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 负 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
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 号:491)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兹通告汉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 於2017年3月21日上午11时30分假座香
港湾仔摩理臣山道23号南洋酒店1楼玉兰阁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以 考虑并酌情通过以
下本公司之决议案(不论有否修订)为普通决议案:
普通决议案
「动 议: (a) 追 认、确 认及批准本公司与GiantLeadProfitsLimited(「认 购人」)就 认购人按每 股认购股份0.19港元之认购价认购1,000,000,000股本公司新股份(「认 购股份」) 所订立日期为2016年12月19日 之认购协议(「认购协议」,其注有「A」字 样之副 本已提呈大会并由大会主席简签以资识别)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仅供识别(b) 向本公司董事(「董事」)授出特别授 权(「特别授权」)行使本公司权 力,以根据
认购协议之条款及条件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惟须达成认购协议所载之条件);
认购股份於发行及缴足後彼此之间及与本公司於配发及发行当日之所有已发行
缴足普通股将在各方面享有同等地位;特别授权属新增授权,且不会损害或撤回
任何於本决议案获通过前已授予或可不时授予董事之一般或其他特别授 权;及
(c)授权任何一名董事於彼认为为使认购协议或其项下拟进行任何交易生效或就
此而言可能属必要、适 宜或权宜时签立一切文件及进行有关事项及所有其他程
序。」 承董事会命 汉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主席
DirekLim
香港,2017年3月3日
注册办 事 处: 总办事处及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ClarendonHouse 香港
2ChurchStreet 湾仔
HamiltonHM11 摩理臣山道46-48号
Bermuda 二楼A室
附注:
1.凡有权出席上述通告召开之大会并於会上投票之本公司股东,均 可委派一位或多 位(如彼持有
一股以上股份 )代 表出席并代其投票。受 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 东。
2.委任代表表格须由委任人或获其正式书面授权之人士亲笔签 署,如 委任人为一公 司,委任代表
表格须加盖公司印 监,或 经由公司负责人或获正式授权之人士亲笔签署,并 连同经签署之授权
书或其他授权文 件(如有 )或该授权书或授权文件核实副本,最 迟须於大会或其续会指定举行
时间48小时前送达本公司於香港之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
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方为有效。
3.如为任何股份之联名持有人,则任何一位联名持有人均可就有关股份亲身或委派代表於大会上
投票,犹如其为唯一有权投票之股东;惟倘超过一名该等联名持有人出席任何会 议,则排名首
位之联名持有人(不论亲身或委派代表出席)之投票方会获接纳,其他联名持有人之投票则不
予受 理。就此而言,排 名先後乃按相关联名持有人於本公司股东名册中之次序而定。
4.股东填妥及交回委任代表表格後,届 时仍可亲身出席大会及於会上投 票。
5.根据上市规则第13.39(4)条,本通告所载之决议案将於大会上以点票方式表决。倘主席以诚实信
用原则决定允许对纯粹有关程序或行政事宜之决议案表 决,则有关决议案以举手方式表 决。
6. 若於上述大会当日上午9时30分後至大会开始时间,悬挂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或「黑色」暴雨警
告信号,则大会将延期举行。本公司将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页(http://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网站 (http://www.irasia.com/listco/hk/see)发布公告以知会股东重新安排之会议 日 期、时
间及地点。
於本公告日期,董 事会成员 为:-
执行董 事:
DirekLim先生(主席)
范荣彰博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伍海于先生
陈婵玲女士
何达权先生
<上一篇 董事會會議召開日期公告
下一篇> 內幕消息 - 有關潛在收購事項的意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