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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JIANGENVIRONMENTALCOMPANYLIMITED*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895)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业绩公布
全年业绩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其
附属公司(合称「本集团」)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经审核综合业绩连同截至
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期内」)之比较数字如下:
(除特别注明外,於本公告中,本集团的财务资料均以人民币(「人民币」)元列示。)
合并利润表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项目 附注 2016 2015
营业总收入 3 2,617,076,763.36 2,402,986,382.18
营业总成本 2,212,750,690.89 2,070,161,725.91
其中:营业成本 1,671,757,249.99 1,624,259,009.25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4,248.41 20,175.96
税金及附加 38,107,000.05 17,381,387.31
销售费用 57,847,413.77 53,479,226.74
管理费用 339,798,493.78 298,298,983.15
财务费用 7 96,085,768.38 64,511,336.58
资产减值损失 9,150,516.51 12,211,606.9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144,046.00 (507,510.00)
投资收益 178,841,427.09 29,653,709.1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6,085,160.64 28,489,687.90
�C1�C
项目 附注 2016 2015
营业利润 584,311,545.56 361,970,855.40
加:营业外收入 117,687,247.43 92,155,412.9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320,941.33 200,277.98
减:营业外支出 28,293,377.31 4,773,213.6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7,654,295.28 1,134,330.53
利润总额 673,705,415.68 449,353,054.71
减:所得税费用 8 96,569,564.69 64,178,987.43
净利润 577,135,850.99 385,174,067.28
归属於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33,813,817.46 332,534,009.33
少数股东损益 43,322,033.53 52,640,057.95
每股收益: 9
基本每股收益 0.62 0.39
稀释每股收益 0.62 0.39
其他综合收益 4,024,656.12 (225,541.66)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後净额 4,024,656.12 (225,541.66)
以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4,024,656.12 (225,541.66)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514,954.92 (225,541.66)
其他 3,509,701.20 �C
综合收益总额 581,160,507.11 384,948,525.62
归属於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537,838,473.58 332,308,467.67
归属於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3,322,033.53 52,640,057.95
�C2�C
合并资产负债表
於2016年12月31日
项目 附注 2016 2015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160,073,128.47 857,729,303.8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1,667,820.00 1,546,950.00
应收票据 11 43,826,934.87 37,323,244.22
应收账款 11 493,350,206.69 708,871,228.45
预付款项 11 58,626,629.51 72,927,079.31
应收利息 612,851.17 7,360,824.92
其他应收款 11 250,742,693.80 111,520,062.60
贷款 274,275,000.00 164,909,000.00
存货 267,170,579.55 269,269,500.7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6,930,533.96 29,88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 144,416,881.51 61,480,719.63
流动资产合计 2,711,693,259.53 2,322,817,913.7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4,931,700.00 14,431,700.00
长期应收款 225,111,058.25 178,451,741.32
长期股权投资 138,075,173.33 135,103,824.53
投资性房地产 66,388,962.20 53,870,800.00
固定资产 1,397,225,395.38 1,300,163,729.23
在建工程 1,455,607,111.76 920,813,006.28
无形资产 828,345,528.78 734,909,614.71
开发支出 9,887,422.97 �C
商誉 1,118,860,359.88 678,249,563.02
长期待摊费用 5,027,895.31 4,526,303.98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565,246.42 16,869,453.9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7,429,402.27 325,009,553.84
非流动资产合计 5,477,455,256.55 4,362,399,290.81
资产总计 8,189,148,516.08 6,685,217,204.54
�C3�C
项目 附注 2016 201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735,862,188.25 1,271,195,143.96
应付账款 12 713,257,454.13 446,944,120.12
预收款项 12 122,667,701.18 78,560,760.37
应付职工薪酬 49,024,619.72 43,408,407.97
应交税费 94,270,901.66 52,059,636.23
应付利息 492,344.62 4,549,891.86
应付股利 2,240,850.00 8,199,300.00
其他应付款 12 386,376,361.66 313,756,577.1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96,546,305.45 358,101,112.94
其他流动负债 7,063,249.92 15,991,266.68
流动负债合计 3,407,801,976.59 2,592,766,217.2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97,910,986.99 378,612,454.33
应付债券 357,165,749.95 356,373,249.26
长期应付款 2,047,313.05 4,349,002.35
递延收益 152,709,774.72 124,524,127.11
递延所得税负债 3,005,865.08 2,227,324.26
其他非流动负债 2,813,900.00 6,829,288.18
非流动负债合计 915,653,589.79 872,915,445.49
负债合计 4,323,455,566.38 3,465,681,662.7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887,152,102.40 869,382,102.40
资本公积 518,915,703.92 360,917,434.35
减:库存股 210,095,760.00 99,934,300.00
其他综合收益 3,060,802.36 (963,853.76)
专项储备 1,912,526.46 146,004.53
盈余公积 190,854,508.48 153,885,483.70
一般风险准备 4,114,125.00 2,473,635.00
未分配利润 1,892,980,408.00 1,467,253,273.48
归属於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288,894,416.62 2,753,159,779.70
少数股东权益 576,798,533.08 466,375,762.07
所有者权益合计 3,865,692,949.70 3,219,535,541.7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189,148,516.08 6,685,217,204.54
净流动资产 13 (696,108,717.06) (269,948,303.55)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14 4,781,346,539.49 4,092,450,987.26
�C4�C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项目 2016
归属於母公司股东权益
其他 一般 少数 所有者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权益合计
I.上年期末余额 869,382,102.40 360,917,434.35 99,934,300.00 (963,853.76) 146,004.53 153,885,483.70 2,473,635.00 1,467,253,273.48 466,375,762.07 3,219,535,541.77
II.本年期初余额 869,382,102.40 360,917,434.35 99,934,300.00 (963,853.76) 146,004.53 153,885,483.70 2,473,635.00 1,467,253,273.48 466,375,762.07 3,219,535,541.77
III.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C」号填列) 17,770,000.00 157,998,269.57 110,161,460.00 4,024,656.12 1,766,521.93 36,969,024.78 1,640,490.00 425,727,134.52 110,422,771.01 646,157,407.93
(一)综合收益总额 4,024,656.12 533,813,817.46 43,322,033.53 581,160,507.1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资本 17,770,000.00 157,998,269.57 110,161,460.00 81,646,727.52 147,253,537.09
1.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
金额 17,770,000.00 145,920,662.06 110,161,460.00 53,529,202.06
2.其他 12,077,607.51 81,646,727.52 93,724,335.03
(三)利润分配 36,969,024.78 1,640,490.00 (108,086,682.94) (14,545,990.04) (84,023,158.20)
1.提取盈余公积 36,969,024.78 (36,969,024.78)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1,640,490.00 (1,640,490.00)
