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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之末期業績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 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 责任。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80)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之末期业绩公告 业绩 NanHaiCorporationLimited(南海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 谨此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经审核 综合业绩,连同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比较数字如下: 综合收益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 4(a) 8,915,579 4,200,117 (3,551,224) 销售及提供服务之成本 7 (1,593,093) 毛利 5,364,355 2,607,024 其他经营收入 4(b) 504,584 410,898 出售一间分类为持作出售非流动资产 �C 之联营公司之收益 595,270 165,554 视作出售一间联营公司之收益 �C �C 出售一间联营公司之收益 (2,054,090) 1,446 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 (771,054) (1,633,534) 行政开支 (763,753) (477,810) 其他经营开支 (516,714) (479,974) 融资成本 6 (300,698) 按公允价值於损益账处理之金融负债 48,374 公允价值变动 (36,426) (62,166)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 (116) (35,792) 应占一间合营企业业绩 30,127 (350) 投资物业公允价值变动之收益 153,071 除所得税前溢利 7 2,400,557 347,669 所得税开支 8 (1,122,165) (92,239) 年内溢利 1,278,392 255,430 *仅供识别 �C1�C 综合收益表(续)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以下人士应占年内溢利: 本公司拥有人 1,359,553 238,875 非控股权益 (81,161) 16,555 1,278,392 255,430 港仙 港仙 年内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之每股盈利 9 ―基本 1.98 0.35 ―摊薄 1.98 0.35 �C2�C 综合全面收益报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年内溢利 1,278,392 255,430 其他全面收益,包括重新分类调整 其後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账之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财务报表之汇兑亏损 (186,582) (146,667) 换算海外联营公司财务报表之汇兑亏损 (6,618) (4,242) 出售一间分类为持作出售非流动资产之 联营公司时重新分类之汇兑差额(扣除税项) �C (10,299) 视作出售一间联营公司时重新分类之 汇兑差额(扣除税项) (14,808) �C 年内其他全面收益,包括重新分类调整 (208,008) (161,208) 年内全面收益总额 1,070,384 94,222 以下人士应占全面收益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1,156,244 85,190 非控股权益 (85,860) 9,032 1,070,384 94,222 �C3�C 综合财务状况报表 於2016年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资产及负债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4,076,090 3,165,728 投资物业 230,394 179,372 经营租赁下之预付土地租赁费 23,429 25,521 於联营公司之权益 79,963 534,299 於一间合营企业之权益 �C 2,160 来自一间联营公司之应收贷款 �C 369,848 应收关连公司款项 950 5,026 可供出售之金融资产 324 324 持有至到期投资 111,707 155,205 长期应收贸易款项 10 3,303 �C 按金、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438,892 213,674 无形资产 3,024,760 223,817 递延税项资产 161,448 108,258 已抵押及受限制银行存款 3,489,355 195,276 11,640,615 5,178,508 流动资产 存货 13,122,375 7,188,276 按公允价值於损益账处理之金融资产 24,597 1,433 应收贸易款项 10 321,488 332,110 按金、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2,743,457 2,208,451 应收联营公司款项 6,485 530 应收关连公司款项 192,190 30,707 已抵押及受限制银行存款 3,509,457 1,725,537 超过三个月到期之定期存款 �C 12 现金及等同现金项目 1,172,620 803,694 21,092,669 12,290,750 持作出售之非流动资产 13,767 �C 21,106,436 12,290,750 �C4�C 综合财务状况报表(续) 於2016年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流动负债 应付贸易款项 11 1,454,678 570,538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1,212,914 1,189,056 预收款项及递延收益 6,793,907 496,089 税项拨备 1,410,014 639,065 欠一名董事款项 30,108 14,273 欠一名股东款项 �C 1 欠联营公司款项 5,505 197,982 欠关连公司款项 99,138 103,988 银行及其他借贷 4,784,912 5,059,078 融资租赁负债 33,330 13,509 可换股及可交换债券 1,010,036 �C 按公允价值於损益账处理之金融负债 113,717 121,589 16,948,259 8,405,168 流动资产净值 4,158,177 3,885,582 资产总额减流动负债 15,798,792 9,064,09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应付贸易款项 11 42,482 68,087 银行及其他借贷 9,596,954 4,968,005 融资租赁负债 42,171 29,593 保修拨备 4,296 5,401 递延税项负债 906,890 76,439 10,592,793 5,147,525 资产净值 5,205,999 3,916,565 权益 股本 12 686,455 686,455 储备 3,365,311 2,555,847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4,051,766 3,242,302 非控股权益 1,154,233 674,263 权益总额 5,205,999 3,916,565 �C5�C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1.一般资料 本公司乃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之注册办事处地址为Canon’sCourt, 22VictoriaStreet,HamiltonHM12,Bermuda,其主要营业地点位於香港新界荃湾沙咀道6号嘉 达环球中心12楼。本公司股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 本集团主要从事文化与传播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IT应用服务、新媒体及创意商业。 2.编制基准 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包括所有适用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 诠释以及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规定而编制。财务报表亦包括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 市规则」)之适用披露规定。 3.采纳新订�u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3.1采纳新订�u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自2016年1月1日起生效 於本年度,本集团已首次应用以下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与本集团於2016年1月1日 开始之年度期间之财务报表有关及生效之新订�u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2012�C2014年周期年度改进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澄清可接受之折旧及摊销方法 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之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之修订 独立财务报表之权益法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账目例外情况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1号之修订 收购联合经营权益之会计处理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 规管递延账目 采纳该等新订�u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本集团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影响。 �C6�C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3.采纳新订�u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续) 3.2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u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下列可能与本集团财务报表有关之新订�u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经已颁布,惟尚 未生效亦未经本集团提早采纳。本集团目前拟於该等修订生效之日期应用有关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之修订 披露计划 1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之修订 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之修订 分类及计量以股份支付交易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来自客户合约收益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修订来自客户合约收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之澄清)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 3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的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 资产出售或注资 4 1於2017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於2018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於2019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4该等修订原定於2016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之期间生效。生效日期现已被递延�u 移除。提早应用该等修订仍获准许。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之修订―披露计划 该等修订引入其他披露,让财务报表之用户可评估融资活动所产生负债变动。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之修订―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该等修订与确认递延税项资产有关及澄清若干必需的考量,包括与按公允价值计量 的债务工具相关的递延税项资产该如何入账。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之修订―分类及计量以股份支付交易 该等准则对下列会计处理作出规定:计量以现金结算以股份支付交易之归属及非归 属条件之影响;就预扣税责任有净额结算特徵之以股份支付交易;及使交易由现金 结算更改分类为权益结算之股份支付交易之条款及条件修订。 �C7�C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3.采纳新订�u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续) 3.2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u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引进有关金融资产分类及计量之新要求。按业务模式持有 而目的为收取合约现金流之债务工具(业务模式测试)以及具产生现金流之合约条款 且仅为支付本金及未偿还本金利息之债务工具(合约现金流特徵测试),一般按摊销 成本计量。倘该实体业务模式之目的为持有及收取合约现金流以及出售金融资产, 则符合合约现金流特徵测试之债务工具按公允价值於其他全面收益处理(「按公允价 值於其他全面收益处理」)。实体可於初步确认时作出不可撤销之选择,按公允价值 於其他全面收益处理并非持作买卖之股本工具。所有其他债务及股本工具按公允价 值於损益账处理(「按公允价值於损益账处理」)。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包括就并非按公允价值於损益账处理之所有金融资产纳入 新预期亏损减值模式(取代了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之已产生亏损模式)以及新一般对 冲会计规定,以让实体於财务报表内更好地反映其风险管理活动。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贯彻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有关金融负债之确认、分类及计 量规定,惟就指定为按公允价值於损益账处理之金融负债而言,因该负债之信贷风 险变动而引致之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乃於其他全面收入中确认,除非此举将产生或扩 大会计错配。此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保留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有关不再确认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之规定。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来自客户合约收益 有关新订准则设立单一收益确认框架。框架之核心原则为实体应确认收益,以说明 实体按反映交换商品及服务预期所得代价之金额向客户转让所承诺商品或服务。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取代现有收益确认指引,包括香港会计准则第18号收益、香 港会计准则第11号建筑合约及相关诠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规定确认收益所应用之五个步骤: 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之合约 第二步:识别合约中之履约责任 第三步:厘定交易价 第四步:按各履约责任分配交易价 第五步:於履行各履约责任後确认收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包括对可能改变目前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做法之特 定收益相关事宜之特定指引。有关准则亦显着加强有关收入之定性及定量披露。 �C8�C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3.采纳新订�u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续) 3.2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u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修订―来自客户合约收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 澄清)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修订包括澄清对履行责任之识别方式;应用委托人或代 理人;知识产权许可;及过渡规定。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由生效当日起将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及相关诠 释,其引入单一承租人会计处理模式,并规定承租人就为期超过12个月之所有租赁 确认资产及负债,除非相关资产为低价值资产则作别论。具体而言,根据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第16号,承租人须确认使用权资产(表示其有权使用相关租赁资产)及租赁 负债(表示其有责任支付租赁款项)。因此,承租人应确认使用权资产折旧及租赁负 债利息,并将租赁负债之现金还款分类为本金部分及利息部分,以於现金流量表内 呈列。此外,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初步按现值基准计量。计量包括不可撤销租赁 付款,亦包括承租人合理地肯定将行使选择权延续租赁或行使选择权终止租赁之情 况下,将於选择权期间内作出之付款。此会计处理方法与承租人会计法显着不同, 後者适用於根据旧有准则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分类为经营租赁之租赁。 就出租人会计法而言,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大致继承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之出 租人会计法规定。因此,出租人继续将其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及融资租赁,并且对 两类租赁进行不同之会计处理。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 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资 该等修订澄清实体向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出售或注入资产时,将予确认之收益或 亏损程度。当交易涉及一项业务,则须确认全数收益或亏损。反之,当交易涉及不构 成一项业务之资产,则仅须就不相关投资者於合营企业或联营公司之权益确认收益 或亏损。 本集团尚未能说明该等新公告是否将会导致本集团之会计政策及财务资料出现重 大变动。 �C9�C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4.