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
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
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YiChangHECChangJiangPharmaceutical Co.,Ltd.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1558)
延迟寄发通函
吾等兹提述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日 期为二零一七年二月
二十四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工程承包协议。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使用词汇具有该公告界定之相同涵义。
如该公告所载,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工程承包协议详情之通函(「该通函」)预期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由於需要时间为若干资料定稿载入该通函,预计该通函寄发日期将押後至不迟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代表董事会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唐新发
中国,湖北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蒋均才先生、王丹津先生和陈燕桂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唐
新发先生、朱英伟先生和毛杰先生;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唐建新先生、付海亮先生和李志明
先生。
延遲寄發通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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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光药
2017-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