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Flat Glass Group Co., Lt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865)
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日举行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回条
致: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本人�u吾等(附注1)
(地址)持有本公司股本中每股人民币0.25元的 股内资股�u 股 H股(附注2)。本人�u吾等拟出席或委任一名或多名代表出席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 日( 星期 二)下午一点三十分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1999号会议室举行的2017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 日期: 股东签署:附注: 1. 请用正楷填上 阁下登记在本公司股东名册上的全名(以英文及中文)及登记地址。 2. 请填上以 阁下名称登记的本公司股份数目(如不适用请删去)。 3.本填妥及经签署的回条须不迟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一日(星期二)下 午前亲身或以邮递方式送达本公司的总办事处 (就本公司内资股持有人而言),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1999号,或本公司的H股过户登 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後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就本公司H股持有人而言),方为有效。 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不迟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达本公司总办事处(就 本公司内资股持有人而言),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1999号,或本公司的H股过户登记 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後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就本公司H股持有人而言),以符合资格出 席临时股东大会并於会上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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