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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的第三季度業績公佈

新煮意控股有限公司 FOOD IDEA HOLDINGS LIMITED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 号:8179)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的 第三季度业绩公告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 交所」)创 业板(「创 业板」)的 特色 创业板的定位,乃为相比起其他在联交所上市的公司带有较高投资风险的公司提供一个上市的 市场。有意投资之人士应了解投资於该等公司的潜在风险,并应经过审慎周详的考虑後方作出 投资决 定。创业板的较高风险及其他特色表示创业板较适合专业及其他老练投资 者。 由於创业板上市公司新兴之性质所然,在创业板买卖之证券可能会较於联交所主板买卖之证券 承受较大的市场波动风险,同 时无法保证在创业板买卖的证券会有高流通量的市 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联交所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 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 任何损失承担任何 责 任。 新煮意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各董事(「董事」)乃遵照联交所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的规定而提供有关本公司的资料,愿就本公告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并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 确 认,就彼等所深知及确信,本 公 告所载资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属准 确 完 备,且并无误导或欺诈 成 分;亦无遗漏其他事 项,以致本公告所载任何陈述或本公告有 所 误 导。概要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收益增加约11%至约 75,794,000港元(二零一五年(经重列 ):68,038,000港 元)。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 月,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为254,195,000港元(二 零一五 年: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 月,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172,450,000 港元)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每股基本亏损约为37.52港仙(截至二零一五年 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每股基本盈利(经重列 ):44.87港仙 )。 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 日止三个月及九个月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业绩(「第 三季度财务报 表」),连同截至二零一五年 同期之未经审核比较数字如下: 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 表(未经审核)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及九个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附注(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经重列) (经重列) 持续经营业务 收益 3 25,298 25,076 75,794 68,038 其他收入 287 10 402 43 已消耗存货成本 (9,276) (10,205) (28,234) (29,156) 雇员福利开支 (7,692) (7,358) (23,638) (20,904) 折旧 (892) (826) (2,590) (1,936) 摊销 (45) – (135) – 经营租赁租金及有关开支 (1,202) (275) (3,660) (527) 公用事业开支 (257) (156) (757) (472) 出售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 金融资产之亏损 (264,460) – (264,460) –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之 公平值变动收益 53,379 77,920 8,363 220,890 应付或然代价公平值变动 – (1,008) (1,220) (1,844) 购股权开支 (2,880) – (2,880) – 其他经营开支 (11,907) (10,807) (34,689) (23,756) 分占一间联营公司(亏损)溢利 (2,431) (1,942) (6,083) 11,953 财务成本 4 (1,594) (173) (3,450) (466)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 除税前(亏损)溢利 5 (223,672) 70,256 (287,237) 221,863 所得税抵免(开支) 6 40,265 (13,592) 44,716 (37,178)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 期内(亏损)溢利 (183,407) 56,664 (242,521) 184,685 已终止经营业务 来自一项已终止经营业务之 期内亏损 9 (4,033) (9,554) (11,616) (12,610) 期内(亏损)溢利 (187,440) 47,110 (254,137) 172,075 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 表(未经审核)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及九个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附注(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经重列) (经重列) 期内其他全面开支: 其後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账的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5) (10) (15) (9) 分占一间联营公司外币换算储备 (795) – (2,580) – (800) (10) (2,595) (9) 期内全面(开支)收益总额 (188,240) 47,100 (256,732) 172,066 以下各方应占期内(亏损)溢利: 本公司拥有人 -持续经营业务 (183,408) 56,450 (242,851) 184,877 -已终止经营业务 9 (3,894) (9,588) (11,344) (12,427) (187,302) 46,862 (254,195) 172,450 非控股权益 -持续经营业务 1 214 330 (192) -已终止经营业务 9 (139) 34 (272) (183) (138) 