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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Flat Glass Group Co., Ltd.
(在中国人民共和国正式成立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代码:6865)
末期业绩公告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财务摘要: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变化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益 2,951,265 2,914,049 1.28%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利润及全面收益总额 613,474 433,790 41.42%
人民币(分) 人民币(分)
每股盈利(基本和摊薄) 33.67 31.11 8.23%
每股拟定的期末股息(税前) 3.90 7.20
集团最新业务发展情况概述:
1. 就本集团在中国安徽省建立年产900,000吨光伏玻璃的光伏玻璃生产及加工设施的拓展而
言,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已(i)就该项目与中国安徽省凤阳县
地方政府订立投资协议;(ii)收购地块以供拓展;(iii)完成三个单个最高日产能达1,000吨
的熔窖的设计工作(相当於每年约900,000吨光伏加工玻璃);及(iv)向供应商预定关键生产
设施。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开始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预期两个熔窖
将分别於二零一七年第四季度及二零一八年第一季度投入运营。
安徽扩产项目完工後,预期新的安徽光伏玻璃生产及加工设施将有三个日熔化量1,000吨
的光伏玻璃熔窖,每年可合共生产900,000吨光伏玻璃(相当於约112.5百万平方米)的加工
生产线。
2. 就本集团在越南海防建立光伏玻璃生产及加工设施而言,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本集团已(i)就该项目与海防地方政府机构签订投资协议;(ii)与土地拥有人签
订了厂房建设的土地租赁协议;及(iii)就收购设施开展准备工作。预期越南设施将於二零
一八年投入运营,并於二零一八年开始商业生产。
3. 就本集团在中国浙江省嘉兴市建立新型Low-E玻璃和Low-E复合玻璃加工设施而言,本
公司已开始优化该等设施。预期年加工能力5.8百万平方的新型Low-E玻璃设施和Low-E
复合玻璃将於二零一七年第一季度投入试生产,而非先前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八月
二十四日的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公告中披露的二零一六年底。
4.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利用自身在分布式光伏系统运营方面的
现有经验,探索机会,扩大其分布式光伏系统,比如本集团已自嘉兴市秀州区发展和改革
局获得政府批准建设合共85兆瓦的分布式光伏系统。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
集团已合共安装18.4兆瓦的分布式光伏系统,并有权进一步安装91.9兆瓦的分布式光伏
系统。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根据现有运营经验承担了一个协助
第三方客户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项目,证明了本集团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能
力。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之末期业绩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之董事(「董事」)欣然宣布,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之经审核综合业
绩,连同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比较数字如下: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益 7 2,951,265 2,914,049
销售成本 (1,864,367) (2,060,315)
毛利 1,086,898 853,734
其他收入与开支 8 48,467 27,222
其他收益及亏损 8 (51,258) 25,568
销售及营销开支 (107,565) (104,029)
行政开支 (112,665) (102,021)
研发开支 (103,202) (102,520)
财务费用 9 (28,124) (61,549)
除税前利润 732,551 536,405
所得税开支 10 126,507 (102,615)
年内利润总额 11 606,044 433,790
每股盈利
-基本和摊薄(人民币分) 14 33.67 31.11
本年度其他全面收益:
以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7,430 �C
年内全面收益总额 613,474 433,790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6 1,633,911 1,740,453
预付租赁款项 17 320,548 184,628
预付款项及无形资产 18 196,053 203,595
可供出售投资,按成本 4,000 4,000
递延税项资产 19 31,145 43,338
购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预付款项 44,302 8,513
收购土地使用权的按金 20 �C 24,000
2,229,959 2,208,527
流动资产
预付租赁款项 17 7,744 4,396
存货 21 257,678 209,660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22 1,173,965 1,290,985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23 20,000 �C
金融衍生工具 24 749 �C
已抵押银行存款 25 55,918 51,992
银行结余及现金 25 720,612 921,975
2,236,666 2,479,008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26 927,175 875,835
税项负债 61,670 69,706
借款 27 335,370 748,839
