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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年度業績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 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 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 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畅捷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CHANJETINFORMATIONTECHNOLOGYCOMPANYLIMITE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588)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 年度业绩公告 财务摘要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变化率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收入 430,784 345,796 25% 母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亏损 (122,610) (72,617) 69% 基本每股亏损(人民币分�u股) (60.8) (34.5) 76% 畅捷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 会」)并无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建议派发末期股息。 *仅供识别 �C1�C 董事会谨此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合称「 本集团 」)截至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报告期」)之经审核综合业绩,连同上一年度之 比较数据如下: 综合损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收入 4 430,784 345,796 销售及服务提供成本 5 (71,763) (29,783) 毛利 359,021 316,013 其他收入及收益 4 65,394 68,858 研发成本 5 (158,879) (125,329) 销售及分销开支 (174,332) (153,347) 管理费用 (224,927) (194,984) 其他开支 (2,879) (32) 财务费用 (301) �C 税前亏损 5 (136,903) (88,821) 所得税抵免 6 7,696 8,619 年内亏损 (129,207) (80,202) 以下人士应占: 母公司拥有人 8 (122,610) (72,617) 非控股权益 (6,597) (7,585) (129,207) (80,202) 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亏损 基本及摊薄(人民币分) 8 (60.8) (34.5) �C2�C 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年内亏损 (129,207) (80,202) 其他全面收益 於随後期间重新分类至损益的 其他全面收益: 汇兑差额: 换算海外业务汇兑差额 747 1,983 年内其他全面收益,扣除税项 747 1,983 年内全面开支总额 (128,460) (78,219) 以下人士应占: 母公司拥有人 (121,863) (70,634) 非控股权益 (6,597) (7,585) (128,460) (78,219) �C3�C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1,240 17,549 无形资产 90,639 116,277 可供出售股本投资 23,650 23,650 递延税项资产 9 20,595 12,894 非流动资产总值 146,124 170,370 流动资产 存货 6,036 662 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 10 1,460 621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65,246 12,854 备付金款项 �C 19,088 可供出售投资 85,000 �C 现金及银行结存 599,355 825,282 757,097 858,507 持有至待售资产 422,089 �C 流动资产总值 1,179,186 858,507 �C4�C 综合财务状况表(续)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流动负债 贸易应付款项 11 1,569 3,091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103,587 102,201 应缴税项 5,494 677 110,650 105,969 持有至待售负债 301,906 �C 流动负债总值 412,556 105,969 流动资产净值 766,630 752,538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912,754 922,908 资产净值 912,754 922,908 权益 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已发行股本 217,182 217,182 员工信托受益权计划下持有 的库存股份 12 (235,451) (310,136) 储备 901,098 979,340 882,829 886,386 非控股权益 29,925 36,522 总权益 912,754 922,908 �C5�C 财务报表附注 1.公司及集团资料 畅捷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称畅捷通软件有限公司)於二零一 零年三月十九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成立为有限公司。本公司 於二零一一年九月八日在中国成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畅捷通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H股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在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本公司注册办事 处位於中国北京海淀区北清路68号院20号楼D栋。 本集团主要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 药品和医疗器械,含电子公告服务);电子计算机软件、硬件及外部 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谘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培训;销售 打印纸和计算机耗材、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数据库服务; 互联网支付服务和银行卡收单服务。 本公司董事认为,本公司的控股公司为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用友」),最终控股公司为於中国注册成立的北京用友科技有限公 司。 2.编制基准及主要会计政策 2.1编制基准 此等财务报表已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国际会计准则理事 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包括全部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及诠释)、香 港公认会计原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而编制。除按公平 值计量的信托受益权及可供出售投资外,财务报表已根据历史 成本法编制。持有至待售组别资产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销 售成本孰低的金额呈列。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人民币」)呈列,除 另有指明外,所有数值已四舍五入至最接近的千位数。 �C6�C 财务报表附注(续) 2.编制基准及主要会计政策(续) 2.1编制基准(续) 综合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的财务报表。附属公司指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实体(包括 结构性实体)。当本集团能通过其参与承担或享有投资对象可变 回报的权利,并能够向投资对象使用其权力影响回报金额(即现 有权利可使本集团於当前指挥投资对象的相关活动),本集团即 拥有控制权。 当本公司於投资对象直接或间接拥有少於多数投票权或类似权 利,则本集团在评估其对投资对象是否有权力时,考虑的所有相 关事实及情况包括: (a)与投资对象的其他投票持有人的合约安排; (b)因其他合约安排产生的权利;及 (c)本集团的投票权及潜在投票权。 附属公司财务报表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按与本公司相同的报告 期间编制。附属公司的业绩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当日起综合计 入本集团账目,并持续综合计入直至该等控制权终止。 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各项目归属於本集团母公司拥有人以及非 控股权益,即使此举导致非控股权益出现亏绌结余。所有集团内 资产及负债、权益、收入、开支及有关本集团成员公司之间交易 现金流量於合并时悉数对销。 如有事实及情况表明上文所述控制权的三项因素中的一项或多 项出现变动,则本集团会重新评估其是否控制投资对象。并未 导致失去控制权的附属公司拥有权之权益变动入账列为权益交 易。 �C7�C 财务报表附注(续) 2.编制基准及主要会计政策(续) 2.1编制基准(续) 综合基准(续) 如本集团失去对附属公司的控制权,则终止确认(i)附属公司的 资产(包括商誉)及负债,(ii)任何非控股权益账面值及(iii)於权益 入账的累计换算差额;并确认(i)已收代价公平值,(ii)任何所保留 投资的公平值及(iii)损益表中任何因此产生的盈余或亏损。之前 於其他全面收益确认的本集团应占部分按本集团直接出售相关 资产或负债所要求的相同基准重新分类至损益或保留利润(如适 用)。 