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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OJIN MINING INDUSTRYCOMPANY LIMITED*
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818)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年业绩公告
财务概要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收入约人民币6,664,785,000元
(2015年:人民币5,886,845,000元),较去年增加约13.21%。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净利润约为人民币433,519,000元(2015年:人民币399,583,000元),较去年增加约8.49%。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归属於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应占之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分别约为人民币0.12元和人民币0.12元(2015年分别为:人民币0.10元和0.10元),较去年分别增加约20.00%和20.00%。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为人民币
353,322,000元(2015年:人民币308,140,000元),较去年增加约14.66%。
董事会建议向全体股东每股派送现金股息人民币0.04元(未除税)(2015年:人民币0.04元(未除税))。
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之合并经审核综合业绩。
综合损益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16 2015
附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收入 3 6,664,785 5,886,845
销售成本 (3,935,465) (3,655,753)
毛利 2,729,320 2,231,092
其他收入及收益 3 359,903 362,928
销售及分销成本 (71,720) (98,343)
管理费用 (1,054,665) (957,406)
其他支出 (704,305) (460,801)
财务成本 4 (465,083) (526,333)
分占公司损益
-联营公司 7,622 6,819
-一间合营公司 (1,628) (3,443)
除税前溢利 5 799,444 554,513
所得税开支 6 (365,925) (154,930)
本年度溢利 433,519 399,583
应占溢利:
母公司拥有人 353,322 308,140
非控股股东 80,197 91,443
433,519 399,583
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应占之每股盈利
-每股盈利-基本(人民币:元) 8 0.12 0.10
-每股盈利-摊薄(人民币:元) 8 0.12 0.10
综合全面损益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本年度溢利 433,519 399,583
其他综合溢利
将於以後期间划分至损益之其他综合溢利:
境外经营折算差异 5,801 (11,398)
可供出售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C 2,382
将於以後期间划分至损益之其他综合溢利净值 5,801 (9,016)
将不於以後期间划分至损益之其他综合溢利:
离职後福利债务的重新计量 12,707 (21,936)
所得税影响 (3,177) 5,484
将不於以後期间划分至损益之其他综合溢利净值 9,530 (16,452)
除税後其他综合溢利(亏损) 15,331 (25,468)
本年度综合溢利 448,850 374,115
应占综合溢利:
母公司拥有人 368,653 282,672
非控股股东 80,197 91,443
448,850 374,115
综合财务状况表
2016年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附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述)
非流动资产 12,974,461 12,819,709
物业、厂房及设备 708,807 623,579
土地租赁预付款项 875,897 885,815
商誉 9,421,587 8,768,615
其他无形资产 120,229 131,857
於一间合营企业之投资 289,638 268,914
於联营公司之投资 25,746 21,746
可供出售投资 189,379 244,251
递延税项资产 �C 8,000
应收贷款 77,383 109,090
长期按金 670,156 649,679
其他长期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5,353,283 24,531,255
流动资产 3,630,598 3,439,183
存货 9 281,215 67,127
应收贸易款项及票据 513,736 471,957
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其变动 414,069 164,055
计入损益之权益投资 658 1,382
衍生金融工具 280,000 �C
可供出售投资 320,351 133,572
质押存款 649,124 222,348
应收贷款 1,437,951 2,033,20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7,527,702 6,532,827
82,674 �C
划分至持有待售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7,610,376 6,532,827
流动负债 10 389,861 583,276
应付贸易款项 2,150,217 1,814,445
其他应付款项及预提费用
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其变动 52,854 �C
计入损益之金融负债 10,884,200 8,024,668
计息银行及其他借贷 179,076 20,549
应付所得税 22,556 28,539
拨备 1,198,071 1,498,997
公司债券 985,736 410,248
吸收存款 �C 90,000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长期负债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附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述)
15,862,571 12,470,722
13,558 �C
划分至持有待售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5,876,129 12,470,722
流动负债净额 (8,265,753) (5,937,895)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17,087,530 18,593,360
非流动负债
计息银行及其他借贷 1,087,706 1,732,649
公司债券 945,101 2,140,818
递延税项负债 396,914 484,259
递延收入 420,635 464,370
拨备 78,339 102,338
其他长期负债 23,618 22,515
非流动负债合计 2,952,313 4,946,949
净资产 14,135,217 13,646,411
权益
归属於母公司拥有人之权益
股本 2,965,827 2,965,827
永久资本工具 2,147,132 2,146,823
储备 6,108,910 5,628,376
11,221,869 10,741,026
非控股权益 2,913,348 2,905,385
权益合计 14,135,217 13,646,411
财务资讯附注
2016年12月31日
1.1 编制基准
本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注册会计师协会(「香港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其中包括所有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香港普遍采纳之会计原则而编制。该等财务报表亦符合香港《公司条例》的适用披露要求。除衍生金融工具及权益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外,其余财务资料按历史成本惯例编制。划分至持有待售资产及负债按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成本的较低值列示,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人民币」)列值,所有金额均调整至最接近的千位,除非特别标注。
合并基础
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之财务报表。附属公司为 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实体(包括结构性实体)。当本集团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承担可变回报的风险或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即本集团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的现有权利)影响该等回报时,即取得控制权。
当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少於被投资方大多数的表决或类似权利,在评估其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本集团会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及情况,包括:
(a) 与被投资方其他表决权持有人的合同安排;
(b) 其他合同安排产生的权利;及
(c) 本集团的表决权及潜在表决权。
附属公司的财务报表与本公司的报表期间一致,会计政策一致。附属公司之经营业绩从实际收购日或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综合计算,并继续计算至该控制停止。
损益及其他综合损益的各部份将归属於本集团的母公司拥有人和非控股股东,即使这会导致非控股权益余额为负数。集团内各公司之间所有往来资产及负债余额、权益、收入、支出及交易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均需於合并时进行抵销。
本集团需评估如果事实和情形表明附属公司会计政策中所描述的三个控制因素有一个或多个因素发生改变,其是否继续控制被投资公司。附属公司中所有权的变动在非失去控制权的情况下,作为股权交易处理。
