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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TRADITIONALCHINESEMEDICINEHOLDINGSCO.LIMITED
中国中药控股有限公司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570)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全年业绩公布
业绩摘要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变化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持续经营业务
营业额 6,532,867 3,709,406 76.1%
毛利 3,787,680 2,200,673 72.1%
本年度持续经营业务溢利 1,086,540 570,054 90.6%
非持续经营业务
非持续经营业务溢利(扣除税项) �C 73,995 不适用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 966,927 625,596 54.6%
-持续经营业务 966,927 545,993 77.1%
-非持续经营业务 �C 79,603 不适用
每股基本盈利(人民币分) 21.73 16.97 28.0%
-持续经营业务(人民币分) 21.73 14.81 46.7%
-非持续经营业务(人民币分) �C 2.16 不适用
主席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
衷心感谢各位股东及各界人士对中国中药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或「我们」)的持续关注和大力支
持。本人谨代表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 止 「(报告期」或「回顾年」),根据适用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上市规则」)披露要求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经审核合并业绩,连同截至二零一五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比较数字。
二零一六年是本公司完成并购江阴天江药业有限公司(「天江药业」)87.3%股权之後,全面合
并天江药业及其附属公司财务报表的第一个完整财务年度。本年度本集团经审计营业额为人
民币6,532,867,000元,较去年人民币3,709,406,000元增长76.1%;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为
966,927,000元人民币,较去年625,596,000元增长54.6%;每股基本盈利由去年的人民币16.97
分,提高至人民币21.73分,增幅为28.0%。
二零一六年全年工作回顾
对医药行业而言,二零一六年既是行业政策环境愈发严峻的一年,又是国家加大力度推进中医药
发展的一年。对本集团而言,二零一六年既是中成药积极应对市场格局变化,调整策略、卸下包
袱的一年,又是配方颗粒保持快速增长,以技术标准为先导,进一步巩固我们市场龙头地位的一
年。
(一)集团整体管理不断优化、资源整合全面展开
为进一步促进内部管理深度融合,逐步形成规范管理、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本集团对各附
属公司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进行了全方位的梳理和调整,推动管理平台的持续优化。
一是管理资源整合。回顾年内,本集团统一的业务信息系统和移动办公平台顺利上线,取代
各附属公司原有独立运行的各类信息系统,使各个业务和管理信息得以互联互通,实现集团
内部资源共享和大数据管理决策,从而提升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二是采购资源整合。为积极应对中药材特性及其价格波动对生产成本的影响,进一步降低采
购成本,提高综合议价能力,二零一六年四月底本公司成立了统一的药材采购中心,二零
一六年五月底召开了首次供应商大会,推动本公司与各附属公司原材料采购体系的整合。
三是生产资源整合。将广东省内各附属公司的中药生产前处理工序全部集中在佛山市高明区
的车间进行,走集约化、节能环保的发展模式。把高明共用车间打造成在生产规模、智能水
平、质量控制、节能环保等方面均居全国先进水平的中药前处理提取基地,为未来三年在全
国建设八大提取基地提供经验。
四是财务资源整合。进一步优化负债结构,防范外汇风险,促进投融资资金匹配,於二零
一六年十一月本公司成功发行人民币25亿元三年期熊猫债,大幅降低融资成本,为本集团未
来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二)配方颗粒板块未雨绸缪、快速发展
二零一六年国家食药监总局起草的《 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徵求意见稿 )》,和国家药典委起
草 了《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徵求意见稿 )》陆 续下发徵求意见,市场预
期这两份文件将於二零一七年正式发布。届时配方颗粒与饮片行业将统一标准,规范生产;
逐步放开市场,引导产业健康发展。
为此,本公司决定举全集团之力,集中一切优势资源,把握历史机遇,实现中药配方颗粒业
务的跨越发展。
在本集团统筹和支持下,天江药业积极开展管理优化和资源整合的相关工作,迅速融入本集
团各管理运营平台,实现销售同比增长20%的目标。
本集团组建了近百人的科研团队,专项开展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研究与制定工作,�蠹�研
发、生产、采购等骨干力量,以及外部行业专家,以技术标准为先导,进一步巩固市场龙头
地位。
本集团已制定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及药材饮片加工基地布局方案,预计三年内完成,建设八大
中药材提取基地和覆盖多个省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基地,目标提取产能是目前的3倍,制剂产
能是目前的2.5倍,达产後年产值超过人民币200亿元。该方案已经开始实施。
(三)中成药板块调整策略,轻装上阵
二零一六年对成药板块是艰难的一年,流通领域的两票制、二次议价和医疗领域的药占比、
零加成等改革,对中西成药市场带来巨大的冲击。对此,本公司及时调整战略战术,一方面
稳定终端销售,另一方面努力发掘新的增长点。
一是为尽快适应新的政策和市场环境,本公司在全国范围推进去库存工作,主动降低销售出
货,加快消化渠道库存,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二零一七年有望恢复正常销售。同时,本公
司通过建立责任人和合夥人制度,通过对销售资源的高效整合与精准投入,为长期可持续增
长打好基础。
二是完成对华颐药业有限 公 司(「华颐药 业 」)及其附属吉林百琦药业有限公司的并购。华颐药
业的七厘胶囊使本集团的独家基药产品增至八个。本公司持续推进大品种培育计划,通过大
量投入开展循证医学研究,不断提升产品价值。循证医学研究驱动下的学术推广和市场营销
策略已初见成效,在未来几年对产品销售形成正面影响。
三是对部分OTC产品(非处方药)完成提价和市场价值重塑,市场拓展成果显着。如新引入
OTC重点品种及超级门店计划的藏药虫草清肺胶囊,销售同比增长超过80%,将成为二零
一七年的一个新的核心产品。又如保济丸、蛇胆川贝散、蛇胆陈皮散、安宫牛黄丸、腰肾
膏、人参再造丸、大活络丸等传统小品种,通过转变销售模式、培育新生代消费群等创新方
式,已陆续成为新的增长点。
四是本公司持续加强销售团队的专业化培训,并加强骨科、皮肤科、耳鼻喉科、儿科、呼吸
科、风湿免疫科等专家网络建设,以适应新医改环境下的销售新常态。
(四)打造中药全产业链,实现板块联动和协同发展
饮片作为中药传统产业,一直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二零一六年饮片行业市场规模已超
过人民币2,000亿元,作为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国药集团」)唯一的中药上市平台,加强饮片
产业布局势在必行。
加快布局中药饮片产业,既能增强配方颗粒和成药板块对上游原料资源的可靠溯源和质量控
制,又能借此发展中药代煎业务,渗透扩大医院覆盖,为拓展配方颗粒销售渠道提供有力支
持,实现中药饮片和配方颗粒比翼双飞。
本集团的佛山冯了性饮片有限公司与佛山市中医院共建「饮片代煎中心」,为医院处方的中
药饮片进行代煎,通过快递直接送达病人的住所。饮片代煎业务在广佛地区有广阔的市场需