2.2会计政策变动及披露 本集团已於本年度财务报表内首次采用以下新订及经修订的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入账的 第12号及国际会计准则 例外规定 第28号之修订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 收购合营业务权益的会计处理 之修订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 监管递延账目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 披露计划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厘清折旧与摊销的可接受方法 第38号之修订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农业:生产性植物 第41号之修订 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之修订 独立财务报表中的权益法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 多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 周期之年度改进 �C8�C 财务报表附注(续) 2.编制基准及主要会计政策(续) 2.2会计政策变动及披露(续) 除与编制本集团财务报表无关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第 12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之 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第38号之修订、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第 41号之修订、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之修订以及二零一二年至二 零一四年周期之年度改进中的若干修订以外,该等修订的性质 及影响载述如下: (a)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的修订包括对财务报表的呈列及披露范 畴内具针对性的改善。该等修订阐明: (i)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内的重大性规定; (ii)损益表及财务状况表内的特定项目可予细分; (iii)实体呈报财务报表附注的顺序具有灵活性;及 (iv)采用权益法入账的应占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的其他综 合收益必须合计为一个项目呈报,并分列为可於或不可 於往後期间重新分类至损益。 此外,该等修订阐明财务状况表及损益表呈报额外小计的 规定。该等修订对本集团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影响。 �C9�C 财务报表附注(续) 2.编制基准及主要会计政策(续) 2.2会计政策变动及披露(续) (b)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第38号的修订阐明了国际会计准则 第16号及第38号的原则,即收入反映的是经营业务(资产构 成其一部分)所产生的经济利益,而不是资产消耗产生的经 济利益。其结果是,以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或摊销方法不适用 於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只适用於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无 形资产摊销。该等修订按未来适用法应用。由於本集团并未 采用以收入为基础的方法来计算非流动资产的折旧,上述 修订内容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或财务表现并无影响。 (c)於二零一四年九月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二年至 二零一四年周期之年度改进」载列多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 修订。该等修订的详情如下: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持作出售之非流动资产及已 终止经营业务」:阐明更改出售计划或向拥有人分派之 计划,不应被视为一项新的出售计划,而是作为原计划 的延续。因此,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之规定的应用并 无变动。该等修订亦阐明,变更出售方式不会改变持作 出售之非流动资产或出售组别的分类日期。该等修订按 未来适用法应用。由於本集团於年内并无更改持作出售 组别的出售计划或出售方式,该等修订对本集团并无影 响。 �C10�C 财务报表附注(续) 2.编制基准及主要会计政策(续) 2.3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於财务报表内未应用以下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 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基於股份支付交易的分类及计量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2 第2号之修订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 第4号之修订 约一并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9号金融工具 2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2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 及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 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投入 4 之修订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客户合约收入 2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厘清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 合约收入 之修订 2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 3 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之修订披露计划 1 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之修订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1 国际会计准则第40号之修订投资物业的转让 2 外币交易和预付对价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2 诠释公告第22号 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六年 国际财务报告第12号其他实体之 权益披露 周期之年度改进 1 国际财务报告第1号首次采用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 2 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联营公司及 合资企业的投资 2 1 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2 自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3 自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4 未订立强制生效日期但已可采纳 �C11�C 财务报表附注(续) 2.编制基准及主要会计政策(续) 2.3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续) 预期将适用於本集团的该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进一步资料如 下: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於二零一六年六月颁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第2号的修订,主要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归属条件对计量以现 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交易的影响;对於与股份支付有关的预扣税 纳税义务,具有净额结算特徵的股份支付交易的分类;以及对於 股份支付交易的条款及条件所作修改导致其分类由以现金结算 变更为以权益结算时的会计处理。该等修订阐明,在计量以权益 结算的股份支付时就归属条件所用的入账方法亦适用於以现金 结算的股份支付。该等修订引入一项例外情况,对於预扣若干金 额以履行雇员的纳税义务的具有股份净额结算特徵的股份支付 交易,在符合若干条件时,可整体获分类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 付交易。另外,该等修订阐明,倘因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交易的条件及条款导致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交易,则 交易自修改日期起作为一项以权益结算的交易入账。本集团预 期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起采纳该等修订。该等修订预期不会 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产生任何重大影响。 二零一四年七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第9号的最终版本,将金融工具项目的所有阶段集於一起以代替 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以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全部先前 版本。该准则引入分类及计量、耗蚀及对冲会计处理的新规定。 本集团预期自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起采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9号。本集团正在对准则的影响进行评估。 �C12�C财务报表附注(续) 2.编制基准及主要会计政策(续) 2.3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续)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的修订解决了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之间对於处理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投入的规定 的不一致性。该等修订要求於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 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投入构成一项业务时,确认全部的收益或亏 损。对於不构成业务的资产交易,交易所产生的收益或亏损仅以 无关联的投资者於该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的权益为限,於投资 者的损益中确认。