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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年度業績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 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 责任。 RonshineChinaHoldings Limited 融信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301)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年度业绩公告 二零一六年财务摘要 订约销售达约人民币24,639.33百万元,较去年增加约107%。 收益达约人民币11,371.66百万元,较去年增加约53%。 毛利达约人民币2,301.82百万元,较去年减少约15%。 年内溢利达约人民币1,702.87百万元,较去年增加约21%。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每股盈利达约人民币0.96元,较去年减少约32%。 资产负债比率约为98%,较去年下降约60%。 年度业绩 融信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或「融信」)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布本公 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合并年度业绩,连 同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比较数字如下: 合并收益表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附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益 4 11,371,663 7,414,576 销售成本 (9,069,848) (4,700,368) 毛利 2,301,815 2,714,208 销售及营销成本 (473,370) (395,833) 行政开支 (477,911) (273,020) 投资物业公平值收益 361,026 ― 重新计量合营企业的公平值收益 278,074 ― 其他收入 11,666 7,320 经营溢利 2,001,300 2,052,675 融资收入�u(成本),净额 5 125,363 (11,176) 分占以权益法入账的投资溢利净额 443,105 422,539 除所得税前溢利 2,569,768 2,464,038 所得税开支 6 (866,900) (1,058,097) 年内溢利 1,702,868 1,405,941 以下人士应占年内溢利: 本公司拥有人 1,292,339 1,432,813 非控股权益 308,510 (26,872) 永久资本工具持有人 102,019 ― 1,702,868 1,405,941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每股盈利  ―基本及摊薄(以每股人民币列示) 7 0.96 1.42 合并全面收益表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内溢利 1,702,868 1,405,941 其他全面收入 ― ― 年内全面收入总额 1,702,868 1,405,941 以下人士应占年内全面收入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1,292,339 1,432,813 非控股权益 308,510 (26,872) 永久资本工具持有人 102,019 ― 1,702,868 1,405,941 合并资产负债表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321,057 840,824 土地使用权 479,518 483,787 投资物业 4,058,000 ― 无形资产 4,876 2,774 以权益法入账的投资 2,695,532 2,534,73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3,724 46,000 定期存款 640,000 ― 递延税项资产 258,949 151,282 9,491,656 4,059,405 流动资产 开发中物业 31,614,716 23,338,429 持作出售已竣工物业 7,572,767 1,301,888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及预付款项 9 32,103,325 1,868,565 应收合营企业款项 229,101 ― 就建设工程应收客户款项 1,249,435 143,361 预付税项 512,156 205,49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4,000 41,000 定期存款 3,677,169 1,021,799 受限制现金 907,034 74,45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1,525,557 2,742,466 89,415,260 30,737,465 资产总值 98,906,916 34,796,870 权益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资本及储备 股本 10 12 ― 股份溢价 10 2,485,669 989,745 其他储备 4,984,837 3,312,777 7,470,518 4,302,522 非控股权益 12,386,271 770,210 永久资本工具 3,232,533 ― 权益总额 23,089,322 5,072,732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负债 非流动负债 借款 11 31,683,744 6,926,063 递延所得税负债 1,479,533 ― 33,163,277 6,926,063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12 10,947,247 2,273,632 应付合营企业及其他关联方款项 1,474,137 265,007 已收客户的预售所得款项 20,968,395 10,083,124 即期所得税负债 1,531,018 729,812 借款 11 7,733,520 9,446,500 42,654,317 22,798,075 负债总额 75,817,594 29,724,138 权益及负债总额 98,906,916 34,796,870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1一般资料 融信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一日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一家 获豁免有限公司,其注册办事处的地址为CricketSquare,HutchinsDrive,P.O.Box2681,GrandCayman,KY1-111, CaymanIslands。