求,目前进入良性发展阶段。分别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及十二月完成并购贵州同济堂中药饮
片有限公司和上海同济堂药业有限公司,实现贵州和上海地区饮片布局的突破。借助国药集
团在上游药材资源多年的产业经验,本公司在多个道地药材产地与当地种植基地合作,坚持
药材大品种经营策略,扩大部分重点道地药材种植基地规模,为未来符合中药产品对药材溯
源以及药材品质的要求打好基础。
二零一五年底开业的国药集团佛山冯了性国医馆有限公司(中医药健康综合体 )首年运营情况
良好,全年接待门诊和理疗顾客近三万人次。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九月完成收购贵州同济堂
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及其中医诊所60%权益,继续探索和推进中医药健康综合体这种全新的商
业模式。
二零一七年前景与展望
二零一七年对於中药行业而言是重要的一年。《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 要( 2 0 1 6 - 2 0 3 0年)》为中医
药发展绘就光辉前景,酝酿多年的《中医药法》终於出台,中医药的战略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中
国的中医药》白皮书让世界更加了解中医药事业和中医药文化。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近公布了2017版的国家医保目录,本公司有15个品种进入目录,其
中腰肾膏、柴石退热颗粒、六味丁香片为独家产品;本公司共有282个品种列入新版的医保目录,
独家品种共有26个,这些医保目录的产品都是本公司重要的资源和未来成药增长的驱动力,丰富
的产品线和独家产品也大大增强了本公司应对行业风险的能力。
随着行业开放和各项相关配套政策的有序实施,我们预计中药配方颗粒市场将在未来五至十年迎
来爆发式增长。为了应对新入竞争者的挑战,把握行业发展的历史机遇,本集团将投入主要精力
与核心资源,持续巩固天江药业在中药配方颗粒领域的龙头地位与领先优势。
(一)推进配方颗粒产能扩张和标准制定,巩固龙头地位
配方颗粒行业政策即将出台,可能带来市场规模裂变式扩张,以及市场竞争的急速加剧。本
公司将从产能扩张和标准制定两方面着手,充分利用政策窗口期和先发优势,巩固龙头地
位,抢占发展先机,实现配方颗粒业务的跨越发展。
(二)加快提取基地建设,保障中药工业规划发展
充分考虑内部资源的集成优化和集中配置,以配方颗粒和中成药工业规划发展需求作前瞻性
部署,在现有基地的基础上,通过投资新建、技术改造等方式,加快配套提取基地建设,为
现代中药制造平台的规划发展提供前处理能力的保障。
(三)启动产地初加工基地建设,实现中药材溯源
以配方颗粒及中成药生产需求为基础,加快产业链前端建设的延伸。本公司将创新合作模
式,启动产地初加工基地建设,在道地药材或药材主产区选择合作夥伴共同建立初加工基
地,与药材采购平台形成系统联动,带动全产业良性发展。
作为国药集团中药产业的旗舰,本集团将会牢牢把握这次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的重大机遇,
以配方颗粒和成药为基础,加速形成覆盖药材种植、饮片加工和医疗健康服务全产业链,实
现规模和盈利的飞跃。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集团概览
本集团是中国领先的中药制造企业,产品涵盖中药配方颗粒、中成药、传统中药饮片及健康产
品。目前,中成药和中药配方颗粒为公司的两大支柱产业。本集团可生产700余种中药配方颗粒和
979个成药产品,其中282个成药被收录在最新国家医保药品目 录( 2 0 1 7年版)( 比2009版新增15
个),包括26个独家产品(比2009版新增3个);其中仙灵骨葆胶囊�u片、玉屏风颗粒、鼻炎康片、
颈舒颗粒、润燥止痒胶囊、风湿骨痛胶囊、枣仁安神胶囊和七厘胶囊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独家
产品。
本集团目前在中药提取、传统和现代中药制剂、缓控释制剂等方面积累了雄厚的技术经验。本集
团分别於广东佛山、贵州贵阳、江苏江阴、安徽宣城和亳州、山东济宁和临沂、甘肃陇西、四川
绵阳和青海西宁建有生产基地,所有生产线均按照法规要求通过应有的GMP认证,每年可处理及
提取中药材48,000吨,年产中药配方颗粒8,000吨,中药饮片7,000吨,中成药颗粒剂102亿包、
片剂56.5亿片、胶囊剂36.5亿粒。
行业环境
随着医药改革的推进,二零一六年行业政策加速释放,为医药行业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受招标
降价、医保控费、「两票制」、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等多重政策的冲击,医药行业增长明显放
缓。根据国家工信部的统计资料显示,二零一六年医药行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6.5%,分别较二零
一五年的9.5%和二零一六年上半年的10.14%有明显下滑。这表明政策调整对行业带来的阵痛仍在
持续,行业增速下行的压力有所加大。但从中长期来看,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口老龄化,中
国对医药健康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必将持续上升。国家正在落实各项政策推动中药生产现代化和标
准化,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我们相信,在艰难的行业环境中正孕育着行业发展的新机遇。
我们将抓住机遇,拓展市场,加强管理,保证收入规模和盈利的持续增长。
业务回顾
报告期内,本集团的营业额约为人民币6,532,867,000元,比去年的约人民币3,709,406,000元,
增长76.1%,主要得益於二零一六年是收购天江药业後的第一个完整合并年度。其中,中药配方
颗粒业务贡献营业额约人民币4,358,546,000元,占总营业额的66.7%。成药业务营业额约人民币
2,174,321,000元,占总营业额的33.3%。
本年度溢利和归属本公司拥有人的应占溢利分别约为人民币1,086,540,000元和人民币966,927,000
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90.6%和54.6%。
本集团本年度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为14.63亿,去年为5.19亿,增长超过180%。
报告期经审核之每股基本盈利由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16.97分增长28.0%至人民币21.73分。
董事会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末期股息每股3.59港仙(约为人民币3.19分)。
本公司中期已派股息每股6.44港仙(约为人民币5.54分),全年派息合计每股10.03港仙(约为人民
币8.73分)。
中药配方颗粒业务
表1:中药配方颗粒业务主要财务指标(二零一五年同期比较数字为假设本集团於二零一五年一月
一日合并天江药业而编制,该比较数字未经核数师审阅)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十二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变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营业额 4,358,546 3,579,502 21.8%
销售成本 1,762,653 1,591,404 10.8%
毛利 2,595,893 1,988,098 30.6%
除税前溢利 1,007,650 786,152 28.2%
本年度溢利 854,043 653,804 30.6%
毛利率 59.6% 55.5% 4.1ppt
净利润率 19.6% 18.3% 1.3ppt
注:上述数据已扣除因收购天江药业而进行的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评估产生的额外折旧和摊销。
报告期内,中药配方颗粒业务取得了令人满意的表现,营业额达到约人民币4,358,546,000元,比
去年同期的人民币3,579,502,000元上升21.8%。天江药业营业额增长势头良好,主要得益於:
(1) 中药配方颗粒既继承了中医「辨证施治,随症加减」的传统理论,又保障了药品质量,符合中
药现代化的趋势,被越来越多的医生和患者所接受,市场需求持续增长;
(2) 国家政策支持中药的发展,中药配方颗粒参照中药饮片的管理办法,医保覆盖区域的增加,
以及公立医院保留对配方颗粒销售的加成;
(3) 天江药业以直销和代理商两种模式快速拓展市场,有效地掌握终端,全方位进行渠道维护,
在全国各省份已形成比较完善的医院覆盖;
