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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業績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所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上海先进半导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AdvancedSemiconductorManufacturingCorporationLimite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3355)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 年度业绩公告 全年业绩 上海先进半导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全年已审计业 绩公布如下: 利润表及综合收益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营业额 3 796,137 741,079 销售成本 (686,541) (642,917) 毛利 109,596 98,162 其他收入及收益 4 30,433 42,213 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 (7,680) (7,964) 行政开支 (63,180) (66,487) 研发成本 (36,745) (31,818) 融资成本 5 (14) - 税前利润 5 32,410 34,106 所得税 6 - - 本年利润 32,410 34,106 本年其他综合收益 - - 本公司普通股股东应占本年综合收益 32,410 34,106 本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盈利 -基本及摊薄 8 2.11分 2.22分 相关股息资料请参见财务报表附注7。 �C1�C 财务状况表 2016年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350,538 323,198 在建工程 41,118 25,528 土地租赁预付款 28,155 28,925 无形资产 2,473 4,681 非流动资产总值 422,284 382,332 流动资产 存货 132,899 99,207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9 102,666 70,544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16,693 12,784 应收关联公司款项 16,465 10,92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509,355 534,847 流动资产总值 778,078 728,309 资产总值 1,200,362 1,110,641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10 132,921 89,557 应计负债及其他应付款项 61,023 59,473 应付关联公司款项 733 2,397 政府补助 2,371 2,963 计息银行借款 11 11,335 - 流动负债总值 208,383 154,390 流动资产净值 569,695 573,919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991,979 956,251 非流动负债 政府补助 14,298 10,980 资产净值 977,681 945,271 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 股本 1,534,227 1,534,227 储备 (556,546) (588,956) 权益总额 977,681 945,271 �C2�C 权益变动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股本 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年初及年末余额 1,534,227 1,534,227 资本公积 年初及年末余额 205,363 205,363 法定盈余公积 年初及年末余额 19,353 19,353 累计亏损 年初余额 (813,672) (847,778) 本年综合收益 32,410 34,106 年末余额 (781,262) (813,672) 储备 (556,546) (588,956) 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总额 977,681 945,271 现金流量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营业务之现金流量净额 43,522 99,323 投资活动之现金流量净额 (124,811) (92,696) 融资活动之现金流量净额 11,33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u(减少)净额 (69,954) 6,62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之年初余额 201,249 184,966 �舐时涠�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2,847 9,65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之年末余额 144,142 201,24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结余分析 现金流量表列报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44,142 201,249 现金及银行存款 144,142 201,249 取得时原到期日超过三个月的未抵押定期存款 365,213 333,598 财务状况表列报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509,355 534,847 �C3�C 财务报表附注 1. 呈报基准 本公司财务报表乃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以及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规定而编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包括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批准之准则及诠释以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所批准并依然生效之国际会计准则及常设诠释委员会诠释。