收益及其他经营收入 (a)本集团之收益指来自其主要业务之下列各项收益: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物业及车位销售 4,524,877 192,051 企业IT应用服务 818,098 808,287 物业管理服务 45,901 44,585 电影发行服务 9,838 76,581 票房收入 2,519,510 2,627,591 销售糖果 343,610 376,611 出版杂志及广告收入 26,107 2,224 放映设备销售 33,466 48,690 数码媒体科技服务 183,031 23,497 草本个人护理及香水产品销售 407,755 �C 餐饮服务 3,386 �C 8,915,579 4,200,117 (b)其他经营收入: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银行利息收入 82,353 75,499 其他利息收入 35,557 41,427 并非按公允价值於损益账处理之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117,910 116,926 按公允价值於损益账处理之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之收益 781 �C 汇兑收益 16,675 13,419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收益 181 4,245 政府拨款* 135,213 82,663 影院广告收入 135,291 66,560 租金收入 12,344 12,636 杂项收入 86,189 114,449 504,584 410,898 *主要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政府机关收取之政府拨款乃以补贴形式发放予 本集团於中国之影院业务及资助软件开发项目。发放补贴旨在透过向从事影院 业务�u研究及开发项目且达到一定条件之商业机构给予经济援助,藉以推动创新。 该等拨款并无附带未达成条件或是或然责任。 �C10�C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5.分部资料 执行董事已将本集团五项(2015年:三项)产品及服务识别为经营分部。 此等经营分部按经调整分部经营业绩监控及作出策略决定。 2016年 企业IT房地产文化与 所有 应用服务 开发传播服务新媒体创意商业其他分部 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千港元 收益 来自对外客户 818,098 4,524,877 3,089,455 26,107 411,141 45,901 8,915,579 来自分部间 �C �C �C 146,962 7,016 7,474 161,452 可呈报及所有其他分部收益 818,098 4,524,877 3,089,455 173,069 418,157 53,375 9,077,031 可呈报及所有其他分部 除所得税前(亏损)�u溢利 (18,913) 2,695,432 170,322 (253,523) (87,257) (10,431) 2,495,630 银行利息收入 587 28,964 16,411 8 33 7,942 53,945 其他利息收入 �C 31,566 �C �C �C �C 31,566 并非按公允价值於损益账 处理之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587 60,530 16,411 8 33 7,942 85,511 融资成本 (6,587) (353,036) (141,199) �C (1,464) �C (502,286) 折旧及摊销 (56,294) (4,225) (439,800) (10,800) (14,392) (507) (526,018) 视作出售一间联营公司之收益 �C 595,270 �C �C �C �C 595,270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 之(亏损)�u收益 (12) (120) 181 (55) (1,311) �C (1,317)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 (1,192) (48,007) 12,773 �C �C �C (36,426) 按公允价值於损益账处理之 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C �C 48,374 �C �C �C 48,374 可呈报及所有其他分部资产 1,084,933 21,644,705 4,783,262 68,745 1,887,109 596,472 30,065,226 於联营公司之权益 235 33,265 46,463 �C �C �C 79,963 年内添置非流动分部资产 91,847 4,015 1,285,061 28,607 44,963 1,141 1,455,634 可呈报及所有其他分部负债 (511,921)(14,860,935) (4,217,791) (11,568) (741,820) (31,484)(20,375,519) ● ● ● ● ● ● ● �C11�C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5.分部资料(续) 2015年 企业IT 房地产 文化与 所有 应用服务 开发传播服务其他分部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 来自对外客户 808,287 192,051 3,152,970 46,809 4,200,117 来自分部间 �C �C �C 4,412 4,412 可呈报及所有其他分部收益 808,287 192,051 3,152,970 51,221 4,204,529 可呈报及所有其他分部 除所得税前(亏损)�u溢利 (14,884) 97,408 230,482 (54,056) 258,950 银行利息收入 277 763 37,505 12,049 50,594 其他利息收入 45 37,356 12 �C 37,413 并非按公允价值於损益账处 理之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322 38,119 37,517 12,049 88,007 融资成本 (1,943) (11,822) (262,669) (193) (276,627) 折旧及摊销 (55,412) (3,380) (211,068) (1,625) (271,485)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 收益 19 �C 4,226 �C 4,245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 (368) (55,108) 22,737 �C (32,739) 按公允价值於损益账处理之 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C (62,166) �C �C (62,166) 可呈报及所有其他分部资产 1,122,300 9,913,978 4,681,308 664,353 16,381,939 於联营公司之权益 8,109 468,913 57,277 �C 534,299 年内添置非流动分部资产 68,498 5,315 905,598 15,556 994,967 可呈报及所有其他分部负债 (560,869) (4,170,921) (3,840,259) (30,175) (8,602,224) �C12�C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5.分部资料(续) 本集团经营分部呈报之总额与本集团於财务报表呈列之主要财务数字对账如下: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可呈报分部收益 9,023,656 4,153,308 所有其他分部收益 53,375 51,221 分部间收益对销 (161,452) (4,412) 本集团收益 8,915,579 4,200,117 除所得税前可呈报分部溢利 2,506,061 313,006 除所得税前所有其他分部亏损 (10,431) (54,056) 银行利息收入 28,408 24,905 其他利息收入 3,991 4,014 并非按公允价值於损益账处理之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32,399 28,919 融资成本 (14,428) (24,071) 折旧及摊销 (3,831) (2,617) 出售一间联营公司之收益 �C 1,446 出售一间分类为持作出售非流动资产之联营公司之收益 �C 165,554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 �C (3,053) 未分配企业开支 (109,213) (77,459) 除所得税前溢利 2,400,557 347,669 �C13�C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5.分部资料(续)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可呈报分部资产 29,468,754 15,717,586 所有其他分部资产 596,472 664,353 应收一间联营公司款项 530 530 应收关连方款项 167,560 �C 递延税项资产 �C 104,604 可供出售之金融资产 324 324 已抵押及受限制银行存款 1,908,435 754,680 其他金融及企业资产 604,976 227,181 本集团资产 32,747,051 17,469,258 可呈报分部负债 20,344,035 8,572,049 所有其他分部负债 31,484 30,175 欠一名董事款项 30,108 14,273 欠一名股东款项 �C 1 欠联营公司款项 �C 193,803 税项拨备 131,391 639,065 银行及其他借贷 6,715,488 3,581,662 其他企业负债 288,546 521,665 本集团负债 27,541,052 13,552,693 来自对外客户之本集团收益及其非流动资产(递延税项资产、来自一间联营公司之应收 贷款、金融工具以及已抵押及受限制银行存款除外)按下列地区划分: 来自对外客户之收益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中国内地(注册地) 8,493,641 4,191,583 香港 115,678 8,349 北美 143,751 178 欧洲 69,592 �C 澳洲 48,598 �C 其他 44,319 7 总计 8,915,579 4,200,117 �C14�C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5.分部资料(续) 非流动资产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中国内地(注册地) 6,429,380 4,342,132 香港 827,037 7,465 北美 491,890 �C 欧洲 11,026 �C 澳洲 26,517 �C 其他 91,931 �C 总计 7,877,781 4,349,597 客户之地区位置乃按提供服务或商品付运之地点划分。非流动资产之地区位置乃按资产 之实际及经营地点划分。