(4) 天江药业通过学术与服务提升产品的附加值,进一步树立「天江」、「一方」中药配方颗粒领导
品牌的形象,形成与竞争者的差异化;
(5) 天江药业提供给医院使用的配药机显着增加,中药配方颗粒临床上量和营运效率大幅提高。
按市场区域分析
(人民币百万元)
区域 2016年 占比 2015年 占比 增长额 增长率
华东 1,553 36% 1,241 35% 312 25%
华南 795 18% 608 17% 187 31%
华北 560 13% 470 13% 90 19%
华中 546 13% 414 12% 132 32%
西北 304 7% 239 7% 65 27%
东北 286 6% 376 11% (90) (24%)
西南 221 5% 158 4% 63 40%
其他 94 2% 74 2% 20 27%
总计 4,359 100% 3,580 100% 779 22%
华东、华南、华北、华中四大区占了总销售的80%,比去年77%更为集中。除了东北、华北外,
其他各区增长均超过25%,西南增长40%最为突出。
注:
华东(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及山东)
华南(包括广东、广西及海南)
华北(包括北京、天津、山西、河北及内蒙古)
华中(包括河南、湖北及湖南)
西北(包括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及新疆)
东北(包括黑龙江、吉林及辽宁)
西南(包括四川、贵州、云南、重庆及西藏)
按终端渠道分析
(人民币百万元)
区域 2016年 占比 2015年 占比 增长额 增长率
三级医院 1,515 35% 1,251 35% 264 21%
其中:中医 1,133 75% 963 77% 170 18%
二级医院 1,259 29% 955 27% 304 32%
其中:中医 758 60% 586 61% 172 29%
基层医疗机构 493 11% 372 10% 121 33%
其中:中医 88 18% 82 22% 6 7%
经销代理 1,092 25% 1,002 28% 90 9%
总计 4,359 100% 3,580 100% 779 22%
各级医院增长强劲,特别是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增速均超过30%。经销代理的占比从2015
年的28%下降至25%。
中医院的销售贡献最大,非中医机构的销售增长最快,说明只有中药饮片和配方颗粒可加成的政
策已经对西医医院的利润结构产生影响。
按销售方式分析
(人民币百万元)
销售方式 2016年 占比 2015年 占比 增长额 增长率
配药机 1,305 30% 689 19% 616 89%
单独包装 3,054 70% 2,891 81% 163 6%
总计 4,359 100% 3,580 100% 779 22%
配药机是中药配方颗粒临床上量的重要手段,二零一六年透过配药机销售占总销售的比例达
30%,大幅高於二零一五年的19%;天江药业已经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调配机使用、管理和维护
体系来促进配方颗粒在医院的使用。
成药业务
表2:成药业务之持续经营业务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十二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变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营业额 2,174,321 2,730,514 -20.4%
销售成本 982,534 1,079,016 -8.9%
毛利 1,191,787 1,651,498 -27.8%
除税前溢利 296,154 491,017 -39.7%
本年度溢利 232,497 402,204 -42.2%
毛利率 54.8% 60.5% -5.7ppt
净利润率 10.7% 14.7% -4.0ppt
报告期内,成药业务之持续经营业务实现营业额约人民2,174,321,000元,较去年同期营业额约人
民币2,730,514,000元下降20.4%,主要原因为:
(1) 经销商客户受医保控费和「两票制」的影响而压减库存,本集团为适应行业新常态主动去库
存,减少对经销商的发货数量;
(2) 向医院销售的核心临床品种中标价格略有下跌,以及个别品种去年因为安徽省、浙江省宁波
市和江苏苏北地区实施二次议价而弃标对今年销售产生影响。
本集团通过调整成药的生产销售节奏和改革成药的营销模式,以消化行业政策对成药板块的压
力,并为长期可持续增长打好基础。生产销售节奏的调整使得中成药业务的销售收入在短期内出
现波动。
由於受到「两票制」的影响,我们的经销商网络趋於扁平化,数量上也有较为明显的变化。相信未
来随着「两票制」的全面推广和医药流通领域的整合,医药流通业务将逐渐集中在大型的分销商企
业手中,二级和基层分销商的数量将持续减少。截止二零一六年底,本集团一级分销商的数量有
1,821家,较二零一五年底的1,759家,增加了62家;而二级和基层分销商的数量从二零一五年底
的1,313家下降至994家,减少了319家。短期内,「两票制 」为流通企业带来生存的压力,也为
制药企业带来渠道管理的挑战,但从长远来看,扁平化的销售渠道使流通业务更加透明和便於管
理,也有利於节省流通成本,强化企业对终端的掌控能力。
二零一六年初,销售团队引入「责任人制度�u合夥人制度」,为各条战线的销售负责人明确权利和
责任,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更合理有效的授权,充分激发一线管理者和销售人员的积极性。
下半年,我们进一步优化销售制度和完善管理体系,提高团队效率,终端销售实现持续增长。
研究及开发(「研发」)
中药配方颗粒
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科研部门继续推进各项中药配方颗粒的研究工作。正在开展围绕中药配方颗
粒制备工艺和质量控制的项目研究60个,保健品开发类8个,处於临床开发项目1项。新获得实用
新型专利8项,发明专利3项,新申请专利38项。
配方颗粒国家标准研究工作全面启动。根据国家药典委员会二零一六年八月五日发布的《中药配方
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徵求意见稿)》,公司於报告期内集中江阴天江、广东一方及成
药研发中心的科研力量,成立配方颗粒标准研究组,启动配方颗粒国家质量标准研究项目。截至
二零一六年底,团队建设和设备添置工作已全面就绪,并按计划稳步推进配方颗粒国家质量标准
研究的前期准备工作。目前配方颗粒的行业规范仍在最终修订的过程当中,但未来配方颗粒产业
的放开及国家统一质量标准的建立势在必行。本公司将持续关注国家政策动向,为将来配方颗粒
国家统一标准政策的最终出台做好充分准备。
(1) 坚持重点技术平台研究与重点品种研究并举,提升中药配方颗粒核心竞争力。从提升产品质
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角度,重点开展关键技术的立项研究,在提取、固液分
离、制粒等方面取得显着进展;选择重点中药材品种,从药材选材、炮制加工、生产工艺技
术、质量标准与质量控制等多方面开展研究。
(2) 研究完善中药配方颗粒企业内控质量标准。依据二零一五版中国药典和天江药业在药材、饮
片、提取物和成品质量标准方面的研究成果,修订新版公司内控质量标准;开展薄层色谱鉴
别、含量测定方法等定性定量方法改进研究,继续开展药材和成品高效液相特徵图谱的研究
和验证工作,目前为止共完成150多个中药配方颗粒品种高效液相特徵图谱研究,该项研究对
提升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水平有重要意义。
(3) 为了保持未来在中药配方颗粒竞争中的优势,本集团组建专门研究团队,启动了中药配方颗
粒内部统一标准研究工作,并对部分重点品种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统一:(1)药材基原与产地
一致,实现了原料基本标准的统一;(2)制备总得率和规格得率一致,实现了制备工艺标准的
关键参数统一;及(3)成品标称当量、规格、指针成分含量、浸出物量和鉴别方法一致,实现
了成品标准的基本统一。
成药
本集团目前处於临床前药学研究阶段的中药新药3项、化药仿制药5项,处於临床研究阶段的中药
新药4项。於报告期内,本集团新获得授权发明专利9项,实用新型专利18项,外观设计专利15
项;申请发明专利43项,实用新型专利21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
本集团正在展开的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包括:对硝苯地平缓释片(I)、硝苯地平缓释片(III)和对
乙酰氨基酚片进行全面的药学研究。
玉屏风颗粒和仙灵骨葆胶囊的中药标准化建设项目均已成功获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立项。中药标