如果本集团失去一个附属公司的控制,应该终止确认(i)附属公司的资产(包括商誉)和负债,(ii)非控股权益的账面价值,及(iii)记录在所有者权益的累计的外币报表折算差异,并且确认(i)收到的对价的公允价值,(ii)任何保留的投资的公允价值,及(iii)任何盈余或亏损计入损益。本集团原确认在其他综合溢利中的应占附属公司权益需重分类至损益或留存溢利。本集团直接处置相关资产的负债需做同样的处理。
最终确定东方燕京收购价格分摊导致之过往年度财务报表重列
於二零一五年七月,本公司收购北京东方燕京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燕京」)之
60%股权,总对价为人民币10,137,000元。东方燕京之可识别资产及负债之公允价值评估
仍在进行,而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可识别资产及负债之公允价值资料为暂定。
於年内,本公司最终确定东方燕京之可识别资产及负债之公允价值评估,并对於收购日期确认之暂定金额进行追溯调整,以反映截至收购日期取得之有关事实及情况之新资料。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比较资料已於综合财务报表重列如下:
过往年度
先前呈报 调整影响 经重述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合计 24,521,432 9,823 24,531,255
流动资产合计 6,532,827 �C 6,532,827
流动负债合计 12,470,722 �C 12,470,722
非流动负债合计 4,942,423 4,526 4,946,949
非控股权益 2,900,088 5,297 2,905,385
权益合计 13,641,114 5,297 13,646,411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经重述综合财务状况表之详情包括:
过往年度
先前呈报 调整影响 经重述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2,819,789 (80) 12,819,709
其他无形资产 8,750,430 18,185 8,768,615
商誉 894,097 (8,282) 885,815
非流动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 479,733 4,526 484,259
非控股权益 2,900,088 5,297 2,905,385
并无对综合全面收益及现金流量表之比较资料并无影响。
1.2 会计政策的变更和披露
本集团在本年度合并财务报告的编制中,第一次采纳了下述新颁布及经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 投资实体:应用合并豁免
报告准则第12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第28号(2011)的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的修订 收购合营业务权益的会计处理方法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 监管递延帐户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的修订 披露的动因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和第38号的修订 澄清折旧及摊销的可接受方法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和第41号的修订 农业:生产性植物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2011)的修订 个别财务报表之权益法核算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2012-2014周期年度 多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
改进
除了下列(适用标准说明)所述影响之外,於本年度采纳上述新颁布和经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本集团的财务表现并无重大影响。
(a)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的修订包括了在财务报告列报和披露方面的集中改进。该修订澄
清了:
(i)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中的重要性原则;
(ii) 损益表和财务状况表中特定的项目可以单独列报;
(iii) 实体对财务报表附注列报的顺序具有灵活性;
(iv) 享有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必须作为单独
项目进行列报,并且根据其後期间是否能够重分类至损益进行分类。
而且,该修订澄清了何时须在财务状况表、损益表及综合收益表中加上小计数。该
修订对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没有重大影响。
(b)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修订本澄清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
会计准则第38号中之原则,即收入反映自经营业务(该资产为其一部分)产生之经济 利益而非通过使用资产消耗而产生经济利益之模式。因此,收益法不得用於折旧物 业、厂房及设备,并且仅在非常有限之情况下可用於摊销无形资产。该等修订采用 未来适用法。该修订对本集团之财务状况或表现未产生任何影响,原因是本集团并未使用收益法计算其非流动资产之折旧。
(c) 2014年10月发布的2012年至2014年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年度改进对一些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详情如下: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非持续经营」:澄清了对销售计画 或向所有者的分配计画的更改不应被视为新的处置计画,而是作为原计划的延续。因此,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中的要求适用范围没有发生变化。修正案还澄清,更 改处置方法不会改变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重分类日期。该修订采用未来 适用法。该修订对本集团并无影响,因为本集团本年度关於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资产组的销售计画或处置方法并无任何变动。
1.3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於财务报表中并未采纳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的修订 股权支付交易的分类和计量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的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应用於香港
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约」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和 投资方与合营联营企业间的资产出售或赠送4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2011)的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源於客户合同的收入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的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源於客户合同收入」的
阐释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3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的修订 披露的动因1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的修订 对於未实现亏损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1
1 2017年1月1日开始生效
2 2018年1月1日开始生效
3 2019年1月1日开始生效
4 生效日期没有强制要求,但可以提前适用
预期将适用於本集团的该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进一步资料如下:
香港会计准则理事会於2016年8月发布了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的修订,涉及三个主要领域:可行权条件对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交易计量的影响;对具有净额结算特徵的股份支付交易中雇主为雇员代扣代缴因股份支付而产生的纳税义务的相关税金的分类;以及对股份支付交易中条款和条件的修改导致其分类从现金结算变更为权益结算的会计处理。修订稿澄清,在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时用於计算可行权条件的方法也适用於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订稿还引进了一项例外规定,在满足某些条件下,将股权支付交易中因扣除一定数额以满足雇员的纳税义务而具有净额结算特徵的股权支付交易,可完全分类为股权结算的股份支付交易进行会计处理。此外,修订案澄清,如果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交易的条款和条件修改後变更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交易,则该交易自修改之日起作为权益结算的股权支付进行会计处理。本集团预期於2018年1月1日起采用该修订。该修订预期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於2014年9月,香港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了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的最终版,将金融工具项目的所有阶段集於一起,替代了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全部先前版本。该准则引进了对分类、计量、减值和套期保值会计处理的新要求。集团预计於2018年1月1日起开始适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於2016年本集团就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影响进行高层次评估。该初步评占乃以目前可得资料为基础,可因进一步详细分析或未来本集团获得更多合理及有支持性的资料出现而有所变动。预期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产生的影响概述如下:
(a) 分类及计量
本集团预计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将不会对其金融资产的分类及计量产生重 大影响。预计本集团将继续以公允价值计量其目前按公允价值持有的全部金融资 产。目前持有的可供出售股权投资将按公允价值计入其他综合溢利,此乃由於本 集团有意於可预见之未来持有该等投资,且本集团预计将采用选择权於其他综合 溢利内反映公允价值的变化。投资终止确认时,其他综合溢利录得的股权投资所产生的损益不得重新分类至损益。
(b) 减值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规定以摊销成本或公允价值计入其他综合溢利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项、贷款承担及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无需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 财务担保合约的减值,应基於十二个月或全期基准按预期信用损失模式计入。本集 团预期将运用简化的方法,并基於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剩余年期所有现金短缺的现 值估计全期预期损失。本集团将进行更为详尽的分析,当中将虑及一切合理及有依据的资料,用以估计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後其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2011)的修订针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与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2011)对处理投资者与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间资产出售或赠送两者规定之不一致的情况。该修订要求当投资者与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间进行资产销售或者赠送构成一项业务时,应全额确认收益或损失。当涉及资产的交易不构成一项业务时,由该交易产生之收益或亏损於该投资者之损益内确认,惟仅以不相关投资者於该联营或合营公司之权益为限。该修订采用未来适用法。於2016年1月,香港会计师公会取消了之前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和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2011)的修订的强制生效日期,并将在完成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准则的覆核後决定新的生效日期。然而,目前该修订可供提前采用。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建立一个新的五步模式,将应用於自客户合约产生之收益。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收益按能反映实体预期就交换向客户转让货物或服务而有权获得之对价金额确认。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原则为计量及确认收益提供更加结构化之方法。该准则亦引入广泛之定性及定量披露规定,包括分拆收益总额,关於履行责任、不同期间之间合约资产及负债账目结余之变动以及主要判断及估计之资料。该准则将取代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项下所有现时收益确认之规定。於二零一六年六月,香港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修订,以处理识别履约责任、主事人与代理人之应用指引及知识产权许可以及过渡之实施问题。该等修订亦拟协助确保实体於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时能更一致地应用及降低应用有关准则之成本及复杂程度。本集团预期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目前正评估於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後的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取代了香港会计准则17号「租赁」,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诠释委员
会第4条诠释「确定一项安排协议是否包含一项租赁」,准则诠释委员会第27条诠释「评估法律形式为租赁之交易实质」。该准则规定了租赁确认、计量、列报和披露的原则,并要求承租人除低价值资产租赁和短期租赁两类可选择豁免确认租赁资产和负债的情形外,均应确认租赁资产和负债。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将支付租金的义务确认为一项负债,并确认一项资产代表在租赁期内使用标的资产的权利。除该使用权资产符合香港会计准则第40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外,使用权资产应采用成本减累计折旧和任何减值损失进行後续计量。租赁负债的後续增减变动将分别反映应付利息的增加和租赁款项的支付。承租人需要单独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和使用权资产的折旧费用。承租人还需要在某些事件发生时重新计算租赁负债,例如租赁期限的变化以及由於用於确定这些租金的指数或利率的变化而导致的未来租金的变化。承租人通常会将租赁负债的重新计量金额视为对使用权资产的调整。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下出租人的会计处理与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实质上没有改变。出租人将继续使用与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相同的分类原则对所有租赁进行分类,并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本集团预期於2019年1月1日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目前正评估采纳该准则的影响。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的修订规定实体须披露金融负债的变动资讯,供报表使用者评估企业由包括现金及非现金在内的融资活动引起的负债变动所用。该修订将会增加财务报表的披露。本集团预期於2017年1月1日采用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的修订是为了解决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债务工具相关的未实现损失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问题,尽管它们也广泛应用於其他情况。修订案澄清了当评估是否可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利润时,实体需要考虑税法是否限制可抵扣暂时性差额转回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来源。此外,修订案提供了实体如何确定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的指引,并解释了应纳税所得额可能包括一些资产的回收金额超过其帐面金额的情况。本集团预期於2017年1月1日采用该修订。
2. 分部资料
对於管理层,根据产品及服务的差别,本集团按下列方式划分三个经营分部:
(a) 金业务,黄金开采和冶炼业务;
(b) 铜业务,包含铜开采和冶炼业务;
(c) 其他主要包括本集团其他投资活动,财务公司业务、酒店餐饮业务、工程设计和谘
询业务。
管理层关注本集团的分部业绩以决定如何在各分部间进行资源分配和评估其表现。分部业 绩是根据分部利润�u(亏损)进行评估,该分部利润为经调整的除税前溢利�u(亏损)。经 调整的除税前溢利�u(亏损)与本集团的除税前溢利计量一致,利息收入、财务成本及总部费用不在此计量内。
分部资产不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递延税项资产、黄金远期合约相关衍生金融工具、质押按金及其他不包括在分部资产内的总部资产,因为这些资产基於一组来管理。
分部负债不包括计息银行及其他借贷、公司债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之金 融负债-黄金租赁业务及黄金远期合约、递延税项负债及其他不包括在分部负债内的总部负债,因为这些负债基於一组来管理。
分部间的销售和交易参考与第三方进行交易的市场交易定价。
业务单位营运状况如下: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金矿业务 铜矿业务 其他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分部收入
来自外部客户收入 6,070,825 542,899 51,061 6,664,785
分部业绩 1,186,536 (6,865) (75,211) 1,104,460
调节项:
利息收入 160,067
财务成本 (465,083)
除税前溢利 799,444
金矿业务 铜矿业务 其他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分部资产 27,685,399 2,280,906 1,049,015 31,015,320
调节项:
总部资产及其他未分配资产 1,948,339
资产合计 32,963,659
分部负债 2,996,618 253,880 1,013,098 4,263,596
调节项:
总部负债及其他未分配负债 14,564,846
负债合计 18,828,442
其他分部资料
资本支出* 2,082,535 64,172 4,301 2,151,008
於联营企业之投资 289,638 �C �C 289,638
於一间合营企业之投资 �C 120,229 �C 120,229
於损益中确认之减值损失 261,568 (14) 10,429 271,983
分占企业收益�u(损失)
-联营企业 7,622 �C �C 7,622
-一间合营企业 �C (1,628) �C (1,628)
折旧及摊销 763,498 71,331 8,690 843,519
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其变动 (6,817) �C (1,737) (8,554)
计入损益之权益投资损益
* 资本支出包括物业、厂房及设备、商誉、其他无形资产及土地租赁预付款的增加,
包括通过收购一间附属公司获得的资产。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金矿业务 铜矿业务 其他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分部收入
