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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業績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表明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olourLifeServicesGroupCo.,Limited 彩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778)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公告 摘要 ―於2016年,本集团年内总收益由2015年的人民币827.6百万元增至人民币 1,342.1百万元,增幅为62.2%。 ―於2016年,本集团的年内毛利由2015年的人民币454.5百万元增至人民币 585.8百万元,增幅为28.9%。毛利率则由2015年的54.9%减少11.3个百分点 至2016年的43.6%。 ―於2016年,本集团的年内溢利由2015年的人民币182.7百万元增至人民币 216.0百万元,增幅为18.2%,而经调整溢利由2015年的人民币313.5百万 元增加13.2%至2016年的人民币354.8百万元。 ―每股基本盈利由2015年的人民币16.84分增至2016年的人民币18.78分,增 幅为11.5%。 ―经营活动所得净现金由2015年的人民币238.7百万元增加34.8%至2016年 的人民币321.8百万元。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银行结余及现金合共约为人民币754.8百万 元(2015年:约人民币419.5百万元),较2015年12月31日增加79.9%。 ―董事会建议就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派付末期股息每股10.00港仙, 派息率约为50%。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合约管理总建筑面积较2015年12月31日增 加22.7%,由322.1百万平方米增至395.1百万平方米。 �C1�C 彩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彩生活」)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 然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 财务业绩如下: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收益 3 1,342,069 827,645 销售及服务成本 (756,280) (373,189) 毛利 585,789 454,456 其他收益及亏损 4 (30,868) (26,822) 其他收入 4 19,562 13,765 销售及分销开支 (13,477) (16,322) 行政开支 (297,505) (216,870) 按酬金制向住宅社区支收的开支 66,255 47,182 融资成本 5 (38,004) (11,082) 投资物业的公平值变动 5,503 6,987 分占联营公司业绩 796 627 分占一间合营企业业绩 (258) 162 除税前溢利 297,793 252,083 所得税开支 6 (81,782) (69,428) 年内利益 7 216,011 182,655 其他全面收益(开支) 其後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可供出售投资的公平值变动 23,103 �C 可供出售投资公平值变动的 递延税务影响 (5,776) �C 年内其他全面收益,减所得税 17,327 �C 年内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 233,338 182,655 �C2�C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续)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以下人士应占年内溢利: ―本公司拥有人 187,785 168,438 ―非控股权益 28,226 14,217 216,011 182,655 以下人士应占年内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205,112 168,438 ―非控股权益 28,226 14,217 233,338 182,655 每股盈利(人民币分) 9 ―基本 18.78 16.84 ―摊薄 18.78 16.83 �C3�C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2016年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80,757 167,099 投资物业 92,528 88,804 於联营公司的权益 7,728 6,332 於一间合营企业的权益 850 1,108 可供出售投资 133,303 �C 无形资产 210,303 152,033 商誉 749,580 575,634 贸易应收款项 10 8,247 7,199 其他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 7,489 5,964 应收贷款 9,750 �C 递延税项资产 26,506 19,722 应收一名董事款项 343 �C 就潜在收购附属公司支付的按金 142,537 106,736 1,569,921 1,130,631 流动资产 存货 2,486 2,106 应收客户合约工程款项 41,018 34,328 贸易应收款项 10 270,525 179,350 其他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 196,027 111,751 应收贷款 217,500 �C 代表住户付款 259,802 169,626 应收同系附属公司款项 34,550 46,548 应收附属公司非控股股东款项 82,330 46,422 应收关连方款项 16,168 7,228 应收一间联营公司款项 1,434 1,105 应收一名董事款项 60 �C 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 金融资产(「FVTPL」) 83,275 19,200 抵押银行存款 492,675 551,383 银行结余及现金 754,837 419,478 2,452,687 1,588,525 �C4�C 综合财务状况表(续) 於2016年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流动负债 应付客户合约工程款项 16,746 17,141 贸易应付款项 11 113,991 80,231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款项 596,177 421,177 代表住户收款 156,442 104,033 应付同系附属公司款项 7,442 4,734 应付附属公司非控股股东款项 32,886 30,125 应付一间联营公司款项 7,564 5,040 应付一间合营企业款项 326 94 税项负债 136,799 108,010 一年内到期的借款 161,506 302,990 一年内到期的公司债券 14,436 �C 一年内到期的已发行资产抵押债券 37,642 �C 1,281,957 1,073,575 流动资产净值 1,170,730 514,950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2,740,651 1,645,581 非流动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 73,941 54,033 应付一间同系附属公司款项 9,859 �C 应付一间附属公司的一名非控股股东 款项 �C 816 一年後到期的借款 498,788 290,000 一年後到期的公司债券 388,149 �C 一年後到期的已发行资产抵押债券 237,442 �C 非流动负债总额 1,208,179 344,849 资产净值 1,532,472 1,300,732 资本及储备 股本 12 79,325 79,325 储备 1,379,597 1,180,066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1,458,922 1,259,391 非控股权益 73,550 41,341 权益总额 1,532,472 1,300,732 �C5�C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1.一般资料 本公司於2011年3月16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份自2014年6 月30日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港交所」)主板上市。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及主要 营业地点地址载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报「公司资料」一节。 本公司的直接控股公司为花样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花样年控股」)。该公司於开曼群岛 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於港交所主板上市。其最终控股公司IceApexLimited 为於英属处女群岛(「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而最终控股方为曾宝宝小姐。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提供工程服务 以及提供社区租赁、销售及其他服务。 综合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功能货币人民币(「人民币」)呈列。 2.应用新订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於本年度,本集团已应用以下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新订及香港 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 规管递延账账目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本)收购联合经营权益的会计处理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澄清可接受的折旧及摊销方法 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2012年至2014年周期的年度改进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修订本) 独立财务报表的权益法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特殊情况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C6�C 於本年度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本集团本期间及过往期间的财务表现 及状况及�u或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所载披露事项并无重大影响。 本集团并无提前应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来自客户合约的收益及相关修订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修订本) 以股份为基础付款的交易的分类及计量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修订本) 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约一并 应用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 第28号(修订本) 的资产出售或注资 3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本) 披露计划 4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 就未实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4 1於2018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2於2019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3於待厘定日期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4於2017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2009年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就分类及计量金融资产引入新规定。