准化项目由国家发改委和中医药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旨在推动中药产业技术优化,增加中药产
业核心竞争力,切实提高中药产品质量水平。
为适应国家正在推行的公立医院「临床路径」管理要求,本集团从2015年年底开始逐步开展大型的
循证临床研究以提升公司的学术影响力,其中玉屏风颗粒、润燥止痒胶囊和颈舒颗粒都开展了大
型的RCT(随机临床试验)试验。
於报告期内,玉屏风颗粒用於治疗COPD(慢性阻塞性肺病)和RRT(I小儿反覆呼吸道感染)的临床
试验已进入数据处理及随访的阶段,目前初步显示结果良好。从二零一六年三月起,颈舒颗粒和
润燥止痒胶囊的试验都已开始入组患者,试验正稳步有序地开展。在此基础上,今年枣仁安神胶
囊和风湿骨痛胶囊两个产品也启动了临床研究,重点产品的临床研究布局至此基本完成。
此外,鉴於国家对基药产品不仅看重疗效,还特别关注其经济性。报告期内,本集团的几大基药
产品都启动了药物经济学研究,通过研究证明产品具有成本效益性。截止到二零一六年六月底,
仙灵骨葆胶囊和玉屏风颗粒的研究已得到初步结果,颈舒颗粒、润燥止痒胶囊和枣仁安神胶囊的
研究也正在同步进行中。目前开展的所有项目都是与所在领域的顶尖专家合作,对本集团提高在
行业内影响力有着极大的帮助,同时,也是本集团学术推广理念的具体表现。我们将一如既往地
重点投入学术研究,为产品注入新的活力,提高知名度,增加销量。
投资项目
华颐药业
於报告期内,本集团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四月六日
通过投标方式以人民币83.5百万元(约等於100.2百万港元)完成对华颐药业100%股权和相关股东
贷款的收购。华颐药业共有7种产品被录入最新国家医保药品目 录( 2 0 1 7年版 ),包括2个独家产
品:威麦宁胶囊(抗肿瘤处方药)和七厘胶囊(止痛止血类骨伤科用处方药、国家基本药物)。
有关该收购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及二零一六年四月六日之公告。
上海同济堂药业有限公司和贵州同济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於报告期内,本集团之全资附属公司国药集团冯了性(佛山)药材饮片有限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一
月十四日以人民币60.9百万元(约等於70.6百万港元)完成对贵州同济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100%股
权的收购,并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以人民币510百万元(约等591.6百万港元)完成对上海同济
堂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收购。收购事项将有助於本集团加快饮片产业布局,整合上游资源及
扩大其於产业价值链的覆盖范围。贵州同济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及上海同济堂药业有限公司分别
策略性地位於中国西南部和东部地区,将以较低的生产成本为本集团的下游产品制造提供稳定的
原材料供应来源,并有利於集团同步规划各个板块的发展,更有效的形成内部协同效应,提高产
品质量。
有关该收购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及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之公告。
贵州同济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於报告期内,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以
人民币87.72百万 元(约等於101.8百万港元)完成对贵州同济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同济堂药房
连锁」)60%股权的收购。同济堂药房连锁主要於贵州省从事连锁药房及中医诊所营运。此次收购
有利於本集团继续探索和推进中医药健康综合体业务,并为推广本集团品牌及产品拓展渠道,且
通过分担运营成本及共享分销网络与本集团产生协同效应。本集团将遵循成本控制和盈利先导原
则,通过自建和收购的方式稳健拓展中医药健康综合体业务,逐步在全国主要城市形成网络布局。
有关该收购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之公告。
总部建设项目
本集团正在与一独立第三方合作,於佛山市禅城区建造本集团的总部大楼、研发中心及附属设
施。该项目已於二零一五年全面开工建设,预计将在二零一七年落成及在二零一八年投入使用。
合并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持续经营业务
营业额 4 6,532,867 3,709,406
销售成本 (2,745,187) (1,508,733)
毛利 3,787,680 2,200,673
其他收益 5 82,363 128,428
其他收入及亏损 6 (8,010) 12,426
销售及分销开支 (1,968,432) (1,195,636)
行政支出 (329,986) (272,590)
研发支出 (186,832) (112,324)
财务费用 (73,423) (70,180)
应占联营公司溢利 444 (1,637)
除税前溢利 8 1,303,804 689,160
所得税开支 7 (217,264) (119,106)
本年度持续经营业务溢利 1,086,540 570,054
非持续经营业务
本年度非持续经营业务溢利(扣除税项) �C 73,995
本年度溢利 1,086,540 644,049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本年度其他全面(开支)收益
将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功能性货币换算为呈列货币所产生之汇兑差额 (104,605) 56,331
其後不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现金流量套期:
-年内确认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有效部份 �C (122,887)
-已转拨至套期项目初始账面值之数额 �C 122,887
本年度其他全面(开支)收益(扣除所得税) (104,605) 56,331
本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981,935 700,380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本年度溢利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 966,927 545,993
-来自非持续经营业务 �C 79,603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本年度溢利 966,927 625,596
非控股权益应占本年度溢利(亏损)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 119,613 24,061
-来自非持续经营业务 �C (5,608)
非控股权益应占本年度溢利 119,613 18,453
1,086,540 644,049
以下应占全面收益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862,322 681,927
非控股权益 119,613 18,453
981,935 700,380
每股盈利 10
来自持续及非持续经营业务
基本及摊薄(人民币分) 21.73 16.97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
基本及摊薄(人民币分) 21.73 14.81
合并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2,019,036 1,669,254
预付租赁款项 334,244 302,562
投资物业 2,376 2,513
商誉 11 3,456,353 3,341,045
其他无形资产 6,763,921 6,680,449
联营公司权益 88,784 88,136
按金及预付款项 161,946 135,678
递延税项资产 139,716 111,367
12,966,376 12,331,004
流动资产
存货 14 1,894,169 1,235,861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 2,716,250 3,398,227
预付租赁款项 10,122 5,104
持作买卖投资 591 594
衍生金融工具 23,694 �C
其他金融资产 �C 100,000
已抵押银行存款 2,226 36,030