递延收益 30 14,229 14,991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 28 26,279 �C
金融衍生工具 23 1,372 �C
有关一年内到期的收购采矿权的长期应付款 28 23,915 91,083
1,390,010 1,800,454
流动资产净额 846,656 678,554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3,076,615 2,887,081
非流动负债
借款 27 100 183,000
递延收益 30 62,216 74,656
收购采矿权长期应付款项 29 56,650 56,650
118,966 314,306
资产净值 2,957,649 2,572,775
资本及储备
股本 31 450,000 450,000
储备 2,507,649 2,122,775
权益总额 2,957,649 2,572,775
备注:
(以人民币表示,除非另行说明)
1. 一般资料
本集团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四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公司法於中国成立为有限责任公司。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本集团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浙江福莱特玻璃镜业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公司更名为福莱特光伏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後於二零一四年十月十日更名为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就本公司股份的全球发售(「全球发售」)而刊发招股章程(「招股章程」)。二零一五年十一 月二十六日,本公司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香港上市」)。最终控股方是阮洪良先生与姜瑾华女士,两位均是本公司董事。
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的董事会上决定首次公开发行A股以满足公司长期融资之需求。截止本报告之日,
公司还未提交申请表。
本公司注册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址均位於中国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1999号。本公司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16部登记为非香港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的主要活动为从事玻璃产
品生产及销售。
综合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人民币」)呈报,该货币为本公司营运主要业务所在之主要经济环境之货币(与本公司功能货币相同)。
2. 编制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行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此外,综合财务报表包括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香港公司条例(「公司条例」)规定之适用披露。
除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变动计算的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负债和金融衍生工作外,综合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编制而成,在下文的会计政策中会作出解释。
历史成本一般基於为交换货品及服务支付的代价的公平价值计算。
3. 应用新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本年度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本年度本集团首次应用下列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之修订本 购买共同业务权益的会计处理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本 披露计划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之修订本 澄清可接受的折旧及摊销方法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之修订本 农业:生产性植物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入账的例外情况
及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本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之
年度改进
本年度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没有重大影响本公司当前或先前期间和�u或该等综合财务报表表露的财务表现与状况。
4. 收益和分部资料
本集团以有关不同产品的内部报告为基准识别营运分部,相关报告乃由本公司执行董事,即主要经营决策者定期审阅,以便将资源分配至各分部并评估其表现。
於本年度内,本集团向客户提供分式发电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服务,有助於本集团开发分布式发电的市场潜力,提升市场渗透率。
另外,有关内部报告包括六个产品类别,即光伏玻璃、家居玻璃、工程玻璃、浮法玻璃、采矿产品及EPC服务。该等
产品构成本集团呈报其分部资料之基准。
(1) 分部资料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分部收益
光伏玻璃销售额 2,147,155 2,161,194
家居玻璃销售额 273,197 243,399
工程玻璃销售额 197,349 186,434
浮法玻璃销售额 302,526 288,980
采矿产品销售额 26,804 34,042
EPC服务销售额 4,234 �C
总收益 2,951,265 2,914,049
分部业绩
光伏玻璃销售额 881,870 738,382
家居玻璃销售额 80,428 55,785
工程玻璃销售额 54,036 34,424
浮法玻璃销售额 64,626 14,253
采矿产品销售额 4,848 10,890
EPC服务销售额 1,090 �C
分部业绩总计 1,086,898 853,734
其他收入、开支、收益及亏损 (2,791) 52,790
销售及营销开支 (107,565) (104,029)