本公司为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投资控股公司,本集团於当地并 无任何业务,本集团大部分业务及员工均位於中国内地,因此,就作出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第8号「经营分部」之披露而言,本集团视中国内地为本集团之注册国家。 6.融资成本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银行及其他借贷之利息 821,562 677,062 可换股及可交换债券之利息 55,468 �C 来自一名第三方之融资之融资成本 �C 2,141 融资租赁之利息 6,803 64 并非按公允价值於损益账处理之金融负债融资成本总额 883,833 679,267 减:就发展中物业及在建工程资本化之金额* (367,119) (378,569) 516,714 300,698 *融资成本乃按年率5.14%至11.35%(2015年:6.65%至12.00%)资本化。 �C15�C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7.除所得税前溢利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除所得税前溢利已扣除�u(计入)以下各项: 不包括商誉之无形资产摊销* 18,528 12,866 核数师薪酬 ―审核服务 8,051 5,200 ―其他服务 6,946 2,629 其他应收款项撇销* 319 59 物业及车位出售成本 1,792,880 61,142 提供企业IT应用服务成本 139,709 139,242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成本 35,022 31,133 提供电影发行服务成本 18,306 76,956 票房成本 1,070,795 1,139,364 销售糖果成本 103,496 101,846 出版杂志及广告成本 170,999 4,427 放映设备销售成本 30,691 36,034 数码媒体科技服务成本 21,791 2,949 草本个人护理及香水产品销售成本 166,229 �C 餐饮服务成本 1,306 �C 销售及提供服务之成本 3,551,224 1,593,093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毛额―自置资产 507,240 260,026 减:计入销售及提供服务成本之金额 �C (35) 自置资产折旧净额* 507,240 259,991 租赁资产折旧* 3,564 664 物业、厂房及设备撇销* 11,092 2,849 最低租赁付款 654,467 511,553 或然租金 20,478 19,371 土地及楼宇之经营租赁费用 674,945 530,924 预付土地租赁之经营租赁费用* 517 546 应收贸易款项减值拨备*(附注10) 5,390 4,202 其他应收款项减值拨备* 16,080 �C 於一间联营公司之权益减值亏损拨备* 6,373 �C 商誉减值拨备* 34,473 �C 研究及开发开支* 37,332 62,592 *计入其他经营开支 �C16�C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8.所得税开支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所得税开支包括: 即期税项 ―香港利得税 年内税项支出 11,974 10,999 以往年度拨备不足(/ 超额拨备) 77 (487) ―中国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年内税项支出 336,002 23,498 以往年度超额拨备 �C (1,783) ―其他司法权区之税项 年内税项支出 502 �C ―中国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 年内税项支出 889,189 16,011 年内税项支出 1,237,744 48,238 递延税项 ―於年内(计入)�u扣除 (115,579) 44,001 1,122,165 92,239 香港利得税乃按年度估计应课税溢利以16.5%(2015年:16.5%)之税率作出拨备。 除非附属公司所在城市设有优惠税率,否则於中国内地经营之附属公司估计应课税溢利, 已按25%(2015年:25%)之税率作出中国企业所得税拨备。 於其他司法权区所产生税项乃按相关司法权区之现行税率计算。 中国土地增值税乃就土地价值之估计增值(即出售物业所得款项减可扣税开支,包括土 地使用权成本以及开发及建筑成本)按介乎30%至60%(2015年:30%至60%)之累进税率计算。 �C17�C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9.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乃按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1,359,553,000港元(2015年:238,875,000港元)及年 内已发行普通股68,645,535,794股(2015年:68,645,535,794股)计算。 每股摊薄盈利乃按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计算,并经调整以反映可换股及可交换债 券之利息及非控股权益应占溢利。计算所用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即用作计算每股基本盈利 之年内已发行普通股数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每股摊薄盈利与每股基本盈利相同,乃由於年内尚未行使 之可换股及可交换债券对每股基本盈利有反摊薄影响。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每股摊薄盈利与每股基本盈利相同,乃由於年内并无具潜 在摊薄影响之普通股发行在外。 10.应收贸易款项 应收贸易款项按发票日期作出之账龄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0至90日 243,150 299,137 91至180日 31,083 13,148 181至270日 16,019 10,298 271至360日 3,771 4,854 超过360日 55,443 26,313 应收贸易款项毛额 349,466 353,750 减:应收款项减值拨备 (24,675) (21,640) 应收贸易款项净额 324,791 332,110 减:长期应收贸易款项 (3,303) �C 应收贸易款项之即期部分 321,488 332,110 应收贸易款项於出示发票时到期。 �C18�C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10.应收贸易款项(续) 应收贸易款项之减值亏损计入拨备账,除非本集团信纳日後收回该款项之可能性极微, 在此情况下,有关减值亏损将直接於应收贸易款项中撇销。应收贸易款项减值拨备变动 如下: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年初 21,640 18,523 减值拨备(附注7) 5,390 4,202 汇兑差额 (2,355) (1,085) 年终 24,675 21,640 於各报告日期,本集团应收贸易款项已按个别情况作减值评估。本集团於收取若干应收 贸易款项时遇到困难,并已就若干应收贸易款项作出适当减值拨备。个别已减值应收款 项乃根据该等客户之信贷记录、彼等之财政状况及拖欠还款记录以及现行市况确认。因此, 本集团已确认特定减值拨备。本集团并无就该等结余持有任何抵押品。 被视为并无减值之应收贸易款项账龄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逾期0至90日 242,966 299,137 逾期91至180日 30,716 13,136 逾期181至270日 15,468 10,276 逾期271至360日 3,036 4,822 逾期超过360日 32,605 4,739 324,791 332,110 已逾期但并无减值之应收贸易款项乃来自多名与本集团有良好往绩记录之独立客户。根 据以往经验,由於有关信贷质素并无重大变动,且结余仍被视作可全数收回,故管理层 认为毋须就该等结余作出减值拨备。本集团并无就该等结余持有任何抵押品或其他改善 信贷条件。 �C19�C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11.应付贸易款项 应付贸易款项按发票日期作出之账龄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0至90日 1,307,214 363,988 91至180日 35,161 37,549 181至270日 25,585 72,375 271至360日 34,458 40,092 超过360日 94,742 124,621 应付贸易款项 1,497,160 638,625 减:长期应付贸易款项 (42,482) (68,087) 应付贸易款项之即期部分 1,454,678 570,538 长期应付贸易款项指应付一名供应商之未偿还结余,该名供应商给予本集团为期36个月 之偿付时间表。此应付款项之即期部分及非即期部分分别为67,024,000港元及42,482,000港 元(2015年:分别66,315,000港元及68,087,000港元)。所有余额均属短期性质,故本集团之应 付贸易款项账面值被视为公允价值之合理约数。 12.股本 每股面值 0.01港元之 普通股数目 千港元 法定股本: 於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及2016年12月31日 500,000,000,000 5,000,000 已发行及缴足股本: 於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及2016年12月31日 68,645,535,794 686,455 �C20�C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13.业务合并 (a)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收购多间由独立第三方及关连方拥有之公司之 股权。 本集团之业务合并之详情如下: (i)於2015年11月23日,本集团订立买卖协议以收购於中国注册成立之重庆嘉裕影 视传媒有限公司(「嘉裕」)100%股权。嘉裕主要从事影院经营。本集团通过此次收 购在重庆扩大布局。该收购事项於2016年1月1日(「收购日期」)完成。 