之权益变动: 是年盈利 �C �C �C 1,231 1,231 174 1,405 其它全面收益 �C (255) (557) �C (812) (70) (882) 全面收益总额 �C (255) (557) 1,231 419 104 523 已付二○一四年第二次中期股息 �C �C �C (340) (340) �C (340) 已付二○一五年第一次中期股息 �C �C �C (99) (99) �C (99)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二○一六年一月一日 3,641 662 699 11,183 16,185 1,145 17,330 於二○一六年之权益变动: 是年盈利 �C �C �C 692 692 70 762 其它全面收益 �C (151) (405) 4 (552) (55) (607) 全面收益总额 �C (151) (405) 696 140 15 155 终止确认股本投资而转入 盈余储备 �C (48) �C 48 �C �C �C 已付二○一五年第二次中期股息 �C �C �C (397) (397) �C (397) 已付二○一六年第一次中期股息 �C �C �C (99) (99) �C (99) 附属公司非控股股东减资 �C �C �C �C �C (232) (232) 已付非控股股东股息 �C �C �C �C �C (211) (211)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641 463 294 11,431 15,829 717 16,546 第59页至114页之财务报表附注及主要会计政策为本财务报表之一部份。 57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综合现金流量表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附注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营业现金流入 (a) 876 1,538 营运资本变动 (a) 1,864 1,858 来自营业的现金 (a) 2,740 3,396 已收利息净额 16 4 已收利息 69 88 已付银行借款利息 (53) (84) 来自投资上市公司的股息收入 76 56 来自合营公司的股息收入 366 71 已付香港利得税 (59) (108) 已付中国税项 (347) (363) 营业业务所得的现金净额 2,792 3,056 投资活动 购入投资物业及酒店物业、厂房及设备 (1,571) (1,044) 减少联营公司净额 168 543 减少合营公司净额 214 172 附属公司非控股股东减资 (232) �C 购入股本投资 (109) (1,175) 出售股本投资所得 107 53 投资活动所用的现金净额 (1,423) (1,451) 融资活动 新增银行借款 1,300 1,800 偿还银行借款 (2,850) (1,418) 已付公司股东股息 (496) (439) 已付非控股股东股息 (211) �C 融资活动所用的现金净额 (2,257) (57) 现金及现金等价项目(减少)�u增加 (888) 1,548 於一月一日现金及现金等价项目结存 6,447 5,185 汇率转变的影响 (405) (286)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现金及现金等价项目结存 5,154 6,447 现金及现金等价项目是指银行存款及现金。 第59页至114页之财务报表附注及主要会计政策为本财务报表之一部份。 58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综合现金流量表 综合现金流量表附注 (a) 营业盈利与来自营业现金对账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营业盈利 969 1,622 折旧 52 62 投资上市公司股息收入 (76) (56) 利息收入 (69) (90) 营业现金流入 876 1,538 减少待沽物业 949 1,210 减少存货 �C 2 减少应收贸易及其它账项 132 73 增加应付贸易及其它账项 160 5 增加预售订金及所得款 636 573 衍生金融工具变动净额 (1) 36 减少应付同母系附属公司款项净额 (12) (41) 营运资本变动 1,864 1,858 来自营业的现金 2,740 3,396 59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1. 分部资料 集团按其提供的服务及产品的性质来管理各种业务。管理层已确定三个可报告的经营分部作计量表现及 分配资源。分部是发展物业、投资物业和酒店。本集团没有把营运分部合计以组成应列报的分部。 发展物业分部包含与收购、发展、设计、兴建、市场推广及出售集团主要於中国内地销售物业有关的活 动。 投资物业分部主要是集团在香港的投资物业的租赁。集团的若干中国内地发展项目包括打算在完成後作 投资用途的物业。 酒店分部为马哥孛罗香港酒店及常州马哥孛罗酒店的业务,并包括施工中的美利大厦。 管理层主要基於每个分部的营业盈利及其股东所占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的业绩评估表现。 分部营业资产主要包括与每个分部直接相关的全部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及流动资产,但并不包括银行存 款及现金、股本投资、衍生金融工具资产及递延税项资产。 收入及支出的分配乃参照各个分部产生的收入及支出或各分部资产之折旧而分配到该等分部。 (a) 分部收入及业绩之分析 收入 营业盈利 投资物业之 公允价值变动 其它 收入净额 财务支出 合营公司 联营公司 除税前盈利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二○一六年 发展物业 2,482 425 �C 23 (8) 176 23 639 投资物业 315 283 (70) �C (14) �C �C 199 酒店 616 130 �C �C (4) �C �C 126 分部总额 3,413 838 (70) 23 (26) 176 23 964 投资及其它 145 145 �C 8 (31) �C �C 122 企业支出 �C (14) �C �C �C �C �C (14) 集团总额 3,558 969 (70) 31 (57) 176 23 1,072 二○一五年 发展物业 3,930 1,041 �C 50 (13) 95 133 1,306 投资物业 344 309 37 �C (15) �C �C 331 酒店 628 138 �C �C (4) �C �C 134 分部总额 4,902 1,488 37 50 (32) 95 133 1,771 投资及其它 146 146 �C 29 (27) �C �C 148 企业支出 �C (12) �C �C �C �C �C (12) 集团总额 5,048 1,622 37 79 (59) 95 133 1,907 (i) 折旧绝大部分源自酒店分部。 (ii) 在是年及过往年度,各分部互相之间并无录得任何收入。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60 财务报表附注 (b) 分部营业资产之分析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发展物业 5,710 6,885 投资物业 8,326 8,049 酒店 6,623 5,773 分部营业资产总额 20,659 20,707 未分配的企业资产 7,455 8,944 资产总额 28,114 29,651 (i) 酒 店 物 业 以 摊 销 成 本 呈 列。若 已 落 成 的 酒 店 物 业 按 二 ○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的 市 值 港 币 四十四亿六千四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四十七亿五千四百万元)进行的估值列报价值,分部 营业资产总额增至港币二百四十五亿六千二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二百四十八亿四千六百 万元)。 (ii) 未分配的企业资产主要包括股本投资、递延税项资产、衍生金融工具资产、银行存款及现金。 (c) 地域资料 收入 营业盈利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香港 907 946 473 503 中国内地 2,606 4,064 451 1,081 新加坡 45 38 45 38 集团总额 3,558 5,048 969 1,622 指定非流动资产 总营业资产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香港 11,275 10,438 11,414 10,705 中国内地 6,756 6,762 9,245 10,002 集团总额 18,031 17,200 20,659 20,707 指定非流动资产不包括股本投资、递延税项资产、衍生金融工具资产及其它非流动资产。 以地区划分而言,按账面成本值集团总营业资产当中有港币九十二亿四千五百万元(二○一五年:港 币一百亿零二百万元)或45% (二○一五年:48%)位於中国内地。 收入及营业盈利的地域分布是按照提供服务的地域分析,而股权投资是按上市地域分析。对指定非 流动资产及总营业资产而言,是按照营业的实则地域分析。 61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2. 营业盈利 (a) 营业盈利的计算: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已扣除 �u(计入): 折旧 52 62 员工成本(附注i) 208 215 核数师酬金 2 2 是年确认销售物业之成本 1,968 2,768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 16 14 投资物业的租金收入毛额(附注ii) (315) (344) 投资物业直接营运支出 20 25 利息收入 (69) (90) 上市投资股息收入 (76) (56) 附注: (i) 员工成本包括界定供款退休计划之成本港币七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六百万元)。 (ii) 租金收入包括或有租金港币六千万元(二○一五年:港币一亿一千二百万元)。 (b) 董事酬金 董事酬金是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383(1)节及公司监管第2部(披露董事利益资料)披露如下: 袍金 薪金、津贴 及实物福利 酌情花红 退休金计划 的供款 二○一六年 总额 二○一五年 总额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执行董事 吴天海 50 960 �C �C 1,010 1,010 非执行董事 陈国邦(iii) �C �C �C �C �C 18 徐耀祥(iv) �C �C �C �C �C 29 许仲瑛(v) 50 �C �C �C 50 21 易志明 50 �C �C �C 50 50 独立非执行董事 史习平(ii) 70 �C �C �C 70 70 施道敦 50 �C �C �C 50 50 邓思敬(ii) 70 �C �C �C 70 70 周明权(ii) 70 �C �C �C 70 70 梁君彦 50 �C �C �C 50 50 460 960 �C �C 1,420 1,438 二○一五年总额 478 960 �C �C �C 1,438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62 财务报表附注 附注: (i) 截至二○一六年及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没有任何离职补偿及�u或促使加入本集团 的款项已付或须付予本公司的董事。 (ii) 包括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每位相关董事收取的审核委员会成员酬金每年港币 二万元(二○一五年:每年港币二万元)。 (iii) 由二○一五年五月十二日起陈国邦先生停止为本公司的董事。 (iv) 由二○一五年八月一日起徐耀祥先生停止为本公司的董事。 (v) 由二○一五年八月一日起许仲瑛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的董事。 (c) 最高薪雇员的酬金 在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本集团所聘五位最高薪雇员(包括本公司董事及集团 其他雇员)之内而非为本公司董事的五位(二○一五年:五位)雇员的酬金相关资料分析如下: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酬金总额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薪金、津贴及实物福利 7 7 酌情花红及�u或按业绩而定的花红 1 2 8 9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级别(以港币计算) 人数 人数 1,000,001元至1,500,000元 2 �C 1,500,001元至2,000,000元 3 5 3. 其它收入净额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出售可供出售投资盈余,包括重估盈余港币零元 (二○一五年:港币三千六百万元)拨自投资重估储备 �C 33 汇兑盈余净额,包括远期外汇合约之影响 31 46 31 79 63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4. 财务支出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银行借款利息 43 60 其它财务支出 29 31 72 91 减:拨作资产成本 (15) (32) 57 59 (a) 利息资本化的平均年息率约为1.0% (二○一五年:1.3%)。 (b) 所有利息支出均以摊销成本处理的附带利息借款之利息支出。 5. 所得税 (a) 於综合收益表内扣除的税项包括如下: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是年税项 香港 �C 本年度税项准备 71 80 �C 以往年度税项超额准备 (2) (2) 中国内地 �C 本年度税项准备 215 329 �C 以往年度税项超额准备 (2) �C 282 407 中国内地土地增值税 (附注(d)) 9 89 递延税项 暂时差异之产生及回拨 19 6 总额 310 502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64 财务报表附注 (b) 香港利得税准备乃按照本年度内估计应评税利润以16.5% (二○一五年:16.5%)税率计算。 (c) 中国内地之企业所得税按照25% (二○一五年:25%)税率计算及中国预提所得税按照最多10%税率 计算。 (d)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下,所有由转让中国内地房地产物业产生的收益均须以土地价值的增值部 分(即出售物业所得款项减可扣税开支(包括土地使用权成本、借贷成本及所有物业发展开支))按介 乎30%至60%的累进税率缴纳土地增值税。 (e) 中国税务法就中国境外直接控股公司从中国居民企业产生之盈利派发股息(除了受协议所减免)均按 照10%税率计算预提所得税。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就中国内地附属公司 累计盈利於可见之未来可能派发股息至境外直接控股公司而作出预提所得税准备港币一千三百万元 (二○一五年:港币四千二百万元)。 (f) 於综合财务状况表内的应收�u应付税项预期於一年内收回�u缴纳。 (g) 预付税项为於中国内地物业预售之所得款相关的预付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 (h)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所占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之税项港币一亿五千二百万元(二 ○一五年:港币一亿三千五百万元)已包括在所占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之业绩内。 (i) 实际总税项支出与会计盈利以适用税率计算之对账: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除税前盈利 1,072 1,907 除税前盈利以有关税率计算的假设税项 188 377 非扣减支出的税项影响 64 62 投资物业之公允价值变动的税项影响 12 (6) 非应课税收入的税项影响 (27) (42) 未予以确认的税项亏损额 11 12 以往确认税项亏损抵销及其它暂时差异的税项影响 44 (30) 以往年度税项超额准备 (4) (2) 买卖物业的土地增值税 9 89 已派发�u可能派发股息预提所得税 13 42 实际的总税项支出 310 502 65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6. 