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第9号其後於2010年修订,以涵盖分类及计量以及终止确认金融负债的规定,并於 2015年进一步修订以包括对冲会计的新规定。另一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修订版本 於2016年颁布,以涵盖a)金融资产的减值规定及b)对分类及计量规定作出有限修订,就若 干简单债务工具引入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计量分类。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中与本集团有关的主要规定载列如下: 属香港会计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范围内的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後均 须按摊销成本或公平值计量。特别是於目的为收取合约现金流量的业务模式内所持 有以及合约现金流量纯粹为本金及尚未偿还本金的利息付款的债务投资,一般於其 後会计期末按摊销成本计量。目的为收取合约现金流量及出售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所持有债务工具,以及金融资产合约条款导致於特定日期产生现金流量而有关现金 流量纯粹为本金及尚未偿还本金的利息付款的债务工具,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 益计量。所有其他债务投资及权益投资均於其後会计期末按其公平值计量。此外,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实体可作出不可撤回的选择,於其他全面收益中呈列 并非持作买卖的权益投资公平值其後变动,惟一般而言仅股息收入於损益确认。 �C7�C 就计量指定按公平值计入损益(「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而言,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第9号规定,因金融负债的信贷风险变动导致有关负债的公平值金额款额变 动於其他全面收益中呈列,除非於其他全面收益确认负债的信贷风险改变动的影响 将於损益中产生或扩大会计错配。金融负债的信贷风险变动导致的金融负债公平值 变动,其後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指定按公平值入损益 的金融负债的公平值变动,乃全数於损益中呈列。 就金融资产减值而言,相对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项下按已产生信贷亏损模式,香港 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规定按预期信贷亏损模式计算。预期信贷亏损模式规定实体将 各报告日期的预期信贷亏损及该等预期信贷亏损的变动入账,以反映信贷风险自初 始确认以来的变动。换言之,毋须再待发生信贷事件方确认信贷亏损。 董事预期,日後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或不会对本集团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呈 报金额构成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来自客户合约收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制定一项单一全面模式供实体用作将自客户合约所产生收益 入账。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生效後,其将取代现时的收益确认指引,包括香港会计 准则第18号「收益」、香港会计准则第11号「建筑合约」及相关诠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的核心原则为实体确认收益以显示向客户转让所承诺货品或 服务款额反映实体预期就交换货品或服务有权获得的代价。具体而言,该准则引入确认 收益的五个步骤: 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约 第二步:识别合约中的履约责任 第三步:厘定交易价 第四步:合约按履约责任分配交易价 第五步:於实体完成履约责任时确认收益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实体於完成履约责任时(即於特定履约责任相关商品或 服务的「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时)确认收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已就处理特定情况 加入更明确指引。此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要求更详尽披露。 於2016年,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有关识别履约责任、主体代理安排及许可应用指引之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的澄清。 本公司董事预期,於未来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不会对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构 成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为识别出租人及承租人的租赁安排及会计处理引入一个综合 模式。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於生效时将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及相关诠释。 �C8�C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根据所识别资产是否由客户控制来区分租赁及服务合约。除短 期租赁及租赁低值资产外,经营租约与融资租赁的差异自承租人会计处理中撤销,并由 承租人须就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相应负债的模式替代。 使用权资产初步按成本计量,而其後乃按成本(若干例外情况除外)减累计折旧及减值亏 损计量,并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而作出调整。租赁负债初步按并非於该日支付之 租赁付款现值计量。其後,租赁负债会就利息及租赁付款,以及(其中包括)租赁修订的影 响而作出调整。就现金流量分类而言,本集团现时将有关自用租赁土地及该等分类为投 资物业之租赁土地之前期预付租赁付款呈列为投资现金流量,而其他经营租赁付款则呈 列为营运现金流量。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有关租赁负债之租赁付款将分配为 本金及利息部分(呈列为融资现金流量)。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本集团已就融资租赁安排及租赁土地(本集团为承租人)之预 付租赁付款确认资产及相关融资租赁负债。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将视乎本集团 单独或於倘拥有资产时将呈列之相应有关资产的同一项目内呈列使用权资产而可能导 致该等资产之分类发生潜在变动。 与承租人会计处理相反,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充分推进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之出租 人会计处理规定,并继续要求出租人将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 此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要求全面的披露。 本集团於2016年12月31日拥有不可撤销经营租赁承担人民币636,565,000元。初步评估显示, 该等安排将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项下租赁之定义,因此本集团将就所有该等租 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相应的负债,除非有关租赁於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後符合 低价值或短期租赁。此外,应用新安排可能导致上文所述计量、呈列及披露发生变动。然 而,於董事完成详尽审阅前,提供有关财务影响之合理估计并不切实际。 除上述者外,本公司董事预期,应用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不会对本集 团的综合财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 �C9�C 3.收益及分部资料 外部呈报的分部资料乃按本集团经营分部所提供的不同服务进行分析,与本公司董事(即 主要营运决策人)就资源分配及评估表现而定期审阅的内部资料一致。此亦为本集团的 组织基础,管理层藉此按服务的差异管理本集团。概无於达致本集团可呈报分部时综合 处理主要营运决策人识别的经营分部。 本集团三个可呈报经营分部如下: 1. 物业管理服务 ―主要向住宅社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及向其他物 业管理公司提供物业管理顾问服务。 2. 工程服务 ―提供设备安装服务、维修及保养服务、设备租赁 服务及节能服务。 3. 社区租赁、销售及其他服务―提供公共空间租赁协助、网上推广服务、租赁信 息资料系统软件、住宅及零售单位租赁及销售 协助,以及其他服务。 可呈报及经营分部的会计政策与本集团的会计政策一致。分部溢利代表各分部所赚取的 溢利,并未分配投资物业的公平值变动、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投资收入、 分占联营公司及一间合营企业业绩、利息收入、融资成本、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开支、汇 兑收益及中央行政开支。有关计量向主要营运决策人呈报以分配资源及评估分部表现。 分部间收益按现行市场收费支销,并於综合计算时对销。 �C10�C 分部收益及业绩 本集团按经营及可呈报分部划分的收益及业绩分析如下。 社区租赁、 物业 销售及 管理服务工程服务 其他服务 对销 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外部收益 1,059,067 126,146 156,856 �C 1,342,069 分部间收益 �C 6,159 16,178 (22,337) �C 分部收益 1,059,067 132,305 173,034 (22,337) 1,342,069 分部溢利 234,015 47,253 121,507 402,775 投资物业的公平值变动 5,503 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 金融资产的公平值变动 2,828 分占联营公司业绩 796 分占一间合营企业业绩 (258) 融资成本 (38,004) 利息收入 5,653 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开支 (79,041) 汇兑收益 1,937 其他未分配开支 (4,396) 除税前溢利 297,793 �C11�C 社区租赁、 物业 销售及 管理服务工程服务 其他服务 对销 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外部收益 586,332 135,426 105,887 �C 827,645 分部间收益 �C 2,487 935 (3,422) �C 分部收益 586,332 137,913 106,822 (3,422) 827,645 分部溢利 206,223 62,823 71,336 340,382 投资物业的公平值变动 6,987 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 金融资产的公平值变动 442 分占联营公司业绩 627 分占一间合营企业业绩 162 融资成本 (11,082) 利息收入 5,304 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开支 (88,479) 汇兑收益 2,356 其他未分配开支 (4,616) 除税前溢利 252,083 其他分部资料 社区租赁、 物业 销售及 管理服务 工程服务 其他服务 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计入分部溢利计量的分部资料: 无形资产摊销 23,108 �C �C 23,108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6,641 18,473 2,665 27,779 按酬金制计算的代表住户付款的 已确认减值亏损 17,274 �C �C 17,274 贸易应收款项的已确认减值亏损 6,654 