来自外部客户收入 5,311,452 533,567 41,826 5,886,845
分部业绩 1,109,878 19,776 (89,469) 1,040,185
调节项:
利息收入 40,661
财务成本 (526,333)
除税前溢利 554,513
分部资产(重述) 25,101,861 3,213,632 337,563 28,653,056
调节项:
总部资产及其他未分配资产 2,411,026
资产合计(重述) 31,064,082
分部负债(重述) 2,836,632 248,220 451,428 3,536,280
调节项:
总部负债及其他未分配负债 13,881,391
负债合计(重述) 17,417,671
其他分部资料
资本支出* 7,215,493 172,196 44,585 7,432,274
於联营企业之投资 268,914 �C �C 268,914
於一间合营企业之投资 �C 131,857 �C 131,857
於损益中确认之减值损失 243,181 4,112 27,233 274,526
分占企业收益�u(损失)
-联营企业 6,819 �C �C 6,819
-一间合营企业 �C (3,443) �C (3,443)
折旧及摊销 687,943 62,956 1,381 752,280
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其变动计入 �C �C 14,147 14,147
损益之权益投资损益
商品远期合约之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1,382 �C �C 1,382
* 资本支出包括物业、厂房及设备、商誉、其他无形资产及土地租赁预付款的增加,
包括通过收购附属公司获得的资产。
地域资讯
因为集团超过97.50%的资产在中国境内,并且超过99.99%的收入在中国境内实现,因此
地域分部及客户服务分部资讯不作进一步的披露。
主要客户的资讯
金矿业务中约有人民币4,894,643,000元(占总收入的73%)(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4,752,144,000元,占总收入的81%)的收入来自单一客户。
3. 收入,其他收入及收益
收入指已售货品抵减销售退回,折让及各种政府附加费(如适用)的发票净值,及所提供服务的价值。
关於收入,其他收入及收益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销售货品: 5,828,045 5,240,201
黄金 486,493 471,830
铜 278,992 46,977
白银 41,318 66,192
硫酸 81,487 69,789
其他副产品
提供服务: 32,992 24,478
黄金及白银加工 51,761 44,305
其他
6,801,088 5,963,772
减:政府附加费 (136,303) (76,927)
收入 6,664,785 5,886,845
其他收入及收益
政府补助金 96,274 83,413
72,635 63,752
原材料销售 160,067 40,661
利息收入 �C 97,159
商品衍生合约处置收益 30,927 77,943
其他
其他收入及收益 359,903 362,928
4. 财务成本
关於财务成本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及其他借贷利息 241,654 314,249
69,961 103,021
短期融资券之利息 176,221 157,868
公司债券之利息 112,423 75,421
黄金租赁利息
小计 600,259 650,559
减:利息资本化 (139,122) (127,661)
3,946 3,435
拨备及其他长期负债附加利息
合计 465,083 526,333
5. 除税前溢利
除税前溢利已列支�u(计入)下列各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售出存货成本及提供服务 3,935,465 3,655,753
员工成本(包含董事薪酬): 634,196 633,868
工资及薪金 �C 40,748
内退福利 105,600 �C
股份支付费用
界定供款计划: 130,512 112,761
-退休成本 88,903 92,175
-其他员工福利
总员工成本 959,211 879,552
核数师酬金 2,800 2,700
土地租赁预付款项摊销* 18,166 14,485
其他无形资产摊销* 63,901 105,242
761,452 632,553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174,104 6,046
出售及撇销非流动资产净亏损 12,576 13,969
经营租赁租金 3,516 13,169
计提应收款项减值损失 7,214 �C
土地租赁预付款项减值拨备 200 26,677
可供出售投资减值拨备 20,248 �C
划分至持有待售资产减值拨备 192,473 11,532
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拨备 31,325 142,982
其他无形资产减值拨备 �C 49,168
商誉减值拨备 11,847 30,476
存货跌价拨备 5,160 522
贷款跌价拨备
公允价值损失�u(收益),净额:
-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其变动 8,554 (14,147)
计入损益之权益投资 �C (1,382)
-商品期货合约 162,099 97,159
商品衍生合约平仓收益 (533) 49,237
黄金租赁业务之(收益)�u损失,净额:
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12,615 53,178
之权益投资处置损失 �C (1,207)
处置附属公司之损失�u(收益)
* 本年度的土地租赁预付款项摊销与其他无形资产摊销於综合损益表中列作为「销售成
本」。
6. 所得税开支
本集团须就本集团成员公司所处及经营的司法权区所产生或赚取的溢利,按企业基准支付所得税。
中国大陆当期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已按组成本集团根据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批准及生效之中国企业所得税法而确定的呈报应课税收入按25%(二零一五年:25%)税率作出拨备,除几家在中国大陆享受优惠税率的子公司使用15%的税率。本年度香港利得税按在香港取得的估计应课税溢利的16.5%(二零一五年:16.5%)计提。
於有关年度所得税开支的主要组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香港利得税 �C �C
中国大陆企业所得税
-年度开支 388,235 134,921
递延税项 (22,310) 20,009
所得税年度开支合计 365,925 154,930
7. 股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普通股:
拟派期末股息-每股人民币0.04元
(二零一五年:每股人民币0.04元) 118,633 118,633
董事会建议向全体股东每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0.04元(未除税)(二零一五年:每股人民币0.04元(未除税))。
本年度拟派末期股息方案已提呈即将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以待本公司股东批准。
8. 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应占之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金额乃基於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应占年内溢利,以及年内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2,965,827,000(二零一五年:2,965,827,000)计算获得。
每股摊薄盈利金额乃基於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应占年内溢利计算。计算所用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用以计算每股基本盈利之年内已发行普通股数目,以及假设於所有具摊薄潜力之普通股被视作行使或转换为普通股时以无偿方式发行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的计算基础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盈利:
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应占之溢利 353,322 308,140
股份数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股份
年内用於计算每股基本盈利之
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2,965,827 2,965,827
摊薄影响-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员工股份认购计划 22,732 �C
用於计算每股摊薄盈利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2,988,559 2,965,827
每股基本盈利(人民币元) 0.12 0.10
每股摊薄盈利(人民币元) 0.12 0.10
9. 应收贸易款项及票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贸易款项 270,167 51,106
11,048
应收票据 16,021
281,215 67,127
按发票日期计算的应收贸易款及票据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一年内到期的未偿还结余 252,355 39,143
7,296
於一至二年内到期的未偿还结余 13,842 14,026
於二至三年内到期的未偿还结余 755 1,387
於三年以上到期的未偿还结余 -
274,248 54,556
减:应收贸易款项减值准备 (4,081) (3,450)
270,167 51,106
应收贸易款项及票据为不计息应收款。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年度集团超过
73%(二零一五年:81%)的销售均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进行,无重大应收款逾期或减值。
10. 应付贸易款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付贸易款项 376,311 570,845
13,550
应付票据 12,431
389,861 583,276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付贸易款项余额主要系尚未结款的金精矿采购款。应付贸易款项不计息,期限一般为60天。
按发票日期计算的应付贸易款项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年内 355,253 534,854
19,449
一年以上但两年内 9,322 24,738
