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YORKSHINEHOLDINGSLIMITED
煜新控股有限公 司*
(公司注册编号:198902648H)
(於新加坡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香港股份代号:1048
新加坡股份代号:MR8
澄清公告
转让应收款项
(1)上市规则项下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
(2)上市手册项下之主要交易
谨此提述煜新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公告 (「该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之释义及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含义。
董事会谨此澄清,该公告的分项标题「上市手册之函义」第三段的相关变更应如下(附上底线及删除线)所示:-
“截至二零一六年四月三十日止财政年度,本集团与NewPage订立之利益人士交易(不包括低
於100,000新加坡元之交易)总值约为337,541新加坡元369,290新加坡元,相当於本集团於二零一五年四月三十日之经审核有形资产净值约2.32%2.52%。截至二零一七年四月三十日止本财政年度,本集团与New Page概无订立任何利益人士交易(不包括低於100,000新加坡元之交易)。”
上述澄清不会影响该公告内的其他资料。除上文披露外,该公告提及的所有其他资料维持不变。
承董事会命
煜新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主席兼执行董事
ZhuJun
香港,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三名执行董事,即Zhu Jun先生、周建华先生及王建巧女士;一名非执行
董事,即欧阳谦博士;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曾子龙先生、符德良先生及WilliamRobertMajcher
先生。
* 仅供识别
澄清公告 - 轉讓應收款項 (1)上市規則項下須予披露及關連交易 (2)上市手冊項下之主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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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源控股
2017-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