248 58 (375) (187,440) 47,110 (254,137) 172,075 以下各方应占期内全面 (开支)收益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持续经营业务 (184,208) 56,440 (245,446) 184,868 -已终止经营业务 (3,894) (9,588) (11,344) (12,427) (188,102) 46,852 (256,790) 172,441 非控股权益 -持续经营业务 1 214 330 (192) -已终止经营业务 (139) 34 (272) (183) (138) 248 58 (375) (188,240) 47,100 (256,732) 172,066 每股(亏损)盈利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及 已终止经营业务 基本及摊薄(每股港仙) 7 (25.79) 10.61 (37.52) 44.87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 基本及摊薄(每股港仙) 7 (25.26) 12.79 (35.85) 48.10 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未经审核)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外币换算 购股权 保留盈利 股本 股份溢价 资本储备 其他储备 储备 储备(累计亏损) 总计 非控股权益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附注i) ( 附注 ii)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的结余 6,528 397,701 106 (1,154) (6,330) – 227,111 623,962 2,437 626,399 期内(亏损)溢利 – – – – – – (254,195) (254,195) 58 (254,137) 期内其他全面开支 换算海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 – – – (15) – – (15) – (15) 分占一间联营公司外币换算储备 – – – – (2,580) – – (2,580) – (2,580) 期内全 面( 开支)收益总额 – – – – (2,595) – (254,195) (256,790) 58 (256,732) 授出购股权 – – – – – 2,880 – 2,880 – 2,880 发行新股份 1,459 23,586 – – – (1,382) – 23,663 – 23,663 发行新股应占交易成本 – (350) – – – – – (350) – (350) 出售附属公司 – – – – – – – – (652) (652)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的结余 7,987 420,937 106 (1,154) (8,925) 1,498 (27,084) 393,365 1,843 395,208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的结余 3,200 65,421 106 (972) (6) – 136,862 204,611 1,167 205,778 期内溢 利( 亏损) – – – – – – 172,450 172,450 (375) 172,075 期内其他全面开支 换算海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 – – – (9) – – (9) – (9) 期内全 面( 开支)收益总额 – – – – (9) – 172,450 172,441 (375) 172,066 发行新股份 2,560 311,680 – – – – – 314,240 – 314,240 发行新股应占交易成本 – (5,555) – – – – – (5,555) – (5,555) 股息 – – – – – – – – (900) (900) 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的结余 5,760 371,546 106 (972) (15) – 309,312 685,737 (108) 685,629 附注: (i)资本储备乃本公司购入其附属公司已发行及缴足股本之总额与本公司已发行股份面额来换取其附属公司 之所有股本权 益(作为集团重组之部份)之差 额。 (ii)其他储备指与非控股权益之交易、非 控股权益注资及分占一间联营公司其他储 备。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附注: 1. 一般资料 本公司於二零一一年二月十日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二零一零年修订本)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 有限公司。本 公司股份自二零一一年七月八日於联交所创业板上市。其 注册办事处地址为Cricket Square, HutchinsDrive,P.O.Box2681,GrandCayman,KY1-1111,theCaymanIslands,主要营业地点为香港湾仔轩尼 诗道338号北海中心6楼 A室。 期内,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期内,本集团的主要业务 为 (i)餐 饮 服 务;(ii)於香港生产、销售及分销 食品至连锁超级市 场;(iii)投资证券;及 (iv)放 款业 务。 2. 编制基准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公认会计原则编 制,并符合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香 港财务报告准 则」)以及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8章的适用披露条文。 除采纳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财政年度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外,编制第 三季度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算方法与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报 告(「二 零一五年年度报告」)所采纳者一致。采纳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当前或过往会计期间之业绩及 财务状况之编制及呈列方式并无产生任何重大影响。因此,毋 须对过往期间作出调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并不包括年度财务报表所需之全部资料及披露,并 应与二零一五年年度报告一并阅 读。 除若干金融工具按公平值计 量 外,第三季度财务报表乃根据历史成本基准编制。第 三季度财务报表以港元 (「港 元」)呈列,港 元亦为本集团之功能货 币。 3. 分部资料 就分配资源及评估分部表现而向董事(即主要营运决策者(「主要营运决策者」))呈报的资料主要为按所销 售的货品或提供的服务类别划分,此 亦与本集团内的组织基础一致。於达致本集团报告分部 时,并无主要 营运决策者识别的经营分部汇总计算。 具体而言,本 集团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可报告分部及经营分部如 下: (i)餐饮服务 - 经营连锁餐 厅。 (ii)食品业务 - 生 产、销售及分销食 品(如烧腊食品及台式卤味 )。 (iii)投资 - 投资证 券。 (iv)放款 - 提供放款业 务。