嘉裕可识别资产及负债於收购日期之公允价值如下: 公允价值 千港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 28,790 无形资产 14,902 存货 58 应收贸易款项 1,980 应收一间关连公司款项 839 按金、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34,937 现金及等同现金项目 7,733 应付贸易款项 (10,946)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18,838) 应付一间关连公司款项 (4,038) 预收款项及递延收入 (10,080) 税项拨备 (635) 递延税项负债 (3,793) 按公允价值计算可识别资产净额之总值 40,909 商誉 41,815 代价之公允价值 82,724 购买代价 (82,724) 加:收购一间附属公司之现金及等同现金项目 7,733 收购之现金流出净额 (74,991) �C21�C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13.业务合并(续) (a) (ii)於2015年11月23日,本集团订立买卖协议以收购於中国注册成立之重庆雄都影 院投资有限公司(「雄都」)100%股权。雄都主要从事影院经营。本集团通过此次收 购在重庆进一步扩大布局。该收购事项於2016年2月29日(「收购日期」)完成。 雄都可识别资产及负债於收购日期之公允价值如下: 公允价值 千港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 23,382 无形资产 8,988 存货 218 应收贸易款项 1,978 按金、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5,952 现金及等同现金项目 2,076 应付贸易款项 (5,776)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20,955) 预收款项及递延收入 (6,026) 递延税项负债 (2,505) 按公允价值计算可识别资产净额之总值 7,332 商誉 76,131 代价之公允价值 83,463 购买代价 (83,463) 加:收购一间附属公司之现金及等同现金项目 2,076 收购之现金流出净额 (81,387) �C22�C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13.业务合并(续) (a) (iii)於2015年12月15日,本集团订立买卖协议以收购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CE HoldingsLimited(「Crabtree&Evelyn」)70%股权。Crabtree&Evelyn主要从事制造、零 售及分销草本个人护理及香水产品。此次收购将扩大本集团之零售及娱乐业务。 该收购事项於2016年9月30日(「收购日期」)完成。 Crabtree&Evelyn可识别资产及负债於收购日期之公允价值如下: 公允价值 千港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 234,270 无形资产 401,787 存货 268,367 应收贸易款项 53,435 按金、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454,368 现金及等同现金项目 49,851 应付贸易款项 (101,067)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819,211) 税项拨备 (1,032) 递延税项负债 (11,440) 融资租赁负债 (163) 按公允价值计算可识别资产净额之总值 529,165 非控股权益 (383,947) 商誉 750,658 代价之公允价值 895,876 购买代价 (895,876) 加:收购附属公司之现金及等同现金项目 49,851 收购之现金流出净额 (846,025) �C23�C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13.业务合并(续) (a)―续 (iv)於2016年7月14日,董事会宣布本集团接获ListarPropertiesLimited(「Listar」)之非控 股权益持有人行使30%股权之认沽期权之通知。本集团相应收购有关权益。转让 完成後,Listar成为本集团拥有73%权益之附属公司。该收购事项於2016年9月15 日(「收购日期」)完成。 Listar可识别资产及负债於收购日期之公允价值如下: 公允价值 千港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 4,459 存货 4,547,107 应收贸易款项 36,397 按金、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1,153,599 已抵押及受限制银行存款 249,478 现金及等同现金项目 139,722 应付贸易款项 (403,257)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1,528,297) 预收款项及递延收入 (1,315,495) 税项拨备 (38,790) 银行及其他借款 (863,315) 递延税项负债 (875,386) 按公允价值计算可识别资产净额之总值 1,106,222 非控股权益 (298,680) 紧接收购日期前本集团所持Listar之43%股权之公允价值 (988,778) 商誉 1,519,329 代价之公允价值 1,338,093 购买代价 (1,338,093) 加:收购附属公司之现金及等同现金项目 139,722 收购之现金流出净额 (1,198,371) (v)於2016年12月28日,本集团收购Listar余下27%非控股权益。转让完成後,Listar成 为本集团之全资附属公司。 由於转让股权并无更改Listar之控制权,故该交易分类为拥有人以其拥有人身分 进行之交易,任何股权变动直接於权益确认。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Listar非控股权益应占亏损为72,990,000港元。 �C24�C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13.业务合并(续) (b)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收购多间由独立第三方拥有之公司之股权。 本集团之重大业务合并详情如下: (i)於2015年5月25日,本集团订立买卖协议以收购於中国注册成立之数码辰星科技 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辰星科技」)100%股权。辰星科技主要从事销售电影放映设 备及提供数字媒体技术服务。收购事项於2015年6月1日(「收购日期」)完成。 辰星科技可识别资产及负债於收购日期之公允价值如下: 公允价值 千港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 4,395 无形资产 51,297 长期应收贸易款项 57,891 存货 27,885 应收贸易款项 23,813 按金、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10,590 现金及等同现金项目 4,595 应付贸易款项 (66,781)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62,555) 长期应付贸易款项 (41,420) 银行及其他借贷 (5,896) 递延税项负债 (10,547) 保修拨备 (5,208) 按公允价值计算可识别负债净额之总值 (11,941) 商誉 11,941 代价之公允价值 �C 以现金缴付之购买代价 �C 加:收购附属公司之现金及等同现金项目 4,595 收购之现金流入净额 4,595 ● �C25�C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13.业务合并(续) (b) (ii)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於2015年12月21日(「收购日期 」)完成收购重 庆焕扬影院管理有限公司(「焕扬」)100%股权。焕扬是一家於中国注册成立之公司, 主要从事影院经营。本集团通过此次收购在重庆扩大布局。 焕扬可识别资产及负债於收购日期之公允价值如下: 公允价值 千港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 16,094 存货 82 应收一间关联公司款项 1,433 按金、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619 现金及等同现金项目 314 应付贸易款项 (32)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6,538) 欠一间关联公司款项 (5,050) 按公允价值计算可识别资产净额之总值 6,922 商誉 12,905 代价之公允价值 19,827 以现金缴付之购买代价 (19,827) 加:收购一间附属公司之现金及等同现金项目 314 收购之现金流出净额 (19,513) 14.股息 董事会建议就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派付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0.2港仙(2015年:无)。 建议股息须待股东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後方可作实。 15.报告期後事项 於2017年1月25日,本公司订立买卖协议以通过收购橙天嘉禾影城有限公司已发行股本 总额之100%(「收购事项」)来收购橙天嘉禾影城(中国)有限公司。截至公告日期,橙天嘉禾 影城有限公司之资产及负债之公允价值评估仍在进行。收购事项进一步详情於本公司所 作出日期为2017年1月25日之公告内披露。 �C26�C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透过旗下大地传播(香港)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大地影院投资有限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及辰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大地传播」), 南海发展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南海发展」)和中国数码信息有限公司 及其附属公司(统称「中国数码」,股份代号:250)持续深耕於文化与传播服务、 房地产开发及企业IT应用服务。同时,为了长远发展,本集团也通过并购和新 建,在新的业务领域―「新媒体」业务与「创意商业」业务中持续发力。 年内,本集团之营业额同比增长约112.3%至8,915.6百万港元(2015年:4,200.1百 万港元),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净额约1,359.6百万港元(2015年:238.9百万港元)。 盈利提升的主要原因是,本集团旗下地产项目「半岛城邦」三期年内确认售 楼收入,拉动利润显着上涨。本公司拥有人应占资产净值约4,051.8百万港元(2015 年:3,242.3百万港元)。 