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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CHINAHENGSHIFOUNDATIONCOMPANY LIMITED
中国恒石基业有限公司
(根据开曼群岛法例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197)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公告
财务摘要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年度变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业绩
收入 1,236,439 1,002,901 23.29%
毛利 420,721 298,521 40.94%
财务担保合约解除的收益 - 65,300 (100%)
除税前溢利 312,193 209,661 48.90%
年内溢利 252,833 181,492 39.31%
年内全面收入总额 210,039 180,951 16.08%
以下人士应占年内溢利(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 257,787 181,977 41.66%
非控股权益 (4,954) (485) 921.44%
252,833 181,492 39.31%
以下人士应占年内全面收入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213,978 181,490 17.90%
非控股权益 (3,939) (539) 630.80%
210,039 180,951 16.08%
每股盈利-基本(人民币元) 0.26 0.25 4.00%
�C1�C
中国恒石基业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
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或「我们」)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报告期」)之经审核综合业绩,连同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的比较数据如下: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截至 截至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 十二月
三十一日 三十一日
止年度 止年度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收入 4 1,236,439 1,002,901
销售成本 (815,718) (704,380)
毛利 420,721 298,521
其他收入 6 35,648 15,386
其他收益及亏损 7 37,508 69,634
销售及分销开支 (84,224) (61,596)
行政开支 (54,250) (29,964)
研究开支 (37,392) (32,688)
其他开支 (34) (28,042)
融资成本 (5,784) (21,590)
除税前溢利 8 312,193 209,661
所得税开支 9 (59,360) (28,169)
年内溢利 252,833 181,492
�C2�C
截至 截至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 十二月
三十一日 三十一日
止年度 止年度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其他全面开支
其後可能重新分类为损益的项目:
兑换境外营运的汇兑差额 (42,794) (541)
年内全面收入总额 210,039 180,951
以下人士应占年内溢利(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 257,787 181,977
非控股权益 (4,954) (485)
252,833 181,492
以下人士应占年内全面收入(开支)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213,978 181,490
非控股权益 (3,939) (539)
210,039 180,951
每股盈利-基本(人民币元) 11 0.26 0.25
�C3�C
综合财务状况报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於二零一六年於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 十二月
三十一日 三十一日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510,597 547,123
预付租赁款项 30,033 30,809
递延税项资产 10,538 10,406
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已付按金 78,695 688
629,863 589,026
流动资产
存货 126,132 96,697
预付租赁款项 776 776
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12 386,687 354,859
应收票据 36,500 15,530
应收关联方款项 14,401 21,623
已抵押银行存款 133,603 108,834
银行结余及现金 269,397 502,428
967,496 1,100,747
流动负债
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 13 34,779 47,030
应付票据 271,013 168,509
应付关联方款项 11,461 15,955
应付一名股东款项 7 �C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按公平值计入损益」)
的金融负债 �C 1,000
应付税项 12,579 455
银行借款 50,000 400,000
递延收入 300 300
380,139 633,249
流动资产净值 587,357 467,498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1,217,220 1,056,524
�C4�C
於二零一六年於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 十二月
三十一日 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 7,886 2,336
递延收入 2,250 2,550
10,136 4,886
资产净值 1,207,084 1,051,638
资金及储备
股本 6,207 6,207
储备 1,202,665 1,043,885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1,208,872 1,050,092
非控股权益 (1,788) 1,546
权益总额 1,207,084 1,051,638
�C5�C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一般数据
本公司乃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於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三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获豁
免有限公司。本公司的直接及最终控股公司为华辰投资有限公司(「华辰投资」)(於英属维
尔京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由张毓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的儿子张
健侃先生(统称为「控股股东」)控制。於二零一五年五月七日,本公司将其名称由恒石控
股变更为中国恒石基业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位於190ElginAvenue,GeorgeTown,