行政开支 (112,665) (102,021)
研发开支 (103,202) (102,520)
财务费用 (28,124) (61,549)
除税前利润 732,551 536,405
所得税开支 (126,507) (102,615)
年内利润总额 606,044 433,790
(2) 地区资料
本集团的营运及非流动资产主要位於中国,即相关集团实体所在地。
本集团来自相关集团实体所在国家(即中国)及其他海外国家(根据客户所在地)之外部客户之收益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集团实体所在地:
中国 1,637,181 1,587,374
其他海外国家:
日本 403,573 405,567
亚洲其他国家(不包括中国及日本) 664,159 630,413
欧洲 124,720 171,350
北美洲 91,003 92,406
其他 30,629 26,939
2,951,265 2,914,049
5. 其他收入与开支、收益及亏损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其他收入与开支:
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4,702 14,706
-其他(附注) 27,696 16,197
42,398 30,903
捐赠 (3) (4,850)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6,072 1,169
48,467 27,222
其他收益及亏损: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亏损 (5,158) (7)
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 (50,007) �C
汇兑收益净额 22,595 39,249
呆账拨备,净额 (14,501) (17,574)
处置废料的收益 1,310 4,807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14,642) �C
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1,906 �C
其他 (2,761) (907)
(51,258) 25,568
附注:该等金额来自多个中国政府部门收取的奖励,并不附带中国各政府部门施加的条件。
6. 财务费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以下利息:
须於五年内悉数偿还的银行贷款 25,005 55,466
须於五年内悉数偿还收购采矿权的长期应付款项 3,119 �C
毋须於五年内悉数偿还收购采矿权的长期应付款项 �C 6,083
财务费用总计 28,124 61,549
7. 所得税开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即期中国税项:
-中国企业所得税 120,847 108,891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 (6,533) (2,450)
114,314 106,441
(计入)扣除递延税项:
-本年度 1,341 (3,826)
-因税率引起的变动 10,852 �C
126,507 102,615
8. 年内利润
年内利润已扣除: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213,900 208,022
预付款项及无形资产摊销 19,035 24,192
土地使用权租赁费用摊销 5,579 4,320
238,514 236,534
呆账拨备,净额 14,501 17,574
雇员福利开支(包括董事薪酬):
-薪金及其他福利 179,876 186,945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14,414 12,880
194,290 199,825
核数师酬金 3,425 1,725
有关租赁物业之经营租赁付款 196 164
存货跌价准备 5,021 452
9. 每股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持有的每股股份基本盈利以下列数据为计算基础: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利润(人民币千元) 606,044 433,790
以加权平均普通股数计算的每股基本盈利(千股) 1,800,000 1,394,384
每股基本盈利(人民币分) 33.67 31.11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具摊薄潜力的已发行普通股,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每股摊薄盈利与每股基本盈利相同。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的计算已追溯计及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八日每股面值人 民币1.00元的股份拆细为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0.25元的股份。
10. 股息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内确认派发的股息 228,600 250,000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根据年度股东会决议派发二零一五年 期末股息每普通股人民币7.2分(等同於港币8.4港仙),总计人民币129,600,000元。同时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根据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派发2016年度中期股息每普通股人民币5.5分(等同於港币6.2港仙)(二零一五年:零),总计人民币99,000,000元。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本公司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根据股东会决 议派发给本公司香港上市之前的股东人民币250,000,000元股息。
本公司董事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建议派发每普通股人民币3.9分的末期股息,且须於随後的年度股东大会获得批
准。
11.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收款项 646,731 589,149
减:应收款项呆账拨备 (57,117) (46,448)
589,614 542,701
应收票据 533,818 665,545
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净额 1,123,432 1,208,246
预付货款 33,317 51,906
