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
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ALIBABAHEALTHINFORMATIONTECHNOLOGYLIMITED
阿里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241)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兹通告阿里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日(星
期四)上午十时正假座香港铜锣湾勿地臣街1号时代广场1座23楼2302�C2305室举
行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以考虑及酌情通过下列普通决议案(无论有
否修订):
普通决议案
「动议
1.确认、批准及追认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阿里健康科技(中国)有限公
司、阿里巴巴集团之成员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与浙江天猫技术有
限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所订立之服务协议(服务协议),以及其项下
拟进行之持续关连交易;及
2.授权本公司任何一名或多名董事(董事)代表本公司签署、盖章、签立及交
付所有有关文件及契据,并采取彼等可能酌情认为就落实及�u或执行第1
项决议案拟进行之交易属必要、适宜或权宜之所有有关行动、事宜及事
项。」 承董事会命 阿里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首席执行官兼执行董事 王磊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四日 �C1�C附注:
1.根据公司细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股东特别大会之所
有决议案将以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并将根据上市规则於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
网站及本公司网站刊载投票表决结果。
2.凡有权出席上述大会并於会上投票之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委任一名受委代表代其出席及
投票。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倘多於一名受委代表获如此委任,有关委任须指明
每名获委任之受委代表所代表之股份数目及类别。
3.本公司任何股东如其拥有权透过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中央结算系统)记录或存放於持牌
证券交易商(即并非直接以其本身名义记录於本公司股东名册),仅有权作为中央结算系
统参与者直接或透过其持牌证券交易商及相关金融中介机构向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
限公司提供其投票指示投票。为出席大会并於会上投票,任何有关股东须获香港中央结
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委任为其受委代表代其出席及投票。
4.代表委任表格必须於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送达本公司之香港股份
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秘书商务有限公司(地址为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方为有
效。本公司股东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届时仍可亲身出席大会并於会上投票,而在此情
况下,委任受委代表之文据将被视为已撤销论。
5.本通告中英文版本如有歧异,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6.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八名董事,其中(i)一名为执行董事,即王磊先生;(ii)四名为非
执行董事,包括吴泳铭先生、蔡崇信先生、黄爱珠女士及康凯先生;及(iii)三名为独立非
执行董事,包括严旋先生、罗彤先生及黄敬安先生。
�C2�C
股東特別大會通告
0评论
阿里健康
2017-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