GrandCaymanKY1-9005,CaymanIslands。主要营业地点为中国浙江省桐乡市桐乡经济开发
区广运南路一号。本公司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八日刊登有关全球发售本公司股份(「全球
发售」)的招股章程。本公司股份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联交所」)主板上市。
本公司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人民币」)呈列,而人民币为本公司的功能货币。
2.编制基准
於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三日,一股认购人股份获发行并随後转让予本集团创办人及其中
一名控股股东张毓强先生全资拥有的华辰投资,代价为1.0美元。同日,本公司分别向华
辰投资及张健侃先生(张毓强先生的儿子)全资拥有的华凯投资有限公司(「华凯投资」)发
行93.579股及5.421股股份。华辰投资及华凯投资分别拥有本公司94.579%及5.421%股权。
华旭投资有限公司(「华旭投资」)於二零一五年三月四日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为有
限公司。於二零一五年三月六日,华旭投资配发一股认购人股份予本公司,据此,华旭投
资成为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华锦资本有限公司(「华锦资本」)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日根据香港法例注册成立为有限
公司。同日,华锦资本配发一股认购人股份予华旭投资,据此,华锦资本成为华旭投资的
全资附属公司。
於二零一五年四月一日,华辰投资将本公司40%及10.632%股权分别转让予若干个人股东
实益拥有的若干公司及华凯投资。华辰投资及华凯投资自此以後分别拥有本公司43.947%
及16.053%股权。
於二零一五年四月一日,张毓强先生转让其於华辰投资的4.05%股权予若干人士,而张毓
强先生自此以後拥有华辰投资95.95%股权。
作为集团重组的一部分,於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五日,华锦资本订立股权转让协议,以向
其当时股东收购浙江恒石纤维基业有限公司(「恒石纤维」)的所有股份,总现金代价为
99,173,000美元(相当於人民币607,109,000元)(「恒石纤维收购事项」)。根据有关政府机关随
後发出的批文,恒石纤维收购事项於二零一五年四月完成,其後恒石纤维成为华锦资本
的全资附属公司。
�C6�C
为加快恒石纤维收购事项,本公司股东於二零一五年四月向本公司增资99,173,000美元(相
当於人民币607,109,000元),该金额计入其他储备。
於上述步骤完成後,本公司由张毓强先生及张健侃先生分别拥有及控制42.16%及16.03%
(合共58.22%),并由若干九名个人股东拥有41.78%。本公司成为组成本集团的各公司的控
股公司。由於进行集团重组形成的本集团(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受控股股东共同控
制,且通过合并本公司、华旭投资及华锦资本为恒石纤维的母公司而完成,故本集团被
视为存续实体。
因此,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综
合权益变动表及综合现金流量表包括现时组成本集团的各公司的经营业绩及现金流量,
犹如现时的集团架构於该年度或自其各自的注册成立或成立日期起(以期间较短者为准)
已一直存在及维持不变。本集团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表乃为呈
列现时组成本集团的各公司的资产及负债而编制,犹如现时的集团架构於相关日期(经
计及各自的注册成立日期)已一直存在。
3.应用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於本年度强制生效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本集团已於本年度首次应用下列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本收购共同营运权益的会计安排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披露计划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国际会计可接受的折旧及摊销方式的澄清
准则第38号修订本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国际会计农业:生产性植物
准则第41号修订本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例外情况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修订本 独立财务报表的权益法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二年至
二零一四年周期的年度改进
�C7�C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尚未提前应用以下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客户合约的收入
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
2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第22号外币交易及预付代价
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修订本 以股份支付款额的交易的分类及计量
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修订本 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於国际财务
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约
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修订本厘清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约的收入
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投资者与其联营企业或合资企业之间的资产出售
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或注资
3
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本 披露计划
4
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 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4
国际会计准则第40号修订本 转让投资物业
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六年周期的
年度改进
5
1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2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3 於将厘定的日期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4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5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如适
用)4.收入 下列为年内来自销售主要产品的收入分析: 截至 截至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 十二月 三十一日 三十一日 止年度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多轴向织物 828,489 721,784 单轴向织物 320,950 226,026 方格布复合毡 33,557 19,724 毡类 6,779 4,633 聚丙烯复合纱织物 46,664 30,734 总计 1,236,439 1,002,901 下列为年内根据合约期限按产品销售划分的收入分析: 截至 截至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 十二月 三十一日 三十一日 止年度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合约中订明为风机叶片行业的产品 1,042,919 890,539 其他 193,520 112,362 总计 1,236,439 1,002,901 �C8�C5.分部资料