两年以上但三年内 5,837 12,319
三年以上 11,365
389,861 583,276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年业绩
黄金产量
本年度,本集团共完成黄金总产量36,092.87千克(约1,160,411.85盎司),比去
年增长约6.29%。其中:矿产黄金20,379.81千克(约655,225.62盎司),比去年增
长约0.52%,冶炼加工黄金15,713.06千克(约505,186.23盎司),比去年增长约
14.83%。
铜产量
本年度,本集团铜产量11,742.4吨,比去年下降约24.89%。
收入
本年度,本集团收入约人民币6,664,785,000元(2015年:人民币5,886,845,000
元),较去年增加约13.21%。
净利润
本年度,本集团净利润约为人民币433,519,000元(2015年:人民币399,583,000
元),较去年增加约8.49%。
每股盈利
本年度,归属於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应占之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分别约为人民币
0.12元和人民币0.12元(2015年:人民币0.10元及人民币0.10元),较去年分别增加约20.00%及20.00%。
业绩分析
盈利增长主要是因黄金价格上涨及产量销量提升所致。
建议分配方案
董事会建议向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派送每股人民币0.04元之现金股息(未除税)(2015年:人民币0.04元(未除税))。
就分派现金股息而言,内资股股东的股息将以人民币宣派和支付,而H股股东
(「H股股东」)的股息则将以人民币宣派,以港币支付。
本公司年度分配方案的建议须待股东於2017年6月9日(星期五)举行的本公司本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方可作实。
若分配方案的建议於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预期於2017年6月30日(星期五)或之前向於2017年6月20日(星期二)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派发本年度末期股息。
根据中国相关税务规则及法规(统称「中国税法」),本公司向名列本公司2017年
6月20日(星期二)H股股东名册上的非居民企业(具有中国税法赋予该词汇的涵
义)派发末期股息时,须代扣代缴10%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国税法,本公司向名列本公司2017年6月20日(星期二)H股股东名册上的
个人股东派发末期股息时,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根据H股个人股东所居住国
家与中国之间之双边税务协议以及中国大陆与香港或澳门之间就双边税务协议之规定,H股个人股东有权享有若干税收协议待遇。本公司将代身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或该等与中国就股息税率为10%之个人所得税而订立双边税务协议之国家居民之H股个人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倘H股个人股东为该等与中国就个人所得税税率协定股息税率低於10%之国家居民,本公司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於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议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124号)代为办理享受有关协议待遇之申请。倘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就个人所得税税率协定股息税率高於10%但低於20%而订立双边税务协议之国家居民,本公司将按协定之实际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倘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并无订立任何双边税务协议之国家居民或与中国就个人所得税协定股息税率为20%而订立双边税务协议之国家居民及属其他情况,本公司将按20%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国税法,本公司有责任向名列本公司2017年6月20日(星期二)H股股东名
册上的非居民企业及个人股东代扣代缴因获派发末期股息而须支付的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於2017年6月20日(星期二)名列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上的居民企业(具有中国税法赋予该词汇的涵义)及境外居民个人股东如不希望本公司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须於2017年6月14日(星 期三)下 午4时30分 或之前将有关中国税务当局出具以兹证明其为居民企业或个人股东的相关文件送交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税法及相关政府部门规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对於任何因非居民企业及个人股东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文件而出现有关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的争议,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市场综述
2016年的黄金市场,受英国「脱欧」公投和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加息等因素影响, 黄金价格波动进一步加剧,全年走势大致处於倒V型的价格走势中。2016年上半 年,由於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加息预期仍有不确定性以及英国「脱欧」等因素影响,黄金价格一路上涨,7、8月份一度在每盎司1,300美元以上的高位震荡。但是下半年,在特朗普赢得美国总统大选之後,市场预计他的减税和扩大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将会刺激经济增长,以及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在12月份加息并可能在2017年提高加息频次,黄金价格一路下跌。尽管如此,纵观全年国际金价在连续3年收跌後2016年总算迎来反弹,全年仍累计上涨约8.48%。
2016年国际金价以1,061.20美元�u盎司开盘,最高至1,375.15美元�u盎司,最低
至1,061.20美元�u盎司,最终全年报收於1,151.10美元�u盎司,全年累计上涨幅
度约8.48%,全年平均价为1,246.14美元�u盎司。上海黄金交易所(「上交所」)
的「9995金」以人民币224.60元�u克开盘,最高至人民币295.35元�u克,最低至
人民币223.50元�u克,收盘价为人民币264.50元�u克,全年累计上涨幅度约为
17.76%,全年平均价约为人民币265.06元�u克,比去年上涨约13.20%。
根据中国黄金协会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黄金产量达到453.486吨,中国黄金产量连续10年位居世界第一。
业务回顾
内部市场化经营改革取得新成效
2016年,本公司以内部市场化改革为导向,出台承包经营、机构减员、简政
放权等一揽子改革政策和配套制度方案。通过调整考核模式、优化管控机制,
调动起广大干部员工的积极性。全年完成营业收入人民币66.65亿元、净利润
人民币4.3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21%、8.49%;完成黄金总产量1,160,411.85
盎司(约36,092.87千克),比去年上涨约6.29%,完成矿产黄金655,225.62盎司
(约20,379.81千克),比去年上涨约0.52%;冶炼加工黄金505,186.23盎司(约
15,713.06千克),比去年上涨约14.83%。
埠内外矿山开创协同增长新格局
2016年,在产能增长带动上,本公司集中精力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投资人民币8.16亿元,实施重大项目30项。生产接续改造、选冶厂改造等一批重点项目按期完工,为产能接续提升创造了有利条件,「埠内一半、埠外一半」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尤其是埠外矿山企业完成自产金产量284,044.56盎司(约8,834.78千克),同比增长5.09%,在全公司占比近50%。同时,本公司继续推进找矿突破战略,投入探矿资金人民币1.4亿元,新增金金属量61吨、铜金属量3,000余吨。依据澳大利亚勘查结果、矿产资源�u储量规范载列之标准,本公司黄金资源量为1,235.52吨(约3,972.29万盎司),可采储量为548.82吨(约1,764.50万盎司)。
管理练内功取得明显效果
2016年,本公司围绕降本增效开展了一系列创新创效活动。强化信息化管理手
段,财务一体化、矿产资源规划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强化优秀传统管理模式创新,在21家企业全面推行TOPS星级评价考评体系,设备管理、现场管理、经营风貌取得了显着提升。同时,本公司大力开展工程项目、采购销等领域专项整治,推行审计、财务、纪检等大检查,对管理制度体系进行精缝细补,全年累计实现管理挖潜人民币1.5亿元以上,管理创效的深度不断拓展。
科技创新成果不断涌现
2016年,本公司完成科研投资人民币8,330万元,黄金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金矿短流程磨浮工艺研究等两大国字号科研项目完工,顺利通过了国家验收。本公司产学研合作取得新进展,技术中心、燕京设计院和生产企业协同合作,中国工程院「招金矿业院士工作站」顺利签约,搭建了科技研发的新平台。2016年,本公司共申请专利89项,成功申报各类成果奖项29项,争取科技创新补助资金人民币1,147万元。
以「守正」为内涵的企业家风不断浓厚
2016年,本公司严守安全、生态、环保红线,全年投入安措资金人民币1.2亿元,新增绿化面积30余公顷,安全环保持续稳定,顺利通过了国家安全、环保两大督查。本公司启动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全年组织各专业技能竞赛51场次,参加人数 上3,000余人次。公司以弘扬工匠精神为统领,设立职工创新工作室,职工实现 小改小革725项,直接创效人民币2,785万元。同时,本公司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各种违规违纪保持高压态势。党政工团妇等各级组织积极开展主题活动,一系列暖心行动相继落地,为传播正能量发挥了积极作用。
财务分析
收入
本集团於本年度的收入约为人民 币6,664,785,000元(2015年:人民币
5,886,845,000元),较去年增加约13.21%(2015年:增加约5.01%)。增加的原因主要为黄金销售价格及销售量增加所致。