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 国」)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本公司股份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上市日期」)在联交所上市。 除另有注明外,该等合并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人民币」)呈列。该等合并财务报表已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获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刊发。 2重大会计政策概要 该等合并财务报表已根据所有适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的 披露规定按历史成本惯例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已就按公平值列账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投资物业的重估而作 出修订。 编制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财务报表需要使用若干关键会计估计。管理层在应用本集团会计政策过程中亦 须作出判断。 (a)本集团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采纳的新订准则及准则修订 下列新订准则及准则修订於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开始的财政年度强制生效。采纳该等新订准则 及准则修订对本集团业绩及财务状况并无任何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本) 收购於合营业务权益的会计法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折旧及摊销的可接受方法的澄清  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投资实体:应用合并入账之例外情况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修订本) 於独立财务报表的权益法 二零一四年年度改进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年度改进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披露计划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 监管递延账目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农业:生产性植物  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修订本) (b)已颁布但并无生效的新订准则及准则修订 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 1 融资活动引致的负债变动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本) 1 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2 客户合约收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2 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交易之分类及计量 香港会计准则第2号(修订本) 2 租赁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3 投资者与其联营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出售或出资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4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1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2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3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4待厘定的实际日期 本集团现正评估上述新订准则及准则修订的影响。 3分部资料 执行董事已被确定为主要运营决策者。管理层已根据执行董事审阅的报告确定经营分部,用於分配资源及评 估表现。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从事房地产开发。管理层按一个分部审阅业务的经营业绩,以就资源如何分配作出决策。 因此,执行董事认为仅有一个用於作出战略决策的分部。收益及除所得税後溢利是呈报予执行董事的方法, 用作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 本集团的主要经营实体均位於中国。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全部收益均来自中 国(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相同)。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所有非流动资产均位於中国(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相同)。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任何来自单一外部客户的收益占本集团收益的10%或以上(二 零一五年:相同)。 