本集团经营一个经营及可呈报分部,即制造及销售玻璃纤维织物。本集团管理层(总经理
为最高营运决策者)根据本集团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综合财务报表作出有关资
源分配及表现评估的决定。
分部资产及负债
由於并无定期提供本集团按经营及可呈报分部划分的资产及负债予最高营运决策者审
阅,故并无披露有关分析。
下表详列本集团按资产位置划分的非流动资产资料(不包括递延税项资产)。
截至 截至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 十二月
三十一日 三十一日
止年度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中国 599,558 547,865
其他 19,767 30,755
总计 619,325 578,620
来自主要产品的收入
来自主要产品的收入详情载於附注4。
地理资料
下表载列於年内本集团按其直接客户所在地所厘定来自外部客户收入的地理位置资料。
截至 截至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 十二月
三十一日 三十一日
止年度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海外市场
欧洲 372,255 281,032
北美洲 252,056 152,925
亚洲(附注a) 81,970 53,007
拉丁美洲 44,289 21,377
澳洲 645 153
非洲 294 329
751,509 508,823
中国市场(附注b) 484,930 494,078
总计 1,236,439 1,002,901
附注:
(a)亚洲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惟不包括中国。
(b)中国市场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
�C9�C
有关主要客户的资料
下表载列於年内来自贡献本集团销售总额超过10%的客户的收入。
截至 截至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 十二月
三十一日 三十一日
止年度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客户A 221,934 190,712
客户B 140,683 111,511
客户C 附注 107,907
客户D 123,714 150,101
486,331 560,231
附注:本集团与此客户进行交易,惟交易金额少於年度收入的10%。
6.其他收入
截至 截至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 十二月
三十一日 三十一日
止年度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银行利息收入 6,059 2,132
来自向一名股东贷款的利息收入 �C 2,901
政府补助 22,922 4,332
废料销售 4,752 5,746
租金收入 �C 215
杂项收入 1,915 60
35,648 15,386
7.其他收益及亏损
截至 截至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 十二月
三十一日 三十一日
止年度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工具的(亏损)收益 (3,000) 4,800
呆帐拨备 (6,696) (13,954)
拨回呆帐拨备 6,696 �C
财务担保合约解除的收益 �C 65,300
补偿协议项下已收取收益净额 1,045 �C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亏损 (54) (161)
外汇收益(亏损)净额 39,517 13,649
37,508 69,634
�C10�C
8.除税前溢利
截至 截至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 十二月
三十一日 三十一日
止年度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除税前溢利已於扣除(计入)下列项目後达致
核数师薪酬 2,250 1,550
董事酬金 4,625 2,599
其他员工成本 91,498 78,850
其他员工的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5,291 4,238
员工成本总额 101,414 85,687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65,235 54,182
解除预付租赁款项 776 776
折旧及摊销总额 66,011 54,958
呆帐拨备 6,696 13,954
拨回呆账拨备 (6,696) (2,774)
存货撇减拨备(已於销售成本中确认) 2,837 548
财务担保合约解除的收益 �C 65,300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亏损 54 161
确认为开支的存货成本 815,718 704,380
租赁物业的最低租赁款项 4,781 1,577
9.所得税开支
截至 截至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 十二月
三十一日 三十一日
止年度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即期税项
中国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48,020 26,582
其他司法权区 672 �C
已付预扣税 6,066 �C
54,758 26,582
於中国过往年度(超额拨备)拨备不足 (396) 961
54,362 27,543
递延税项开支 4,998 626
59,360 28,169
�C11�C
10.股息
董事会已建议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派发每股人民币0.0885元(二零一五
年:人民币0.0546元)的末期股息,合共人民币88,500,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54,593,000
元),有关派息须待股东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後,方可作实。
11.每股盈利
年内每股基本盈利乃根据下列数据计算:
截至 截至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 十二月
三十一日 三十一日
止年度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计算每股基本盈利的盈利(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
257,787 181,977
计算每股基本盈利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000,000,000 741,729,161
12.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於二零一六年於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 十二月
三十一日 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收款项 393,075 365,238
减:呆帐拨备 (21,280) (21,280)
371,795 343,958
预付款项 3,369 668
其他可收回税项 2,818 9,413
按金 1,302 311
其他应收款项(附注) 7,403 509
14,892 10,901