每股盈利 每 股 基 本 及 摊 薄 盈 利 乃 按 是 年 之 公 司 股 东 应 占 盈 利 港 币 六 亿 九 千 二 百 万 元( 二 ○ 一 五 年: 港 币 十二亿三千一百万元)及以年内已发行普通股之加权平均数七亿零九百万股(二○一五年:七亿零九百万 股)而计算。 7. 股东应占股息 二○一六年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二○一五年 港币 港币 港币 港币 每股 百万元 每股 百万元 已宣布派发及已付之第一次中期股息 0.14 99 0.14 99 结算日後宣布派发之第二次中期股息 0.36 255 0.56 397 0.50 354 0.70 496 (a) 於结算日後宣布派发之第二次中期股息是根据七亿零九百万股(二○一五年:七亿零九百万股)已发 行普通股股份计算,并没有在结算日确认为负债。 (b) 二○一五年第二次中期股息港币三亿九千七百万元已於二○一六年批准及派发。 8. 投资物业 已落成 兴建中 总额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a) 成本值或估值 二○一五年一月一日 5,377 1,876 7,253 汇率调整 �C (109) (109) 增添 �C 695 695 重估盈余 37 �C 37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一六年一月一日 5,414 2,462 7,876 汇率调整 �C (156) (156) 增添 �C 627 627 重估盈余 (70) �C (70)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5,344 2,933 8,277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66 财务报表附注 已落成 兴建中 总额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b) 上列资产之成本值或估值分析如下: 二○一六年估值 5,344 �C 5,344 成本值 �C 2,933 2,933 5,344 2,933 8,277 二○一五年估值 5,414 �C 5,414 成本值 �C 2,462 2,462 5,414 2,462 7,876 (c) 业权: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位於香港 长期契约 5,344 �C 5,344 位於香港以外 中期契约 �C 2,933 2,933 5,344 2,933 8,277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位於香港 长期契约 5,414 �C 5,414 位於香港以外 中期契约 �C 2,462 2,462 5,414 2,462 7,876 (d) 投资物业重估 本集团兴建中的投资物业在公允价值首次能够作出可靠的计量或物业落成当日的较早者会以公允价 值计量。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之投资物业由从事专业估值之独立测计师公司 �C 莱坊 测计师行有限公司(「莱坊」)作出评估。其专业测量师是香港测量师学会的资深专业会员,对於香港 及中国物业之估值具有丰富经验。莱坊已根据该等物业的收益净额、租约於续租时其净收益增长之 可能性及其可重新发展的潜力(如适用),按市值对投资物业作出估值。 67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投资物业重估时产生之差异已於综合收益表中以「投资物业之公允价值变动」一项列账。 於结算日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物业是根据《财报准则》第13号公允价值计量所界定的估值方法将输 入元素分为三个级别。级别分类的说明如下: 第一级估值:仅使用第一级输入元素计量的公允价值,即於计量日采用相同资产或负债於活跃市场 的未经调整报价。 第二级估值:使用第二级输入元素计量的公允价值,即可观察的输入元素,其未能满足第一级的要 求,但也不属於重大不可观察的输入元素。不可观察输入元素为无市场数据的输入元素。 第三级估值:使用重大不可观察输入元素计量的公允价值。 本集团已落成的投资物业主要是指位於香港的零售物业,按照《财报准则》第13号公允价值架构下的 第三级计量为港币五十三亿四千四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五十四亿一千四百万元)。 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物业并没有归类为第一级及第二级。 截至二○一六年及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第一级及第二级之间并无转移,或自第三 级转入或转出。 按本集团的政策,当公允价值层级间发生转移时於结算日予以确认。 估值过程 本集团由独立估值师进行估值评估,透过查证所有主要数据及评估物业估值的合理性以作财务报告 之目的。於每个中期及年度结算日,估值报告会对公允价值计量的变动作出分析并由高级管理人员 作出审阅及批准。 估值方法 在香港已落成的零售物业之估值是以收入资本化方法为基准,将物业的收入净额予以资本化,并考 虑其现有租约於期满後的空置率及绩订租约的风险对收益率作出重大调整。 第三级的估值方法 重大不可观察的输入元素是指5.0% (二○一五年:5.0%)的资本化比率。投资物业的公允价值计量是 与资本化比率呈负面相关性。 (e) 本集团以经营租赁出租投资物业,租约期一般为两年至十年。租约付款额会时常变动,以反映市场 租金走势,其中包括以租客营业额按不同的百分率计算的或有租金。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68 财务报表附注 (f) 本集团根据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下未来最低可收取租约收入摘要如下: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於一年内 263 250 於一年後但五年内 188 417 於五年後 105 135 556 802 9. 酒店物业、厂房及设备 酒店物业 其它 总额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a) 成本值 二○一五年一月一日 5,976 459 6,435 汇率调整 (69) (3) (72) 增添 338 11 349 出售 �C (4) (4)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一六年一月一日 6,245 463 6,708 汇率调整 (72) (3) (75) 增添 929 15 944 出售 �C (3) (3)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7,102 472 7,574 累积折旧及减值 二○一五年一月一日 661 345 1,006 汇率调整 (32) (1) (33) 本年折旧 19 43 62 出售时拨回 �C (4) (4)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一六年一月一日 648 383 1,031 汇率调整 (34) (1) (35) 本年折旧 18 34 52 出售时拨回 �C (3) (3)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632 413 1,045 账面净值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6,470 59 6,529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5,597 80 5,677 69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b) 业权: 酒店物业 港币百万元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位於香港 长期契约 22 中期契约 5,868 位於香港以外 中期契约 580 6,470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位於香港 长期契约 22 中期契约 4,947 位於香港以外 中期契约 628 5,597 (c) 酒店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 於每个结算日管理层会对酒店物业、厂房及设备的价值进行评估,以决定有否出现任何减值现象。 该评估会以每项资产的使用价值或其公允价值减销售成本(以较高者)的可收回数额来进行评估。於 二○一六年及二○一五年并没有为此作出准备或拨回。 (d) 发展中酒店物业 於 二 ○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发 展 中 酒 店 物 业 港 币 五 十 九 亿 零 九 百 万 元(二 ○ 一 五 年:港 币 四十九亿八千二百万元)不需作出折旧。 10. 联营公司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应占资产净值 679 702 应收联营公司款项 738 906 1,417 1,608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主要联营公司之有关资料已详列於第114页。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70 财务报表附注 (a) 於二○一六年及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联营公司权益是指本集团持有27%股权的有限公司 �C 上海万九绿合置业有限公司,其成立以发展位於中国内地上海的物业。 (b) 应收联营公司款项为无抵押,免息,无限定还款期及预期不会於未来十二个月内收回。款项并没有 逾期或出现减值。 (c) 联营公司均为非上市公司故其市场报价并不适用。在综合财务报表内所有联营公司皆以权益法入 账。 上海万九绿合置业有限公司的财务资料摘要披露如下,任何会计政策的差异已作调整并与综合财务 报表中的账面值作对账: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财务状况表摘要 现金及现金等价项目 373 1,744 其它流动资产 7,511 7,875 流动资产总额 7,884 9,619 应付贸易及其它账项 (3,591) (4,472) 其它流动负债 (1,778) (2,072) 流动负债总额 (5,369) (6,544) 非流动资产 �C 1 非流动负债 �C (478) 净资产 2,515 2,598 全面收益表摘要 收入 752 1,820 利息收入 5 2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盈利 270 698 所得税 (185) (206)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除税後盈利 85 492 其它全面收益 (170) (153) 全面收益总额 (85) 339 71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与本集团持有联营公司权益之对账 联营公司的资产净值总额 2,515 2,598 本集团实际权益 27% 27% 本集团应占联营公司的资产净值 679 702 综合财务报表中的账面值 679 702 本集团没有其它联营公司被视为以个别或总计对集团有重大影响。 11. 合营公司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应占资产净值 1,808 2,039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各主要合营公司之有关资料已详列於第114页。 (a) 本 集 团 於 二 ○ 一 六 年 及 二 ○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的 合 营 公 司 权 益 主 要 是 指 占55%股 权 的 有 限 公 司 �C 扬 越 投 资 有 限 公 司(「扬 越」)(其 持 有 一 间 有 限 公 司 ─ 重 庆 丰 盈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的100% 股权),成立之目的为发展位於中国内地重庆的物业。尽管本集团占其55%的已注册股本,由於本 集团与合营夥伴协议分享扬越之控制权并对扬越的资产净值享有权利,本集团以投资合营公司为 其入账。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72 财务报表附注 (b) 合营公司均为非上市公司故其市场报价并不适用。在综合财务报表内所有合营公司皆以权益法入 账。 扬越的财务资料摘要披露如下,任何与会计政策的差异已作调整并与综合财务报表中的账面值作对 账: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财务状况表摘要 现金及现金等价项目 210 339 其它流动资产 3,480 4,269 流动资产总额 3,690 4,608 应付贸易及其它账项 (268) (279) 其它流动负债 (181) (649) 流动负债总额 (449) (928) 非流动资产 46 27 净资产 3,287 3,707 全面收益表摘要 收入 1,935 962 利息收入 5 3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盈利 507 318 所得税 (186) (144)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除税後盈利 321 174 其它全面收益 (74) (204) 全面收益总额 247 (30) 已收来自合营公司股息 366 71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与本集团持有合营公司权益之对账 合营公司的资产净值总额 3,287 3,707 本集团实际权益 55% 55% 本集团应占合营公司的资产净值 1,808 2,039 综合财务报表中的账面值 1,808 2,039 73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12. 股本投资�u可供出售投资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按市值列账的上市投资 �C 香港上市 869 867 �C 香港以外上市 1,432 1,583 2,301 2,450 13. 待沽物业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待沽发展中物业 1,753 2,510 待沽物业 204 189 1,957 2,699 (a)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预期港币七千七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十一亿一千七百万元)之 待沽发展中物业,需在一年後才可完成工程。 (b)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包括在待沽发展中物业及待沽物业的租赁土地账面值摘要如下: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位於香港以外 长期契约 984 1,707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74 财务报表附注 14. 应收贸易及其它账项 (a) 账龄分析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此项目包括应收贸易账项(扣除呆坏账准备)及以发票日期为准之账龄 分析如下: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应收贸易账项 零至三十日 44 168 三十一日至六十日 2 1 六十日以上 8 4 54 173 预付账项 351 399 其它应收账项 39 48 应收同母系附属公司款项 40 40 484 660 本集团每一项核心业务均有既定的信贷政策,一般允许的信用期为零至六十日,除了销售物业之应 收楼价乃按物业项目之销售条款厘订。应收同母系附属公司款项为无抵押、免息及须按要求偿还。 所有应收贸易及其它账项预期於一年内收回。 本集团预期多於一年确认为支出的预付账项为港币五千三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六千一百万元)。 (b) 应收贸易账项减值 应收贸易账项的减值亏损是在准备账内列账;但如果本集团认为收回有关的数额的可能性极低时, 则减值亏损会直接在应收贸易账项内撇销。