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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JIANGENVIRONMENTALCOMPANYLIMITED*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895)
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之发行公告
兹提述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 2016年9月13日及2016年12月14
日之公告(「该等公告」)及本公司日期为 2016年9月22日之 通函(「通函」)。除非文意
另有所指,本公告所用辞汇与该等公告及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含义。
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1、本期债券名称:本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
“17东江G1”,债券代码:112501。
2、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首期发行,基础发行规模��3亿元,可超额配售规模不超过7亿元,自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2年末本公司上调票面利率选择
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帐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後,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後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7、起息日:2017年3月10日
付息日: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3月10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
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後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金支付日:本期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20年3月10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後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8、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後,本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於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本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有关详情参见日期为2017年3月7日之海外监管公告。
承董事会命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刘韧
董事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
深圳市
2017年3月7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由三位执行董事刘韧先生、陈曙生先生及李永鹏先生;三位非执行董事刘伯仁先生、邓谦先生及黄艺明先生;及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黄显荣先生、曲久辉先生及朱征夫先生组成。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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