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 月,於香港经营之中式餐厅已重新分类为已终止经营业务,有 关 详情载 於第三季度财务报表附注9。 分部营业额及业绩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分部营业额指销售食品、出 售投资所得款项总额、股 息收入及合计按公平值计入损益 (「按 公平值计入损 益」)的金融资产及提供放款业务产生之利息收入之收益。 本集团按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可报告及经营分部划分的收益及业绩分析如 下。 餐饮服务 食品业务 投资 放款 抵销 综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持续经营业务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分部营业额 – 20 67,039 65,970 61,068 553 6,480 1,495 (116) – 134,471 68,038 分部收益 外部销售 – 20 67,039 65,970 2,391 553 6,364 1,495 – – 75,794 68,038 分部间销售 – – – – – – 116 – (116) – – – 总计 – 20 67,039 65,970 2,391 553 6,480 1,495 (116) – 75,794 68,038 业绩 分部业绩 (175) – 1,860 (134) (253,706) 221,443 5,192 (1,008) – – (246,829) 220,301 未分配收入 238 12 未分配企业开支 (27,013) (8,093) 应付或然代价公平值变动 (1,220) (1,844) 分占一间联营公司(亏损)溢利 (6,083) 11,953 – – – – – – – – (6,083) 11,953 购股权开支 (2,880) – 财务成本 (3,450) (466) 除税前(亏损)溢利 (287,237) 221,863 经营分部之会计政策与本集团之会计政策相同。分部业绩代表来自各分部之业绩,未有分配银行利息收入、 贷款予一间联营公司之利息收入、中央管理成本、董事薪酬、应付或然代价公平值亏损、分占一间联营公司 业绩、购 股权开支及财务成 本。此乃就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而向主要营运决策者报告之计量。 分部间销售乃按现行市价收 费。 地区资料 本集团业务位於香 港(所在国家 )及 新加 坡。 有关本集团来自外部客户收益的资料乃根据业务地点呈 列。 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新加坡业务尚未开展及本集团来自外部客户的全部收 益均来自香港。 4. 财务成本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经重列) (经重列) 持续经营业务: 借贷利息 161 173 577 466 承兑票据 1,433 – 2,873 – 1,594 173 3,450 466 5. 除税 前(亏损 )溢 利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经重列) (经重列) 持续经营业务: 除税前(亏损)溢利已扣除 下列各项: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计入其他经营开支) – – – 5 有关出租物业的经营租赁租金 1,131 227 3,464 451 6. 所得税抵 免(开支)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经重列) (经重列) 持续经营业务: 即期所得税 (262) 139 (423) 8 递延所得税 40,527 (13,731) 45,139 (37,186) 40,265 (13,592) 44,716 (37,178) 香港利得税按该两个期间的估计应课税溢利以税率16.5%计 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 国」)企业所得税 法(「企业所得税 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 规 例,中国附属公司 之税率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为25%。於 两 个期间概无作出中国企业所得税拨备,因 为中国附属公司於 该两个期间并无产生任何应课税溢利。 递延税项主要指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与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公平值变动相关 之临时差 额。 7. 每股(亏损)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及摊 薄(亏损 )盈 利乃按以下数据计 算: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经重列) (经重列) (亏损)盈利 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盈利的(亏损)盈利, 即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期内(亏损)溢利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 (183,408) 56,450 (242,851) 184,877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 (3,894) (9,588) (11,344) (12,427) (187,302) 46,862 (254,195) 172,450 股份数目 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盈利的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726,170,000 441,491,000 677,435,000 384,335,000 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及九个月每股基本(亏损)盈利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的计算已根据於 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完成之供股之红利成分及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完成之股份合并作出调 整。 由於期内并无发行在外的潜在摊薄普通股,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及九个月的每股摊薄盈利 与每股基本盈利相 同。 由於彼等转换为普通股将导致每股亏损减少,故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及九个月并无潜在普 通股。 8. 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中期股 息。 9. 已终止经营业务 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十日,本公司(为卖方)订立一份买卖协议,据此,本公司有条件地同意透过出售GR HoldingsLimited(「GR Holdings」,为 本公司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 )的 全部已发行股本及GR Holdings结欠 本集团的所有负债、责任及债务的方式出售中式酒楼业 务,初步代价为49,000,000港元(可予调整)并须以 现金支付予黄君武先生(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六日辞任主席兼执行董事)及执行董事刘兰英女士(「出售事 项」),这构成本公司一项非常重大交易。 