於二○一六年及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均没有重 大数额的个别贸易账项厘定为呆坏或减值。 (c) 没有减值的应收贸易账项 於二○一六年及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对应收贸易账项总额已作出评估,几近全部均 没有逾期及减值。 本集团考虑历史及前瞻性因素後,由於顾客的信贷质素没有重大改变,已过期结余被视为可以全数 收回,因此本集团认为毋须就此作出任何减值准备。本集团也没有就这些结余持有任何抵押品。 75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15. 衍生金融工具 二○一六年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二○一五年 资产 负债 资产 负债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於收益表按公允价值处理 远期外汇合约 �C �C �C 2 其它衍生工具 �C �C 1 �C 总额 �C �C 1 2 分析 一年内 �C �C 1 2 总额 �C �C 1 2 以上衍生金融工具於结算日的剩余年期如下: 二○一六年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二○一五年 资产 负债 资产 负债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远期外汇合约 到期日少於一年 �C �C �C 2 其它衍生工具 到期日少於一年 �C �C 1 �C 总额 �C �C 1 2 (a) 於结算日尚未到期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本金数额如下: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远期外汇合约 �C 2,652 (b) 於二○一五年年终,如有关合约平仓,衍生金融工具资产为集团将会收取的金额,而衍生金融工具 负债则为集团将会支付的金额。 (c) 没有衍生金融工具符合对冲资格,故其公允价值的变动於综合收益表中确认。 (d) 於二○一五年内远期外汇合约的盈利港币二百万元已於综合收益表内确认为其它收入净额。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76 财务报表附注 16. 银行存款及现金 於 二 ○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银 行 存 款 及 现 金 包 括 存 放 在 中 国 内 地 的 银 行 存 款 折 合 港 币 五十亿四千七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六十四亿零六百万元)。该汇款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条例管 制。 於 二 ○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仅 可 用 於 若 干 指 定 中 国 内 地 地 产 发 展 项 目 之 银 行 存 款 及 现 金 为 人 民 币 八千六百万元(折合港币九千六百万元)(二○一五年:人民币一亿三千四百万元,折合港币一亿六千万 元)。 银行存款实际利率为1.2% (二○一五年:1.5%)。 银行存款及现金以下列货币为单位: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 108 39 美元 24 28 人民币 5,022 6,380 5,154 6,447 17. 应付贸易及其它账项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此项目包括应付贸易账项及其以发票日期为准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应付贸易账项 零至三十日 17 34 三十一日至六十日 5 1 22 35 其它应付账项及准备 474 292 应付建筑成本账项 1,216 1,022 应付同母系附属公司款项 30 42 应付联营公司款项 1 1 应付合营公司款项 1,422 1,208 3,165 2,600 应付同母系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的款项为无抵押、免息及须按要求偿还。 上述其它应付账项及准备及应付建筑成本账项,包括港币六千九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四亿六千万 元)预期於一年後支付。集团认为折现的影响并不重大。所有其它应付贸易及其它账项预期於一年内支 付,确认收入或须於收到通知时偿还。 77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18. 预售订金及所得款 已收预售中国内地物业的预售订金及所得款总额中预期多於一年後於综合收益表中确认为收入为港币零 元(二○一五年:港币二十八亿三千六百万元)。 19. 银行借款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银行借款(无抵押) 摊还年期少於一年或按要求偿还 800 400 摊还年期在一至二年 300 1,500 摊还年期在二至五年 2,150 2,900 总额 3,250 4,800 (a) 集团的管理层认为集团借贷以下列货币为单位: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 3,250 4,800 (b) 所有带息借款均以摊销成本列账。非流动带息借款预期不会在一年内清偿。 (c) 以上若干借贷乃受财务条款限制。该等财务条款要求於任何时候集团的综合有形净值不得少於及借 贷比例对综合有形净值不得高於若干水平。於年内,本集团已遵守所有该等财务条款。 20. 递延税项 (a) 於综合财务状况表中确认之递延税项(资产)�u负债净额: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递延税项负债 44 69 递延税项资产 �C (46) 递延税项负债净额 44 23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78 财务报表附注 递延税项(资产)�u负债净额的组成及其於年内之变动如下: 税项抵免 超出相关 折旧数额 税务亏损 的未来利益 可能派发 股息预提 所得税 其它 总额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二○一五年一月一日 14 (2) 21 (17) 16 於综合收益表(拨回)�u扣除 (2) �C 38 (30) 6 汇兑调整 �C �C (2) 3 1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及二○一六年一月一日 12 (2) 57 (44) 23 於综合收益表(拨回)�u扣除 3 2 (29) 43 19 汇兑调整 �C �C 1 1 2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5 �C 29 �C 44 (b) 未确认之递延税项资产 未确认之递延税项资产列报如下: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可扣除之 暂时差异�u 税务亏损 递延 税项资产 可扣除之 暂时差异�u 税务亏损 递延 税项资产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可扣除之暂时差异 477 119 442 110 因税务亏损而产生之将来税务利益 �C 香港 25 4 16 3 �C 中国内地 141 35 112 28 166 39 128 31 643 158 570 141 79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c)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由於予以抵销的未来应课税盈利尚未确定,所以本集团没有记入就 若干附属公司营运的税务亏损所产生的递延税项资产。就现时香港的税务制度下,源自香港营运的 税务亏损没有期限。源自中国内地营运的税务亏损可与随後年度之应课税盈利相抵销,但限於该等 亏损产生年度起计至五年内抵销。 21. 财务风险管理及公允价值 集团在一般业务过程中承受财务风险,其中包括利率、外币、权益价格、流动性及信用风险。集团财务委 员会负责制定、维系及监察集团的财务政策,以促进集团有符合成本效益的资金来源及减低利率及汇率 波动的影响。集团的库务部门负责执行以上的财务管理政策,并以中央服务的形式运作与集团的营运单 位紧密合作,以管理日常的财资功能、财务风险以及提供符合成本效益的资金予集团。 集团在必要时,会以远期外汇合约等衍生工具,作为融资、对冲及管理集团资产及负债有关的风险。集团 的政策是不会进行被视为商业投机的衍生工具交易及投资重大杠杆效益的金融产品。 (a) 利率风险 集 团 的 利 率 风 险 主 要 来 自 集 团 之 借 款。浮 息 借 款 使 集 团 承 担 现 金 流 量 利 率 风 险。为 了 管 理 利 率 风 险,集团透过既定政策并以减低集团的资金成本为重点而作出检讨,从而决定适合目前业务组合的 浮息�u定息资金来源策略。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所有之借款为浮息及其年利率约2.0% (二○一五年:2.0%)。 根 据 於 二 ○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进 行 的 敏 感 度 分 析,整 体 利 率 每 增 加�u减 少1% (二 ○ 一 五 年: 1%)及在其它可变因素在不变情况下,估计会导致本集团的除税後盈利和权益总额增加�u减少约港 币一千五百万元(二○一五年:增加�u减少港币一千九百万元)。这已计入带息银行存款的影响。 以上敏感度分析是基於结算日利率产生变动导致本集团除税後盈利及权益总额之变动并按利率变动 对利息支出或收入的年度化影响作估算。分析是按二○一五年相同的基准进行。 (b) 外币风险 集团拥有的资产及业务经营主要在香港和中国内地,现金流大部份以港币和人民币为本位,集团因 此承担於中国内地物业发展的人民币外币风险。预期的外币支出主要与人民币资本性支出有关。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80 财务报表附注 在适当的情况下或符合成本效益时,本集团可签订远期外�蠛显家怨芾砝醋愿霰鸸�司以非功能货币 为本位之预期交易的外币风险。 本集团的借款主要以提取借款的个别公司之功能货币为本位。就集团公司的功能货币是港币而言, 其借款将为港币或美元。为了管理中国内地及香港资本性的投资项目现有及将来的整体财务成本, 集团已采用各种融资方案及签订若干远期外汇合约。按照现有的会计准则,远期外汇合约以市值列 报,其市值变动於综合收益表确认。 下表详载了本集团於结算日因并非以集团有关实体的功能货币为本位的已确认资产或负债而产生的 货币风险承担。因海外业务之财务报表换算为集团报告货币时产生的差异及集团投资性质的往来结 存,均不会计入货币风险。 美元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股本投资 184 �C 银行存款及现金 3 �C 公司间结存 �C (127) 已确认资产及负债产生的风险总额�u整体风险净额 187 (127) 於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可供出售投资 203 �C 银行存款及现金 4 �C 公司间结存 �C 66 已确认资产及负债产生的风险总额�u整体风险净额 207 66 此外,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由於本集团在中国内地的附属公司以人民币为功能货币,持 有以港币�u美元为本位的银行存款及现金而承担的港币�u美元外币风险为港币二千五百万元(二○ 一五年:港币二千七百万元)。 81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进行的敏感度分析,预期导致本集团需承担风险的货币�舐士赡� 出现的变动对本集团税後盈利和权益额所造成的影响并不重大。 进一步对内地业务的换算进行敏感度分析,人民币汇兑港元汇率上升�u下降1%,本集团权益总额增 加�u减少港币五千九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九千三百万元)。 (c) 权益价格风险 本集团需要承担划归为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它全面收益中的股本投资所产生的权益价格风险。 本集团在挑选上市投资时会考虑该投资的长期增长潜力和回报,并定期监察其表现。监於股票市场 的波动可能与本集团的投资组合没有直接相关性,因此确定股票市场指数的变动对本集团权益投资 组合所产生的影响是不切实际的做法。 根据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进行的敏感度分析,本集团的股本投资市值每增加�u减少5% (二 ○一五年:5%)(所有其它可变因素维持不变)不会对本集团的税後盈利构成任何影响。本集团的权 益总额则会增加�u减少港币一亿一千五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一亿二千三百万元)。分析是以与 二○一五年相同的基准进行。 (d) 流动性风险 集团采用审慎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确保有充足储备的现金和随时可销售变现的证券及有足够由 主要金融机构发出不同还款期的承诺融资,以减低每年所承受的再融资风险,及保持灵活性以满足 短期及较长期的流动性须求。集团的现金管理是由集团库务部门中央处理,定期监控现时和预期的 流动性须求及借贷条款的遵从。 若干非全资附属公司须按照本公司已制定的政策及策略及经公司同意,负责其本身的现金管理,包 括将现金盈余放在具信誉的金融机构作短期投资,以及借入贷款以满足预期现金须求。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82 财务报表附注 下表详载了本集团的衍生及非衍生金融负债於结算日以合约未贴现现金流量(包括按合约利率,或 如属浮息按结算日当时利率及汇率计算的利息支出)和本集团可能须要付款的最早日期为准的剩余 合约到期情况: 合约未贴现现金流量 账面金额 总额 一年内 或接获 通知时 一年後 但二年内 二年後 但五年内 五年後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银行借款 (3,250) (3,404) (847) (341) (2,216) �C 应付贸易及其它账项 (3,165) (3,165) (3,096) (55) (4) (10) (6,415) (6,569) (3,943) (396) (2,220) (10)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银行借款 (4,800) (4,983) (456) (1,551) (2,976) �C 应付贸易及其它账项 (2,600) (2,600) (2,140) (452) �C (8) 远期外汇合约 一於收益表按公允价值处理 (2) (2) (2) �C �C �C (7,402) (7,585) (2,598) (2,003) (2,976) (8) 本公司须承担为附属公司作出财务担保所产生的流动性风险。若有关附属公司未能偿还债务,本公 司可被要求代为偿还。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该担保最高金额为港币三十二亿五千万元(二 ○一五年:港币三十一亿三千万元)。 (e) 信用风险 本集团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租金、贸易及其它应收账项、现金及现金等价项目及场外交易衍生金融 工具。根据每一核心业务既定的信贷政策和程序,该等信用风险会被持续密切地监察。至於租金应 收账项,已持有足够的租金按金以弥补潜在的信用风险。此外,本集团亦会因应顾客之过往还款记 录及财政实力,以及顾客所在的经营环境而作出评估。 存放於金融机构的银行存款及现金及涉及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资及交易,须与有良好信誉等级之交易 对手进行以减低信用风险出现。 集团并无重大信用集中的风险。最大信用风险已透过综合财务状况表内各金融资产的账面值列报。 除了於附注25所列有关本公司发出的财务担保外,集团并未提供其它会使集团或公司面对重大信用 风险之担保。 83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f) 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 (i) 以公允值列报的资产及负债 下表载列本集团经常性地於结算日按公允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并根据《财报准则》第13号「公允 价值计算」所界定的公允值层级分类为三个级别。