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386,687 354,859
附注:其他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因营运原因而向雇员垫款。
�C12�C
本集团向贸易客户提供的信贷期介乎30至90日。以下为按发票日期(与收入确认日期相
若)呈列的贸易应收款项(扣除呆帐拨备)的账龄分析。
於二零一六年於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 十二月
三十一日 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90日内 235,349 216,020
91至180日 76,440 88,530
181日至一年 60,006 32,368
一至两年 �C 7,005
超过两年 �C 35
371,795 343,958
以下为已逾期但未减值的贸易应收款项按发票日期的账龄分析,乃由於管理层认为信贷
质素并无出现重大变动以及有关款项根据以往经验仍被视为可收回。本集团并无就该等
结余持有任何抵押品。
於二零一六年於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 十二月
三十一日 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90日内 14,251 29,224
91至180日 76,440 88,530
181日至一年 60,006 32,368
一至两年 �C 7,005
超过两年 �C 35
150,697 157,162
呆帐拨备变动
截至 截至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 十二月
三十一日 三十一日
止年度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年初结余 21,280 10,100
呆帐拨备 6,696 13,954
拨回呆账拨备 (6,696) (2,774)
年末结余 21,280 21,280
�C13�C
13.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
於二零一六年於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 十二月
三十一日 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付款项 9,105 6,821
已收客户按金 1,230 5,093
应付利息 60 511
其他应付税项 350 484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应付款项 6,568 8,320
应付质保金 578 1,731
累计上市开支 5,550 17,652
应付运输成本 5,843 1,314
其他应付款项 5,495 5,104
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 34,779 47,030
贸易应付款项的平均信贷期为30至90日。下列为於各年度末按收取货品日期呈列的贸易
应付款项的账龄分析。
於二零一六年於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 十二月
三十一日 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90日内 8,629 6,144
91至180日 167 609
181日至一年 245 52
一至两年 45 3
超过两年 19 13
9,105 6,821
�C14�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行业概况和分类业务情况
市场回顾
1.全球风电产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发布的二零一六年数据:全球风电市场新增装机容
量超过54.6GW(二零一五年:63.6GW),较创纪录的二零一五年有所回落;
全球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486.7GW(二零一五年:432.7GW),仍保持两位
数增长速度。
二零一六年中国风电新增装机23.3GW(二零一五年:30.5GW),占全球市场
份额的42.73%(二零一五年:48.4%),新增装机较创纪录的二零一五年有较
大下降,主要原因是二零一五年中国风电装机「抢装潮」後的回调以及电
网消纳风电能力不足。
二零一六年主要发达国家以及新兴市场国家风电市场发展可圈可点:印
度3,612MW新增风电装机容量创下该国新增装机新纪录,位列二零一六年
全球新增装机容量第四名;欧洲市场仍延续了强劲的增长,年风电新增装
机容量达到13,926MW,其中德国以5,443MW的新增装机容量使其累计装机
容量超过50GW,成为世界上第三个风电总装机超过50GW里程碑的国家,
法国、土耳其、荷兰等国风电也发展强劲;加拿大和墨西哥风电新增装机
平稳增长而美国的新增风电装机增速较二零一五年的强劲增长基本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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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继续鼓励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
目前,中国正通过能源结构改革政策积极发展风能等可再生能源,推动绿
色经济发展。为保障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局(「国家能源局」)陆续出台各
项政策以促进、规范和引导整个行业的发展:
二零一六年三月至四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先後印发《可再生能源
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及《关於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
制度的指导意见》,其中规定了全社会用电量中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
纳比重,明确火电挤占消纳空间导致可再生能源未能达到保障性年利用
小时数的部分将由火电企业进行补偿,同时提出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绿
色证书交易机制以促使各地区完成配额指标。
二零一六年五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於做好风电、光
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核定重点地区风电最低保障收
购年利用小时数不低於1,800小时,以解决「弃风限电」问题;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至十二月国家能源局先後下发《电力发展「十三五」规
划》、《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及《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全
面协调推进风电开发并对重点区域风电开发做了详细布局,以实现二零
二零年和二零三零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分别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超过15%
以上(二零一五年:10.1%)和20%以上及到二零二零年底,全国风电并网装
机确保达到2.1亿千瓦以上。
根据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以及中国风电产业网
(www.windchn.com)的统计数据:二零一六年全国(除台湾地区外)新增装机
容量2,337万千瓦,同比下降24%;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69亿千瓦。二零一六
年全国风电发电量2,410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4%。风电已成为中国继