出售事项已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一日完 成。 待完成交易後,本 公司不再持有GRHoldings及其附属公 司(「出售集团」)旗 下的现有中式酒楼业务的任何 权益。出售事项及财务影响的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三月十日、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二 日、二 零一六年五月六日、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及二零一六年八月三日的公告以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 五月二十日的通函。 出售集团的业绩如 下: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收益 22,916 85,861 185,287 281,381 其他收入 38 42 435 276 已消耗存货成本 (7,395) (26,963) (52,549) (83,238) 雇员福利开支 (9,842) (32,449) (71,008) (101,774) 折旧 (1,148) (3,149) (7,998) (14,456) 经营租赁租金及相关开支 (4,902) (12,064) (28,613) (36,069) 公用事业开支 (2,191) (6,519) (14,202) (20,442)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减值亏损 – (1,631) (2,731) (6,294) 出售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之亏损 – (257) (12) (237)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之 公平值变动收益(亏损) 865 (3,503) (2,653) (4,296) 其他经营开支 (2,367) (9,108) (16,814) (25,501) 财务成本 (16) (54) (115) (155) 除税前亏损 (4,042) (9,794) (10,973) (10,805) 所得税抵免(开支) 9 240 (643) (1,805) 期内亏损 (4,033) (9,554) (11,616) (12,610) 以下各方应占期内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 (3,894) (9,588) (11,344) (12,427) 非控股权益 (139) 34 (272) (183) (4,033) (9,554) (11,616) (12,610) 每股亏损: (每股港仙) 基本及摊薄 (0.54) (2.17) (1.67) (3.23) 10.报告期後事项 更新一般授权 由於於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日授予董事之一般授权(「现 有一般授权」)已 获悉数动用,为可灵活筹集额外 资金为未来投资及╱或未来业务发展提供资 金,董事会建议更新现有一般授权。更 新现有一般授权之详情 披露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月六日、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及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之公告。 收购及出售上市证劵 本集团收购及出售位於香港之若干上市证券。有关详情披露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四日之公 告。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於报告期末後及直至本公告刊发日期,股 本证券之公平值存在重大波 动。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董事会欣然宣布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的第三季度业绩。 业务回顾 期内,本集团的主要 业 务 为 (i)餐 饮 服 务;(ii)於 香 港 生产、销售及分销食品至连锁超级市场;(iii) 投资证 券;及(iv)放款业务。 虽然本集团致力开拓餐饮服务,惟於过去数年,市场竞争激烈,本地经济及客户消费意欲转差, 加上食品、劳 工及租金成本水涨船 高,令集团之财务业绩倒退。就 本集团餐饮服务之分部业绩 而言,餐 饮服务分部之表现逊於食品业务、证券投资及放款业务。根 据二零一五年年度报告,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 集团就餐饮服务录得分部亏损约13,210,000港元, 而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相应年度则录得溢利 约10,710,000港 元。 倘本公司继续经营中式酒楼业务,除继续录得经营亏损外,本集团将因若干酒楼翻 新(其租赁 合约将於未来几年届满及须予重续 )而 须作出重大资本承 担。 经考虑(i)中式酒楼业务业绩倒退,已令本集团之整体盈利能力受到重大压力;(ii)如上文所述, 本集团将承担之估计资本开支;及 (iii)香 港酒楼业务之市况不 利,董事会认为出售事项带来良 机,不 仅可以出售录得亏损之业务,亦 可为股东释放最大价值。 本集团於出售事项後之余下业务 出售事项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一日完成。出 售事项後,本 集团之余下业务包括食品业 务、投资证 券、放 款业务及甜品餐饮业务。 食品业务 食品业务指食品制作、销售及分销予各大连锁超级市场(如烧腊食品及台式卤味)。本集团於 荃湾经营一间食品加工 厂,并 在香港营运超过70家专卖店。食 品业务建立广泛的销售及分销网 络。本 集团可接触到大量本地超级市场客户及藉向供应商批量采购达致规模经济效益。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食品业务产生收益约67,039,000港元,较去年同期上升 约2%。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录得分部溢利约1,86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亏 损约134,000港元 )。 证券投资业务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持有证券投资组合价值约136,595,000港元,其中约109,969,000港元为香港上市的股本证券。