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兴发展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8
二零一六年 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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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次
公司资料 2-4
致股东信函 5-7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8-9
董事会报告 10-14
企业管治报告 15-20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21-25
独立核数师报告 26-31
综合损益表 32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33
综合财务状况表 34
综合权益变动表 35
综合现金流量表 36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7-71
五年财务摘要 72
利兴发展有限公司 1
二零一六年年报
公司资料
董事会
执行董事
陈文生先生(主席兼董事总经理)
陈启国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何厚锵先生
冯家彬先生
林黎明先生
审核委员会
何厚锵先生(主席)
冯家彬先生
林黎明先生
薪酬委员会
何厚锵先生(主席)
冯家彬先生
林黎明先生
提名委员会
陈文生先生(主席)
何厚锵先生
冯家彬先生
林黎明先生
注册办事处
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九号15楼
1506-07室
股票注册及过户办事处
卓佳标准有限公司
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公司秘书
陈启国先生
核数师
郑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主要来往银行
CreditSuisseAG
CIMBBankBerhad
创兴银行有限公司
HongLeongBankBerhad
网址
www.lhd.com.hk
2 利兴发展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公司资 料(
续)
董事及高层管理人员之简短个人资料
董事会
陈文生先生,MA,剑桥大学
主席兼董事总经理,六十一岁
陈先生於1987年1月19日加入本公司董事会,并自1989年8月以来担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彼为本公
司提名委员会主席。陈先生为剑桥大学文学硕士。陈先生亦为马来西亚吉隆坡证券交易所上��公司
IGBCorporationBerhad之执行董事及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之意达利控股有限公司
(前称为和记行(集团)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 董 事。陈 先生已辞任意达利控股有限公司之职 务,
由2014年8月29日起生效。
何厚锵先生,B.A.,A.C.A.,F.C.P.A.
独立非执行董事,六十一岁
何先生於1988年8月31日加入本公司董事会,并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主 席;以及提名
委员会成 员。何先生为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美丽华酒店企业有限公司及Vision Values
HoldingsLimited之执行董事,香港小轮(集团)有限公司及信德集团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何先生为theInstituteofCharteredAccountantsinEnglandandWales之会员及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
会员。
冯家彬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七十一岁
冯先生於2003年7月3日加入本公司董事会,并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冯先生为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之越秀交通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冯 先生为国
际会计师公会会员及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会会员。
利兴发展有限公司 3
二零一六年年报
公司资 料(
续)
董事及高层管理人员之简短个人资料(续)
董事 会(续)
林黎明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六十六岁
林先生於2011年4月13日加入本公司董事会,并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薪 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
员。林先生毕业於伦敦大学QueenMary College,持有土木工程(荣誉)学士学位。林先生为香港、
中国及马来西亚多间私人地产及投资控股公司之董事,於地产发展及投资方面拥有广博经验。
陈启国先生,F.C.C.A.,C.P.A.
执行董事,五十二岁
陈先生於2001年加入本公司为集团财务总监及公司秘书,而於2003年为本公司执行董事。陈先生为
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之资深会员及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
4 利兴发展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致股东信函
「惊涛骇浪」
2000年7月27日於香港上映之电影
於2016年,是我们损失惨重的一年。截至2016年年底为止,利兴股份的每股资产净值为港币8.39元,
相对於去年同期的港币15.37元下跌45.41%。相比之下,恒生指数上升0.54%。
当现任管理层接管後(我们的增长率是悲惨的2.84%),由於我们的资产净值下跌,我们大幅度扩阔
了与恒生指数自1989年复式增长率的7.88%的距离。
於2016年,我 们遭到惊涛骇浪袭 击,这由於料想不到英磅脱欧的决定,以致英磅下跌至过往30年来
之最低位。此外,由於公司的产品被指控为由强迫劳工所生产,PureCircle Limited的股价进一步下
跌当美国海关及边境保护局置PureCircleLimited於暂缓释放令的限制列表之中,该限制有效地禁止
甜叶菊进口入美国,占该公司上个财政年度三份之一的销售。
於2017年1月30日,美国海关及边境保护局解除对PureCircleLimited的指控;并已由暂缓释放令中移
除PureCircleLimited,这意味与美国之贸易现可恢复正常。
本公司股东应占亏损及本公司股东应占全面亏损的大幅增加主要是由於本公司於PureCircleLimited
(一间於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之公司)的投资的公平价值减低。截 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持
有45,430,820股PureCircleLimited股份(占PureCircleLimited已发行股本约26.16%)。由於PureCircle
Limited的股价下跌,其股份於2016年12月30日收市价为2.5英磅(相比2015年12月31日的收市价为
4.0275英磅),及英磅於2016年有所贬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於PureCircle Limited的投
资录得大约总额为5.42亿港元的减值亏损。本公司在PureCircleLimited的投资价值之变动没有导致
任何现金流出,亦没有对本集团之现金状况构成不利影响。此外,於2017年3月7日(本年报日期前的
交易日),PureCircleLimited每股收市价为3.3英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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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年报
致股东信函(
续)
亏损来源
下列为营业亏损之主要来源:-
2016 2015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
营业亏损:-
出售可出售投资之净溢利 42.0 25.2
衍生金融工具之净溢利 �C 1.4
汇兑净溢利 15.5 2.4
出售持作买卖用途之投资之净溢利 �C 0.2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之净溢利 �C 0.8
上市投资股息收入 7.9 6.5
非上市投资股息收入 0.6 �C
利息收入 0.2 0.3
其他收入 0.2 0.5
杂项收益 0.2 �C
减值亏损拨备 (547.3) (4.0)
(480.7) 33.3
公司费用
-财务费用 (16.4) (18.9)
-经营费用 (18.7) (19.8)
营业亏损 (515.8) (5.4)
上市股份
下列为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们所持有市值超过港币50,000,000元之上市股份:
市值
(百万港元)
马来西亚
GoldisBerhad 261.6
GoldisBerhad�CPA 129.7
391.3
英国
PureCircleLimited 1,084.6
总计 1,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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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年报
致股东信函(
续)
展望未来
PureCircleLimited之集团行政总裁MagometMalsagov说:
「於2017年上半年业 绩,我 们继续发展我们的专利产品研发;而本人很高兴我们的扩充生产设备已
就绪,以确保我们的强大的项目生产线。
凭藉可进入全部可供市场、我们的强大客户关系及全球餐饮业对甜叶菊解决方案的需求增加,本公
司对中期至长期的销售及盈利有重大的增长充满信心。」
我们现正探讨各种方案以发展别墅项目。
我们同意Magomet Malsagov的观点,而我们的焦点将继续集中在「可改变游戏规则」的甜叶菊上。
现与美国海关的问题已解决,我们希望将来会获得良好的业绩。
陈文生
主席
香港,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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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年报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年度业绩
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收入及收益为港币67,000,000元,较去年同期增加78%,该重
大升幅主要由於出售可出售投资之净溢利增加。
除财务费用後经营亏损为港币516,000,000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港 币510,000,000元。该 重 大增加主要
由於可出售投资PureCircleLimited之减值亏损,即港币542,000,000元。
业务回顾
本集团之主要业务为股份投资及买卖。
回顾本年内,本集团之收入及收益主要来自出售可出售投资之净溢利,即港币37,000,000元之Goldis
Berhad及港币5,000,000元之PureCircleLimited,港币8,000,000元之上市投资股息及港币16,000,000元
之汇兑净溢利。於2016年,本集团购入港币105,000,000元之PureCircleLimited之股份。本集团相信这
些投资可为未来提供一定的收入。
财务资源及流动资金
本集团之借款为有抵押之银行借款。致於借款利率,乃按高於银行成本1%至3.5%年息、高於银行同
业利息1.25%至2.7%年息、低於优惠利息1%年息或高於伦敦银行同业利息3%年息计算。
本集团之负债与资本比率为31.5%。此比率乃按照本集团之借款总额除以2016年12月31日之权益总
额计算。
本集团已作抵押之资产
本集团之租赁土地及楼宇、部 份 可出售投资及银行存款,其账面净值共约港币1,544,000,000元已抵
押予银行,使本集团取得信贷额。
或然负债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无或然负债,但本公司就担保附属公司之银行融资有或然负债总值港
币395,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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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年报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续)
重大投资
本集团於马来西亚上市之公司GoldisBerhad及於伦敦上市之公司PureCircle Limited之上市股份占
有权益。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60,067,742股GoldisBerhad股份,占GoldisBerhad已发行普
通股本约9.88%,以及45,430,820股PureCircle Limited股份,占PureCircle Limited已发行普通股本约
26.16%。於2016年12月31日,这些投资之市值分别为港币261,000,000元及港币1,085,000,000元。
PureCircleLimited为供应予全球餐饮业高纯度甜叶菊原料的全球领先之制造商及营业商,其股份於伦
敦证券交易所主要市场上市。有关PureCircleLimited及其业务展望与前景之资料,请参考PureCircle
Limited在其网站www.purecircle.com发布的资料。
GoldisBerhad主要从事物业投资及管理(均为零售及商业物业)、物业发展及建设;以及酒店营运。
Goldis Berhad之股份在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有关Goldis Berhad及其业务展望与前景之
资料,请参考GoldisBerhad在其网站www.goldis.com发布的资料。
本年内,於PureCircleLimited之投资公平价值之减少为港币1,013,000,000元,其中港币542,000,000元
已确认於损益中。
重大收购及出售事项
本年内,本集团购入港币105,000,000元之PureCircleLimited之上市股份。
本年内,本集团出售GoldisBerhad及PureCircleLimited之股份,作价港币132,000,000元,因而获得港
币42,000,000元之净溢利。
外汇风险
本集团之主要投资、应收账、银行结余、应付账及银行借款均以马来西亚元、英镑、欧元、日元及泰
铢计算,所以对外汇之波动有直接风险。回顾本年内,本集团并无使用任何外币衍生工具产品对冲
外币风险。然而,管理层会管理及监察该等风险,以确保及时和有效地采取适当之措施。
雇员
於2016年12月31日,本 集团之职员人数为8人。本集团之薪酬政策,包 括薪金与花红,与本地之惯例
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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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同寅谨将此报告连同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全年已审核之综合财务报表,送呈各股东省览。
主要业务地址
本公司为一家在香港注册成立及定住之有限公 司,登记地址及主要业务地址为香港中环皇后大道
中九号15楼1506-07室。
主要业务
本公司之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附属公司与联营公司之主要业务分别列於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第18及
19项。
业务回顾
於本年度内,本集团业务之公平回顾及本集团表现之讨论及分析;以及与财务表现及财务状况相关
之重大因素分别载列於第5至第7页之「致股东信函」及第8至第9页之「管理层讨论及分析」中。本集
团对本年度的财务风险管理进行之分析载列於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第32项内。
本集团深知其於经营活动中负有保护环境之责 任。本集团持续辨识及管理其经营活动对环境造成
之影响,务求将该等影响减至最低。本集团藉着促进善用资源及采纳绿色科技,旨在使旗下办公室
积极实践节约能 源。例如,本集团不断提升照明及空调系统等设备,藉此提高整体经营效 率。为发
掘提升能源效益的方法,本集团不时量度及记录耗能情况。
本集团遵守香港公司条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要求,