其他可收回税项 14,937 14,864
其他应收款项 5,279 15,969
减:其他应收款呆账拨备 (3,000) �C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总额 1,173,965 1,290,985
本集团的应收票据中包括若干客户的商业票据,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为数为人民币9,942,000元(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65,119,000)。应收票据於各报告期结束起计6个月内到期。
本集团一般给予贸易客户的信用期介乎30至90天。以下为基於交货日期(与确认收益之有关日期相近)呈列贸易应收款
项(经扣除呆账拨备)之账龄分析: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3个月以内 505,645 479,918
逾3个月至1年以内 77,975 53,029
逾1年至2年以内 4,537 7,177
逾2年至3年以内 1,457 2,577
589,614 542,701
於厘定贸易应收款项之可收回性时,本集团考虑贸易应收款项由最初授出信贷时至报告日期之间信贷质量任何变化。
未逾期也未减值之贸易应收款项信贷质量於年内并未发生改变。
12. 借款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有抵押银行(附注) 323,470 931,839
无抵押银行贷款 12,000 �C
335,470 931,839
定息借款 �C 378,761
浮息借款 335,470 553,078
335,470 931,839
附注: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上述银行及其他借款的抵押品为(i)本集团的土地使用权,账面总值约
为人民币120,124,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36,658,000元),及(ii)本集团的楼宇、厂房及机
械,账面总值为人民币1,047,771,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150,593,000元)。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偿还账面金额:
一年以内 335,370 748,839
超过一年,但不超过两年 �C 156,000
超过两年,但不超过五年 100 22,500
五年以上 �C 4,500
335,470 931,839
减:流动负债项下金额 335,370 748,839
非流动负债项下金额 100 183,000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概览
本集团主要从事生产和销售各种玻璃产品,包括光伏(「光伏」)玻璃、浮法玻璃、工程玻璃和家居
玻璃。从战略角度考虑,本集团的生产设施位於中国浙江省嘉兴市。本集团主要向中国、日本、
新加坡、韩国、台湾、德国和美国客户销售玻璃产品。
二零一六年,受中国、英国等国家削减光伏补贴政策执行之前的影响,全球光伏装机容量显着增
长,本集团光伏玻璃供不应求;另外,本集团的其他玻璃产品,受国家加强环保审查力度,部分
玻璃生产制造企业因环保等问题停产,加上二零一六年房地产市场发展较好,促使本集团浮法玻
璃、家居玻璃及工程玻璃需求强劲,加上原材料、能源等采购成本的下降及本集团营运成本的降
低,本集团盈利水平大幅增长。
全球光伏增长较快
本年度因光伏组件价格持续下降,光伏发电成本与其他发电成本的差异进一步缩小,加上因
中国、英国等削减光伏补贴政策的影响,全球光伏市场发展强劲。根据德国太阳能行业协会
(Bundesverband
Solarwirtschafte.V.)的统计数据,二零一六年全球光伏新增光伏装机70吉瓦,较
二零一五年增长约30%,全球光伏系统累计装机容量约300吉瓦。二零一六年,中国、美国、日本
及印度为全球光伏四大主要市场,其他包括拉丁美洲、南非和沙特阿拉伯等新兴市场也取得了显
着增长。
中国光伏市场发展迅速
中国政府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一日,开始下调了光伏上网电价,受此影响,中国光伏市场在政策执
行前掀起了一股抢装潮,带动了中国光伏市场的快速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的资料,截至二零
一六年年底,中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34.54吉瓦,较二零一五的新增装机容量15.13吉瓦增加
128%,累计装机容量77.42吉瓦,二零一六年新增和累计装机容量均为全球第一。
扩大产能
二零一六年度,本集团光伏玻璃订单充足,现有产能一直无法满足光伏玻璃客户的订单的需求,
另外伴随着光伏产业发展的日益成熟,产业集中度也将进一步提高,为此本集团将加快中国安徽
及越南海防的生产基地的筹建工作,从而满足客户的订单需求,同时进一步提升本集团的市场占
有率。
新建的中国安徽及越南海防的光伏玻璃生产基地,将进一步提升本集团的规模效应,同时扩大本
集团的销售半径,为更多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另外新建的光伏玻璃生产基地将应用本集团最
新的生产技术,进一步提升本集团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水平,进而提升本集团光伏玻璃产品的
市场竞争力。预计本集团中国安徽的两座光伏玻璃熔窑将分别於二零一七年第四季度及二零一八
年第一季度陆续投入运营,越南海防的光伏玻璃熔窑将於二零一八年度投入运营。
降低营运成本
近年来光伏产业发展迅速,光伏玻璃产业的市场竞争也愈发激烈,光伏玻璃制造企业的成本控制
能力将直接决定它的盈利能力。二零一六年,本集团通过全面推进精细化管理工作,优化营运流
程,提升机械自动化水平,应用新的生产技术,进一步降低了本集团的营运成本。
新产品研发
近年来,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装机发展迅速,光伏组件最终用户对光伏组件的外观、耐候性及转
换效率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光伏组件生产商对於光伏玻璃生产商也提出了更多样化的需
求,如光伏玻璃更高的透光率、光伏玻璃的表面强度、光伏玻璃的表面色差及光伏玻璃的自洁性
等。通过加强与外部科研单位的合作,本集团已根据客户的多样化需求,成功研制出多种特殊镀
膜液,满足了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业务展望
本集团计划继续优化本集团的产品组合,因此本集团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况变动并将对本集团营运
的任何不利影响减低。与此同时,本集团的目标是分配更多产量至毛利率高的产品以提高本集团
的盈利能力。中国政府亦正鼓励增加使用高效能源材料,如Low-E玻璃,以更符合环保要求。自
二零一三年以来,本集团Low-E玻璃产品的需求持续上升,因此,本集团计划将现有600 吨浮法
