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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代号:2688)
(网站:www.ennenergy.com)
公告
调整二零一八年到期的500,000,000美元零息可换股债券之兑换价
本公司宣布,由於董事会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止年度宣派末期股息每股0.76港元,债券之兑换价已由每股48.62 港元调 整为每股47.73港元,并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八日(有关股息之记录日期)後立即生效。
兹提述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三十日所刊发之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发行二零一八年到期的 500,000,000 美元零息可换股债券(「可换股债券公告」)。债券於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可换股债券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兹亦提述董事会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各年之末期股息每股 0.422 港元、0.48港元及 0.83 港元,相关建议已获股东分别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二零一四年五月三十日及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举行之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分别称为「二零一二年末期股息」,「二零一三年末期股息」及「二零一四年末期股息」)。根据债券条款所载有关调整兑换价的规定(「该等规定」),由於调整幅度少於当时有效兑换价之百分之一,故无须因派发二零一二年、二零一三年及二零一四年末期股息而调整兑换价。
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董事会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宣派末期股息每股 0.76 港元(「二零一五年末期股息」)。二零一五年末期股息获股东於二零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并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以现金派付予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八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
兹通告,根据该等规定,由於宣派二零一五年末期股息,紧随二零一五年末期股息之记录日期(即二零一六年六月八日)後,兑换价已由每股 48.62 港元调整为每股47.73 港元(「该调整」)。二零一二年、二零一三年及二零一四年末期股息及舍下约整兑换价之未被调整的影响,均已结转并计入该调整。
该调整乃根据债券条款中第6(C)(ii)(B)条的条件计算所得。
债券之所有其他条款维持不变。债券之本金余额为 500,000,000 美元,在该调整前赋
予债券持有人权利将其兑换成 79,778,897股新股,以及在该调整後兑换成 81,266,499
股新股。81,266,499 股新股可根据股东於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
会上批准发行新股之一般授权而发出,因该发行属於该一般授权之范围。
承董事会命
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黄翠丽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九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下列人士组成:四位执行董事,分别为王玉锁先生(主
席)、张叶生先生(副主席)、韩继深先生(总裁)及王冬至先生;两位非执行董事,分别为王子峥先生及金永生先生;及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马志祥先生、阮葆光先生及罗义坤先生。
調整二零一八年到期的500,000,000美元零息可換股債券之兌換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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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能源
2017-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