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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關於為安徽福萊特玻璃提供擔保的議案 及 (2) 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告

此乃要件 请即处理 如 阁下对本通函任何方面或应采取的行动有任何疑问,应谘询 阁下的股票经纪 或其他注册证券商、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如 阁下已出售或转让名下所有本公司股份,应立即将本通函连同所附代表委任表 格交给买主或承让人,或送交经手买卖或转让的银行、股票经纪或其他代理商,以 便转交买主或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补充通函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补充通函全 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Flat Glass Group Co., Lt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865) (1 )关於为安徽福莱特玻璃提供担保的议案 及 (2 )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告 本公司将按原定计划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日日下午一点三十分正(星期二)假座中华 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1999号会议室举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告载於通函第6至7页。 本通函另随附临时股东大会代表委任表格。如 阁下有意委派代表出席有关大 会, 阁下须按随附的临时股东大会代表委任表格上印列的指示填妥及交回表格,并 尽快且无论如何须最迟於有关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24小时前交回本公司 的香港H股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後大道东183号合和中 心22楼(就H股持有人而言)或本公司的中国注册办事处,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浙 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1999号(就内资股持有人而言)。填妥及交回临时股东大会 代表委任表格後, 阁下仍可按意愿亲身出席有关大会或任何续会,并於会上投票。 欲亲自或委任代表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务请按委托代理人表格上印列的指示 填妥回条。须尽快且无论如何不得迟於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前 20天交回。 2017年3月15日 目 录 页次 释义........................................................ 1 董事会函件.................................................. 3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6 �Ci�C 释 义 於本通函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以下词汇具有下列涵义。 「安徽福莱特玻璃」 指 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为一家於中国成立 的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安徽福莱特玻璃 指 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签订贷款协 贷款」 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为贷方,安 徽福莱特玻璃为借方,贷款金额为5亿人民币 「安徽福莱特玻璃光伏 指 安徽福莱特玻璃在中国安徽成立光伏玻璃生产设施 项目」 项目,光伏玻璃的总年产能为900,000吨,将用於 光伏组件。 「公司章程」 指 本公司的章程 「董事会」 指 本公司的董事会 「本公司」 指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於中国成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其H股於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 6865) 「公司法」 指 中国公司法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内资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0.25元的普通股,由 中国国民及�u或中国公司实体以人民币认购或入账 列为缴足 「临时股东大会」 指本公司谨定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日(星期二)下午 一点三十分正假座中国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 1999号五楼会议室举行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或其任何续会 「H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0.25元的境外上市外 资普通股,以港元认购及买卖,并於联交所上市 �C1�C 释 义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贷方」或「嘉兴中国银 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 行」「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中 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人民币」 指 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股份」 指 内资股及�u或H股「股东」 指 股份持有人「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美元」 指 美元,美国法定货币「%」 指 百分比 本通函所载若干金额及百分比数字已经约整。因此,表示若干表格总数及货币换算或百分比等值的数字未必是该等数字的算数总和。 提述单数之处包含复数的意思(反之亦然),提述某一性别之处包含所有性别。 �C2�C 董事会函件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Flat Glass Group Co., Lt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865) 执行董事: 注册办事处、总部及 阮洪良先生(主席) 中国主要营业地点: 姜瑾华女士 中国 魏叶忠先生 浙江省 沈其甫先生 嘉兴市 秀洲区 独立非执行董事: 运河路1999号 崔晓�{博士 李士龙先生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吴其鸿先生 香港 湾仔 皇後大道东28号 金钟汇中心18楼 敬启者: (1)关於为安徽福莱特玻璃提供担保的议案及 (2)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告 I. 绪言 本通函旨在(i)向 阁下提供有关本公司拟就安徽福莱特玻璃贷款为安徽福莱特 玻璃提供担保之决议案的资料;及(ii)向 阁下发出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II. 建议为安徽福莱特玻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及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的通 函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月五日有关本公司建议A股发行的通函所披露,建 议A股发行的部分未来所得款项拟用於年产能约为600,000吨光伏玻璃,即三分之二 安徽福莱特玻璃光伏项目。 �C3�C 董事会函件 由於建议A股发行尚未完成且安徽福莱特玻璃光伏项目进展顺利,安徽福莱特玻 璃拟与贷款人订立一份贷款协议,以为部分安徽福莱特玻璃光伏项目拨资,该项目 原先将透过建议A股发行所得款项拨资。 预期本公司为安徽福莱特玻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百万元,超 过本公司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最近经审核资产净值的10%。