3.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69,477,168.16) (14,545,990.04) (84,023,158.20)
(四)专项储备 1,766,521.93 1,766,521.93
1.本期提取 2,609,474.34 2,609,474.34
2.本期使用 842,952.41 842,952.41
(五)其他
IV.本期期末余额 887,152,102.40 518,915,703.92 210,095,760.00 3,060,802.36 1,912,526.46 190,854,508.48 4,114,125.00 1,892,980,408.00 576,798,533.08 3,865,692,949.70
�C5�C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15
归属於母公司股东权益
其他 一般 未分配 少数 所有者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风险准备 利润 股东权益 权益合计
I.上年年末余额 347,836,841.40 874,710,682.20 122,701,500.00 (738,312.10) 133,231,913.01 1,209,998,595.99 396,237,728.13 2,838,575,948.63
II.本年年初余额 347,836,841.40 874,710,682.20 122,701,500.00 (738,312.10) 133,231,913.01 1,209,998,595.99 396,237,728.13 2,838,575,948.63
III.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521,545,261.00 (513,793,247.85) (22,767,200.00) (225,541.66) 146,004.53 20,653,570.69 2,473,635.00 257,254,677.49 70,138,033.92 380,959,593.12
1. 综合收益总额 (225,541.66) 332,534,009.33 52,640,057.95 384,948,525.62
2. 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65,000.00) 7,917,013.15 (22,767,200.00) 62,214,257.26 92,733,470.41
1)股东投入普通股 8,480,000.00 8,480,000.00
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
权益的金额 (165,000.00) 7,917,013.15 (22,767,200.00) 30,519,213.15
3)其他 53,734,257.26 53,734,257.26
3. 利润分配 20,653,570.69 2,473,635.00 (75,279,331.84) (44,716,281.27) (96,868,407.42)
1)提取盈余公积 20,653,570.69 (20,653,570.69)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2,473,635.00 (2,473,635.00)
3)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52,152,126.15) (44,716,281.27) (96,868,407.42)
4)其他
4. 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521,710,261.00 (521,710,261.00)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521,710,261.00 (521,710,261.00)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5. 专项储备 146,004.53 146,004.53
1)本年提取 619,267.34 619,267.34
2)本年使用 473,262.81 473,262.81
IV.本年年末余额 869,382,102.40 360,917,434.35 99,934,300.00 (963,853.76) 146,004.53 153,885,483.70 2,473,635.00 1,467,253,273.48 466,375,762.07 3,219,535,541.77
�C6�C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1.一般资料
本公司是一家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H股及A股分别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中国深圳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注册办公地址及主要营业地点於
中国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楼、3楼、8楼北面、9-12楼。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境外业务根据其经营所在地货币为其记帐本位币。本综合财
务报表以人民币呈列。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统称「本集团」)属於环保行业,其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从事工业废物
的收集、处置及综合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的治理;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建设及运营;化工
产品的销售;环保材料、环保再生产品、环保设备的生产与购销;环保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
推广及应用;投资兴办实业;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
2.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C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并基於本集团所适用的会计政策及会
计估计编制。
3.营业总收入
营业总收入(本集团的营业额)指报告期内本集团向外界客户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扣除商业折
扣已收和应收的款项净值。
2016年 2015年
分行业
资源化利用产品销售收入 791,230,577.75 773,145,779.59
工业废物处理处置服务收入 843,267,265.74 587,023,548.96
市政废物处理处置服务收入 305,774,583.08 272,621,970.68
再生能源利用 91,864,323.28 89,188,869.37
环境工程及服务收入 245,432,137.01 199,958,027.09
贸易及其他收入 118,872,828.69 86,268,948.11
电子废弃物拆解 220,635,047.81 394,779,238.38
合计 2,617,076,763.36 2,402,986,382.18
�C7�C
4.分部资料
报告分部根据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而确定。每个报告分部为单独的业务
分部,提供不同的产品和服务,由於每个分部需要不同的技术及市场策略而需要进行单独的
管理。本集团的报告分部如下:
报告分部 主要活动
工业废物资源化利用 加工生产及销售资源化利用产品
工业废物处理处置 收集、加工及处理工业废物
市政废物处理处置 收集、加工及处理市政固化废物
再生能源利用 经营沼气发电
环境工程及服务 作为主承包商或分包商从事环境服务有关的合同工程,
例如设计及兴建环保项目;运营环保设施及评估环境影响,
环境监测及资询
贸易及其他 销售化工产品及租赁业务等
家电拆解 废旧家电回收、拆解、处理、再资源化
本集团管理层将会定期审阅不同分部的财务资料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业绩。
分部报告资料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
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分部间转移价格参照向第三方销售所采用的价格确定,间接归属於各分部的费用按照收入比
例在分部之间进行分配。
报告分部的利润或亏损、资产及负债
分部资产包括归属於各分部的所有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及应收款项等流动
资产,但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及其他未分配的总资产。分部负债包括归属於各分部的应付款、
预收款及银行借款等。
分部经营成果是指各个分部产生的总收入(包括对外交易收入及分部间的交易收入),扣除各
个分部发生的费用,归属於各分部的资产发生的折旧和摊销及减值损失,直接归属於某一分
部的银行存款及银行借款所产生的利息净支出後的净额。分部之间收入的转移定价按照与其
他对外交易相似的条款计算。本集团并没有将营业外收支及所得税费用分配给各分部。
下述披露的本集团各个报告分部的资料定期提供给本集团管理层,部分用於本集团管理层计
量报告分部利润(亏损)、资产和负债。
�C8�C
2016年度报告分部
单位:元
工业 工业 市政
废物资源化废物处理废物处理 再生环境工程 贸易
项目 产品利用处置服务处置服务能源利用 及服务 及其他家电拆解未分配金额分部间抵销 合计
营业收入 791,230,577.75 853,769,649.82 305,774,583.08 91,864,323.28 310,557,158.52 176,612,988.97 220,635,047.81 35,903,556.17 (169,271,122.04) 2,617,076,763.36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791,230,577.75 843,267,265.74 305,774,583.08 91,864,323.28 245,432,137.01 118,872,828.69 220,635,047.81 �C �C 2,617,076,763.36
分部间交易收入 �C 10,502,384.08 �C �C 65,125,021.51 57,740,160.28 �C 35,903,556.17 (169,271,122.04) �C
营业成本 531,562,961.60 434,845,961.30 250,507,159.06 59,889,550.32 236,691,252.37 90,208,670.18 209,663,090.58 1,994,038.64 (105,494,185.60) 1,709,868,498.45
期间费用 164,045,616.58 143,400,760.45 39,838,812.87 7,255,529.00 12,802,168.93 26,910,789.91 18,901,605.20 130,739,727.66 (50,163,334.67) 493,731,675.93
分部利润总额 109,581,667.22 316,112,622.95 23,290,084.99 34,808,953.09 63,838,560.46 70,335,805.22 (4,956,693.39) 228,090,844.52 (167,396,429.38) 673,705,415.68
资产总额 2,305,642,930.91 2,005,046,511.27 413,920,780.84 243,044,843.88 478,398,873.96 964,649,383.65 365,521,124.77 3,792,790,929.32 (2,379,866,862.52)8,189,148,516.08
负债总额 371,857,568.69 818,103,031.23 106,634,778.46 47,988,782.31 294,829,606.42 379,564,088.65 145,822,593.27 2,301,971,149.00 (143,316,031.65) 4,323,455,566.38
资本性支出 181,416,949.50 805,164,385.19 25,508,326.56 12,890,489.19 13,775,643.37 123,719,917.86 9,918,770.75 �C �C 1,172,394,482.42
当期确认的减值损失 1,765,953.90 5,535,744.61 (759,793.99) (515.08) 891,325.93 69,456.17 84,966.36 1,563,378.61 �C 9,150,516.51
折旧和摊销费用 63,406,407.61 91,072,754.99 57,928,596.95 31,265,865.78 16,561,603.88 9,757,361.33 16,288,847.83 �C �C 286,281,438.37