其中包括资料的披露及企业管治,本集团亦已采纳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集团的成功亦依赖主要持份者,包括雇员、股东及银行的支持。雇员被视为本集团最重要及具价
值的资产。本集团人力资源管理的目的乃藉提供优厚的薪酬福利及推行全面表现评核计划,以奖励
及表扬表现优秀的员工,并透过适当培训及提供机会协助彼等在集团内发展事业及晋升。本集团其
中一个企业目标是为股东提升企业价值。本集团在促进业务发展以实现可持续盈利增长,并考虑资
本充足水平、流动资金状况及本集团的业务拓展需要後,稳定派息以回报股东之间作出平衡。本集
团亦维持与主要金融机构取得承诺提供足够的资金以应付其资金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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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年报
董事会报告(
续)
综合财务报表
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全年之综合财务表现及本集团於该日之综合财务状况谨列於第32至
71页之综合财务报表内。
股本
有关股本资料列於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第28项。
储备
各项储备之变动列於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第29项及列於第35页之综合权益变动表。
股息
於2016年10月,已派发中期股息每股5港仙(2015:每股5港仙),总数为港币7,363,000元(2015:港
币7,405,000元)。现董事建议派发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5港仙(2015:每股5港
仙)。建议之末期股息如获批准,将於2017年8月9日派发。
慈善捐款
是年内,本集团为公益慈善共捐款港币190,000元(2015:港币190,000元)。
集团借款
银行借款详情列於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第25项。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是年 内,本集团售予最大之首五名客户之收入及收益及购自最大之首五名供应商之购货额均分别
少於集团之总收入和总购货额之30%。
财政资料概要
本集团过去五个财政年度之收入及收益、业绩、资产及负债概要列於第72页。
董事
1. 本年度内及於本报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为:
陈文生先生(董事总经理)
陈启国先生
何厚锵先生
冯家彬先生
林黎明先生
2. 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以下董事将依章告退,惟合资格并愿意在膺选後连任:
何厚锵先生
冯家彬先生
3. 本年度内及直至本报告日期,陈文生先生及陈启国先生亦为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之董事。本公
司附属公司其他董事包括Mr.TanYeeSeng及水谷是繁先生。
利兴发展有限公司 11
二零一六年年报
董事会报告(
续)
董事及高层管理人员之简短个人资料
董事及高层管理人员之简短个人资料列於第3至4页。
董事认购股份或债券之权利
是年度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并未参与任何安排,使本公司之董事藉获取本公司或其他机构
之股份或债券而获得利益。
董事之服务合约
建议於即将举行之股东周年常会上连任之董事概无与本公司订立任何不可於一年内本公司终止而
无须支付赔偿(法定赔偿除外)之服务合约。
董事於交 易、安 排或合约之权益
本公司及各附属公司於本年度终结时或本年度内任何时间,并无订立任何直接或间接令董事或与
董事有关连的实体占重大权益之交易、安排或合约。
股票挂�h协议
本年度内,本集团并无订立或存在任何股票挂�h协议。
获准许的弥偿条文
本公司於年内已购买及维持董事及行政人员责任保险,为本集团董事及行政人员提供适当的保障。
董事於股 份、相 关股份及债券中拥有的权益及淡仓
於2016年12月31日,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规定而备存之登记册所载,或须依据上市发行
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向本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通知 者,本公司各董事
持有本公司及其相联公司(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股份及相关股份权益如下:
普通股之数目
董事 个人权益 家属权益 公司权益 总数 占股权百份率
陈文生先生 1,469,000 2,991,000(iii)(iv) 52,340,000(i)(ii)(v) 56,800,000 38.57
陈启国先生 �C �C �C �C �C
何厚锵先生 �C �C �C �C �C
冯家彬先生 �C �C �C �C �C
林黎明先生 �C �C �C �C �C
附注:
(i) WahSeongEnterprisesSdn.Bhd.持有本公司股份2,100,000股。陈文生先生於该公司拥有实益权益。
(ii) HK1Limited持有本公司股份14,386,000股。陈文生先生於该公司拥有实益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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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年报
董事会报告(
续)
董事於股 份、相 关股份及债券中拥有的权益及淡仓(续)
附注:(续)
(iii) TYMSLimited持有本公司股份2,981,000股。陈文生先生以信托人身份代其子女於该公司拥有实益权益。
於本报告年度後,TYMSLimited於2017年2月6日出售及转让2,981,000股给陈先生满十八岁以上之子女。该出售并没有改变该等股
份之实益拥有权益。
(iv) 陈文生先生之妻子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股。
(v) ZaliCapitalLimited持有本公司股份35,854,000股。陈文生先生於该公司拥有实益权益。
陈文生先生以信托形式代本公司持有利兴置业有限公司(本公司之一间附属公司)一股代理人股
份。
除上文所述外,董事概无於本公司附属公司之股本中持有任何权益。
本公司并无任何董事或配偶或未满十八岁之子女,於2016年12月31日持有任何认购本公司或其任何
相联公司之股本或债务证券权益之权利,或於是年内行使任何该等权利。
管理合约
本年度内,本公司并无签订或存有任何有关本公司全部或大部份业务之管理及行政之合约。
主要股东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所备存的主要股东名册於2016年12月31日显示,本公司已获通知以下之於本公司股份权益:
普通股之数目 占股权百份率
陈文生先生 56,800,000(附注) 38.57
PetalingGarden(S)Pte.Limited 29,006,000 19.70
附注:
(i) 56,800,000股分别由陈文生先生持有1,469,000股、陈文生先生之妻子持有10,000股、WahSeongEnterprisesSdn.Bhd.持有2,100,000
股、HK1Limited持有14,386,000股、TYMSLimited持有2,981,000股及ZaliCapitalLimited持有35,854,000股。WahSeongEnterprises
Sdn.Bhd.、HK1Limited及ZaliCapitalLimited均由陈文生先生实益拥有。TYMSLimited由陈文生先生之子女实益拥有而陈文生先
生为其子女之信托人。
(ii) 於本报告年度後,TYMSLimited於2017年2月6日出售及转让2,981,000股给陈先生满十八岁以上之子女。该出售并没有改变该等股
份之实益拥有权益。
购买、出 售 或赎回上市证券
本年度内,本公司回购股份之详情列於第61至62页之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第28项。回购股份目的为提
高本公司之每股资产净值及根据本公司於2015年周年常会给予之一般性授权以回购本公司股本之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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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续)
购买、出 售 或赎回上市证 券(续)
除以上披露外,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於是年度内均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企业管治
本公司致力保持最高水平的企业管治常规。本公司采纳之企业管治常规概列於第15至20页之企业管
治报告。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10所载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
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就本公司所查询,所有本公司董事已确认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一直遵守标准守则中所载之标准要求。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已成立审核委员会,委员由何厚锵先生、冯家彬先生及林黎明先生担任。审核委员会之主要
职责包括审阅及监察本集团之财务申报系统、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
薪酬政策
本集团雇员之选任、薪金以及提升均按彼等之表现、资历及工作能力而制定。
本公司执行董事之酬金由薪酬委员会参照本公司之营运业 绩、个别表现及可供比较市场水平而厘
定。
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公司已收讫本公司各独立非执行董事之独立性确认 书,本 公司亦认为全部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均为独立人士。
公众持股量充足水平
根据本公司所获资料,公众人士所持本公司股份百份比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25%。
核数师
本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经由郑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彼等将於应届股东周年常会上退任,
但表示愿意继续受聘。
陈文生
主席
香港,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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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企业管治常规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继续致力推行高水平企业管治,并相信此乃发展本集团业务及保障本公
司股东利益之关键。本公司亦已采用有效措施,确保其遵守企业管治守则(「守则」)。除本报告所披
露偏离情况外,董事会认为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一直遵守守则。
董事进行之证券交易
董事会已采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10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
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董事概无获悉有任何资料可合理显示本公司或其任何董事
现时或曾不遵守标准守则。经向全体董事作出特定查询後,各董事已确认彼等於截至2016年12月31
日止年度内一直遵守标准守则。
董事会
为确保本公司管理层之客观性及公正性,董事会由适当数目之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组成,以防出
现有个别人士或小组操控董事会决策。现时董事会共有五位成员,包 括一位兼任董事总经理的主
席、一位执行董事及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陈文生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会主席,主要负责监督本公
司之策略发 展、日 常管理及营 运。董事会亦授予个别委员会特定职责及责任。於 本报告年度内,陈
文生先生担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主席兼董事总经理,此安排构成偏离守则条文A.2.1。由於领导董
事会及业务营运之责任为清楚有所区别,而且董事会具有强而独立之非执行董事成员,并且对本公
司业务之营运明订责任分 工,故此董事会认为此架构不会令董事会与本集团业务管理两者间之权
力及权限平衡受到影响。执行董事、主席及董事总经理之角色由同一人兼任之安排乃本公司现有之
企业管治模式之伸延部份。它 被认为在当前阶段有利於帮助维护公司之政策之连续性和公司的运
作的稳定,并且可提高公司之管理。
关於董事会之组成,董事会各成员间之关系及董事履历资料之详情载於本年报第3至4页之「公司资
料」一 节内。本 公司已按照上市规则条例第3.13条收讫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之年度独立性确认书。
根据上市规则,董事会认为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独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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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报告(
续)
董事 会(续)
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指定三份一董事均须於每年之股东周年大会轮席告退。董事认为此安排符
合守则条文A.4.2之原则。根据守则条文A.4.1,非执行董事之委任须订定年期,惟任满後必须经过膺
选连 任。於 本报告年度内,本公司现有之非执行董事之委任概无指定任期。此构成偏离守则条 文,
但由於三份一之董 事(执行及非执行 )需 在每年股东大会轮席告退。以董事之意 见,此符合守则之
宗旨并与守则同样严格。
董事负责监督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之编制。核数师对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的申报责任的声明载於
本年报第26至 第31页「独 立核数师报告」内。董事会亦关注到有责任须就本集团财务状况及前景方
面作出一份合理及清晰之评估。董事会认为本身已恰当地履行其有关职责。
企业管治职能
董事会负责履行的企业管治职责包括制定及检讨本公司的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检讨及监察董事及
高级管理层的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检讨及监察本公司在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的政策及常规、
制定、检讨及监察雇员及董事适用的操守守则及合规手册(如有 )及 检 讨本公司遵守上市规则附录
14(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的规则。
董事会多元化政策
董事会已采纳一项董事会多元化政策以遵守就董事会多元化之守则条 文。该 政策旨在为达到董事
会多元化而订出之方法,以确保董事会具备所需技巧、经验及多样的观点与角度,包括(但不限於)
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知识及技能。提名委员会物色合适人选时,会考虑有关人
选的长处,并以客观条件充分顾及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裨益。本年内,董事会并没有新增成员。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每年最少举行四次例行 会 议,会议通知将於最少14天前发出。如有需要,董事会亦会发出合
理通知举行额外会议。公司秘书协助主席制订每次会议的议程。各董事会会议的议程草稿於全体董
事间传阅,让彼等於议程中加入其他事项。於每次例行董事会会议举行之前至少3日,全体董事均获
寄发有关议程及董事会文件。董事会决策於董事会会议上进行表决。公司秘书将记录获董事会议决
的所有事项、达成的决策以及董事提出的任何疑问或所持的异议。会议记录由公司秘书保存,副本
将於全体董事间传阅,以供参考及记录。
16 利兴发展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续)
董事培训
所有新委任的董事均获提供必要的入职培训及资料,确 保其对本公司的营运及业务以及其於相关