於回顾期间,本集团的全部证券投资录得未变现收益净额约8,363,000港元来自持续经营业务及未变现亏损净额约2,653,000港元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二零一五年:未变现收益净额约220,890,000港元来自持续经营业务及未变现亏损净额约4,296,000港元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 香港上市股本证券投资及未变现公平值变动之详情列载如 下: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於二零一六年 於二零一五年 有关股份的 九个月的 九月三十日的 占本集团 有关股份的 九个月的九月三十日 占本集团 公司名称╱股份代号 持股百分比 公平值变动 公平值 总资产百分比 持股百分比 公平值变动 公平值 总资产百分比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 乐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8195)(「乐亚」) 3.71% (5,636) 29,422 5.88% 2.62% 230,912 330,624 36.03% 汉华专业服务有限公司(8193) 0.68% 2,970 28,050 5.61% – – – – 美捷滙控股有限公司(1389) 0.39% 4,995 19,240 3.85% – – – – 联旺集团控股有限公司(8217) 0.08% 10,716 17,376 3.48% – – – – 云裳衣控股有限公司(8127) 0.05% (23) 4,595 0.92% – – – – 中国三三传媒集团有限公司(8087) 0.83% (528) 4,464 0.89% – – – – 中国环保能源投资有限公司(986) 1.82% (4,964) 4,216 0.84% – – – – 中国集成控股有限公司(1027) 0.01% (140) 2,600 0.52% –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886) 0.00% (2) 6 0.00% 0.00% (4) 6 0.00% 麒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8109) – – – – 4.38% (2,363) 16,350 1.78% 中国置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736) – – – – 2.52% (4,011) 12,954 1.41% 新确科技有限公司(1063) – – – – 0.09% (494) 2,570 0.28% 总计 7,388 109,969 224,040 362,504 出售香港上市股本证券之(亏损)收益之详情列载如 下: 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九个月之 占本集团 出售(亏损) 除税前亏损 收益 百分比 千港元 乐亚 (261,636) 91.09% 中国置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736) (6,880) 2.40% 中国置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2989) 2,040 不适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39) 1,818 不适用 华润啤 酒(控股 )有 限公司(291) 414 不适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988) 108 不适用 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於香港上市股本证券之投资主要包括乐亚股份。由於乐亚之股价上 升,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录得乐亚股份公平值变动的未变现收益约230,912,000 港 元。 本集团注意到,乐亚股份之交易价格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初极其动荡。考虑到市况及乐亚股份之交易价格,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六日出售手头所有乐亚股份并录得已变现亏损约262,000,000港元。有关出售乐亚股份之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七月六日及二零一六年七月八日之公告。 本集团之投资组合因市场波动而受影响。管理层将放弃若干处境脆弱的投资,而保留在这一金 融环境下表现较佳的该等投资。 本集团将继续密切监控现时组 合,尽量提高未来投资回报。 放款业务 自二零一五年六月放款业务开业以来,本 集团的放款业务快速增长。於回顾期 间,放款业务产 生利息收入约6,364,000港元(扣除分部间抵 销 )(二零一五年:1,495,000港元 )及 录 得分部溢利 约5,192,000港 元(二零一五 年:亏损约1,008,000港元 )。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已累积贷款总额约342,000,000港元,其实际年利率介乎3% 至24%不等,其中约182,000,000港元已获客户偿还。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未偿还应 收贷款约160,000,000港元。本集团就其应收贷款及利息持有抵押品(如房地产、公司债券、股份 等 )。倘 债务人拖延或未能偿还任何未偿还金 额,则本集团将出售抵押品。 甜品业务 於回顾期间,本 集团继续於中国扩展甜品业 务。 本集团目前於天津以「Lucky Dessert发记甜 品」商标有两间自营甜品店并已向一名营运商授出 许可权,以 便其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在天津经营另外两间甜品 店。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 月,发记甜品於中国已产生收益约人民币3,400,000元。 财务回顾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本集团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收益约为75,794,000港元, 较去年同期增加约11%。该增加主要由於(i)食品业务收益由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 月约65,970,000港元增加至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约67,039,000港元;及 (ii)放款业 务分部产生之利息收入(扣除分部间抵销 )由 截 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约1,495,000 港元上升至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约6,364,000港元。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较去年同期溢利约184,877,000港元大幅下降至截 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约242,851,000港元。有关大幅下降主要源於截至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已变现亏损约264,460,000港元,及按公平 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之公平值变动的未变现收益净额由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 月约220,890,000港元下降至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约8,363,000港元。尽管截至二 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收益及税项抵免增加,但相关财务影响已被其他经营开支增加及 分占一间联营公司亏损抵 销。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 月,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已消耗存货成本约28,234,000港元 (二零一五年:29,156,000港 元)。已消耗存货成本占本集团於回顾期间来自食品业务的收益约 42%(二零一五年:44%)。本 集团将继续采取向供应商批量采购食材的策略,以 享有更多折扣 及实现优化食品组合。