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因本公告
之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
责任。
GROUNDINTERNATIONALDEVELOPMENTLIMITED
广泽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89)
正面盈利预告
本公告乃Ground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Limited广泽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
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
有关(其中包括)编制本公司综合财务报表基础之更新。除非文意另有所指,
否则本公告所用词汇具有该公告所界定之相同涵义。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
根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止十一个月和截至二零一六年三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一五/一六年度」)(经
重列)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
账目及董事会现时所得到的资讯而作出之初步评估,与二零一五/一六年度
录得之净亏损(经重列)比较,本集团预期截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二零一六/一七年度」)将录得股东应占净纯利。是次转亏为盈主要由
於在二零一六/一七年度本集团完成了房地产建置和交付而预期确认其房地
产销售收入金额约人民币8.5亿元所致。而於二零一五/一六年度(经重列),
本集团并没有新落成的房地产项目,而其房地产销售主要来自销售若干早
前落成之地产项目的剩余单位,收入总金额为约人民币3.9亿元。
本正面盈利公告所载资料乃董事会仅根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
八日止十一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而对本集团二零一六/一七年度的
财务表现所作出之初步评估,并没有根据任何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
的数据或资讯。本集团财务表现之详情将於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七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告中披露,预计该业绩公告将於二零一七年
六月底或之前公布。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GroundInternationalDevelopmentLimited
广泽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主席
柴�L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之执行董事为柴�L女士、崔薪瞳女士、王广会先生
及黄炳兴先生;及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陈育棠先生、梅建平先生及
项强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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