煤电及水电之後第三大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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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回顾
本集团是全球领先的风机叶片用玻璃纤维织物制造商及供货商。於报告期内,
根据董事会提出的「重点强化产能提升、质量提升、新品开发、客户开发,确保
实现规模再扩大、业绩再提升、地位再提高」的总体工作部署和要求,我们积极
推进风电叶片用玻璃纤维织物的研发和优化生产工艺过程,在市场开发、结构
调整、提质创优、降本增效、海外建厂、队伍建设等方面做了一系列的创新、调
整、强化、落实和推进工作,实现了本集团产销量继续保持强劲增长态势,市
场覆盖率进一步提升,客户开发、产品测试能力和成效进一步提高,工艺技术
实现能力和产品质量的稳定性进一步增强。
报告期内,本集团收入约为人民币1,236.4百万元,同比增长23.29%;其中,完成
合约中订明为风机叶片行业的产品约为人民币1,042.9百万元,同比增长17.11%;
完成毛利约为人民币420.7百万元,同比增长40.94%;净利润约为人民币约252.8
百万元,同比增长39.31%。
业绩分析与讨论
得益於全球风电行业,特别是海外风电市场的持续增长,本集团凭藉其行业领
先地位和管理层对市场的良好把握,於报告期内,本集团产销量继续保持强劲
增长势头,新客户与新产品的开发成效显着,海外布局稳步推进,市场份额进
一步扩大,重大技术难题攻关取得突破性进展,质量管理进一步增强,产能与
生产效率持续提升。
1.生产与销售
於报告期内,本集团销量、销售收入和净利润均取得显着增长并再创历史
新高:年生产总量同比增长19.75%;销量同比增长16.55%;销售收入约为人
民币1,236.4百万元,同比增长23.29%;其中,向风机叶片行业销售产生的收
入约为人民币1,042.9百万元,同比增长17.11%;实现毛利约为人民币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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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元,同比增长40.94%;实现净利润约为人民币252.8百万元,同比增长
39.31%。
2.市场开拓
客户维护与开发
报告期内,秉承「稳固老客户、开拓新客户」的原则,全年累计走访国内外
新老客户157家次,一方面进一步巩固了与老客户的合作关系,提升了老
客户对我们产品的信心和服务满意度。本公司全年实现老客户增量销售
约人民币240.3百万元,占全年销售收入的19.44%;实现批量供货次新客户
(二零一四年及二零一五年新开发客户)5家,其中包括国际知名风电叶片
厂商LMWindPower。我们与国内外多家知名风机整机制造商新客户建立了
合作关系,进一步开拓了德国、印度等主要风能市场。全年新开发客户11
家,其中包括高模量产品客户6家。
我们将继续加强新老客户对新产品的测试认证力度,全年累计完成产品
送样总数461批次,同比增长58.97%。截至目前,正在认证中的新客户9家。
市场结构调整
报告期内,面对海外风电市场持续稳定增长以及人民币汇率变化的有利时
机,本公司管理层及时调整产品市场结构,加大出口力度,全年实现出口
销量收入约人民币751.5万元,占总销售收入的60.78%,同比增长约47.70%。
产品结构调整
本集团积极响应并引领市场对各种用途玻纤织物的个性化及差异化需求,
适时调整产品结构:一方面,我们进一步加大E7(一种新型高模量玻璃纤
维)等高模量产品的推广力度,并积极参与研发新型高性能玻璃纤维E8(最
新型高模是玻璃纤维)在风电等领域的应用。报告期内,本集团之高模量
产品在全球范围内展开销售,全年实现高模量销售收入约人民币205.3百万
元,占总销售收入的16.60%,同比增长154.20%;另一方面,我们拓展并延伸
产品服务价值链,积极尝试并拓展玻璃纤维织物在其他领域的应用以及相
关市场的开拓,加大非风产品的推广力度,例如汽车轻量化应用领域等,
我们全年实现非风产品销量收入约人民币193.5百万元,同比增长7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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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推广
於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四日至十五日,「2016中国国际风电复合材料高峰论
坛」在本集团总部所在地浙江省桐乡市召开,来自国内外200多家风电关联
企业,逾500名风能行业专家及企业代表围绕「高性能复合材料在风电领
域中的应用和发展趋势」展开了深入探讨和交流。作为此次高峰论坛的协
办方,董事会主席张毓强先生作了论坛的开幕式致辞,表达了本公司作为
全球领先的风电基材制造企业致力於推动全球风电事业大发展的伟大愿
景;本公司作了题为「风力叶片用玻纤织物系统解决方案」的主旨报告,全
面系统地向与会嘉宾介绍了本公司玻纤织物的优良性能以及在风电领域
的广泛应用,展示了本公司在适用未来风电叶片轻量化结构方面领先的
工艺技术、先进的生产装备以及强大实验室研发能力。
报告期内,我们也透过「法国JEC复合材料展」、「上海国际玻璃纤维复合材
料展览会」及「北京国际风能展览会」等平台展示本集团产品,搭建与客户
的双向沟通平台,同时利用风电专刊、风能相关网站开展产品及品牌推广
活动,扩大本集团产品及品牌在国内外的知名度。
3.生产管理及出创新优化
报告期内,本着「创新管理、降本增效」的指导思想,我们鼓励全员参与的
创新升级,以加快推行生产配套设施的升级更新、生产布局和生产作业流
程的优化调整。
报告期内,我们通过对经纬纱整托上纱、经纬纱断纱自停系统的开发及投
运,全面推行制造企业生产过程执行管理系统(「MES系统」)的开发和投运
等一系列的创新优化举措,有力地拉动了本集团生产管理效率的提升和单
位生产成本的降低,有效地降低了劳动作业强度,提升了生产过程的自动
化、信息化、智能化和精细化水平。在提升产品质量的同时,本集团两大
系列主导产品单轴向织物和多轴向织物的生产效率取得较大幅度提升,
全年生产性岗位用工减少8.03%,产品制成品率同比提升约0.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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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产品与工艺技术创新及测试认证
於报告期内,本集团在产品与工艺技术的创新及测试认证方面取得重大
进展。
报告期内,我们通过优化玻璃纤维织物的结构设计,为客户在大叶型的轻
量化制造方面提供解决方案;通过对我们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断升级改
造,持续提升客户在後续生产过程中的工艺适用性;我们相信通过我们对
产品的延伸加工,有利於缩短客户的生产周期,提升客户的生产效率,为
客户创造更大的价值。
在研发测试能力建设方面,於报告期内,恒石纤维检测中心(「该中心」)先
後获得中国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CNAS」)国家认可实验室以及DNVGL授
权认可实验室认证,标志着该中心具备了按相应国际认证标准开展实验
检测工作的能力,可在相关检测报告中同时使用「CNAS」认可标识、「ILAC-
MRA/CNAS」国际互认联合标识以及「DNVGL」认证标识。目前,除第三方
认证机构外,恒石纤维是全球能同时拥有CNAS实验室认证及DNVGL授权
实验室认证为数不多的企业之一,也是风能织物领域唯一一家同时拥有
这两项殊荣的中国公司。
CNAS是中国唯一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授权按照国
际标准ISO/IEC1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对实验室进行
评审和正式承认的专门机构。CNAS实验室是中国实验室能力评定的最高
许可,也是认可条件最严格,认可时间跨度最长的实验室认证项目。
DNVGL认证是DNVGL集团出具的认证证书。该集团是德国劳氏船级社与
挪威船级社的合并机构。在全球风力发电领域内,DNVGL是世界公认的
权威检测、认证机构,全球一半以上的大型风电认证都由DNVGL完成。在
全球近三十年的风力发电发展过程中,DNVGL发展及发布了全球最完整
的认证规则、规程体系,并被广泛采纳为IEC国际标准。国内外风能市场上