定期存款 1,050,000 �C
银行结余及现金 2,373,356 2,101,856
8,070,408 6,877,672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13 2,303,735 2,676,614
递延政府补贴 �C 59,776
银行借贷 1,001,392 1,600,059
税项负债 201,697 148,580
3,506,824 4,485,029
流动资产净值 4,563,584 2,392,643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17,529,960 14,723,647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政府补贴 142,630 64,389
递延税项负债 1,722,917 1,668,745
无抵押票据 2,485,604 �C
银行贷款 422,947 850,300
4,774,098 2,583,434
资产净值 12,755,862 12,140,213
合并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股本及储备
股本 9,809,935 9,809,935
储备 1,778,392 1,323,437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11,588,327 11,133,372
非控股权益 1,167,535 1,006,841
权益总计 12,755,862 12,140,213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一般资料
中国中药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为於香港注册成立的公众有限公司,其股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
��。本公司董事认为,本公司的最终控股方为中国医药集团总公 司(「 国药集团 」), 国药集团为於中华人民共和
国(「中国」)成立的公司,属中国国有企业。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的地址为香港湾仔轩尼诗道288
号英皇集团中心1601室。根据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获本公司股东批准的特别决议
案,本公司的名称由中国中药有限公司更改为中国中药控股有限公司,自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在中国研发、生产及销售中药及医药产品。
2. 应用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於本年度强制有效的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於本年度首次采纳下列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本) 收购共同经营权益的会计法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修订本)及 澄清折旧及摊销的可接受方法
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修订本)及 农业:生产性植物
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修订本)、 投资实体:合并豁免的应用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修订本)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之年度改进
於本年度,应用上述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本集团本年及往年的财务表现及财务状况及�u或此等合并财务
报表所列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并无提早应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来自客户合约的收益及相关修订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修订本) 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交易的分类及计量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修订本) 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一并应用的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约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修订本) 投资者与其联营或合营公司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投入
3
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本) 披露计划
4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 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4
1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 於将厘定之日期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4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 对二零一五年业务合并暂定价值之调整
本集团於二零一五年十月收购江阴天江药业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江阴天江集团」)87.3%股权。本集团於其截
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确认收购代价、获取的可识别资产和所承担的债务的公允
值及商誉的暂定金额。江阴天江集团之可识别资产净值之公允值识别及厘定於计量期内更新,因此本集团追溯
调整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合并财务状况表中二零一五年的比较资料,详情如下�U
原列报金额 调整 经重列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商誉 5,389,508 (2,048,463) 3,341,045
其他无形资产 3,638,341 3,042,108 6,680,449
递延税项资产 125,546 (14,179) 111,367
应付及其他应付款 (2,660,470) (16,144) (2,676,614)
递延政府补贴(流动) (81,880) 22,104 (59,776)
递延政府补贴(非流动) (148,663) 84,274 (64,389)
递延税项负债 (901,497) (767,248) (1,668,745)
302,452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股权 11,129,468 3,904 11,133,372
非控股权益 708,293 298,548 1,006,841
302,452
4. 营业额
营业额
持续经营业务
本集团主要业务为在中国生产及销售医药产品。营业额指已销售产品销售价值扣除退货、折扣及销售税,其分
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医药产品销售
-成药 2,174,321 2,730,514
-中药配方颗粒 4,358,546 978,892
6,532,867 3,709,406
本集团之客户群多元化,概无客户与本集团之交易占本集团营业额10%以上(二零一五年:无)。
5. 其他收益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持续经营业务
政府补助
-无条件补贴 64,537 26,675
-有条件补贴 2,356 4,589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8,155 94,621
其他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6,435 1,677
租金收入 880 866
82,363 128,428