公允值之级别分类乃参考估值方法采用的输 入元素的可观察性及重要性详述附注8(d)。 以公允价值列报的金融工具 按照《财报准则》第13号之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资料如下: 公允价值计量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归类为 第一级 第二级 总额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资产 股本投资: �C 上市投资 2,301 �C 2,301 公允价值计量 於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归类为 第一级 第二级 总额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资产 可供出售投资: �C 上市投资 2,450 �C 2,450 衍生金融工具: �C 其它衍生工具 1 �C 1 2,451 �C 2,451 负债 衍生金融工具: �C 远期外汇合约 �C 2 2 於二○一六年及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以第一级及第二级方法厘定的金融工 具,两者之间并无转移,或自第三级转入或转出。 本集团的政策是只确认於结算日公允价值分级之间发生的转移。 股本投资及其它衍生工具(第一级)是按市场价格计量。 远期外汇合约的公允价值(第二级)是根据比较结算日当时的远期汇率及合约汇率计算。银行借 款及其它借款之公允价值估算乃按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以相若类型的金融工具的现行市场利率 作贴现。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84 财务报表附注 (ii) 非以公允值列报的资产及负债 因应收账项、银行存款及其它流动资产、应付账项及计提、短期借款及准备等资产及负债於短 期内到期,故假定为与其账面值相若。 所有以成本或摊销成本报值的金融工具均与其於二○一六年及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公 允价值没有重大差异。应收�u(付)同母系附属公司及连系人士之款项为无抵押、不附带利息及 无限定还款期。根据这些条款其公允价值的披露意义不大。 (g) 资本管理 本集团管理资本的主要目的是维护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从而使其能够透过按风险水平为产品和 服务进行合适的定价,以及凭藉以合理成本取得融资,可以履行其财务义务,并且继续为股东提供 回报,也为其它权益相关者带来利益。 本集团积极及定期检讨和管理其资本架构,以在维持较高借贷水平可能带来的较高股东回报与稳健 资本状况的优点和保障两者之间取得平衡,并因应本集团业务组合和经济状况的变动,对资本架构 作出调整。 本集团在计入未来财务义务和承担後,透过审阅负债净额与权益比率及现金流量需求来监察其资本 架构。就此,本集团界定负债净额为贷款总额减去银行存款及现金。股东权益包括已发行股本和公 司股东应占储备。总权益则包括股东权益及非控股股东权益。 於二○一六年及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负债净额与权益比率如下: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银行借款(附注19) 3,250 4,800 减:银行存款及现金(附注16) (5,154) (6,447) 现金净额 (1,904) (1,647) 股东权益 15,829 16,185 总权益 16,546 17,330 负债净额与股东权益比率 不适用 不适用 负债净额与总权益比率 不适用 不适用 除了符合披露於附注19(c)中附加於集团借款之财务契约规定外,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并没有外部施 加之资本规定。 85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22. 股本及储备 (a) 股本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股数百万 股数百万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已发行及实收 普通股 一月一日 709 709 3,641 3,641 十二月三十一日 709 709 3,641 3,641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135条,本公司之普通股并无票面值。普通股的持有人拥有不时收取已宣布之 股息并於公司的会议中拥有每股投票表决的资格。对於所有普通股均同等享有本公司的剩余资产。 (b) 除了股本及其它法定资本储备外,本集团权益包括处理重估股本投资之变动投资重估储备及根据会 计政策附注(L)处理折算海外业务的财务报表所产生汇兑差额之汇兑储备。 本 集 团 於 二 ○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的 盈 余 储 备 包 括 港 币 一 亿 一 千 六 百 万 元(二 ○ 一 五 年:港 币 二亿五千七百万元)的中国内地附属公司之公积盈余。 集团综合权益内的每一项目的期初及期末对账於综合权益变动表列报。 公司的每一项权益於期初及期未间的变动颅列如下: 股本 盈余储备 总权益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公司 二○一五年一月一日 3,641 1,010 4,651 盈利及全面收益总额 �C 439 439 已付二○一四年第二次中期股息 �C (340) (340) 已付二○一五年第一次中期股息 �C (99) (99)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一六年一月一日 3,641 1,010 4,651 盈利及全面收益总额 �C 496 496 已付二○一五年第二次中期股息 �C (397) (397) 已付二○一六年第一次中期股息 �C (99) (99)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641 1,010 4,651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86 财务报表附注 (c)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可分派予股东之公司储备为港币十亿零一千万元(二○一五年:港币 十亿零一千万元)。 (d) 於 结 算 日 後 董 事 会 宣 布 派 发 第 二 次 中 期 股 息 每 股 三 十 六 仙(二 ○ 一 五 年 第 二 次 中 期 股 息:每 股 五十六仙),派息总额按七亿零九百万股股份计算为港币二亿五千五百万元(二○一五年:按七亿零 九百万股股份计算为港币三亿九千七百万元)。该项股息於结算日并未确认为负债。 23. 公司财务状况表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附注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非流动资产 附属公司 7,661 7,417 借款至附属公司 �C 1,700 7,661 9,117 流动资产 银行存款及现金 �C 3 总资产 7,661 9,120 非流动负债 银行借款 �C (1,700) 流动负债 应付贸易及其它账项 (1) (1) 应付附属公司款项 (3,009) (2,768) (3,010) (2,769) 总负债 (3,010) (4,469) 净资产 4,651 4,651 资本及储备 股本 22 3,641 3,641 储备 1,010 1,010 总权益 4,651 4,651 吴天海 许仲瑛 主席 董事 87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24. 与连系人士的重大交易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与及其它连系人士的重大交易如下: (a) 本集团与母公司之附属公司订有酒店营运合约以提供酒店管理、市场推广、项目管理及技术服务。 是年内所缴费用总额为港币四千二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四千五百万元)。根据上市规则,该等 相关交易构成关连交易。按上市规则第14A章所要求已於董事会报告书内的(I)部作出披露。 (b) 就有关本集团附属公司地产项目的物业服务,本集团与母公司之附属公司订有协议。是年内所缴费 用总额为港币七千八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七千七百万元)。根据上市规则,该等相关交易构成 关连交易。按上市规则第14A章所要求已於董事会报告书内的(I)部作出披露。 (c) 本集团出租马哥孛罗香港酒店地下、一楼、二楼及三楼商�m予连卡佛(香港)有限公司(该公司由一 项本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的主席之密切家庭成员作为财产授予人而成立的信托间接全资拥有)。是 年本集团从该租约所获取的租金收入(包括或有租金)为港币二亿三千七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 二亿六千九百万元)。根据上市规则,该项交易并不构成关连交易。 (d) 集团主要管理人员酬金,包括支付予本公司董事的数额已於附注2(b)内披露。 除以上交易,本集团与连系人士的应收及应付款项於附注10、14及17内披露。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88 财务报表附注 25. 或然负债 於 二 ○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本 公 司 为 附 属 公 司 就 有 关 透 支、 短 期 借 贷 及 信 贷 之 保 证 为 港 币 三十二亿八千万元(二○一五年:港币三十一亿三千万元)。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就银行向购买本集团发展物业的客户提供的按揭贷款作出担保港 币三十一亿九千四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三十一亿零八百万元)。本集团的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为客 户向银行提供的按揭贷款担保则为港币四千九百万元(二○一五年:港币二千万元)。 本集团及公司尚未确认该等向附属公司、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就以上信贷之担保的任何递延收入,因为 其公允价值无法准确计算,其交易价格为港币零元(二○一五年:港币零元)。 於结算日,董事认为本集团及公司不会因此等担保而被索偿。 89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26. 承担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尚未支出承担详列如下: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已承担 尚未承担 总额 已承担 尚未承担 总额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投资物业 香港 5 288 293 3 100 103 中国内地 1,447 2,054 3,501 1,672 2,442 4,114 1,452 2,342 3,794 1,675 2,542 4,217 酒店 香港 1,373 14 1,387 1,995 8 2,003 中国内地 �C 109 109 �C 125 125 1,373 123 1,496 1,995 133 2,128 发展物业 中国内地 488 2,043 2,531 1,302 2,157 3,459 488 2,043 2,531 1,302 2,157 3,459 总额 香港 1,378 302 1,680 1,998 108 2,106 中国内地 1,935 4,206 6,141 2,974 4,724 7,698 3,313 4,508 7,821 4,972 4,832 9,804 於中国内地发展物业的开支承担包括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的应占承担为港币二十一亿八千七百万元(二 ○一五年:港币二十亿四千四百万元)。 27. 会计政策变动 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若干经修订之《财报准则》,并於本公司当前会计期间起首次生效。此等修订对本公 司於当前或过往会计期间汇报或呈列的业绩及财务状况并无重大影响。 本集团已於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中提前采纳《财报准则》第9号―金融工 具之完整版本,并总结了采纳《财报准则》第9号对本集团之财务报表不太可能有重大影响。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90 财务报表附注 《财报准则》第9号引入金融资产分类及计量的新规定,分类及计量基准视乎本集团的业务模式以管理金融 资产及金融资产的合约现金流量特徵而定。《香港会计准则》(「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 中采用的已产生亏损减值模式被新的预期信贷亏损模式所取代,因此有关亏损事件将不再需要於确认减 值准备之前发生,以及引入新的对冲会计模式,对冲比率需与实体的管理层用作风险管理用途的对冲比 率相同。 於二○一六年一月一日,本集团董事对於该日的集团金融资产及是期业绩作出审阅及重新评估。初始采 纳《财报准则》第9号对本集团金融资产及业绩的影响如下: (i) 港币二十三亿零一百万元的股本证券投资(非作买卖目的),其以往分类为可供出售投资并按照《会 计准则》第39号的指引下於每个结算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现被归类为股本投资,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 其它全面收益中。是期集团盈利减少港币四千八百万元,该数额为出售股本证券所产生的利润,计 入其它全面收益而非以往般列入收益表(二○一五年:盈利港币三千三百万元)。 (ii) 减值是基於预期信贷亏损模式所计量,对本集团的租金、销售及应收贸易账项不会构成重大财务影 响。 除前述外,本集团并无采用任何於本会计期间尚未生效之新订准则或诠释。 本集团采纳相关经修订之财报准则後的会计政策已详载於第94页至111页的主要会计政策内。 28. 未来会计政策变动 截至本财务报表刊发日期,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多项修订及新准则,因在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後才生效,本财务报表尚未采纳该等新准则。可能与本集团有关的发展如下。 於以下日期或其後 开始的会计期间适用 《会计准则》第7号(经修订) - 现金流量表:披露计划 二○一七年一月一日 《会计准则》第12号(经修订) - 所得税:确认未变现损失产生的递延税项资产 二○一七年一月一日 《财报准则》第15号 - 来自客户合约收入 二○一八年一月一日 《财报准则》第2号(经修订) - 以股份支付:以股份支付的交易之分类与计量 二○一八年一月一日 《财报准则》第16号 - 租赁 二○一九年一月一日 91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本集团正在评估初始应用期间该等修订和新准则的预期影响。目前为止,本集团已识别了新准则的若干 方面可能对综合财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有关预期影响的进一步详情於下文论述。由於本集团尚未完成 其评估,故本集团可能於恰当时候识别进一步影响,并将於决定是否在该等新规定生效日期前采纳任何 该等新规定及根据新准则的可用替代方法中采用何种过渡方法时考虑该等影响。 《财报准则》第15号 ― 来自客户合约收入 《财报准则》第15号建立了一个确认来自客户合约收入的综合框架。《财报准则》第15号将取代现有的收入 准则:《会计准则》第18号 ― 收入(涵盖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产生的收入)和《会计准则》第11号 ― 建造合约 (规定了建造合约收入的会计核算)。 本集团正在评估采用《财报准则》第15号对其财务报表的影响。根据初步评估,本集团已识别了可能会受 到影响的以下方面: (a) 收入确认的时点 本集团的收入确认政策披露於附注(M)。目前,租金收入於租赁期所涵盖的会计期间内确认,酒店经 营所产生的收入在提供服务时确认,而物业销售产生的收入通常在所有权的风险及回报转移至客户 时确认。 