2,320 2,548 11,522 撇销有关其他应收款项的坏账 204 �C �C 204 非即期免息贸易应收款项的 估算利息收入 �C 1,128 �C 1,128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亏损 4,364 �C �C 4,364 �C12�C 社区租赁、 物业 销售及 管理服务 工程服务 其他服务 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计入分部溢利计量的分部资料: 无形资产摊销 13,004 �C �C 13,004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3,848 9,574 1,647 15,069 非即期免息存款的公平值收益 343 �C �C 343 按酬金制计算的代表住户付款的 已确认减值亏损 15,140 3,959 �C 19,099 贸易应收款项的已确认减值亏损 4,663 2,274 2,430 9,367 非即期免息贸易应收款项的 估算利息收入 �C 1,096 �C 1,096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亏损 429 �C 158 587 主要服务收益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物业管理服务 按酬金制计算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 163,960 143,696 按包干制计算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 758,169 288,603 售前服务 91,772 104,837 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费 45,166 49,196 1,059,067 586,332 工程服务 提供工程服务的安装服务费 36,224 31,660 提供维修及保养服务的服务费 47,159 79,105 设备租赁收入 31,275 24,661 提供节能服务的服务费 11,488 �C 126,146 135,426 社区租赁、销售及其他服务 公共空间租赁协助 37,082 30,397 来自网上推广服务及租赁信息系统软件的使用费 74,015 49,140 住宅及零售单位租赁及销售协助 19,696 17,821 其他服务 26,063 8,529 156,856 105,887 1,342,069 827,645 �C13�C 地区资料 本集团来自外部客户的收益主要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营运业务,而本集团的非 流动资产位於中国。 有关主要客户的资料 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概无来自单一客户交易的收益占本集团总收益10% 或以上。 4.其他收益及亏损以及其他收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其他收益及亏损 就以下各项确认的减值亏损 ―贸易应收款项 (11,522) (9,367) ―按酬金制计算的代表住户付款 (17,274) (19,099) 撇销有关其他应收款项的坏账 (204) �C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亏损 (4,364) (587) 非即期免息存款的公平值调整 �C 343 汇兑收益 1,937 2,356 向一家教育机构捐款 �C (1,000) 其他 559 532 (30,868) (26,822) 其他收入 利息收入来自 ―银行 4,824 5,304 ―应收贷款 298 �C ―向员工提供非即期垫款 519 125 ―一名董事 12 �C 无条件政府补助 9,385 6,284 非即期免息贸易应收款项的估算利息收入 1,128 1,096 投资物业的租金收入(附注) 68 46 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平值变动 2,828 442 其他 500 468 19,562 13,765 附注:於截至2016年及2015年止年度产生租金收入的投资物业所产生直接营运开支并不 重大。 �C14�C 5.融资成本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以下项目的利息: 应付一间附属公司一名非控股股东款项 (109) (133) 应收一间同系附属公司款项 (702) �C 公司债券 (14,436) �C 已发行资产抵押债券 (6,863) �C 银行借款 (15,894) (10,949) (38,004) (11,082) 6.所得税开支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即期税项 中国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本年度 (95,422) (82,408)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 768 4,515 (94,654) (77,893) 新加坡企业所得税 (206) (164) (94,860) (78,057) 递延税项 本年度 13,078 8,629 (81,782) (69,428) 由於本集团并无收入於香港产生或获得,故未有在综合财务报表就香港利得税计提拨备。 本集团的中国企业所得税及新加坡企业所得税乃就应课税溢利(如适用)按适用税率计算。 由於本公司可控制拨回暂时差额的时间,且暂时差额不大可能於可见将来拨回,故并未 就本公司於中国成立的附属公司的累计未分派盈利所产生暂时差额人民币879,594,000元(2015 年:人民币533,826,000元)的税务影响於综合财务报表计提递延税项拨备。 �C15�C 年内所得税开支可与除税前溢利对账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除税前溢利 297,793 252,083 按中国企业所得税税率25%计算的税项 74,448 63,021 不可扣税开支的税务影响 23,853 25,045 非应课税收入的税务影响 (3,744) (3,304) 未确认税务亏损的税务影响 3,651 725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 (768) (4,515) 动用过往未确认税务亏损 (406) (110) 未确认可扣减暂时差额的税务影响 3,180 1,497 分占联营公司业绩的税务影响 (199) (157) 分占一间合营企业业绩的税务影响 65 (41) 若干附属公司不同税率的税务影响 (17,509) (6,450) 中国附属公司采用规定的计税方法的税务影响 (1,114) (6,494) 其他 325 211 所得税开支 (81,782) (69,428) 就若干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集团实体(「物业管理实体」)而言,根据中国相关地方税务规例, 本集团已选择就物业管理实体登记合并税务报表,按酬金制将与物业管理实体及若干由 物业管理实体管理的社区有关的应课税溢利及税务亏损并入。由於进行有关安排,本集 团可暂时动用亏损社区的税务亏损,导致递延支付若干税项拨备。 7.年内溢利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年内溢利乃扣除下列各项後达致: 董事酬金 10,179 10,860 其他员工薪金及其他福利 510,054 302,714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48,534 28,326 以股份支付的款项开支 72,392 81,164 员工成本总额 641,159 423,064 核数师酬金 2,858 2,887 无形资产摊销 23,108 13,004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27,779 15,069 根据经营租赁就租赁物业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 10,614 6,437 应收贸易款项的呆账拨备 11,522 9,367 按酬金制计算的代表住户付款的已确认减值亏损 17,274 19,099 �C16�C 8.股息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年内确认分派的股息: 2015年末期股息每股10.00港仙(2014年:9.00港仙) 84,695 71,033 2016年12月31日後,董事建议就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派付末期股息每股10.00港仙(相 当於人民币8.95分)(2015年:10.00港仙(相当於人民币8.42分)),合共人民币89,462,000元(其 中人民币144,000元为支付於2016年12月31日就股份奖励计划持有的股份),有待本公司股 东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批准。於报告期末後建议的末期股息并无於报告期末确认为负债。 9.每股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根据以下数据计算: 2016年 2015年 盈利(人民币千元) 用以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的盈利(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年内溢利) 187,785 168,438 股份数目(千股) 用以计算每股基本盈利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000,119 1,000,074 具潜在摊薄效应普通股的影响: 购股权 �C 464 用以计算每股摊薄盈利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000,119 1,000,538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计算每股摊薄盈利时并无假设本公司的购股权获行使,原 因为购股权的行使价高於授出日期起至年度结算日的每股平均市价。 �C17�C 10.贸易应收款项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收款项 284,667 184,594 保留应收款项 4,008 3,880 将予发出的发票(附注) 14,948 13,062 303,623 201,536 减:呆账拨备 (24,851) (14,987) 贸易应收款项总额 278,772 186,549 分类为: 非流动 8,247 7,199 流动 270,525 179,350 278,772 186,549 附注:安装节能照明系统的客户主要为本集团管理的住宅社区,本集团容许该等客户於 48个月免息期内分期缴付安装费。根据本集团与客户的协议,本集团於该等住宅 社区安装节能系统,并於48个月期内的每月底向住宅社区徵收费用。截至2016年 12月31日止年度,未发账单的安装收益按每年8.0%(2015年:8.3%)的实际利率贴现。 於达到收益确认标准後,发出发票前确认的安装收益於综合财务状况表确认为「将 予发出的发票」。 贸易应收款项主要来自包干制社区物业管理服务收入、工程服务的安装合约收入以及公 共空间租赁协助、网上推广服务及其他服务的服务收入。 包干制社区物业管理服务收入乃按相关物业服务协议的条款收取。物业管理服务的服务 收入须由住户於缴款通知书发出後支付。物业管理服务的服务收入一般於向住户发出缴 款通知书後30日至1年内收讫。物业管理服务的各名客户均有指定信贷限额。 工程服务的安装服务收入按相关安装合约协议的条款收取,一般於发出付款要求後30至 90日内收讫。 公共空间租赁协助、网上推广服务及其他服务的服务收入乃按相关服务协议的条款收取, 须於缴款通知书发出後30至90日内支付。 工程服务项下若干与节能照明系统安装工程有关的贸易应收款项受与客户所订立的48 个月免息分期销售合约规限。信贷期一般为发出付款要求後90日内。 �C18�C 以下为於各报告期末按发票日期或缴款通知书日期(与相关收益确认日期相若,惟工程 服务的贸易应收款项及向彩之家提供代理服务的贸易应收款项除外,该等发票日期为付 款到期日)呈列的贸易应收款项总额的账龄分析: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0�C30日 92,158 81,728 31�C90日 43,229 36,922 91�C180日 44,130 26,453 181�C365日 58,878 33,280 1年以上 46,272 6,211 284,667 184,594 11.贸易应付款项 供应商授予本集团的信贷期介乎30至60日。以下为於各报告期末按发票日期呈列的贸易 应付款项的账龄分析: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0至60日 74,277 60,805 61至180日 26,521 9,367 181至365日 9,310 6,574 1年以上 3,883 3,485 113,991 80,231 12.