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staResources Inc.
(「本公司」)
(根据加拿大阿尔伯塔省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395)
提名委员会之职权范围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已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成立一个董事会委员
会,称为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其组织章程及特定职责的概要载
列如下:
A.职能
提名委员会负责审阅甄选董事候选人之程序及评估本公司董事(「董
事」)之表现,以及就新董事之委任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B.成员及任期
1提名委员会须由董事会委任。提名委员会须由不少於三(3)名董事
组成,当中大部分成员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2提名委员会主席(「主席」)可为一位独立非执行董事或本公司董事
会主席(「董事会主席」),并须由董事会委任。提名委员会须向董
事会进行汇报。
3本公司人力资源科高级代表或本公司行政总裁(「行政总裁」)指定
的有关其他人士将会担任提名委员会的管理层联络人。
4提名委员会成员於初次成立提名委员会的董事会会议上获委任,
任期为一(1)年。
5倘提名委员会成员於任何时间出现空缺,董事会可根据提名委员
会的建议填补空缺,而倘提名委员会成员人数少於三(3)名董事,
则会由董事会填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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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会议及程序
1提名委员会须每年最少召开四次会议。主席可根据需要召开额外
会议。此外,董事会主席、行政总裁或提名委员会之任何成员均
可召开会议。
2提名委员会会议可以亲身出席、视像会议、电话或其他可让全体
与会人士互相聆听之通讯工具的方式进行。
3每次会议的时间及地点可於该会议的固定举行时间前最少48小时
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包括以电子方式)或以传真方式通知提名委员
会各成员。任何成员均可以任何方式豁免会议通知。成员出席会
议将构成会议通知豁免,惟成员出席会议之目的为表明基於会议
未有合法召开而对所办理的任何事务提出反对,则属例外。
4大部分亲身出席、以视像会议、电话或其他通讯工具出席会议的
成员将构成法定人数,其中最少一人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5提名委员会全体成员预期有充足时间审阅会议材料及预备提名委
员会会议。预期提名委员会成员将致力出席所有提名委员会会
议。
6主席须於每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担任主席,并代表提名委员会就有
关每次提名委员会会议的议事领导提名委员会讨论会议议程及向
董事会汇报。倘主席缺席任何会议,出席成员须指定任何出席成
员担任该会议的主席。
7任何须予投票之事宜须由就有关事项所投的多数票决定。倘出现
相同票数,该事宜须交由董事会考虑。
D.职务及职责
提名委员会须:
1与本公司之公司秘书合作,为董事制定入职及教育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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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阅有关董事会之组成及多元化程度,以及董事会、其委员会
(「委员会」)、委员会主席及董事之提名,并向董事会提供建议。
尤其是:
(a)根据现任董事会整体及本公司之目标审阅董事所需之适当技
能、知识、经验及特徵,利用於本公司董事会手册「董事
会�u委员会授权及相关权限」一节所列之指引,以及就任何拟
对董事会作出的改动提供建议,以配合本公司之企业策略。
(b)谘询董事会主席及行政总裁,识别并推荐合适提名人选举加
入董事会,以加强或取得确保最大程度地提高董事会效能所
需的技能。
(c)维持及评估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潜在人选之独立性及名
册。
(d)制定董事会成员之多元化政策(「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其须
於本公司之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监督董事会多元化政策之
实行并检讨董事会多元化政策(按适用者),以及确保董事会
多元化政策之效能,讨论可能需要作出的任何修订,以及向
董事会建议任何该等修订以供考虑及批准。
3具有获授权责任及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
上市规则(「上市规则」)之规定按年审阅批准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
甄选并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包括:
(a)董事之委任或重新委任以及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继任规划程
序;及作为相关继任规划程序一部分之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
层的培训及发展。
(b)高级管理层之委任。
(c)经谘询董事会後对董事会主席、董事及行政总裁各自之职权
范围作出必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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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阅董事会之绩效评估,包括:
(a)至少每年一次审视董事会的架构、人数、组成及效能,并就
任何拟对董事会作出的修改向董事会提供建议,以配合本公
司之企业策略。
(b)就董事会实行自我评价过程,并定期每年於本公司股东在股
东周年大会上委任或重新委任董事前审阅个别董事之贡献。
(c)实行评价流程以评估董事会委员会之效能,并就委员会之组
成作出年度建议。
5确保每名董事於董事会会议及�u或本公司股东大会(按适用者)上
均应以独立决议案的方式获得提名。
6倘董事会於股东大会上提呈决议案选举个别人士出任独立非执行
董事,则於致股东而随附有关股东大会通告的通函及�u或说明函
件中,列明提名委员会认为应选举该名人士的原因以及提名委员
会认为该名人士属独立人士的理由。
7由主席(或倘其缺席,则为其正式委任代表)出席本公司股东周年
大会,并做好准备回应本公司股东就提名委员会活动所提出的任
何股东提问。
8采取任何行动使提名委员会履行其由董事会赋予的职能及遵守上
市规则的规定。
E.委员会及章程审查
1提名委员会将就其绩效、效能及贡献进行年度审查及评估,包括
根据董事会制定的程序审视其章程合规情况。提名委员会将以其
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有关审查及评估,并向董事会汇报有关结
果。
2提名委员会亦将计及适用於提名委员会的所有法律及监管规定,
以及监管机构或本公司证券上市交易所在的任何交易所所建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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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最佳常规指引,每年检讨及评估其章程是否充足,并将就此
向董事会建议变动。
F.权力
1提名委员会将可就履行其职责所需接洽本公司高级管理层及查阅
所有文件,并将获提供履行其职责所需的资源。
2提名委员会已获董事会授权於其认为必要时获取外部独立专业意
见,并就此支付报酬,费用由本公司负担。
G.提名委员会秘书
1主席须指定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职员或雇员担任提名委员会秘
书(「秘书」)。
2秘书须记录及保留提名委员会所有正式举行会议的会议记录。所
有会议记录应对所考虑事宜、已达成决策或所提出建议及任何成
员提出的任何疑虑(包括反对意见)作出充分详细记录;及须在任
何提名委员会成员及�u或任何董事发出合理通知时供其在任何合
理时间查阅。
3秘书须根据限制有关报告传阅或制定的任何法律或监管限制,在
每次会议後一段合理时间内将提名委员会之会议记录的初稿及最
後定稿以及报告向全体成员传阅,供表达意见及记录之用。当全
体成员同意,秘书须将提名委员会之会议记录及报告向董事会全
体成员传阅。
H.汇报责任
1提名委员会须向董事会汇报,并使董事会完全知悉其决策及建
议,惟法律或监管限制其如此行事则除外。
2提名委员会应在联交所为主板运作的互联网网站及本公司网站提
供此等职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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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诠释
1此等职权范围的诠释权归於董事会。
附注:「高级管理层」指本公司年报内所指的同一类别人士。本公司董事负责厘定构
成高级管理层的一名或以上个别人士。高级管理层可包括董事认为合适的集
团内之附属公司的董事、科、部门或其他营运单位的主管。
职权范围存在中英文版。职权范围之中英文版如有任何歧义,概以英文版为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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