销售成本
本集团於本年度的销售成本约为人民币3,935,465,000元(2015年:人民币
3,655,753,000元),较去年增加约7.65%(2015年:增加约6.46%)。增加原因主要
由於本年度黄金销售量增加以及单位生产成本增加所致。
毛利及毛利率
本集团於本年度的毛利及毛利率分别约为人民币2,729,320,000元(2015年:人民
币2,231,092,000元)及约40.95%(2015年:37.90%),较去年毛利增加约22.33%
(2015年:增加约2.70%)及毛利率增加约3.05%(2015年:减少约0.85%)。毛利较2015年有所上升,主要由於黄金销量上升,同时销售价格上升幅度大於成本上升幅度所致。
其他收入及收益
本集团於本年度的其他收入及收益约为人民币359,903,000元(2015年:人民币
362,928,000元), 较去年减少 约0.83%(2015年:增加约39.51%)。 其他收入及收
益减少主要由於本集团本年度由平仓商品期货合约产生的收益减少所致。
销售及分销开支
本集团於本年度的销售及分销开支约为人民币71,720,000元(2015年:人民币
98,343,000元),较去年度减少 约27.07%(2015年: 减少 约17.85%)。有关减幅主
要是由於本年度运输费用和与黄金远期合约及迟延销售Au(T+D)相关的黄金交易费用减少所致。
行政开支及其他开支
本集团於本年度的行政开支及其他经营开支约为人民币1,758,970,000元(2015
年:人民 币1,418,207,000元), 较2015年增加 约24.03%(2015年:增加约
24.27%)。有关增幅主要是由於实施员工股权认购计划确认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
支付之取得服务成本所致。
融资成本
本集团於本年度的融资成本约为人民币465,083,000元(2015年:人民币
526,333,000元),较2015年减少 约11.64%(2015年: 增加约2.32%)。有关减少主
要是由於本年度债务结构调整,低成本资金使用比例提高所致。
所得税开支
本集团於本年度的所得税开支较去年增加约人民币210,995,000元,主要由於本年度盈利企业税前溢利增加所致。本年度中国境内企业所得税按呈报应课税收入的25%(2015年:25%)税率作出拨备(除部份设立在新疆及甘肃的本集团附属公司按15%的优惠税率作出拨备)。本年度香港利得税按在香港取得的估计应课税溢利的16.5%(2015年:16.5%)计提。本集团於本年度无任何香港利得税发生。本集团於本年度的有效税率为45.77%(2015年:27.94%)。
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
本集团於本年度的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为人民币353,322,000元,较2015年度的约人民币308,140,000元增加约14.66%(2015年:减少约32.33%)。
流动资金及资本资源
本集团所需的营运资金主要来自经营现金流量及借贷,而本集团的经营活动资金乃主要用於支持收购事项、资本开支及偿还借贷。
现金流量及营运资金
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由2015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2,033,203,000元减少至
2016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1,437,951,000元。该等减少主要由於本公司主动降低现
金头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所致。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以港元列值的金额约为人
民币201,205,000元(2015年: 人民币431,885,000元),以美元列值的金额约为人
民币75,109,000元(2015年:人民 币61,444,000元),以澳元列值的金额约为人民
币23,386,000元(2015年:无),以坚戈列值的金额约为人民币4,000元(2015年:
4,000元),以加拿大元列值的金额约为人民币171,000元(2015年:无),以英镑列值的金额约为人民币4,000元(2015年:无)。其他所有本集团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以人民币列值。
借贷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共有约人民币11,971,906,000元(2015年:人民币
9,757,317,000元)的未偿还银行贷款、其他借贷及黄金租赁融资(为本集团从
银行借入黄金後於上交所进行销售所筹集资金),其中约人民币10,884,200,000
元(2015年:人民币8,024,668,000元)须於一年内偿还,约人民币1,087,706,000
元(2015年:人民币1,728,077,000元)须於二至五年内偿还,及约人民币零元
(2015年:人民币4,572,000元)需於五年後偿还。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
未偿还的公司债券约人民币1,198,071,000元须於一年内偿还(2015年:人民币
1,498,997,000元)及约人民币945,101,000元(2015年:人民币2,140,818,000元),
须於二至五年内偿还。本年度本集团贷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为满足收购矿产资
源、资本开支以及本集团经营活动营运资金的需求。
於2016年12月31日,除了有抵押及担保银行贷款人民币715,511,000元及人民币
76,307,000元(2015年: 人民币671,596,000元及人民币32,742,000元)分别以港元
及美元列值外,其余借贷均以人民币列值。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约71%的
计息银行借贷及其他借贷为固定利率。
杠杆比率
本集团使用杠杆比率管理资金,即净负债除以总权益加净负债。净负债为本集团的计息银行及其他借贷、公司债券、黄金租赁业务产生的金融负债扣除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本集团於2016年12月31日的杠杆比率为47.38%(2015年12月31日:45.4%)。本集团近两年优化了各类融资渠道,因此杠杆比率相对稳定。
市场风险
本集团需承受各种市场风险,包括金价及其他商品价值波动、利率及外币汇率的变动。
金价及其他商品价格风险
本集团价格风险主要与黄金及铜市场价格波动有关,该等波动可对本集团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於若干情况下,本集团於本年度於上交所进行了AU(T+D)合约(以下简称「合
约」)之交易,以对冲黄金潜在价格波动,其实质为一种远期商品合约。在该等合约的框架下,本集团可以在缴纳总持仓金额10%为保证金的基础上,以当天的价格进行黄金的远期销售或远期购买。购买合约後,可通过实物交割或反向操作的方式来结束合约。合约对交割期限无特殊限制。本集团本年度未进行任何长期的AU(T+D)合约框架。
本集团亦在上海期货交易所订立阴极铜及黄金期货合约,用於对冲铜及黄金的价格波动。
远期商品合约之交易价格受本集团管理层严格监控。因此,商品价格可能出现的10%合理波动对本集团年内的利润及权益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利率风险
本集团涉及之利率风险主要与本集团持有之现金及银行存款、计息银行及其他借贷以及公司债券有关。本集团主要通过持有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之短期存款,并同时持有以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计息之借款的组合,来控制由於其持有若干现金及银行存款和计息银行及其他借贷以及公司债券而面临之利率风险。
本集团於本年度未使用过任何利率掉期,以对冲其利率风险。
外汇风险
本集团之交易绝大部份均以人民币进行。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波动可能影响国际及本地金价,进而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构成影响。汇率波动可能对本集团兑换或换算成港币的净资产、盈利及任何宣派的股息有不利影响。另外,本集团於本年度并无由於汇率波动而进行任何套期保值活动。
行业政策变动的风险
中国对黄金采掘冶炼行业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构成了本公司正常持续运营的外部政策、法律环境,对本公司的业务开展、生产运营、内外贸易、资本投资等方面都有重要影响。如果相关行业政策发生变化,可能会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相应影响。
抵押
於2016年12月31日,除就本集团的银行借款及应付票据抵押以下资产外,本集团并无抵押任何资产:(1)账面净值约为人民币43,239,000元(2015年12月31日: 人民币47,902,000元)的物业、厂房及设备、土地租赁预付款;(2)人民币90,872,000元(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133,572,000元)的质押按金。
业务展望
2017年,是本公司实施「十三五」规划、加速发展、提质增效的关键一年。我们将紧紧围绕「聚焦、深耕、攻坚」的发展主基调,专注黄金矿业主业发展,强化产融互促,提升创新创效能力,构建和谐稳定发展保障,努力完成全年各项经营目标任务。
聚焦核心主业,推进黄金矿业生产做强做优
2017年,本公司将以开展生产组织上台阶活动为载体,重点实现四大新突破。一是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新突破。计划投入资金人民币7亿元,实施基建技改项目31项。以「十大基建技改工程」为统领,重点启动瑞海矿业、五彩龙井巷工程建设项目,加快夏甸金矿、大尹格庄金矿、蚕庄金矿、早子沟金矿等深部开拓工程建设,提高生产接续能力。同时,进一步优化采场布局,创新生产组织,加强现场管理,实现稳产增效,计划完成黄金总产量120.77万盎司。二是技术创新实现新突破。计划投入资金人民币7,312万元,实施重点科研项目70项。发挥「十大攻关创新」项目的拳头和尖刀作用,集中力量对关键课题进行攻关突破。三是四化融合实现新突破。计划投入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抓好机械化、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的推广应用。推进智慧化矿山建设,实现矿山开采、运输、选矿、尾矿处理、安全管理等全流程智慧化生产,建设大型矿山智慧化采选的示范工程。四是找矿探矿新突破。计划投入探矿资金人民币8,230万元,完成探矿新增黄金资源储量45吨、铜资源储量2,500吨以上,升级黄金资源储量23吨。
深耕企业管理,培育壮大优质高效发展新优势
2017年,本公司将把提升经营活力,提高管理效率和劳动生产率,作为管理变
