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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TRADITIONALCHINESEMEDICINEHOLDINGSCO.LIMITED
中国中药控股有限公司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570)
正面盈利预告
本公告乃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及上市规则第
13.09条发出。
董事会谨此知会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公司管理层参考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所作初步评估,与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经审核股东应占由持续经营业务产生综合溢利约人民币627,500,000元比较,预期本集团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将录得股东应占综合溢利增长不少於50%。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告乃中国中药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 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法例第
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及上市规则第13.09条发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公司管理层参考本
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所作初步评估,与截至二零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经审核股东应占由持续经营业务产生综合溢利约人民币627,500,000
元比较,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将录得股东应占综合溢利增长不少於
50%。本集团的业绩增长主要归因於本集团於二零一五年十月收购的江阴天江药业有限公司及其附
属公司的中药配方颗粒分部於整个年度均贡献溢利。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以董事会参考本集团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所作初步评估为依据,而并非以任
何经本公司独立核数师或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或审阅的财务数字或资料为依据。故此,本集团截
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实际业绩或不同於本公告所披露者。本公司现正落实本集团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预期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或前後刊
发。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中国中药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吴宪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十二名董事组成,其中吴宪先生、杨斌先生及王晓春先生为执行董事;刘
存周先生、董增贺先生、赵东吉先生、黄鹤女士及唐华女士为非执行董事;及周八骏先生、谢荣先
生、余梓山先生及卢永逸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正面盈利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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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药
2017-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