该等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法编制。本公司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呈列而所有价值均调至最接近之千元价值,唯另有注明者除外。 会计政策及披露之变化 对於本年度的财务报表,本公司已采纳了下列新的及经修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的诠释。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监管递延账户 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的修订-取得共同经营中的权益的会计处理 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第38号的修订-折旧和摊销的可接受方法的澄清 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第41号的修订-农业:生产性植物 对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的修订-单独财务报表中的权益法 对2012-2014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年度改进 新订及经修订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所示: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监管递延账户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为可选准则,并规定针对价格监管活动,首次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的主体在采用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时,对於价格监管递延账户可继续采用其原一般公认会计原则下的会计政策。由於本公司无针对价格监管活动,该准则不适用。 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的修订-取得共同经营中的权益的会计处理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的修订要求,在购买构成「业务」的共同经营中的权益时,合营方需采用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第3号「企业合并」规定的会计处理原则。修订同时澄清,当合营方追加购买同一共同经营中的权益并继续保 持共同控制时,不对之前持有的权益进行重新计量。另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的修订对规定范围进行排 除,该修订不适用於分享共同控制权的合营方处於同一控制之下的情况。该项修订适用於首次购买共同经营中的权益以及追加购买同一共同经营中的权益,采用未来适用法实行。由於本公司本年无购买共同经营中的权益的事项,该修订对本公司无影响。 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第38号的修订-折旧和摊销的可接受方法的澄清 该修订澄清,收入应反映运营活动(其中包括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而非因财产消耗获取的经济利益。因此,以收入为基础的折旧计提方式不能应用於物业、厂房和设备,而只能在有限范围内应用於无形资产的摊销。该修订将会采用未来适用法实行。本公司并未对非流动资产采用以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拨备方式,因此该项准则对本公司的无影响。 �C4�C 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第41号的修订-农业:生产性植物 该修订改变了对於满足生产性植物定义的生物资产之会计处理要求。由於本公司不拥有生产性植物,该修订对本公司无影响。 对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的修订-单独财务报表中的权益法 该修订允许所有实体在其单独的财务报表中用权益法计量其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投资。已经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并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选择改用权益法核算,则须追溯调整该会计政策。该修订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对2012-2014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年度改进 这些改进包含: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终止经营 资产(或处置组)通常通过出售或分配给所有者的方法处置。该修订澄清,从其中的一种方法变为另一种方法不应被视为一项新的处置计划,而是作为原计划的继续。因此,不会中断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中规定的应用。该修订采用未来适用法实行。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 服务合同:该修订澄清,包含服务费的服务合同能够构成对金融资产的继续涉入。主体必须根据国际财务 报告准则第7号中的继续涉入指引评估费用和安排的性质,从而评估是否需要进行披露。须追溯评估哪些 服务合同构成继续涉入。但是主体无需对首次采用该修订的年度期间之前的期间进行披露。 抵销披露对中期简明财务报告的适用性:该修订澄清抵销披露规定不适用於中期简明财务报告,除非该披 露对最近年度报告中的资料提供了重大更新。 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 该修订澄清,对高质量公司债券市场成熟度的评估是基於为义务计价的货币,而非义务所在的国家。如果不存在该货币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成熟市场,必须使用政府债券收益率。该修订采用未来适用法实行。 国际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 该修订澄清,要求的中期披露必须要麽包含在中期财务报表中或在中期财务报表中交叉索引至中期财务报告中包括了该披露的部分(例如管理层评论或风险报告)。中期财务报告中的其他资料必须按照与中期财务报表相同的条件同时提供给使用者。