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
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
表示概不会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
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YORKSHINEHOLDINGS LIMITED
煜新控股有限公司
*
(於新加坡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编号:198902648H)
香港股份代号:1048
新加坡股份代号:MR8
催款函的最新情况
本公告乃由煜新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
章)第XIVA部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九月六日之公告,内容有关接获中信银行(国际)
有限公司的催款函,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之公告,内容有
关已向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以对新源同昌进行清盘,以及偿还
及清偿银行融资项下之所有未支付债务(「该等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
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向股东提供最新资料,本集团已接获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
(「通知」),告知新源同昌已接获对其进行清盘之通知,原因为其无力清偿银行融
资项下之所有未支付债务,及倘新源同昌欲提出抗辩,新源同昌须於接获通知当
日起计7日内提出抗辩。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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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现正就上述事宜寻求法律意见。本公司将适时告知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任何
进一步重大发展。
务请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煜新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主席兼执行董事
ZhuJun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三名执行董事ZhuJun先生、周建华先生及王建巧女士;
一名非执行董事欧阳谦博士;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符德良先生、曾子龙先生
及WilliamRobertMajche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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