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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2017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
2017年度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已分别於2017年3月10日上午11时及上午11
时30分举行,於日期为2017年1月24日的类别股东大会通知及日期为2017年1月24日的
通函内所载之议案均已获得批准。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於2017年3月10日(星期五)上午11时及上午11时
30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山东省邹城市凫山南路298号公司总部,分别召
开了2017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7年度第一次H
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合称「类别股东大会」),於日期��
2017年1月24日的A股类别股东大会通知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知(合称「类别股东大
会通知」)内所载列的所有决议案均已获得批准。有关决议案详情请参见类别股东大
会通知及公司日期为2017年1月24日的通函(「通函」),该等资料载列於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网站(「香港联交所」)和公司网站。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
词汇与类别股东大会通知及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类别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
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类别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一、类别股东大会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类别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3月10日
(二)类别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山东省邹城市凫山南路298号公司总部
(三)出席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A股普通股(「A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
2、出席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股)
2,600,429,900
3、出席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87.8524
出席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H股普通股(「H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
2、出席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股)
498,917,216
3、出席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5.5591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中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类别股东大会均由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召集,并由董事长李希勇先生主持。
A股类别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H股类别股东大会
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进行。类别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7人,李伟、赵青春、王立杰及戚安邦各位先生因工作未
出席类别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4人,张胜东先生及薛忠勇先生因工作未出席类别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靳庆彬先生出席了会议,副总经理刘健先生、总工程师王富奇先生
及副总经理赵洪刚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A股类别股东大会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关於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
A股 2,600,200,500 99.9911 0 0.0000 229,400 0.0089
2、H股类别股东大会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关於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
H股 498,595,266 99.9355 321,950 0.0645 0 0
(二)A股类别股东大会上持有A股数量占A股总数少於5%的A股股东对重大事项的表
决情况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
1 关於终止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方
案的议案
200,500 46.6387 0 0.0000 229,400 53.3613
(三)关於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会议审议了类别股东大会通知中载列的所有议案并以记名方式投票。所有议案为特别
议案,经出席相关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
上赞成而获得批准,且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於类别股东大会上,概无持有人有权出席类别股东大会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须放弃表决赞成决议案,亦无根
据上市规则规定须放弃表决权的股份持有人。有权出席A股类别股东大会并於会上就各
项获提呈决议案表决的A股总数为2,960,000,000股,有权出席H股类别股东大会并於会
上就各项获提呈决议案表决的H股总数为1,952,016,000股。
有关决议案详情请参见类别股东大会通知及通函,该等资料载列於香港联交所网站和
公司网站。
三、律师见证
(一)类别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杰、高照
根据上市规则,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本次会议点
票的监察员。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类别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国《公司法》、中国《证券法》、《股东大会
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类别股东大会的人员和
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类别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及
3、香港联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承董事会命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李希勇
中国山东省邹城市
2017年3月10日
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董事为李希勇先生、李伟先生、吴向前先生、吴玉祥先生、赵
青春先生、郭德春先生及郭军先生,而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孔祥国先生、贾绍
华先生、王小军先生及戚安邦先生。
兖州煤业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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