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股份代号:0229)
盈利预喜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之规定发出。
利民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董事会现有资料,相对比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之溢利,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之全年业绩录得之溢利预计将会大幅增加港币约14,682,000元,增幅为约40.42%,主要原因为本集团推出一系列毛利较好的新产品及管理层有效地控制营运成本。
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之全年业绩。本公告所载之资料仅根据本公司管理层对本集团合并管理帐目及综合损益表的草拟本的初步评估而作出,该等资料将有待本公司核数师最终落实及审计。
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之全年业绩及财务资料详情将以本集团的年度业绩公告披露��准,预期该年度业绩公告将於2017年3月28日或前後公布。当本集团之经审计年度业绩公告刊发时,敬请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参阅。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之命
利民实业有限公司
黄乾利
主席
香港,2017年3月3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之董事如下:
执行董事
黄乾利先生、黄英敏先生、黄文显先生及莫健兴先生
非执行董事:
黄英杰先生、熊正峰先生及李映红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梁启雄先生、范仁达先生、伍耀明先生及罗广信先生
代董事:
张元坤先生(黄乾利先生之代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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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实业
2017-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