4收益 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收益如下: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物业销售收益 11,113,869 7,326,711 建筑合同收益 178,290 87,865 租金收入及其他 79,504 ― 11,371,663 7,414,576 5融资收入�u(成本),净额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融资收入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60,210 11,037  ―外汇收益净额 71,336 52,663 131,546 63,700 融资成本  ―借款利息 (2,245,043) (2,066,887)  ―终止确认应收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款项的融资成本 ― (74,876)  ―减:资本化利息 2,238,860 2,066,887 (6,183) (74,876) 融资收入�u(成本),净额 125,363 (11,176) 6所得税开支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即期所得税: 418,185 411,919  中国企业所得税 417,522 663,048  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 835,707 1,074,967 31,193 递延所得税 (16,870) 866,900 1,058,097 香港利得税 适用香港利得税税率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为16.5%(二零一五年:16.5%)。由於本集团并 无任何应课税溢利须缴纳香港利得税,故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计提香港利得税拨备 (二零一五年:零)。 中国企业所得税 本集团就中国内地业务所作所得税拨备乃根据现行有关法例、诠释及惯例,按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估计应课税溢利的适用税率计算。 根据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法」),适用於位於中国内地 集团实体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土地增值税 根据自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生效的中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以及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二十七日生效 的中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销售或转让中国国有土地使用权、楼宇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收入须按介 乎增值的30%至60%累进税率缴纳土地增值税,惟倘一般住宅物业的物业销售增值不超过总可扣税项目金额 20%,则会获得豁免。 本集团已按上述累进税率就物业销售计提土地增值税拨备。 海外所得税 本公司於开曼群岛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并获豁免缴纳开曼群岛所得税。本公司 於英属处女群岛的直接附属公司根据英属处女群岛商业公司法注册成立,并获豁免缴纳英属处女群岛所得 税。 中国股息预扣所得税 根据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六日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後,以中国公司产生的 溢利向其海外投资者分派的股息应按10%的税率缴纳预扣所得税,5%的较低预扣税税率将适用於在香港注册 成立及符合由中国与香港所订立税务条约安排规定的中国附属公司直接控股公司。由於本集团并无计划分派 来自中国附属公司的该等盈利,故本集团并未就中国附属公司的未分派盈利应计任何预扣所得税。 7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按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除以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发行 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於厘定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时,为筹备本公司上市而於本集团重组时发行的 100股股份及以资本化方式发行的1,012,499,000股股份被视为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起已发行。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人民币千元) 1,292,339 1,432,813 已发行股份的加权平均数 1,341,078,000 1,012,499,175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每股人民币元) 0.96 1.42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并无任何尚未发行的潜在摊薄普通股(二零一五年:相 同)。每股摊薄盈利相当於每股基本盈利。 8股息 本公司董事并无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股息(二零一五年:相同)。 9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收款项(附注(a)) 109,051 26,804 应收票据 1,305 ― 其他应收款项  ―应收少数股东款项 1,351,105 ―  ―土地使用权的竞买保证金 40,000 181,880  ―建筑合同按金 64,545 98,482  ―来自地方政府的应收款项 440,845 66,627  ―其他 417,740 59,370 2,314,235 406,359 预付款项  ―收购土地使用权的预付款项 28,897,965 1,061,285  ―预付增值税、营业税及其他税项 763,305 345,472  ―其他 17,464 28,645 29,678,734 1,435,402 32,103,325 1,868,565 (a)按发票日期对贸易应收款项所作的账龄分析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一年内 82,856 23,708 超过一年 26,195 3,096 109,051 26,804 10股本及股份溢价 普通股 普通股数目普通股面值 面值等额 股份溢价 总计 港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100 0.001 ― ― ― 本公司当时股东注资(附注(a)) 900 0.009 ― 989,745 989,745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000 0.01 ― 989,745 989,745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1,000 0.01 ― 989,745 989,745 就资本化发行发行股份(附注(b)) 1,012,499,000 10,125 9 (9) ― 就本公司上市发行股份(附注(c)) 339,848,000 3,398 3 1,540,694 1,540,697 股份发行成本(附注(c)) ― ― ― (44,761) (44,761)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352,348,000 13,523 12 2,485,669 2,485,681 於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的法定股本为380,000港元,分为38,000,000,000股股份。 (a)注资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向DingxinCompanyLimited(本公司直接母公司)配发及 发行900股股份,代价为161,300,000美元(相等於人民币989,745,000元)。 (b)资本化发行 於上市日期,本公司向紧接上市日期前营业日结束时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各股份持有人发行 1,012,499,000股每股面值0.00001港元的普通股,方式为将本公司股份溢价账进账额10,125港元拨充资本。 (c)就本公司上市发行股份 於上市日期,本公司因完成首次公开发售而按每股5.36港元的价格发行合共 337,500,000 股 每股面值0.00001 港元的普通股。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根据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招股章程所述超额配股权 按每股5.36港元的价格发行2,348,000股股份。 资本化发行、首次公开发售及行使超额配股权完成後,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增至1,352,348,000股股份。 就首次公开发售及行使超额配股权发行普通股直接应占的股份发行成本人民币44,761,000元被视为自股 份溢价中扣除。 11借款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计入非流动负债的借款: 银行借款―有抵押 6,246,252 1,622,000 其他借款―有抵押 17,322,660 10,779,100 ―由委托银行作出 16,240,500 8,448,000 ―由金融机构直接作出 1,082,160 2,331,100 资产支持证券 827,200 ― 公开公司债券―无抵押 2,453,928 1,171,463 私人公司债券―无抵押 8,407,269 ― 优先票据―无抵押 1,178,955 ― 减:非即期借款即期部分 (4,752,520) (6,646,500) 31,683,744 6,926,063 计入流动负债的借款: 银行借款―有抵押 200,000 ― 其他借款―有抵押 2,781,000 2,800,000 ―由委托银行作出 1,890,000 ― ―由金融机构直接作出 891,000 2,800,000 非即期借款即期部分 4,752,520 6,646,500 7,733,520 9,446,500 借款总额 39,417,264 16,372,563 12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付款项(附注a) 3,661,156 1,640,102 应付少数股东款项 5,184,526 ― 应付利息 551,124 61,988 应付一家信托公司的款项 388,639 ― 应付票据 323,891 ― 其他应付税项 223,926 17,537 自承包商及供应商收取的按金 204,441 125,282 应计工资 103,236 78,124 物业出售所得按金 95,372 252,607 其他 210,936 97,992 10,947,247 2,273,632 (a)贸易应付款项的账龄分析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一年内 1,765,614 1,037,255 超过一年 1,895,542 602,847 3,661,156 1,640,102 主席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 本人谨代表董事会,欣然呈报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业 绩。 市场回顾 过去一年,中国房地产政策经历了从宽松到热点城市持续收紧的过程,从年初的信贷宽 松、税费优惠政策到一线城市限购限贷,多地出台密集调控,加强房地产金融监管和市 场监管。在「去库存」的主基调下,各地方政府贯彻实施「因城施策」化解房地产库存,持 续解决「一二线城市的高房价、三四线城市的高库存 」的 矛盾,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 康发展。根据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百城价格指数,虽然二零一六年热点城市房价涨幅显 着,但四季度随着调控收紧,市场走势渐趋平稳。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国房景气指数 在年内稳定在94的相对适度水平。 二零一六年,融信聚焦的两大区域市场―海西经济区及长三角经济区仍保持良好的经济 增长态势。其 中,经济最具活力的长三角经济区继续保持高於全国平均的增长水平,而 福建省GDP总量首次进入全国前十位,去库存方面,福建省的商品房去化周期比年初减 少9个月,供给侧改革成效初显。年内,融信在上海和杭州的黄金地段中标多处优质地 块,精准的市场布局为融信的业务拓展和业绩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业务回顾 二零一六年是融信踏上国际资本市场的第一年,凭藉多年的稳健发展,融信於二零一六 年一月十三日(「上市日期」)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成功上市,成 为二零一六年首家在港上市的内地房地产企业。在成功上市的第一年,融信凭藉稳健的 业绩和令人憧憬的发展前景获得了行业和资本市场的普遍认可,二零一六年七月位於境 内的主要运营主体、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融信集团」)获联合信用评级有限 公司调升评级至AA+。并相继入选「MSCI环球小型股指数―中国指数成分股」,以及「恒 生综合小型股指数成分股」,获得国际及香港投资市场两大指数的认可,并在深港通开 通後成为投资标的,迎来投资者的持续关注。 二零一六年也是融信全国化深耕布局新篇章的开启之年,进一步从发展於福建的区域 型地产公司向全国型房企转身。