革的发力点和突破口。第一,夯实发展和管理两大基础。一是重点加强人才、资源、资本、技术创新、机制、合规六大要素建设;二是全力抓好制度建设、风险管控、基础管理、信息化、企业文化等重点工作。第二,深化人才团队建设、薪酬激励及监督约束三大机制。一是纵深推进「人才强企」战略,完善人才引进,培养开发、选拨任用流动配置机制;二是按照控高、保中、调基的原则,推动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三是整合财务、法务、纪检、审计、督察、民主监督等六大监督资源,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大监督」工作机制。第三,开展承包经营改革、管理手段改进提升、市场风险管控及低成本管控等四大管理活动。一是在车间承包、班组承包、岗位承包等领域迈出更大步伐,提高干部职工创新创效积极性;二是开展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个体系」认证工作,巩固深化TOPS前期管理成果。同时,重点抓好财务业务一体化推广使用,推行人力资源管理、门户网站、项目管理、生产管理、销售管理、经营分析平台等六大信息化管理平台;三是做好市场分析判断,积极稳妥开拓市场,在创效盈利上实现突破;四是加强能源管理、采供销、工程项目、非生产性开支等管理,巩固强化低成本优势和核心竞争能力。
攻坚克难,推进稳定健康运营发展再上新台阶
2017年,本公司将全力打好三场攻坚战。一是资本运作攻坚战。年内重点推进公司债、超短融等一系列资本运作,确保矿业并购和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及时到位。
二是安全环保生态攻坚战。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深入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机制建设。计划投入安全环保资金人民币1.7亿元切实提高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加强生态绿色矿山建设,积极推进节能减排、低碳环保、循环经济等技术装备应用,同时,深入开展矿山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全年新增绿化面积60余公顷。三是投资开发攻坚战。优化投资机制,围绕现有国内生产基地,辐射周边开展资源整合。同时,以海外矿业事业部为载体,培养壮大海外投资运营团队,积极捕捉海外投资洼地,不断提高本公司全球资源配置能力。
股票挂�h协议-员工股权认购计划
於2015年12月29日,董事会通过决议案实施员工股权认购计划(「员工股权认购计划」),以资产管理计划之名义(「资产管理计划」)向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若干董事及员工非公开配售内资股。
同日,鉴於该建议员工股权认购计划,本公司与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代表资产管
理计划及其代理人)订立一份附有生效条件的股权认购协议。
2016年5月26日,本公司取得了山东省国资委关於同意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实施员
工股权认购计划的批复。
2016年9月19日,本次员工股权认购计划获得股东大会的通过。
2016年10月25日,本次员工股权认购计划募集资金到位,相关资管计划也於同日开始正式运作。
目前,本公司正在办理五矿证券招金矿业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於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登记事宜。待股份登记工作完成後,本公司将会及时发布公告。
关连交易
就本公司其他之关连交易详情,请参阅即将由本公司刊发截至2016年12月31日之年报。
重大事项
1. 於2016年6月8日,经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 过(其中包括)如
下决议:
(1) 本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向全体股东派
发现金股息为每股人民币0.04元(未除税)。 於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
向全体股东派发了2015年度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0.04元(未除税);
(2) 向董事会授权以配发、发行或处理不超过本公司於通过决议案当日已发
行H股及现有内资股股本总面值的20%之H股及内资股份;
(3) 授予董事会购回H股的授权,以购回总面值不超过本公司各自於通过决
议案当日已发行H股股本总面值的10%之股份。
有关201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详情已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zhaojin.com.cn刊载日期为2016年4月21日的通函及通告及日期为2016年6月8日的投票结果公告。
2. 於2016年6月8日,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统称「类别股东
大会」)分别审议了(其中包括)如下提案:
授予董事会购回H股的授权,以购回总面值不超过本公司於通过决议案当日
已发行H股股本总面值的10%之股份。
该项提案获得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批准。
有关类别股东大会详情已载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
www.zhaojin.com.cn刊载日期为2016年4月21日的通函及通告及日期为2016年6月8日的投票结果公告。
3. 派发「14招金债」2016年度利息
本公司已於2016年7月29日派发了「14招金债」从2015年7月29日至2016年7月
28日计算的第一个计息年度利息共人民币36,100,000元。
有关详情已载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zhaojin.com.cn刊载的日期为2016年7月22日的公告。
4. 派发「12招金债」2016年度利息
本公司已於2016年11月16日派发了「12招金债」从2015年11月16日至2016年
11月15日计算的第四个计息年度利息共人民币59,880,000元。
有关详情已载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zhaojin.com.cn刊载的日期为2016年11月9日的公告。
5. 「09招金债」2016年本息兑付和摘牌
本公司已於2016年12月23日支付了本期债券本金人民币1,500,000,000元并派
发了「09招 金债」从2015年12月23日至2016年12月22日计算的第七个计息年
度利息共人民币75,000,000元。
有关详情已载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zhaojin.com.cn刊载的日期为2016年12月16日的公告。
6. 董事成员变动
本公司於2016年2月26日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重选翁占
斌先生、李秀臣先生及丛建茂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梁信军先生及徐晓亮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陈晋蓉女士及蔡思聪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委任李守生先生及高敏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魏俊浩先生及申士富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路东尚先生(「路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执 行董事,吴壹建先生(「吴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谢纪元先生 (「谢先生」)及聂风军先生(「聂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路先生、吴先生、谢先生及聂先生确认彼等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且并无任何需就彼等之辞职通知股东的事项。
本公司於2016年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董事会同意委任翁占斌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席,李守生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地质与资源委员会委员,高敏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魏俊浩先生为地质与资源管理委员会主席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及申士富先生为地质与资源管理委员会委员及安全环保委员会委员,自2016年2月26日起生效。
有关董事会成员变动的详情已载於本公司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zhaojin.com.cn刊载的日期为2016年2月26日的公告。
7. 高管人员变动
本公司於2016年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总裁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孙希端先生、王立刚先生及董鑫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戴汉宝先生为本公司财务总监,以上人员聘期自2016年2月26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8. 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本公司已於2016年1月11日发行了2016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票面金
额为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为270天,年利率为2.83%。有关资金用作本公司的一般营运资金。
有关详情已载於本公司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
www.zhaojin.com.cn刊载日期为2016年1月11日的公告。
本公司已於2016年7月12日发行了2016年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票面金
额为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为270天,年利率为2.82%。有关资金用作本公司的一般营运资金。
有关详情已载於本公司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
www.zhaojin.com.cn刊载日期为2016年7月14日的公告。
本公司已於2016年9月22日发行了2016年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票面金