该修订采用追溯调整法实行。 上述修订对本公司无影响。 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的修订-披露动议 该修订澄清了现行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的规定,而非对其进行大幅改变。该修订澄清了: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中的重要性规定 可分解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表以及财务状况表中的具体单列项目 主体可灵活决定财务报表附注的列报顺序 在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必须作为一个单列项目汇总列 报,并按照其是否会後续重分类至损益进行分类 �C5�C 而且,该修订澄清了在财务状况表和利润及其他综合收益表中列报额外小计金额时适用的规定。该修订对本公司无影响。 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第12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的修订-投资性主体:应用合并豁免 该修订解决了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下应用投资性主体豁免所产生的问题。该修订采用追溯调整法实行, 对本公司无影响。 新发布但还未生效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本公司尚未於本财务报表中应用以下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定或经修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2014年7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的最终版本,囊括了IASB项目 中的各个阶段:分类和计量、减值和套期会计,从而取代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 所有以往版本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该准则自2018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但允许提前采 用。除套期会计外均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但提供了过渡豁免(包括无需重述比较期间的信息)。套期会计通常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但有部分例外情况。 公司预期在强制生效日采用该准则。在2015年,公司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三个阶段的影响进行高层次 评估。初步评估建立在目前可获取的资料之上,并将受未来的详细分析或本公司新获取的证据影响。除采用减值要求的影响之外,本公司预计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不会对其资产负债表及所有者权益产生其他影响。本公司将在未来对该准则影响程度进行详细评估。 (a) 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预计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采用不会对财务状况表或权益变动表产生重大影响。 按金、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持有的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仅为本金及未偿 付本金额之利息的支付。因此,本公司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预计这些金融工具将继续采用摊余成 本计量。在断定是否这些金融工具均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对摊余成本计量的要求之前,本公司将对该金融工具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徵进行更详细的分析。 (b) 减值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要求本公司基於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确认所有贷款及应收款项的预期信 用损失。本公司将采用简化方法,基於整个存续期确认贷款及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收入 2014年5月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建立了一个新的五步模型应用於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要求收入确认金额为预计有权向客户收取的转移商品或劳务的对价。新的收入准则将替 代现行国际会计准则下关於收入确认的所有要求。该准则适用於起始日在2018年1月1日或之後的年度期间, 主体可选择完全追溯调整法,或选择修改的追溯调整法。该准则允许提前采用,但必须披露这一事实。本公司计划在2018年度采用完全追溯调整法执行该准则,并在2015年对执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将产生的影响作了初步评估。本公司考虑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2015年7月颁布的徵求意见稿中作出的澄清,并将密切关注有关该徵求意见稿的进展。 �C6�C 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和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的修订-投资者与其联营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转让或投入 该修订解决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和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之间就丧失对子公司的控制权(被转让或被投入 至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而产生的冲突。