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
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 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
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EARNEST INVESTMENTS HOLDINGS LIMITED
安利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存续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339)
盈 利 警 告
本公告乃由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
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董事会谨此通知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本公司预期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财政年度录得的亏损,与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五年同期录得之亏损相比,幅度将录得
减少。本盈利警告公告仅以本公司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为依据,有关管理账目尚未
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及确认。
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之末期业绩公告预期於二零一七
年三月底前公布。
建议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
本公告乃由安利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根据本公司管理层对本公司管理账目作出之初步审阅,本公司董事会(「董事
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本公司预期截至二零一六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录得的亏损,与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五年同期录得之亏
损相比,幅度将录得减少。董事会认为该亏损幅度的减少乃主要归因於近期金融市
场好转,与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相应期间录得按公平值计入损
益账之财务资产亏损约 16.4 百万港元(当中包括未变现亏损及已变现收益分别为
约 18.8 百万港元及约 2.4 百万港元)相比,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
政年度预期录得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账之财务资产亏损减少为约 5.1 百万港元(当中
包括未变现收益及已变现亏损分别为约 18.0 百万港元及约 23.1 百万港元)。
本盈利警告公告仅以本公司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为依据,有关管理账目尚未经本公
司核数师审核及确认。
本公司现正落实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持续经营业务之
*仅供识别
2
年度业绩。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之整体财务业绩须待
所有相关业绩及处理落实後方可确定。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
政年度之末期业绩公告预期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底前公布。
建议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安利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张海妤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六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陈策先生及王大明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孙博先生;以及本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陈炳权先生、陈于文先生及莫浩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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