该等修订将於未来期间应用。国际会计准则理 事会已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剔除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的修订的以往强制生效日期,而新的强制 生效日期将於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的会计处理完成更广泛的 检讨後厘定。然而,该等修订可於现时应用。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建立一个新的五步模式,将应用於自客 户合约产生的收益。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收益按能反 映实体预期就交换向客户转让货物或服务而有权获得的代价金 额确认。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的原则为计量及确认收益提 供更加结构化的方法。该准则还引入大量定性和定量的披露要 求,包括总收入的分解,履行义务信息,在各期间及关键判断和 估计间合同资产和负债账户余额的变化等。新的收入准则将取 代目前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所有收入确认要求。於二零一六 年四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的 修订,以落实有关履约责任的界定、主事人与代理的应用指引及 知识产权许可证、以及过渡问题。该等修订亦旨在帮助确保实体 於采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时具有更高的应用一致性并降 低应用该准则的成本及复杂性。本集团预计自二零一八年一月 一日起使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并正在评估采纳国际财务 报告准则第15号的影响。 �C13�C 财务报表附注(续) 2.编制基准及主要会计政策(续) 2.3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续)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已取代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国际 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诠释第4号厘定安排是否包括租赁、常设诠 释委员会诠释第15号经营租赁-奖励及常设诠释委员会诠释第 27号按租赁的法律形式评估交易的实质内容。准则载列确认、计 量、呈列及披露租赁之原则,并规定承租人须就大部分租赁确认 资产及负债。准则包括对於承租人的两项确认豁免-低价值资产 的租赁及短期租赁。於租赁起始日,承租人将确认一项将作出租 赁付款的负债(即租赁负债)以及确认一项表示有权在租赁期内 使用相关资产的资产(即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其後按成本 减累计折旧及任何减值亏损计量,惟使用权资产符合国际会计 准则第40号对投资物业的定义除外。其後租赁负债因反映租赁 负债的利息而增加并因作出租赁付款而减少。承租人将须分开 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开支及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开支。承租人亦 须在发生若干事件後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例如用以厘定该等付 款的指数或比率变动而导致租赁期变动及未来租赁付款变动。 承租人一般将租赁负债的重新计量金额确认为使用权资产的调 整金额。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有关出租人的会计处理与国 际会计准则第17号的会计处理大致保持不变。出租人将继续用 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的相同分类原则分类所有租赁,并对经营 租赁及融资租赁加以区分。本集团预期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 采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目前正在评估采纳国际财务报 告准则第16号带来的影响。 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的修订规定,实体所提供的披露须让财务报 表使用者能够评估融资活动所产生负债的变动(包括因现金流量 及非现金变动而产生的变动)。该等修订将导致於财务报表中作 出额外披露。本集团预期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起采纳该等修 订。 �C14�C 财务报表附注(续) 2.编制基准及主要会计政策(续) 2.3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续) 发布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的修订旨在解决有关按公平值计量的 债务工具的未变现亏损的递延税务资产的确认问题,尽管该等 修订於其他情况下亦有较广泛的应用。该等修订阐明,实体於评 估应课税利润可否用於抵销可扣减暂时差额时,需要考虑税法 是否就拨回可扣减暂时差额限制实体可作出扣减的应课税利润 的来源。此外,该等修订亦就实体应如何厘定未来应课税利润提 供了指引并就应课税利润高於资产账面值时应课税利润可包括 收回部分资产的情况作出解释。本集团预期自二零一七年一月 一日起采纳该等修订。 3.经营分部资料 就管理层而言,本集团的经营活动属单一经营分部,即销售软件及 提供相关服务以及其他相关产品,因此,并无按经营分部呈列分析。 地区资料 由於本集团所有收入来自中国内地软件销售及提供相关服务,且本 集团99%的可识别资产及负债位於中国内地,故根据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第8号「经营分部」无需呈列地区资料。 主要客户资料 由於本集团本年向单一客户作出的销售均未能达到本集团收入的 10%或以上,故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经营分部」无需呈列主 要客户分部资料。 �C15�C 财务报表附注(续) 4.收入、其他收入及收益 收入指扣除退货、贸易折扣及销售税後所售软件的发票净值,以及 年内所提供服务的价值。 收入、其他收入及收益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收入 软件销售 340,945 302,093 提供服务 89,283 42,986 采购商品销售 556 717 430,784 345,796 其他收入及收益 增值税退税 45,153 41,663 政府补贴 13 18 利息收入 17,615 16,832 金融投资利息 �C 5,579 金融投资收益 1,438 4,639 其他 1,175 127 65,394 68,858 �C16�C 财务报表附注(续) 5.税前亏损 本集团的税前亏损已扣除�u(抵免)以下项目: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已售软件成本 8,973 11,406 服务提供成本 62,590 17,552 已售采购商品成本 200 825 总销售成本 71,763 29,783 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折旧 10,134 8,378 无形资产摊销 30,498 23,040 经营租赁项下最低租赁付款 16,274 10,929 研发成本(附注) 158,879 125,329 核数师酬金 1,300 1,420 雇员福利开支(包括董事、监事 以及最高行政人员的薪酬, 而不包括下列各项): 291,641 220,203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开支 132,557 126,985 退休金计划供款 24,522 20,354 448,720 367,542 减:资本化并计入无形资产的 雇员福利开支 (3,100) (28,179) 445,620 339,363 其他应收款项减值 2,875 �C 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人民币150,594,000元(二零一五年度:人 民币118,529,000元)的研发成本列入雇员福利开支。 �C17�C 财务报表附注(续) 6.所得税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即期税项 5 582 递延税项 (7,701) (9,201) 年内税项抵免总额 (7,696) (8,619)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适用的法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作为 合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须按15%税率缴纳所得税。截至二零一五年 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 亦有权从应课税利润扣减符合条件的研发开支。 於香港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须按16.5%税率缴纳利得税。由於本集团并无於截至 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在香港产生任何应 课税利润,故并无就香港利得税作出拨备。 於美国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须按33.02%及33.80%税率缴纳所得税。 �C18�C 财务报表附注(续) 6.所得税(续) 本集团按相关适用税率计算的税前亏损适用的所得税抵免与按实际 税率计算的所得税开支对账如下: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中国 香港 美国 总计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税前亏损 (135,042) (36) (1,825) (136,903)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税项 (33,760) 25.0 (6) 16.5 (616) 33.8 (34,382) 25.1 不可扣税费用(附注1) 33,483 (24.8) �C �C 1,320 (72.3) 34,803 (25.4) 税务奖励的影响 (附注2) (18,318) 13.6 �C �C �C �C (18,318) 13.4 不同所得税税率的影响 (附注3) 5,134 (3.8) �C �C �C �C 5,134 (3.8) 未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对税项的影响 �C �C �C �C (2,866) 157.0 (2,866) 2.1 未确认的税项亏损 5,760 (4.3) 6 (16.5) 2,167 (118.7) 7,933 (5.8) 年内所得税开支�u(抵免) (7,701) 5.7 �C �C 5 (0.3) (7,696) 5.6 �C19�C 财务报表附注(续) 6.