该修订澄清,对在投资者和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之间转让或投入资产(该资产构成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所定义的业务)所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应予全额确认,然而如果上述资产不构成一项业务,则应仅就非关联投资者权益的部分确认转让或投入该资产所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无限期推迟该修订生效日,选择提前实行该修订的企业必须采用未来适用法实行。本公司将在生效日实行这些修订。 对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的修订-披露动议 对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的修订是理事会披露动议之部分。该修订要求主体提供相关披露,从而使财务报告使用者 能够评价融资活动引起的负债变动,包含现金流量及非现金流量变动引起的变动。主体在首次采用该修订时,无需提供以前期间之比较信息。该修订适用於起始日在2017年1月1日或之後的年度期间,允许提前采用。实行该修订後,本公司将披露更多相关信息。 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的修订-对未实现损失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该修订澄清,主体需要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从而抵扣应税利润时,考虑税法是否对这些应税利润的来源进行限制。另外,该修订就主体应如何确定未来应税利润及解释应税利润可能包含以高於某些资产账面金额的金额回收该等资产的情况提供了指引。 主体需采用追溯调整法实行该修订。然而,首次采用该修订时,可将最早比较期间权益变动计入期初累积利润(或权益的另一适当组成部分),而无需在期初累积利润及权益的其他组成部分之间分配改变动。采用该豁免的主体必须披露这一事实。该修订适用於起始日在2017年1月1日或之後的年度期间,允许提前采用。如主体提前采用该修订,需对该事项进行披露。该修订预计对本公司无影响。 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的修订-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交易之分类与计量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对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的修订主要针对三个方面:可行权条件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 付交易的计量之影响;具有以净额结算代扣代缴义务特徵的股份支付交易之分类;以及当对股份支付交易条款与条件修改使交易分类从现金结算改为以权益结算时之会计处理。 实行该修订时,主体无需重述以前年度财务报告信息。当选择采用上段所述三项修订并满足其他相关标准时,主体可采用追溯调整法。该修订适用於起始日在2018年1月1日或之後的年度期间,允许提前采用。该修订预计对本公司无影响。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於2016年1月发布,用以替代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委员会 准则解释第4号、常设解释委员会解释公告第15号及常设解释委员会解释公告第27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 号要求承租人以类似於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下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方法,将所有租赁列示与财务状况表内。该准 则包含针对承租人的两项确认豁免,即「低值」资产租赁(如个人电脑)及短期租赁(即12个月以内的租赁)。在租 赁开始日,承租人将确认支付租赁付款额的负债(即租赁负债),同时确认代表租赁期内使用标的资产权利的资产(即使用权资产)。承租人需单独确认租赁负债之利息费用及使用权资产之折旧费用。 �C7�C 某些事项(如租赁期变化、因用於确认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之变动而导致未来租赁付款额变动)发生时,承租人将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承租人通常会将租赁负债重新计量金额确认为对使用权资产之调整。 与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中现行会计处理相比,出租人会计处理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出租人将继续采用与国际会 计准则第17号相同的分类原则将所有租赁分为两类:经营租赁及融资租赁。 与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相比,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要求承租人及出租人更加广泛地进行披露。国际财务报 告准则第16号适用於起始日在2019年1月1日或之後的年度期间。允许提前采用,但不得早於主体采用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第15号的日期。承租人在采用该准则时,可选择完全追溯调整法或经修订的追溯调整法。该准则之 过度规定允许特定豁免。 本公司计划於2017年衡量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对财务报告之潜在影响。 2. 分部资料 本公司之营业额及溢利主要来自矽片之晶圆销售。本公司仅有一个报告经营分部。 本公司主要资产位於中国上海,因此,并未对本公司资产地理位置提供分部资料。 本公司按客户所在地进行地理分区之营业额列示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美国 395,706 374,751 欧洲 108,591 137,740 亚洲 291,840 228,588 796,137 741,079 主要客户资讯 本公司的收入中约人民币414,418,000元(2015年:人民币419,319,000元)来自於3家客户(2015年:3家), 来自於这些客户单家的销售收入超过本公司年度总收入的10%。来自於某一客户的销售收入中包含了来自於与 该客户受同一控制的集团公司的销售收入。 3. 营业额 营业额,即本公司的收入,代表年内所售商品发票净值(扣除退货、贸易折扣)。 收入的具体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货物销售 796,137 741,079 其他 - - 796,137 741,079 �C8�C 4. 