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 负 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
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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誉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483)
盈利警告
本公布乃由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
消息条文刊发。
董事会谨此通知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董事会现时可获得之资料之初步审 阅,预期
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将录得本公司股东应占亏损大幅
增加,相 对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则录得亏损5,978,000港元。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须审慎行 事。
本公布乃由誉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
(「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
规则 )刊 发。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对本
集团未经审核管理账目及董事会现时可获得资料之初步审阅,预期本集团於截至二
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本公司股东应占亏损大幅增加,相对截至二零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则录得亏损5,978,000港 元。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预期亏损主要由於下列因素所致:
(a) 二零一六年香港零售业转差导致中式酒楼业务收益减 少。可资比较酒楼之婚宴
客户及用膳客户总数较二零一五年同期已下跌约14%。因此,该等可资比较酒楼
之中式酒楼业务之收益较二零一五年同期已下跌 约47,000,000港 元;
(b) 位於TheOne之新酒楼(其於二零一六年九月开业 )於 期内仍未产生溢利并产生
经营亏 损。
本公布内所载资料仅为基於董事会於本公布日期可获得资料所作之初步评估,且 有
关资料或数据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审核,亦 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
有关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表现之进一步资料及其他
详情将会於预期即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刊发之全年业绩公布内予以公 布。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须审慎行 事。
承董事会命
誉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及执行董事
桑康乔
香港,二 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
於本公布日期,执行董事为桑康乔先生、崔鹏先生及许文泽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
林嘉德 先 生、徐志浩先生及刘艳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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