额为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为270天,年利率为2.79%。有关资金用作本公司的一般营运资金。
有关详情已载於本公司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
www.zhaojin.com.cn刊载日期为2016年9月21日及2016年9月26日的公告。
9. 发行不多於人民币4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
於2016年8月15日,本公司股东通过有关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资格投资者发行不多於人民币40亿元的可续期债券的决议案。可续期债券的每一年期为5个累算计息年期。当公司行使续期选择权时,可续期债券将续期5年。截至本公告刊发日期,并无发行可续期债券。
有关详情已载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zhaojin.com.cn刊载的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的通函及通告及日期为2016年8月15日的投票结果公告。
财务年度结束後重大事项详情
1. 勘探服务框架协议
於2017年1月18日,本公司与山东招金地质勘查有限公司(「山东招金地质」)
就山东招金地质向本公司提供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勘探服务订立勘探服务框架协议。
勘探服务框架协议订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2018年12月31日止年
度、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交易的年度上限分别为:人民币100,000,000元、人民币100,000,000元及人民币100,000,000元。
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招金」)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山东招金地质为招金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且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4A章的规定,勘探服务框架协议及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有关详情已载於本公司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
www.zhaojin.com.cn刊载日期为2017年1月18日的公告。
2. 物资采购框架协议
於2017年1月18日,本公司与招远市黄金物资供应中心有限公司(「物资供应
中心」)就物资供应中心向本公司提供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中国境内物资采购服务订立物资采购框架协议。
物资采购框架协议订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2018年12月31日止年
度、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交易的年度上限分别为:人民币85,000,000元、
人民币90,000,000元及人民币98,000,000元。
山东招金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物资供应中心为招金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且 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的规定,物资采购框架协议及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有关详情已载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zhaojin.com.cn内日期为2017年1月18日的公告。
3. 建议於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於2016年9月30日,北京东方燕京矿山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东方燕
京」),本公司非全资控股公司,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建议挂牌(「建议挂牌」)。根据中国法律,该建议挂牌并不构成分拆,根据上市规则第15项应用指引构成分拆,须获得联交所批准。
有关详情已载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zhaojin.com.cn内日期为2017年2月27日的公告。
优先购买权
本公司的公司章程或中国法律并无有关优先购买股权的条款或法规规定本公司须按现有股东各自的股权比例向其发售新股。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於本年度内,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任何上市证券。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已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统称「该守则」)。概无董事知悉任何资料可合理地显示本公司於本年度内任何时间没有遵守该守则之守则条文。
有关企业管治报告的详情,请参考将於适当时候寄发予股东之年报。
遵守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的标准守则,作为董事及监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操守准则。
对全体董事及监事作出特定查询後,董事会欣然确认所有董事及监事已於本年度完全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的标准守则之所需标准。
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包括一名非执行董事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
事,分别为高敏先生、陈晋蓉女士及蔡思聪先生,陈晋蓉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席。
审计委员会已审阅了由本公司审计师同意的本集团本年度经审计综合财务报表,认为本集团本年度之经审计综合财务报表符合适用的会计准则及法律规定,并已作出适当的披露。
审计委员会已审阅了本年度业绩。
独立非执行董事之独立性确认
本公司确认已於2017年3月17日接获各独立非执行董事按照上市规则第3.13条就其独立性而提交的年度确认函,认为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於本年度均符合上市规则第3.13条所列载之相关要求,仍然具有独立性。
暂停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为厘定有权出席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股东,本公司股东名册将於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6月9日止(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东登记,在该期间不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倘股东於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有关派发末期股息的决议案及为厘定有权获派发本年度末期股息的股东,本公司股东名册将於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20日止(首 尾两天包括在 内)暂停办理股东登记,在该期间不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为符合资格出席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未办理股份过户登记的本公司股东最迟须於2017年5月9日(星期二)下午4时30分或之前将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递交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6号�m(就H股持有人而言)或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为中国山东省招远市金晖路299号(就内资股持有人而言)。
为符合资格获派发2016年度末期股息,未办理股份过户登记的本公司股东最迟须於2017年6月14日(星期 三)下 午4时30分 或之前将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递交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6号�m(就H股持有人而言)或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为中国山东省招远市金晖路299号(就内资股持有人而言)。
股东周年大会及年报
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将 於2017年6月9日(星 期五)举 行。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
会通告将尽快寄发予各位股东。本集团本年度的年报将於适当时候寄发予股东。
注:
1. 本全年业绩公告将会载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zhaojin.com.cn)。
2.於本公告刊发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翁占斌先生、李秀臣先生及
丛建茂先生;非执行董事:梁信军先生、李守生先生、徐晓亮先生及高敏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陈晋蓉女士、蔡思聪先生、魏俊浩先生及申士富先生。
承董事会命
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翁占斌
中国招远,2017年3月17日
* 仅供识别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年業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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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金矿业
2017-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