减值损 失、折旧和摊销
以外的非现金费用 1,018,121.20 2,649,355.63 557,685.69 �C 400,000.00 605,516.69 �C �C �C 5,230,679.21
�C9�C
2015年度报告分部
单位:元
工业 工业 市政
废物资源化废物处理废物处理 再生环境工程产品贸易
项目 产品利用处置服务处置服务能源利用 及服务 及其他家电拆解未分配金额 抵消 合计
营业收入 855,674,562.49 590,911,679.59 272,621,970.68 89,188,869.37 205,775,237.01 118,460,509.53 394,779,238.38 �C (124,425,684.87) 2,402,986,382.18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773,145,779.59 587,023,548.96 272,621,970.68 89,188,869.37 199,958,027.09 86,268,948.11 394,779,238.38 �C �C 2,402,986,382.18
分部间交易收入 82,528,782.90 3,888,130.63 �C �C 5,817,209.92 32,191,561.42 �C �C (124,425,684.87) �C
营业成本 605,606,746.69 267,219,688.14 224,835,302.68 67,194,538.97 156,233,267.55 58,775,791.18 340,009,503.34 �C (78,214,266.03) 1,641,660,572.52
期间费用 144,569,219.02 83,659,269.55 32,588,246.03 10,468,269.98 11,512,532.51 28,791,450.33 17,823,037.06 89,409,172.11 (2,531,650.12) 416,289,546.47
分部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133,482,942.71 256,801,656.33 17,983,020.25 26,547,394.16 37,778,628.16 40,003,616.43 41,774,718.11 (6,106,401.39) (98,912,520.05) 449,353,054.71
资产总额 3,943,363,224.75 1,212,224,392.17 736,290,089.57 312,926,770.35 304,666,209.27 797,075,140.62 806,022,488.39 2,880,573,161.75 (4,307,924,272.35)6,685,217,204.52
负债总额 169,625,263.23 419,655,364.07 427,817,082.23 101,263,668.34 149,851,265.58 378,916,548.62 371,276,449.29 3,847,764,985.19 (2,400,488,963.78)3,465,681,662.77
资本性支出 181,404,408.78 265,387,526.22 54,835,608.48 25,479,889.44 2,350,574.47 55,916,811.55 87,949,645.15 �C �C 673,324,464.09
当期确认的减值损失 1,185,646.20 920,078.45 18,601.14 (2,201,777.86) 1,611,426.92 10,684,131.03 33,456.86 (39,955.82) �C 12,211,606.92
其中:商誉减值分摊 �C �C �C �C �C 10,598,716.99 �C �C �C 10,598,716.99
折旧和摊销费用 48,209,258.40 57,894,494.31 43,939,835.24 30,510,567.47 1,235,978.26 10,646,836.43 16,859,340.53 �C �C 209,296,310.64
减值损 失、折旧和摊销
以外的非现金费用 1,148,089.64 965,161.40 587,670.95 15,218.00 �C 5,719,446.84 354,898.31 �C �C 8,790,485.14
�C10�C
5.毛利
2016 2015
营业总收入 2,617,076,763.36 2,402,986,382.18
减:营业成本 1,671,757,249.99 1,624,259,009.25
945,319,513.37 778,727,372.93
6.利润总额
2016 2015
利润总额已扣除�u(计入)下列项目:
员工成本(包括董事薪酬)
�C工资、薪金及其他福利 383,382,464.51 324,707,166.91
�C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26,224,263.64 16,818,727.66
总员工成本 409,606,728.15 341,525,894.57
无形资产摊销 107,737,514.34 63,711,660.95
核数师酬金 1,250,000.00 1,200,000.00
确认为费用的存货成本 1,671,757,249.99 1,624,259,009.25
固定资产折旧 175,363,546.31 143,263,126.73
应收款项坏账损失(拨回) 9,150,516.51 1,138,907.31
存货跌价损失 �C 473,982.62
商誉减值损失 �C 10,598,716.99
有关办公室、厂房及员工宿舍的经营租赁最低租金 16,690,198.94 23,066,615.32
研究及开发成本 37,668,604.08 36,450,207.36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净额 17,333,353.95 934,052.5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
投资公平值(增加)减少 (120,870.00) 507,510.00
投资性房地产公平值(增加)减少 (1,023,176.00) �C
政府补助 122,895,656.28 72,174,352.14
7.财务费用
2016 2015
利息支出 102,061,330.71 80,785,635.94
减:利息收入 8,334,989.24 19,501,936.84
加:汇兑损失 721,234.08 262,723.41
加:其他支出 1,638,192.83 2,964,914.07
合计 96,085,768.38 64,511,336.58
�C11�C
利息支出包括:
2016 2015
须於五年内全数偿还的银行借款利息 113,651,129.79 113,189,441.87
按实际利率计提的债券利息 23,542,500.69 23,490,694.11
融资租赁费用 229,424.58 760,473.15
137,423,055.06 137,440,609.13
减:资本化利息 35,361,724.35 56,654,973.19
合计 102,061,330.71 80,785,635.94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资本化的借贷费用是以用於合资格资产的开支按资本化年率5.36%
(2015:5.79%)计算。
8.所得税
(1)所得税费用
2016 2015
当期所得税费用 98,056,297.59 63,800,448.24
递延所得税费用 (1,486,732.90) 378,539.19
合计 96,569,564.69 64,178,987.43
(2)当年所得税
2016 2015
当期所得税费用
�C中国 102,213,894.85 64,303,232.13
�C香港 �C �C
以前年度多计
�C中国 (4,157,597.26) (502,783.89)
合计 98,056,297.59 63,800,448.24
本公司、惠州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惠州东江」)、昆山市千灯三废净化有限公司(「千
灯三废」)、清远市新绿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清远新绿」)、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清
远东江」)、深圳东江华瑞科技有限公司(「东江华瑞」)、嘉兴德达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嘉
兴德达」)、盐城市沿海固体废料处置有限公司(「沿海固废」)列为高新科技企业,按中国
所得税税率15%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同时本公司、清远新绿、清远东江、宝安东江及惠
州东江的资源化利用收入享受按90%计入收入总额计缴企业所得税优惠;本公司、清远
新绿、清远东江、东江华瑞、宝安东江及惠州东江研发费用按5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
计扣除。
�C12�C
深圳市龙岗区东江工业废物处置有限公司(「龙岗东江」)、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清远东江」)、湖南东江环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湖南东江」)、江西东江环保技术有限
公司(「江西东江」)、江门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江门东江」)、克拉玛依沃森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沃森环保」)、南通惠天然固体废物填埋有限公司(「南通惠天然」)、厦门绿
洲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建绿洲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福建绿洲固
废」)、龙岩绿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龙岩绿洲环境」)享受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
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税优惠。
龙岗东江从2012年至2014年免徵企业所得税,2015年至2017年减半徵收企业所得税。
清远东江废家电项目从2013年至2015年免徵企业所得税,2016年至2018年减半徵收企业
所得税;线路板处理项目2012年至2014年免徵企业所得税,2015年至2017年减半徵收企
业所得税。
湖南东江从2011年至2013年免徵企业所得税,2014年至2016年减半徵收企业所得税。
江西东江从2016年至2018年免徵企业所得税,2019年至2021年减半徵收企业所得税。
江门东江从2015年至2017年免徵企业所得税,2018年至2020年减半徵收企业所得税。
沃森环保从2015年至2017年免徵企业所得税,2018年至2020年减半徵收企业所得税。
南通惠天然从2016年至2018年免徵企业所得税,2019年至2021年减半徵收企业所得税。
福建绿洲固废从2014年至2016年免徵企业所得税,2017年至2019年减半徵收企业所得税。
龙岩绿洲环境从2011年至2013年免徵企业所得税,2014年至2016年减半徵收企业所得税。
深圳市东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东江物业」)属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於中国大陆成立及营运的附属公司按企业所得税率25%计缴企业所得税。在香港成立的
附属公司按税率16.5%计缴香港利得税。
9.每股收益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每股基本收益是根据年内本公司股东应占的净利润人民币
533,813,817.46元(2015年:人民币332,534,009.33元)及於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已发行普通股
加权平均数约858,305,019股(2015年:850,503,269股)计算。
由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两年度概无摊薄事项存在,故此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一致。
�C13�C
10.股息
应属本年度股息如下:
2016 2015
已宣布派发及支付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元(2015年:0元) �C �C
拟於结算日期後派发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121元
(2015年:0.08元) 107,309,709.34 69,550,568.16
合计 107,309,709.34 69,550,568.16
董事会建议以886,857,102股为基数(即按目前已发行887,152,102股扣除拟进行回购注销的