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雇员福利开支约23,638,000港元(二 零一五年:20,904,000港元)。该增加主要由於回顾期内发展放款业务及在通胀环境下为挽留经 验丰富员工而作出薪资调整所致。本集团定期检讨员工的工作分配,以提高及维持高质素的服 务。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持续经营业务之经营租赁租金及相关支出约3,660,000港 元(二零一五年:527,000港元)。该增加主要由於租赁新办公室物业及一艘游艇作商业用途。为 更有效控制经营租赁租金及相关支 出,本集团已订立长期租赁协 议,将租金维持於合理水平。 展望及前景 完成出售事项 後,本集团将集中发展其他增长潜力较大之业务,例 如放款业务。撇 除不可预见 之情况 外,本集团食品业务及证券投资业务之规模将与出售事项前维持不变。 董事会认为(i)集团余下之业务较有能力推动本集团之表现,可带来稳定收益来源及资本增值潜 力;及 (ii)出 售 事 项产生之出售所得款项可即时用於扩张一直快速发展的放款业务。本集团可简 化营运及更妥善分配财务资源。 本集团亦正在与各个潜在加盟经营者磋商将其甜品餐饮业务拓展至中国其他地域,并已获潜在 加盟经营者接洽,以商标「LuckyDessert发记甜品」在中国其他城市(如北京及西安 )及 东 南亚 其他国家经营甜品餐饮业务。由一名新加盟经营者经营之甜品餐饮店将於中国春节前於山西太 原开业。董 事将继续与各个加盟经营者磋商,并 将任何重大进展告知股 东。 流 动、财务及资金资源 资本架构 本集团管理资 本,以确保本集团各实体可持续经营,并 透过优化债务及股权平 衡,为股东带来 最大回 报。本集团整体策略与上年度所用者相同。 本集团的资本架构包括借贷及承兑票据(扣除已抵押银行存款)、银行结余及现金以及本公司 拥有人应占权益(包括已发行股本及储备)。 董事以半年为基准检讨资本架构。作为检讨的一部份,董事考虑资本的成本及每一类资本附带 的风险。根据董事的推荐意见,本集团预期透过发行新股及承担新债务维持稳定的资产负债比 率。 现金状况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 集团无抵押银行结余及现金的账面值约为10,916,000港元(二零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约96,654,000港 元)。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向银行抵押分别约2,012,000港 元及3,531,000港元之已抵押银行存款,以 取得本集团之银行融资 额。 借贷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 日,本 集团借贷的账面值约 为5,213,000港 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约35,769,000港元 )。 资产负债比率 资产负债比率以债务净额(借贷及承兑票据减已抵押银行存 款、银行结余及现金)除以债务净 额及权益总额之和计 算。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之资产负债比率为17%。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由於本集团的银行结余及现金多於其借贷,故资产负债比率不 适用於本集 团。 或然负债 除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其他地方所披露者外,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并无其他重大或然 负 债。 股息 股息的详情载於第三季度财务报表附注8。 员工数目及薪酬政策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 日,本集团持续经营业务有约180名员 工。为吸引及留用优秀员工以维 持本集团的稳健营运,本 集团提供具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参照市场情况及个人资历及经验 )及 多项内部培训课 程。薪酬待遇会有定期检讨。 所持重要投 资、重大收购或出售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及 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计划 除本公告其他地方所披露的出售事项、收购及出售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截至二零 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 月,并无任何所持重要投 资、重大收购或出售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 除本公告其他地方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并无任何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计划。 购股权计划 根据本公司股东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九日举行的本公司特别股东大会上通过的一项普通决议 案,本公司采纳一项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以奖励为本集团作出贡献的合资格参与人 士,并 在挽留本集团现有雇员及招募额外雇员方面提供激 励,以达成本集团的长期目 标。 在购股权计划条款的规限 下,董事可全权酌情授权或邀请属於以下任何类别的任何人士接纳 可认购股份的购股权:(a)与 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订有全职或兼职雇佣关系的本集团任何雇 员、顾问、专业顾问、服务提供商、代理、客户、合夥人或合营伙伴(包括任何董事,不论为执行 或非执行及是否独立於本集团 );(b)对本集团作出或可能作出贡献的任何人士。 因行使根据购股权计划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所授出全部尚未行使的购股权而可予发 行的股份总数不得超逾不时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0%。 根据购股权计划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将予授出的所有购股权获行使而可能发行的股 份总数不得超过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九日已发行股份总数 的10%(即320,000,000股普通 股(经就 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二日之股份拆细及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之股份合并作出调整後)),除 非本公司在股东大会上寻求股东批准根据购股权计划重新厘定10%限额,惟根据购股权计划或 本公司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的条款失效的购股权在计算10%限额时不会计算在内。於二零一六 年九月三十日,根 据购股权计划已授出而仍未行使的购股权所涉及的股份数目为16,640,000股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无),占本公司於当日已发行股份约2.08%(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 日:无)。 倘建议授出购股权予本公司董事、主要行政人员、主要股东及╱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其各自任 何联系人将导致有关人士於截至授出日 期(包括当日 )止之任何十二个月期间:(i)占授出日期 全部已发行股份合共逾0.1%;及(ii)总值(根据授出日期股份收市价 )超 过5,000,000港元,则有 关授出须於股东大会以股数投票方式获股东批准。 