法规、法例、规则及条例下对彼等的责任有适当程度的了解。公司秘书亦不时为董事提供上市规则
以及其他相关法律及监管规定的最新发展及修订的最新资料。
此外,董事亦获提供本公司表现、状况及前景的定期更新资料,以便董事会整体及各董事履行其职
务。
本公司鼓励所有董事参与持续专业发展,发掘并更新彼等的知识及技能。本公司为董事安排了参与
研讨会及阅览资料等内部培训。根据董事所提供的记录,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所接受的培训
概要如下:
企业管治、监察发展及
董事 其他相关课题的培训
主席及董事总经理
陈文生先生
执行董事
陈启国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何厚锵先生
冯家彬先生
林黎明先生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成员包括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何厚锵先生、冯家彬先生及林黎明先生。何厚锵先生乃
审核委员会之主席。审核委员会已采纳与守则一致之职权范围书。审核委员会负责审阅本集团综合
财务报表之完整 性、准确性及公平 性、与本集团财务申报系 统、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以 至外
界审核之范畴及性 质,以及有关委任外聘核数师之事宜。年 内,审 核委员会已审阅截至2015年12月
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中期财务报表,并提
供意见以供董事会批 准,其亦已审阅本集团的内部监控系统及与管理层及外聘核数师讨论可能影
响本集团及财务申报事宜的会计政策及常规。此外,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的风险管理框架和政策、内部监控系统及综合财务报表,并提供意见以供董事会批准。
利兴发展有限公司 17
二零一六年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续)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何厚锵先生、冯家彬先生及林黎明先生组成。何厚锵先生乃薪
酬委员会之主席。薪酬委员会已采纳与守则一致之职权范围书。薪酬委员会负责审阅执行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之薪酬政策及薪酬待遇。年内,薪酬委员会检讨董事及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薪酬政策
及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酬金已列於本年报第50至51页「综合财务报表附注」内。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本公司主席及董事总经理:陈文生先生及本公司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何厚锵先生、
冯家彬先生及林黎明先生组成。陈文生先生乃提名委员会之主席。提名委员会已采纳与守则一致之
职权范围书。提名委员会负责检讨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并就任何为配合本公司的企业策略
而拟对董事会作出的变动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就候选人的资格、经验、品格及对本公司作贡献的
潜力考虑出任董事的合适人选,并经计及上市规则条例第3.13条所载的独立性规定评核独立非执行
董事的独立性。回顾年内,提名委员会举行一次会议。
董事 会、审 核委员会、薪 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之会议及股东周年常会之出席记录
审核 薪酬 提名 股东
董事 董事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周年常会
主席及董事总经理
陈文生先生 4/4 �C �C 1/1 1/1
执行董事
陈启国先生 4/4 �C �C �C 1/1
独立非执行董事
何厚锵先生 4/4 2/2 1/1 1/1 1/1
冯家彬先生 4/4 2/2 1/1 1/1 0/1
林黎明先生 4/4 2/2 1/1 1/1 0/1
核数师酬金
年内,本 集团委聘外聘核数师进行核数及非核数服务,并产生核数有关服务费用约港币487,000元
(2015:港 币471,000元)及 非核数服务费用约港币80,000元(2015:港币80,000元)。非 核数服务为中
期审阅服务。
18 利兴发展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续)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董事会全面负责维持本集团健全及有效之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有 关系统包括界定管理架构
及其权限,旨在协助本集团识别及管理实现业务目标所面对之重大风险、保障资产免於未经授权挪
用或处置、确保维护妥当之会计记录以提供可靠之财务资料供内政部使用或作发表之用,以及确保
遵守相关法例及规 例。上述监控系统旨在合理 地(但并非绝对地)保证并无重大失实陈述或损失,
并管理而非杜绝本集团营运系统的失误及未能实现业务目标之风险。
守则条文C.2.5规 定本集团应设立内部审核功 能。由於本集团营运架构并不复杂,经 过作出年度检
讨,决定暂时毋须成立内部审核部门,直接由董事会负责本集团之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董事
会透过审核委员会已就本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进行年度审阅。该审阅涵盖本集团包括财
务、营运及遵守控管等主要监控及风险管理功能。实施合适措施以管理该等风险。目前并无发现重
大事项需要改进。改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的系统为一项持续进程且董事会将持续致力於强化本
集团的监控环境及程序。
本公司已制定内幕消息政策。本公司定期提醒董事及雇员妥善遵守所有有关内幕消息的政策。此
外,本公司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雇员掌握最新之监管最新资料。本公司将编制或更新合适指引
或政策以确保遵守监管规定。
公司秘书
公司秘书为本公司全职雇员,并对本公司的日常事务有所认识。公司秘书向主席汇报,并负责就管治事宜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就回顾年度而言,公司秘书确认其已接受不少於15小时的相关专业培训。公司秘书的履历载於本年报第4页之「公司资料」内。
组织章程文件
年内,本公司的组织章程文件没有重大更改。
股东权利
A. 股东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之程序
持有本公司已缴足股本不少於二十份之一(1/20)的股东可将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书面请求(当
中述明会议目的,并由有关股东签署)递交本公司注册办事处,抬头注明由公司秘书收。倘若董 事在该请求呈交日期(经核证为有效後)起计21天 内,未 有妥为安排一次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 会议通告发出日期後不超过28天内任何一天召开特别大会,有关股东或占全体有关股东一半以 上总表决权的任何股东,可自行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但如此召开的股东特别大会不得在呈交请 求日期起计三个月届满後举行。
利兴发展有限公司 19
二零一六年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续)
股东权利(续)
B. 於股东大会上提呈议案之程序
於股东大会上提呈议案时,书面请求必须由持有不少於在有关的会议上有权表决的股东的总
表决权四十份之一(1/40)的股东;或不少於50名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然而每名股东就其所
持股份已缴足的平均股款不少於2,000港元,向本公司提出,要求本公司向股东发出决议案通知
书,有关内容可能会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恰当地动议并拟在股东周年大会上动议的任何决议案,
或向股东传阅一份不多於1,000字的陈述书,内容为有关与任何建议决议案所指的事项或将在任 何股东大会上处理的事务。书面请求须由所有有关股东签署一份或多份形式类似之文件,并须 於大会举行前至少六个星 期(如请求需要刊发决议案通知书 )或 大 会举行前至少一个星 期(如 任何其他请求)前呈交本公司注册办事处,抬头注明由公司秘书收。该请求经核实为有效後,本 公司将发出决议案通知书或声明,前提为有关股东须支付一笔合理地足以应付为实行该请求而 产生之本公司开支。
C. 股东向董事作出查询之程序
如欲向董事会作出任何查 询,请 以书面联络公司秘书,地址为本公司之注册办事处。股 东 亦可
於本公司股东大会上向董事会提出询问。
企业通讯
守则要求公司保持与股东之间互相沟通。董事会须整体负责令充分沟通得以落实。中期报告与年报
之发布乃公司与股东之间最基本之沟通渠 道。本公司之股票注册及过户办事处就一切股票登记事
宜为股东提供服务。本公司之股东周年常会进一步为投资者提供机会与董事会交换意见。守则条文
A.6.7规定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其他非执行董事应出席股东大会及对公司股东之意见有公正的 了 解。
本公司之两位独立非执行董事之成员未能出席於2016年4月15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常会。
每一项独立议题,包括选举个别董事,均於常会中以独立决议案方式提出。连同年报一并寄发予各
股东之通函,其内容同时包括每位合适候选人於每年股东周年常会中参加董事选举之程序及时间
表,及建议决议案之有关详情(包括每位选举候选人之个人履历与及其独立性)。
展望
本公司将继续定期审阅其企业管治准则,而董事会将致力采取必需行动,以确保符合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颁布企业管治守则等相关惯例及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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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年报
环 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本集团相信,稳健的环境、社会及管治(「环境、社会及管治」)表现对本集团业务及社区的可持续发
展至关重要。本集团不仅致力於实现强健的财务业绩,而且亦致力於提升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及高
效的企业管治。
董事会负责本集团环 境、社会及管治策略及报 告。本集团已成立环 境、社 会及管治工作小 组,任用
各个职能部门的管理人员及雇员,透过检讨本集团营运及内部讨论,以发现有关的环境、社会及管
治事宜,并评估有关事宜对本集团业务以及本公司持份者的重要性。有关已发现的重大环境、社会
及管治事宜已根据上市规则附录27的规定(「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载入本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下表列示根据环境、社会及管治工作小组进行的评估,被认为对本集团而言属重大的环境、社会及
管治事宜以及有关事宜所涉及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的范畴。本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主要
涵盖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期间」),本集团业务的政策、措施及表现�s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所载的环境、
社会及管治范畴 本集团的重大环境、社会及管治问题
A. 环境
A1 排放物 二氧化碳排放及废物管理
A2 资源使用 能源使用及用水
A3 环境及自然资源 空气质素
B. 社会
B1 雇佣 劳工常规
B2 健康与安全 工作环境健康与安全
B3 发展及培训 雇员发展及培训
B4 劳工准则 禁止童工及强制性劳动
B5 供应链管理 -
B6 产品责任 -
B7 反贪污 反贪污及洗黑钱
B8 社区投资 社区计划及捐款
附注�s 由於本集团主要从事投资控股及证券买卖业务,故於报告期间并无向空气及水中排放重大程度污
染,并无使用大量包装材 料。因此,有关该等方面的披露(如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所载)并不
适用於本集团,故并未作出披露。
利兴发展有限公司 21
二零一六年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续)
A.环境
本集团已制订环境政 策,并 向雇员宣传可量度的环境 目 标。本集团透过培训、教育及沟通积极
鼓励员工保护环境。最终目标是让所有员工在工作及日常生活中均能养成爱护环境的行为。
本集团始终保持自身紧跟当地环境保护立法及标准的最新发展,致力於实现高於合规程度的环
境 表 现。於 报告期间,本集团於马来西 亚、日 本及香港并无发生任何有关环境法例及规例的不
合规事件。
A1 排放物
二氧化碳排放
本集团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来源是使用能源。本集团已制订多个节能措施,以帮助减少碳
足迹(请参阅下文「能源使用」一节)。
废物管理
於报告期间,本集团的业务活动产生的废物主要包括纸张(例如办公室用纸)。本集团於报
告期间并无产生任何重大有害废物。
本集团推出众多废物管理计划,包括�s
�C 玻璃、纸板、纸质材料、金属、打印墨盒及电池回收利用,并在物业到处放置回收设施;
及
�C 鼓励员工多采用双面打印,以及重用已经单面打印的文件。
本集团现正考虑使用来自内部的回收材料,以生产供内部使用的公司文具(倘可行)。
A2 资源使用
为助益保护地球及将环境可持续性纳入其业务职能及流程,本集团积极寻求提升营运效率
的机会以减少资源使用。本集团亦密切监察资源的利用并就此方面的表现向高级管理层汇
报。必要时,我们会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提升资源使用效率。
22 利兴发展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续)
A.环境(续)
A2 资源使用(续)
能源使用
为达致更高能源利用率,於报告期间,本集团实施以下主要举措�s
�C 为窗户安装窗帘,以减少空调区域的太阳热能,并因而降低所需的空调强度;
�C 引进最佳空调控制程序,以根据室内要求及室外状况自动选择最优配置;
�C 当会议室闲置时,员工会关掉房中的空调和灯;及
�C 在本集团物业的大部分地方安装LED灯,与荧光灯相比,可节省能耗。
用水
於报告期间,本集团消耗的水量并不重大。然而,本集团积极提倡节约用水措施。
A3 环境及自然资源
空气质素
为帮助改善空气质素,本集团旨在透过定期检查及绿色环保措施减少其物业产生的空气排
放量。本集团致力於履行并遵守预防及控制吸烟制度的规定。
B.社会
B1 雇佣
劳工常规
为确保本集团能够根据专业及道德的劳工常规营运,本集团已制订具备稳健控制机制的明
确工作流程,并已将其清晰地传达给全体员工。若干政策规管雇员事务,如薪资、出席及终
止,已清楚载於雇员委任函 中,并 遵守香港雇佣条例。马来西亚及日本办事处均分别遵守
其当地之有关劳工法例及规例。
本集团亦旨在提升员工多 样 性,考量因素包括年龄、性别及国籍以及机会平等的文 化。本
集团的管理层就有关市场标准定期检讨本集团的薪酬政策。
利兴发展有限公司 23
二零一六年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续)
B.社会(续)
B2 健康与安全
工作环境健康与安全
本集团已订立一套专注於维持健康与安全工作环境的政策,当中包括下列规定�s
�C 雇员操作的设施应符合安全及健康标准;
�C 应取得专家的意见以识别营运中的健康及安全风险,并应采取相应的降低风险措施;
及
�C 就雇员工作中可能产生的健康及安全风险应向其提供有关资料及培训。
於报告期间本集团并无违反马来西 亚、日 本及香港(如适用)的任何健康及安全法例及规
例。
本集团已建立监察职业健康及安全的机制以及处理有关风险的程序。本集团使雇员参与厘
定适当的职业健康及安全预防措施。就跟进任何健康及安全事故本集团亦采取事故报告及
调查程序。
健康及安全会定期进行检查及管理检讨以确保各项政策及措施的有效性。
B3 发展及培训
雇员发展及培训
本集团致力於向其员工提供拓展技能的学习机会,藉以推动员工的长期发展,使彼等成为
本集团的宝贵资产。
本集团向员工提供各种由外部团体举办员工培训项目及研讨会,包括金融、管治、语言、法 律及法规、监督及管理技能以及与彼等各自的工作职责有关的各种技术培训课程等领域。 24 利兴发展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续)
B.社会(续)
B4 劳工准则
禁止童工及强制性劳动
本集团严格禁止在本集团使用童工及强制性劳动,并致力於创建一个完全尊重人权的工作
环境。
除已建立需检查候选人背景的完善的招聘流程及处理任何例外情况的正式的报告程序外, 本集团亦定期进行审查及检查,以防止经营中存在的任何童工或强制性劳动。
B5 供应链管理
由於本集团主要从事投资控股及证券买卖业务,故本公司认为其以办公室为主要运作在管