根据《财报准则》第15号,收入於客户获得合约中承诺商品和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财报准则》第15 号确定了对承诺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被视为随时间转移的三种情况: (i) 当客户同时取得及消耗实体履约所提供的利益时; (ii) 实体的履约行为创造或改良了在客户控制下被创造或改良的资产(如在建工程); (iii) 实体的履约行为并未创造一项可被实体用於替代用途的资产,并且实体具有就迄今为止已完成 的履约部分获得客户付款的可执行权利。 如果合约条款及实体履约行为并不属於任何该等三种情况,则根据《财报准则》第15号,实体於某一 时间点(即控制权转移时)就销售商品或服务确认收入。所有权的风险及回报的转移仅为於厘定控制 权转移发生时将考虑的其中一项指标。 由於从风险及回报法转变为按合约转移控制权法,本集团确认的来自住宅物业开发活动的收入将取 决於销售合约的条款和该合约中任何具体履约条款的可执行情况,可能会因为执行合约的司法管辖 区不同而变动。本集团收入确认的时点亦可能较根据现有会计政策的时间点提前或推迟。然而,厘 定有关会计政策变动是否会对任何特定财务报告期间内汇报的金额产生重大影响仍须待进一步分 析。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92 财务报表附注 (b) 重大融资部分 《财报准则》第15号要求实体於合约内含重大融资部分时就货币时间值调整交易价格,而不管来自客 户的付款大部分为提前收取或延後收取。目前,本集团仅於付款大幅延期时(目前本集团与其客户间 的安排并不常见)采用此政策。 目前,本集团并无於付款提前收取时采用此政策。除了本集团於住宅物业在建期间销售物业时,提 前付款在本集团与其客户间的安排并不常见。在这种情况下,本集团可能会向卖方就应付售价提供 折扣,前提是买方同意提前支付购买价格的余额。 目前,物业销售产生的收入在物业完工时确认,按收到的客户金额计量,而不管客户提前支付或於 完工时支付。然而,根据《财报准则》第15号,该等预付款计划可能会被视为包含融资部分。 本集团正在评估对合约而言本集团提前收取款项计划属重大部分,因此本集团采用《财报准则》第15 号後,需要考虑是否出於确认收入的目的上而调整交易价格。根据《财报准则》第15号,对交易价格 的任何调整(如需要)将会导致在建筑工程仍然在建时确认利息开支,以反映从客户取得的融资利益 的影响,同时於完工物业的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时确认物业销售收入相应金额的增加。 《财报准则》第16号 ― 租赁 如主要会计政策(H)所披露,本集团现时将租赁分类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并且根据租赁的分类对租赁 安排进行不同的会计核算。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订立某些租约,作为承租人订立其它租约。 预期《财报准则》第16号将不会大幅影响出租人根据租约核算其权利及义务的方式。然而,采用《财报准 则》第16号後,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及经营租赁。相反,受可行权宜方法的规限,承租人将按与类 似现有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方法核算所有租约,即於租约开始日期,承租人将按日後最低租赁付款的现值 确认及计算租赁负债,及将确认相应的「使用权」资产。於初步确认该资产及负债後,承租人将确认租赁 负债结余所产生的利息开支及使用权资产折旧,而非根据现有政策於租期内按系统基准确认根据经营租 约所产生的租赁开支。作为一项可行权宜方法,承租人可选择不将此会计模式应用於短期租赁(即租期为 十二个月或以下)及低价值资产的租赁,於该等情况下,租金开支将继续於租期内按系统基准确认。 《财报准则》第16号将主要影响本集团作为租约承租人就酒店物业、厂房及设备(现时分类为经营租赁)的 会计处理方法。预期应用新会计模式将导致资产及负债均有所增加,及影响租约期间於综合收益表内确 认开支的时间。经考虑可行权宜方法的适用性及就现时与采用《财报准则》第16号期间已订立或终止的任 何租约及贴现影响作出调整後,本集团将须进行更为详细的分析以厘定於采用《财报准则》第16号下经营 租赁承担所产生的新资产及负债的金额。 93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本 集 团 正 在 考 虑 是 否 在《财 报 准 则》第16号 生 效 日 期 二 ○ 一 九 年 一 月 一 日 前 采 用《财 报 准 则》第16号。然 而,提前采用《财报准则》第16号仅可於采用《财报准则》第15号後方可进行。因此《财报准则》第16号不大 可能於《财报准则》第15号的生效日期(即二○一八年一月一日)前获采用。 29. 结算日後事项 董事已於结算日後宣布派发第二次中期股息。详情已於附注7内披露。 30. 母公司及最终控股公司 董事认为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母公司及最终控股公司分别为同於香港注册成立及上市 的九龙仓集团有限公司及会德丰有限公司。九龙仓集团有限公司及会德丰有限公司编制财务报表作公众 参考之用。 31. 财务报表通过 财务报表於二○一七年三月二日经董事会通过及授权颁布。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94 主要会计政策 (A) 遵例声明 本财务报表已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所有适用的「财报准则」(此统称包含所有适用的个别《财报准则》、 《会计准则》及《诠释》)、香港公认会计原则和香港《公司条例》的规定编制。本财务报表同时符合适用的《上 市规则》之披露条文规定。以下是本集团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概要。 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了若干新订和经修订的财报准则。这些准则在本会计期间生效或可供提早采用。因 初次应用这些与本集团有关的转变所引致当前和以往会计期间的会计政策变动已於本财务报表内反映, 有关资料载列於附注27。 (B)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准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涵盖本公司和各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以及 本集团所持有各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权益。 除下文所载的会计政策另有所指外,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是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准。 管理层需在编制符合财报准则的财务报表时作出对会计政策应用,以及资产、负债、收入和支出的报告 数额构成影响的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相关假设是根据以往经验和管理层因应当时情况认为合 理的多项其它因素作出的,其结果构成了管理层在无法依循其它途径即时得知资产与负债的账面值时所 作出判断的基础。实际结果可能有别於估计数额。 管理层会不断审阅各项估计和相关假设。如果会计估计的修订只是影响某一期间,其影响便会在该期间 内确认;如果修订对当前和未来期间均有影响,则在作出修订的期间和未来期间确认。 有关管理层在应用财报准则时所作出对本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判断,以及作出极可能在下年度构成重 大调整风险的估计的讨论内容,载列於附注(T)。 (C) 综合基准 (i) 附属公司及非控股股东权益 附属公司为本集团控制之实体。当本集团透过参与该实体运作而获得或承受不固定的回报权利或风 险、从而控制实体及能否对该实体行使权力以影响该等回报时,则视为可控制该实体。评估控制权 时,只考虑(由本集团及其它人士持有)实质权利。 於受控制附属公司的投资由取得控制权开始当日起至控制权终止当日在综合财务报表中综合计算。 集团内部往来的结余,交易和现金流量,以及集团内部交易所产生的任何未变现溢利,会在编制综 合财务报表时全数抵销。集团内部交易所引致未变现亏损的抵销方法与未变现收益相同,但抵销额 只限於没有证据显示已出现减值的部分。 95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主要会计政策 非控股股东权益指无论是直接或间接并不归属於公司之附属公司的权益部分,而集团未与该权益持 有者达成任何附加协议,致令集团整体上对该等权益产生符合财务负债定义的法定义务。就每一业 务合并而言,本集团可选择以公允价值或应占该附属公司的可辨别净资产计量非控股股东权益。 非控股股东权益在综合财务状况表内与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分开呈列。本集团业绩内的非控股股东 权益为年内非控股股东权益与本公司股东权益之间在盈利或亏损及全面收益总额之分配,并在综合 收益表及综合全面收益表呈列。视乎负债性质而定,来自非控股股东之借贷及其它合约责任会依照 根据附注(F)於综合财务状况表内被呈列为金融负债。 本集团於附属公司的权益变更,如不构成失去控制权,这些变更会被视为权益交易,於综合权益的 股东权益及非控股股东权益将会被调整,以反映其权益转变,但不会调整商誉及确认溢利或亏损。 当本集团失去附属公司控制权,会记入为出售该附属公司的整体权益,相关的收益或损失将於损益 内确认。於失去附属公司控制权当日,如仍然持有该附属公司部份权益,该部份权益将会以公允价 值确认,而该金额将被视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见附注(F)),或如适用,按成本初始确认 为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的投资成本(见附注(C)(ii))。 於附属公司的投资是按成本减去减值亏损後(见附注(G)(ii)),在本公司财务状况表内入账。 (ii) 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 联营公司是指本集团或本公司对其发挥重大影响力,但不是控制或联合控制其管理层(包括参与其 财务和经营决策的实体)。 合营公司为本集团或本公司及其它人士按合约同意下分配控制权及净资产拥有权之安排。 除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的投资被界定为可销售外(或包括在被界定为可销售组合),於联营公司或合 营公司的投资是按权益法记入综合财务报表,并且先以成本入账,另就本集团应占该投资的可辨别 净资产在收购日的公允价值超出该项投资之成本(如有)作出调整。往後,本集团需调整在收购後应 占该投资净资产之变动及在附注(C)(iii)及(G)(ii)所载有关该投资的减值损失。任何於收购日期超出成本 的差额、本集团应占该投资收购後已除税的业绩及年度内的任何减值损失均在综合收益表内确认, 而本集团应占该投资收购後已除税之其它全面收益项目则在综合全面收益表内确认。联营公司或合 营公司的会计政策会在需要时作出变更以确保与本集团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96 主要会计政策 当本集团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承担的亏损额超过其所占权益时,本集团所占权益便会减少至零, 并且不再确认额外亏损;但如本集团须履行法定或推定义务,或代替投资的公司付款则除外。就此 而言,本集团在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所占权益是以按照权益法计算投资的账面金额,以及本集团的 长期权益实质上构成在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投资净额的一部份。 本集团与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之间的交易所产生的未变现损益,均按本集团於所投资的公司所占的 权益比率抵销;但如有未变现亏损证明已转让资产出现减值,则会即时在综合收益表中确认。 如对联营公司之投资变成合营公司或反之亦然,其保留的权益不会重新计量。相反,该投资继续以 权益法入账。 在其它所有情况下,当本集团丧失对联营公司之重大影响力或合营公司之共同控制权,将按出售该 投资之所有权益入账,而所产生的盈亏确认为损益。在丧失重大影响力或共同控制权时,保留於前 度投资的任何权益按公允价值确认,该金额被视为首次确认为金融资产之公允价值(见附注(F))。 在 本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表 所 示 於 联 营 公 司 及 合 营 公 司 的 投 资 是 按 成 本 减 去 减 值 亏 损 报 值(见 附 注(G) (ii))。 (iii) 商誉 商誉代表以下的差额: (a) 对转让价的公允价值之总和、任何被购入者的非控股股东权益金额及本集团以往持有该被购入 者的股东权益之公允价值;超出 (b) 本集团在收购日计量应占该被购入者之可辨别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净额。 当(b)大於(a),此超出金额当作一议价收购并立即确认为盈利。 商誉是按成本减去累计减值亏损後列账。因业务合并而产生的商誉被分配予每一现金生产单位,或 一组合之现金生产单位,而预计该现金生产单位可从业务合并中获得协同效应,以及须每年接受减 值测试(见附注(G(ii)))。 在计算当年内出售的现金生产单位的盈亏时,任何归属於出售项目的收购商誉将被计入在出售项目 的盈亏内。 97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主要会计政策 (D) 投资物业及酒店物业、厂房及设备 (i) 投资物业 投资物业是指为赚取租金收入及�u或为资本增值而以租赁权益拥有或持有的土地及�u或建筑物(见附 注(H)),当中包括就尚未确定未来用途持有的土地及正在兴建或发展作为日後投资物业用途的物业。 除了投资物业於结算日仍在兴建或发展中及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地计量外,投资物业按公允价值记 入综合财务状况表中。如兴建中投资物业的公允价值不可可靠地计量,则以成本值扣除减值後报值 (见附注(G)(ii))。投资物业公允价值的变动,或报废或处置投资物业所产生的任何收益或亏损均在综 合收益表中确认。投资物业的租金收入是按照附注(M)(ii)所述方式入账。 如果本集团以经营租赁持有物业权益以赚取租金收入及�u或为资本增值,有关的权益会按每项物业 为基准划归为投资物业。划归为投资物业的任何物业权益的入账方式与以融资租赁持有的权益一样 (见附注(H)),而其适用的会计政策也跟以融资租赁出租的其它投资物业相同。租赁付款的入账方式 载列於附注(H)。 (ii) 酒店物业 酒店物业均以成本值减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报值(见附注(G)(ii))。发展中酒店以成本减去减值亏损报 值(见附注(G)(ii))。 (iii) 持作自用的其它物业、厂房及设备 持作自用的其它物业、厂房及设备按照成本值减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报值(见附注(G)(ii))。 (iv) 报废或处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所产生的损益以处置所得款项净额与资产账面金额之间的差额厘 定,并於报废或处置日在综合收益表中确认。 (E) 酒店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折旧乃将酒店物业、厂房及设备成本值减其估计剩余价值(如有),在其预计可用年限厘定的比率以直线 法计算。 (i) 投资物业 本集团并未对投资物业作出折旧准备。 (ii) 酒店物业 酒店物业的租赁土地是按照成本值,在地契剩余年期内作出折旧准备。有关土地上的建筑物的建筑 成本值则按其本身预计不超过四十年的可用年限,以直线法计算折旧。 发展中酒店於开始使用时计提折旧。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98 主要会计政策 (iii) 持作自用的其它物业、厂房及设备 持作自用的其它物业、厂房及设备乃根据成本在其预计可用的年限为五到十年不等每年以直线法平 均摊销。 当一项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各部分有不同的可使用年期,此项目各部分之成本值或估值将按合理基础分 配,而每部分将作个别折旧。资产之可使用年期及其剩余价值(若有)於每年进行检讨。 (F) 金融工具 如果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的合约其中一方,则在综合财务状况表中确认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金融资产 及金融负债初始按公允价值计量。 