股本 股份数目 金额 千股 千港元 每股面值0.1港元的普通股 法定: 於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及 2016年12月31日 50,000,000 5,000,000 已发行及缴足: 於2015年1月1日 1,000,000 100,000 於行使购股权後发行股份 119 12 於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 1,000,119 100,012 金额 人民币千元 於综合财务报表列示: 於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 79,325 �C19�C 管理层经营与讨论 业务回顾 业务概览 本集团为全国领先的社区服务运营商。按於2015年12月31日所签约管理的住 宅社区总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计算,本集团2016年获中国指数研究院评定 为「居住物业社区服务面积全球最大」。本集团拥有三个主要的业务分部: 物业管理服务,主要包括:(i)以佣金制为住宅社区( 包括附有住宅单位及 非住宅性质配套设施的综合用途物业)提供保安、清洁、园艺、维修及保养 等服务;(ii)以包干制为住宅社区(包括附有住宅单位及非住宅性质配套设 施的综合用途物业)提供保安、清洁、园艺、维修及保养等服务;(iii)为物业 发展商提供预售服务,包括预售示范单位的清洁、保安及保养;及(iv)向地 区物业公司提供标准化运营、成本控制及谘询等顾问服务; 工程服务,主要包括:(i)设备安装服务;(ii)维修及保养服务;(iii)透过本集 团的设备租赁计划提供的自动化及其他设备升级服务;及(iv)节能服务; 及社区租赁、销售及其他服务,主要包括:(i)公共空间租赁协助;(ii)网上推 广服务及租赁信息系统软件;(iii)住宅及零售单位租赁及销售协助;及(iv) 其他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本集团坚持其合约管理总建筑面积的扩张战略。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根据管理合约及顾问服务协议的总建筑面积达到395.1百万平方米,根据本集团管理和谘询服务合约的住宅社区达到2,339个,分别同比增长22.7%和16.9%,本集团足迹遍布中国209个城市及一个海外国家(新加坡),实现了合约总建筑面积的快速扩张。2016年8月,花样年控股宣布了对万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物业」)的收购。收购完成後,本集团旗下的附属公司开元国际对万达物业的住宅部分提供物业管理顾问服务,使本集团在高端物业承接能力上有进一步提升。此外,集团推出彩生活住宅销售模式,与物业发展商和金融机构联手,在销售物业时�绑返还饭票优惠券,可用於彩之云平台的各类消费。 �C20�C彩生活住宅购房人可使用有关优惠券以节省生活成本。彩之云平台的用户忠 诚程度及活跃水平亦可透过使用饭票优惠券进行交易而大大改善。此外,彩 生活住宅发展商须将其彩生活住宅所在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交托予本集团。 本集团通过彩生活住宅销售模式以全权委托的方式更快地扩展其管理范围。 2016年彩生活住宅累计销售4,513套,来自约30个项目。目前,本集团已经与27 家发展商签订彩生活住宅协议。预计未来彩生活住宅将以更快的速度销售。 2016年,本集团战略转型变化的成果已经初见端倪,增值服务对本集团的分 部溢利贡献已经达致30.2%。伴随生态圈垂直服务供应商的逐渐成长,必将对 彩生活平台的扩张速度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由於ICE系统的上线,本集团 以後台技术支援,管理能力明显提升,藉此实现彩之云平台的加速扩张。综 合上述因素,本集团作出平台输出的战略决策,通过输出底层平台技术和生 态圈垂直服务与合作企业共同分享增值收益。该战略决策有效降低本集团获 取资源的成本,实现更轻、更快的平台服务面积扩张。2016年11月,本集团与 上海银湾生活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湾网络」)达成战略合作。银湾 网络为行业内领先的社区服务企业,管理的建筑面积为117.5百万平方米,项 目数量为753个。同时其主导的银钥匙联盟服务250.0百万平方米的物业。截至 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获得平台服务面积合共769.5百万平方米(包括合约管 理总建筑面积)。 �C21�C 地理分布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所管理、提供顾问服务或合作平台服务的住宅社区 所在城市如下: 华南区 39.吉安 76.济宁 113.遂宁 147.盘锦 180.襄阳 1.深圳 40.梅州 77.六安 114.铜仁 148.大连 181.荆门 2.东莞 41.漳平 78.青岛 115.宜州 149.牡丹江 182.濮阳 3.佛山 42.三亚 79.衢州 116.重庆 183.宜昌 4.抚州 43.瑞金 80.绍兴 117.资阳 184.岳阳 5.赣州 西北区 44.文昌 81.太仓 118.安顺 150.西安 185.张家界 6.广州 45.萍乡 82.温州 119.北海 151.银川 186.株洲 7.河源 46.樟树 83.海宁 120.广汉 152.兰州 187.辉县 8.惠州 84.济南 121.昆明 153.韩城 188.漯河 9.景德镇 85.宿迁 122.广元 154.西宁 189.湘潭 华东区 10.南昌 47.常州 86.泰安 123.内江 155.榆林 190.黄冈 11.南康 48.东台 87.荷泽 124.都匀 156.宝鸡 191.常德 12.莆田 49.高邮 88.淮北 125.福泉 157.安康 192.荆州 13.清远 50.淮安 89.金华 126.龙里县 158.平凉 193.娄底 14.上饶 51.江阴 90.聊城 127.麻江县 194.洛阳 15.阳江 52.句容 91.台州 128.巴中 195.武冈 华北区 16.宜春 53.连云港 92.太和 129.梧州 159.北京 196.随州 17.鹰潭 54.南京 93.枣庄 130.毕节 160.秦皇岛 197.南阳 18.中山 55.南通 94.潍坊 131.峨眉山 161.天津 198.荥阳 19.珠海 56.上海 132.乐山 162.石家庄 199.商丘 20.厦门 57.苏州 133.六盘水 163.包头 200.恩施 西南区 21.韶关 58.无锡 95.成都 134.黔东南苗族 164.通辽 201.焦作 22.鹤山 59.芜湖 96.柳州 165.乌海 202.襄樊 23.泉州 侗族自治州 60.盐城 97.大理 135.钦州 166.太原 203.衡阳 24.三明 61.扬州 98.桂林 136.文山 167.唐山 204.济源 25.漳州 62.常熟 99.南宁 137.玉林 168.呼伦贝 205.潜江 26.南雄 63.昆山 100.自贡 169.乌兰察尔 206.信阳 27.龙岩 64.徐州 101.崇左 170.廊坊布 207.周口 28.九江 65.杭州 102.百色 东北区 138.盖州 171.大同 208.驻马店 29.南平 66.滁州 103.贵港 139.哈尔滨 30.新余 67.湖州 104.遵义 140.葫芦岛 31.肇庆 华中区 中国非大陆 68.阜阳 105.贵阳 141.渖阳 172.长沙 区域 32.海口 69.嘉兴 106.防城港 142.铁岭 173.新乡 209.香港 33.儋州 70.临沂 107.德阳 143.营口 174.益阳 34.福州 71.烟台 108.广安 144.调兵山 175.郑州 海外区 35.汕头 72.镇江 109.来宾 145.本溪 176.武汉 210.新加坡 36.湛江 73.淄博 110.丽江 146.长春 177.郴州 37.井冈山 74.蚌埠 111.绵阳 178.开封 38.丰城 75.合肥 112.平南 179.安阳 �C22�C 於2016年,本集团的合约管理总建筑面积录得持续增长。下表载列本集团於 截至以下所示日期在中国不同地区及海外国家所管理、提供顾问服务以及合 作平台服务的住宅社区的总合约管理建筑面积及数目: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根据本集团的 根据本集团的 由本集团管理 顾问服务安排 与本集团合作 由本集团管理 顾问服务安排 合约管理 合约管理 合约管理 合约管理 合约管理 总建筑 总建筑 总建筑 总建筑 总建筑 面积 数目 面积 数目 面积 数目 面积 数目 面积 数目 (千平方米) (千平方米) (千平方米) (千平方米) (千平方米) 深圳 9,745 132 753 18 �C �C 7,578 129 753 18 华南(不包括深圳)(1) 69,657 473 7,265 29 40,635 225 58,439 414 3,807 17 华东(2) 109,323 711 12,994 51 17,424 169 104,313 652 7,483 43 国西南 56,701 342 1,993 5 45,703 281 40,702 236 798 2 中 (3) 中国东北 10,284 49 4,554 25 �C �C 10,044 58 3,429 21 国西北 19,265 92 275 2 4,202 49 15,439 68 76 1 中 (4) 华北(5) 16,880 83 4,589 25 199 1 13,855 70 2,005 19 华中(6) 64,639 236 5,176 12 16,282 111 52,076 198 300 1 中国非大陆区域 40 16 �C �C �C �C 40 16 �C �C 新加坡 987 38 �C �C �C �C 987 38 �C �C 总计 357,521 2,172 37,599 167 124,445 836 303,473 1,879 18,651 122 附注: (1)於2016年年度,本集团最新进入梅州、漳平、三亚、瑞金、文昌、萍乡及樟树。 (2)於2016年年度,本集团最新进入泰安、荷泽、淮北、金华、聊城、台州、太和县、枣庄、潍坊。 (3)於2016年年度,本集团最新进入广元、内江、都匀、福泉、龙里县、麻江县、巴中、梧州、 毕节、峨眉山、乐山、六盘水、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钦州、文山及玉林。 (4)於2016年年度,本集团最新进入宝鸡、安康及平凉。 (5)於2016年年度,本集团最新进入呼伦贝尔、乌兰察布、廊坊及大同。 (6)於2016年年度,本集团最新进入随州、南阳、荥阳、商丘、恩施、焦作、襄樊、衡阳、济源、 潜江、信阳、周口及驻马店。 �C23�C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覆盖范围已延伸至中国209个城市及1个海外国 家新加坡,而本集团在有关城市订约管理2,172个住宅社区,合约管理建筑面 积合共约为357.5百万平方米,并与167个住宅社区订立顾问服务合约,合约管 理建筑面积合共约为37.6百万平方米。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合共取得 769.5百万平方米的平台服务面积(包括合约管理总建筑面积)。 本集团将继续透过取得新服务委聘及与其他物业管理公司於合作平台服务扩 展业务。下表载列本集团所管理、提供顾问服务及与其於合作平台服务的住 宅社区总合约管理建筑面积及数目於2016年的变动: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根据本集团的 根据本集团的 由本集团管理 顾问服务安排 与本集团合作 由本集团管理 顾问服务安排 合约管理 合约管理 合约管理 合约管理 合约管理 总建筑住宅社区总建筑住宅社区总建筑 总建筑住宅社区总建筑住宅社区 面积 数目 面积 数目 面积 数目 面积 数目 面积 数目 (千平方米) (千平方米) (千平方米) (千平方米) (千平方米) 年初 303,473 1,879 18,651 122 �C �C 137,164 796 68,086 469 新委任 36,563 159 23,677 66 �C �C 51,804 221 241 1 (1)收购 29,559 191 265 2 �C �C 85,083 657 2,040 8(2)新合作 �C �C �C �C 124,445 836 �C �C �C �C(3)由顾问服务转为自主管理 �C �C �C �C �C �C 47,540 341 (47,540) (341)(4)终止 (12,074) (57) (4,994) (23) �C �C (18,118) (136) (4,176) (15)(5)年末 357,521 2,172 37,599 167 124,445 836 303,473 1,879 18,651 122附注:(1)就本集团所管理的住宅社区而言,新委聘主要包括物业发展商兴建的新物业发展专案的 服务委聘,而较小部份则为更换前任物业管理公司的住宅社区的服务委聘。就本集团提 供顾问服务的住宅社区而言,新委聘包括与地区物业管理公司订立顾问服务协定。(2)本集团收购若干其他物业管理行业的公司,以扩大其管理总建筑面积及在收购後获得协 同效应。(3)透过於合作平台服务,本集团取得目标夥伴的少数权益,并向目标夥伴输出其网上平台 及垂直应用服务。(4)本集团成功收购其中若干间先前曾提供顾问服务的物业管理公司,导致相关住宅社区由 根据本集团的顾问服务安排转为由本集团管理。(5)包括本集团主要基於商业因素不重续若干物业管理合约而终止管理的合约管理建筑面 积及住宅社区的数目。 �C24�C物业发展商性质 本集团所管理、提供顾问服务或与其於合作平台服务的物业乃主要由本集团 控股股东花样年控股及其附属公司(统称「花样年集团」)以外的独立物业发展 商所兴建。