理供应链上并不构成环境及社会风险。因此,有关该方面的披露(如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指引所载)并不适用於本集团。
B6 产品责任
监於本公司业务性质,本公司其以办公室为主要运作在产品责任上并不构成环境及社会风
险。因此,有关该方面的披露(如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所载)并不适用於本集团。
B7 反贪污
反贪污及洗黑钱
本集团现有多个解决反贪污的政策(如收受礼物及利益冲突),为雇员在这方面提供指引。
本集团亦已制订政策及程序以应对业务的洗黑钱活动。
此 外,本 集团透过订立申报及反贪污的沟通渠 道,成 立防范机 制,举 报机制可应付任何违
法及违规行为。
为提高各级雇员的行为守则以及有关程序及指引意识,本集团向雇员提供有关反贪污及反
洗黑钱文章以供彼等阅读及参考。
於报告期间,并无对本集团或其雇员提出的贪污诉讼案件。亦 概无重大违反 香 港、马来西
亚及日本反洗黑钱法例及规例的案件。
B8 社区投资
社区计划及捐款
本集团多年来致力回馈社会,一直支持教育、文 化艺术、体育及其他公益活动。於报告期
间,本集团为公益慈善共捐款约港币190,000元。
利兴发展有限公司 25
二零一六年年报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138号
联合鹿岛大厦10楼
独立核数师报告
致利兴发展有限公司成员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意见
本核数 师(以下简称「我们」)已审核列载於第32页至第71页利兴发展有限公 司(「贵公 司」)及 其附
属公 司(统 称「贵 集团」)的综合财务报 表,此 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於2016年12月31日的综合财务状况
表与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损益表、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综合权益变动表和综合现金流量
表,以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包括主要会计政策概要。
我们认为,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真实而公平地反映贵
集团於2016年12月31日的综合财务状况及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表现及综合现金流量,并已按
照香港公司条例适当编制。
意见的基础
我们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核。在这些准则下,我们的责任会在本报告
中核数师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中进一步详述。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之专业会计师道
德守则(简称「守则」),我们独立於 贵集团,并已遵循守则履行其他道德责任。我们相信,我们所
获得的审核凭证是充足和适当地为我们的意见提供基础。
关键审核事项
根据我们的专业判断,关键审核事项为我们审核本期综合财务报表中最重要的事项。此等事项是在
我们在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整体上和作出意见时进行处理的,而不会就此等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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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 告(
续)
关键审核 事 项(续)
关键审核事项 关键审核事项在审核中如何处理
可出售投资的估值,存在及分类 我们的审核程序包括如下�s
请参阅综合财务报表附注8、20及32 我们就於2016年12月31日价值港币1,475,927,000
元的可出售投资与银行结单�u对账通启核对一
於2016年12月31日,上市可出售投资的估值为 致。该 上市股票已抵押予银行,使贵集团取得
港币1,475,927,000及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信贷额或给予银行保管。
13,该投资分类为第一级金融工具,即於活跃
市场可获报价的可识别资产。 我们利用独立资料来源,证实全部可出售投资的
市值及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0相比,以及确定其
本年内,部份上市可出售投资,即PureCircle 市值来源於活跃市值的报价。
Limited之投资受到公平值下跌港币
1,012,866,000元。因而与有关投资重估储备 我们为关键评估重大影响力的存在作下列考虑�s
承前期之结余对冲後,於损益中确认港币
541,566,000元之减值亏损。 -於董事局的代表;
於2016年12月31日,贵集团持有PureCircle -政策制定的参与;
Limited的股本权益26.16% 。因贵集团对
PureCircleLimited的管理没有重大影响力,故 -贵集团与投资公司的重要交易;
该投资分类为可出售投资。
-管理人员的交换;及
-提供不可缺的技术资料。
我们认为 贵集团恰当地持有,估值及分类其可
出售投资。
利兴发展有限公司 27
二零一六年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 告(
续)
综合财务报表以外的其他资料及我们就此发出的核数师报告
董事须对其他资料承担责任。其他资料包括年报中所包含的资料,但不包括综合财务报表及我们就
此发出的核数师报告。
我们对综合财务报表作出的意见并未涵盖其他资料。我们不对其他资料发表任何形式的核证结论。
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而言,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资料,从而考虑其他资料是否与综合财务报表或
我们在审核过程中获悉的资料存在重大不符,或似乎存在重大错误陈述。倘若我们基於已完成的工
作认为其他资料出现重大错误陈述,我们须报告该事实。我们就此并无任何事项须报告。
董事就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董事须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编制真实而公平的综合
财务报表,以及维持董事认为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所必需的有关内部监控,以确保有关综合财务报表
不存在由於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
在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董事须负责评估 贵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披露与持续经营有关的事项
(如适用)。除非董事有意将 贵集团清 盘,或 停止营运,或除此之外并无其他实际可行的办 法,否
则董事须采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的会计法。
审核委员会协助董事负责监督 贵集团的财务报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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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 告(
续)
核数师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合理确定整体上综合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由於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 陈 述,
并发出包含我们意见的核数师报告。我 们按照香港公司条例第405条仅向阁下作为整体报 告,除
此之外,本报告别无其他目的。我们不会就本报告的内容向任何其他人士负上或承担任何责任。
合理确定属高层次的核证,但 不能担保根据香港审计准则进行的审核在某一重大错误陈述存在时
总能发现。重大错误陈述可源於欺诈或错误,倘个别或整体在合理预期情况下可影响使用者根据综
合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定时,被视为重大错误陈述。
我们根据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核的工作之一,是运用专业判断,在整个审核过程中保持职业怀疑态
度。我们亦�s
- 识别及评估综合财务报表由於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因应这些风险设计及执行审
核程序,获得充足及适当的审核凭证为我们的意见提供基础。由於欺诈涉及合谋串 通、伪 造、
故意遗漏、误导性陈述或凌驾内部控制,因此未能发现由此造成的重大错报风险比未能发现由
於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更高。
- 了解与审核有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核程序,但并非旨在对 贵集团的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发表意见。
- 评估所用会计政策是否恰当,以及董事所作出的会计估算和相关披露是否合理。
利兴发展有限公司 29
二零一六年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 告(
续)
核数师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续)
- 总结董事采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的会计法是否恰当,并根据已获取的审核凭证,总结是否有
对 贵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构成重大疑问的事件或情况等重大不确定因素。倘若我们总结认为
有重大不确定因素,我们需要在核数师报告中提请注意综合财务报表内的相关资料披露,或如
果相关披露不足,则修订我们的意见。我们的结论是基於截至核数师报告日期所获得的审核凭
证。然而,未来事件或情况可能导致贵集团不再具有持续经营的能力。
- 评估综合财务报表的整体列报、架构和内容,包 括 披露资料,以及综合财务报表是否已公平地
反映及列报相关交易及事项。
-就贵集团内各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资料获得充足的审核凭证,以就综合财务报表发表意
见。我们须负责指 导、监 督和执行 贵集团的审核工 作。我 们须为我们的审核意见承担全部责
任。
我们就审核工作的计划范围和时间、在审核过程中的主要发现,包括内部控制的重大缺失及其他事
项与审核委员会进行沟通。
我们亦向审核委员会作出声明,确认我们已遵守有关独立性的道德要求,并就所有被合理认为可能
影响核数师独立性的关系和其他事宜以及适用的相关保障措施,与审核委员会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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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 告(
续)
核数师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续)
我们通过与审核委员会沟通,确定那些是本期综合财务报表审核工作的最重要事项,即关键审核事
项。除非法律或法规不容许公开披露此等事项或在极罕有的情况下,我们认为披露此等事项可合理
预期的不良後果将超过公众知悉此等事项的利益而不应在报告中予以披露,否则我们会在核数师
报告中描述此等事项。
郑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香港执业会计师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138号
联合鹿岛大厦10楼
汤日烘
执业编号P01055
2017年3月8日
利兴发展有限公司 31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综合损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16 2015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收入及收益 6 66,580 37,394
可出售投资减值亏损 8 (541,566) (22)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未变现亏损 (8) �C
经营费用 (24,462) (23,874)
除财务费用前经营(亏损)�u溢利 9 (499,456) 13,498
财务费用 12 (16,354) (18,939)
除财务费用後经营亏损 (515,810) (5,441)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 (75) (66)
除税前亏损 (515,885) (5,507)
税项 13 (11) (2)
本公司股东应占亏损 (515,896) (5,509)
每股亏损(港仙) 16
基本及摊薄 (350.30) (3.72)
已派及拟派股息的详情列於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5。
32 利兴发展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16 2015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本公司股东应占亏损 (515,896) (5,509)
其他全面亏损 14
其後可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s
可出售投资�U投资重估储备之净变动 (499,809) (774,301)
换算海外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之
财务报表而产生之汇兑差额 1,156 7,083
(498,653) (767,218)
本公司股东应占全面亏损总额 (1,014,549) (772,727)
利兴发展有限公司 33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结算
2016 2015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机器及设备 17 79,643 78,706
联营公司 19 26,690 26,646
可出售投资 20 1,486,257 2,519,805
其他非流动资产 21 2,055 8,232
1,594,645 2,633,389
流动资产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 22 15,939 �C
其他资产 23 295 295
应收账、按金及预付款项 24 467 2,145
定期存款及银行存款 16,444 5,558
33,145 7,998
流动负债
银行借款 25 232,202 190,330
应付账、按金及应计费用 26 2,842 2,810
其他应付账 27 348 348
235,392 193,488
流动负债净值 (202,247) (185,490)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1,392,398 2,447,899
非流动负债
银行借款 25 156,881 182,663
资产净值 1,235,517 2,265,236
权益
股本 28 717,808 717,808
储备 29 517,709 1,547,428
权益总值 1,235,517 2,265,236
陈文生 陈启国
董事 董事
34 利兴发展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综合权益变动表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股本 投资重估储备 汇兑储备 保留溢利 权益总值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於2016年1月1日 717,808 624,564 6,770 916,094 2,265,236
本年度亏损 �C �C �C (515,896) (515,896)
本年度其他全面亏损 14 �C (499,809) 1,156 �C (498,653)
本年度全面亏损总额 �C (499,809) 1,156 (515,896) (1,014,549)
2015年度末期股息 �C �C �C (7,368) (7,368)
2016年度中期股息 �C �C �C (7,363) (7,363)
已没收未领取之股息 �C �C �C 129 129
高估之股息拨备拨回 �C �C �C 4 4
回购股份 �C �C �C (572) (572)
�C �C �C (15,170) (15,170)
於2016年12月31日 717,808 124,755 7,926 385,028 1,235,517
於2015年1月1日 717,808 1,398,865 (313) 964,600 3,080,960
本年度亏损 �C �C �C (5,509) (5,509)
