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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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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LC Group Holdings Limited
良 斯 集 团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683)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举行之
股东特别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及
建议更改公司名称之进程
股东特别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董事会欣然公布,股东特别大会通告所载所有决议案已於二零一七年三月
十七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上获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
建议更改公司名称之进程
由於不少於75%的票数赞成有关更改公司名称的特别决议案,该特别决议案已
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正式通过。更改公司名称一事将自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
发出更改名称注册证书之日起生效。本公司将根据更改公司名称的有效性,
在香港公司注册处办理一切所需的存档手续。本公司将於更改公司名称之生效
日期进一步刊发公告,并於适当时候更改本公司之股票简称及网站地址。
兹提述良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本公司」) 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之通函
( 「 该通函」) 。除本公告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
涵义。
2
股东特别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董事会欣然公布,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之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 股东特别
大会通告」) 所载所有决议案( 「 决议案」) 已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举行之股东
特别大会上获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为股东特别大会上点票工作之监票人。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所载决议案之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特别决议案
股份数目 ( 概约百分比)
赞成 反对
1. 批 准 把 本 公 司 的 英 文 名 称 由「 LC Group
Holdings Limited 」 更 改 为「 Royal China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以及把本
公司的中文双重外文名称由 「 良斯集团控股
有限公司」更改为 「 皇中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450,577,112
(100%)
0
(0%)
普通决议案 赞成 反对
2. 重选杨勇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450,577,112
(100%)
0
(0%)
3. 重选赵殿庆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450,577,112
(100%)
0
(0%)
4. 重选刘钢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450,577,112
(100%)
0
(0%)
5. 重选余海宗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450,577,112
(100%)
0
(0%)
6. 重选安翊青女士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450,577,112
(100%)
0
(0%)
於股东特别大会日期,本公司已发行普通股份之总数为500,000,000股,亦为赋予
股东权利出席大会并於会上投票赞成或反对决议案之股份总数。概无股东须就决
议案放弃表决,亦无任何股东有权出席股东特别大会而於会上仅可投票反对任何
决议案。
3
建议更改公司名称之进程
由於不少於75%的票数赞成有关更改公司名称的特别决议案,该特别决议案已於
股东特别大会上正式通过。更改公司名称一事将自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发出
更改名称注册证书之日起生效。本公司将根据更改公司名称的有效性,在香港公
司注册处办理一切所需的存档手续。本公司将於更改公司名称之生效日期进一步
刊发公告,并於适当时候更改本公司之股票简称及网站地址。
承董事会命
良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杨勇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之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杨勇先生、赵殿庆先生、梁兴隆
先生及周梅庄女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刘钢先生、余海宗先生及安翊青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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