6. 其他收益及亏损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持续经营业务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亏损 (1,528) (650)
外币远期合约公允价值变动 23,694 9,842
持作买卖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 (68)
汇兑收益净值 54,987 7,433
有关以下各项确认的减值亏损
-应收账款 (78,368) �C
-其他应收款项 (1,811) �C
其他 (4,981) (4,131)
(8,010) 12,426
7. 所得税开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持续经营业务即期税项:
中国企业所得税 238,802 160,327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拨备不足:
中国企业所得税 (2,661) 741
236,141 161,068
递延税项回拨 (18,504) (41,962)
税率变动影响 (373) �C
217,264 119,106
由於本集团於两个年度并无在香港产生任何应课税溢利,故合并财务报表内并无就香港利得税作出拨备。
8. 除税前溢利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持续经营业务
除税前已扣除溢利:
董事酬金 4,924 6,419
其他员工成本
工资、薪金及其他福利 653,177 528,167
界定供款退休计划供款 76,838 35,384
734,939 569,970
核数师酬金 8,181 8,591
折旧
-投资物业 137 138
-物业、厂房及设备 182,208 84,478
预付租赁款项摊销 10,122 5,015
其他无形资产摊销 144,293 70,727
折旧及摊销总额 336,760 160,358
有关以下各项确认的减值亏损
-应收账款 78,368 56,039
-其他应收款项 1,811 6,155
存货撇减 16,008 6,186
有关土地及楼宇的经营租约最低租赁付款 6,399 2,604
9. 股息
年内确认为分派的本公司普通股股东股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二零一六年中期�C每股6.44港仙(二零一五年:无) 245,148 �C
报告期间结束後,董事建议宣派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3.59港仙(截至二零一五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每股零港元),须经股东於下届股东周年大会批准。
10. 每股盈利
(a) 每股基本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持续经营业务及非持续经营业务每股基本盈利的计算乃根据以下数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持续经营业务及非持续经营业务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 966,927 625,596
每股基本盈利(每股人民币) 21.73分 16.97分
持续经营业务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 966,927 545,993
每股基本盈利(每股人民币) 21.73分 14.81分
非持续经营业务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 �C 79,603
每股基本盈利(每股人民币) �C 2.16分
(b)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股 千股
於一月一日已发行普通股 4,483,747 2,533,899
已发行股份的影响 �C 1,152,974
已购回股份的影响 (33,312) �C
每股基本盈利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4,450,435 3,686,873
由於在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并无潜在已发行普通股,故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并无摊薄每股盈利。
11. 商誉
人民币千元
成本及账面值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1,191,052
透过业务合并进行收购(经重列) 2,243,980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 (93,987)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经重列) 3,341,045
透过业务合并进行收购 150,308
暂定代价之调整 (35,000)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456,353
12. 应收账款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应收账款 1,899,835 2,166,430
减:呆账拨备 (141,325) (74,979)
1,758,510 2,091,451
本集团一般向其贸易客户授予信贷期介乎30至180日。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应收票据的
届满期间由90至180日。
13.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应付账款 852,330 508,688
已收按金 279,820 199,002
客户预付款 75,582 175,560
政府补贴预付款 11,884 16,144
应付职工薪酬 116,799 115,338
其他应付税项 142,414 138,675
预提费用 316,523 319,194
收购江阴天江集团应付对价 88,110 1,011,227
其他应付款项 420,273 192,786
2,303,735 2,676,614
14. 存货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存货包括:
原材料 384,032 375,590
在产品 706,919 497,737
制成品 803,218 362,534
1,894,169 1,235,861
财务回顾
本集团於二零一五年十月完成天江药业87.3%股权的收购,并开始合并天江药业财务报表。
本集团,分别於二零一六年五月、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完成华颐药业、贵州同
济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上海同济堂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收购,於回顾年内开始合并上述三
家公司财务报表,将其归入本集团成药业务中。
持续经营业务
营业额
於回顾年内,本集团营业额约为人民币6,532,867,000元,较去年约人民币3,709,406,000元增
长76.1%,主要得益於全面合并天江药业及其附属公司财务报表及收购天江药业後新增的中药
配方颗粒业务营业额的增长。其中,成药业务营业额约人民币2,174,321,000元,较去年约人民
币2,730,514,000元下降20.4%,主要原因为(1)中标价格略有下跌及部分地区实施二次议价而弃
标;及(2)受商业环境影响,二级商库存需求减少。中药配方颗粒业务本年贡献的营业额约人民币
4,358,546,000元,较去年增加约人民币3,379,654,000元。
销售成本和毛利率
於回顾年内,本集团销售成本约为人民币2,745,187,000元,较去年约人民币1,508,733,000元上升
82.0%。本年毛利额约为人民币3,787,680,000元,较去年约人民币2,200,673,000元上升72.1%,
本年毛利率为58.0%,较去年59.3%下降1.3个百分点。毛利率降低的主要原因是成药业务本年毛
利率较去年下降,中药配方颗粒业务的毛利率低于成药业务去年的毛利率。
於回顾年内,成药业务的销售成本约为人民币982,534,000元,较去年约人民币1,079,016,000元下
降8.9%。毛利额约为人民币1,191,787,000元,较去年约人民币1,651,498,000元下降27.8%,本年
毛利率为54.8%,较去年60.5%下降5.7个百分点,主要由於部分产品中标价格下降或销售模式调
整使营业额有所下降,受销量变化影响生产量下降,固定单位生产成本上升,毛利下降。
於回顾年内,中药配方颗粒业务的销售成本约为人民币1,762,653,000元,其中包含因收购天江
药业所进行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调整对损益的影响而在合并报表中产生的销售成本约人民币