本年度其他全面亏损 14 �C (774,301) 7,083 �C (767,218)
本年度全面亏损总额 �C (774,301) 7,083 (5,509) (772,727)
2014年度末期股息 �C �C �C (7,539) (7,539)
2015年度中期股息 �C �C �C (7,405) (7,405)
高估之股息拨备拨回 �C �C �C 155 155
回购股份 �C �C �C (28,208) (28,208)
�C �C �C (42,997) (42,997)
於2015年12月31日 717,808 624,564 6,770 916,094 2,265,236
利兴发展有限公司 35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16 2015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经营活动之现金使用净额 30 (32,018) (22,574)
投资活动之现金流量
购置物业、机器及设备 (1,937) (105)
购入可出售投资 (105,025) (205,806)
出售可出售投资之所得款项 131,660 67,757
出售物业、机器及设备之所得款项 122 �C
抵押予银行之存款(增加)�u减少 (7,020) 27,762
应收投资公司款项之增加 �C (10,169)
投资活动之现金流入�u(使用)净额 17,800 (120,561)
融资活动之现金流量
银行借款 85,819 356,118
偿还银行借款 (59,404) (182,582)
回购股份 (572) (28,208)
已付股息 (14,670) (14,789)
融资活动之现金流入净额 11,173 130,539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减少 (3,045) (12,596)
年度开始时之现金及现金等值物 (687) 14,288
汇率变动影响 �C (2,379)
年度结束时之现金及现金等值物 (3,732) (687)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分析
定期存款及银行存款 16,444 5,558
抵押予银行之存款 (11,904) (4,800)
银行透支 (8,272) (1,445)
(3,732) (687)
36 利兴发展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一般资料
本公司是一间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股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本公司之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本公司附属公司之主要业务包括地产 投 资、物 业发 展、投 资控
股、一般投资及证券买卖。
2.合规声明
此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此统称包括香港会计准则
及诠释)、香 港公认之会计 原 则、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规定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市规则之适用披露规定编制而成。
3.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以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由2016年1月1日或以後开始之会计
期间生效。
香港会计准则1(修订)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16及 澄清折旧及摊销之可接受方法
香港会计准则38(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16及 农业�s生产性植物
香港会计准则41(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27(修订) 独立财务报表之权益会计法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 2012年至2014年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周期年度改进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10、 投资实体�s应用综合入账之例外规定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12及
香港会计准则28
(2011年经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11(修订)收购於合营业务之权益之会计法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14 监管递延账户
采纳以上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本综合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影响。
利兴发展有限公司 37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3.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续)
本集团并无提前采用以下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或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於下列日期或以後
开始之会计期间生效
香港会计准则7(修订) 披露计划 2017年1月1日
香港会计准则12(修订)确认未变现亏损之递延税项资产 2017年1月1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2(修订)股权支付交易的分类及计算 2018年1月1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4(修订)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4,保险合约一并应 2018年1月1日
用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9,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9 金融工具 2018年1月1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10及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 待确定
香港会计准则28(修订) 合营公司之资产出售或注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15 来自客户合约之收益 2018年1月1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15 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15,来自客户合约 2018年1月1日
(修订) 之收益的澄清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16 租赁 2019年1月1日
於2009年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9引入财务资产分类及计量的新规定。香港财务报告准则9其
後於2010年作出修订,加入有关财务负债分类及计量及有关终止确认的规定,并於2013年作出
进一步修订,加入有关一般对冲会计处理方法的新规定。於2014年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9的 另一个经修订版本主要加入(a)财务资产的减值规定及(b)藉为若干简单债务工具引入透过「按 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计量类别,对分类及计量规定作出有限修订。
38 利兴发展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3.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9的主要规定载述如下�s
属香港会计准则39「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范围内之所有已确认财务资产其後均须按摊销成
本或公平值计量。特别是目的为收集合约现金流量之业务模式内所持有,及合约现金流量仅为
偿还本金及尚未偿还本金所生利息之债项投资,一般於其後会计期间结算日按摊销成本计量。
於目的为同时收集合约现金及出售财务资产的业务模式内所持有的债务工具,以及财务资产条
款令於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纯为支付本金及未偿还本金的利息的债务工具,按公平值计入其
他全面收益内计量。所有其他债项投资及股本投资均於其後会计期间结算日按公平值计量。此
外,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9,实 体可能不可撇销地选择在其他全面收益中呈列股权投资之公
平值变动(持作买卖用途除外),并只在损益中确认股息收入。
就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负债而言,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9规定,因 信贷风险变动应占
之财务负债公平值变动金额於其他全面收益呈列,除非在其他全面收益确认负债之信贷风险变
动影响会导致或扩大损益上之会计错配。财务负债信贷风险应占之公平值变动其後不会重新分
类至损益。根据香港会计准则39,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负债公平值变动全部金额於
损益呈列。
就财务资产的减值而言,与香港会计准则39项下按已产生信贷亏损模式计算相反,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9规定按预期信贷亏损模式计算。预期信贷亏损模式需要实体於每结算日将预期信贷亏
损及该等信贷亏损的预期变动 入 账,以 反映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的变动。换言 之,毋 须再
待发生信贷事件即可确认信贷亏损。
一般对冲的新会计处理规定保留现时可使用的三类对冲会计机制。但为符合对冲会计处理的交
易类型引入更大的灵活性,特别是扩阔符合对冲工具的工具类型及符合对冲会计处理的非财务
项目的风险组成部分的类型。此外,效益性测试已经彻底修改及以「经济关系」原则取代。对冲
效益性亦不需再作追溯评估。当中亦引入有关实体风险管理活动的强化披露规定。
利兴发展有限公司 39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3.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续)
本公司董事预期,於未来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9可能会对就本集团财务资产及财务负债的已
呈报金额造成重大影响。然而,於 本集团完成详细审阅前无法合理估算香港财务报告准则9的
影响。
本集团已开始评估其他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其中若干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可能与本集团之业务有关,并可能引致会计政策的变动、披露的变动以及於综合财务报表
内若干项目的重新计算。本集团尚未能确定上述事项对其营运及财务状况构成的影响。
4.主要会计政策
(a) 编制基准
此综合财务报表是以原值成本为计量基准,但经以公平价值重估部份可出售投资及按公平
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
(b) 综合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12月31日止之财务报表。
(c) 附属公司
附属公司指本集团有控制权的实 体(包括结构性实体)。本集团可控制一实体当通过参予
该实体从而享有不同回报的权利或风险及运用其控制权以影响回报金额。附属公司在控制
权转移至本集团当日开始综合入账。附属公司在控制权终止日起从综合账内剔除。
会计收购法乃用作本集团业务合并的入账方法。收购附属公司之转让代价为所转让资产、
所产生负债及本集团所发行股本权益之公平值。转让代价包括任何或然收购代价安排产生
的任何资产或负债之公平值。收购相关之费用於产生时支销。业务合并时收购之可识辨资
产及承担负债及或然负债於收购日以公平价计量。於每项收购中,本集团将按公平值或非
控权股东应占可识辨资产净值比例来确认非控权股东权益。如 附属公司是以分段型式收
购,收购者於该公司之前期权益将於收购日以公平值重新计量及於损益中确认。
40 利兴发展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4.主要会计政策(续)
(c) 附属公司(续)
转让代价、被收购者如有之非控权权益数额,及於收购日期前期持有之权益按公平值超过
所收购可予识辨资产净值之公平值的数额乃记录为商誉。倘议价收购中,收购成本低於所
收购附属公司资产净值的公平值,有关差额乃直接在损益中予以确认。
集团内公司之间的交 易、交 易的结余及未变现收益予以对 销。未变现亏损亦予以对 销。如
有需要附属公司的会计政策已因应综合财务报表作出改变,以确保与本集团采用的政策符
合一致。
於控制权失去当日於实体之保留投资将以公平值重新计值而其账面值之变化於损益中确
认。该公平值将成为往後保留於联营公司、共同控制实体或财务资产投资之账面值。此外, 该实体以往於其他全面收益中所确认之金额的处理方法与本集团直接出售相关资产或负 债一样。即该等以往於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之金额将重新分类至损益中。
非控权股东权益乃指非由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所持有附属公司的权益。本集团视与非控权股
东权益之交易(即增购权益及在控制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出售部份附属公司权益)为与集团
权益持有人士之交易。向非控权股东增购附属公司权益所支付之代价与购入权益资产净值
之差额於权益内记账。出售部份权益予非控权股东亦於权益内记账。
本公司将附属公司之业绩按已收及应收股息入账。在本公司之财务状况表内,附属公司之
投资是以成本值减任何累积减值亏损列账。
利兴发展有限公司 41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4.主要会计政策(续)
(d) 联营公司
联营公司乃一间由本集团对其管理有重大影响力之公 司,包括参予其财务及营运上之决
策,但并非控制或共同控制其公司管理层。
本集团应占联营公司之权益以权益会计法将本集团应占资产净值减任何累积减值亏损於
综合财务状况表列账。本集团应占收购後联营公司的业绩於损益中确认,而应占收购後联
营公司的其他全面收益於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当本集团应占一间联营公司之亏损等於
或超过其在该联营公司之权 益(包括任何其他无抵押应收 款 ),本 集 团不会确认进一步亏
损,除非本集团已代该联营公司承担责任或作出付款。本集团与联营公司之间交易的未变
现溢利及亏损按集团在联营公司权益的数额对销,除非提供所转让资产减值之凭证,则未
变现亏损於损益中予以确认。联营公司的会计政策已按权益会计法的需要作出改变,以确
保与本集团采用的政策符合一致。
联营公司投资被摊薄时,所产生的被视为出售收益或亏损,於损益中确认。
本公司将联营公司之业绩按已收及应收股息入账。在本公司之财务状况表内,联营公司之
投资是以成本值减任何累积减值亏损列账。
(e) 物业、机器及设备
物业、机器及设备均按成本值减去累积摊销及折旧及任何累积减值亏损入账。资产的成本
包括资产之购买价及将资产达至运作状况及地点以作拟定用途之任何直接应计成本。资产
投入运作後支付的开支如维修及保养费用,一般在产生期间於损益中确认。当明显地证明
上述开支已引致预期日後因使用该资产而将会取得之经济利益增加,则该开支会被资本
化,列为该资产之额外成本。
物业、机器及设备停止确认所产生之收益或亏损按出售有关资产所得款项净额及其账面值
之差额计算,并於损益中内确认。
42 利兴发展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4.主要会计政策(续)
(e) 物业、机器及设备(续)
折旧或摊销乃按资产之预计可使用期,於扣除其估计剩余价值後,以直线法及下列年率撇
销其成本值:
符合融资租赁分类之租赁土地 按租赁期限
楼宇 2%
永久业权土地 �C
在建工程 �C
设备及汽车 10%-20%
於每个结算日,会对资产的可使用期和剩余价值进行检讨,并在适当情况下调整。
(f) 租赁
凡资产拥有权之绝大部份利益及风险实质地由承租人保留之租约,均被列为融资租赁。其
他租赁则列为营运租约。
(g) 财务资产
本集团将其财务资产分类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贷款及应收账及可出售投资。
管理层在初步确认时厘定其财务资产的分类,分类方式视乎购入时目的而定。
(i)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包括持作买卖用途之投资及於初时指定为按公平值计
入损益之财务资产。