所得税(续)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中国 香港 美国 总计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税前亏损 (73,317) (34) (15,470) (88,821)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税项 (18,329) 25.0 (6) 16.5 (5,108) 33.0 (23,443) 26.4 不可扣税费用(附注1) 10,696 (14.6) �C �C 5,690 (36.8) 16,386 (18.4) 税务奖励的影响(附注2) (15,184) 20.7 �C �C �C �C (15,184) 17.1 不同所得税税率的 影响(附注3) 7,619 (10.4) �C �C �C �C 7,619 (8.6) 税率增长於期初递延所 得税的影响 (1,846) 2.5 �C �C �C �C (1,846) 2.1 未确认的税项亏损 7,843 (10.7) 6 (16.5) �C �C 7,849 (8.8) 年内所得税开支�u(抵免) (9,201) 12.5 �C �C 582 (3.8) (8,619) 9.7 附注: (1)不可扣税费用主要包括超出可扣税上限的业务招待费用以及不可扣税的股 份支付开支以及其他不符合扣税条件的费用。 (2)税务奖励的影响指研发费用的所得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也有资格从应税 利润中扣减符合条件的研发开支。 於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本公司获准於报税时享有研发费用的50%加计 扣除。 (3)不同所得税税率的影响指於相关年度由於所得税优惠而减少的应付税项金 额。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作为合 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须按15%税率缴纳所得税。 7.股息 董事会并无就截至二零一五和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建 议派发末期股息。在财务报表被授权发布之前没有提出任何股息建 议。 �C20�C 财务报表附注(续) 8.母公司普通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亏损 基本每股亏损按母公司普通权益持有人应占年内亏损以及年内已发 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201,612,103股(二零一五年:210,445,073股)计算, 并已作出调整以反映受托人根据员工信托受益权计划(「该计划」)或 (「员工信托受益计划」)购买的标的股票及根据该计划解锁的标的股 票。 每股摊薄亏损金额按母公司普通权益持有人应占年内亏损计算,而 计算所用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年内已发行普通股数目(按计算基本 每股亏损所用者),以及因视作行使全部潜在摊薄普通股为普通股而 假设无偿发行的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由於期内受托人根据该计划购买的标的股票中尚未解锁及失效的部 分及根据该计划解锁的标的股票对该等期间之基本每股亏损金额具 反摊薄影响,故并无就年内所呈列基本每股亏损金额作出有关摊薄 之调整。 基本及摊薄每股亏损按以下基准计算: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亏损 计算基本及摊薄每股亏损所用母公司普通 权益持有人应占亏损 (122,610) (72,617) 股份数目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股份 计算基本及摊簿每股亏损所用年内已发行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201,612,103 210,445,073 �C21�C 财务报表附注(续) 9.递延税项资产 於相关年度,递延税项资产变动如下: 员工信托 受益权 应计薪金应计开支递延收入 计划税项亏损 总计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2,626 884 960 �C �C 4,470 年内於损益表计入�u (扣除)的递延税项 (2,311) (753) (865) 7,792 4,561 8,424 於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315 131 95 7,792 4,561 12,894 年内於损益表计入�u (扣除)的递延税项 34 626 35 (2,921) 9,927 7,701 於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349 757 130 4,871 14,488 20,595 递延税项资产并无就下列项目确认: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确认税项亏损 85,308 55,862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在香港产生的税项亏损人民币36,000元可无限 期用作抵销产生亏损的公司的未来应课税利润(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35,000元)。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在美国产生税项亏损人民币6,372,000元,该等税 项亏损将於二十年内届满,可用作抵销产生亏损的公司的未来的应 课税利润(二零一五年:无)。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在中国内地产生税项亏损人民币23,038,000元, 该等税项亏损将於一至五年间届满,可用作抵销未来的应课税利润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31,376,000元)。 由於该等亏损来自附属公司,故并无就有关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原因为管理层认为不大可能有应课税利润可供抵销税项亏损。 �C22�C 财务报表附注(续) 10.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收款项 10 621 应收票据 1,450 �C 1,460 621 减:减值 �C �C 1,460 621 仅有少部分本集团客户可享受信贷政策,平均贸易信贷期约为90日。 其他客户须提前付款。本集团致力对尚未收回应收款项维持严格的 监控。鉴於上文所述,且本集团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涉及大量 各类客户,因此并无重大的集中信贷风险。本集团并无就贸易应收 款项及应收票据结余持有任何抵押品或其他信贷增级措施。贸易应 收款项及应收票据为免息。计入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的金额均 以人民币计值。 於报告期末,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根据发票日期及扣除拨备後 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90天以内 1,460 621 个别或总体均不存在减值问题的应收账款及票据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既未过期亦无减值 1,460 621 并无逾期或减值的应收款项与大量并无近期欠款记录的客户有关。 �C23�C 财务报表附注(续) 11.贸易应付款项 贸易应付款项於报告期末根据发票日期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90日以内 681 2,635 90日至1年 876 401 超过1年 12 55 1,569 3,091 贸易应付款项为免息,还款期一般为90日。 12.股份支付 本公司建立员工信托受益权计划,旨在激励及奖励对本集团成功营 运有贡献的合资格员工。该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若干董事及监事) 为对实现本集团战略目标至关重要的本集团员工,包括中高层管理 人员、专家和核心骨干。该计划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八日生效,而除非 有其他原因导致取消或修改,否则将自该日期起六年内有效。 本公司委托或透过其附属公司委托三家合资格且相互独立的代理机 构作为该计划的信托机构,设立三项信托,一家信托机构是为本公 司关连人士的激励对象设立仅持有内资股的关连信托,其余两家信 托机构是为本公司非关连人士的激励对象设立持有内资股及�u或H 股的非关连信托(其中一家为境内激励对象设立,另一家为境外激励 对象设立)。 本公司或透过其附属公司向信托机构支付以设立关连信托及非关连 信托的激励计划资金来自於本公司的自有资金及可用於此等用途的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C24�C 财务报表附注(续) 12.股份支付(续) 信托机构根据该计划拟购入的标的股票总数为该计划於二零一四年度 股东周年大会获批准之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即217,181,666 股股份中的21,718,166股股份。附生效条件的信托受益权份额将通过 首次授予、後续授予及再次授予激励对象。首次授予及後续授予须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完成,再次授予须於该计划於二零 一四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获批准之日起两年内完成。 信托机构从内资股股东或於公开市场购买的标的股票,以信托形式 代相关激励对象持有,直至该等股份根据该计划之条文归属於相关 激励对象为止。已授出并由受托人持有直至解锁之本公司股份称为 库存股份,而各库存股份应指本公司一股普通股。 在该计划有效期内,若本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项,应按照该计划规则的调整机制对涉及的 标的股票总数进行相应的调整。若进行供股,则由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审议决定本公司是否采取任何行动将标的股票总数调整为经扩 大後本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以使该计划下标的股票总数占本公司 股本总额的比例保持不变。 每次授予均设三个解锁日,依次为该次授予日後的第一个、第二个 和第三个周年届满之日。如归属条件达成及於前述解锁日届满时, 激励对象个人获授信托受益权份额的30%、30%和40%须分别予以解 锁。授予日至上述各个解锁日的期间为锁定期,期间不得处置信托 受益权份额。 根据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举行的二零一五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 过的决议,股东批准修订该计划的行权有效期及该计划有效期(「该 次修订」)。 �C25�C 财务报表附注(续) 12.股份支付(续) 激励对象(除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外)的行权有效期已 由解锁日後的一年内延至解锁日後的三年内,期间激励对象有权就 其信托受益权份额申请行权。