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综合收益表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没有重大融资部份的应收账款除外)初 始按公允价值加上与其收购或发出直接相关的交易成本计量。没有重大融资部份的应收账款初始按交易 价格计量。 (i) 金融资产的分类及计量 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被分类为:以摊销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它全面收益 ― 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它全面收益 ― 股本投资;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损益。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後不会作出重新分类,除非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如果金融资产符合以下条件,并且不是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收益表,则该金融资产以 摊销成本计量: �C 该资产为在以持有资产以收取合约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下持有;及 �C 该金融资产的合约条件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仅为支付本金及未偿本金的利息。 在初始确认并非持作买卖用途的股权投资时,本集团可以不可撤回地选择於其它全面收益中列报投 资的公允价值後续变动。该选择是按投资逐项作出。 未按如上所述分类为以摊销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它全面收益的所有金融资产 应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可以不可撤回地指定金融资产(在其它 方面符合按摊销成本计量或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它全面收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损益,如有关的指定可消除或大幅减少会计错配的发生。 股本证券投资(除了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的投资) 综合财务状况表中的「股本投资」包括: �C 强制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或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股本证券投 资;该等证券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立即於综合损益中确认;及 �C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它全面收益的股本证券投资。 99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主要会计政策 权益证券投资初始以公允价值入账,即交易价值初始列账,除非於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有别於交 易价值,该公允值是以一项相类似的资产或负债於活跃市场报价或按使用来自可观察的市场数据的 估值方法。 在采纳《财报准则》第9号,本集团选择在其它全面收益中列报并非持作买卖用途的股本证券投资(上 市或非上市)的公允价值变动。 金融资产:业务模式评估 本集团在组合层面持有的资产评估业务模式之目标,因为这最能反映业务管理的方法及向管理层提 供信息的方式。考虑的信息包括: �C 组合的既定政策和目标以及该等政策的实际操作。这包括管理层关注获得合约利息收入的政 策、维持特定的利率曲线、将金融资产的期限与任何相关负债或预期现金流出或通过出售资产 变现现金流量的期限相配; �C 如何评估组合的表现并向本集团的管理层报告; �C 影响业务模式(及该业务模式下持有的金融资产)表现之风险以及如何管理该等风险; �C 业务管理人员如何得到补偿 ― 例如,补偿是否根据所管理资产的公允价值或所收取的合约现金 流量决定;及 �C 过往期间金融资产的出售频率、销量和出售时点,出售原因以及未来出售活动的预期。 在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下的交易,将金融资产转移至第三方不会被视为销售,这与本集团对资产的 持续确认一致。 持作买卖用途且其表现以公允价值为基准评估和管理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 益。 金融资产:评估合约现金流量是否仅为支付本金及利息 就评估的目的而言,「本金」的定义是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的定义是货币的时 间价值以及与特定时段内未偿还本金有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它基本贷款风险和成本(如流动性风险 和管理费用)和利润率的代价。 在评估合约现金流量是否仅为支付本金和利息时,本集团考虑工具的合约条款。这包括评估金融资 产是否包含可能改变合约现金流量的时点或金额,致使其不符合该项条件。在评估时,本集团考虑: �C 将会改变现金流量金额或时点的或有事件; �C 可调整合约票面利率的条款,包括可变利率特徵; �C 提前还款和延期特徵;及 �C 限制本集团要求取得指定资产(如无追索权条款)的现金流量的条款。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100 主要会计政策 如果提前偿还金额实质上是指未偿还本金的未支付本金和利息(可能包括提前终止合约的合理额外 补偿),则提前偿还特徵与仅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标准一致。此外,对於以合约面值金额的重大折扣或 溢价收购的金融资产,如果提前偿还特徵的公允价值在初始确认时并不重大,则允许或要求以合约 面值金额加上应计(但尚未支付)合约利息(可能包括提前终止合约的合理额外补偿)的金额偿还的特 徵被视为与该标准一致。 金融资产:後续计量和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损益的金融资产 该 等 资 产 随 後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净 损 益,包 括 任 何 利 息 或 股 息 收 入,均在综合收益表中确认。 以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该等资产随後以实际利息法按摊销成本计量。减值亏损直接冲减 摊销成本。利息收入、外汇损益和减值於综合收益表中确认。由终 止确认的任何收益或损失於综合收益表中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损益计入 其它全面收益的股本投资 该等资产随後按公允价值计量。股息在综合收益表中被确认为收 入,除非股息明确是指投资成本的部分收回金额。其它净损益及减 值在其它全面收益中确认,并且从未重分类至综合收益表。 (ii) 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本集团仅於自资产收取现金流量的合约权利届满时,或向另一实体转让金融资产及资产所有权的绝 大部份风险及回报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本集团并无转移亦无保留所有的绝大部份风险及回报,并 且无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权。 本集团订立交易,转移於其综合财务状况表上确认的资产,但保留已转让金融资产所有权的绝大部 份风险及回报。在这种情况下,已转让资产不会被终止确认。 於终止确认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它全面收益的金融资产时,以往於投资重估储备中累计 之损益不再重新分类至综合收益表账,而转入盈余储备。 (iii) 金融负债的分类及计量 金融负债被分类为以摊销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如果金融负债被列为持作 买卖用途、衍生工具或在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衍生工具,则该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净损益(包括任何利息费用)於综合收益表 中确认。其它金融负债後续以实际利息法按摊销成本计量。利息支出和外汇损益於综合收益表中确 认。终止确认的任何盈利或亏损亦於综合收益表中确认。 101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主要会计政策 (iv) 终止确认金融负债 本集团在合约责任获解除、取消或届满时,终止确认金融负债。 如果金融负债的条款被修订及经修订条款的现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不同,则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 负债。在这种情况下,经修订条款下的新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原有金融负债与经修订条款下 新的金融负债的账面金额差额在综合收益表中确认。 (v) 抵销 只有本集团现时存在一项可依法强制执行的权利可抵销已确认的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且有意以净 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资产及偿付债务,则两者可予抵销,且其净额列入综合财务状况表内。 收入和费用仅在《财报准则》允许的情况下或就一组相似交易(如本集团的贸易)所产生的损益按净额 基准列报。 (G) 资产减值 (i) 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确认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损失准备。 本集团以相等於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就应收账款而言,集团应用《财 报准则》第9号所订明的简化方法就预期信用损失作出拨备,该规定允许对所有应收账款采用整个存 续期的预期损失。 当确定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是否自初始确认後大幅增加,并且在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考虑 到无须付出过多成本及努力後即可获得及相关的合理及可靠资料。这包括根据本集团的历史经验和 已知信用评估的信息得出定量和定性信息以及分析,包括未来预测资料。 整个存续期预期的信用损失是预计金融工具在整个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 信用损失。 十二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结算日後十二个月内(如果该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於十二个月,则 为较短期间)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部份预期信用损失。 在所有情况下,在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时所考虑的最长期间是本集团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约期间。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是信用损失的概率加权估计。信用损失以所有现金所缺金额的现值(即根据合约应归 还予实体的现金流量与本集团预计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计量。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102 主要会计政策 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在各个结算日,本集团以前瞻性基准评估以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否出现信用减值。当发生对 金融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不利影响的一个或多个事件时,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 金融资产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以下可观察数据: �C 借款人或发行人出现重大财政困难; �C 违反合约,如拖欠或逾期事件; �C 本集团根据其它情况下不会考虑的条款重组贷款或垫款; �C 借款人很可能会破产或进行其它财务重组;或因为财政困难而导致某担保失去活跃市场。 在综合财务状况表中列报预期信用损失的准备 以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损失准备从资产的账面总额中扣除。 撇销 若日後收回不可实现时,本集团则会撇销(部份或全部)金融资产的总账面金额。该情况通常出现在 本集团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以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来偿还应撇销的金额。然而,已撇 销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以遵守本集团收回应收金额的程序。 (ii) 其它资产的减值 除按重估金额列账的物业(包括於本公司的财务状况表的附属公司,以权益法入账联营公司及合营 公司的投资(见附注(C)(ii)))及递延税项资产外,本集团会在每个结算日审阅非流动资产的账面金额, 以决定有否出现任何减值迹象。如果有减值迹象,便会估计可收回数额。 �C 可收回数额 资产的可收回数额是其净售价与使用价值两者中的较高额。在评估使用价值时,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会按照能反映当时市场对货币时间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评估的税前折现率,折现至其现 值。如果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并非独立於其它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入,则以能产生独 立现金流入的最小一组资产组合(即现金生产单元)来厘定可收回数额。 103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主要会计政策 �C 确认减值亏损 当资产或资产所属之现金生产单元的账面金额高於其可收回数额时,便会在综合收益表中确认 减值亏损为开支。就现金生产单元确认的减值亏损会作出分配,首先减少已分配至该现金产出 单元(或该组单元)的任何商誉的账面金额,然後按比例减少该单元(或该组单元)内其它资产的 账面金额;但资产的账面值不得减少至低於其个别公允价值减去出售成本後所得数额或其使用 价值(如能厘定)。 �C 转回减值亏损 就商誉以外的资产而言,如果用以厘定可收回数额的估计数额出现正面的变化,有关的减值亏 损便会转回;但商誉的减值亏损不会转回(包括已於中期业绩报告计入)。 所转回的减值亏损以在以往年度没有确认任何减值亏损而应已厘定的资产账面金额为限。所转 回的减值亏损在确认转回的年度内计入综合收益表中。 �C 中期财务报告及减值 根据《上市规则》,本集团须按《会计准则》第34号 ― 中期财务报告编制有关年度首六个月的中 期财务报告。於中期期末,本集团采用等同年末的减值测试、确认、及转回标准(见附注(G)(i)及 (ii))。 於中期期间确认有关商誉的减值损失不会於下一期转回。假设有关中期期间的减值评估於年末 进行,就算是没有确认损失,或损失属轻微,皆采用以上相同处理方法。 (H) 租赁资产 本集团确定协议具有在协定期限内通过支付一笔或一系列款项而使用某一特定资产或多项资产之权利, 则该协议(由一宗交易或一系列交易组成)为租赁或包含租赁。该厘定乃根据安排之内容评估而作出,不 管安排是否具备租赁之法律形式。 (i) 租赁资产的分类 对於本集团以租赁持有的资产,如果租赁使所有权的绝大部分风险和回报转移至本集团,有关的资 产便会划归为以融资租赁持有;如果租赁不会使所有权的绝大部分风险和回报转移至本集团,则划 归为经营租赁;但下列情况除外: �C 以经营租赁持有但在其它方面均符合投资物业定义的物业,会按照每项物业的基准划归为投资 物业。如果划归为投资物业,其入账方式会如同以融资租赁持有一样(见附注(D)(i));及 �C 以经营租赁持作自用,但无法在租赁开始时将其公允价值与建於其上的建筑物的公允价值分 开计量的土地是按以融资租赁持有方式入账;但清楚地以经营租赁持有的建筑物除外。就此而 言,租赁的开始时间是指本集团首次订立租赁时,或自前承租人接收建筑物时。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104 主要会计政策 (ii) 以经营租赁方式持有的资产 如果本集团是以经营租赁获得资产的使用权,则根据租赁作出的付款会在租赁期所涵盖的会计期 间,以等额在综合收益表中列支;但如有其它基准能更清楚地反映租赁资产所产生的收益模式则除 外。租赁所涉及的激励措施均在综合收益表中确认为租赁净付款总额的组成部分。或有租金在其产 生的会计期间内在综合收益表中列支。 以经营租赁方式购入的土地成本价,按其租赁年期以直线法摊销(分类为投资物业(见附注(D)(i))或持 作销售发展除外(见附注(I)(i)及(ii))。 (I) 存货 (i) 待沽物业 待沽物业是按照成本值与可变现净值两者中的较低数额报值。成本值是按照未出售单位按比例所分 摊包括已资本化的借贷成本(见附注(N))在内的总发展成本而厘定。可变现净值是由管理层根据当时 市况而定(此变现净值是指预期可沽售物业售价减因销售而产生的费用)。已完成之待沽物业成本值 包括采购、加工及运输存货到当前地点及状况的所有其它成本。 待沽物业减值或拨备会确认为减值或损失发生期间的支出。因可变现净值增加而需拨回的任何减值 或拨备,会在出现拨回的期间在综合收益表确认。 (ii) 待沽发展中物业 待沽发展中物业是按照成本值与可变现净值两者中的较低数额报值,并归类为流动资产。成本值包 括可识别成本,当中包括购买土地之成本、发展成本总额、已资本化的借贷成本(见附注(N))、物料 及供应、工资、其它直接费用及合适比例的营运费用。可变现净值是由管理层根据当时市况及估计 完工费用,再计及预期最终达致完工之成本後得出。 待沽发展中物业减值或拨备会确认为减值或损失发生期间的支出。因可变现净值增加而需拨回的任 何减值或拨备,会在出现拨回的期间在综合收益表确认。 (iii) 酒店之消耗物品 存货乃指酒店之消耗物品,按照成本值及可变卖净值之较低额报值。 成本是按照加权平均法计算,并包括所有购货成本,加工成本及将存货运往现存地点及变成现状所 产生之其它成本。可变现净值为预算销售价扣除直接销售成本。 当存货变现出售时,此等存货之账面值会於其相关的收入确认时确认为支出。存货减值或存货损失 会确认为减值或损失发生期间的支出。因可变现净值增加而需拨回的任何存货的减值,会在出现拨 回的期间调低所确认的存货支出。 105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主要会计政策 (J) 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先以公允价值确认。在初次确认後,本集团会於每个结算日重新计量公允价值,由此产生 的任何收益或亏损即时在综合收益表中确认。然而,如符合现金流量对冲会计或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对冲 条件的衍生工具,则所产生的任何收益或亏损须依据对冲项目的性质确认。 (K) 现金及现金等价项目 现金及现金等价项目包括银行存款和现金、存放於银行和其它财务机构的活期存款,以及短期和高流动 性的投资。这些投资可以随时换算为已知的现金额、价值变动方面的风险不大,并在购入後三个月内到 期。就编制综合现金流量表而言,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也包括须於接获通知时偿还,并构成本集团现金管 理一部分的银行透支。 (L) 外币 年内的外币交易以交易日的兑换率折算为港币。外币结余及海外业务的财务状况表均以结算日的兑换率 折算为港币。外币结余的非货币性资产及负债是按计算当日公允价值的兑换率折算。 海外业务之业绩则以年内的每月加权平均兑换率折算为港币。财务状况表内项目包括於二○○五年一月 一日或之後购买海外业务而产生的商誉,按结算日的兑换率折算为港币。折算海外业务账项时产生的差 额在其它全面收益表内确认并独立累计在权益中汇兑储备内,而有关发展中物业以外币贷款所产生的差 额均资本化为发展成本。所有其它兑换差额均计算在综合收益表内。 如出售海外业务,便须在计算出售的溢利或亏损时,计及权益中所确认该海外业务的相关累积兑换差额 至综合收益表。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106 主要会计政策 (M) 收入确认 收入按收取或可收取代价的公允价值计算。倘经济效益可能会流入本集团,而收益及成本(如适用)能可 靠计算时,收入便会根据下列基准在综合收益表中确认: (i) 酒店业务的收入在提供服务时确认。 (ii)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所涵盖的会计期间内以等额确认;但如有其它基准能更清楚地反映使 用租赁资产所产生的收益模式则除外。所给予的激励措施确认为应收租赁净付款总额的组成部分。 或有租金在赚取的会计期间内入账为收入。 (iii) 销售持有待售物业所产生的收入在签订正式买卖协议或有关政府部门发出入伙纸或竣工证明的较後 者(即视为物业拥有权之绝大风险及回报转到买家的时间)时确认。在确认收入当日前就出售物业收 取的订金和分期付款,则已包括在综合财务状况表的预售订金及所得款。 (iv) 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累计确认。 (v) 非上市投资的股息收入在股东收取款项的权利确立时确认。 上市投资的股息收入在投资项目的股价除息时确认。 (N) 借贷成本 直 接 用 於 收 购、建 造 或 生 产 需 要 长 时 间 才 可 以 投 入 拟 定 用 途 或 销 售 的 资 产 所 产 生 的 借 贷 成 本 会 被 资 本 化。其它借贷成本在其产生的期间内作费用列支。 属於合资格资产成本一部分的借贷成本在资产产生开支、借贷成本产生和使资产投入拟定用途或销售所 必须的准备工作进行期间开始资本化。在使合资格资产投入拟定用途或销售所必须的绝大部分准备工作 中止或完成时,借贷成本便会暂停或停止资本化。 (O) 所得税 (i) 本年度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税项资产与负债的变动。当期所得税和递延税项资产与负债的 变动均在综合收益表中确认,但在其它全面收益或直接在权益中确认的相关项目,相关的税项则在 其它全面收益或直接在权益中确认。 (ii) 当期所得税是按本年度应税所得,根据在结算日已生效或实质上已生效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付税 项,加上以往年度应付税项的任何调整。 107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主要会计政策 (iii) 递延税项资产与负债分别由可抵扣和应课税暂时差异产生。暂时差异是指资产与负债在财务报表上 的账面金额跟这些资产与负债的计税基础的差异。递延税项资产也可以由未利用可抵销亏损和未利 用税款抵减产生。 除了某些有限的例外情况外,所有递延税项负债和递延税项资产(只限於很可能获得能利用该递延 税项资产来抵扣的未来应税溢利)都会确认。支持确认由可抵扣暂时差异所产生递延税项资产的未 来应税溢利包括因转回目前存在的应课税暂时差异而产生的数额。 不确认为递延税项资产与负债的暂时差异源自以下有限的例外情况:不可在税务方面获得扣减的商 誉;不影响会计或应课税溢利的资产或负债的初次确认(不包括企业合并的部分)。 根 据 载 於 附 注(D)(i)的 会 计 政 策,投 资 物 业 以 公 允 价 值 列 账,除 物 业 能 折 旧 及 持 作 一 商 业 模 式 范 围 内,目的是按时间(而不是透过出售)实质地消耗全部包含在物业的经济效益外,按应用於出售该资 产的税率於结算日之账面值计算递延税项。递延税项入账是按资产与负债账面金额的预期实现或结 算方式,根据已生效或在结算日实质上已生效的税率计量。递延税项资产与负债均不折现计算。 本集团会在每个结算日审阅递延税项资产的账面金额。如本集团预期不再可能获得足够的应课税溢 利以抵扣相关的税务利益,该递延税项资产的账面金额便会调低;但是如果日後有可能获得足够的 应课税溢利,有关减额便会转回。 分派股息产生之额外所得税於在可见未来应付相关股息为负债时确认。 (iv) 本期所得税与递延所得税结余及其变动乃分别列示而不会互相抵销。倘本集团具备合法权利将本期 所得税资产与本期所得税负债抵销,且符合以下额外条件,则本期所得税资产与本期所得税负债抵 销,而递延所得税资产则与递延所得税负债抵销: �C 就本期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而言,本公司或集团拟按净额基准结算,或拟在变现资产的同时清偿 负债;或 �C 就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而言,倘其与同一税务机关向以下其中一项徵收的所得税有关: �C 同一应课税实体;或 �C 於各个预期清缴或收回重大金额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未来期间,拟按净额基准变现 本期所得税资产及清偿本期所得税负债或同时变现本期所得税资产及清缴本期所得税负 债的不同税务实体。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108 主要会计政策 (P) 雇员福利 短期雇员福利和界定供款退休计划的供款 薪金、年度奖金、有薪年假、假期旅费、界定供款计划的供款和非货币福利成本在本集团雇员提供相关服 务的年度内累计。如果延迟付款或结算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则这些数额会以现值列账。 (Q) 分部报告 经营分部和财务报表中�蟊ǖ母鞣植肯钅康慕鸲钍怯啥ㄆ谔峁└�本集团的最高行政管理层以作资源分 配,及对经营行业和地区分部进行绩效评价的财务资料中而厘定。 除非分部有相若的经济特徵以及对於产品和劳务的性质、生产过程的性质、顾客的类型或组别、分发产 品或提供劳务所使用的方法和监管环境的性质是相类似的,否则个别重大的经营分部在财务�蟊ㄖ胁换� 被合并。假如个别计非重大的经营分部存在大多数上述特徵,他们可能会被合并。 (R) 财务担保合约,准备和或有负债 (i) 所发出的财务担保 财务担保乃要求发行人(即担保人)就担保受益人(「持有人」)因特定债务人未能根据债务工具的条款 於到期时付款令持有人蒙受损失,而向持有人支付特定款项的合约。 当本集团发出财务担保,该担保的公允价值最初确认为应付贸易及其它账项内的递延收入。已发出 财务担保於发出时的公允价值,在有关资料能够获得时参考公平交易中同类服务收取的费用而厘 定;或者在可获取有关资料的可靠估值时,通过参考放债人在能提供担保时收取的实际利率与放债 人在未能提供担保时可能收取的估计利率而得来的利率差价而进行估值。倘在发行该担保时收取或 可收取代价,该代价则根据本集团适用於该类资产的政策而予确认。倘没有有关尚未收取或应予收 取之代价,则於最初确认任何递延收入时,即时於综合收益表内确认开支。 最 初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的 担 保 数 额 会 於 担 保 期 内 在 综 合 损 益 表 摊 销,作 为 提 供 财 务 担 保 的 收 入。此 外,如发生下列两项情形时,会按附注(R)(ii)计提拨备:(i)合约持有人很可能将会要求集团履行担保合 约;及(ii)向集团索偿的款项预期超过相关担保在应付贸易及其它应付帐项内载入的现有帐面价值(即 最初确认的金额减累计摊销)。 16 Accounting Policies v.indd 108 17/3/2017 20:00:34 109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主要会计政策 (ii) 其它准备和或有负债 如果本集团或本公司须就已发生的事件承担法律或推定责任,因而预期会导致含有经济效益的资源 外流,在可以作出可靠的估计时,本集团或本公司便会就该时间或数额不定的其它负债计提准备。 如果货币时间值重大,则按预计所需支出的现值计提准备。 如果含有经济效益的资源外流的可能性较低,或是无法对有关数额作出可靠的估计,便会将该责任 披露为或有负债,但资源外流的可能性极低则除外。如果本集团的责任须视乎某宗或多宗未来事件 是否发生才能确定是否存在,亦会披露为或有负债,但资源外流的可能性极低则除外。 (S) 连系人士 (i) 倘属以下人士,即该人士或与该人士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本集团有连系: (a) 控制或共同控制本集团; (b) 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或 (c) 为本集团或本集团之母公司的主要管理层人员之成员。 (ii) 倘符合下列任何条件,即该实体与本集团有连系: (a) 该实体与本集团属同一集团之成员公司(即各母公司、附属公司及同附属公司彼此间有连系)。 (b) 一间实体为另一实体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或另一实体为集团旗下成员公司之联营企业或合 营企业而另一实体为集团成员公司)。 (c) 两间实体均为同一第三方的合营企业。 (d) 一间实体为第三方实体的合营企业,而另一实体为该第三方实体的联营企业。 (e) 该实体为本集团或与本集团有连系之实体就雇员利益设立的离职福利计划。 (f) 该实体受於(i)所述的人士控制或受共同控制。 (g) 於(i)(a)所述的人士对该实体有重大影响力或属该实体(或该实体的母公司)主要管理层成员。 (h) 该实体(或集团的任何成员)为本集团或本集团的母公司提供主要管理人员服务。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110 主要会计政策 (T) 重大会计估计及判断 估计不稳定因素的主要来源 附注21载述有关与金融工具有关的假设及其风险因素。估计不稳定因素的其它主要来源如下: �C 评估发展中物业和待沽物业的拨备 管理层基於以下方式厘定待沽物业的可变现净值:(1)采用独立物业估值师所提供当时的最新成交个 案等市场数据及市场调查报告;及(2)采用基於供应商报价所作的内部成本估计。 管理层评估待沽发展中物业的可变现净值时,须要采用已调整风险贴现率,藉此估计待沽发展中物 业 所 产 生 的 未 来 已 贴 现 现 金 流 量。这 些 估 计 就 参 考 数 据 所 定 的 预 期 售 价 而 作 出 判 断。参 考 数 据 计 有邻近地点最近成交个案、新物业销售率、市场推广费用(包括促销的价格折让)和物业落成预计成 本、法律和监管架构以及一般市况。本集团所作的估计可能不准确,并且後期或须调整估计。 �C 投资物业估值 投资物业乃按其市场价值於综合财务状况表内列账,惟该物业於结算日仍处於建造或发展状况中或 当时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地确定。投资物业的市场价值由独立合资格估值师经计及收入净额并考虑 到重新发展之可能性後,按年评估。 物业估值所采用的假设,是基於结算日的市况,并参考市场上售价和合适的资本化比率而达成。 �C 评估非流动资产的减值 管理层按每项资产的使用价值(采用有关比较)或净售价(参考市价)而评估其本身的可收回金额,但 要视乎有关资产的预计未来计划而定。估计资产的使用价值,包含估计持续使用有关资产及出售所 产生的未来现金流入和流出,还包含运用适当的贴现率在以上未来现金流量上。有关资产尚余可用 年限的现金流量推算以及最新的新财务预算�u预测均经管理层批准。 �C 评估酒店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而进行的可用年限 评估酒店物业、厂房及设备的预计可用年限时,管理层考虑的因素包括本集团基於以下因素对有关 资产的预期用途:过往经验、预计的物质损耗(视乎操作因素而定)、生产转变或改良又或市场对有 关资产的产品或服务输出的需求改变或改良而造成的技术报废等。估计可用年限是基於本集团的经 验而作出的判断。 管 理 层 每 年 检 讨 酒 店 物 业、厂 房 及 设 备 可 用 年 限。如 果 所 作 的 预 期 显 着 有 别 於 以 往 的 可 用 年 期 估 计,则可用年期以至未来期间的折旧率将会因此一并调整。 111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主要会计政策 �C 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确认递延税项资产需要本集团正式评估有关业务的未来盈利能力。本集团作出这方面判断时,会评 估多项因素,其中包括财务表现预测、科技变革以及营运和融资的现金流量。 �C 所得税 在厘定所得税准备时,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在一般业务过程中,有许多交易和计算均难以明确作出 最终税务厘定。如此等事件的最终税务结果与起初记录的金额不同,此等差额将影响税务厘定期内 的所得税和递延税准备。 