包括风机整机制造商、叶片制造商、风机零部件制造商、风能领域原材料
制造商都非常认可DNVGL认证。
截至目前,该中心全面掌握的检测方法均符合国际ISO和ASTM标准并覆盖
风能织物的全部实验室测试项目,其中几大关键测试项目,目前处於行业
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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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中心可靠的测试能力及方法,为本集团在产品研发、性能评估测试过程
中提供了重要的能力保障,使得本集团在风能领域的影响力、认可度,品
牌形象得以进一步提升,客户对本集团的研发、测试、质量保障能力方面
也更加认可和信赖。
於报告期内,恒石纤维受邀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由国家玻璃钢协会发
起的《玻璃钢拉-拉疲劳性能试验方法》国家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此举将
使得该中心的行业领先优势及影响力进一步强化。
5.海外子公司
於报告期内,本集团继续秉承国际化发展战略以充分发挥本集团长期深
耕国际市场积累的市场经验及强大客户群优势,持续扩大海外生产基地
建设规模,以利於本集团能更加贴近市场、更加贴近客户,更好的为海外
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及服务。
报告期内,恒石埃及纤维织物股份有限公司(「恒石埃及」)通过了国际知名
风机整机制造商维斯塔斯的认证,成功进入批量生产供货阶段,并有序推
进欧洲其他几家主要风能客户的产品测试认证工作,预计将於二零一七
年上半年完成主要测试认证工作,进一步拓展恒石埃及的销售市场。与客
户测试认证同时进行的还有恒石埃及的质量体系和管理体系建设。於报
告期内,恒石埃及顺利通过了「三体系」认证(「ISO9000认证、ISO14000认证
及OHSAS18000认证」)以及多家客户的审核。
埃及二期扩充计划按计划顺利推进。埃及二期扩充计划从厂房基础设施
建设、设备安装调试及投产运行,项目进度完全按计划进行控制推进。
美国扩充计划正按计划全面推进。目前恒石美国风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已於美国当地注册成立,厂房选址、厂区布局以及後期设备选购及安装调
试等工作正有条不紊向前推进,预计於二零一七年年底正式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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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回顾
收入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收入约为人民币1,236.4百万
元,同比增长约为人民币233.5百万元或23.29%。收入的增长主要得益於:(1)本
集团积极响应并引导挖掘客户需求,主动调整产品结构,令产品销售结构持续
得到改善,产品销量进一步提升;(2)本集团及时调整并增加了海外市场的销售
份额,海外收入得以进一步提升;及(3)本集团持续加强市场开拓,老客户及新
增客户订单稳定增长。
销售成本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我们的销售成本约为人民币815.7百
万元,同比增长约为人民币111.3百万元或15.81%。销售成本的增加主要归因於
本集团销量增加,使得相应原材料成本、劳工成本、包装材料成本增加,以及
二零一六年新增固定资产使得当年折旧成本增加。
毛利及毛利率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我们的毛利约为人民币420.7百万元,
同比增长约为人民币122.2百万元或40.94%,毛利率为34.03%,上年同期毛利率
为29.76%。毛利及毛利率的增长主要原因:(1)本集团产品和市场结构调整,特
别是高附加值产品的增加使得产品的平均售价提升;及(2)本集团进一步增强
生产的精细化管理以消除低效环节,生产成本得到有效控制,产销量的提升也
使得规模效益显现。
其他收入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我们的其他收入约为人民币35.6百万
元,同比增加约为人民币20.2百万元或131.17%。主要是因为本集团因业务发展
获得当地政府拨付的资金奖励增加以及银行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其他收益及亏损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其他收益及亏损约为人民币
37.5百万元,同比减少约为人民币32.1百万元或46.14%。主要原因是本集团於截
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因财务担保合约解除而获得的一次性及
非经营性收益约人民币65.3百万元,而报告期内并无该等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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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及分销开支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销售及分销开支约为人民币
84.2百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约为人民币22.6百万元或36.74%。销售及分销开支
增加主要是由於本集团二零一六年销量的增加导致运输费用增加。此外,营销
人数增加以及相关人员平均薪金的提升,也导致销售及分销开支的上升。
行政开支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我们的行政开支总额约为人民币54.3
百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约为人民币24.3百万元或81.05%。行政开支的增加主
要归因於本集团业务规模的扩张而导致相应的人力成本的增加以及恒石埃及
相关费用的增加。
研究开支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我们的的研究开支总额约为人民币
37.4百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约人民币4.7百万元或14.39%,约占营业额的3.02%
(二零一五年:3.26%)。报告期内,研究开支增加主要是为发展风机叶片新客户
以及满足客户新技术规格的要求,二零一六年更积极进行研发活动,研发人员
数量的增加、新购置研发设备、用於认证的新产品材料消耗增加及测试费用增
加,均导致研究开支的上升。
融资成本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融资成本约为人民币5.8百万
元,同比减少约人民币15.8百万元,主要原因是银行借款平均余额及银行贷款
平均利率的下降。
所得税开支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所得税费用约为人民币59.4百
万元,同比增加约人民币31.2百万元,主要是由於业绩增加,税前利润增大所
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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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溢利
基於以上原因,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年内溢利约为人民币
252.8百万元,同比增加约为人民币71.3百万元或39.31%。
流动资金、财政资源及资本结构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结余(包括已抵押银行存款)
约为人民币403.0百万元,同比减少为人民币208.3百万元;短期银行借款为人民
币50.0百万元,同比减少为人民币350.0百万元,借款利率为4.35%。