295,000股),於取得本公司股东於本公司拟召开之2016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後,向全体股东派发每股现金股利0.121元(含税)(2015年:0.08元),总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
107,309,709.34元之末期股息,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关事宜需待(其中包括)
本公司股东分别於本公司拟召开之年度股东大会上批准。本公司将於确定有权获分配末期股
息之H股股东及A股股东之记录日期确立後按上市规则刊发公告。
载有有关股息分配事宜之通函,连同年度股东大会通告将於适当时候刊登并寄发予各股东。
11.贸易及其他应收款
2016 2015
应收账款 510,979,845.03 726,651,054.71
减:应收账款呆坏账准备 17,629,638.34 17,779,826.26
493,350,206.69 708,871,228.45
应收票据 43,826,934.87 37,323,244.22
预付款项 58,626,629.51 72,927,079.31
其他应收款项 260,166,909.36 119,516,863.91
减:其他应收款呆坏账准备 9,424,215.56 7,996,801.31
长期应收账款 242,041,592.21 208,331,741.32
合计 1,088,588,057.08 1,138,973,355.90
在接纳新客户之前,本集团应用内部信贷评估政策来评估潜在客户的信用质量并制定信用额度。
除新客户通常需预先付款外,本集团区别客户制定不同的信用政策。信用期一般为三个月,而
主要客户可延长至六个月。对於销售,本集团以产品出库验收作为应收账款及营业收入的确
认时点,并开始计算账龄。本集团对於贸易应收款并没有持有抵押品。应收账款按确认日期(已
扣除坏账准备)的账龄分析如下:
2016 2015
账龄
90天以内 327,893,784.81 365,028,152.86
91至180天 28,891,692.23 123,326,366.48
181至365天 25,416,046.24 191,975,425.70
1-2年 107,795,487.03 27,876,763.72
2-3年 3,353,196.38 664,519.69
3年以上 �C �C
合计 493,350,206.69 708,871,228.45
�C14�C
12.贸易及其他应付款
根据入账日期,报告期末应付帐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2016 2015
账龄
90天以内 502,093,003.85 249,270,602.41
91至180天 34,813,625.89 29,663,005.53
181至365天 17,598,104.95 119,855,422.05
1年以上 158,752,719.44 48,155,090.13
应付账款 713,257,454.13 446,944,120.12
预收账款 122,667,701.18 78,560,760.37
其他应付帐款 386,376,361.66 313,756,577.15
合计 1,222,301,516.97 839,261,457.64
13.净流动资产
2016 2015
流动资产 2,711,693,259.53 2,322,817,913.73
减:流动负债 3,407,801,976.59 2,592,766,217.28
净流动资产 (696,108,717.06) (269,948,303.55)
14.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2016 2015
资产总计 8,189,148,516.08 6,685,217,204.54
减:流动负债 3,407,801,976.59 2,592,766,217.28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4,781,346,539.49 4,092,450,987.26
15.租赁承诺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作为承租者就办公楼、厂房、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承租项目之不
可撤销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所需於下列期间承担最少租金款项如下:
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
1年以内 1,312,421.67 4,235,765.34
1-2年 1,211,097.52 1,345,557.52
2-3年 945,557.52 345,557.52
3年以後 6,184,938.02 5,701,699.08
合计 9,654,014.73 11,628,579.46
�C15�C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概述
2016年是国家「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三五」
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相继出台,我
国将加快形成有利於环保产业发展的制度政策体系,突出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
大力推进实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动区域与流域污染防治整体联
动,加强先进适用环保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集成创新,全面提升环保产业发展水平,
「十三五」环保投资总额预计有望超十万亿,为「十二五」期间环保投资的三倍。与
此同时,《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於办理环
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规、标准陆续出台并推行,进一步
催化了工业废物处理行业发展机遇和竞争。
在此大环境下,公司继续发挥危废行业龙头的领先地位和优势,紧抓产业契机,砥
砺前行,以持续巩固危废业务核心竞争力为目标,顺应国家大力推进PPP模式的新
趋势,通过并购扩张、新项目建设、新区域布局及技术创新等手段,大力提升工业
废物无害化处理能力,降低处置成本和提升产品附加值,实现业务结构的优化升级,
保障公司利润的稳健增长。
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1,708万元,较2015年同期增长8.91%;实现归属於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53,38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60.53%,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影响,归属於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37,92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约27.39%。2016年末总资产约为人民币818,915万元,较期初增长约22.50%,归属於
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约为人民币328,889万元,较期初增长约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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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晟公司成为控股股东,开创发展新局面
2016年10月,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为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晟公
司」),其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广东省国资委,形成了以国有资本为主导,以民
营资本为助力的资本结构,在投融资、运营管理、人才梯队建设等方面实现
优势互补,形成股东结构多元、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高效灵活的经
营管理机制,保障公司的决策质量和效率。在广晟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公司
根据多年来的发展优势及经验,结合未来环保产业发展态势,明确了「以技术
创新为导向、以危废为基础的中国领先一站式综合环保服务提供商」的发展
战略,制订了战略实施路径,明确了进一步落实市场业务战略、技术战略、人
才战略等分项职能战略任务。
(二)重点发展危废业务,提高核心竞争力
公司近年来紧抓契机,持续加快布局市场前景较好的焚烧、填埋、物化等危
废无害化业务,从处理能力建设、资质总量扩增、资质结构优化、处理技术能
力提升等多方面入手,综合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公司已拥有国家危险废
物名录中46大类中的44类危废经营资质,已取得工业危险废物资质近150万吨�u
年,产能结构持续优化。
项目建设方面,公司新建工业废物无害化项目产能释放取得较大成果。东江
威立雅焚烧扩建项目2万吨�u年、沿海固废2.69万吨�u年焚烧项目及南通惠天
然2万吨�u吨危废填埋项目於报告期内相继正式投产运营,江西省工业固体废
物处置中心项目一期无害化项目8.6万吨�u年、如东大恒1.9万吨�u年焚烧项目、
珠海永兴盛1万吨�u年焚烧项目及湖北天银2万吨�u年焚烧项目均进入试运行
阶段。此外,潍坊东江获得包括6万吨�u年危废焚烧项目在内的近20万吨处置
项目环评批覆,泉州PPP项目亦预计於2017年底建成,优良的项目储备为公司
未来产能释放及业绩增长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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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得益於沿海固废、如东大恒等无害化项目相继投产运营,无害化
业务较2015年有较大增幅,特别是危废焚烧项目,收集量及处置量同比均有
较大增幅,同时公司将成熟的市场管理模式覆制至华中、华北等区域,新投
产项目运行良好。报告期内公司工业废物无害化业务收入84,327万元,较2015
年同期增长43.65%,占总收入比为32.22%,已成为公司最主要的效益贡献业务。
其次,报告期内新投产项目增加资源化利用产能提升,同时公司加大自有品
牌「百年树」、「东维」资源化产品的市场推广力度,海外市场拓展亦初见成效,
取得了部分海外商标注册及自由销售证书,资源化利用产品销售较去年上涨
2.34%,销售收入79,123万元,占总收入比为30.23%。此外,为进一步聚焦公司
主业危废处理业务,公司於报告期内通过转让清远东江及湖北东江100%股权
方式剥离了部分家电拆解资产,并取得投资收益。
(三)积极打造综合环保服务平台,实现多业务协同、高效发展
为打造公司成为「以技术创新为导向,以危废为基础的中国领先的一站式综
合环保服务提供商」,落实实施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积极打造综合环保服
务平台,拓展多种业态实现多种业务形式的协同、高效发展,提高行业整合
和统筹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提升高水平的废水处理工艺技术能力和客户服务水准,
稳步推进工业废水、市政生活废水处理工程的拓展。公司新签约环保工程项
目14个,合同金额22,084万元,成功承接湖北江陵污水处理厂项目、阳新项目
等一批工业和市政污水处理工程新项目。公司经过不断实践和积累,在危废
行业EPC总包项目建设能力方面有了较大提升;此外,通过拓宽市场区域和
行业业务范围,不断优化提升了废水处理工艺技术,进一步提升公司环保服
务水平。报告期内环境工程及服务收入实现营业收入24,543万元,较去年同期
增长2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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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废物处理处置及再生能源利用业务方面,公司继续采用外部先进技术吸
收引进、内部工艺技术持续优化提升的模式。报告期内,公司市政废物处理
处置及再生能源利用业务保持平稳发展,实现营业收入39,764万元,较去年同
期增长9.90%。业绩增长主要来源於市政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填埋及发电等项
目稳步运行,其中报告期内罗湖餐厨垃圾项目投入运营,日均餐厨垃圾收运
量为120吨,处理能力逐步上升,进一步完善公司综合处置能力。
(四)以技术创新引领公司发展
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引领发展为原则,在开放式研发平台建设、海内外技术