融信继续巩固在海西经济区―福州、厦 门、漳州等地的 领先地位,并积极拓展在长三角经济区的重要经济枢纽―上海、杭州的竞争优势。根据 中国地产行业权威的研究机构―克而瑞研究中心(「CRIC」)的二零一六年度大福州房地 产企业销售排行榜,按销售面积计,融信於二零一六年在大福州房企中排名第一、在厦 门办公项目排名第一、在漳州排名第一、在杭州排名第五。二零一六年度,本集团合约 销售额达246亿元,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107%。本集团收益约人民币114亿元较去年显着 增长约53%。年内,集团持续优化债务结构,相继於国内发行公司债及购房尾款资产支 持证券,并於境外发行美元优先票据。稳健的业务运营以及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支持本集 团的负债比率进一步降低,由二零一五年的247%显着降低至二零一六年的98%。 融信不仅在年内获得行业和投资者对本集团业务运营和资本市场运作的关注,更获得 了社会各界对融信明星项目及企业品牌的认可。年内,我们於三月正式成立「融信国学 堂」,创新将国学融入到社区服务当中,旨在尊重经典,传承文化;「融信杭州公馆」 精心修复弘丰公园,保存杭州记忆;「融信公益基金会」的系列活动也在持续推进中。融 信怀揣着企业社会责任的人文情怀和品牌理想,将「取之社会、回报社会」视为融信对文 化、历史的一种善意的表达,对传统优秀文化传承所作的一种社会担当。 未来展望 二零一六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 定了二零一七年经济稳中求进的主基调, 针对房地产市场,中央提出要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 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同 时,稳步推进的新型城镇 化、区域一体化,以及户籍制度改革的深入,也将为房地产行业的长期发展积极构建良 好环境。 我们期待二零一七年中国房地产市场的重新定位,努力构建「居者有其屋」的社会住房 体系。融 信将继续深耕现有一线城市和二线城市的核心区域,策略性进军其他极具发展 潜力的一、二线及部分三线城市。同时,结合时下中国土地市场竞争激烈的现状,进一 步拓展土地获取渠道,加大土地并购比例,确保在获取优质土地的资源的同时,合理的 控制土地成本。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融信拥有丰富的优质土地储备,总建 筑面积约为10.6百万平方米,当中约81.16%均位於拥有高增长潜力的城市的核心地段, 如上海、杭州、福州及厦门。 同时,我 们将继续坚持「融铸诚信、造有情房」的产品理念,打造符合当地市场需求的标 杆产品,截至二零一六年底,我们已经打造 了「融信杭州公 馆 」、「 融 信双杭城」及「融 信海上城」等多个城市标杆项目,二零一七年我们将进一步对产品进行升级,融入更 多的健康、科技及环保等要素,打造出更优质更符合客户需求的物业。 展望未来,融信在深耕市场,推进全国化战略布局的同时,还将坚持审慎稳健的运营策 略,强化以利润管控为核心的管理体系,提升公司产品盈利能力、成本控制能力以及周 转速度等核心指标,同时进一步优化调整债务结构,控制融资成本,提升资产周转效 益,致力以轻资本模式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 致谢 本人谨代表董事会感谢股东及合作夥伴对融信一如既往的支持,并诚挚的感谢各位董 事、管理团队及全体员工在过去一年的付出和贡献。二零一七年,我们将继续秉承匠心 铸就品质,责任点亮价值的理念,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为股东带来最具价值的回 报。 主席 欧宗洪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经营业绩概要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变动百分比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合约销售 合约销售额(人民币千元) 24,639,328 11,916,926 107% 合约建筑面积(平方米) 1,403,859 648,913 116% 合约销售平均单价(人民币�u平方米) 17,551 18,364 -4% 已交付物业 已交付物业收益(人民币千元) 11,113,869 7,326,711 52% 已交付建筑面积(平方米) 772,633 589,700 31% 已交付物业的已确认平均售价(人民币�u平方米) 14,384 12,424 16% 收益(人民币千元) 11,371,663 7,414,576 53% 销售成本(人民币千元) (9,069,848) (4,700,368) 93% 毛利(人民币千元) 2,301,815 2,714,208 -15% 其他收入(人民币千元) 11,666 7,320 59% 除所得税前溢利(人民币千元) 2,569,768 2,464,038 4% 期内溢利(人民币千元) 1,702,868 1,405,941 21%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人民币千元) 1,292,339 1,432,813 -10% ―非控股权益应占(人民币千元) 308,510 (26,872) -1,248% ―永久资本工具持有人应占(人民币千元) 102,019 ― ― 毛利率(1) 纯利率(2) 20.24% 36.61% -16% 利息覆盖率(3) 14.97% 18.96% -4% 2.22倍 2.23倍 1%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变动百分比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资产总值(人民币千元) 98,906,916 34,796,870 184% 负债总额(人民币千元) 75,817,594 29,724,138 155% 权益总额(人民币千元) 23,089,322 5,072,732 355%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资本及储备(人民币千元) 7,470,518 4,302,522 74% 流动比率(4) 资产负债比率(5) 2.10倍 1.35倍 55% 98% 247% -60% 附注: (1)毛利率按毛利除以收益再乘以100%计算。 (2)纯利率按纯利除以收益再乘以100%计算。 (3)利息覆盖率按(i)除所得税前溢利加银行及其他借款利息减融资收入除以(ii)银行及其他借款利息减融资收入计 算。 (4)流动比率按流动资产除以流动负债计算。 (5)资产负债比率按借款总额减受限制现金、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及定期存款除以权益总额计算。 