玻璃熔炉转变为年产能为100,000吨的在线低辐射玻璃生产线,从而调整产品组合,以利用节能
材料的增长机遇,亦可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需求。预计该生产线将於二零一七年下半年投入运营。
为了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发展,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国家能源局颁布了《太阳能发展
「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将大力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继续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
建设;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对一至三类资源区新建光伏电站的
标杆上网电价进行调整,但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不作调整。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本集团已累计安装合共18.4兆瓦的分布式光伏系统。本集团将利用自身在分布式光伏系统安
装及运营方面的经验,持续探索机会,扩大分布式光伏系统运营。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本集团根据现有运营经验承担了一个协助第三方客户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项
目,证明了本集团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能力。
根据Mercom的资料,受光伏补贴下降的影响,二零一七年全球光伏市场增速将会放缓,预计全球
新增光伏装机容量预计约为70吉瓦。作为全球光伏玻璃产业的龙头企业之一,本集团将继续抓住
市场机遇,加快扩大光伏玻璃产能,进一步提高光伏玻璃的生产技术水平及降低生产成本。本集
团相信通过安徽和越南工厂的产能扩张,公司将进一步提高本集团的规模经济,巩固市场地位。
同时,我们将继续优化产品结构,更好的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降低其对运营造成的任何不
利影响,并为较高利润及行业前景较好的产品配置更多产能。进而提升本集团的盈利能力,为股
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
财务状况
本集团致力於通过各种方式提高生产效率、优化产品结构,以提高利润率。本集团认为截至二
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就是业绩的良好证明,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之财政年度,集团收益2,951.3百万元,与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之财政年度之
2,914.0百万元收益相比,增长了1.3%。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财政年度年内溢利及全
面收益总额为613.5百万元,与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财政年度年内溢利及全面收益总
额433.8百万元相比,增长了41.4%。
收益
本集团的收益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财政年度之人民币2,914.0百万元略有增加人民
币37.3百万元或1.3%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财政年度之人民币2,951.3百万元。主要
是由於(i)家居玻璃和工程玻璃销量增长;(ii)浮法玻璃销售价格较二零一五年明显提升,而光伏玻
璃销售相对稳定。
以下表格列明本年度分部收益: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光伏玻璃 2,147,155 72.75 2,161,194 74.16
浮法玻璃 302,526 10.25 288,980 9.92
家居玻璃 273,197 9.26 243,399 8.35
工程玻璃 197,349 6.69 186,434 6.40
采矿产品 26,804 0.91 34,042 1.17
EPC服务(附注) 4,234 0.14 �C �C
总额 2,951,265 100.00 2,914,049 100.00
附注:向第三方提供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服务获得的收益。
以下表格列明了本集团以地区划分的客户收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集团实体所在地:
中国 1,637,181 1,587,374
其他海外国家:
日本 403,573 405,567
亚洲其他国家(不包括中国及日本) 664,159 630,413
欧洲 124,720 171,350
北美洲 91,003 92,406
其他 30,629 26,939
2,951,265 2,914,049
销售成本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年度的销售成本为人民币1,864.4百万元,较截至二零一五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年度的销售成本人民币2,060.3百万元减少了人民币195.9百万元或减少了
9.5%。主要是由於主要材料(包括石英砂、纯碱及燃油)的采购成本的降低及本集团通过有效的生
产控制提升了光伏玻璃的成品率。
毛利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的毛利及毛利率分别为人民币1,086.9百万元及36.8%,较二零一五年的人民
币853.7百万元及29.3%,主要是由於(i)浮法玻璃的售价上升,加之其主要原材料(包括石英砂、
纯碱及燃油)采购成本下降,从而导致毛利增加;(ii)主要原材料(如石英砂、纯碱及燃油)的采购
价持续下降,导致光伏原片玻璃及浮法玻璃年内采购成本下降;及(iii)有效的生产管理及本集团
有效的生产控制,导致加工光伏玻璃的成品率增加,从而导致年内单位产品成本下降。
以下表格列明2015年度和2016年度本集团分部业务的毛利及毛利润率: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毛利 毛利润率 毛利 毛利润率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光伏玻璃 881,870 41.07 738,382 34.17
浮法玻璃 64,626 21.36 14,253 4.93
家居玻璃 80,428 29.44 55,785 22.92
工程玻璃 54,036 27.38 34,424 18.46