本集团须在中国内地缴纳土地增值税及资本收益的预扣税。在厘定土地增值及资本收益及其相关税 项时,需要作出重大判断。本集团管理层就其对税务条例之认识对此等土地增值税及资本收益的预 扣税之确认作出最佳估算。最终与当地税务机构作出税务厘定的税务结果与起初记录的金额会有所 不同,此等差额将影响期内的所得税及递延税准备。 当管理层认为未来应课税利润有可能出现可用作抵销税项亏损及时间性差异时,相关税项亏损及时 间性差异而产生之递延税项资产会予以确认。惟其实际使用结果会出现差异。 �C 投资物业与业主自用物业的分别 本集团厘定一项物业是否符合资格为投资物业。在作出判断时,本集团会考虑该物业所产生的现金 流量是否基本不受其它资产所影响。业主自用物业所产生的现金流量,不单只来自该物业,亦来自 用於生产或供应流程的其它资产。 某些物业其中的一部份是用以赚取租金或作为资本增值用途而持有的,而一部份则持有作生产或供 应货品或服务或作为行政用途。如该等部份可独立出售(或按融资租赁独立出租),本集团会对该等 部份独立记账。如该等部份不可以独立出售,该物业只会在其用作生产或供应货品或服务或作行政 用途而持有的部份并不重大时被记账为投资物业。在厘定配套服务是否重大以致某项物业不符合列 为投资物业时,须作出判断。本集团在作出判断时会独立研究每项物业。 112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主要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 附属公司 注册成立�u经营地方 发行股本�u 注册及实收资本 公司股东 应占权益 百份比 主要业务 #Harbour Centre (Hong Kong) Limited 英属处女群岛 500股每股1美元 100% 控股公司 HCDL Finance Limited 香港 5,000,000港元 分为5,000,000股 100% 融资 Manniworth Company Limited 香港 10,000港元 分为10,000股 100% 物业 The Hongkong Hotel Limited 香港 100,000港元 分为100,000股 100% 酒店及物业 #HCDL Investments Limited 香港 1港元 分为1股 100% 控股公司 Ocean New Investments Limited 英属处女群岛 500股每股1美元 100% 控股公司 Algebra Assets Limited 英属处女群岛�u国际 500股每股1美元 100% 投资 Mandelson Investments Limited 英属处女群岛�u国际 500股每股1美元 100% 投资 Power Castle Limited 英属处女群岛�u国际 500股每股1美元 100% 投资 HCDL Investments Finance Limited 香港 1港元 分为1股 100% 融资 The Murray Limited 香港 1港元 分为1股 100% 酒店 海港企业中国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500股每股1美元 100% 控股公司 HCDL China Finance Limited 香港 1港元 分为1股 100% 融资 113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主要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 附属公司 注册成立�u经营地方 发行股本�u 注册及实收资本 公司股东 应占权益 百份比 主要业务 展天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 1港元 分为1股 100% 控股公司 营发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 1港元 分为1股 100% 控股公司 灏海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 2港元 分为2股 100% 控股公司 �N誉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 1港元 分为1股 100% 控股公司 尚悦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 1港元 分为1股 100% 控股公司 权升控股有限公司 香港 1港元 分为1股 100% 控股公司 九龙仓(常州)置业有限公司 (附注(ii)) 中华人民共和国 169,800,000美元 100% 物业 苏州高龙房产发展有限公司 (附注(i)) 中华人民共和国 3,000,000,000人民币 80% 物业 上海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附注(iii)) 中华人民共和国 70,000,000人民币 100% 物业 南京聚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附注(ii)) 中华人民共和国 18,000,000美元 100% 控股公司 常州马哥孛罗酒店有限公司 (附注(ii)) 中华人民共和国 7,000,000美元 100% 酒店 广州秀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附注(ii))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00,000港元 100% 控股公司 114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主要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 附属公司 注册成立�u经营地方 发行股本�u 注册及实收资本 公司股东 应占权益 百份比 主要业务 广州誉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附注(iii)) 中华人民共和国 5,000,000人民币 100% 控股公司 广州港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附注(iii)) 中华人民共和国 10,000,000人民币 100% 控股公司 联营公司 注册成立�u经营地方 股份类别 公司股东 应占权益 百份比 主要业务 上海万九绿合置业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资本 27% 物业 合营公司 注册成立�u经营地方 股份类别 公司股东 应占权益 百份比 主要业务 扬越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 普通股 55% 控股公司 重庆丰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资本 55% 物业 (i) 根据中国法律注册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ii) 根据中国法律注册为外商独资经营企业。 (iii) 根据中国法律注册为全内资经营企业。 附注: (a)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所有上列附属公司(有#号者除外)均为本公司间接持有的附属公司,有 #号者为本公司直接持有。 (b) 上述所列为各董事认为对本集团盈利及资产有较重要影响之主要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 115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主要物业撮要表 总楼面面积约数(平方尺) 地址 总面积 写字楼 商场 住宅 其它 (备注) 地盘面积 (平方尺) 地段编号 约满年份 落成�u预计 落成年份 完成阶段 公司应占 实际权益 香港 投资物业 尖沙咀海港城马哥孛罗香港酒店 (商场物业) 189,000 14,000 175,000 �C �C 附注(a) (a) KML 91 S.A. & KML 10 S.B. 2863 1969 不适用 100% 九龙梳士巴利道3号星光行之部分单位 50,800 �C 50,800 �C �C 不适用 KML 10 S.A. 2863 1966 不适用 100% 239,800 14,000 225,800 �C �C 酒店物业 尖沙咀海港城马哥孛罗香港酒店 571,000 �C �C �C 571,000 (有665个房间的酒店) 58,814 KML 91 S.A. & KML 10 S.B. 2863 1969 不适用 100% 中环红棉路 The Murray 325,000 �C �C �C 325,000 68,136 9036 2063 2017 翻新工程进行中 100% 896,000 �C �C �C 896,000 香港总面积 1,135,800 14,000 225,800 �C 896,000 中国内地 投资物业 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 苏州国际金融中心 3,221,600 1,667,000 22,600 1,276,000 256,000 (有133个房间的酒店) 229,069 不适用 2047/77 2018 上盖工程施工中 80% 酒店物业 常州市新北区河海东路88号 常州马哥孛罗酒店 474,000 �C �C �C 474,000 (有271个房间的酒店, 服务式公寓及大宅院) 842,531 不适用 2048 2014 不适用 100% 发展物业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中华恐龙园 常州时代上院 141,000 �C �C 141,000 �C 3,585,273 不适用 2047/77 2016 不适用 100% 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 苏州时代上城 2,912,000 �C �C 2,912,000 �C 5,425,454 不适用 2077 2017 上盖工程施工中 80% 3,053,000 �C �C 3,053,000 �C 发展物业 ( 合营公司进行�u联营公司进行) �C附注(b) 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B片区 寰宇天下 97,000 �C 14,000 83,000 �C 1,002,408 不适用 2057 2016 不适用 55% 上海市徐汇区南站商务区漕河泾小区 278a-05 / 278b-02 / 278b-04 上海南站 1,307,000 1,067,000 213,000 �C 27,000 1,156,979 不适用 2052/62 2022 上盖工程施工中 27% 1,404,000 1,067,000 227,000 83,000 27,000 中国内地总面积 8,152,600 2,734,000 249,600 4,412,000 757,000 集团总面积 9,288,400 2,748,000 475,400 4,412,000 1,653,000 附注: (a) 属马哥孛罗香港酒店物业一部份。 (b) 由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持有的项目,皆以集团应占楼面面积胪列。 (c) 中国内地发展物业总面积包括2,680,000平方尺已预售但未确认入账之面积。 18 Properties 46053-02N.indd 115 17/3/2017 20:00:59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116 十年财务摘要 港币百万元 2016 2015 2014 2013 2012 2011 2010 2009 2008 2007 综合收益表 收入 3,558 5,048 5,646 5,758 6,261 1,297 667 566 664 671 核心盈利(附注a) 762 1,194 851 1,464 1,937 336 226 304 133 503 股东应占盈利 692 1,231 1,082 1,276 3,058 1,096 1,015 535 171 638 股东应占股息 354 496 425 553 680 170 142 142 95 129 综合财务状况表 投资物业 8,277 7,876 7,253 6,435 5,566 4,290 3,352 2,516 1,877 1,827 酒店物业、厂房及设备 6,529 5,677 5,429 4,764 650 359 116 74 96 120 联营公司 1,417 1,608 2,059 1,925 �C �C �C �C 1 1 合营公司 1,808 2,039 2,127 2,162 2,082 1,769 1,757 1,651 2,587 1,965 股本投资 2,301 �C �C �C �C �C �C �C �C �C 可供出售投资 �C 2,450 1,550 1,340 1,541 1,119 1,744 1,193 604 2,517 待沽发展中物业�u待沽物业 1,957 2,699 4,979 7,376 7,822 8,717 7,335 6,473 4,972 985 银行存款及现金 5,154 6,447 5,185 5,825 7,731 5,842 3,522 1,124 1,258 585 其它资产 671 855 960 1,249 1,390 959 441 119 112 438 总资产 28,114 29,651 29,542 31,076 26,782 23,055 18,267 13,150 11,507 8,438 银行借款 (3,250) (4,800) (4,418) (6,238) (3,150) (3,141) (3,350) (2,953) (3,065) (1,859) 其它负债 (8,318) (7,521) (7,878) (8,391) (8,069) (7,635) (3,477) (320) (679) (634) 净资产 16,546 17,330 17,246 16,447 15,563 12,279 11,440 9,877 7,763 5,945 股本:票面值 �C �C �C 354 354 354 354 354 236 158 其它法定资本储备 �C �C �C 3,287 3,287 3,287 3,287 3,287 2,470 542 股本及其它法定资本储备 3,641 3,641 3,641 3,641 3,641 3,641 3,641 3,641 2,706 700 储备 12,188 12,544 12,564 11,740 10,950 7,822 7,033 5,534 4,361 5,048 股东权益 15,829 16,185 16,205 15,381 14,591 11,463 10,674 9,175 7,067 5,748 非控股股东权益 717 1,145 1,041 1,066 972 816 766 702 696 197 总权益 16,546 17,330 17,246 16,447 15,563 12,279 11,440 9,877 7,763 5,945 负债�u(现金)净额 (1,904) (1,647) (767) 413 (4,581) (2,701) (172) 1,829 1,807 1,274 财务资料 每股资料 每股盈利(港币元) -核心盈利(附注a) 1.08 1.68 1.20 2.07 2.73 0.47 0.32 0.48 0.28 1.60 -报告盈利 0.98 1.74 1.53 1.80 4.31 1.55 1.43 0.84 0.36 2.03 每股资产净值(港币元) 22.33 22.84 22.86 21.70 20.59 16.17 15.06 12.95 14.96 18.24 每股股息(港币仙) 50.00 70.00 60.00 78.00 96.00 24.00 20.00 20.00 20.00 29.00 财务比率 净负债占总权益( %) N/A N/A N/A 2.5% N/A N/A N/A 18.5% 23.3% 21.4% 股东权益回报( %)(附注b) 4.3% 7.6% 6.9% 8.5% 23.5% 9.9% 10.2% 6.6% 2.7% 11.1% 股息倍数(倍) -核心盈利(附注a) 2.2 2.4 2.0 2.6 2.8 2.0 1.6 2.1 1.4 3.9 -报告盈利 2.0 2.5 2.6 2.3 4.5 6.4 7.2 3.8 1.8 4.9 利息倍数(倍)(附注c) 14.3 18.5 7.3 17.4 52.2 20.1 11.0 12.0 5.1 37.5 附注: (a) 核心盈利不包括投资物业重估变动及发展中酒店物业之减值准备。 (b) 股东权益回报根据公司股东应占盈利除以是年平均股东权益计算。 (c) 利息倍数按照未计利息、税项及折旧前的盈利除以财务支出(不扣除资产成本及公允价值盈利/亏损)。 (d) 若干数字已经重新分类及重新编列以遵守现时财报准则。 19 Ten Year Summary 46053-02N.indd 116 17/3/2017 20:01:29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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