物业开发 合约销售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实现合约销售人民币24,639.33百万元, 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1,916.93百万元增长约107%。该增长 主要由於本集团合约销售总建筑面积(「建筑面积」)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的648,913平方米增加约 116%至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1,403,859 平方米。 本集团在上海、杭州、福州、厦门及漳州的合约销售额分别占(i)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合约销售总额约9.19%、33.51%、36.16%、6.30%及14.84%,及(ii)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合约销售总建筑面积约4.75%、16.03%、 47.15%、4.74%及27.33%。下表载列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合约 销售的详情: 金额 百分比 建筑面积 百分比 平均售价 (人民币 (人民币�u 百万元) (%) (平方米) (%) 平方米) 上海 2,263.58 9.19 66,723 4.75 33,925 杭州 8,257.08 33.51 224,981 16.03 36,701 福州 8,909.63 36.16 661,964 47.15 13,459 厦门 1,551.60 6.30 66,568 4.74 23,309 漳州 3,657.44 14.84 383,623 27.33 9,534 总计 24,639.33 100.00 1,403,859 100.00 17,551 已竣工项目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及其合营公司合共有11个项目或项目阶 段已竣工,总建筑面积为1,987,877平方米(经计及本公司拥有人於相关项目中的权益後 为1,297,726平方米)。 在建项目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 集团及其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合共有29个项目或项目 阶段在建设中,计划总建筑面积为7,461,467平方米(经计及本公司拥有人於相关项目中 的权益後为4,263,966平方米)。 土地储备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共有21块新收购地块,总建筑面积为5,271,244 平方米(经计及本公司拥有人於相关项目中的权益後为2,612,276平方米)。地块收购的平 均成本约为每平方米人民币12,963元。 下表载列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新收购地块的详情: 本公司 本公司 总建筑拥有人应占 拥有人应占 城市项目名称 收购日期 地盘面积 面积总建筑面积 土地成本总土地成本 平均楼面价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u 百万元) 百万元) 平方米) 杭州君悦府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57,394.00 167,855.10 50,357 673.00 201.90 5,863 福州平潭外滩 二零一六年二月三日 35,264.29 155,333.33 79,200 176.50 90.02 1,430 杭州融信永兴首府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44,307.00 157,124.80 40,868 1,390.00 361.54 13,076 杭州融信澜天 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七日 71,488.00 244,592.00 124,742 912.00 465.12 5,739 上海融信铂爵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21,195.60 103,055.00 52,558 980.00 499.80 15,409 福州福州温泉城项目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1,018,836.00 1,362,219.56 681,110 1,746.00 873.00 1,610 杭州 融信萧山公馆 二零一六年四月五日 41,642.00 131,817.40 98,876 1,700.00 1,275.17 18,559 杭州 西雅图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 62,190.00 240,670.28 120,335 2,595.00 1,297.5 14,905 杭州 庆隆地块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27,845.00 117,070.90 59,706 2,361.00 1,204.11 31,404 厦门 厦门同安铂湾 二零一六年六月三日 39,715.25 185,558.66 185,558 2,634.00 2,634.00 23,207 杭州 经开地块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 42,709.00 166,196.62 43,211 1,709.00 444.34 16,002 杭州 银河小学地块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日 43,686.00 189,849.60 96,823 1,812.00 924.12 13,822 杭州 杭州卧城地块 二零一六年七月四日 59,494.00 207,246.76 70,464 732.10 248.91 5,113 杭州钱江世纪城地块 二零一六年七月六日 60,620.00 244,413.00 171,089 3,264.00 2,284.80 19,230 昆山昆山(2016)2�C4地块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76,671.70 280,319.55 140,160 2,703.44 1,351.72 13,573 上海新江湾城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 39,805.80 61,098.70 30,549 3,155.00 1,577.50 52,840 上海 青浦36-01地块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日 36,279.00 161,959.90 49,404 1,960.00 597.88 21,610 福州 