合作与交流、产学研合作、政府科研课题承接与科技奖项申报、知识产权管
理等领域开展系列重要工作,并取得了较为显着的成绩。
(1)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建立了现代企业研发管理平台,初步形成多平
台研发体系。其中,组建中澳海绵城市研究中心;并相继与日本综合地
球环境学研究所、日本国立环境研究所、日本滋贺县立琵琶湖博物馆建
立了中日联合湖泊流域综合治理技术合作平台;与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
中心在河道流域治理及概念水厂建设领域开展深入的合作;与华中科技
大学共建湖北省院士工作站;与南方科技大学建立河道污染综合治理与
生态修复工程研发中心;依托2015年成功申报的省级工程技术中心,申
报国家环保部危险废物工程技术中心。
(2)扩大了海内外技术合作与交流。围绕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引进了具有国
际先进水平的危废处置技术,包括等离子体技术、超临界水氧化技术等。
在水泥窑协同处理、污泥减量化、城市水环境管理等领域与华中科技大
学、中科院生态中心、上海交通大学等国内外知名企业与科研院所开展
技术合作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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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申报政府科技奖项、承接政府科研课题。报告期内「城市循环经济
发展共性技术开发与应用研究」获得2016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系
公司首次获得国家级研究奖项,体现公司强大的研究实力;同时承接国
家「十三五」重点研发项目「东部河网地区农村供排水一体化技术及应用」
等科研项目。
(4)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管理,提升公司软实力。2016年公司及子公司获得专
利共30项,其中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26项。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及子
公司累积获得专利114项,为公司生产经营及国内外市场拓展提供了技
术保障。
(五)完善业务布局,创新项目合作模式
近年来,公司不断完善产业链及市场网络,布局以江苏、浙江为主的华东区域,
在江苏完成了南通焚烧项目的改造和填埋场建设工作,为公司完善华东废物
处置产业链奠定了基础;沿海固废二期焚烧项目建成,提升了公司在苏北的
处理能力和行业地位;收购绍兴华鑫公司,在浙江形成了多点布局;山东潍
坊6万吨焚烧项目实施,奠定了高标准起步基础;控股河北衡水睿韬,结合山
东项目的布点,形成了环渤海湾的初步布局。
在大力拓展项目的同时,公司还积极创新合作模式,联合中标泉州工业废物
处置中心PPP项目,将与公司在福建省其余危废处理基地形成业务、市场资源
等方面的协同效应,为後续拓展福建省危废市场打下基础。同时,作为全国
危废行业的首个PPP模式的项目,此举既树立了公司的品牌形象,又进一步巩
固了公司工业危废处理领域的龙头地位。此外,公司还中标湖北江陵污水处
理厂等一批工业和市政污水处理BOT项目。
此外,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经验积累,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自身技术优势,
逐渐转变项目拓展思路,与各地政府加强合作,建立综合环保产业园,促进
地方产业集群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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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本市场助力企业发展
(1)绿色公司债券成功发行
在第一大股东广晟公司的全力支持下,公司第一时间响应政府战略政策,
成功发行绿色公司债券「17东江G1」。首期发行规模为6亿元,占核准债
券发行规模六成,发行票面利率为4.9%。公司成为首家在深交所公开发
行绿色债券并上市的企业,充分体现公司的创新型融资能力,并有助於
公司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为後续项目运营及拓展提供
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2) 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期成功授予
行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本公司更是将人才的储备和培养视为公司发展
的重中之重。2016年11月8日公司完成了股权激励的首期授予,授予价格
为8.71元,发行数量为1,814万股,授予人数为332名核心骨干员工,有利
於稳定公司现有经营团队,助力公司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资本市场的投资者的充分认可,相继荣获「第七届
天马奖优秀董秘」、「第十二届新财富金牌董秘」、「2016年最受投资者欢
迎百佳董秘」、「金治理信息披露公司董秘奖」等奖项,公司企业形象及
品牌知名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2017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预算编制说明
本预算报告(「预算报告」)是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结合市场需求和业务拓展
计划,在公司的预算基础上,按合并报表的要求,依据2017年预算的废物收
集量、处理量、销售量、品种等业务拓展计划、生产计划及销售价格编制。本
预算报告的编制基础是:假设公司签订的供销合同均能按时按计划履行。
本预算报告在总结2016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17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
司发展战略,充分考虑了市场环境、业务拓展、销售价格等因素对预算期的
影响。本预算报告包括母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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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4、公司2017年度收集的废物涉及的市场无重大变化。
5、公司2017年度销售的产品涉及的市场无重大变化。
6、公司2017年度生产经营运作不会受诸如交通、电信、水电和原材料的严
重短缺和成本等客观因素的巨大变动而产生的不利影响。
7、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涉及的信贷利率、税收政策以及外汇市场价将在正常
范围内波动。
8、公司现行的生产组织结构无重大变化,计划的投资项目能如期完成并投
入生产。
9、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本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 2017年预算报告情况说明
随着国家环保产业相关计划、标准陆续出台并推行,国家对环保产业的重视
和投入也日渐加强,由此进一步催化了行业发展机遇和竞争。在此大环境下,
公司坚持发展战略,紧抓产业契机,持续巩固发展危废业务,同时顺应国家
大力推进PPP模式的新趋势,通过并购扩张、新项目建设和拓展、新区域拓展
及技术创新等手段,大力提升工业废物无害化处理能力,降低处置成本和提
升产品附加值,实现业务结构的优化升级,保障公司利润的稳健增长。预计
2017年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400,000万元,净利润53,475万元,归属於母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7,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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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利润表主要项目预算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16年实际
项目 2017年预算数 (审定数) 增减额 增减比例
一、营业收入 4,000,000,000 2,617,076,763 1,382,923,237 52.84%
二、营业总成本 3,531,768,423 2,032,765,218 1,499,003,205 73.74%
三、营业利润 468,231,577 584,311,546 -116,079,969 -19.87%
四、利润总额 624,225,673 673,705,416 -49,479,742 -7.34%
五、净利润 534,748,581 577,135,851 -42,387,270 -7.34%
归属於母公
司股东的
净利润 470,000,000 533,813,817 -63,813,817 -11.95%
归属於上市
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 470,000,000 379,234,585 90,765,415 23.93%
少数股东损益 64,748,581 43,322,034 21,426,548 49.46%
剔除2016年出售子公司股权获得投资收益及其他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同口径相
比,营业总收入较2016年增加138,292万元,增长52.84%;净利润较2016年增加7,824
万元,增长17.14%;归属母公司扣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16年增加9,077万元,
增长23.93%。
预算依据:营业收入依据公司销售部门预测的2017年产品销售计划,市场部市场
拓展计划以及工程中心承建工程项目计划,营业成本依据公司产品品种及业务类
别的不同毛利率测算,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依据公司2016年费用率,
及适当考虑2017年管理控制目标测算,财务费用根据公司资金需求计划及资金使
用成本预计,企业所得税按各公司实际执行税率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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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确保财务预算完成的措施
1、加大研发、市场拓展、生产力度,实现营业收入稳步增长。
2、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和完善全员成本控制体系和制度。
3、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挖潜降耗,把降低成本作为首要目标。
4、增强资金成本意识,合理安排使用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
5、强化财务管理,加强预算执行、成本费用控制、资金运行情况监管等方
面的工作,建立预算预警机制,降低财务风险,及时发现问题和持续改
进,保证财务指标的实现。
特别提示:本预算报告为公司2017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
表公司2017年度盈利预测,预算报告能否实现取决於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
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财务回顾
营业总收入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营业总收入较2015年上升8.91%至人民币约
2,617,076,763元(2015年:人民币2,402,986,382元)。营业总收入增长幅度不大的主要
原因为公司经营中贯彻执行公司发展战备,聚焦工业危险废物主业,调整了业务
结构,报告期内转让了全资子公司清远东江及湖北东江废旧家电业务全部股权,
导致废旧家电业务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约174,144,191元,下降约44.11%,但公
司通过调整业务结构,积极开拓市场,增加了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环境工
程及服务以及市政废物处理处置业务市场份额,确保了期内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同