下表载列本集团於所示日期所管理、提供顾问服务或与其於合作 平台服务由独立物业发展商及花样年集团发展的合约管理总建筑面积及物业 数目明细: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占合约管理 占合约管理 合约管理总建筑面积 占物业合约管理总建筑面积 占物业 总建筑面积 百分比物业数目总数百分比总建筑面积 百分比物业数目总数百分比 (千平方米) (千平方米) 由花样年集团以外的独立物业 发展商兴建的物业 513,477 98.8% 3,145 99.1% 314,416 97.6% 1,970 98.5% 由花样年集团商兴建的物业 6,088 1.2% 30 0.9% 7,708 2.4% 31 1.5% 总计 519,565 100.0% 3,175 100.0% 322,124 100.0% 2,001 100.0% 物业管理服务的服务范围 本集团集中(i)向住宅社区提供保安、清洁、园艺、维修及保养等物业管理服务; (ii)向物业发展商提供预售服务,包括预售示范单位的清洁、保安及保养;及(iii) 向地区物业公司提供顾问服务。 本集团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可分为以下类别: 保安服务 本集团致力提供高质素的保安服务,确保其管理的社区获充分保障。本集团 透过升级设备提升其保安服务质素。本集团提供的日常保安服务包括巡逻、 出入监控、应对访客及处理紧急事件。本集团可能委派协力厂商分包商提供 若干保安服务。 清洁及园艺服务 本集团透过本身的专门附属公司或协力厂商分包商向其管理的社区提供整体 清洁、防虫及景观维护服务。 �C25�C 维修及保养服务 本集团向其管理的若干社区提供维修及保养服务。具体而言,本集团一般负 责保养(i)公共地区设施(例如升降机、扶手电梯及中央空调设施);(ii)消防安 全设施(例如灭火筒及火警钟系统);(iii)保安设施(例如入口监控摄影机);及(iv) 公用设施(例如发电机、水泵及水箱)。本集团透过本身的专门附属公司或协 力厂商分包商提供有关服务。 彩生活物业管理服务模式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聘用超过36,767名驻场人员以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下表载列於以下所示日期本集团按酬金制及包乾制管理的住宅社区内住宅范 围的物业管理费范围。相同地区的物业管理费水准会因物业种类及位置等因 素而有所差别。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根据酬金制根据包乾制根据酬金制根据包乾制 (人民币�u (人民币�u (人民币�u (人民币�u 平方米�u月)平方米�u月)平方米�u月)平方米�u月) 深圳 0.35�C10.55 1.0�C6.9 0.8�C8.0 1.0�C6.9 华南(不包括深圳)(1) 0.34�C3.94 0.6�C6.0 0.4�C3.75 0.75�C2.9 华东(2) 0.2�C8.0 1.2�C3.0 0.2�C6.5 1.0�C4.2 国西南 0.3�C4.0 0.88�C4.5 0.3�C5.68 0.5�C5.0 中 (3) 中国东北 0.4�C3.7 2.0�C5.0 0.4�C3.7 1.8 国西北 0.6�C1.8 1.1�C3.0 0.6�C1.2 1.88 中 (4) 华北(5) 0.64�C2.5 1.2�C5.2 1.8�C3.4 0.75�C3.5 华中(6) 0.4�C4.18 0.4�C2.48 0.5�C4.18 0.5�C2.48 新加坡 1.23 �C 1.23 �C 香港 4.4�C22.0 �C 1.42�C20.35 �C �C26�C 附注: (1)於2016年年度,本集团最新进入梅州、漳平、三亚、瑞金、文昌、萍乡及樟树。 (2)於2016年年度,本集团最新进入泰安、荷泽、淮北、金华、聊城、台州、太和县、枣庄及潍坊。 (3)於2016年年度,本集团最新进入广元、内江、都匀、福泉、龙里县、麻江县、巴中、梧州、 毕节、峨眉山、乐山、六盘水、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钦州、文山及玉林。 (4)於2016年年度,本集团最新进入宝鸡、安康及平凉。 (5)於2016年年度,本集团最新进入呼伦贝尔、乌兰察布、廊坊及大同。 (6)於2016年年度,本集团最新进入随州、南阳、荥阳、商丘、恩施、焦作、襄樊、衡阳、济源、 潜江、信阳、周口及驻马店。 社区服务行业正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型转型。因此,本集团一直不遗余力地 通过互联网的应用、智能设备的投入、管理体系的提升来为社区提供更优质 服务体验。利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技术,本集团实现总部监控中心对全国 项目的有效监控,大大减少了中间管理层级,实现了组织扁平化。本集团也 将其管理的社区根据不同的收费标准,划分为若干个服务层级,制定定制的 设备改造和服务方案标准,确保了不同项目客户体验的一致性,也为本集团 在全国范围内的快速扩张提供保障。正是因为自动化、集中化、标准化管理 体系的建立,本集团在保证客户满意度的前提下,实现了优秀的成本控制能力。 与此同时,本集团积极打造社区服务的线上平台彩之云,将传统的线下缴付 物业管理费、维修、通知以及投诉等功能迁移至线上平台,一方面增加了社 区居民的便利性,另一方面也增进了社区业主与本集团的联系。同时,本集 团根据社区居民数量配置一定比例的客户经理,客户经理通过彩之云平台预 约拜访,对客户满意度进行及时的跟踪和反馈,一方面进一步确保线下的基 础社区服务品质,另外一方面也将高效了解社区业主的即时所需服务,推动 相应增值业务的进展,将社区线上和线下业务进行有机结合,从而进一步扩 大本集团的竞争优势。 �C27�C 2016年,本集团的生态圈建设取得了重大进步,E维修、E电梯、E家政、E安全 已经全面进入基础社区服务领域,进一步提升了集团的服务和管理效率。例如, E维修日均单量超过10,000单,在没有增加社区维修预算的前提下提高了社区 维修与保养服务的质量;E电梯目前监管电梯数量达到20,000台,通过搭建电 梯维保的SaaS(软件即服务)系统,形成覆盖电梯营运、维保信息、材料供应等 多个维度的清晰平面图,可进一步用作开展精细化运营之基础,为本集团大 幅减少了电梯维保服务的质量管控成本。 顾问服务 为延伸本集团的覆盖范围、向更多受众展示本集团的服务及能力、使本集团 的品牌更广为人知及扩阔社区租赁、销售及其他服务的客户基础,本集团已 选择性与地区物业管理公司订立顾问服务合约。根据该等安排,物业管理公 司订约为相关社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而本集团向该等地区物业管理公司提 供谘询及意见,使彼等得以凭藉本集团的经验及平台,改善彼等自身的营运 标准及控制提供服务的营运成本。此外,本集团按照合约为相关社区提供社 区租赁、销售及其他服务,日後可能为本集团产生额外收益。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向中国167个住宅社区订约提供顾问服务。截至2016 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就顾问服务产生的收入为人民币45.2百万元(2015年: 人民币49.2百万元),或占2016年总收益的3.4%(2015年:5.9%)。顾问服务的毛 利率接近100%。 相关合约一般最少为期两年。本集团向该等地区物业管理公司就彼等营运的 多个方面(如物业管理、工程、品质控制及人力资源管理)提供谘询及意见。此外, 本集团按照合约可以本集团自有的品牌名称於相关社区提供社区租赁、销售 及其他服务。 �C28�C 工程服务 本集团透过外包予合资格协力厂商承包商及与其合作,以及透过本集团专注 於工程服务的附属公司深圳市开元同济楼宇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开元同济」) 及深圳安彩华能源有限公司,为物业发展商(主要包括独立物业发展商,亦在 较低程度上包括花样年集团)及本集团所管理的社区提供工程服务。本集团的 工程服务主要包括(i)设备安装服务(包括自动化及其他硬件设备安装服务);(ii) 维修及保养服务;(iii)透过本集团的设备租赁计划提供自动化及其他设备升 级服务;及(iv)节能装置及能源平台租赁服务。 为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的效率,并实现更佳的客户体验,本集团对所管理的 项目持续进行基於互联网技术的改造。2016年,彩生活智慧社区模式由3.0版 本升级为3.3版本。入口与场景设计方面,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二维码扫码开门 功能及停车场车牌识别系统,并设立社交版块,为住客提供沟通平台,该等 措施在给客户提供便捷的同时增强彩之云APP的客户黏性。此外,智慧社区3.3 版本在组织专业化、产品化方面深度完善(包括但不限於收费专业化、停车场 运营专业化、E电梯、E安全、E家政、E维修、E租房、E理财),进一步从用户需 求和高效支援等多个层面来打造社区互联网生态圈。2016年,本集团共完成 624个社区的硬体升级改造(其中部分为对原改造社区的二次升级),累计改造 社区数量达到1,227个,於全部在管社区数量中占比52.5%。 自动化及其他硬体设备安装服务 为提高相关社区的管理效率以减低物业管理服务成本,本集团致力为住宅社 区提供自动化设备安装服务。 本集团根据物业发展商的要求向彼等提供自动化及其他硬体设备安装服务, 旨在使本集团的收益来源更多元化,及与已委聘本集团或可能於其後交付物 业发展项目时委聘本集团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物业发展商建立业务关系。该 等服务一般涉及保安监察系统、对讲器材、警报器、匙卡保安系统及电力供 应系统等装置的采购、设计及安装。 本集团以LED灯、动态感应灯及具能源效益的升降机等节能设备取代本集团 所管理或提供服务的住宅社区的现有硬体,协助该等社区实现能源节约。 �C29�C 社区公用设施维修及保养服务 本集团就住宅社区的升降机、防火设备及排水系统等各种楼宇硬体提供维修 及保养服务。随着彩生活管理模式的进一步深化,本集团於所管理社区推广 设备管理模式,透过定期保养降低上述硬体设备出现重大妨障而需进行大型 维修的可能性。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获委聘为所管理或提供顾问服务的 1,062个住宅社区提供维修及保养服务。 社区自动化设备租赁服务 本集团为所管理或提供顾问服务的住宅社区提供自动化及其他设备升级服务。 该等设备包括停车场保安系统、楼宇进入系统及远端监控摄录机等。该等设 备由深圳市开元同济投资并透过本集团的设备租赁计划提供予各住宅社区使 用。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累计完成1,227个住宅社区完成自动化及其他设 备升级项目。 节能服务 本集团向其管理或提供谘询服务的住宅社区提供节能服务,包括节能设施及 能源管理平台租赁服务。 社区租赁、销售及其他服务 通过十五年的社区管理和服务经验,本集团建立了完善的线下服务团队,与 社区居民建立起良好的信任关系,对社区居民的需求以及社区场景的构建有 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基於对本集团所管理或提供顾问服务的住宅社区住户的 了解,本集团专注於打造一个开放式的线上平台,让住户可以透过彩之云APP 与当地各类服务或商品供应商联系,为居民创造更加便捷的社区生活环境。 作为本集团的线上运营平台,彩之云APP在2016年取得较大的发展。通过不断 优化缴纳物业费、服务投诉、服务通知以及扫一扫开社区大门等刚性高频功 能的使用,提升社区业主与本集团之间的互动和联系,也增强了业主对彩之 云平台的粘性。於2016年12月31日,彩之云APP注册用户数增加至3,026,000人, 活跃用户数增加至1,737,000人,较2015年末分别增长51.1%和102.4%。未来本集 团将进一步增强对社区入口、社区场景的探索与构建能力,确实将线上和线 下业务进行无缝整合。 �C30�C 与此同时,本集团持续专注建立开放平台战略,通过孵化以及价值链重构战 略两条路径,与多家供应商垂直应用开展合作,共同探索基於多样性社区场 景的业务拓展。目前,本集团已经与深圳乾讯科技有限公司(E维修的供应商)、 深圳市合和年投资谘询有限公司(E理财的供应商)、深圳市彩之家房地产策 划有限公司(E租房的供应商)、京东等建立合作关系。於2016年12月31日,E维 修的日单量已经超过10,000单,其中95%的单量来源於业主家庭;E理财的全年 累计投资总额达到人民币1,923.2百万元,其中彩富人生全年累计投资金额达 到1,819.1百万元,良好的经营资料显示彩生活生态圈的构建初有成效。 而伴随彩生活住宅销售模式的推进,社区居民在彩之云账户中的饭票金额不 断增多。由於饭票的累积,本集团能以更好的议价能力妥善组织供应商,以 优惠的价格提供优质产品与服务。饭票作为彩生活商业生态圈的连接纽带, 亦将带动生态圈的进一步完善。 本集团的社区租赁、销售及其他服务主要包括(i)公共空间租赁协助;(ii)网上 推广服务及租赁信息系统软件;(iii)住宅及零售单位租赁及销售协助;及(iv) 其他。 公共空间租赁协助 住宅社区的实体宣传空间(如升降机内墙或公共空间)为物业发展商或业主的 财产。本集团协助彼等出租该等空间,并收取佣金作为回报。本集团亦就住 宅社区的额外空间提供该等服务,以便出租作贮存空间。 网上推广服务及租赁信息系统软件 本集团与不同产品及服务供应商合作,并透过本集团营运的线上平台彩之云 APP向业主推广产品或服务。产品及服务供应商根据其透过彩之云APP下订单 的销售向本集团一定金额的酬金。於2016年12月31日,彩之云平台APP向1,963 个住宅社区提供服务。此外,本集团向其提供管理或谘询服务的项目出租系 统或软件,以提高服务质量及效率。 住宅及零售单位租赁及销售协助 当业主向本集团寻求租赁协助时,本集团会将个案转交予独立协力厂商物业 代理,而该代理会作为一手租户以固定租期向业主承租单位,并以溢价或於 涵盖一手租户所享免租期的期间分租单位予合适租户以赚取租金。 �C31�C 其他 主要包括(i)购物协助;(ii)节能管理服务;(iii)泊车管理服务;及(iv)其他服务。 财务回顾 收益 本集团收益主要来自(i)物业管理服务、(ii)工程服务及(iii)社区租赁、销售及其 他服务。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总收益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 人民币827.6百万元增加62.2%至约人民币1,342.1百万元。 收益增长主要源於(i)计算收益的总建筑面积增加;(ii)特别由於年内收购物业 管理公司使包干制合约大幅增加及(iii)本集团提供社区租赁、销售及其他服 务的数量增加。 �C物业管理服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物业管理服务收益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 年度的人民币586.3百万元增加80.6%至人民币1,059.1百万元。物业管理服 务的收益分析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变动 2016年 2015年 金额 百分比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酬金制 163,960 143,696 20,264 14.1 包干制 758,169 288,603 469,566 162.7 预售服务 91,772 104,837 (13,065) (12.5) 顾问费 45,166 49,196 (4,030) (8.2) 物业服务费总额 1,059,067 586,332 472,735 80.6 有关增加主要源於: (a)由於向开元国际、重庆泓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为「泓山」)及成 都宏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为「宏鹏」)收购事项完成以及其他服 务费中较大部分根据包干制按总建筑面积徵收的物业管理公司的收 购事项,导致按包干制计算的收益增加约人民币469.6百万元。於2016 年12月31日,按包干制计算收益的总建筑面积由2015年同日的21.2百万 平方米增加29.0百万平方米至50.2百万平方米; �C32�C (b)随着计算收益的总建筑面积增加,来自按酬金制收取的服务费的收益 增加人民币20.3百万元。於2016年12月31日,按酬金制计算收益的总建 筑面积由2015年同日的196.0百万平方米增至218.0百万平方米,增幅为 22.0百万平方米或11.2%; (c)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就提供预售相关服务所收取服务费的收 益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所收费用减少人民币13.1百万元; (d)根据顾问服务合约收费所得收益轻微减少人民币4.0百万元。於2016年 12月31日,顾问服务合约下的计算收益的总建筑面积由2015年12月的 15.2百万平方米增加7.4百万平方米或48.7%至22.6百万平方米。由於先 前由本集团提供顾问服务之较大部份物业管理公司已於2015年被本集 团收购,故提供予於2015年收购的该等物业管理公司之顾问服务将终止。 於2016年,开元国际与万象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於2016年8月2日订立 一份新的顾问合约,导致顾问服务合约下的总建筑面积增加,及於 2016年录得收入人民币14.5百万元。 由於上述因素,物业管理服务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收益占本集团 总收益78.9%,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70.8%增加8.1个百分点。 �C工程服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工程服务收益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的人民币135.4百万元减至人民币126.1百万元,减幅为6.9%。工程服务收益 的分析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变动 2016年 2015年 金额 百分比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设备安装 36,224 31,660 4,564 14.4 维修及保养服务 47,159 79,105 (31,946) (40.4) 设备租赁 31,275 24,661 6,614 26.8 节能服务 11,488 �C 11,488 �C 工程服务费总额 126,146 135,426 (9,280) (6.9) �C33�C 工程服务收益减少主要源於: (a)社区维修及保养服务的收益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减少40.4%。 为了提高向本集团管理的住宅社区提供之维修及保养服务效益及集 中发展平台相关业务,若干维修及保养服务外判予本集团一名合约供 应商深圳乾讯,导致社区维修及保养服务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 度的人民币79.1百万元减少人民币31.9百万元,至截至2016年12月31日 止年度的人民币47.2百万元。 (b)租赁节能装置及能源管理平台的服务费用上升人民币11.5百万元,这 是本集团於2016年引入的新业务。 (c)於2016年,就本集团社区设备租赁服务收取的收益随着社区设备升级 计划推行而增加人民币6.6百万元。 (d)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设备安装服务收入由截至2015年12月31 日止年度的人民币31.7百万元增至人民币36.2百万元,增幅为14.4%,与 本集团订约或即将订约的物业管理服务总建筑面积有关。 �C社区租赁、销售及其他服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社区租赁、销售及其他服务收入由截至2015 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05.9百万元增至人民币156.9百万元,增幅为 48.1%。 增值服务收益的分析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变动 2016年 2015年 金额 百分比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公共空间租赁协助 37,082 30,397 6,685 22.0 来自网上推广服务及 租赁信息系统软件 的使用费 74,015 49,140 24,875 50.6 住宅及零售单位租赁及 销售协助 19,696 17,821 1,875 10.5 其他服务 26,063 8,529 17,534 205.6 社区租赁、销售及 其他服务费总额 156,856 105,887 50,969 48.1 �C34�C 社区租赁、销售及其他服务增长乃主要源於: (a)来自网上推广服务及租赁信息系统软件的使用费於2016年增加约人民 币24.9百万元,乃由与本集团合作的公司(旨在借助彩之云平台的社区 用户优势)快速发展及本集团计算收益的总建筑面积增加所推动。因此, 来自网上推广服务及租赁信息系统软件的使用费由2015年的人民币 49.1百万元增至2016年的人民币74.0百万元,增幅为50.6%。 (b)於2016年,社区公共空间租赁协助的佣金收入由2015年的人民币30.4百 万元增至人民币37.1百万元,增幅为22.0%,与总建筑面积增长有关。 (c)住宅及零售单位租赁及销售协助收益由2015年的人民币17.8百万元增 加人民币1.9百万元至2016年的人民币19.7百万元,是由总建筑面积增 长所带动。 (d)其他服务收入由2015年的人民币8.5百万元增至2016年的人民币26.1百 万元,增幅为205.6%,此乃由於本集团於2016年推出多项新业务。截至 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收益主要包括(i)购物协助;(ii)节能管理服务; (iii)停车场管理服务;及(iv)其他服务。 销售及服务成本 销售及服务成本主要包括劳工成本、分包成本、原材料成本(主要包括节能灯泡、 对讲器材、保安摄录机电�Q、管道及其他)、公用设施成本、折旧与摊销及其他。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销售及服务成本约为人民币756.3百万元,较2015 年约人民币373.2百万元增加102.7%。增幅主要由於收购泓山、宏鹏及其他物 业公司所致,成本中大部份来自包干制物业管理服务合约以及与物业发展商 订约的预售服务。 毛利及毛利率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整体毛利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约人民币 454.5百万元增加28.9%至约人民币585.8百万元。毛利增幅与所有分部的收益增 幅相若。 2016年的整体毛利率由2015年的54.9%减少11.3个百分点至43.6%。减幅主要由 於收购开元国际及其他物业公司,带来相当大额的包干制物业管理服务费, 以致毛利率降低。 �C35�C (i)物业管理服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物业管理服务的毛利率由2015年的46.8%下降 11.2百分点至35.6%,主要原因为按包干制的物业管理服务的收益增加,而 有关服务的毛利率与按酬金制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及顾问服务相比较低。 (ii)工程服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工程服务部分的毛利率由2015年约55.9%减少4.9 百分点至约51.0%。减少主要由於开元同济毛利率较低的设备安装业务於 本期的毛利占比增加所致。 (iii)社区租赁、销售及其他服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社区租赁、销售及其他服务分部的毛利由 2015年约人民币104.1百万元增至约人民币144.1百万元,增幅为38.4%。毛利 率由2015年的98.3%减少6.4个百分点至2016年的91.9%。减少乃主要由於 2016年引入若干新业务:i)向住宅社区收取的节能管理服务费,占增值服 务分部总毛利之6.2%。节能管理服务毛利率为77.8%,低於2015年的增值服 务分部之毛利率;ii)主要来自分租上海彩生活时代广场之分租业务,为负 毛利人民币2.5百万元。整栋大楼於2016年11月30日移交予本集团,自始开 始摊销租金。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与承租方达成8份分租协议,为 分租业务带来人民币0.7百万元的贡献。 其他盈利及亏损 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其他盈利及亏损为亏损人民币30.9百万元, 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亏损人民币26.8百万元增加15.3%。该变动的 趋势主要由於(i)按酬金制向住户收费的付款中确认的减值亏损由人民币19.1 百万元减少至人民币17.3百万元;(ii)就贸易应收款项确认的减值亏损由人民 币9.4百万元增至人民币11.5百万元(根据本集团对本集团物业管理及工程服务 合约结余进行的审阅,本集团相信有关金额可能无法收回);及(iii)出售物业、 厂房及设备的亏损由人民币0.6百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4百万元。 �C36�C 其他收入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其他收入为人民币19.6百万元,相对截至2015年 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3.8百万元增加42.0%。增幅主要由於(i)无条件的政 府补助由人民币6.3百万元增加至人民币9.4百万元;及(ii)指定为按公平值计 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投资收入由人民币0.4百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8百万元。 销售及分销开支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销售及分销开支为人民币13.5百万元,相对截至 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6.3百万元减少17.2%,主要由於2015年产生的 彩之云平台一次性推广开支所致。 行政成本 本集团行政成本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216.9百万元增至截至 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297.5百万元,增幅为37.2%。本集团继续收紧 成本控制措施。