於任何十二个月期间直至各合资格参与人士授出日期已授出及将予授出的购股 权(包括已行 使及尚未行使购股 权 )获 行 使时已发行及将予发行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全部已发行股份数目的 1%,除非(i)向股东寄发一份股东通函;(ii)股东批准授出超逾本段所述1%限额的购股权;及(iii) 相关合资格参与人士及其联系人放弃就该决议案进行投票。 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的购股权股份的行使价可由董事会全权酌情厘定,惟有关价格无论如何不 得低於以下各项的较高 者:(i)於 授出日期(须为营业日)联交所日报表所报的本公司股份收市 价;(ii)紧 接授出日期前五个交易日联交所日报表所报的本公司股份平均收市价;及 (iii)一 股股 份的面 值。 购股权计划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九日起计十年期间内仍将有效,除 非本集团予以终止。 购股权计划下授出的购股权须於授出日期28日内获接 纳。於接纳购股权後,承 授 人须向本公司 支付1港 元,作为获授购股权的代价。购股权可於董事会在提呈授出购股权予每名承授人时可 厘定及订明之期间内任何时间行使,及无论如何不得迟於授出日期後十年,但受限於购股权计 划之提早终止。购股权可行使前不设须持有购股权之最短期间,惟董事会可根据创业板上市规 则条文,於授出购股权时全权酌情按其认为合适对购股权施加购股权计划所载者以外之任何条 件、制 约或限制。 下表披露本公司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的购股权变 动: 购股权数目 每份 於二零一六年 於二零一六年 购股权 一月一日的 期内注销╱ 九月三十日的 授出日期 行使价 行使期 结余 期内授出 期内行使 失效 结余 港元 董事及 主要行政人员 余嘉豪先生 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 0.24 自授出日期起计一年 – 320,000 – – 320,000 其他雇员及个人 合共 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 0.24 自授出日期起计一年 – 31,680,000 (15,360,000) – 16,320,000 总计 – 32,000,000 (15,360,000) – 16,640,000 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 加权平均行使价 – 0.24 0.24 – 0.24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i)32,000,000份购股权获授出(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 日止九个月:无);(ii)15,360,000份购股权获行使(截 至 二 零 一 五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九 个 月:无 ); 及(iii)概无购股权被注销或失效(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 月:无)。 本公司股份於紧接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购股权授出日期 )前 的收市价为0.174港元。 就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获行使的购股权而言,本公司股份於行使日期的加权 平均股价为0.24港元(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 月:无 ),而 本公司股份於紧接购股权 获行使当日前的加权平均收市价为0.25港元(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 月:无)。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尚未行使之购股权的加权平均行使价为0.24港元(二零一五年:无 ), 加权平均合约剩余年期为少於一年(二零一五年:无 )。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於本公司及其相关法团的股 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的权益及 淡仓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董事及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员於本公司及其相关法团(按证券及期货 条 例(「证券及期货条 例」)第XV部的涵义)股份、相 关股份或债券中持有(a)须根据证券及期货 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知会本公司及联交 所(包括根据该项证券及期货条例之条文而被视为 或当作拥有之权益及 淡 仓 );或 (b)根 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记录於该条例所指登记册内;或 (c)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5.46条至第5.67条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如 下: 於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的好仓 所持普通股 所持购股权 权益之 董事姓名 身份╱权益性质 总数 数目 权益总额 概约百分比 刘兰英女士(附注) 受控法团权益 133,575,600 – 133,575,600 16.72% 余嘉豪先生 实益拥有人 – 320,000 320,000 0.04% 附 注: 96,075,600股及37,500,000股股份分别由KMW Investments Limited(「KMW」)及 昌亮投资有限公司(「昌 亮」)拥 有。KMW及 昌亮为分别於英属处女群 岛(「英属处女 群 岛」)及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KMW及 昌亮之全部已发行 股本由刘兰英女士实益拥有50%及黄君武先 生(刘兰英女士之配偶 )实 益拥有50%。 除上述披露者外,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概无董事或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员於本公司或其相 关法团(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涵义 )的股 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拥有或被认为拥有(a) 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任何权益或淡仓(包括根据 该项证券及期货条例之条文而被视为或当作拥有之权益及淡仓 );或 (b)根 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52条须记录於该条例所指登记册内的任何权益或淡仓;或 (c)根 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5.46条至 第5.67条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任何权益或淡 仓。 