文化与传播服务 业务回顾 年内,文化与传播服务板块之营业额约3,089.5百万港元(2015年:3,153.0百万港 元),除所得税前分部溢利约为170.3百万港元(2015年:230.5百万港元),盈利 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大地传播旗下广东大地影院建设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 称「大地影院」)票房基本与去年持平,而在2016年新开店尚处於培育期。 大地影院 2016年电影市场增长趋於理性,累计票房在457.12亿元人民币,增幅约为3.73%。 2016年国内市场在2015年度爆发的基础上,虽然票房增速放缓,但仍显示出稳 健的增长。年度观影人次约13.72亿,国内银幕总数超4.1万块。而在观影结构上, 一个显着的表现就是影院建设向三四线城市下沉,基於硬设备的扩容,2016 年城市票房中,四线城市表现亮眼,增幅最大,三线城市表现较为稳定,一二 线城市票房占比较2015年度有所下降。近年来不同级别城市观影人次份额差 距逐渐缩小,结构更趋均衡。 �C27�C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续) 文化与传播服务(续) 业务回顾(续) 大地影院(续)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大地影院以覆盖全国,集中於二三四线城市的布局,在 全国影院投资管理公司中依然占据稳固的地位。年内,大地影院含税票房收 入达到22.3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约1.1%,全国占比约为4.9%,位列全国影院 投资管理公司第二名;观影人次达到7,325万,再创历史新高。截至2016年12月 31日,大地影院已在全国拥有影院350家,银幕数达1,911块,覆盖全国28个省, 164个城市,除此之外,已签约未开业的影院数量超过311间。 借助於大地影院终端的优势,年内,大地影院提出了「场景驱动营销」的战略 思想,大地影院作为规范化管理的超级原生场景,借助自身的优势,打造�Q 上�Q下跨平台电影消费全场景营销模式,为品牌主和用户搭建更加高效的互 动平台,从而实现从品牌到营销层面的深度转化。从客户积累上看,目前与 大地影院合作的广告代理商有80多家,直接广告客户有200多家,已形成了一 定的广告经营规模,并在销售业绩上取得了一定的增长。 影院的发展与扩张,与「场景驱动营销」战略的落地,离不开多元化融资渠道 的支撑。2016年2月1日,大地影院集团资产证券化产品上市,以旗下80家影院 未来部分票房收入作为质押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融资总额11.3亿元人民币 用於发展其影院建设相关业务。2016年5月9日,大地影院向阿里巴巴影业集 团有限公司(「 阿里影业 」)发行总金额为10亿元人民币的可换股债券,认购资 金将用於影院经营、投资及并购,亦可用於银行借款的偿还。在中国电影产 业不断创新突破的背景下,加入战略投资者将有助於推动双方在电影发行、 影片营销、联合会员经营及大数据建设等方面深入合作,共同推动行业整体 发展。未来,双方的合作还会向产品在线零售、大数据运用及金融服务等方 面延伸。 �C28�C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续) 文化与传播服务(续) 业务回顾(续) 大地电影 年内,大地传播旗下大地传播(香港)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大地电影」)在继 续发展代理发行业务的基础上,向包括电影、电视剧、网剧、动漫在内的内容 投资与制作进军。发行业务在年内发行了《我们的十年》、《冒牌卧底》等多部影 片。占股比例为22.5%之联营公司五洲电影发行有限公司,在本年度内总计主 导发行了《火锅英雄》、《卧虎藏龙青冥宝剑》等影片,取得了良好的业绩。而内 容方面,一方面,扩大了原有的在影视投资中内容源获取的范围,从自主研发、 版权采购、与外部成熟创作团队合作、与知名监制导演的战略捆绑等渠道来 获取内容源,并根据内容源的选择进行参投或主控,享受收益权;另一方面, 还开始了在动漫产业的布局,以「惊奇大地」为业务品牌,专注於二次元IP(一 种知识产权,主要特指文学艺术作品的版权等)内容孵化及版权运营,自主开 发和整合有潜力的动漫及其他具备IP衍生价值的优质项目。 年内,大地电影与东方邦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发起的北京东方大地影视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基本完成了第一期的募集和投资约人民币1.2亿元,同时 大地电影也在着手自建影视基金投资管理公司,以期利用大地影院、大地电 影在影视终端、发行渠道及影视管理方面的优质资源和优良经验来撬动资本 杠杆,以坚实的资金支持来促进内容产业链业务的发展。 辰星科技 2016年是辰星科技( 香港)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辰星科技」)由传统科 技公司向综合型技术服务公司转型的一年,为了更好的服务快速发展的中国 电影市场,公司从人才引进,部门优化及内部信息化提升诸多方面做了大量 工作,用户服务效率及满意度得到了有效提升。 年内,辰星科技作为中国第一家推出激光巨幕商业放映解决方案的技术公司, 重点针对市场占比最大的中小影厅的三色激光放映解决方案做了深入研发与 对外合作,相关研究成果为2017年业务突破打下了坚实基础。 �C29�C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续) 文化与传播服务(续) 展望 在过去五年中,中国影院建设的爆发式增长促进了中国电影票房每年都高速 增长,在2015年甚至达到了接近50%的增长率,而在2016年,这一高速增长的 趋势嘎然而止,票房增速放缓,市场趋於理性,中国电影市场亟待消费升级。 在这一背景下,大地传播将会在放映、发行和内容产品三个方面,抓住市场 机遇,在夯实影院投资管理公司市场地位并提升其多元盈利能力的基础上, 在发行和内容产品方面全面播种,并在内容产业的若干重要环节进行布局。 於2017年1月25日,本公司宣布通过大地传播就收购橙天嘉禾影城(中国)有限 公司(「橙天嘉禾影城(中国)」)签署买卖协议,其影院在一二�Q城市的布局,与 大地影院以二三四�Q城市为主的市场布局形成良好的补充。交易完成後,大 地影院所经营的影院数将增加至426家,银幕数将增至2,442块,进一步巩固其 全国第二的市场排名。此外,该收购将能够与大地影院的核心能力和优质资 源形成协同效应和整合效益,有益於其未来面向客户端的长远发展战略,同 时也对大地影院「电影+」战略的落地打下了更加坚实的基础。大地影院「电影+」 战略将更加注重於实现影院关联业态的有效联动及客流资源共享,建立会员 体系,打通线上线下会员数据,为影院周边多元业态精准营销和导流,以影 院为入口,构筑以观影人群为中心的娱乐消费新生态圈。同时,大地影院的 广告业务,也将进一步夯实「场景驱动营销」的战略的落地,以大地影院为基 点支撑,将各种创新的影院媒体平台推向整个电影行业,开启影院媒体行业 的变革。 通过「电影+」战略布局形成的娱乐消费新生态圈,以及多元电影文化赢得的 数千万的观众和会员,都构成了大地电影全方位进军内容产业的坚实基础。 在未来,大地电影还将积极拓展对外合作,一方面继续完善发行网络的覆盖面, 另一方面加强内容产业的开拓与深耕。在发行业务方面,与华语电影项目进 行多方位合作,将主导及参与发行的电影如,让雅克阿诺监制的视效史诗大 片《铁木真传奇》、国产动画技术新标杆《阿唐小来的奇幻之旅》等。并且积极开 拓海外市场,目前已经签订道格里曼导演,汤姆・克鲁斯和多姆纳尔・格里森 主演的犯罪类型电影《AmericanMade》,史泰龙导演及主演的电影《敢死队4》与《第 一滴血5》的中国大陆区发行权益,这些电影预计会在未来三年内上映。在内 容产业方面,提出「精品战略」工程,打造有质量的精品影视、动漫作品。在内 容方面,在打通内容平台的基础上,一方面,深挖核心类型片,尝试不同艺术 形式的影视作品;另一方面,以覆盖泛二次元人群的优质IP为核心驱动力,形 成一个包含动漫、影视、衍生品、演出的产品线丰富且产业链完整的泛娱乐 综合体,撬动更大的文化市场。 �C30�C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续) 文化与传播服务(续) 展望(续) 此外,中国的电影行业正处於黄金时代,影院建设保持高速发展。人们对高 品质观影需求日盛,相应地,对放映设备供应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未 来辰星科技将全面转向技术服务,更多针对影院自动化系统、票务系统、TMS 系统、电影放映机、服务器以及激光巨幕放映系统等全系列进行平台化整合 工作,为院线、影院建设及运营提供更合适的方案。 房地产开发 业务回顾 年内,此业务部门之营业额约4,524.9百万港元(2015年:192.1百万港元),除所 得税前分部溢利约2,695.4百万港元(2015年:97.4百万港元 ),录得年内溢利的 主要原因为「半岛城邦」三期年内确认售楼收入,拉动利润显着上涨。 深圳「半岛城邦」项目 年内,南海发展继续推进其旗下项目,深圳「半岛城邦」的滚动式开发工作, 并坚持以质量为核心,精益求精地打造高品质产品。「半岛城邦」三期,於 2016年3月28日取得预售许可证,并於2016年4月9日在深圳蛇口开盘销售,现 场到访客户近2,000人,开盘两日内认购套数409套,认购总金额52亿元人民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项目三期累计销售768套,累计预售额已达112.77亿元 人民币。该项目四期已於2015年7月份启动工程建设,目前工程进度正全速推进, 预计在2017年内达到预售条件。 广州「自由人花园」项目 年内,鉴於广州房价进一步上扬,南海发展对广州「自由人花园」进行了重整, 扩大对该项目的持有比例,截至2016年12月28日,拥有广州「自由人花园」的公 司已成为南海发展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该项目各期工程滚动开发进 展的也非常顺利,其四期於2016年7月16日开盘预售。截至2016年12月31日,预 售额约20.42亿元人民币,销售总面积约15.5万平方米(「平方米」),约占四期总 面积的85%。该项目二期住宅及三期商业已於2016年达到竣工入住条件,二期 住宅已经交楼。五、六、七期住宅相继开发建设,七期部分楼座已於年内取得 预售证,预计在2017年陆续推售。 �C31�C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续) 房地产开发(续) 展望 2016年是中国地产业异常热闹而跌宕的一年,在2016年前半年房价疯涨、高价 地频出的现实面前,一线城市开始陆续颁布管控房价急速上升的政策,但这 些政策相对科学,预计不会造成市场过度波动,能起到市场稳健发展的效果。 而部分二线及多数三线城市库存压力依然严峻,市场仍以去库存、促消费为 主基调。 目前,南海发展的旗舰项目「半岛城邦」已成为深圳规模最大的高端住宅与 商业综合体项目之一。而依托着广州「北优」城市发展战略,以及城市发展带 来的巨大机遇及拉动效应,广州「自由人花园」项目不断提升其品牌效应,也 拥有着巨大的升值空间与发展前景。 