期增长约8.91%,其中,工业废物处理处置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约43.65%至人
民币843,267,266元(2015年:约587,023,549元), 环境工程及服务业务营业收入较上
年同期增长约22.74%至人民币245,432,137元(2015年:约199,958,027元)、市政废物处
理处置业务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约12.16%至人民币305,774,583元(2015年:约
272,621,97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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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的毛利上升约21.39%至人民币约945,319,513
元(2015年:778,727,373元)。报告期内除因调整业务结构,转让全资子公司清远东
江及湖北东江废旧家电全部股权,导致废旧家电拆解业务毛利较上年同期减少约
43,807,489元,下降75.31%外,本集团通过开展节能降耗生产活动,加强成本费用
的管控、强化全面预算管理等措施,其他业务毛利都较上年同期增长,其中工业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业务毛利较上年同期增长约39.21%至人民币421,460,470元(2015
年:302,755,801元)、资源综合利用业务毛利较上年同期增长约10.69%至人民币
260,459,051元(2015年:235,303,933元)、 环境工程及服务业务毛利较上年同期增长
约20.87%至人民币58,931,633元(2015年:48,756,351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的综合毛利率为36.12%(2015年:32.41%)。综
合毛利率较上年度上升约3.71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母公司股东应占净利润为约人民币533,813,817元(2015
年:332,534,009元),较2015年上升约60.53%。上升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业务规模
扩大,市场份额增加继续加大,对成本费用的控制,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并积极开
展节能、节耗等生产活动,有效地控制了成本费用。其次本集团为贯彻执行公司发
展战备,聚焦工业危险废物主业,调整了业务结构,报告期内转让了全资子公司清
远东江及湖北东江废旧家电拆解业务全部股权,取得了投资收益所致。
销售费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的销售费用约人民币57,847,414元(2015年:人
民币53,479,227元), 占营业总收入的2.21%(2015年:2.23%)。销售费用的增加主要
是报告期内加大了市场开拓力度,加强了公司业务品牌管理,同时相对於上年同期,
合并范围发生改变,子公司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的管理费用约人民币约339,798,494元(2015年:
人民币298,298,983元),占营业总收入12.98%(2015年:12.41%)。管理费用增加的主
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了研发投入;其次,相对於上年同期,本期公司规
模扩大,子公司增加以及国内最低用工成本不断提升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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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费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的财务费用约人民币96,085,768元(2015年:约
人民币64,511,337元),占营业总收入3.67%(2015年:2.68%)。财务费用的增加主要
是随着公司规模扩大,资金需求不断增加,发行公司债券及银行贷款增加,从而导
致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的所得税费用约人民币96,569,565元(2015年:
人民币64,178,987元),占利润总额的14.33%(2015年:14.28%)。所得税费用的增加,
主要因为本集团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财务状况及流动资金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流动资产净值为人民币约-696,108,717元(2015年:人
民币-269,948,304元),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共人民币1,139,658,567元(2015年:人
民币815,961,535元)。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323,455,566元(2015年:人民币
3,465,681,663元)。根据本集团的总负债及总资产计算,本集团资产负债率为52.79%
(2015年:51.84%)。本集团流动负债为人民币3,407,801,977元(2015年:人民币
2,592,766,217元)。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银行贷款人民币2,428,564,236.99元(2015
年:人民币2,001,992,965元)。
董事会相信本集团拥有稳固的财务状况及流动资金,足以应付其运营未来业务发
展需要。
重大投资、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
本公司已於2015年7月份签订相关股权转让协议,以现金人民币85,000,000元成功收
购衡水睿韬环保技术有限公司85%的股权。於2016年4月,本公司支付部分股权转
让款人民币46,500,000元。
本公司已於2015年11月份签订相关股权转让协议,以现金人民币150,000,000元收购
南通惠天然固体废物填埋有限公司100%股权。於2016年4月,本公司支付部分股权
转让款人民币112,500,000元。
於2016年4月,本公司签订有关股权转让协议,以现金人民币64,000,000元收购潍坊
东江环保蓝海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潍坊东江」),本交易完成後,本公司持有潍坊东
江70%的股权。期内本公司已支付人民币61,300,000元股权转让款。
本公司已於2015年11份签订相关股权转让协议,以现金人民币75,558,000元成功收
购浙江江联环保投资有限公司60%的股权。於2016年5月,本公司支付部分股权转
让款人民币52,890,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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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2016年6月,本公司投资人民币1,200,000元注册成立本公司持有60%权益的附属
公司镇江东江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期内已付投资款人民币600,000元。
於2016年6月,本公司出资人民币500,000元对参股公司深圳市华藤环境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华藤环境」)增资,增资完成後,本公司持有华藤环境10%的权益。
於2016年6月,本公司支付了本公司持有100%权益的附属公司深圳市前海东江环
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投资款3,000,000元。
於2016年6月,本公司投资人民币60,000,000元注册成立本公司持有100%权益的附
属公司深圳市宝安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期内已支付投资款人民币60,000,000元。
於2016年9月,本公司出资人民币132,000,000元对全资子公司东江环保(香港)有限
公司(「香港东江」)增资。
於2016年9月,本公司持有100%权益的附属公司东江环保(香港)有限公司出资
20,000,000美元注册成立了南通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南通东江」),南通东江注
册成立後,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权益。
於2016年9月,本公司附属公司深圳市恒建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有关股权转
让协议,以现金人民币21,200,000元转让东莞市虎门绿源水务有限公司(「虎门绿源」)
10%的股权,公司间接持有虎门绿源90%的权益。
於2016年6月,本公司附属公司深圳市东江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签订有关股权转
让协议,以现金人民币50,000元转让重庆东江松藻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全部的
93.86%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已完成。
於2016年4月,本公司签订有关股权转让协议,以现金人民币365,525,600元转让附
属公司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及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100%的权益,上述
股权转让已完成。
除於本公告披露者外,本集团无任何其他重大投资、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及联营
公司。
未来重大投资或资本性资产计划详情
除於本公告内披露者外,本集团概无其它未来重大投资或资本性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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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及外汇风险
利率风险
本集团因定息银行贷款承受公平值利率风险。本集团目前没有利率对冲政策。然
而,管理层对利率风险实施监察,倘然预期将会出现重大风险,将会考虑采取其它
必要的行动。
本集团亦因浮息银行贷款承受现金流利率风险。本集团的政策是维持浮息银行贷
款以减少现金流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现金利率风险主要集中於本集团的人民币借款产生而由中国人民银行公
布之基准利率的波动。
外汇风险
本集团的功能货币为人民币,多数交易均以人民币计值。然而,若干银行结余贸易
及其它应收款项及其它应付款项乃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值。本集团海外业务的
支出也以外币结算。
抵押资产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抵押若干资产,以取得本集团获授的银行借款、保函
及信用证。详情如下:
2016年 2015年
固定资产 132,774,970.72 175,300,121.09
货币资金 20,414,561.53 41,767,769.31
无形资产 85,352,623.39 109,718,571.27
在建工程 223,717,414.88 143,088,288.75
雇员资料及薪酬政策
於2016年12月31日全职雇员人数为3,945(2015年:3,927),而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
止年度的员工成本总额约为人民币383,382,464.51(2015年:324,707,166.91元)。本集
团向雇员提供持续培训、薪酬组合及一系列额外福利,包括退休福利、房屋津贴及
医疗保险。
或然负债
归於本集团采用的收集及处理工业废物的方法,自成立以来,本集团亦未因环境
修复产生任何重大支出。然而,并无保证中国有关当局於未来不会实施严格环保
政策及�u或环境修复的准则,导致本集团采取环保措施。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可能因
新环保政策及�u或准则规定的任何环保责任而受到不利影响。
除上述的披露,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无其它任何重大或然负债。
�C28�C