属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激励对象的行权有效期保持不变,即可於解锁日至本公司与信托 机构之信托合同规定的信托清算之日期间申请就信托受益权份额行 权。 该计划的有效期由自二零一五年六月八日举行的本公司二零一四年 股东周年大会批准之日起计六年延至八年。 激励对象享有标的股票的分红收益。 该计划项下标的股票的详情及变动 二零一六年 於十二月 授予日 附注每股公平值於一月一日期内授出期内失效期内归属三十一日 (人民币)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a) 24.60 17,155,000 �C (1,459,000) (4,975,500) 10,720,500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日 (b) 10.43 120,000 �C �C (36,000) 84,000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c) 9.77 �C 1,515,000 (190,000) �C 1,325,000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六日 (d) 8.84 �C 2,690,000 �C �C 2,690,000 17,275,000 4,205,000 (1,649,000) (5,011,500) 14,819,500 二零一五年 於十二月 授予日 附注每股公平值於一月一日期内授出期内失效期内归属三十一日 (人民币)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a) 24.60 �C 17,370,000 (215,000) �C 17,155,000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日 (b) 10.43 �C 120,000 �C �C 120,000 �C 17,490,000 (215,000) �C 17,275,000 �C26�C 财务报表附注(续) 12.股份支付(续) 附注: (a)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六日,本公司董事会批准依据该计划无偿向182名激励 对象(包括一名董事、两名监事、本集团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专家及核心骨 干)首次授予附生效条件的信托受益权份额。首次授予项下标的股票总数为 17,370,000股,占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六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8%。 (b)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二日,本公司董事会还授权本公司总裁会无偿向畅捷通 信息技术(美国)有限公司(「畅捷通美国」)若干激励对象授予附生效条件的信 托受益权份额。该等授予项下的标的股票数量为120,000股。报告期内,畅捷 通美国获授信托受益权的激励对象不涉及本公司董事、监事或其各自的配 偶或十八岁以下子女。 (c)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董事会批准依据该计划无偿向36名激 励对象(包括本集团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专家及核心骨干)第二次授予附生 效条件的信托受益权份额。第二次授予项下标的股票总数为1,515,000股,占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0.7%。 (d)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六日,本公司董事会批准依据该计划无偿向30名激励 对象(包括本集团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专家及核心骨干)第三次授予附生效 条件的信托受益权份额。第三次授予项下标的股票总数为2,690,000股,占二 零一六年十二月六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1.24%。 该次修订对授予信托受益权份额的公平值估计并无增量的影响,所 采用的计量方法载述如下。 於首次授予�u修订日授予�u修订的信托受益权份额的公平值以布莱 克-舒尔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及蒙特卡罗模型,结合授予�u 修订信托受益权份额的条款和条件,做出估计。首次授予日授出的 信托受益权份额的公平值为人民币427,285,000元,乃采用以下假设於 授予日估计得出: 预期分红收益率(%) 0.00% 预期股价波动率(%) 51.50%�C63.20% 无风险利率(%) 0.157%�C1.815% 股票预期期限(年) 1�C10 加权平均股票价格(人民币元�u股) 24.60 �C27�C 财务报表附注(续) 12.股份支付(续) 向畅捷通美国若干激励对象授予�u修订的信托受益权份额之公平值 乃基於本公司股份於授予�u修订日期之市值计算,该部分信托受益 权份额的公平值为人民币1,251,000元。 第二次授予日授出的信托受益权份额之公平值乃基於本公司股份於 授予�u修订日期之市值计算。第二次授予日授出的信托受益权份额 的公平值为人民币14,795,000元。 第三次授予日授出的信托受益权份额之公平值乃基於本公司股份於 授予日期之市值计算。第三次授予日授出的信托受益权份额的公平 值为人民币23,786,000元。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委托信托机构於 公开市场购买本公司1,482,600股H股(二零一五年:H股10,990,000股; 内资股6,500,000股),年内购买该等股份的总代价为人民币14,251,000 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310,136,000元)。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该计划下1,649,000股标的 股票(二零一五年:215,000股)由於未达成该计划项下的解锁条件而 失效。 首次授予中,除部分已终止或解除与本公司的劳动合同(该等人士已 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激励对象外,其余激励对象获授信托受益权 份额30%的解锁条件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六日达成。畅捷通美国子 公司授予中,激励对象获授信托受益权份额30%的解锁条件於二零 一六年九月二日达成。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总额为人民币88,936,000元的5,011,500股标的股票已根据该计划解锁, 导致自股份支付储备转出人民币121,970,000元,差额人民币33,034,000 元已记入资本储备账。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股份支付费用总额为人 民币132,557,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26,985,000元),当中人民币 131,238,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19,407,000元)於损益确认,而人民 币1,319,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7,578,000元)已被资本化并计入递 延开发成本。 �C28�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 行业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国家持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对实体经济特别是 小微企业的支持;加快实施财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营改增;启动新一 轮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众创空间 专业化发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 低成本、全方位、专业化服务,更大程度地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进 一步激发市场动能。 随着「互联网+」、云计算的快速发展,小微企业的商业模式、运营模式、 管理模式也全面发生变化。小微企业能够充分利用互联网、云计算等技 术,达到增长收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控制风险的目的。移动互联网 的发展和智能终端的普及,提高了用户对云服务的接受程度;云技术的 日益成熟,有效解决了数据安全问题。小微企业的互联网化意识在持续 提升,接受和主动寻找云服务的意愿逐渐增强。上述因素将推动小微企 业云服务业务快速发展。 报告期内,全国市场主体继续保持快速发展。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 局的统计,截至二零一六年底,全国实有各类市场主体8,705.4万户。其 中,企业2,596.1万户,个体工商户5,930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79.4万户。 全年新设市场主体1,651.3万户,同比增长11.6%。小微企业市场规模的进 一步扩大以及营改增的持续推进,给小微企业财税市场带来了新的增长 契机。 �C29�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业务回顾(续) 主要风险及不明朗因素 在行业方面,中国经济结构调整,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可能对本集 团的业务及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互联网巨头在企业云服务业务上加 大投入力度,抢占市场,风险投资支持的新创互联网企业服务公司纷纷 进入,导致企业云服务市场的产业竞争显着加剧。本集团计划依托多年 深耕小微企业财务及管理服务领域的丰富经验,以及对传统企业互联网 化转型诉求的把握和对企业用户需求的深度理解,加强产品研发,发挥 现有渠道优势,积极应对行业挑战。 在人力资源方面,互联网人才竞争加剧,在人才保留和人才吸引方面的 成本会有一定的增加。本集团计划通过加大雇主品牌建设、加强内部人 才培养、创新绩效考核体系,发挥员工信托受益权计划的激励作用,以 及用公司为千万小微企业提供云服务的愿景吸引人才,增强员工使命感 和凝聚力。 主营业务及其经营状况 1.软件业务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对小微企业市场深耕细作,继续加强推广小型体验 会及财务软件普及化的市场策略,持续引导与扶持渠道合作夥伴, 促使其增加从业人员数量及提升服务能力;进一步优化渠道体系, 开展多类型的渠道布局建设工作,与互联网公司及财税服务公司的 渠道合作取得了较好进展,强化了财务普及市场的渠道覆盖能力;继 续推行「财务普及风暴」、「520我爱小微企业」、「第九届会计文化节」 等多样化大型市场活动,帮助小微企业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同时增 强了公司品牌的影响力,促进了软件产品销售。 �C30�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业务回顾(续) 主营业务及其经营状况(续) 1.软件业务发展情况(续) 报告期内,本集团发布了T+V12.1和T+V12.2系列产品,充分结合移动 互联、社交网络、云计算三大技术特性,满足小微企业信息化管理、 协同工作的需求。发布了T+电商通,实现T + 与B2C电商平台的数据信 息对接;发布了订货商城,满足客户面向经销商的物流、订单状态的 共享;对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库存管理、会员管理、生产管理、财务 管理等模块进行了优化改进,以提升小型商贸企业、工业企业与工 贸企业的一体化管理水平。 报告期内,在用户服务支持保障层面,本集团提供了更方便的线上 社区化服务,在业内率先提供7×15小时的服务支持,提高了服务质 量和效率;持续推行产品支持服务,优化长期盈利模式,确保软件业 务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软件业务累计企业用户数 超过114万,软件业务收入较上年实现快速增长。 2.云服务业务发展情况 畅捷通云服务业务致力於为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的财务及管理服 务,全面联通了小微企业的「人、财、货、客」数据,整合协同办公、财 务管理、进销存管理、客户管理等应用,覆盖企业从找客户、跑客户 到服务客户的全流程,为企业提供社交化、个性化、服务化、小量化 的生意管理支持。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云服务业务累计企业用户 数超过225万。 �C31�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业务回顾(续) 主营业务及其经营状况(续) 2.云服务业务发展情况(续) (1)工作圈 工作圈继续快速迭代优化,增强了公告、审批、考勤等基础协同 功能,并与软件产品T+V12.2紧密集成,实现企业从前端记录、沟 通到後端业务集成、数据协同的完整统一,帮助企业提高沟通协 作效率、简化工作流程、降低管理成本。 (2)畅捷通好会计 畅捷通好会计作为专业、智能、便捷、安全的互联网财务应用, 实现了PC端、移动端、微信端三端同步,以及语音记账、短信记 账、微信分享等功能;在业内率先实现票财税的数据打通,实现 发票的一键取票导入,发票税负测算及部分城市的一键报税;初 步完成了线上运营体系的建设和线下财税渠道的布局,线上运 营通过与多家资源平台合作,结合专业的财税内容、培训、活动 和产品运营,实现用户数快速增长;线下与数十家财税合作夥伴 开展战略合作,初步完成渠道布局,并协助合作夥伴建立客户运 营体系。 �C32�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业务回顾(续) 主营业务及其经营状况(续) 2.云服务业务发展情况(续) (3)畅捷通好生意 报告期内,畅捷通好生意上线公测,该应用是面向小微企业提供 的进销存云应用服务,针对小微企业用互联网方式管理生意的 趋势,解决企业采购、销售、库存的管理问题。 (4)畅捷通易代账 报告期内,畅捷通易代账企业版上线了一键报税、员工绩效管 理、经营分析、票据管理、合同管理等新功能,优化了代账公司 运营流程,大幅提高其工作效率。公司与全国30多家代账协会达 成战略合作,累计超过5,000家代账公司使用易代账,为超过百万 家小微企业提供代账服务。 �C33�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业务回顾(续) 主营业务及其经营状况(续) 2. 云服务业务发展情况(续) (5)畅捷通小微企业云服务平台 报告期内,畅捷通小微企业云服务平台持续优化,基本达成既定 的平台规划目标。发布了开放平台V4.0,满足了企业数据集成和 应用集成的需求,发布了HTML5应用开发框架,开发了HTML5版 本的可视化设计器框架和单据打印模板设计器;智能平台将人 工智能技术应用在产品中,支持普通话及方言语音搜索、智能语 音记账、智能问答等;运营平台持续优化了支持云服务业务发展 的客户鉴权、计费及收支核算等功能;运行平台实现了将客户按 照活跃度进行分级管理的功能,大幅提高了资源使用效率。 �C34�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业务回顾(续) 主营业务及其经营状况(续) 3.支付业务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北京畅捷通支付技术有限公司(「畅捷支付」)继续加大各类 商户的拓展,面向企业的支付标准产品不断丰富,并推出了面向连 锁零售、B2B电商、互联网金融、政府非税收入徵缴等多个行业的支 付解决方案;在继续开拓企业间支付服务及与软件系统、云应用服 务业务融合的基础上,加强产品融合、区域部署及资源整合,区域布 局继续扩大。 4.品牌与市场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获得中国质量协会用户委员会授予的「小微企业 财务管理云服务用户满意度第一」、获评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 「中国中小企业首选服务商」,本集团旗下产品被中国软件行业协会 评选为「互联网财务服务信赖产品」、被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 院及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联合评选为「中国互联网+财务领域 最佳产品」。 报告期内,本集团联合互联网创业圈的50余名成功创业者,举办了 「全城寻找创业圈老司机」跨界营销活动,强化了畅捷通品牌的立体 感、纵深感。本集团举办的首届「服务双创,寻找2016最美服务商」评 选活动总参与人数超过100万。 �C35�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财务回顾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变动额 变化率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 收入 430,784 345,796 84,988 25 销售及服务提供成本 (71,763) (29,783) (41,980) 141 毛利 359,021 316,013 43,008 14 毛利率 83% 91% (8)% 其他收入及收益 65,394 68,858 (3,464) (5) 研发成本 (158,879) (125,329) (33,550) 27 销售及分销开支 (174,332) (153,347) (20,985) 14 管理费用 (224,927) (194,984) (29,943) 15 财务费用 (301) �C (301) 100 其他开支 (2,879) (32) (2,847) 8,897 税前亏损 (136,903) (88,821) (48,082) 54 所得税抵免 7,696 8,619 (923) (11) 年内亏损 (129,207) (80,202) (49,005) 61 以下人士应占: 母公司拥有人 (122,610) (72,617) (49,993) 69 非控股权益 (6,597) (7,585) 988 (13) �C36�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财务回顾(续) 业绩表现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收入为人民币430.78 百万元,较上年增长25%;税前亏损为人民币136.90百万元,上年税前亏 损为人民币88.82百万元;年内亏损为人民币129.21百万元,上年年内亏损 为人民币80.20百万元;母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为人民币122.61百万元,上 年母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为人民币72.62百万元;本集团每股基本亏损为 人民币0.61元,上年每股基本亏损为人民币0.35元。 本集团年内亏损增加,主要因为云服务业务研发成本、销售及分销开支、 员工信托受益权计划成本的增加。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云服务业务研发成本较上年增加人民币23.05百万元、销售及分销开 支较上年增加人民币20.99百万元、管理费用中发生的员工信托受益权计 划成本较上年增加人民币11.83百万元。 收入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收入为人民币430.78 百万元,较上年增长25%。收入的增长主要因为软件收入和服务收入的 增加。软件收入增加主要是因为T6收入增长119%。服务收入增加主要因 为支付服务收入较上年增长429%,云服务收入较上年增长61%。 �C37�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财务回顾(续) 收入(续) 下表为本集团按产品和服务类型划分的收入明细: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变动额 变动率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 T1系列软件产品 14,434 3 13,694 4 740 5 T3系列软件产品 102,338 24 96,981 28 5,357 6 T6系列软件产品 40,891 9 18,710 5 22,181 119 T+系列软件产品 161,933 38 155,500 45 6,433 4 其他软件 21,349 5 17,208 5 4,141 24 软件收入总额 340,945 79 302,093 87 38,852 13 产品支持服务 30,927 7 25,903 7 5,024 19 云服务 9,091 2 5,664 2 3,427 61 支付服务 46,498 11 8,796 3 37,702 429 其他服务 2,767 1 2,623 1 144 5 服务收入总额 89,283 21 42,986 13 46,297 108 采购商品销售 556 0 717 0 (161) (22) 收入 430,784 100 345,796 100 84,988 25 销售及服务提供成本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销售及服务提供成本 为人民币71.76百万元,较上年增长141%。主要因为随着本集团支付服务 和云服务业务收入的增加,支付服务成本增加人民币27.19百万元,云服 务成本增加人民币17.63百万元。 �C38�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财务回顾(续) 毛利及毛利率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毛利为人民币359.02百 万元,较上年增长14%,主要因为收入的增长。本集团的毛利率为83%, 较上年降低8个百分点,主要因为毛利率比软件业务低的支付服务和云 服务业务的收入占比增加。 其他收入及收益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其他收入及收益为人 民币65.39百万元,较上年降低5%,主要因为金融投资收益及利息较上年 减少人民币8.78百万元,但该项减少部分被增值税退税金额的增加所抵 销。 