行政成本增加乃主要由於(i)本集团业务规模随着总建筑面积 增加而扩大,特别是以包干制收费的总建筑面积增加,因而留聘更多後勤人 员负责总部管理职能及其他集中管控职能(如财务及人力资源服务);(ii)本公 司於2016年3月18日授出购股权,连同2014年及2015年所授出的各批次,合共导 致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计入人民币79.0百万元(2015年:人民币88.5百万元) 的行政成本;及(iii)本集团扩展至更多地区�u城市,导致本集团部分所收购当 地物业管理公司涉及的地区行政开支增加。 按酬金制向住宅社区支收的开支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按酬金制向住宅社区支收的开支为人民 币66.3百万元,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47.2百万元增加40.5%, 增幅主要由於本集团管理的总建筑面积增加导致所回收成本同步增加。本集 团集中管控的服务(例如财务会计、人力资源、业务营运、法律服务等),继而 导致向社区层面支收的有关开支持续增加。 融资成本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的融资成本为人民币38.0百万元,较截至 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1.1百万元增加242.3%,主要归因於(i)2016年 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利息开支增加人民币14.4百万元;(ii)资产抵押债券的利息 开支增加人民币6.9百万元;及(iii)银行借款利息开支由人民币10.9百万元增加 至人民币15.9百万元。 �C37�C 购股权 本公司於2014年6月11日采纳购股权计划。 於2014年9月29日、2015年4月30日及2016年3月18日,本公司向其雇员、董事及 本公司附属公司的若干非控股股东授出45,000,000、25,000,000及34,247,488份购 股权,行使价分别为每份6.66港元、11.00港元及5.76港元。自截至2016年12月31 日止年度的损益表扣除的购股权开支约为人民币79.0百万元。 投资物业的公平值变动 本集团投资物业的公平值变动由2015年的人民币7.0百万元减少21.4%至2016年 的人民币5.5百万元。投资物业的公平值持续增加主要由於各投资物业市值增 加所致。 所得税开支 本集团所得税开支由2015年约人民币69.4百万元增加17.9%至2016年约人民币 81.8百万元。增加主要由於企业所得税即期税项由2015年的人民币78.1百万元 增加21.5%至人民币94.9百万元。 年内经调整溢利 经调整溢利界定为扣除本集团首次公开及任何其他发售成本、计入损益表的 购股权计划、折旧、摊销及呆账拨备前的年内溢利。由於此等成本项目既属 非经常性,亦非现金支出,本公司相信,个别分析此等成本项目的影响令本 集团经营业绩的组成部分更为清晰,为投资者提供有用的额外资料以评估本 集团的业务经营表现。以下载列年内经调整溢利与年内溢利(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中最为直接可资比较的计量)的对账: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变动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百分比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项下 年内溢利 216,011 182,655 33,356 18.3 加入: 购股权开支 79,041 88,479 (9,438) (10.7) 折旧及摊销 38,165 21,055 17,110 81.3 呆账拨备 21,597 21,350 247 1.2 年内经调整溢利 354,814 313,539 41,275 13.2 �C38�C 物业、厂房及设备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物业、厂房及设备的账面值由2015年12月31日约人 民币167.1百万元增加8.2%至约人民币180.8百万元,主要由於(i)添置智能化系 统改造项目约人民币48.6百万元;(ii)新增租赁物业装修人民币4.1百万元,并 由(iii)出售办公室大楼约人民币14.0百万元;(iv)年内拨备折旧人民币27.8百万 元所抵销。 无形资产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所持有无形资产的账面值为人民币210.3百万元(2015 年12月31日:人民币152.0百万元)。无形资产增加主要由於本集团所收购附属 公司订立的物业管理合约有所增加,有关合约以收益法估值。该等无形资产 估值均由仲量联行企业评估及谘询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独立评估报告。 投资物业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投资物业约人民币92.5百万元(2015年12月31日: 人民币88.8百万元)。该等投资物业均由仲量联行企业评估及谘询有限公司进 行评估并出具独立评估报告。投资物业增加主要由於添置投资物业约人民币4.4 百万元及各投资物业市值增加约人民币5.5百万元,抵销出售投资物业约人民 币4.8百万元。 可供出售投资 可供出售投资指(i)於本公司同系附属公司深圳市美易家商务服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市美易家」)所发行的上市股本证券的投资,该公司於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主要从事有关中国的商用物业的物业管理、资产经 营及管理以及相关增值服务,及(ii)於芜湖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芜湖歌斐」) 及深圳百城精工有限公司的投资。 商誉 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本集团已收购22间物业公司,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 年度产生商誉人民币173.9百万元。根据本公司管理层所进行之减值评估,相 关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故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毋须计提任何减值拨备。 �C39�C 递延税项 於2016年12月31日,因呆账拨备而产生的递延税项资产约为人民币26.5百万元。 本集团因无形资产摊销、可供出售投资公平值调整、投资物业公平值调整及 长期应收款项及其他的暂时差额而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合共为人民币73.9 百万元。 银行结余及现金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银行结余及现金约为等值人民币754.8百万元,较 2015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419.5百万元增加79.9%。银行存款及现金结余增加主 要来自:(i)经营活动产生净现金流入人民币321.8百万元;(ii)发行公司债券的 所得款项净额人民币388.1百万元;(iii)发行资产抵押债券的所得款项净额人 民币284.9百万元;(iv)收购物业管理公司产生现金流出净额约为人民币220.7百 万元;(v)垫付予债务人的现金人民币230.3百万元;(vi)宣派2015年股息付款所 产生的现金流出额人民币84.7百万元;及(vii)分别认购深圳市美易家及芜湖歌 斐股份的开支约人民币110.0百万元。 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及预付款项 贸易应收款项主要来自包干制管理及服务收入、工程服务下的设备安装服务 收入、以及公共空间租赁协助、网上推广服务及其他服务的服务收入。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贸易应收款项总额约为人民币278.8百万元,较 2015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186.5百万元增加约人民币92.3百万元,主要原因为:(i) 於2016年本集团实际产生收入的按包干制计算的物业总建筑面积增加29.0百 万平方米,导致贸易应收款项增加人民币54.0百万元;(ii)向本集团有意收购 的八家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顾问费,为2016年12月31日的贸易应收款项贡献 人民币22.9百万元,该等款项将於收购後结付;(iii)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 与多名物业开发商订立若干协议。经协定,本集团收取的安装服务费及预售 服务费将由多项指定物业而非现金方式结付,贸易应收款项总额人民币40.4 百万元(2015年:人民币23.0百万元)将可获抵销。由於物业所有权证书尚待审批, 因此贸易应收款项结余尚未结清。本集团其後收回贸易应收款项超过人民币 40.6百万元。 �C40�C 其他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由2015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117.7百万元增至2016年 12月31日约人民币203.5百万元,主要由於:(i)其他按金增加人民币25.8百万元, 主要来自租赁上海彩生活时代广场的租赁按金;(ii)由於本集团业务扩张及本 集团合约总建筑面积增加令向员工垫款增加人民币20.3百万元;(iii)由於预付 设备升级项目,向供应商预付款项增加人民币12.1百万元,有关项目在本集团 管理的住宅社区被广泛推广;(iv)由於本集团於住宅及零售单位租赁协助服 务收益增长导致代表彩之家就住宅及零售单位租赁协助服务向客户应收款项 增加人民币14.3百万元;及(v)由於2016年收购物业管理公司(按包干制收费), 令按包干制代表住户付款增加人民币7.7百万元。 代表住户付款�u收款 代表住户付款�u收款指本集团按酬金制所管理住宅社区的物业管理处的流动 账目。由於此等住宅社区的物业管理办事处并无独立法人身份地位,故一般 并无独立银行账户。就此等住宅社区的物业管理办事处的日常管理而言,该 等管理处的所有交易(包括收集物业管理费及结付日常开支)乃透过本集团的 司库职能结付。应收住宅社区物业管理处款项的结余净额指本集团代表住宅 社区支付的开支超出向该住宅社区住户收取的物业管理费。应付住宅社区物 业管理处款项的结余净额指向该住宅社区住户收取的物业管理费超出本集团 代表住宅社区支付的开支。 代表住户付款的结余增加及代表住户收款的结余增加,主要由於本集团计算 收益的管理总建筑面积不断增长,加上本集团越来越多管理系统新订立的项 目涉及的物业管理费收款与项目产生选择性成本的时间有别。 �C41�C 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应计款项 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应计款项主要包括根据包干制代表住户收 款的应付款项、根据顾问服务安排代表住宅社区住户收款的应付款项、预收 客户款项、已收按金、应计员工成本、其他应付税项、退休福利供款拨备及收 购附属公司的应付代价,具体分析如下: (1)贸易应付款项由2015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80.2百万元增至2016年12月31日 约人民币114.0百万元,主要由於本集团根据包干制安排进行的物业管理 服务业务录得增长。 (2)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款项由2015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421.2百万元增加至 2016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596.2百万元,主要由於: (i)预收客户款项增加人民币60.8百万元、已收按金人民币39.6百万元及根 据包干制代表住户收款增加人民币4.1百万元,此乃主要由於透过收购 附属公司(例如泓山、宏鹏及其他物业管理公司)令本集团按包干制提 供服务的小区数量增加299个; (ii)随着收购新附属公司,雇员数目上升,导致应计员工成本增加人民币 20.2百万元及退休福利供款拨备增加人民币17.8百万元; (iii)本集团扩展业务导致其他应付税项增加人民币4.9百万元;未付应付税 项由2015年12月31日的人民币47.8百万元增加至2016年12月31日的人民 币52.7百万元; (iv)於2016年收购活动活跃,导致收购附属公司应付代价增加人民币4.3百 万元。 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i)投资於一间声誉良好的证券公司 发行的货币市场基金及(ii)透过深圳市彩付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拥有的线上 平台投资的债务。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 融资产的结余为人民币83.3百万元。 �C42�C 股本 於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000,119,000股(2015年12月31日: 1,000,119,000股),股本为人民币79,325,000元(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79,325,000元)。 现金状况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现金总额(包括已质押�u受限制银行存款)由2015 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970.9百万元增加28.5%至约人民币1,247.5百万元。在现金 总额中,受限制银行存款人民币492.7百万元(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551.4百 万元)已被质押作为本集团提取贷款的担保,以将本集团首次公开发售所得净 款项由离岸实体转移至境内实体。 财务状况持续稳健。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u流动负 债)为1.9,较2015年12月31日的1.5有所增加。增加源自公司债券及资产抵押债 券(「资产抵押债券」)的资金收入合共人民币700.0百万元。 借款及本集团资产抵押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合共有银行借款人民币660.3百万元(2015年12月31日: 约人民币593.0百万元),当中约人民币490.0百万元(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 543.0百万元 )由本集团银行存款抵押,金额约为人民币492.7百万元(2015年12 月31日:人民币551.4百万元)及约人民币71.7百万元由三家公司的股权抵押, 而余下人民币98.6百万元为纯信用贷款。 资本负债净比率 於2016年12月31日,资本负债净比率为5.9%(2015年12月31日:3.8%),乃由於年 内提取额外纯信用贷款人民币48.6百万元所致。资本负债净比率由债务净额(无 抵押银行借款)除以权益总额计量。 汇兑风险 本集团之营运主要设在中国。除以外币计值的银行存款外,本集团并未面对 任何其他重大直接汇率波动风险。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尽管人民币兑 美元及港元有所贬值,惟董事预期人民币汇率的任何波动不会对本集团营运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C43�C 雇员及薪酬政策 於2016年12月31日,撇除为酬金制小区雇用的员工,本集团约有7,727名雇员(2015 年12月31日:约7,537名雇员)。薪酬乃经参考有关员工的表现、技能、资历及经 验以及现行行业惯例後厘定。 除支付薪金外,其他员工福利包括强制性公积金(就香港雇员而言)及国家管 理退休金计划(就国内雇员而言)供款以及酌情花红计划。 股息分派 董事建议於2017年6月7日(星期三)向全体於2017年6月1日(星期四)已登记为本 公司股份持有人的人士宣派末期股息每股10.00港仙,合共100,011,900港元(须 待股东於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批准)。总金额将自本公 司股份溢价账拨付。 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将於2017年5月24日举行股东周年大会,而召开股东周年大会的通告将 於适当时候以港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形式刊登及寄发。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a)为厘定本公司股东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资格,本公司将於 2017年5月18日(星期四)至2017年5月24日(星期三)(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 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本公司股东资格以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 上投票,未登记的本公司股份持有人须於2017年5月17日(星期三)下午四时 三十分前将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相关股票送交本公司的香港证券登记 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 中心17楼1712�C1716号�m)以办理登记手续。 (b)为厘定享有建议末期股息(须待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批准)的权利,本公司 将於2017年5月31日(星期三)至2017年6月1日(星期四)(包括首尾两日)暂停 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收取建议末期股息,未登记的本公司 股份持有人须於2017年5月29日(星期一)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将所有股份过 户文件连同相关股票送交本公司的香港证券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 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C1716号�m) 以办理登记手续。 �C44�C 企业管治守则 董事知悉良好的企业管治对本集团管理的重要性。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 录十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董事会认为,截 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所有守则条文, 惟守则条文A.1.1及E.1.2条除外。 就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A.1.1条,董事会举行七次会议,其中两次为常规 会议,审议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业绩及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 个月的中期业绩。虽然本公司仅举行两次常规董事会会议,董事认为,由於 2016年举行了七次董事会会议(包括两次常规董事会会议),各位董事已有足 够时间及机会讨论本公司的运作。展望未来,董事会会尽其最大努力定期会 面并每年举行最少四次常规董事会会议。 就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E.1.2条,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主席及其他委 员会成员由於其他业务责任而并无出席本公司於2016年5月13日举行的股东 周年大会,且并无委派代表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年度业绩的审阅 本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已获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谭振 雄先生、廖建文博士及许新民先生组成的审核委员会审阅。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10所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 守则》(「标准守则」),作为其本身有关董事及雇员进行证券交易的操守守则(「证 券交易守则 」)。本公司已就董事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有否遵守标准 守则所载的规定标准向全体董事作出具体查询,而全体董事已确认彼等於截 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一直遵守标准守则及证券交易守则。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股份奖励计划 根据日期为2016年7月4日通过之董事会决议案,一项股份奖励计划已获董事 会采纳。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就该股份奖励计划於市场上购入 1,607,000股股份。於2016年12月31日,概无向员工授出该等股票。 �C45�C 公司债券 於2016年1月,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深圳市彩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 彩生活」)发行本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0元之境内公司债券(「境内公司债券 一」)。境内公司债券一由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花样年中国」)担保,按 名义年利率6.7%计息,有关利息自2016年1月起每年支付。发行价为本金额的 98.8%。实际年利率为7.9%。境内公司债券一将於2019年1月到期。 於2016年9月,深圳彩生活发行本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元之境内公司债 券(「境内公司债券二」)。境内公司债券二由花样年中国,按名义年利率7.0%计息, 有关利息自2016年9月起每年支付。发行价为本金额的97.1%。实际年利率为8.1%。 境内公司债券二将於2019年9月到期。 已发行资产抵押债券 於2016年8月30日,深圳彩生活根据证券化安排发行资产抵押债券,抵押品为 若干物业的管理费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收款,并由花样年中国担保。资产抵 押债券按5%折现率发行,总面值为人民币300,000,000元,按介乎4.5%至6.1%之 年利率计算。根据证券化安排,本金及利息将每季支付,到期日由2016年11月 至2021年8月。实际年利率介乎6.9%至8.3%。 就上述金额为人民币135,000,000元之部分资产抵押债券而言,於第三年末,深 圳彩生活(作为发行人)有权调整利率及资产抵押债券持有人可按认沽期权, 将全部或部分资产抵押债券售回予本集团。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根据协议偿还本金及利息。根据资产抵押 债券安排的收入结余为人民币275.1百万元。 除上述披露外,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 购买、赎回或售出任何本公司上市证券。 �C46�C 刊载年度业绩及年报 本业绩公告刊载於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 司网站(www.colourlife.hk)。本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报(当中载有 上市规则所规定的一切资料)将於稍候寄发予本公司股东及於上述网站刊载。 致谢 本公司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以及各级员工尽忠职守作出宝贵 的贡献,本人藉此机会代表董事会向全体股东、投资者、合作夥伴及客户的 信任和支持致以衷心的谢意。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中国的经济与社 会将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国有企业的挑战与市场化的机遇并存。本公司将紧 抓贴近客户与轻资产发展思维,不断地颠覆式创新,用3至5年时间成为社区 服务企业的领导者,在梦想的牵引下为客户创造更大的价值!本公司竭诚为 股东及投资者实现最大的价值,创造最佳回报! 承董事会命 彩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ColourLifeServicesGroupCo.,Limited 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 唐学斌 香港,2017年3月17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唐学斌先生及董东先生;非执行董事潘 军先生、林锦堂先生及周鸿�B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谭振雄先生、廖建文 博士及许新民先生。 �C47�C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2708 艾伯科技 0.05 164.71
08161 医汇集团 0.43 43.33
08316 柏荣集团控股 1.5 36.36
08166 中国农业生态 0.05 35.14
08218 毅高国际控股 0.17 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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