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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 Group Holdings Limited
良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683)
变更董事及授权代表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宣布,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1)杨勇先生已经辞任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及本公司提名委员会主席职务;
(2)赵殿庆先生已经辞任执行董事职务;
(3)刘永生先生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本公司首席执行官及本公
司提名委员会主席职务;及
(4) 周虎城先生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
董事变更
董事辞任及其在公司担任之相关职务
董事会谨此宣布,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i) 杨勇先生已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及提名委员会主席职务;
(ii) 及赵殿庆先生已辞任执行董事职务。
辞任董事的辞呈是由於其他经营承诺。辞任董事均已确认,彼与董事会概无意见
分歧,亦无有关彼辞任之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仅藉此机会向辞任董事表达感谢,感谢他们在任职期间对本公司作出的宝
贵贡献。
董事委任
董事会宣布,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i)刘永生先生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本公司首席执行官及本公司
提名委员会主席;及
(ii) 周虎城先生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
有关新董事之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刘永生先生,47岁,在航空业有超过25年的经验,并曾担任多家航空公司的管理
职位。加入本公司前,刘先生於二零一三年一月至二零一七年三月期间担任中国
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旗下幸福航空控股有限公司的副总裁,负责战略规划、资本运
作及航空运作。
刘先生於一九九二年获得中国民用航空学院(现 被称为中国民航大学)工程学士学
位,主修热能动力机械及装备专业;二零零三年获得渥太华大学系统科学硕士学位。
刘先生现为康考迪亚大学经济学博士研究生。
周虎城,37岁,在传媒业有超过12年的经验,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家领先的
报业集团担任管理职位。在加入本公司之前,周先生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到二零
一七年三月期间担任乐视控股集团的新闻发言人,主要负责公共关系。
周先生於二零零四年获得华中科技大学学士学位,主修新闻专业;二零一四年获
南洋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周先生自二零一七年三月起获委任为首尔媒体
研究院大学客座教授。
根据刘先生和周先生与本公司签订的各项服务合约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生
效,合同期三年。刘先生有权每年收取180万港元的报酬和每完成12个月服务後,
有权获得50万港元的奖金。周先生将有权获得每年120万港元的报酬。刘先生和周
先生各自之董事酬金由董事会根据本公司薪酬委员会的建议,参考其各自於本公
司担任之职务及责任和公司的薪酬政策确定。
截止本公告日期:
(i)新董事在获委任为董事前,均无担任本集团任何其他职务;
(ii)过往三年内,任何新董事均未在香港、中国或其他地方的任何上市公司担任
其他董事职务;
(iii)除上述披露者外,新董事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或控股股
东概无任何关系;
(iv) 所有董事中并无於本公司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界定的任何权益。
除上文披露者外,概无任何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予以披露,
亦无有关委任新董事之其他事宜须敦请股东垂注。
公司授权代表之变更
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起生效,赵殿庆先生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不再为本公
司按上市规则第3.05条规定之授权代表,而刘永生先生已代替其按上市规则第3.05
条规定之授权代表。
释意
除另有所指明外,下列词语於本公告内具有以下含义:
董事会 董事会
「本公司」 良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
司,其已发行股份於联交所主机板上市及买卖(股份代
号:1683)
「董事」 本公司董事
「港元」 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香港」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新董事」 刘永生先生及周虎城先生
「辞职董事」 杨勇先生及赵殿庆先生
「股份」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的普通股份
「股东」 已发行股份的持有人
「联交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承董事会命
良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刘永生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之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刘永生先生、周虎城先生、梁兴隆
先生及周梅庄女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刘钢先生、余海宗先生及安翊青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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