资本承诺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有以下的资本支出承诺�U
项目 2016年 2015年
已签约但尚未於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资本性支出
对外投资 46,119,999.00 287,770,205.00
�C在建工程 373,885,193.52 269,059,919.77
�C购买机器设备 54,710,871.60 143,815,792.00
合计 474,716,064.12 700,645,916.77
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行业发展趋势
随着政府加大对环境保护重视和社会环保意识提高,危废处理行业迎来了产
业政策及资金双重支持。据预测,在「十三五」时期,危废处理行业仍将维持
高景气,保持中高速增长,未来五年复合增长率达15%以上,预计到2020年,
危废处理市场空间将超过1,800亿元。
2、 2017年度经营计划
2017年,本公司将围绕「专业运作,创新驱动,产融结合,整合资源,跨越发展」
的总体经营方针,持续提高专业运营能力,加大投融资力度,整合资源,拓展
市场,加快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的步伐,继续巩固行业龙头地位,
实现快速发展。
�C29�C
(1)聚焦危废,优化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
坚持把工业废物处理业务作为公司的立身之本,继续深化广东市场领先
地位,深耕华东区域市场和环渤海市场,重点拓展江西省、福建省、湖
北省等,实现公司夯实珠三角、做大长三角、谋篇京津翼环渤海、布局
中西部市场的区域拓展战略。为了巩固龙头地位,坚持创新驱动,在扩
大危废处置能力同时,积极拓展多种业态,特别是投资环保PPP项目,主
要包括市政固废处理(填埋、焚烧)、污水处理、流域治理、土壤修复、环
保检测等业务,结合环境产业园,打造综合协同发展之路,实施标准化
和模块化运营,提高行业整合和统筹能力。同时加快培养综合治理能力,
集合政府、合作企业等各方资源,整合利用公司的技术,全方位多层次
地为企业和城市提供一体化环保服务,结合环境产业园创新业务模式,
打造新的盈利增长点。
2017年将加快推进各新建项目建设、提高落地项目达产率,其中包括完
成东莞恒建、衡水睿涛、山东潍坊、湖北仙桃等项目的建设:其次,推进
江西东江资源化项目主体建设,加快推进江陵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并按
PPP项目管理要求推进泉州项目合法化及建设;此外,持续提高专业化
运营能力,确保江西东江、沿海固废、珠海永兴盛、如东大恒、华鑫环保、
湖北天银等的焚烧设施稳态运行,提高产能利用率。同时加快推进江门
东江、宝安东江、龙岗处置、华鑫环保、沿海固废等基地的扩改建及优
化升级工作,充分匹配��场需求,发挥资质最大效能。
�C30�C
(2)以环保科技为抓手之一,打造创新型领导企业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技优势是公司持续保持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公司
将在内部形成良好的创新机制及创新驱动力,加强创新能力建设,提高
科研水平和产业科技含量。一是深入实施技术创新工程,提高技术研究
院研发能力,对公司的产业结构进行战略性、结构性、创新性进行调整,
提升产品和服务在环保价值链中的位置;二是继续深化与高校、科研院
所的合作,建立专业化、市场化的科研机构,加快科技成果限时转化制度;
三是研发水治理、大气治理、土壤污染防治和环境监测等领先技术,积
极参与区域与流域污染防治行动。2016年公司获得了国家科学技术进步
二等奖,公司将以此为契机,加快对环保科技的投入,成立环保研究院、
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和院士工作站等一批科研机构,助推公司环
保科技的进步。
(3)加强资本运营,「产融结合」助力公司发展
充分利用上市平台,通过多种方式筹集资本金;利用金融市场发行绿色
债、资产证券化、短融等方式筹集公司流动资金;积极开展并购,扩大
公司的危废业务规模,优化产业结构,增强业务间协同效应;发起设立
环保产业基金,加快区域布局,抢占资源,为公司培育优质项目;加强
投资和资本运营队伍建设,不断丰富经验,形成快速的市场反应能力。
(4)以环保互联网为抓手之三,实现公司业务模式的创新。
公司要不断实现业务模式的创新,利用「互联网技术+环保」,将废物的
收集、分类、运输、归纳、处理等环节实现扁平化和精细化。优化废物收
储的各环节,并形成一个收储闭环,利用这个闭环,实现废物收运和资
源回收渠道的高度整合。目前公司已成功将「互联网技术+环保」应用到
深圳罗湖区餐厨垃圾回收处理项目,未来公司将进一步运用到危废行业,
甚至城市整体的废物处置体系,为构筑环保领域智慧城市作出贡献。
�C31�C
(5)抓好安环管理,构建安全生产体系
安全环保是公司发展的首要前提。公司主营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和资源
化利用,环保和安全的压力非常大。针对这一状况,公司一是加快推进
公司运营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内部监控,实施排放指标信息公开;二是
识别环境风险,加强风险管控,勇於承担环境治理的社会责任,保障员
工安全健康;三是提升应急反应能力,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四是规范焚
烧、填埋、水处理及资源化产品生产的工艺流程,推进工艺、设备标准
化,推进工艺管理的标准化体系建设。
(6)坚持人才兴业,激发工作活力和发展动力
(一)加强团队建设,优化管理机制。建立环境服务、工程技术与各区域
事业部网格化管理体系、协同机制及利益分享机制。培养一批懂专
业、懂技术、懂管理的分子公司总经理层级的复合型管理团队,同
时也要加快培养综合治理能力,为公司在全国各地的项目开拓及
产业升级打下坚实的人才和管理基础。
(二)加强人力资本投入,有针对性地解决束缚人力资源效率的关键问题,
加快推进人才发展战略和体制创新,建立健全符合行业和公司特
点的人才使用、流动、评价、激励体系,积极探索在国有控股的体
系下的有效激励方式,确保以市场价值回报人才价值,全面激发人
才的工作动力和活力。
(7)落实党建工作,指导企业经营发展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在工作中,把认识、把握
新常态作为当前和今後做好工作的大逻辑,贯彻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强调要保持战略定力,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把落实党中央经济决
策部署作为政治责任,深入调研,加强学习,提高本领,充分调动东江
环保全体上下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形成推动科学发展的合力。
�C32�C
3、风险与对策
(1)市场竞争风险
在国家对工业废物处理环保行业大力扶持的政策驱动下,环保产业正在
步入快速发展期,大量的潜在竞争者通过项目投资、兼并收购、寻求合
作联营等途径进入此领域,从而进一步加剧行业竞争,公司将面临更加
严峻的行业竞争格局。公司将会持续加强项目及市场拓展,加大投融资
和资本运作,积极拓展市场,深入与各地市的合作。在持续巩固危废核
心主业的基础上,公司积极拓展环境工程运营、市政、环境修复等综合
环境服务业务。
(2)人才短缺风险
由於环保行业的快速发展,竞争加剧,新并购项目增多等,人才缺口已
成为公司发展的瓶颈。公司不仅推出股权激励计划,还将积极增加员工
福利,加快内部人才培养,进行模块化的培训,快速储备、招聘人才。
(3)项目进展不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不断的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但由於环保政策的趋严,项目的审批速
度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影响。公司将会推进专业模块化管理体系建立,
提升运营管理水平,确保各大项目的运营资质的获取及投产运营。
股息
董事会建议以886,857,102股为基数(即按目前已发行887,152,102股扣除拟进行回购
注销的295,000股),於取得本公司股东於本公司拟召开之2016年度股东大会(「年度
股东大会」)批准後,向全体股东派发每股现金股利人民币0.121元(含税)(2015年:
0.08元),总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107,309,709.34元之末期股息,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关事宜需待(其中包括)本公司股东分别於本公司拟
召开之年度股东大会上批准。本公司将於确定有权获分配末期股息之H股股东及A
股股东之记录日期确立後按上市规则刊发公告。
�C33�C
其他期内事项
根据2013年之限制性A股激励计划授予之限制性A股达到解锁期之解锁条件
於2016年1月5日,董事会决议就於2014年1月23日批准的限制性A股激励计划(按本
公司日期为2013年11月28日之通函所定义)授予之预留部分限制性A股之第一个解
锁期之解锁条件已获达成。於通过上述决议案後,第一个解锁期将自预留部分限
制性A股授予日起12个月後第一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限制性A股授予日起24个
月内之最後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获授预留部分限制性A股总数之20%股份将获解锁
及可供相关激励对象(按本公司日期为2013年11月28日之通函所定义)於解锁期内
申请。合共63名激励对象已申请解锁合共425,000股限制性A股,相当於本公司当时
股本总额的0.05%。已解锁限制性A股已於2016年1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於2016年3月2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一项决议案,就於2014年1月23日批准的限制性
A股激励计划( 按本公司日期为2013年11月28日之通函所定义)授予之首次授予限
制性A股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获达成。於通过上述决议案後,第二个解锁期将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A股授予日起24个月後第一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A股
授予日起36个月内之最後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合计98个股份激励对象已申请解锁
合共8,325,000股限制性股份,相当於本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约0.96%。已解锁限制性
股份已於2016年4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於2016年1月6日及於2016年12月30日,董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一项决议案。根据限制
性A股激励计划授予之预留部分限制性A股之第一个解锁期及第二个解锁期之解
锁条件已获达成。分别合计63名及60名激励对象已申请解锁分别合共425,000股及
800,000股A股限制性股份,相当於本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约0.05%及0.09%。已解锁限
制性股份已分别於2016年1月4日及2017年1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1月5日、2016年1月11日、2016年3月24日、
2016年3月31日、2016年12月30日及2017年1月10日的公告。
�C34�C
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於2016年7月14日,董事会审议及批准采纳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建议授予
之提案。
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激励对象为本公司实施限制性A股激励计划时
本集团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
根据2016年限制性A股激励计划,可授予限制性A股之总数不得超过2,000万股A股份。
限制性A股激励计划将於授出限制性股份日期起48个月内生效。
建议采纳2016年限制性A股激励计划已於本公司於2016年10月11日举行之临时股
东大会、於2016年10月11日举行之H股类别股东会及A股类别股东会上获股东批准。
於2016年11月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限制性A股激励计划项下之激励对象
为332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14万股。董事会同时审议及批准首次授予(「首