2017年,南海发展将继续秉承「人性化居住环境设计、高品质、人文社区构建」 的理念,在大力推进现有项目的同时,以一线城市为核心积极开拓多个地产 项目,为该板块的长期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同时,还将积极尝试与文化创意、 艺术人文、餐饮旅游、时尚休闲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地产投资开发模式。 企业IT应用服务 业务回顾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实施的第 11年。随着云计算和移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和产业的发展,中小企业信息化 有了更灵活多样的选择。 自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互联网+」的行动计划,从此中国万千 中小企业迎来了互联网转型的大潮。浪潮汹涌之下大浪淘沙,「互联网+」的概 念让一部分创业者和中小企业从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但更多的中小企业却 仍处在转型时期的迷茫之中。想要解决中国4,000万中小企业的互联网转型难题, 需要从技术、营销和服务三个角度综合切入。这就对为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 的企业提出了挑战。解决技术问题是中小企业互联网化的基础,解决营销问 题是企业在互联网端受关注的关键,而随後的各种服务问题则是中小企业能 否长期通过互联网盈利的核心。 �C32�C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续) 企业IT应用服务(续) 业务回顾(续) 年内,本业务部门继续深耕於企业IT应用服务业务,以旗下核心企业中企动 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企动力」)及北京新网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新网」) 为经营主体,主要面向中国的中小企业及个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互联网基础 服务、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应用服务及整体解决方案。年内,该分部营业额约 为818.1百万港元(2015年:808.3百万港元),同比增长约1.2%;除所得税前分部 亏损约为18.9百万港元(2015年:14.9百万港元),与去年基本持平。 中企动力 中企动力经过17年的行业实践,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信息化服务解决方案, 将自己的成功经验总结为网站建设、营销推广、企业服务三大方面,这些也 成为如今中企动力着重发力的三大主营业务。 在网站建设方面,中企动力推出企业门户网站―NEWZ+、O2O全网零售平台 ―ZshopS、企业移动营销平台―Vone,分别从中小企业门户网站建设、线上线 下O2O服务无缝连接、移动端访问无障碍等方面解决中小企业互联网化进程 中的各种技术问题。 在营销推广方面,「大把推企业互联网整合营销平台」共覆盖了40大行业1000 多个细分行业的海量商贸网站及国内外搜索引擎媒介资源,通过用户最基本 的搜索行为帮助企业进行营销推广。 在企业服务方面,中企动力通过企业域名注册管理服务、全球企业云邮及云 盘服务、全球4大主流搜索引擎优化服务,凭藉顶尖的技术手段解决企业网络 品牌保护、企业域名注册、全球信息沟通、实时数据备份、搜索引擎和商贸推 广等全球性商业问题。年内,中企动力所推出的网络营销推广产品「大把推」 荣获「2016年度最佳产品奖」、「2016中国IT用户满意品牌」等奖励,成为网络营 销推广平台领域的双料冠军。 �C33�C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续) 企业IT应用服务(续) 业务回顾(续) 新网 新网坚持以客户为导向,通过产品创新、多元化营销渠道和高效的运营服务, 为客户进入互联网铺平道路。 年内,新网继续通过在线直销与遍布全国的代理商管道,面向中国中小企业 开展域名注册、云计算、协同通讯等互联网基础服务,并积极拓展各类应用 及增值服务。2016年6月,推出了战略级邮箱产品―「全球邮」,「全球邮」延续 了新网企业邮箱一贯的性能优势,并着重优化移动办公体验,倾力打造全新 一代办公利器。此外,新网於2016年下半年推出以云计算为核心的云主机产 品和建站平台,为中小企业自主建站提供更便利的服务。2016年12月推出面 向集团类及大型互联网企业的数字资产管家式托管服务,已签约诸多知名企业, 受到业内的普遍关注和认可。 与此同时,新网与国内知名云计算企业签署协议,在百度云、华为云、京东云 等平台上线新网产品,未来将继续推进与其业务的互补合作。 展望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中国的中小企业未来将持续加大信息化的投入,虽然仍 需一定的市场培育和推广时间,但企业级IT应用服务业务将会拥有广阔的市 场机遇。随着云应用的广泛开展,未来的企业信息化服务将依托於「云」上,而 现有的云市场,没有中小企业适合的云服务产品,中小企业在信息化发展中 将存在极大的成本投入和技术障碍,而本公司将在原有17年的中小企业信息 化服务基础上,随着技术和时代的进步,已经储存了丰富的云计算、云应用 技术,尝试通过平台化推出中小企业云服务产品,降低中小企业信息化投入 成本,降低由於「云」带来的技术障碍。 展望未来,本集团将在提供平台化云服务、云应用的同时,继续不断深化自 己的地面服务能力,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提供配套的地面服务。同 时强化产品平台,提高产品订制化的能力,为不同行业中的中小企业提供最 适合企业行业特性的、使用成本低的最佳的个性化解决方案。并且仍将持续 加强运营保障方面的投入,对客户问题进行快速响应,及时的解决,全面提 升运营支撑能力和在线服务能力。 �C34�C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续) 企业IT应用服务(续) 展望(续) 未来的十年将是企业级互联网应用行业的黄金十年。面对这一历史机遇,本 集团将依托其多年来积累的强大资源优势、核心能力和企业市场的丰富运营 经验,倾力打造中国中小企业互联网应用产业生态圈,成为以互联网信息化 科技推动中国产业转型和升级的生力军。 新媒体 业务回顾 由2015年下半年开始运营的大地传媒(香港)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大 地传媒」)现已建立起「香港01」和「多维传媒」两部分。年内,大地传媒营业额约 173.1百万港元(2015年:22百万港元),其中来自本集团内部其他分部的广告收 入约为147.0百万港元,除所得税前分部亏损约为253.5百万港元(2015年:52.9 百万港元)。目前,大地传媒的各项业务正处於起步阶段,尚处於市场投入和 培育期。 「香港01」立足於香港,目前已发展成为拥有超过550人团队的新型社会传播体 系媒体,努力打造与读者的全新互动体验及信息传播平台,致力於建立一类 新型的倡议型媒体及互联网应用服务,提供网站、周报及实体空间三位一体 的多媒体平台,全方位服务於读者。「多维传媒」包括多维月刊和多维网站两 个主要媒体,多维月刊目前在亚太多个地区均有发售。 展望 未来,本集团将在新媒体业务领域持续投入。目前,大地传媒积极发展会员 制度,以期为今後发展全方位互联网应用平台打下坚实的基础,并希望将其 打造成为本集团旗下新的业务增长点。 �C35�C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续) 创意商业 业务回顾 伴随着大地影院「电影+」战略的落地,本集团的创意商业业务也从「电影+创 意餐饮」、「电影+创意零售」两方面启动拓展。 年内,大地创意商业(香港)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创意商业」)营业额约 为418.2百万港元(2015年:无),除所得税前亏损净额约为87.3百万港元(2015年: 无)。於2016年完成收购的Crabtree&Evelyn,目前正处於整合阶段,而大地餐饮(香 港)有限公司(「大地餐饮」)也正处於起步阶段。 零售方面,本集团於2016年9月30日完成了对国际着名护肤品品牌Crabtree& Evelyn的70%股权的收购,并助力Crabtree&Evelyn开展一系列重组变革,包括 资源整合、品牌重塑、供应链优化、新产品开发等,全力提升Crabtree&Evelyn 的业务表现。透过收购Crabtree&Evelyn,与旗下大地影院等原有业务的核心能 力和优质资源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和整合效益,有助於本集团未来面向客户 端的长远发展战略。餐饮方面,大地餐饮以「轻、亲、新」的概念范,以与影院 结合的经营方式,引领国人新的饮食文化。 展望 以观影需求为驱动,影院为核心,互联网为连结,将不同业态的会员数据进 行整合,进行精准营销和交叉销售,提升消费群体在整个商业综合体的体验 是发展的大势所趋。影院已成为吸引并留住客流的重要保障,是商业综合体 的必备业态,近年来更是有以电影为主题的商业体的市场新模式尝试。本集 团在「电影+」战略的基础上,布局餐饮、零售行业,直接面对客户拉动二次消费, 在一个场景下实现多维度的消费需求,从长远来看,综合本集团内影院与零 售业态不同商品间相互整合的有益尝试,有助於本集团的业务的长远发展。 �C36�C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续) 财务资源及流动资金 本集团继续采取审慎之资金及财务政策。於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拥有人应 占资产净值约为4,051.8百万港元(2015年:3,242.3百万港元),包括现金及银行 结存约为8,171.4百万港元(2015年:2,724.5百万港元),主要以美元、人民币及港 元为单位。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之借贷总额约为15,467.4百万港元(2015年: 10,070.2百万港元),其中约8,781.9百万港元(2015年:6,467.5百万港元)乃按固定 利率计息,而约6,685.5百万港元(2015年:3,602.7百万港元)则按浮动利率计息。 本集团目前并无实行任何利率对冲。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之资本负债比率,即负债净额除以已调整之资本加 以负债净额,於2016年12月31日约为58.36%(2015年12月31日:65.22%)。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之资本承担约为3,416.0百万港元,其中约36.7百万 港元用作企业IT应用服务总部之翻新工程费用,约336.5百万港元将用作为扩 展影院业务之资本开支,及约3,042.8百万港元将用作房地产开发。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之或然负债约为18.6百万港元,乃就信贷融资及保 证回报提供之担保所致。