财务资产若在购入时主要用作在短期内出售或属於整体管理可识别金融工具组合之一 部 份,且 近期事实上有出售以赚取短期利润的模式,则分类为持作买卖用途之 投 资。 衍生金融工具分类为持作买卖,除指定为对冲工具或财务担保合约外。
(ii) 贷款及应收账
贷款及应收账为有固定或可厘定付款且没有在活跃市场上报价的非衍生财务资产。此
等款项包括其他非流动资产、应收账及按金、定期存款及银行存款。
(iii) 可出售投资
可出售投资为非衍生工具,被指定为此类别或并无分类为任何其他类别之财务资产。
利兴发展有限公司 43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4.主要会计政策(续)
(g) 财务资产(续)
确认及计量
财务资产的购入及出售在交易日确认,交易日指本集团承诺购入或出售该资产之日。对於
并非按公平值透过损益列账的所有财务资产,初步按公平值加交易成本确认。按公平值计
入损益之财务资产初步按公平值确认,而交易成本则於损益中确认。当从财务资产可收取
现金流量的权利经已到期或经已转让,而本集团已将拥有权的大部份风险和回报实际转让
时,即终止确认该财务资产。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及可出售投资其後按公平值列
账。投资的公平值乃根据市场报价厘定或由金融机构或基金经理所厘定。惟股本证券投资
於活跃市场中并无报价,并其公平值不可能可靠计算,则按成本值减任何累积减值亏损列
账。贷款及应收账初时以公平值入账,其後以实际适用利率法计算摊销成本,减任何减值
列账。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的公平值变动而产生的盈亏,於损益中确认。净溢利或亏损
不包括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之任何股息或利息收入。可出售投资的公平值变动而
产生的盈亏,於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并分开累积於权益中的投资重估储备。当可出售投资
被售出时,累计公平值调整於损益中确认作为投资的盈亏。
减值
本集团在每个结算日评估是否有客观证据证明某项财务资产或某组财务资产经已耗蚀。对
於权益性工具列为可出售投资,在厘定资产是否已经耗蚀时,会考虑资产公平值有否大幅
或长期跌至低於其成本值。就贷款及应收账而言,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发行人或交易对手
出现重大财政困难、拖欠或逾期支付利息或本金款项;或借贷人有可能破产或进行财务重
组。
若可出售投资出现累积亏损情况,即收购成本与即期之公平值之差额减以任何之前在损益
中确认之减值亏损,自投资重估储备中剔除并在损益中确认。在损益中确认权益性工具的
可出售投资的减值亏损不会透过损益中拨回。就贷款及应收账,拨备金额为应收账之账面
值与按原定实际利率贴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的差额。应收账之账面值透过使
用拨备账撇 减。当 已减值债务被评定为不能收 回,则 终止确认。过往已撇销之款项如於其
後收回,将损益中确认。
44 利兴发展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4.主要会计政策(续)
(h) 资产减值
於每个结算日,除财务资产外,当有迹象显示资产的账面值可能因某些事件或情况转变而
可能未能收回时,将就该资产进行减值检 讨。倘 有迹象显示出现减 值,则 本集团会按资产
之净售价与使用值两者之较高者估计可收回金额。减值亏损按资产之账面值超出其可收回
金额之差额於损益中确认。於评估资产减值时,资产将按可识辨现金流量(现金产生单位)
的最低层次组合。
倘用以厘定可收回金额之估计发生有利变化,便会将以往年期确认之减值亏损拨回。所拨
回之减值亏损仅限於资产之账面值不超过假设以往没有确认减值亏损的账面金额。拨回的
减值亏损将拨入损益中确认。
(i)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於购入後三个月到期之短期及高度流通之投资及
银行透支。
(j) 应付账项
应付账项(包括应付账、按金及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账)初时以公平值入账,其後以实际适
用利率法计算摊销成本列账。
(k) 银行借款
银行借款首先按公平值减交易成本确认。於确认後,银行借款其後以实际适用利率法按摊
销成本计算。计算摊销成本时计入任何交易成 本,以 及结算时的任何折扣或 溢 价。停止确
认负债及在摊销过程中产生之盈亏均於损益中确认。
(l) 借贷成本
因为兴建任何合资格资产而产生的借贷成本,在完成和筹备资产作其预定用途所需的期间
内资本化。其他借贷成本作费用支销。
(m)税项
税项为本期税项及递延税项的总和。
本期税项是按年内应课税收益根据於结算日已颁布或实质颁布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付税
项,加上以往年度应付税项的任何调整。
利兴发展有限公司 45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4.主要会计政策(续)
(m)税项(续)
递延税项采用负债法就资产负债之税基与它们在综合财务报表中之账面值两者之暂时差
额作全数拨备。递延税项采用在结算日已颁布或实质颁布之税率厘定。
递延税项资产乃就有可能将未来应课税溢利与可动用之暂时差额抵销而确认。
递延税项乃就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之暂时差额而拨备,但假若可以控制暂时差额之拨回,
并有可能在可预见未来不会拨回则除外。
(n) 收入确认
主要类别的收入按下列准则在综合财务报表内确认:
股息收入乃於收取款项之权益确立後予以入账。
利息收入就未偿还本金及实际适用利率按时间比例确认入账。
(o) 雇员福利
薪金、年终花红、年度有薪假期、界定供款退休计划之供款及非现金性福利之成本,均在有 关雇员提供服务之年度内以应计基准支销。
(p) 已作出之财务担保及或然负债
已作出之财务担保
财务担保为要求发行人(即担保人)支付特定款项以弥偿担保受益人(「持有人」)由於有关
负债人未能按照债务工具的条款於到期付款时所招致损失的合约。
当本集团提供财务担保时,担保的公允价值(即交易价,惟可准确估计公允价值则除外)首
先确认於应付账,按金及应计费用的递延收入。对有关已作出担保的应收取或将收取的代
价,则其有关代价将根据集团政策确认於该等资产所归属的类别内。倘并无收取或无法收
取有关代价,则於首次确认递延收入时即时在损益中作出支销。
对已作出的财务担保并确认为递延收入之金额,将按照其担保期内在损益中分期摊销。此
外,当担保持有人有可能根据本集团已作出的财务担保向集团提出索偿通知时,及预期向
本集团索偿的金额将超逾目前有关该担保於应付账、按金及应计费用的账面值(即首次确
认的金额减累计摊销),集团即时确认并作出拨备。
46 利兴发展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4.主要会计政策(续)
(p) 已作出之财务担保及或然负债(续)
或然负债
或然负债指因过往事件而产生的可能责任,而有关责任会否存在,须视乎日後一项或多项
事件会否出现,而出现与否非完全由集团控制;也可以是因过往事件而已经产生的责任,
但因为将来需要拨出经济资源履行责任的机会不大,或不能对所涉及金额作可靠计量而未
有入账处理。
或然负债不予入账,但会在综合财务报表附注披露。若情况有变以致将来可能需要拨出资
源以履行责任,即以拨备入账。
(q) 外币
本集团每个企业各自财务报表中的项目皆按有关企业营运所在的主要经济环境的货币(功
能货币)计算。综合财务报表则以港元(本公司的功能及呈报货币)呈列。
外币交易乃按交易日的汇率换算为功能货币。因此等交易的结算而产生,以及因以外币为
单位的货币资产及负债按年终汇率进行换算而产生的汇兑盈亏皆记入损益中。
於换算按公平值列账之货币项目产生之汇兑差额乃列为公平值损益的一部份。
於换算按公平值列账之非货币项目产生之汇兑差额计入损益中,惟因换算就直接於其他全
面收益内确认盈亏之非货币项目产生之差额除外,在此情况下,汇兑差额亦会直接於其他
全面收益中确认。
於综合过程中,采用不同於本集团呈报货币的功能货币之海外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之资产
及负债按结算日适用的汇率换算为港元,收益及支出乃按年内之加权平均汇率换算,该等
汇兑差额乃於其他全面收益内确认及分别累积於权益中。於出售海外企业时,有关该海外
企业之汇兑差额之累计金额计算在出售损益内。
利兴发展有限公司 47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4.主要会计政策(续)
(q) 外币(续)
对於并不导致本集团丧失对拥有海外经营的附属公司的控制权的部份处置,本集团在累计
汇兑差额中的比例份额重新归属於非控权股东权益并且不在损益中确认。对於所有其他部
份处置(即本集团在联营公司的权益的减少并不导致本集团丧失重大影响),本集团在累
计汇兑差额中的比例份额重分类至损益。
(r) 关连人士
(i) 该名人士或该名人士之近亲将被视为与本集团有关,倘该名人士:
(a)控制或共同控制本集团;
(b)对本集团施加重大影响;或
(c)为本集团或本集团之控股公司的主要管理层成员。
(ii) 倘符合下列任何条件,实体即被视为与本集团有关:
(a)该实体与本集团属同一集团之成员公司(即每一控股公司、附属公司及同系附属
公司之间互相关连)。
(b) 一间实体为另一实体的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或另一实体为成员公司之集团旗下
成员公司之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
(c)两个均为同一第三方的合营公司。
(d)一间实体为第三方实体的合营公司,而另一实体为该第三方实体的联营公司。
(e)该实体为本集团或与本集团有关的实体的雇员利益设立的离职福利计划。
(f )该实体由(i)项所述人士控制或共同控制。
(g)於(i)(a)项所述人士对该实体有重大影响或属该实体(或该实体的控股公司)主要
管理层成员。
(h)该实体或该实体所属集团之任何成员公司为本集团或本集团之控股公司提供主
要管理人员服务。
个人的近亲家庭成员指预期可影响,或受该个人影响他们与实体交易的家庭成员。
48 利兴发展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5.关键会计估算及判断
本集团在编制综合财务报表的过程中作出适当的估算、假设及判断。此等估算及判断乃根据过
往经验及其他因素而作出,其他因素包括在此情况下对将来事件相信为合理的期望,而按定义
对将来事件的期望很少与相关的实际结果相等。对下年度资产及负债账面值因估算、假设及判
断而引致重大的调整包括投资於联营公司及应收联营公司款项及应收投资公司款项之减值亏
损拨回�u准备及可出售投资之减值亏损。
6.收入及收益
有关本集团之收入及收益列报如下:
2016 2015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出售可出售投资之净溢利 41,957 25,182
出售持作买卖用途之投资之净溢利 �C 209
衍生金融工具之净溢利 �C 1,437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之净溢利 1 847
上市投资股息 7,916 6,507
非上市投资股息 589 �C
非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之利息收入 214 307
其他收入 157 456
汇兑净溢利 15,505 2,415
出售物业、机器及设备之净溢利 122 �C
杂项收益 119 34
66,580 37,394
7.分部报告
本集团按集团之主要营运决策者在分部作资源分配及评估其表现的内部报告厘定其业务分部。
本集团之主要营运决策者为董事总经理。
本集团有一个须予呈报的分部:股份投资及买卖。管理层认为按地区划分收入及收 益、分 部业
绩及资产乃不切实际。
8.可出售投资减值亏损
PureCircleLimited股价下跌导致港币541,566,000元的减值亏损及以披露於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0
所述的可出售投资的会计法处理。
利兴发展有限公司 49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9.除财务费用前经营(亏损 )�u 溢利
2016 2015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除财务费用前经营(亏损)�u溢利已扣除�u(计入)下列各项:
核数师酬金:
核数服务 487 471
其他 80 80
员工费用(不包括董事酬金) 2,860 2,712
折旧 723 638
租赁土地之摊销 456 456
应收投资公司款项之减值亏损 5,786 4,000
出售持作买卖用途之投资之净溢利 �C (209)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之净溢利 (1) (847)
汇兑净溢利 (15,505) (2,415)
衍生金融工具之净溢利 �C (1,437)
出售可出售投资之净溢利 (41,957) (25,182)
10.董事酬金
公司董事酬金如下:
2016
作为董事 作为管理层
薪金、津贴及 退休金
董事袍金 福利 表现花红 计划供款 总额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执行董事
陈文生先生(附注) 152 4,382 �C 208 4,742
陈启国先生 129 1,009 �C 50 1,188
独立非执行董事
何厚锵先生 152 �C �C �C 152
冯家彬先生 129 �C �C �C 129
林黎明先生 129 �C �C �C 129
691 5,391 �C 258 6,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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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10.董事酬金(续)
2015
作为董事 作为管理层
薪金、津贴及 退休金
董事袍金 福利 表现花红 计划供款 总额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执行董事
陈文生先生(附注) 144 4,198 �C 198 4,540
陈启国先生 122 960 �C 48 1,130
独立非执行董事
何厚锵先生 144 �C �C �C 144
冯家彬先生 122 �C �C �C 122
林黎明先生 122 �C �C �C 122
654 5,158 �C 246 6,058
附注:
除此之 外,本 集团之物业以免费提供一名董事住宿作为其管理服 务,而该住宿本年度租金价值估计为港币871,000元(2015:港币
861,000元)。
董事薪酬,包括基本薪金及表现花红,乃根据个别董事之职能、知识及对公司事务之参与程度, 同时参照公司业绩表现、盈利情况、同业薪酬水平及市场环境而厘定。
董事并无取消或同意取消任何酬金之安排。
11.五名薪酬最高之雇员
年 内,本 集团内五位最高薪人 士,包 括两 位(2015:两位)董事,其酬金已包括在董事酬金内披
露。其余三位(2015:三位)最高薪之非董事雇员详情披露如下:
2016 2015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薪金及其他酬金 1,556 1,482
表现花红 �C �C
退休金计划供款 78 74
1,634 1,556
非董事雇员每人之酬金於2016年及2015年均少於港币1,000,000元。
利兴发展有限公司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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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12.财务费用
2016 2015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非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负债之利息开支:
银行借款利息 12,101 15,490
有即时清还条款之银行借款利息 3,541 2,063
银行透支利息 270 28
15,912 17,581
银行借款安排费用 442 1,358
16,354 18,939
13.税项
(a) 於综合损益表中的税项为:
2016 2015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本期税项
公司及附属公司
海外税项 11 2
由於本年度内并无应课税收 益,因 此於2016/17课税年度本公司及附属公司并无香港利得
税准备(2015/16:无)。
海外税项乃按照相关司法辖区所适用之税率计算。
52 利兴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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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13.税项(续)
(b) 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所列税项与会计亏损调节如下:
2016 2015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除税前亏损 (515,885) (5,507)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 75 66
(515,810) (5,441)
税项按适用所得税率16.5%(2015:16.5%)计算 (85,109) (898)
厘定应课税溢利时非扣税净支出的税务影响 85,136 638
年内未确认税项亏损的税务影响 �C 260
使用早前未确认税项亏损的税务影响 (27) �C
海外税项 11 2
税项 11 2
