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
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63)
有关
提供财务资助之
须予披露交易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三日(交易时段後),环富财务(作为贷款
人)与借款人(作为借款人)订立贷款协议,据此,环富财务同意向借款人提供
本金额高达85,000,000港元之有抵押贷款融资。
由於向借款人授出之财务资助金额所涉及上市规则第14.07条其中一项或多项适
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於25%,根据贷款协议授出贷款融资构成上市规则第14
章项下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故须遵守上市规则项下之申报及公布规定。
提供财务资助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三日(交易时段後),环富财务与借款人订立贷款协议,据此,
环富财务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本金额最多为85,000,000港元之有抵押贷款融资。
贷款协议
下文概述贷款协议之主要条款:
日期 :二零一七年三月三日
�C 1�C
订约方
贷款人 :环富财务
借款人 :一名个别人士,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
深知、全悉及确信,为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
士之第三方。
贷款融资最高本金额 : 85,000,000港元。待贷款协议所载若干条件达成
後,贷款融资将於贷款协议期限内任何时间或(如
较早)贷款融资遭注销或终止当日可供全部或局部
(按1,000,000港元之完整倍数)提取。
利率 :每年13厘,分期於每季支付。贷款融资未偿还余
额之应计利息将以实际过去日数及每年365日为基
准每日计算,并须於贷款融资各利息期最後一日
支付。
期限 :所提取贷款融资本金额须连同所有应计而未付利
息於首次提取日期後十二个月结束时支付,惟可
应借款人要求在贷款人同意下延迟还款。
抵押 :借款人之付款责任以借款人所拥有联交所主板上
市股份之押记作抵押。借款人须向贷款人提供证
明,显示其所拥有资产价值连同押记所涉及证券
不时之总市值合共不少於80,000,000港元。
自愿提早还款 :借款人可提早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融资(惟倘偿还
部分款项,则金额须为1,000,000港元之完整倍数)
连同计至实际提早还款日期之应计而未付利息。
提早偿还款项可供再次借取。
贷款融资条款乃经考虑借款人之财务状况、所提供抵押之价值、本集团资金成本
及本集团在经营借贷业务过程中所收取利率之正常范围後公平磋商而厘定。
�C 2�C
贷款融资之资金
本集团将以内部资源拨付贷款融资。
有关本集团之资料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本集团主要从事商品买卖、融资、物业发展及经纪以及
证券投资业务。本公司之策略为继续物色具吸引力之投资机会,以进一步扩展其
财务服务业务,如借贷、证券投资以及为其经纪客户提高保证金贷款。环富财务
为香港法例第163章放债人条例条文下之香港持牌放债人。
订立贷款协议之理由及裨益
贷款融资乃於本集团旗下融资业务日常过程中提供。考虑到借款人令人满意之财
务背景、所提供抵押以及贷款融资可产生之收益及现金流量,董事认为贷款协议
之条款及订立贷款协议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
上市规则之涵义
根据贷款协议授出贷款融资构成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定义见上市规则)。
由於向借款人授出之财务资助本金额所涉及上市规则第14.07条其中一项或多项适
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於25%,根据贷款协议授出贷款融资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
项下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故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之申报及公布规定。
然而,由於向借款人授出之财务资助金额并未超过上市规则第13.13条所界定资产
比率之8%,故贷款融资毋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3.15条项下之一般披露责任。
�C 3�C
释义
於本公布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下列字词及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董事会」 指董事会
「借款人」 指贷款协议项下借款人
「本公司」 指高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
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董事」 指本公司董事
「环富财务」 指环富财务有限公司,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为
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乃香港法例第163章放债人
条例项下之持牌放债人
「本集团」 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香港」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规则」 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贷款协议」 指环富财务与借款人就贷款融资所订立日期为二零一七
年三月三日之贷款协议
「贷款融资」 指环富财务根据贷款协议向借款人提供本金额高达
85,000,000港元之贷款融资
「联交所」 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承董事会命
高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黎东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三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由六名执行董事黎东先生(主席)、吴倩君女士、Lee Jalen
先生、陈亚非先生、梁山先生及孙益麟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黄润权博
士、黄顺来先生及胡超先生组成。
�C 4�C
高富集团控股
00263
高富集团控股行情
高富集团控股(00263)公告
高富集团控股(00263)回购
高富集团控股(00263)评级
高富集团控股(00263)沽空记录
高富集团控股(00263)机构持仓
<上一篇 有關租約之要約函件
下一篇> (1) 有關根據一般授權發行可換股債券之補充協議;(2) 延長有關根據一般授權發行可換股債券之完成日期;(3) 終止TOPLIST認購協議;及(4) 根據一般授權發行盛昌可換股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