存货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存货约为人民币126.1百万元,同比增加约为人
民币29.4百万元或30.44%。存货上升主要是本集团生产规模扩大及销量增加引
起存货的相应增加。
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贸易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约为人民币386.7
百万元,较二零一五年增加约为人民币31.8百万元或8.97%。贸易应收款项增长
原因是,销量的增加导致贸易应收款项的增加。
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贸易应付帐款及其他应付款项约为人民币34.8
百万元,较二零一五年减少约为人民币12.2百万元或26.05%。贸易应付款项下
降主要是本集团较二零一五年采购的机器设备数量减少。
汇兑风险
本集团主要透过银行借贷、销售及采购,与人民币以外的外币计值的贸易应收
款项、贸易应付款项、现金结余及贷款产生汇兑风险。我们主要就美元、欧元、
港币及埃镑等产生汇兑风险。董事及本公司管理层持续监控相关汇兑风险,并
适时采取适当的外汇对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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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承担及或然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资本承担总额约为人民币41.4百万元,
较二零一五年减少约为人民币33.6百万元,主要资本承担来自於恒石四期扩充
计划及埃及二期扩充计划等资本开支。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
抵押资产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物业、厂房及设备(账面价值约为人
民币124.6百万元)已抵押予银行以获得银行借款。
资产负债率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资产负债率约为3.13%( 二零一五年:
23.67%),乃按总借贷除以总资产乘以100%计算得出。
雇员及薪酬政策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雇佣合计1,029名雇员,较二零一五年减
少57名雇员。雇员人数减少主要是由於本集团生产效率的提高而裁撤部分生
产性员工。本集团雇员之薪酬政策乃由董事会按彼等之经验、资历及职责之基
准设定,其他雇员福利包括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等。
业务展望
1.行业发展整体趋势
随着世界各国对能源安全、生态环境、气候变化等问题的日益重视,加快
发展风电已成为国际社会推动能源转型发展、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普遍
共识和一致行动,主要表现在:
(1)风电已在全球范围内实现规模化应用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风电发展「十三五」》数据显示,到二零一五年
底,全球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4.32亿千瓦,遍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十二五」时期,全球风电装机新增2.38亿千瓦,年均增长17%,是装机
容量增幅最大的新能源发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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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电已成为部分国家新增电力供应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零一五年风电在丹麦、西班牙和德国用电量中的占比分别达到42%、
19%和13%。美国提出到二零三零年20%的用电量由风电供应,丹麦、
德国等国把开发风电作为实现二零五零年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发展目
标的核心措施。
(3)风电开发利用的经济性显着提升
随着全球范围内风电开发利用技术不断进步及应用规模持续扩大,风
电开发利用成本在近五年来下降约30%。在中国,风电全产业链基本
实现国产化,风电制造业集中度显着提高,整机制造企业由「十二五」
初期的80多家逐步减少至约20家,多家企业跻身全球前10名;特别是
低风速风电技术取得突破性进展,并广泛应用於中东部和南方地区,
以及风电机组适应高海拔、低温、冰冻等特殊环境技术难题的突破,
使得全国风电可开发资源量大幅增加,风电逐步显现出较强的经济
性。
展望未来,尽管世界各国政局动荡、「黑天鹅」事件频发、贸易保护主义抬
头等种种迹象表明全球经济依旧面临各种不确定性,复苏仍显乏力,但可
以预见的是发展风能依然是世界各国调整能源结构、应对气候变化的重
要举措,风能仍是重点支持发展的新能源之一。
在中国,风电等新能源产业在二零一五年更是被作为国家七大战略性新
兴产业之一,其发展被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预计「十三五」期间风能等
新能源的发展仍将获得更大的政策扶植力度,未来发展潜力和空间依然
巨大。
风电市场发展成熟的同时,我们也注意到风电市场正在发生和将要发生
的一些新的变化:(1)风机叶片及整机制造商巨头之间的购并重组、风电产
业链整合带来的行业集中度提高将是未来风电行业的主要发展趋势,对
长期以来受到政策支持下稳定发展和平稳运行的国际风电市场的运行格
局可能会带来冲击和变化;(2)市场的竞争更趋激烈,主要体现在终端发电
市场传导而来的价格竞争压力以及质量、技术、研发、品牌及规模等全方
�C26�C
位的竞争,而行业领军者的竞争优势将更加凸显;(3)海上风电市场、低风
速市场将得以进一步开发,市场增速仍会加快;及(4)中国陆上风电标杆上
网电价的逐步调整以及相关政策扶持力度的弱化,使得短期内经历高速
发展阶段後的中国风电行业逐步趋於理性,未来中国风电行业的发展将
进入更关注效率与品质的阶段。
2.发展战略
致力於成为全球风能基材制造的领军企业,面对新能源发展的历史性机
遇,及凭藉行业内的领先地位,本公司将不断巩固风电叶片用玻璃纤维织
物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业务优势,同时加快向更具发展增值空间的
高兆瓦叶片用玻璃纤维织物的研发生产,并一如既往的坚持走国际化发
展方向,进一步实现科技、人才及资本的国际化,为新能源行业的发展贡
献力量,为股东带来更丰厚的回报。
3.经营计划和主要目标
(1)市场
海外市场:充分发挥本集团多年来持续开发和精心维护的国际市场
资源,继续稳固和强化与优质老客户的合作关系,提升客户信心和满
意度;深入拓展与新客户的合作范围,挖掘与这些客户的合作空间,
不断提高对他们的供应比例;持续推进本集团全球供应链的布局,坚
定维护本集团海外市场第一主供应商的地位不动摇。
国内市场:国内市场由於二零一五年「抢装潮」的影响、行业集中度的
快速提升以及风电上网定价政策的逐步调整,目前市场正处於调整
阶段,市场竞争加剧,因此要不断调整优化国内客户结构,强化信用
风险的控制和防范;在主抓风能市场开拓的同时,兼顾非风能复合材
料市场的营销及新产品研发,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C27�C
(2)海外子公司
二零一七年,本公司将继续加强对海外子公司的投运及项目建设进
度的指导和支持,协同管理海外子公司的采购及财务安排、生产组织
管理、生产计划及销售、产品质量管控等各个方面,确保海外子公司
生产投运及经营管理平稳有序进行。
(3)质量
二零一七年,本公司将稳步提升产品质量,进一步强化「产品质量和
企业信誉为企业的生命」的理念,实施全员、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
强化质量管理考核,确保产品质量风险在原材料采购、工艺设计、生
产织造环节得到有效识别和控制,以铁的纪律全力防范各类质量风
险的发生。
(4)生产
二零一七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生产设备及工艺技术的改造、升级