102,526,000元。毛利额约为人民币2,595,893,000元。毛利率为59.6%,较去年56.1%提高3.5个
百分点。
其他收入
於回顾年内,本集团的其他收入约为人民币82,363,000元,较去年约人民币128,428,000元减少
35.9%。
成药业务: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变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利息收入 9,690 92,639 -89.5%
政府补贴 34,262 31,013 10.5%
租金收入 880 866 1.6%
合计 44,832 124,518 -64.0%
利息收入下降的原因是二零一五年配售新股之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已於二零一五年末终止。
中药配方颗粒业务: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变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利息收入 4,900 3,659 33.9%
政府补贴 32,631 251 12,900.4%
合计 37,531 3,910 859.9%
其他收益及亏损
於回顾年内,本集团的其他亏损约为人民币8,010,000元,(二零一五年度:其他收益约人民
币12,426,000元)。其中,成药业务其他收益由去年约人民币13,369,000元增加至约人民币
37,657,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人民币兑港币汇率变动带来汇兑收益约人民币13,257,000元,14.4
亿港元的远期外汇合同公允价值变动产生收益约人民币32,224,000元。中药配方颗粒业务本
年其他亏损约人民币45,667,000元,去年其他亏损约人民币943,000元。
销售及分销成本
於回顾年内,本集团的销售及分销成本约为人民币1,968,432,000元(二零一五年度:人民币
1,195,636,000元)。
成药业务: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变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广告、促销及差旅开支 323,121 483,529 -33.2%
销售及市场推广员工之薪金开支 288,694 335,095 -13.8%
分销成本 16,550 26,930 -38.5%
其他销售及分销成本 103,984 115,183 -9.7%
合计 732,349 960,737 -23.8%
销售及分销成本较去年下降23.8%,主要原因是受营业额下降影响。於回顾年内,成药业务销售
及分销成本占其营业额的比例为33.7%,去年为35.2%。
中药配方颗粒业务: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变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广告、促销及差旅开支 598,351 137,826 334.1%
销售及市场推广员工之薪金开支 78,439 14,395 444.9%
分销成本 53,638 9,018 494.8%
其他销售及分销成本 505,655 73,660 586.5%
合计 1,236,083 234,899 426.2%
其中包含因收购天江药业所进行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调整对损益的影响而在合并报表中产生
的销售及分销成本约人民币718,000元。中药配方颗粒业务并表后销售及分销成本占其营业额的比
例为28.4%,较去年24.0%有所上升,主要原因是业务发展增加推广宣传支出。
研究及开发支出及行政支出
於回顾年内,本集团的研究及开发支出及行政开支约为人民币516,818,000元(二零一五年度:人
民币384,914,000元)。
成药业务: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变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薪金 74,401 68,893 8.0%
折旧及摊销 19,177 15,600 22.9%
办公室租金和其他开支 68,250 101,335 -32.6%
小计 161,828 185,828 -12.9%
研究及开发支出 45,338 79,985 -43.3%
合计 207,166 265,813 -22.1%
研究及开发支出及行政支出较去年下降22.1%,主要是受营业额下降的影响,同时去年收购天江
药业的专业服务费等费用约人民币10,849,000属阶段性费用,於二零一六年没有此等费用。於回
顾年内,成药业务研究及开发支出及行政支出占其营业额的比例为9.5%,较去年9.7%减少0.2个
百分点。
中药配方颗粒业务: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变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薪金 77,609 22,549 244.2%
折旧及摊销 13,573 3,843 253.2%
办公室租金和其他开支 76,976 60,370 27.5%
小计 168,158 86,762 93.8%
研究及开发支出 141,494 32,339 337.5%
合计 309,652 119,101 160.0%
其中包含因收购天江药业所进行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调整对损益的影响而在合并报表中产生
的行政支出约人民币1,287,000元。中药配方颗粒业务并表后研究及开发支出及行政支出占其营业
额的比例为7.1%,较去年12.2%减少5.1个百分点。
经营溢利
於回顾年内,本集团的经营溢利约为人民币1,376,783,000元,较去年约人民币760,977,000元增加
80.9%,而经营溢利率(界定为经营溢利除以营业额)由去年的20.5%上升至21.1%,经营溢利率上
升主要原因是本集团有效控制费用开支,使本集团销售及分销成本与行政支出并未随销售增长出
现大幅提升。
其中,成药业务经营溢利约为人民币334,761,000元,较去年约人民币562,834,000元下降40.5%,
经营溢利率由去年20.6%降至於回顾年度的15.4%。中药配方颗粒业务经营溢利约为人民币
1,042,022,000元(其中已扣除因收购天江药业所进行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调整而在合并报表
中产生的折扣和摊销约人民币104,531,000元),经营溢利率由去年20.2%上升至23.9%。
财务费用
於回顾年内,本集团的财务费用约为人民币73,423,000元(二零一五年度:人民币70,180,000
元 ),较去年增加主要是受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发行面值约人民币25亿元的公司债券影响。本集团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持有银行及其他贷款约人民币1,424,339,000元,公司债券约人民币
2,485,604,000元。於回顾年内,本集团实际贷款利率为2.34%(二零一五年度:3.91%)。本集团
持续关注市场利率变化,适时调整借贷筹资形式,本年已陆续偿还部分银行贷款,发行低於银行
贷款基准利率的公司债券(实际贷款利率约为3.62%),以在满足本公司资金需求同时,降低资金
使用成本。
於联营企业投资收益
於回顾年内,本集团於联营企业贵州中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佛山市顺德区赐力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中获得应占收益约人民币444,000元,去年为投资亏损约人民币
1,637,000元。
每股盈利
於回顾年内,每股持续及非持续业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21.73分,较去年之人民币16.97分上
升28.0%。每股基本盈利上升,乃由於本年本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溢利上升54.6%至约人民币
966,927,000元(二零一五年度:人民币625,596,000元)。本公司於回顾年回购并注销52,242,000
股普通股,使已发行普通股股数减少为4,431,505,000股,本年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约
