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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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
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股份编号:0347)
董事会会议通告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43条而作出。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董事会会议将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星期二)举行,藉以(其中包括)考虑及酌情
批准(i)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业绩
及(ii)派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如有)。
承董事会命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姚林
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
中国辽宁省鞍山市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如下:
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姚林 吴大军
王义栋 马卫国
李忠武 罗玉成
张景凡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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