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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
及
不符合上市规则第3.21及3.25条之规定
中国光纤网络系统集团有限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宣布,吕品博士(「吕博士」)因需要更多时间及精力作个人发展,已辞任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并不再担任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以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的委员,由二零一七年三月四日起生效。
吕博士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概无有关彼辞任之任何事宜需提请本公司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衷心感谢吕博士於任期内对本公司作出之宝贵贡献。
吕博士辞任後,本公司未能达到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21条规定的最低
人数及未能符合上市规则第3.25 条所载有关薪酬委员会的大部分成员应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的规定。
因此,董事会将尽力於实际可行情况下尽快物色合适人选填补该空缺,相关委任将於吕博士辞任之日期起计三个月内完成,以达到上市规则项下之规定及将於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告。
承董事会命
中国光纤网络系统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赵兵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六日
於本公告日期当日,执行董事为赵兵先生 (主席)、孟欲晓先生、邓学军先生、孔敬权先生
及夏霓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马桂园博士、徐顽强博士及姜德生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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