矿产品 4,848 18.09 10,890 31.99
EPC服务 1,090 25.74 �C �C
总计 1,086,898 36.83 853,734 29.30
其他收益及支出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其他收益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的人民币27.2百万元增加了人民币21.3百万元或78.3%至人民币48.5百万元,主要是由於政府
补助的增加人民币11.5百万元及本集团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的增长所致。
其他损益
於二零一六年度,本集团其他损益较二零一五年度的盈利人民币25.6百万元下降至二零一六年的
损失人民币51.3百万元。这主要是由於二零一六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人民币50.0百万元及,二
零一六年的汇兑收益人民币22.6百万元较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39.2百万元下降人民币16.6百万元
所致。
销售及营销开支
於二零一六年度,本集团销售及营销开支较二零一五年度的人民币104.0百万元增加人民币3.6百
万元或增长3.5%至人民币107.6百万元。於二零一五年度及二零一六年度,本集团销售及营销开支
分别占收益总额的3.6%和3.6%。销售及营销开支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保持稳定。
行政开支
於二零一六年度,本集团行政开支较二零一五年度的人民币102.0百万元增加人民币10.7百万元或
增加10.5%至人民币112.7百万元。行政开支分别占二零一五年度及二零一六年度收益总额的3.5%
及3.8%。行政开支的增长主要是因为H股上市的维护费用及A股上市准备费用的增加。
研发费用
本集团研发费用由二零一五年度的人民币102.5百万元略有增加人民币0.7百万元或增长0.7%至二
零一六年度的人民币103.2百万元。
财务费用
本集团财务费用由二零一五年度的人民币61.5百万元减少人民币33.4百万元或下降54.3%至二零
一六年度的人民币28.1百万元。主要是由於偿还了部分长期借款及部分短期借款,导致利息费用
大幅下降所致。
所得税开支
於二零一六年度,公司所得税开支较二零一五年度的人民币102.6百万元增加人民币23.9百万元或
增加23.3%至人民币126.5百万元。主要原因是由於二零一六年度的税前利润较二零一五年度的人
民币536.4百万元增加人民币196.1百万元或36.6%至人民币732.5百万元。於二零一六年,本集团
的实际税率较二零一五年的19.1%下降为17.3%。主要是因公司於二零一六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
业,企业所得税税率由25%下降为15%所致。
年内利润及综合收益
受以上各项影响,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度的利润及综合收益较二零一五年度的人民币433.8百万元
增加人民币179.7百万元或增长41.4%至人民币613.5百万元。
资产及权益
於二零一六年度,本集团的总资产较二零一五年度的人民币4,466.6万元降低4.7%至人民币
4,477.0百万元。股东权益较二零一五年度的人民币2,572.8百万元增加人民币384.8百万元或增长
15.0%至2,957.6百万元。
财务资源及流动资金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及财务状况保持良好状态。截至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主要资金来源包括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及银行提供的信贷
融资。
资本支出及承担
於二零一六年度,本集团资本支出主要涉及越南光伏玻璃基地租赁款支付,Low-E玻璃生产线,
机器更新及其他固定资产的技术改造。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资本承担为人
民币285.4百万元,主要涉及安徽光伏玻璃生产及加工设施。
雇员及酬金政策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集团员工总数为2,324人,大部分都位於中国,员工总薪酬达人
民币194.3百万元,占总收益的6.6%。
集团与员工关系良好,而且还为员工提供培训。新员工必须参加强制性内部培训。此外,集团还
会派送员工参加外部培训,比如生产管理,质量控制管理及人力资源管理培训。集团参考市场费
用,定期检讨员工薪酬。本集团雇员可在考虑本集团业绩表现及个别雇员的工作表现後获发酌情
花红。
集团为中国员工强制性购买社会保障基金,包括养老金,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及失业
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信贷风险及外汇风险
本集团的交易主要以人民币、美元、欧元、港元、越南盾及日元结算,并在中国进行主要生产活
动。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银行借贷以人民币及美元结算,年利率介乎1.5%至
6.5%。由於本集团全球性部分销售、采购及融资的交易货币不是人民币而是外汇,因此本集团产
生了外汇风险。目前这种风险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造成任何重大影响。
遵守企业管治常规守则
董事认为,本公司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一直遵守上市规则附录
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常规守则(「守则」)的适用守则条文,惟守则条文A.2.1条除外。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第A.2.1条,主席及行政总裁的职务须分开且不能由同一名人士担任。阮洪良先
生现时担任这两个职位。在我们超过16年的业务历史中,阮先生一直担任本集团重要领导职位并
深入参与公司策略的制定以及本集团业务及经营的管理。考虑到其一向在本集团担任领导职位以
及为了能够实现更有效及高效的整体策略规划以及继续实施该等规划,董事会认为阮先生是这两
个职位的最佳人选,现有安排有利且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 」)作
为董事及监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他们会定期收到有关遵守标准守则并履行相关义务的提
醒。本公司已向董事及监事作出特别查询,而所有董事及监事亦已确认彼等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
日起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直遵守标准守则。
购买,销售或赎回公司上市证券