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之信贷融资是以账面净值总额约为10,160.5百万港 元之若干租赁土地权益、楼宇、其他物业、厂房及设备、待发展及已落成待售 物业、投资性物业及银行存款作为抵押。此外,本集团已质押账面值约为 200,000港元之交易证券、数间附属公司之若干股份、及银行账户作为本集团 信贷融资之抵押。 汇率波动风险 本集团大部份借贷及交易主要以美元、人民币及港元为单位。经营开支及收 入主要为人民币及港元,预期全球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导致人民币汇率会有 波动。本集团所录之资产、负债以及业绩可能亦会受人民币汇率影响。於回 顾年内,人民币汇率波动影响了本集团财务报告中由人民币汇兑至港元的资 产及负债,本集团仍会继续审视及监察人民币及港元的汇率波动。至於美元 融资方面,本集团以港元为汇报货币,基於港元跟美元有联系汇率关系,本 集团管理层认为汇率波动风险不大。本集团寻求积极的管理方法,力求在可 行的情况下,减轻风险及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影响,将不时考虑利用外汇对冲 工具(如适合),降低人民币汇率变化带来的风险。於本公告日期,本集团并无 使用任何外汇对冲工具。 �C37�C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续) 雇员及薪酬政策 本公司员工的聘用及薪酬均以员工之学历、经验和工作表现为基础。除基本 薪金外,其他福利包括住房、强制性公积金供款、团体医疗保险、团体个人意 外保险及考试休假等。员工可根据本公司购股权计划并按本公司董事会之酌 情决定获授购股权。一般而言,每年均会进行薪金检讨。於2016年12月31日, 本集团约有17,741名员工(2015年:14,218名员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员工之薪金及津贴共约1,358.9百万港元(2015年:1,129.1百万港元)。 本集团注 重对员工技能和素质的培训,针对不同岗位的需求,对员工进行岗位能力的 培训;在员工素质方面,对个人工作态度及工作习惯等方面也进行相应的培训。 报告期後事项 除财务报表附注15所披露及本公告其他地方所述者外,截至本公告日期,并 无任何其他重大报告期後事项。 末期股息 董事会建议就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派付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0.2港仙(2015 年:无)。建议股息须待股东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後方可作实。 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将於2017年5月25日(星期四)在香港举行。股东周年大会 通告会适时刊登并寄予股东。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公司将於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5月25日(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 过户登记手续,以便厘定有权出席应届股东周年大会并可於会上投票之股东 身份。拟办理过户登记者须将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於2017年5月19日下午4:30 时前,送达本公司於香港之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雅柏勤有限公司,地址为 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方能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C38�C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续) 本公司将於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2日(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 户登记手续,期间将不会进行任何股份过户登记,以便厘定股东收取末期股息 之资格。为进行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於2017年5月 31日下午4时30分前,送达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雅柏勤有限公司, 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末期股息将於2017年7月18日或之 前派发予於2017年6月2日名列股东名册之股东。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董事会认为,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整个年度内及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 遵守上市规则附录14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 惟下列所述偏差除外: 守则条文A.2.1订明主席及行政总裁(「行政总裁」)应为独立角色及不应由同一 人担任。 本公司尚未委任行政总裁。行政总裁之职责亦由本公司主席于品海先生履行。 董事会相信,将主席及行政总裁之角色归於同一人,可使本公司获得巩固及 贯彻之领导,於业务决策及策略方面可有效及高效率地计划及执行。 守则条文A.4.1订明,非执行董事应按特定任期委任,并须受重选所规限。 本公司之非执行董事并非均按特定任期委任。然而,根据本公司之细则,所 有非执行董事须受轮值退任规定所规限。因此,董事会认为,已采取足够措 施确保本公司之企业管治实务不低於企业管治守则所订之标准。 根据上市规则第3.10(1)、3.10A、3.21及3.25条以及企业管治守则条文A.5.1条之 规定,(i)董事会必须有最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ii)董事会所包括独立非执 行董事人数须占董事会成员人数最少三分之一;(iii)审核委员会须由最少三 名成员组成,其中一名为具备合适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业知识 之独立非执行董事;(iv)薪酬委员会必须由独立非执行董事出任主席;及(v)提 名委员会必须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出任主席。 �C39�C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续) 胡滨先生於2016年2月3日起已辞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主席 以及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之职务。於2016年4月27日,本公司委任肖 遂宁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主席以及审核委员会及提名 委员会成员。由於本公司未能即时物色合适人选填补胡滨先生离职後之空缺, 本公司於2016年2月3日至2016年4月26日期间未符合上市规则第3.10(1)、3.10A、 3.21及3.25条以及企业管治守则条文A.5.1条之规定。 证券交易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10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标准守则」)。本公司已向所有董事作出特别查询,董事们确认,彼等於截至 2016年12月31日止整个年度内已遵守上市规则附录10所载之标准守则。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包括本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刘业良先生、何养能先生及肖 遂宁先生。审核委员会已与本公司核数师及管理层审阅本集团截至2016年12 月31日止年度之本业绩公告及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并检讨核数、财务监控、 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制度事宜。 核数师进行之工作范畴 本公司核数师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立信德豪」)认为本集团 初步业绩公告所载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数字,与本集团於截至2016年 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所载数字一致。由於立信德豪於上述 所进行之工作并不构成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之香港核数准则、香港审 阅聘用准则或香港核证聘用准则而进行之核证聘用,因此立信德豪并无对初 步业绩公告作出任何保证。 �C40�C 购买、出售或赎回上市证券 除本公告中披露者外,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 司任何上市证券。 末期业绩及年报发布 本业绩公告於香港联交所及本公司网页(http://www.nanhaicorp.com)内刊登。载 有上市规则附录16所规定的全部相关所需资料的本公司2016年度年报将於适 当时候於香港联交所及本公司网页内刊登及向本公司股东寄发。 承董事会命 NanHaiCorporationLimited 执行董事 刘荣 香港,2017年3月14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如下: 执行董事: 非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于品海先生 林秉军先生 何养能先生 陈丹女士 刘业良先生 刘荣女士 肖遂宁先生 龙景昌先生 �C41�C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1396 毅德国际 0.37 314.77
00989 广泽地产 0.09 126.19
08161 医汇集团 0.43 43.33
02211 大健康国际 0.07 42.55
08316 柏荣集团控股 1.5 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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