研发总投资 下表为本集团研发总投资明细: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 软件业务研发成本 44,146 27 37,221 24 云服务业务研发成本 100,551 62 77,506 50 支付业务研发成本 14,182 9 10,602 7 研发成本 158,879 98 125,329 81 云服务业务新增递延开发成本 3,124 2 28,830 19 新增递延开发成本 3,124 2 28,830 19 研发总投资 162,003 100 154,159 100 �C39�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财务回顾(续) 研发总投资(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研发成本为人民币 158.88百万元,较上年增长27%,主要因为随着研发资本化项目的结项, 更多的云服务业务研发投资在研发成本中列示,云服务业务研发成本较 上年增加人民币23.05百万元。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研发总投资为人民币 162.00百万元,较上年增长5%,主要因为软件及支付业务的研发投入有 所增加。 销售及分销开支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销售及分销开支为人 民币174.33百万元,较上年增长14%,主要因为本集团增加对软件业务、 云服务业务的运营推广支出。 管理费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管理费用为人民币 224.93百万元,较上年增长15%,主要因为报告期内发生员工信托受益权 计划费用人民币131.24百万元,较上年增加人民币11.83百万元;随着研发 资本化项目结项,无形资产摊销额较上年增加人民币7.46百万元。 所得税抵免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所得税抵免为人民币 7.70百万元,上年所得税抵免为人民币8.62百万元,较上年减少11%,主要 因为股份支付费用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较上年减少。 �C40�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财务回顾(续) 母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母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 为人民币122.61百万元,上年母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为人民币72.62百万 元。报告期内亏损增加主要因为云服务业务研发成本、销售及分销开支、 员工信托受益权计划成本的增加。 非控股权益应占亏损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非控股权益应占亏损为 人民币6.60百万元,较上年下降13%,主要因为本集团支付业务亏损有所 减少。 资金流动性及财务资源 现金流量简表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变动额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215 54,304 (37,089) 投资活动动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288,809) (215,047) (73,762) 融资活动动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19,239) (369,937) 350,6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为人民币17.22百万元,较上年减少人民币37.09百万元,主要因为 本集团支付业务中的代垫保证金支出人民币40.50百万元。 �C41�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财务回顾(续) 资金流动性及财务资源(续) 投资活动动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投资活动动用的现金流 量净额为人民币288.81百万元,较上年增加人民币73.76百万元,主要因为 报告期末本集团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较上年增加人民币134.00百万元。 融资活动动用现金流量净额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融资活动动用的现金流 量净额为人民币19.24百万元,主要为本集团根据员工信托受益权计划购 股而支出人民币18.94百万元,上年融资活动动用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为 本集团根据员工信托受益权计划购股的支出以及二零一四年度股息的 支出。 �C42�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财务回顾(续) 资金流动性及财务资源(续) 营运资金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现金及银行结存(人民币千元) 599,355 825,282 流动比率 286% 810% 资本负债比率 0% 0%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流动比率(以总流动资产除以总 流动负债计算)为286%(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810%)。流动比率下 降主要因为支付业务客户备付金增加,导致流动负债增加。 本集团资本负债比率为零。资本负债比率乃以其债务净额除以总权益计 算,其中债务净额为有息负债总额减去受限制银行结余和现金及银行结 存。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无有息负债。 凭藉从日常业务营运所得之稳定现金流入,以及上市募集资金,本集团 具备充足资源支持未来发展。 资本性开支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重大资本性开支包括: 递延开发成本支出人民币3.12百万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28.83百万元); 办公设备、家俱及装置人民币4.85百万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0.19百万 元);本年新增软件使用权支出人民币2.30百万元,上年度无该项支出。 �C43�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财务回顾(续) 或有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 无或有负债事项,且无任何关於或有负债事项的计划。 资产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无 任何资产抵押。 重大投资 报告期内,本集团并无重大投资。 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召开的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已批准(i)本公司 向用友有条件地出售畅捷通支付55.82%的股权;(ii)用友单方面向畅捷通 支付进行增资;及(iii)对不竞争承诺书及确认函的修订。在上述交易完成 後,本公司及用友将分别持有畅捷通支付15%及85%的股权且畅捷通支付 将不再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期,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尚 未完成且本公司仍於畅捷通支付中持有75.10%的股权。有关详情请见本 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的公 告,以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的通函。 除上述披露外,於报告期内,本集团并无有关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 营企业的重大收购及出售事项。 �C44�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财务回顾(续) 外汇风险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功能货币,国内业务主要以人民币结算,本公司附属 公司畅捷通美国和畅捷通信息技术(香港)有限公司以外币(主要为美元、 港币)结算。本集团将根据外汇汇率波动情况,适时进行募集资金余额的 结换汇事宜,以降低汇率波动的风险。 利率风险 本集团无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债务责任,故并无相关利率风险。 雇员和组织保障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员工总数为963人(二零一五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861人)。报告期内,为了加速云服务业务发展,本集团对组 织架构进行了优化。在人才发展方面,建立基於互联网模式的人才引进 机制,加速引进高端互联网人才,同时促进现有员工内部学习与知识共 享,提高云服务业务能力。在人才激励方面,根据员工信托受益权计划, 分两次向66名员工授予了员工信托受益权;优化绩效评价机制,鼓励员 工超额完成业绩。在人才保留方面,本集团持续贯彻双通道的人才发展 战略,结合职业发展管理需求,以满足岗位胜任力和实现员工发展为导 向,进行培训形式、内容的设计,优化员工培训体系,并开展多种形式的 员工团建活动,提升员工归属感和凝聚力。 �C45�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薪酬政策 本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对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和对薪酬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董事(不包括独立非执行 董事)及监事(不包括独立监事)并无因担任董事或监事而自本公司收取 任何薪酬。独立非执行董事及独立监事津贴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每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每年津贴为人民币15万元(含税),每名独立监事每 年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含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议并报董事会确定,主要依据岗位价值、市场薪酬状况、人员能力、公司 经营效益及业绩目标确定。 本公司员工的薪酬主要根据员工的职位等级、所在序列、所在业务线、 所在地域等因素确定。员工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补贴。基本工 资与绩效工资构成员工工资,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按考核周期 及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公司具体管理要求,采取相应 形式发放。