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包括该日),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
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股息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董事会拟派发每股普通末期股息人民币3.9分(税前)(仅
作提示,相当於每普通股约4.4港仙(税前)(「二零一六年末期股息」),需在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三日
(星期二)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获得批准。如二零一六年末期股息获得批准连同
公布及派发的二零一六年中期股息,二零一六年股息总额为每股人民币9.4分。
以港元派付之股息汇率以股东周年大会前五个营业日内於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元平
均基准汇率为准。详细的派发计划将分别及时公布。
为了确定股东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表决的权利,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四 日(星期
日 )至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三日(星期二 )期间(首尾两天包括在内 )暂停办理H股过户登记手续,在
此期间将不会办理任何股份过户登记。为符合资格出席应届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表决,本公司
H股持有人须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将过户文件递交本公司的香港H
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以办理登记手续,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
22楼。
此外,因二零一六年末期股息计划须在股东周年大会获得批准,为确定获派拟派末期股息之资
格,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九 日( 星期 一 )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三 日( 星期 五 )期间( 包 括
首尾两日 )暂 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期间不会登记任何股份转让。合资格获得二零一六年末期股
息之纪录日为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星期五)为了确定H股股东符合获得二零一六年末期股息
的资格,公司H股持有人需将所有股份过户文件及有关股票,须不迟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星
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送交过户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以办理登记手续,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
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经本公司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後,二零一六年末期股息将於二零
一七年七月十三日(星期四)或前後派发。
年度股东大会
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三日(星期二)召开。召开股东周年大会的通告将於适
当时候在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刊载及寄发予股东。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已与董事及外部审计师,根据本集团采用的会计准则及标准审阅了截至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财政年度综合财务报表。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的工作范围
本集团核数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就本公告所载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之综合财务状况表、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及其相关附注的数字与本集团本年度经审核综
合财务报表所载数额进行比较,结果与本集团本年度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相符。德勤关黄陈方
会计师行就此进行的工作并不构成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核数准则》、《香港审阅应聘服
务准则》或《香港审验应聘服务准则》进行的审验应聘工作,因此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不对本公
告作出任何保证。
刊登年度业绩及年报
本年度业绩公告登载於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以及公司网站(www.flatgroup.com.cn)。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年度报告载有上市规则规定的全部资料,并且会及时通告公
司股东,亦会及时登载於香港交易所和公司网站。
承董事会命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阮洪良
董事长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在此公告之日起,公司的执行董事为阮洪良先生、姜瑾华女士、魏叶忠先生、沈其甫先生,公司
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崔晓钟先生、李士龙先生和吴其鸿先生。
末期業績公告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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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特玻璃
2017-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