根据组织章程 细则第56(4)条,为安徽福莱特玻璃贷款提供该担保须经股东於本公司股东大会上批 准後,方可作实。 III.临时股东大会 本公司谨定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日下午一点三十分(星期二 )假座中华人民共和 国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1999号五层会议室举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有关临时股东大会之通告载於本通函第6至7页。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39(4)条,股东於股东大会上所作之任何表决均必须以投 票方式进行。因此,於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呈之所有决议案将以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为厘定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於会上投票之资格,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四 月一日(星期六)至二零一七年五月二日(星期二)(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H 股股份过户登记,於该段期间将不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出席临时 股东大会并於会上投票,未办理股份过户登记之H股股东须不迟於二零一七年三月 三十 一 日( 星期五)下 午 四时三十分将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份证书一并呈 送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後大道东183号 合和中心22楼。 公司股东可亲身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於会上投票,若委托代 理人出席,务请按照随附之委托代理人表格上印备之指示填妥表格,并尽快於无论 如何不迟於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视情况而定)之指定举行时间前二十四小时 交回本公司於中国之主要营业地点之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为香港皇後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阁下填妥并提交委托代理人表格後, 仍可依原亲身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视情况而定),并於会上投票。 IV.推荐意见 安徽福莱特玻璃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可促进业务增长。 �C4�C 董事会函件 安徽福莱特玻璃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最 佳利益。 因此,董事建议全体股东投票赞成将於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呈之有关决议案。 V. 责任声明 本档载有香港上市规则规定之详情,以提供有关本公司之资料。董事对此共同 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并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确认,就彼等所深知及确信,本档 所载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属准确完整,亦无误导或欺诈成份,且并无遗漏其他事 实,致使其中所载声明或本档有所误导。 此致 列位股东 台照 承董事会命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阮洪良 谨启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C5�C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Flat Glass Group Co., Lt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865)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兹发出通告,内容有关将按原定计划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 日( 星期二)下 午一点 三十分正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1999号五层会议室 举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藉以考虑并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 普通决议案 「动议: (i) 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的通函「董事会函件-II.就安徽福莱特玻璃贷 款建议提供的担保」一节所载本公司提供的担保;及 (ii) 以考虑及授权任何一名或多名本公司董事采取彼�u彼等认为就实施该担保 协议及据此拟进行之交易并令其生效而言属必要、适宜或权宜之所有有关 行动及事宜并签立所有有关文件。」 承董事会命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阮洪良 中国浙江省嘉兴市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於本通告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阮洪良先生、姜瑾华女士、魏叶忠先生、沈其 甫先生,而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崔晓�{先生、李士龙先生和吴其鸿先生。 �C6�C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附注:1. 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股东可委任一名或多名代表代其出席并投票。委任代表毋 须为本公司股东。2. 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任代表,代表委任表格须由股东签署或由其以书面形式授权的代理人签署。 倘股东为法人,代表委任表格须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董事或其他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3.本通函随附临时股东大会代表委任表格。临时股东大会代表委任表格必须不迟於临时股东大会 (或其任何续会)举行投票表决时间24小时前,由本公司H股持有人亲身送达或邮寄至本公司H股 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後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而就本公司内 资股持有人而言,则亲身送达或寄呈至本公司的中国总办事处,方为有效。倘临时股东大会代表 委任表格由经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授权的人士签署,须於临时股东大会代表委任表格所述相同 时间,送呈经公证人签署证明的授权书或授权文件文本。填写及寄回代表委任表格後,股东仍可 依愿亲身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及於会上投票。4. 股东或其委任代表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时,须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股东如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临时股东大会,则该授权代表须出示其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和经法人股东董事会或其他授权人士 所签署授权文件的经公证核实副本或本公司接纳的其他经公证核实副本。委任代表出席临时股东 大会时,须出示其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由股东签署或由股东的授权代表签署的代表委任表格。5. 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须自行承担交通及住宿费。6. 本公司於中国的总办事处地址为中国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1999号。 �C7�C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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