补贴包含工资补贴、补充补贴、特殊补贴、公共福利等。本公 司已经根据有关国家及地方劳动及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按月代雇员支付 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费,其中,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等。为了吸引、保留和激励实现本公司 战略目标所需要的关键人才,本公司还采纳了员工信托受益权计划。 �C46�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员工信托受益权计划 本公司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八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采纳了员工信托受 益权计划,本计划是为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公司的激励对象所制定的, 以本公司内资股股票及�u或H股股票为标的股票,以附有生效条件的信 托受益权为激励工具,以信托机构确定的信托受益权份额为计量单位的 长期激励计划。本计划经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举行之股东周 年大会修订。关於员工信托受益权计划的具体条款及修订详情,请参见 本公司於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三日、二零一五年六月八日、二零一六年三 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的公告,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 年四月二十三日及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的通函。 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董事会批准依据本计划无偿向36名激励对 象第二次授予附生效条件的信托受益权份额。第二次授予项下标的股票 总数为1,515,000股,占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已发行股本总 额约0.7%。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八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於本计划首次 授予的信托受益权份额第一期解锁的决议案,根据决议案,除部分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已终止或解除与本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该等人士已不 具备本计划的参与资格)外,其余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获授信托受益权 份额的30%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六日达成解锁条件。於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六日,董事会批准依据本计划无偿向30名激励对象第三次授予附生效 条件的信托受益权份额。第三次授予项下标的股票总数为2,690,000股,占 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六日已发行股本总额约1.24%。概无第二次及 第三次授予项下的激励对象为董事、监事、最高行政人员、主要股东或 彼等各自的联系人。有关报告期内本计划的实施详情请见本公司日期为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二零一六年六月八日、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六 日的公告。 �C47�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员工信托受益权计划(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董事、监事拥有信托受益权份额的情 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信托 受益权份额 占首次授予 信托受益权 姓名 职务 总份额的比例 曾志勇 执行董事、总裁 11.51% 张巍 监事 1.04% 邓学鑫 监事 0.35%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实际用於员工信托受益权计划的募集资金约港币 74.93百万元。 展望 二零一七年,本集团将致力於软件业务与云服务业务的协同发展,实现 效益化增长。聚焦小微企业,强化软件产品与云服务的结合,打造工作 管理一圈搞定的企业应用;整合线下渠道优势资源,在增强软件业务竞 争力的同时,加快云服务业务的推广;加强线上运营及电商渠道合作, 快速发展付费企业用户;加快进销存市场业务发展,抢占行业市场领导 地位;拓展生态夥伴业务合作,逐步构建小微企业云服务生态。 �C48�C 展望(续) 本集团将实现云服务应用的创新突破。结合企业互联网化新形势下的用 户需求,聚焦发展云应用服务,打造「人、财、货、客」管理的精品云应用。 完善产品功能,加快产品迭代速度,提升用户体验。工作圈重点增强面向 小微企业的基础协同功能,以及与软件产品的业务协同整合,提升企业 经营管理效率。畅捷通好会计与易代账重点突破票财税一体化的整合, 将财务信息与银行现金、发票、税务等信息无缝对接,帮助小微企业便 捷实现财务数据的完整规范,从而支撑智能化经营分析和决策。畅捷通 好生意结合小微企业生意社交化、个性化、服务化、小量化的新特徵,打 造互联网化的新型生意管理模式。 本集团将打造中国小微企业云服务第一品牌。抓住企业互联网化迅猛发 展的机遇,统一品牌形象。结合内、外部资源建立整合营销体系,建立以 客户为导向的传播模式,持续提升畅捷通品牌价值,打造中国小微企业 云服务发展风向标,助力云服务业务快速发展。 本集团将拥抱业务变革,创新人才发展。结合效益化增长的目标,优化 组织和人员结构;创新绩效激励考核,强化业绩导向,挖掘人员潜力;优 化员工发展体系,加强员工关怀、团队建设与创新管理,激发畅捷通人 创造力和战斗力。 �C49�C 股息 董事会并无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建议派发末期股 息(二零一五年:无)。 企业管治 报告期内,本公司一直全面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之所有守 则条文规定。 报告期後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团在报告期後并无重大事项。 董事及监事证券交易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 标准守则》(「标准守则」),并要求本公司董事及监事的证券交易依照标准 守则进行,该标准守则也适用於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经本公司做出 特别查询後,全体董事及监事已确认他们於报告期内一直完全遵守标准 守则。 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於报告期内由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建文先生、本 公司非执行董事吴政平先生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刘俊辉先生组成, 其中陈建文先生担任主任委员。本公司审计委员会与管理层已审阅本集 团所采纳之会计原则及惯例,并商讨及审阅有关(包括)内部监控及财务 报表等事宜,包括审阅二零一六年经审核年度业绩,且对此并无异议。 购买、出售或赎回上市证券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 购买、出售或赎回任何本公司的上市证券。 �C50�C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就举行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而言,本公司将由二零一七 年四月十八日(星期二)至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八日(星期四)(包括首尾两日)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事宜,该期间将不接受任何股份过户登记。 为符合资格出席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八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 上投票,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不迟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三日(星 期四)下午4时30分送交至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 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室至1716 室(就H股持有人而言);或送交至本公司於中国的董事会办公室,地址为 中国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68号用友产业园(北京)20号楼D栋(就内资股持 有人而言)。 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八日(星期二)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有权出席 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 刊登年度业绩公告及年报 本业绩公布将於本公司网站(www.chanjet.com)及香港联交所网站 (www.hkexnews.hk)刊载。本公司将按香港联交所要求在上市规则规定的时 间内向本公司股东寄发二零一六年年报以及股东周年大会之通告,并在 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网站刊载。 代表董事会 畅捷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王文京 董事长 中国,北京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为王文京先生及吴政平先生;本 公司执行董事为曾志勇先生;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刘韵洁先生、 陈建文先生及刘俊辉先生。 �C51�C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1228 奇峰国际 0.48 50
08161 医汇集团 0.43 43.33
08316 柏荣集团控股 1.5 36.36
08166 中国农业生态 0.05 35.14
08218 毅高国际控股 0.17 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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