(c) 已确认之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
於综合财务状况表内已确认之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的构成及年内变动如下:
加速折旧
免税额 税项亏损 总额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2015年1月1日 165 (165) �C
(计入)�u扣除於本年度综合损益表 (41) 41 �C
2015年12月31日 124 (124) �C
扣除�u(计入)於本年度综合损益表 163 (163) �C
2016年12月31日 287 (287) �C
利兴发展有限公司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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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13.税项(续)
(d) 未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有港币35,685,000元(2015:港币35,846,000元)的可用於抵扣未
来应课税溢利的税项亏损。当中就该亏损港币1,740,000元(2015:港币751,000元)确认为递 延税项资 产。剩 余的港 币33,945,000元(2015:港币35,095,000元 )的 可抵扣亏损,因为未来 溢利的不可预见性,所以并未就其确认为递延税项资产。此税项亏损并无限期。
14.其他全面亏损
2016 2015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可出售投资
本年度确认之公平价值之变动 (457,852) (749,119)
转拨至损益中之调整:
出售之净溢利 (41,957) (25,182)
本年度确认於其他全面亏损之投资重估储备之净变动 (499,809) (774,301)
换算海外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之财务报表而产生之汇兑差额 1,156 7,083
本年度其他全面亏损(扣除税项) (498,653) (767,218)
15.股息
2016 2015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已派中期股息-每股5港仙(2015:每股5港仙) 7,363 7,405
拟派末期股息-每股5港仙(2015:每股5港仙) 7,363 7,368
14,726 14,773
54 利兴发展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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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每股亏损
每股基本亏损之计算是按本公司股东应占亏损港币515,896,000元(2015:港币5,509,000元)以及
按年内发行之加权平均股数147,272,198股(2015:148,142,099股)计算。
由 於2015年及2016年 内并无具摊薄潜力之发行在外股份,故 每股摊薄亏损与每股基本亏损相
同。
17.物业、机 器及设备
於香港之 於香港
租赁土地- 於香港之 以外之永久 设备及
长期租约 楼宇 业权土地 在建工程 汽车 总计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成本
於2015年1月1日 55,071 5,508 14,104 5,830 4,794 85,307
添置 �C �C �C 104 1 105
汇兑差额 �C �C �C (53) �C (53)
於2015年12月31日 55,071 5,508 14,104 5,881 4,795 85,359
添置 �C �C �C 319 1,618 1,937
出售 �C �C �C �C (1,199) (1,199)
汇兑差额 �C �C �C 179 �C 179
於2016年12月31日 55,071 5,508 14,104 6,379 5,214 86,276
累积摊销及折旧
於2015年1月1日 1,788 940 �C �C 2,831 5,559
拨备 456 110 �C �C 528 1,094
於2015年12月31日 2,244 1,050 �C �C 3,359 6,653
拨备 456 110 �C �C 613 1,179
拨回 �C �C �C �C (1,199) (1,199)
於2016年12月31日 2,700 1,160 �C �C 2,773 6,633
账面净值
於2016年12月31日 52,371 4,348 14,104 6,379 2,441 79,643
於2015年12月31日 52,827 4,458 14,104 5,881 1,436 78,706
利兴发展有限公司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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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附属公司
附属公司资料如下:
已发行及 占股权百份率
缴足普通股本�u 注册地点�u
非上市公司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经营地点 公司 集团
HK8Limited 投资控股 1股每股1美元 利比利亚�u香港 �C 100
HK12Limited 投资控股 1股每股1美元 利比利亚�u香港 �C 100
HK333Limited 一般投资 1股每股1美元 利比利亚�u香港 �C 100
HK888Limited 证券买卖 1股每股1美元 利比利亚�u香港 �C 100
kabushikikaishazali 物业发展 1,000股 日本 �C 100
athakone* 每股10,000日元
利兴置业有限公司 地产投资、投资控股及 2,000普通股 香港 100 100
证券买卖
同辉企业有限公司 地产投资 1普通股 香港 �C 100
宏德有限公司 地产投资、投资控股及 1,000普通股 香港 100 100
证券买卖
zali@hakoneLimited* 暂无营业 1股每股1美元 英属处女群岛 �C 100
zali@resortsLtd.* 暂无营业 1股每股1美元 英属处女群岛 �C 100
WangTakMajujayaSdn.Bhd.* 投资控股及证券买卖 2普通股每股 马来西亚 �C 100
1马来西亚元
*非由郑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之公司。
56 利兴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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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联营公司
2016 2015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非上市投资
应占资产净值 43,720 43,676
减:减值亏损 (17,030) (17,030)
26,690 26,646
个别不重大联营公司的综合资料:
2016 2015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综合财务报表内个别不重大联营公司的综合账面值 26,690 26,646
本集团应占该联营公司的综合金额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亏损 (75) (66)
来自终止经营业务税後收益 �C �C
其他全面收益 �C �C
全面亏损总额 (75) (66)
联营公司资料如下:
已发行及 占股权百份率
注册地点�u 缴足普通股本�u
非上市公司 主要业务 经营地点 注册资本 公司 集团
KeyFinanceLimited* 投资控股 英属处女群岛�u 81,591,755‘A’股 �C �C
香港 每股港币1仙及
81,591,755‘B’股 �C 100
每股港币1仙
ParkwayM&ACapital 投资控股 英属处女群岛 4,500,000股每股1美元 �C 39
Corporation*
PhilInc.* 暂无营业 美国 100,000普通股每股1美元 20 20
StartHoldLimited* 投资控股 香港 6普通股 �C 33
TrusoulAyutthayaCo.,Ltd.* 物业发展 泰国 2,000,000普通股 �C 49
每股100泰铢
TrusoulAyutthaya 投资控股 泰国 40,000普通股每股100泰铢 �C 49
HoldingCo.,Ltd.*
*非由郑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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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可出售投资
2016 2015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上市股本证券,市值
海外 1,475,927 2,509,475
非上市股本证券
成本值 63,020 63,020
减:减值亏损 (52,690) (52,690)
10,330 10,330
1,486,257 2,519,805
重要之可出售投资资料如下:
上市公司 注册地点 股份分类 占股权百份率
PureCircleLimited 百慕达 普通股每股0.1美元 26.16%(2015:25.63%)
GoldisBerhad 马来西亚 普通股每股1马来西亚元 9.88%(2015:13.08%)
由於本集团於PureCircleLimited之董事会没有代表,所以本集团对PureCirculeLimited之管理没
有重大影响力。并且,本集团并无政策制定的参与、与PureCircleLimited有重要交易、管理人员
的交换或提供不可缺的技术资料。
此等非上市股本证券,并没有活跃市场的市场报价,而且各公平价值的合理估计的范围差异显
着及各估计的机会率未能合理评估,因而引致其他合理估计公平价值的方法明确不可行。故此
此等投资按成本减累积减值亏损列账。本集团并无意向出售该项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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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其他非流动资产
2016 2015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应收联营公司款项 4,131 4,139
减:减值亏损准备 (2,076) (2,076)
2,055 2,063
应收投资公司款项 9,786 10,169
减:减值亏损准备(附注) (9,786) (4,000)
�C 6,169
2,055 8,232
附注:
减值亏损准备变动如下:
2016 2015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年初 4,000 �C
减值亏损 5,786 4,000
年末 9,786 4,000
应收联营公司及应收投资公司款项均无抵押、不计利息及无固定还款期且并未到期。
22.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
2016 2015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非上市投资,公平值 15,939 �C
利兴发展有限公司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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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资产
2016 2015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会籍、成本 295 295
24.应收 账、按金及预付款项
本集团维持着一个明确之贸易应收账项信贷政策。
2016 2015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贷款及应收账 �C 1,500
其他应收账及按金 286 445
预付款项 181 200
467 2,145
於2016年12月31日,因无贸易应收账,故没有为贸易应收账作账龄分析(2015年:无)。
25.银行借款
2016 2015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有抵押银行透支 8,272 1,445
有抵押银行借款 250,342 244,015
有即时清还条款之有抵押银行借款 130,469 127,533
389,083 372,993
减:流动部份 (232,202) (190,330)
非流动部份 156,881 182,663
根据贷款合约之还款期而定之银行借款及透支还款期限如下:
2016 2015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不超过一年 144,311 101,740
超过一年,但少於两年 79,860 132,851
超过两年,但少於五年 151,971 124,874
超过五年 12,941 13,528
389,083 372,993
60 利兴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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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应付 账、按金及应计费用
2016 2015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应付账、按金及应计费用 2,842 2,810
於2016年12月31日,因无贸易应付账,故没有为贸易应付账作账龄分析(2015:无)。
27.其他应付账
2016 2015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应付投资公司款项 348 348
应付投资公司款项均无抵押、不计利息及无固定还款期。
28.股本
2016 2015
股份数目 股份数目
千股 港币千元 千股 港币千元
发行及缴足股本
年初结余 147,352 717,808 150,773 717,808
回购股份 (86) �C (3,421) �C
年末结余 147,266 717,808 147,352 717,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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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28.股本(续)
回购股份
本年内,本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回购本公司合共86,000股份。回购之详情如下:
支付每股价格
回购月份 股份数目 最高�u最低 已付总价格
2016 港币 港币千元
1月 60,000 6.80/6.60 402
2月 26,000 6.50 169
86,000 571
以上回购股份受香港公司条例第257条所监管。总回购股份金额港币571,000元从保留溢利中扣
除。回购股份目的为提高本公司之每股资产净值及根据本公司於2015年股东周年常会给予之一
般性授权以回购本公司之股份。
除以上披露外,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本年内并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29.储备
2016 2015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投资重估储备 124,755 624,564
汇兑储备 7,926 6,770
保留溢利 385,028 916,094
517,709 1,547,428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储备之变动已被叙述在综合财务报表第
35页的综合权益变动表。
投资重估储备包含於结算日持有的可出售投资之累积公平价值之净变化及根据列於综合财务
报表附注第4(g)项,可出售投资的会计政策处理。
汇兑储备乃根据列於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第4(q)项,外币的会计政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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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30.综合现金流量表附注
除税前亏损与经营活动之现金使用净额对账表如下:
2016 2015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经营活动之现金流量
除税前亏损 (515,885) (5,507)
调整:
折旧 723 638
租赁土地之摊销 456 456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 75 66
出售可出售投资之净溢利 (41,957) (25,182)
可出售投资减值亏损 541,566 22