其他收入及收益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其他收入及收益 利息收入 8,198 9,909 政府补助 4,357 14,648 废料收入 3,337 2,050 净�蠖沂找� 12,984 15,595 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处置收益 1,080 2 其他 477 9 30,433 42,213 5. 税前利润 税前利润已扣除�u(贷计)下列各项: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存货销售成本 686,541 642,917 折旧 67,926 64,134 无形资产摊销 2,208 2,588 土地租赁预付款摊销 770 770 研发成本 36,745 31,818 核数师酬金 1,442 1,380 员工福利费用(包括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酬金): 退休福利: -定额供款基金 20,762 20,609 住房福利: -定额供款基金 7,050 6,635 提前退休及辞退福利 1,296 3,130 工资及其他员工成本 167,505 162,107 196,613 192,481 银行借款利息 14 - 呆账准备转回 (1) -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u(转回) (1,111) 2,955 �C9�C 6. 所得税 由於本公司截至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并无在香港获得任何应课税溢利,因此并无就香港利得税作 出准备。 於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法定公司税率统一为25%。由於本公司申请了 新一轮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被税务主管部门认定可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但该优惠税率的适用须满足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审核的相关条件。 所得税主要构成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本年度就利润所作出之准备 - - 递延税项 - - 所得税 - - 所得税与税前利润乘以适用税率之调节表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税前利润 32,410 34,106 按适用税率15%之税项 4,862 5,116 税项影响: -不可扣减开支 193 202 -未确认的暂时性差异 (5,906) (6,513) -未确认的税务损失 851 1,195 所得税 - - 7. 股息 董事会建议不派发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股息(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无)。 8. 本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乃按本公司普通股股东应占本期利润除以於相应期间内加权平均发行在外之股数计算。 2016年 2015年 普通股股东应占利润(人民币千元) 32,410 34,106 加权平均普通股股本(千股) 1,534,227 1,534,227 因无潜在摊薄普通股之事项存在,故於截至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每股基本盈利未作调整。 �C10�C 9.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账款 80,102 64,876 应收票据 22,564 5,669 102,666 70,545 减值准备 - (1) 102,666 70,544 本公司与客户的交易条款,主要是信用期限付款,除了新客户通常需要预付款。本公司提供给客户的信用期限一 般为30天到60天。本公司保持对未付应收款严格的控制,并成立信贷控制部门以监控信贷风险。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会对逾期余额定期检讨。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是不计息。 於结算日,基於发票日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账龄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各类别之余额: 30天内 66,551 45,170 31天至90天 30,106 23,680 91天至180天 6,009 1,541 181天至365天 - 153 超过365天 - - 102,666 70,544 应收账款的减值准备变动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初余额 1 1 本年计提之减值损失 204 184 本年转回之减值损失 (205) (184) 年末余额 - 1 �C11�C 於结算日,本公司到期但未减值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分析如下: 未到期 到期但未减值 共计 且未减值 <60天 61-180天 181-365天 >365天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2016年12月31日 102,666 91,979 10,324 363 - - 2015年12月31日 70,544 46,820 23,585 139 - - 近期历史记录表明既未到期且未减值所涉及的大量客户没有任何违约的情况。 到期未付但并无减值之应收款乃与若干独立客户有关,该等客户在本公司内有良好的往绩记录。根据过往经验,本公司董事认为有关该等结余并无需要作出减值拨备,皆因该等客户之信贷质量并无重大的转变而余额被认为依然可以全数收回。本公司未就该等结余持有抵押品或实施其他加强信贷措施。 10. 应付账款 於结算日,基於发票日的应付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按账龄分类之余额: 30天内 69,104 81,598 31天至90天 55,611 4,405 91天至180天 7,272 3,002 181天至365天 829 552 超过365天 105 - 132,921 89,557 �C12�C 11. 计息银行借款 2016 实际利率(%) 到期 人民币千元 已贴现银行承兑票据 3.7~4.65 2017 11,335 2015 实际利率(%) 到期 人民币千元 已贴现银行承兑票据 - - - 本公司计息银行借款之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相若。 