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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止持續關連交易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 负 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 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ONVOY GLOBAL HOLDINGSLIMITED 康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 019) 终止持续关连交易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之公 告,内容有关两项持续关连交 易,即康宏乐活与GFL於同日订立(i)租赁(店�m)协议及(ii)许可权协 议。 董事会宣 布,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八日,(i)康 宏乐活与GFL订立退 租(店�m )协 议,以 终止租赁(店�m)协议;及 (ii)康 宏乐活与GFL订立交回(许可权 )协 议,以终止许可 权协 议。 由於租赁(店�m )协 议及许可权协议项下之持续关连交易已终止,本 公司须遵守上 市规则第14A.35条项下之公告规 定。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两项持 续关连交易,即康宏乐活与GFL於同日订立(i)租赁(店�m)协议及(ii)许可权协 议。除 文义另有所指者外,本 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退 租(店�m )协 议及交回(许可权 )协 议 董事会宣布,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八日,(i)康宏乐活与GFL订立终止协议(「退租(店�m) 协议」),以 终止租赁(店�m)协议;及 (ii)康宏乐活与GFL订立终止协 议(「交回(许可 权)协议」),以终止许可权协议。概无订约方须就提早终止租赁(店 �m )协 议 及 许 可 权 协议向另一订约方支付任何赔偿或罚 款。 退租(店�m)协议之主要条款如 下: 订约 方: GFL(作为业主 )及 康宏乐活(作为承租人) 退租物业: 香港铜锣湾开平道1号Cubus地�m 退租日期: 二零一七年三月八日 退还按金: 康宏乐活根据租赁(店�m)协议向GFL支付之按金 1,301,019.12港元将不计利息及经扣除有关该物业之任 何尚未偿还款项或其他开支後由GFL退还予康宏乐活。 退租之其他条 款: 即使GFL接受可予保留之该物业之任何装修或安装(其 将於康宏乐活及GFL用於记录之收回表格中详述),康 宏乐活仍须於退租日期或之前按该物业之原有状况以 及良好维修及状况将其拥有权移交予GFL。 康宏乐活须向GFL支 付直至退租日期康宏乐活根据租 赁(店�m )协 议应付之任何尚未偿还租金及其他款 项。 经考虑康宏乐活移交该物业及承担有关该物业之所有尚 未偿还款项或其他开支後,GFL同意终止租赁(店�m)协 议,并接受康宏乐活退租该物业,自退租日期起生 效, 而租 赁(店�m )协 议将於其後於所有方面均告失效。 交回(许可权 )协 议之主要条款如下: 订约 方: GFL(作为许可人)及康宏乐 活(作为获许可人) 交回物业: 位於香港铜锣湾开平道1号Cubus外墙之广告横额位 交回日期: 二零一七年三月八日 退还按金: 康宏乐活根据许可权协议向GFL支付之按金200,000.00 港元将不计利息及经扣除有关广告横额位之任何尚未 偿还款项或其他开支後由GFL退还予康宏乐 活。 交回之其他条 款: 康宏乐活须於交回日期或之前按广告横额位之原有状 况以及良好维修及状况将其拥有权移交予GFL。 康宏乐活须向GFL支付直至交回日期康宏乐活根据许可 权协议应付之任何尚未偿还授权费及其他应付款项。 经考虑康宏乐活移交广告横额位及承担有关广告横额位 之所有尚未偿还款项及其他开支後,GFL同意终止许可 权协 议,并接受康宏乐活交回广告横额位,自 交 回日期 起生效,而许可权协议将於其後於所有方面均告失效。 退租(店�m )协 议及交回(许可权)协议乃由订约方经公平磋商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协 定。 订立退 租(店�m )协 议及交回(许可权 )协 议之理由 本公司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而本集团之主要业务为独立理财顾问业务、借贷业务、 自营投资业务、资 产管理业 务、企业融资业务以及证券买卖业务。 於本集团进行业务及营运之策略性审阅後,本 集团已决定透过其他渠道专注投放资 源於改善客户服务及经验。本集团现正评估投资於加强其迎合客户财务需要之能力, 以并继续支持创新投资,以 维持其市场领导地位。就终止租赁(店�m )协 议及许可权 协议而言,本集团将重新分配市场资源至更合适之渠道,以提升本集团之知名度及品 牌形 象。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 )认 为,退租(店�m)协议及交 回(许可权)协议及其项下 拟进行之交易之条款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并属公平合理,且 订立退租(店�m)协 议及交回(许可权 )协 议 乃於本集团之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 进 行,并符合本集团及 股东之整体利 益。 上市规则之涵义 蔡先 生(透过其受控制公司(即EagleLegacyLimited及OceanaGloryLimited,分别持 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约14.99%及14.99%))控制於本公司任何股东大会上行使有关受控 制公司所持有之有关股份之投票权,因此为本公司之主要股东。据董事经作出一切 合理查询後所深知、尽悉及确信,於本公告日 期,GFL(为一间主要从事物业投资之 公司)乃由蔡先生及其直系家属间接全资拥有,因此根据上市规则为本公司之关连人 士。 因此,就上市规则而言,租赁(店 �m )协 议 及 许 可 权 协 议 构成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 由於租赁(店�m)协议及许可权协议项下之持续关连交易已终 止,本 公司须遵守上市 规则第14A.35条项下之公告规定。 概无董事於退租(店 �m )协 议、交 回(许可权 )协 议 及 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中拥有重大 权益或须就董事会决议案放弃投 票。 代表董事会 康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王利民 香港,二 零一七年三月八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王利民先生(主席)、冯雪心女士、陈毅凯先生、吴荣辉 先生及陈丽儿女士;非执行董事为汪弘钧先生;而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马遥豪先生、 陈毅生先生及潘铁珊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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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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