出售物业、机器及设备之净溢利 (122) �C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未变现亏损 8 �C
应收投资公司款项之减值亏损 5,786 4,000
汇兑未变现溢利 (8,883) (1,893)
财务费用 16,354 18,939
利息收入 (214) (307)
股息收入 (8,505) (6,507)
营运资金变动前之经营亏损 (10,598) (15,275)
持作买卖用途之投资之减少 �C 17,200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之(增加)�u减少 (15,947) 7,918
应收账、按金及预付款项之减少�u(增加) 1,678 (103)
应付账、按金及应计费用之增加�u(减少) 327 (18,836)
衍生金融工具之减少 �C (1,980)
经营业务产生之现金使用 (24,540) (11,076)
已收股息 8,505 6,507
已收利息 214 741
已付财务费用 (16,186) (18,739)
已付海外税项 (11) (7)
经营活动之现金使用净额 (32,018) (22,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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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31.资产抵押
本集团之租赁土地及楼宇、部份可出售投资及银行存款,其账面净值共港币1,544,000,000元
(2015:港币2,570,000,000元)已抵押予银行,使本集团取得共港币519,000,000元(2015:港币
531,000,000元)之信贷额。
32.财务风险管理及公平值
本集团的日常业务过程会产生信贷、货币、价格、利率及流动资金风险。这些风险受集团下述的 财务管理政策及惯例而变得有限:
(a) 信贷风险
本集团的信贷风险主要来自银行存款、应 收联营公司及投资公司款 项、应收账及按 金。除
已减值之部份外,管理层对财务资产之信贷质素感到满意。由於银行为具有良好信贷评级
的财务机构,故信贷风险被视为有限。管理层设有一项信贷政 策,并 会持续监察这些信贷
风险。
(b) 货币风险
本集团就以下以马来西亚 元、英 镑、欧 元及泰铢计算之金融工具承担货币风 险。管 理层管
理及监察该等风险,以确保及时和有效地采取适当之措施。
2016 2015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应收联营公司款项 1,622 1,613
应收投资公司款项 �C 6,169
应收账及按金 157 292
定期存款及银行存款 8,053 305
银行借款 (146,263) (92,890)
应付账及应计费用 (25) (420)
(136,456) (84,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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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32.财务风险管理及公 平 值(续)
(b) 货币风险(续)
於2016年12月31日,如外币对港元有10%强�u弱之变动而其他因素不变,除税後亏损及权益 部份之潜在影响如下:
2016 2015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除税後亏损增加�u减少及保留溢利减少�u增加 13,646 8,493
此10%之增加�u减少代表管理层直至下一年度结算日对汇率最大变动之评估。
本集团亦就以下以美元计算之金融工具承担货币风险。因美元与港币挂�h,董事不预期会
有任何重大汇率变动。
2016 2015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应收联营公司 433 �C
定期存款及银行存款 3,878 76
应付账及应计费用 (284) (103)
银行借款 (28,720) (37,390)
(24,693) (37,417)
(c) 价格风险
於每个结算日,以下金融工具乃按公平值计量。因此,本集团须承受证券价格风险。管理层 藉持有不同风险范围之投资组合管理此类风险。
2016 2015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可出售投资 1,475,927 2,509,475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 15,939 �C
1,491,866 2,509,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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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32.财务风险管理及公 平 值(续)
(c) 价格风险(续)
於2016年12月31日,如证券价格增加�u减少10%而其他因素不变,除税後亏损及权益部份之 潜在影响如下:
2016 2015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除税後亏损减少�u增加及保留溢利增加�u减少 1,594 �C
投资重估储备增加�u减少 147,593 250,948
此10%之增加�u减少代表管理层直至下一年度结算日对证券价格最大变动之评估。
本集团有重大风险集中於一项港币1,085,000,000元(2015:港币2,041,000,000元 )之 上 市股
本证券投资。
(d) 利率风险
本集团为利率变动而就计息之资产及负债承担利率风险。本集团之政策乃为金融工具寻求
最优惠利率。以下之金融工具对利率产生风险。
2016 2015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定期存款及银行存款 13,675 1,794
银行借款 (389,083) (372,993)
(375,408) (371,199)
於2016年12月31日,如利率增加�u减少25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不 变,除税後亏损及权益部份
之潜在影响如下:
2016 2015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除税後亏损增加�u减少及保留溢利减少�u增加 939 928
此25个基点之增加�u减少代表管理层直至下一年度结算日对利率最大变动之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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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32.财务风险管理及公 平 值(续)
(e) 流动资金风险
本集团的政策为定期监察目前及预期的流动资金需要,确保其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及从主
要金融机构取得承诺提供足够的资金以应付其资金需要。本集团财务负债根据本集团需要
最早还款之到期情况如下:
2016 2015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账面值
非衍生财务负债
银行透支 8,272 1,445
银行借款 250,342 244,015
有即时清还条款之银行借款 130,469 127,533
应付账、按金及应计费用 2,842 2,810
其他应付账 348 348
392,273 376,151
不超过一年 235,392 193,488
超过一年,但少於两年 7,142 60,102
超过两年,但少於五年 149,739 122,561
392,273 376,151
除以下银行借款及透支所述外,以上财务负债之账面值与其订约未折现现金流量相同。
根据贷款合约之还款期而定之银行借款及透支还款到期情况如下:
2016 2015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订约未折现现金流量
不超过一年 146,967 115,182
超过一年,但少於两年 80,361 142,413
超过两年,但少於五年 190,374 147,953
超过五年 14,031 15,034
431,733 420,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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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32.财务风险管理及公 平 值(续)
(f) 公平值
除於本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第20项叙述外,董事认为於2016年12月31日及2015年12月31日之
所有财务资产及负债的账面值与公平值相近。
下表呈列於2016年12月31日及2015年12月31日,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13所厘定的公平值等
级制度的三个等级中,以公平值计量之金融工具之账面值。
第一级:实体可於计量日获取的可识别资产或负债於活跃市场的报价(未经调整);
第二级:资产或负债有不属於第一级别报价但可以观察得到的输入资料,不论是直接或间
接观察得到;及
第三级:输入资料为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得到的输入资料。
第一级 第二级 第三级 总额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2016
经常性公平值计量
资产
可出售投资 1,475,927 �C �C 1,475,927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 �C 15,939 �C 15,939
1,475,927 15,939 �C 1,491,866
2015
经常性公平值计量
资产
可出售投资 2,509,475 �C �C 2,509,475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 �C �C �C �C
2,509,475 �C �C 2,509,475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 度,第 一级与第二级中没有转移或没有从第三
级转入或转出。本集团之政策会於结算日确认公平值等级制度中等级之转移。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列於第二级的公平值乃根据金融机构或基金经理报价厘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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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33.资本管理
本集团管理资本之目标为:
(a) 保障集团能够持续经营,从而继续为股东提供回报及为其他利益相关人士带来利益;及
(b) 提供资本,强化本集团之风险管理能力。
本集团按风险程度设定资本金额。本集团根据经济状况变动及相关资产之风险特徵管理资本结
构并对其作出 调 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架构,本 集 团可能调整向股东支付之股息金 额、资 本回
报、发行新股份、或出售资产,以实行减债。
本集团按债务对权益比率基准管理资 本。於本年度 内,本集团策略并无变动。於2016年 及2015
年之债务对权益比率如下:
2016 2015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总负债 392,273 376,151
总债务 392,273 376,151
总权益 1,235,517 2,265,236
债务对权益比率 0.317 0.166
该等增加乃由於债务上升及权益下跌所致。
34.与关连人士之交易
除披露於本综合财务报表外,本年度本集团并无与关连人士有重要交易。
35.退休金计划
本集团所有雇员乃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之成员。按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本集团及其雇员分别每月
为该计划支付雇员有关入息百份之五作为供款。本年度在损益中确认之供款总额为港币395,000 元(2015:港币375,000元)。
36.资本承担
2016 2015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在建工程
已签约但未拨备 6,603 6,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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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37.公司财务状况表
2016 2015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附属公司 �C 4,658
联营公司 �C �C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36,569 1,663,363
1,236,569 1,668,021
流动资产
应收账、按金及预付款项 145 145
银行存款 63 72
208 217
流动负债
应付账、按金及应计费用 1,205 1,240
流动负债净值 (997) (1,023)
资产净值 1,235,572 1,666,998
权益
股本 717,808 717,808
储备(附注) 517,764 949,190
权益总值 1,235,572 1,666,998
陈文生 陈启国
董事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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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37.公司财务状况 表(续)
附注:
保留溢利 总数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於2015年1月1日 999,797 999,797
本年度亏损 (7,610) (7,610)
股息 (14,944) (14,944)
回购股份 (28,208) (28,208)
高估之股息拨备拨回 155 155
於2015年12月31日 949,190 949,190
本年度亏损 (416,256) (416,256)
股息 (14,731) (14,731)
回购股份 (572) (572)
已没收未领取之股息 129 129
高估之股息拨备拨回 4 4
於2016年12月31日 517,764 517,764
於2016年12月31日,根据香港公司条例 第6部所计 算,本公司可供分配予股东之储备共港币517,764,000元(2015:港币949,190,000
元),并未计入本年度拟派末期股息。
38.比较金额
若干比较金额已重新分类以符合本年度的呈列方式。
39.综合财务报表通过
董事会已於2017年3月8日通过及批准刊发本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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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财务摘要
2016 2015 2014 2013 2012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收入及收益 66,580 37,394 101,062 37,217 110,211
本公司股东应占(亏损)�u溢利 (515,896) (5,509) 62,963 (24,535) 95,625
股息 14,726 14,773 15,090 15,102 15,145
非流动资产 1,594,645 2,633,389 3,261,649 3,416,014 1,725,123
流动资产 33,145 7,998 73,243 312,648 952,162
资产总值 1,627,790 2,641,387 3,334,892 3,728,662 2,677,285
流动负债 235,392 193,488 253,932 89,274 544,853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1,392,398 2,447,899 3,080,960 3,639,388 2,132,432
非流动负债 156,881 182,663 �C 25,931 �C
资产净值 1,235,517 2,265,236 3,080,960 3,613,457 2,132,432
权益
股本 717,808 717,808 717,808 151,025 151,210
储备 517,709 1,547,428 2,363,152 3,462,432 1,981,222
权益总值 1,235,517 2,265,236 3,080,960 3,613,457 2,132,432
每股(亏损)�u盈利(港仙) (350.30) (3.72) 41.71 (16.24) 63.04
每股股息(港仙)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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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