12. 承诺 於结算日,本公司拥有下列资本承诺: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的资本承诺: -已订约但未拨备 15,425 4,235 -已批准但未订约 61,705 66,265 77,130 70,500 13. 关联方交易 受NXPB.V.控制之公司视为与本公司有关联。 於本年度,本公司与受NXPB.V.控制之公司有以下重大交易: 2016年 2015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销售 (i) 87,074 102,703 技术转让费 (ii) 815 4,903 附注: (i) 向关联公司作出之销售乃按与正常交易相同的条款进行。 (ii) 向一间关联公司已付�u应付以技术转让费(包含辨别许可费)形式之使用费根据双方协议按若干特定产品净 销售额之1%厘定(2015年:3%及10%)。 董事认为,上述所有交易均是按照本公司一般业务过程进行。 上述附注(i)和(ii)所列之关联方交易构成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4A章所述之关 联交易。 �C13�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尽管2016年本公司面临具挑战性的复杂市场运营环境,例如其主要客户订单流入缓慢及2015年末和2016 年初期间为传统淡季,但是本公司仍於2016年取得了良好经营业绩和健康财务状况,其销售额为人民币 7.961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240万元,主要归功於其实施的重大战略举措,最终致使本公司实现连续 第七年盈利之经营业绩。 於报告期内,通过持续且有效地推进和深化现有战略产业合作项目,本公司逐渐受益於业务增长战略。因此,2016年大中华地区之销售贡献达人民币2.627亿元,相较去年同期增长36.7%。此外,本公司继续通过合理投资解除现有生产设备瓶颈,尤其是8英寸晶圆生产线,以满足国内外大客户对於8英寸晶圆日益增长的需求,并改善其於模拟集成电路特殊工艺及特定市场的份额。战略举措的成功实施不仅有助於提升本公司2016年经营业绩,且能有助於提升其综合竞争力并实现下一年可持续发展。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12个月与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12个月之比较 销售额 本公司2016之销售额较2015年的人民币7.411亿元上升7.4%至人民币7.961亿元,本公司8英寸等值晶 圆产量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的418,371片增加至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的459,139片。8英寸等 值晶圆的交付量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的414,937片上升至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的457,647片, 增幅为10.3%。 销售成本及毛利 销售成本由2015年的人民币6.429亿元上升至2016年的人民币6.865亿元,增幅为6.8%。本公司2016 年的毛利为人民币1.096亿元,较2015年毛利人民币9,820万元上升11.6%。本公司2016年之毛利率为 13.8%,2015年之毛利率则为13.3%,主要归因於产能利用率提高及较为有利的产品组合所致,并部分 为人力成本上升所抵消。 其他收入及收益 2016年的其他收入及收益为人民币3,040万元,而2015年的其他收入及收益为人民币4,220万元。2016 年的其他收入及收益主要源於利息收入、政府补助、净汇兑收益、废料收入、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处置收益及其他收入。2015年的其他收入及收益主要源於利息收入、政府补助、净汇兑收益、废料收入及其他收入。 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 2016年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为人民币770万元,与2015年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人民币800万元相比降幅 为3.8%。 �C14�C 行政开支 2016年行政开支为人民币6,320万元,与2015年行政开支人民币6,650万元相比降幅为5.0%。 研发成本 2016年的研发成本为人民币3,670万元,与2015年的研发成本人民币3,180万元相比,上升幅度为 15.4%,主要归因於涉及新产品研发活动增加所致。 融资成本 2016年融资成本为人民币1.4万元,而2015年融资成本无列支。 净利润 鉴於上述因素,本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之全年净利润为人民币3,240万元,而截至2015年12月 31日止之全年净利润为人民币3,410万元。 流动资金和资金来源 本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5.094亿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的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5.348亿元。本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的经营业务之现金流入净额为人 民币4,350万元,与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的经营业务之现金流入净额人民币9,930万元相比,降幅为 56.2%。 本公司2016年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净额为人民币1.248亿元,主要用於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在建工 程及无形资产以及定期存款的增加,2015年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净额为人民币9,270万元。本公司截至 2016年12月31日止的总资本开支为人民币9,890万元,而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的总资本开支为人民 币5,300万元。2016年大部分的资本开支用於解除8英寸产能瓶颈和提高8英寸产品质量的项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融资活动现金流出净额为人民币1,13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 止,本公司融资活动现金流无列支。