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
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ENERIC (HOLDINGS) LIMITED
新岭 域(集 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542)
盈利警告
本公布乃新岭域(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
息条文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预期本公司及其附
属公司(「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业绩可能录得亏损。
有关亏损主要源自(其中包括)(i)於二零一六年一月赎回两批债券之一次性摊
销;(ii)占本集团开支总额重大部份之租赁土地之摊销以及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
旧;(iii)就酒店经营权持有人结欠之无法收回应收账项作出拨备;及(iv)本集团物
业、厂房及设备以及授权减值。
本公司现正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业绩。本公布所
载资料仅基於董事会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
综合管理账目作出之初步评估,相关资料有待落实及作出必要调整。本公司预计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公布其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
业绩。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新岭域(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王钜成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王钜成先生及季志雄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凯宁女士、苏慧琳女士及宋逸骏先生组成。
盈利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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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岭域集团
2017-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