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於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之权益及淡仓 就董事所 知,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除有关权益及淡仓已於上 文「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於 本公司及其相关法团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的权益及淡仓」一段项下披露的董事及本公司 主要行政人员 外,以下人士将於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 2及3分部条文须向本公司披露的权益或淡仓,及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记录该条例所 指登记册内的权益或淡仓,且预期将直接或间接拥有附有权利可於任何情况下在本公司之股东 大会上投票的任何类别股本面值5%或以上权益如下: 於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中的好仓 权益之 名称 身份╱权益性质 普通股总数 概约百分比 黄君武先生(附注) 受控法团权益 133,575,600 16.72% KMW(附注) 实益拥有人 96,075,600 12.03% 附 注: 黄君武先生透过其於KMW及昌亮之权益於合共133,575,600股股份拥有权益。96,075,600股及37,500,000股股份分 别由KMW及昌亮拥有。KMW及 昌亮为分别於英属处女群岛及香港注册成立的公 司。KMW及 昌亮之全部已发行 股本由黄君武先生实益拥有50%及刘兰英女士实益拥有50%。 除上述披露者 外,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董事并无知悉任何其他人士(上 文「董事及主要 行政人员於本公司及其相关法团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的权益及淡仓」一段所披露的董事 或主要行政人员除外)於本公司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拥有,或视为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 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条文须向本公司披露的权益或淡仓及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记 录於该条例所指登记册内的权益或淡仓,或将直接或间接拥有附带权利可於任何情况下在本公 司之股东大会上投票的任何类别股本面值5%或以上权益。 董事收购股份或债券之权利 除上 述「购股权计划」及「董 事及主要行政人员於本公司及其相关法团的股份、相 关股份或债 券中的权益及淡仓」两 节所披露者 外,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内任何时间,本 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其任何同系附属公司概无作出任何安排,以致董事或本公司主要行 政人员或彼等各自的联系人(定义见创业板上市规则)拥有任何权利,可认购本公司或其任何 相关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证 券,或透过收购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团之股份或债券 而取得利益。 购 买、出售或赎回股份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任何 本公司股份。 董事於竞争性业务的权益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概无董事、彼等各自之联系人及主要股东於任何直接或 间接与本集团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中拥有权益,或与本集团有任何其他冲突。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行为守则 本公司按与创业板上市规则第5.48至5.67条所载交易必守相同标准的条款采纳董事进行证券交 易之行为守则。本公司定期向董事发出通知,提醒彼等於财务业绩公告刊发前之禁制期内买卖 本公司上市证券之一般禁制规定。本公司向董事特别查询後确认,全体董事於回顾期内一直 遵守交易必守标准。据本公司所知,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以来并无任何违规事 宜。 企业管治常规守则 董事会认为,截 至 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本 公司一直遵守创业板上市规则附录15所 载之企业管治守 则(「企业管治守则」)之 守则条文。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根据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通过的董事决议案及创业板上市规则第5.28条及5.29条 的规定,成立审核委员 会,并已采纳书面职权范围。审 核委员会书面职权范围已参照创业板上 市规则附录15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第C3.3段获采 纳。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董 事会采纳 一套经修订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藉引入风险管理之概念,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关於内部监控 之规定。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其中包括)向董事会就外部核数师的委聘、续聘和罢免提出 推荐意 见,审阅财务报表及就财务申报事宜作出重要建议,及 监察本公司内部控制程 序。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 公司审核委员会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 事,分别为李富扬先生、 关伟贤先生及谭诺恒先生。李 富扬先生为审核委员会主席。 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并认为该等报表 乃遵照适用之会计准则及创业板上市规则而编制,并 已作出足够披 露。 承董事会命 新煮意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黄恺宇 香 港,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 事会包括执行董事刘兰英 女 士、黄恺宇先生及余嘉豪先生,以 及独立非执行 董事李富扬先生、关 伟 贤 先生及谭诺恒先 生。 本公告将 自 其 刊 发 日 期 起 於 创 业 板 网 站 http://www.hkgem.com「最 新 公 司 公 告」一 页 内 至 少 保 留 七天以及刊载於本公司网站http://www.foodidea.com.hk。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2708 艾伯科技 0.05 164.71
01708 三宝科技 0.92 48.39
00020 会德丰 1.19 43.37
08161 医汇集团 0.43 43.33
08316 柏荣集团控股 1.5 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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