和优化,加大管理创新力度,通过不断拓展创新思路、优化作业方法、
推行精细化管理来进一步提升生产组织管理的自动化、信息化、智能
化和精细化程度,实现效率提升及降本增效。
末期股息
董事会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人民
币0.0885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0.0546元)。该末期股息仍须待本公司的股东(「股
东」)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星期一)举行之应届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
大会」)上批准,并预期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星期一)派付予於二零一七
年五月三十一日(星期三)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为厘定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的股东身份,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
日(星期五)至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星期一)期间(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
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C28�C
为符合资格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所有已填妥的股份过户文件连同相关股票须
不迟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一日(星期四)下午4时30分送交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
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以
作登记。
为厘定有权收取末期股息的股东身份,本公司亦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
日(星期五)至二零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星期三)期间(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
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获得末期股息,所有已填妥的股份过户文件连
同相关股票须不迟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星期四)下午4时30分送交本公
司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
和中心22楼,以作登记。
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的用途
上市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包销费用及相关开支)约为人民币400.4百万元,将按
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八日之招股章程(「招股章程」)及日期为二零
一六年十月十九日「更改所得款项之用途」之公告(「该公告」)所载方式运用。
下表载列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止关於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用途之
详细项目:
招股章程及 於二零一六年 於二零一六年
该公告中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首次公开发售 首次公开发售 首次公开发售
所得款项之 所得款项 所得款项
用途 提议用途 已动用金额 未动用余额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约为 约为 约为
恒石四期扩充计划 70.2 43.2 27.0
其中:
生产基地建设 27.3 18.1 9.2
购买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 42.9 25.1 17.8
美国扩充计划 60.0 0 60.0
偿还银行贷款 170.1 120.1 50.0
购买物业 60.1 60.1 0
营运资金 40.0 40.0 0
合计 400.4 263.4 137.0
�C29�C
企业管治守则
本集团致力维持高水平的企业管治,以保障股东的权益及提升企业价值与问
责性。本公司已采纳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管
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作为其本身的企业管治守则。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一直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守则条文。本公司将
继续检讨及监察其企业管治常规,以确保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
准守则(「标准守则」),作为其自身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经向所
有董事作出具体查询後,各董事已确认,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彼等一直遵守标准守则所载的标准规定。
购买、出售或赎回上市证券
於报告期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
证券。
审核委员会之审阅
本公司的审核委员会已与本公司管理层及本公司的外聘核数师共同审阅本集
团所采纳的会计原则及惯例,并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的年度业绩。有关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
度业绩初步公告的数字已获得本集团外聘核数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同
意。
报告期後事件
恒石美国风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一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已於二零
一七年一月一日在美国南卡罗来纳州正式组成,而南卡罗来纳州於二零一七
年二月六日发出存在证书。请参阅公司二零一七年二月七日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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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刊发年度业绩及二零一六年年度报告
本年度业绩公告登载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
(www.chinahengshi.com.cn),及载有上市规则规定的所有数据的二零一六年年度
报告将於适当时寄发予股东并於上述网站登载。
承董事会命
中国恒石基业有限公司
主席
张毓强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为:
非执行董事: 张毓强先生(主席)、张健侃先生、唐兴华先生、王源先生
执行董事: 周廷才先生、黄钧筠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方贤柏先生、潘飞先生、陈志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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