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短期附息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13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 公司无短期附息借款。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的流动比为3.73,而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则为4.72。截至2016 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负债与股东权益之比为22.8%,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负债与股东权益之比为 17.5%(负债与股东权益之比的计算是流动负债总值和非流动负债总值之和除以股东权益总额)。 员工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聘用1,254名员工(2015年:1,228名员工)。员工报酬和福利均按照中 国相关法规和政策予以支付和提供。 �C15�C 人民币波动风险 由於人民币是本公司的功能性和申报货币,现本公司之收入和支出中有一大部分是外币。若本公司之人民币收入不足以支付人民币支出,则需要将外币转换为人民币来弥补差额,在转换中可能引起汇兑亏损,直至导致对本公司现金流量产生负面影响。 资本承诺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购买物业、厂房、设备的资本承诺为人民币7,710万元(2015年:人 民币7,050万元),其中人民币1,540万元(2015年:人民币420万元)为已订约但未拨备,剩余的人民币 6,170万元(2015年:人民币6,630万元)为已授权但未订约的资本承诺。 2016年第四季度经营业绩回顾 由於国内及国际市场6英寸晶圆及8英寸晶圆的订单需求高於预期,从而帮助提高总体产能利用率,致使 2016年第四季度的销售额由2016年第三季度的销售额人民币2.181亿元增加至人民币2.307亿元,增幅 为5.8%。 2016年第四季度的毛利由2016年第三季度的毛利人民币3,63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220万元,增幅为 16.3%。与2016年第三季度毛利率16.6%相比,2016年第四季度的毛利率为18.3%,毛利率上升主要归 功於产能利用率上升及较为有利的产品组合所致,并部分为人力成本上升所抵消。 2016年第四季度的其他收入及收益为人民币1,250万元,而2016年第三季度的其他收入及收益为人民币 620万元。2016年第四季度其他收入主要来自政府补助、净汇兑收益、利息收入、废料收入、物业、厂房 及设备的处置收益和其他。 2016年第四季度的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为人民币200万元,而2016年第三季度的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为 人民币180万元。 2016年第四季度的行政开支为人民币1,610万元,2016年第三季的行政开支为人民币1,670万元。 2016年第四季度的研发成本为人民币720万元,2016年第三季度的研发成本为人民币1,020万元,主要 归因於涉及新产品研发活动减少所致。 2016年第四季度的融资成本为人民币1.4万元,2016年第三季度的融资成本无列支。 综合上述因素,2016年第四季度本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2,940万元,2016年第三季度净利润为人民币 1,370万元。 �C16�C 1. 销售额分析 2016年第四季度本公司在通讯、电脑、消费品方面的销售额与2016年第三季度基本持平。 用途 2016年第四季度 2016年第三季度 2015年第四季度 通讯 34% 34% 34% 电脑 33% 33% 33% 消费品 33% 33% 33% 本公司2016年第四季度在美国、欧洲和亚太地区的销售额占总收入分别为46%、14%和40%,而 上季度则分别为50%、14%和36%。 地区 2016年第四季度 2016年第三季度 2015年第四季度 美国 46% 50% 47% 欧洲 14% 14% 14% 亚太地区 40% 36% 39% 集成器件制造商和无生产线半导体公司於2016年第四季度的销售额占总收入分别为38%和62%, 2016年第三季度则分别为26%和74%。 客户类型 2016年第四季度 2016年第三季度 2015年第四季度 集成器件制造商 38% 26% 26% 无生产线半导体公司 62% 74% 74% 5英寸、6英寸和8英寸於2016年第四季度的销售额占总收入分别为5%、37%和57%,上季度分别 为5%、38%和56%。 产品 2016年第四季度 2016年第三季度 2015年第四季度 5英寸晶圆 5% 5% 8% 6英寸晶圆 37% 38% 33% 8英寸晶圆 57% 56% 58% 其他1 1% 1% 1% 备注1:包括测试服务及掩膜提供。 �C17�C 2. 利用率和产能(8英寸等值晶圆) 2-1 利用率 2016年第四季度的总体产能利用率创历史新高为84%,2016年第三季度的总体产能利用率为 81%。 晶圆制造厂 2016年第四季度 2016年第三季度 2015年第四季度 1/2号晶圆制造厂 5英寸晶圆 59% 55% 78% 6英寸晶圆 76% 71% 48% 3号晶圆制造厂 8英寸晶圆 92% 90% 69% 总体产能利用率 84% 81% 61% 备注:1. 产能利用率指报告期内由装运的半导体晶圆加工程式实际数(以掩膜层数计算)除以晶圆制造厂 可在相应期间内提供加工程序数百分比。 2. 上述表格中所述的本公司产能利用率是根据2-2段落附注2中所述的本公司生产设施理论产能 基准而计算得出。结果,实际产能利用率是高於上述表中所列资料。 3. 本公司3号晶圆制造厂的8英寸产能利用率以每月32.5万掩膜层数计算,自2013年7月1日起 生效。 4. 本公司5英寸晶圆配置的产能由每月25.2万掩膜层数调整为每月6.6万掩膜层数,自2014年1 月1日起生效。 5. 本公司6英寸晶圆配置的产能由每月51万掩膜层数调整为每月42万掩膜层数,自2014年1月 1日起生效。 �C18�C 2-2 产能(8英寸等值晶圆) 2016年第四季度之8英寸等值晶圆产能为150千片,与2016年第三季度和2015年第四季度相 比持平。 晶圆制造厂(千片晶圆) 2016年第四季度 2016年第三季度 2015年第四季度 1/2号晶圆制造厂 5英寸晶圆 9 9 9 6英寸晶圆 71 71 71 3号晶圆制造厂 8英寸晶圆 70 70 70 总体产能 150 150 150 备注:1. 5英寸和6英寸的产能分别以每片晶圆9和10的掩膜层数估算。5英寸和6英寸晶圆需将晶圆片 除以2.56和1.78,以换算成8英寸等值晶圆。 