4,450,435,000股,去年约3,686,873,000股。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流动资产约达人民币8,070,408,000元(二零一五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6,877,672,000元),包括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银行存款约人民币
3,425,582,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2,137,886,000元 ),其中,受限制银行存
款的帐面值约为人民币2,226,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36,030,000元),该等
受限制银行存款主要用於本集团燃气设施保证金及其他担保;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约人民币
2,716,250,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3,398,227,000元)。流动负债约为人民币
3,506,824,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4,485,029,000元)。流动资产净额合共约人
民币4,563,584,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2,392,643,000元)。本集团流动比率为
2.3倍(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5倍)。负债比率(界定为银行及其他贷款及应付债券除以本
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权益)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22%上升至34%。负债比率上升主要由
於本年发行面值约人民币25亿元公司债券使银行及其他贷款及应付债券金额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约人民币2,450,359,000元提高到约人民币3,909,943,000元。
银行及其他贷款和资产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银行及其他贷款余额约为人民币1,424,339,000元(二零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2,450,359,000元),其中约人民币144,479,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人民币462,080,000元)以本集团合共持有面值约人民币39,028,000元(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346,279,000元)的资产抵押。银行贷款减少主要是因为本集团根据市场
利率变化,选择了成本更低的融资方式,本年发行公司债券余额约人民币2,485,604,000元。银行
及其他贷款余额中约人民币1,001,392,000元和人民币422,947,000分别於一年内、一年至三年内偿
还(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分别约人民币1,600,059,000元和人民币850,300,000元)。
财务风险
由於本集团主要於中国内地运营业务,大部分交易以人民币计值及结算,因此外汇风险并不重
大。但是本公司去年因收购天江药业借入港币借款,因此,人民币兑美元或港元汇率之波动将令
本集团面临外汇风险。本集团本年签订购买约14.4亿港元的远期外汇合同,以降低人民币汇率波
动给本公司港元借款偿还时带来的影响。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尚有11.7亿港元远期外
汇合同尚未到期。日後本集团将继续透过定期审视其净外汇风险,适时采取合适的措施减少汇率
波动带来的影响。
雇员及薪酬政策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合共有9,539名(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9,420名)
员工(包括本公司董事),其中销售人员、生产人员及从事研发、经营行政及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为
3,716人、3,768人及2,055人。薪酬待遇主要包括薪金及基於个人表现的酌情表现花红。本集团於
回顾年内之薪酬总额约为人民币734,939,000元(二零一五年度:人民币569,970,000元)。
末期股息
董事会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3.59港仙(约为人民币3.19
分 )(二零一五年:无 )。二零一六年度末期股息预期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支付予於二零
一七年六月十九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股份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购回
52,242,000股股份,总值(不包括开支)188,150,160港元。下列为回购详情:
已付每股 已付每股 已付总额
回购月份 购回股份数量 最高价格 最低价格 (不包括开支)
港元 港元 港元
二零一六年三月 15,206,000 3.80 3.44 53,692,760
二零一六年四月 19,728,000 3.80 3.56 72,412,680
二零一六年五月 17,308,000 3.65 3.50 62,044,720
52,242,000 188,150,160
所有52,242,000股股份於回顾年内已交付股票及注销股份,而有关代价总额188,150,160港元则由
本公司之保留溢利支付。
除上文所披露,本公司及其各附属公司於回顾年内内并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任何上市证
券。
遵守企业管治常规守则
本公司致力维持高水准之企业管治。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整个年度内一直
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
遵守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作为董
事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本公司已向董事作出特定查询,全体董事确认彼等於报告期内已遵守标
准守则所载规定准则。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检讨及监察本集团财务申报程序、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制度,并向董事
会提供意见及评议。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两位非执行董事组成,分别为谢荣先
生、周八骏先生、卢永逸先生、黄鹤女士和唐华女士,而於会计事宜拥有适当专业资格及经验的
谢荣先生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主席。本公司之审核委员会已与本集团高级管理层及核数师会面,
并审阅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及财务报表。
发布年度报告
本业绩公告将在本公司网 站(www.china-tcm.com.cn)和联交所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上发布。
本公司载有上市规则规定的全部资料的2016年年报将寄发予本公司股东并将刊载於本公司网站
(www.china-tcm.com.cn)和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
承董事会命
中国中药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吴宪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十二名董事组成,其中吴宪先生、杨斌先生及王晓春先生为执行董事;
刘存周先生、董增贺先生、赵东吉先生、黄鹤女士及唐华女士为非执行董事;周八骏先生、谢荣
先生、余梓山先生及卢永逸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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