次授予」),合共18,140,000股A股已根据2016年限制性A股激励计划以价格每股人民
币8.71元发行及授予股票激励对象。
於2016年11月16日,2016年限制性A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所有相关程式(包括认
购资金的验资)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
完成。
有关2016年限制性A股激励计划及历次授予之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7
月14日、2016年11月8日、2016年11月11日之公告,以及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8月28
日之通函。
2015年之非公开发行新A股
於2015年4月26日,董事会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以寻求股东批准
授出特别授权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7,860,000股新A股。
於2015年6月12日,建议非公开发行新A股於本公司在2015年6月12日举行之临时股
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上获股东批准。
於2015年7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受理本公司提交的《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於2016年3月1日,本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分别同意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而中国证
监会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决定终
止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新A股的申请。
�C35�C
有关2015年之非公开发行新A股之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5年4月26日、2015年6
月12日、2015年7月2日、2016年2月16日、2016年3月1日及2016年3月15日的公告;及日期为
2015年 5 月14 日 的通函。
2016年之非公开发行新A股及与广晟公司签订之A股认购协议
於2016年7月14日,董事会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以寻求股东批准
授出特别授权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0,000,000股新A股,及与广晟公司签订之A股认
购协议。
於2016年8月11日,董事会次非公开发行A股方案进行修订,及与广晟公司签订之
A股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於2016年12月30日,因香港证监会视张维仰先生及广晟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士,於A
股认购完成後广晟公司需根据《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作出全面收购要约,
本公司经与广晟公司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事宜。
有关2016年之非公开发行新A股及与广晟公司签订之A股认购协议之详情,请参阅
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7月14日、2016年8月11日、2016年9月1日、2016年10月31日及
2016年12月30日之公告。
出售湖北东江、清远东江及厦门绿洲股权
於2016年4月12日,本公司与桑德(天津)再生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桑德天津」)
及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湖北东江」)及清远市东江环保
技术有限公司(「清远东江」)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本公司同意出售而桑德天津
同意收购湖北东江及清远东江分别之100%股权,合计代价为人民币380,000,000元。
同日,本公司与桑德天津、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新易」)、本公司之
60%附属公司厦门绿洲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绿洲」)及厦门绿洲之其他股
东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本公司及厦门绿洲之其他股东同意将厦门绿洲的非标
的业务透过分立新公司的方式从厦门绿洲中剥离,然後按总代价人民币320,000,000
元(暂定)出售而桑德天津及北京新易同意收购厦门绿洲(分立後)100%股权,而其
中本公司出售厦门绿洲(分立後)60%股权的代价为人民币192,000,000元(暂定)。
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4月12日的公告。
�C36�C
主要股东出售股份
本公司於2016年6月15日获本公司之主要股东张维仰先生(「张先生」)告知,於2016
年6月15日,彼与广晟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据此,张先生同意以代价人民币
1,342,669,200元(即每股作价人民币 22.126 元)转让60,682,871股本公司A股(「标的股份」)
予广晟公司,相当於本公司当时全部已发行股本约6.98%,(「出售事项 」)。 於2016
年7月13日,张先生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而
出售事项亦告完成。另外,2016年7月13日,张先生承诺将其持有的61,030,624股股
票表决权完全按照广晟公司的指示投票并将上述61,030,624股股份质押予广晟公司
(「指示投票承诺」),广晟公司成为可实际支配公司最大单一表决权的股东。
广晟公司与张维仰先生於2017年1月18日签署了《关於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6.88%
股权之转让协议》,张维仰先生同意以代价人民币1,350,363,600元(即每股作价人民
币22.126元)将其持有的公司61,030,624股股份(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6.88%)协议转
让给广晟公司。2017年2月7日,张先生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
户登记确认书》,张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61,030,624股股份已过户至广晟公司名下,
至此张先生与广晟公司协议转让该部分公司股份的股权过户已完成。广晟公司成
为公司最大单一表决权的股东。同时,该指示投票承诺亦终止履行。
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於2016年9月13日,董事会批准及决议向股东提呈以供考虑及酌情通过批准本公司
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人民币10亿元)的绿色公司
债券。
建议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已於本公司於2016年10月11日举行之临时股东大会获
股东批准。
於2016年12月14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
於核准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批覆》,核准
本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9月13日、2016年12月14日的公告及2016年9
月21日之通函。
�C37�C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於2016年12月21日,本公司按每股A股约人民币5.1653元之价格购回合共270,000股
其本身之每股人民币1.00元之限制性A股股份,购买价合共约为人民币1,394,640元。
同时,本公司按每股A股约人民币6.5560元之价格购回合共100,000股其本身之每股
人民币1.00元之限制性A股股份,购买价合共约为人民币655,600元,以上370,000A
股股份其後已於2016年12月23日注销。
有关详情,请参阅日期为2016年12月23日之公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於报告期间内概无购买、出售或赎
回任何本公司的上市证券。
董事�u监事证券买卖
本公司已采纳上��规则附录十《上��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标准
守则」),所载的标准则作为董事及监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准则。经本公司向全
体董事及监事作出具体查询後,彼等已确认於报告期内,彼等均遵守标准守则所
载的规定。
企业管治
本公司矢志不移地通过不断完善企业管理常规及程序,致力达到并维持企业管治
的整体高水平,且一向深谙责任承担及与股东沟通的重要性,通过建立完善及有
效的董事会、综合内部监控系统及稳定的企业架构,本公司致力於完整及具透明
度地披露资料、提升营运稳健度,并巩固及增加股东价值及利润。
本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年及截至本公告之日一直遵守上市规则附录14所载的《企
业管治守则》条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的工作范围
本集团之核数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已就本公告中本集团本年
度的数据与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所载数据核对一致。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就此执行的工作不构成根据中国财政部颁布
的中国审计准则而进行的核证聘用,因此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
并无对本公告发出任何核证。
�C38�C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已於2003年1月14日设有具有特定成文职权范围的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
委员会」)以审核及监督外部审计机构是否独立客观及审核程序是否有效,就外部
审计机构提供非审计服务制定政策及执行,审核本公司的财务资料及其披露,监
督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审阅及监察本集团的财务报告程式及本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黄显荣先生、曲久辉先生及朱征夫先生组成。
黄显荣先生已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主席。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公司截至2016年12
月31日止年度之财务报告及本公告。
承董事会命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刘韧
董事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
深圳市
2017年3月29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由三位执行董事刘韧先生、陈曙生先生及李永鹏先
生;三位非执行董事刘伯仁先生、邓谦先生及黄艺明先生;及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
黄显荣先生、曲久辉先生及朱征夫先生组成。
*仅供识别
�C39�C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業績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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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
2017-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