2. 本公司生产设施的安装产能是基於最佳的产品组合连续生产之假设而计算得出的,事实上是不 可能一直得以实现的。结果,实际产能是低於表中的数字。 3. 本公司8英寸产能由每片晶圆膜层数由22掩膜层数调整为14掩膜层数估算,自2014年1月1 日起生效。 3. 应收帐款�u存货周转率 2016年第四季度的应收账款及票据周转天数为38天,2016年第三季度为35天。 2016年第四季度的存货周转天数由2016年第三季度的存货周转天数82天上升至83天。 2016年第四季度 2016年第三季度 2015年第四季度 应收帐款及票据周转率(天数) 38 35 40 存货周转率(天数) 83 82 86 4. 资本开支 2016年第四季度的资本开支为人民币3,770万元,主要用於提高8英寸生产线的产能。 人民币千元 2016年第四季度 2016年第三季度 2015年第四季度 资本开支 37,739 30,782 9,332 �C19�C 前景和未来计划 展望2017年,尽管一些发达和新兴市场国家仍存在从政治到经济的诸多不确定性,但全球经济有望继续 呈现积极的成长趋势。在此情况下,半导体市场受一系列因素的推动有望在2017年呈现温和的成长,包 括数据中心、汽车电子、可穿戴设备以及智慧物联网的发展,加之中国政府持续鼓励发展与支持国内半导体产业。另一方面,本公司所处的整体运营环境仍会面临持续日益增长的挑战,加之其业务主要面向海外市场且业务特徵有相对有限的市场能见度,故此本公司仍然对於下一年的业务运营和财务状况保持谨慎乐观的态度。 作为其实现成长与发展的持续业务增长战略的一部分,本公司已经实施有关提高包括6英寸和8英寸晶圆 在内现有生产设备利用率,并将在下一年进一步重点贯彻施行以下举措: 通过合理投资解除现有设备瓶颈,加速提高8英寸晶圆产能以满足8英寸晶圆的旺盛需求,同时通过 积极开拓新业务和新市场继续增加6英寸晶圆生产线的生产负荷; 不断寻求与供应链中主要集成电路生产商的新合作以建立战略产业联盟,同时进一步推进现有战略产 业合作项目以创造新的收入来源; 建立更高效的组织架构并优化资源配置,以此契合重大战略措施的有效落实,提高其运营和管理效 率,与主要同行保持差异化;及 深入执行公司范围内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工作计划,因为这不仅支持其基本业务运营,控制并将风险 降至最低,也有助於为其自身和股东创造持续价值。 在新管理层的领导下,本公司继续实施重大战略举措并把握半导体市场成长机遇,相信应该有助於本公司2017年度业绩的平稳提高。 补充资讯 优先购股权 本公司公司章程或中国法律中没有任何条款要求本公司向现有股东按照比例提供新股。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上市证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任何本公司的上市证券。 �C20�C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本公司承诺维持高水准的企业管治,以便确保提高透明度以及对股东利益的保护。除下文所披露者外,本公司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完全遵守上市规则附录14企业管治守则内所载列的守则条款。James Arthur WATKINS先生离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6年3月2日生效後,董事会一直未能选择一名接替James Arthur WATKINS先生之合适人选因而未符合:(1)上市规则第3.10A条有关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占董事会成员人数至少三分之一之规定;(2)上市规则第3.21条有关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必须以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大多数之规定;(3)上市规则第3.25条有关薪酬委员会大部分成员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之规定;及(4)守则条文第A.5.1条有关提名委员会成员须以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大多数之规定。 JesseBright Riggs PARKER JR.先生於2016年5月17日起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担任本公 司审计及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後,本公司全面遵守上市规则第3.10A、3.21及 3.25条及上市规则《企业管治守则》条文第A.5.1条之规定。 遵守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 本公司采用了上市规则附件十,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以规范本公司董事和监事的证券交易。 本公司向每位董事及监事询问後确认,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所有董事及监事完全符合标准守则 中的条款。 全年业绩的审阅与审计 本公司审计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包括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陈恩华博士(主席)、姜庆堂博士和JesseBright RiggsPARKERJR.先生,以及两位非执行董事沈晴女士和Steven DarylFREZON先生。本公司截至2016年 12月31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已经由审计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审阅,由本公司的外部审计师安永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 承董事会命 上海先进半导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朱健 董事长 中国上海,2017年3月15日 於本公告公布日期,本公司以朱健、DavidDamianFrench、沈晴、StevenDarylFrezon、康晖及陆宁为非 执行董事;及以JesseBrightRiggsParkerJr.、陈恩华、姜庆堂及浦汉沪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C21�C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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