华云山庄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六日 161,008.40 258,248.00 65,853 576.01 146.88 3,300 上海 静安中兴地块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七日 31,034.10 149,836.40 74,918 11,010.00 5,505.00 100,091 南京 南京仙林2016G58地块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106,002.49 335,078.73 130,284 5,820.00 2,262.90 24,957 南京 南京九龙湖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42,707.52 351,699.72 246,190 537.00 375.90 2,515  第2016G73号地块 总计 2,119,895.15 5,271,244.01 2,612,276 48,446.05 24,622.11 12,963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土地储备的总建筑面积约为10.58百万平方米, 其中约7.46百万平方米在建,约3.12百万平方米持作未来开发。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土地储备的每平方米成本为人民币 8,650元,其 中约81.16%的土地位於中国一二线城市的黄金地段。董事相信,相对优质的土地储备为 本集团的未来盈利提供了有力支持。 下表载列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土地储备详情: 储备 每平方米 地区 项目名称 土地总值 总建筑面积 平均成本 (人民币万元) (万平方米) (人民币�u 平方米) 上海 徐泾镇会展中心 3 地 块( 凯泰) 217,585.16 39.14 8,539 闵行区华漕镇MHPO-1402单元35-01地块(恺日) 10,110.00 2.41 6,018(1) 闵行区华漕镇MHPO-1402单元36-01地块(恺崇) 4,192.50 0.94 6,098(1) 闵行区华漕镇MHPO-1402单元42-01地块(恺畅) 23,580.00 5.34 6,101(1) 融信铂爵 49,980.00 5.26 15,409 新江湾城 157,750.00 3.05 52,840 青浦36-01地块 59,788.04 4.94 21,610 静安中兴地块 550,500.00 7.49 100,091 杭州 杭州蓝孔雀一期 64,260.00 6.39 13,953 杭州蓝孔雀二期 112,200.00 10.75 14,966 杭州师大地块 338,437.00 22.91 25,717 君悦府 20,190.00 5.04 5,863 融 信澜天 46,512.00 12.47 5,739 融 信永兴首府 36,153.90 4.09 13,076 融 信萧山公馆 127,517.00 9.89 18,559 西雅图 129,750.00 12.98 14,905 经开地块 44,434.00 4.32 16,002 银河小学地块 92,412.00 9.68 13,822 杭州卧城地块 24,891.00 7.05 5,113 钱江世纪城地块 228,480.00 17.11 19,230 庆隆地块 120,411.00 5.97 31,404 福州 融信双杭城 562,000.00 111.13 6,065 融信白宫 10,668.81 3.51 3,584 融信平潭大卫城 14,940.84 8.26 2,341 融信长岛 130,000.00 44.82 2,437 平潭外滩 9,001.50 7.92 1,430 福州温泉城项目 87,300.00 65.98 1,610(1) 华云山庄 14,688.14 6.59 3,300 厦门 厦门同安铂湾 263,400.00 18.56 23,207 漳州 融信未来城 30,000.00 16.04 2,573 融信观山海:漳州港又一城 31,951.00 13.97 1,549 一品江山:海融一号作品 26,000.00 15.82 2,206 漳州万科城 30,080.00 20.80 1,773 漳州港B6:学院名筑 57,800.00 18.10 4,059 漳州港B8:半山雅墅 51,800.00 14.36 4,868 南京 南京仙林 2016G58 地 块 226,290.33 13.03 24,957 南京九龙湖 第 2016G73 号地块 37,590.00 24.62 2,515 昆山 昆山(2016)2-4地块 135,172.21 14.02 13,573 总计 4,177,816.43 614.74 8,650 附注: (1)此仅指该等项目的原土地成本,而并未反映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於收购或合并後确 认的公平值增加。 财务回顾 收益 本集团的收益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7,414.58百万元增加约 53%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1,371.66百万元。本集团的收益 主要来自(i)中国物业销售;(ii)有关建设安置房而与中国地方政府订立若干建设合约及 (iii)租赁投资物业所得租赁收入。 下表载列本集团於所示期间所确认收益的来源明细: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变动百分比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收益 物业销售 11,113,869 7,326,711 52% 建设合约(1) 178,290 87,865 103% 租金收入及其他(2) 79,504 ― 不适用 总计 11,371,663 7,414,576 53% 附注: (1)本集团在建设毗邻本集团若干项目的安置房单位过程中已与或同意与地方政府合作。建设相关安置房一般由 相关地方政府作为收购相关地块进行商业开发组合的一部分而包括在内。根据有关安排,本集团於建设阶段 就相关安置物业的地块支付相关土地出让金,取得使用本集团名称注册的土地使用证,但有责任於完成时向 地方政府交付物业。有关安置房建设的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招股章程第231至236页「业务―安置房建设」一 节。 (2)本集团自福州世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世欧房地产」及其附属公司「世欧集团」)所持的购物商场产生租金收 入。 本集团的收益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7,414.6百万元增加约 53%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 11,371.7 百万元。增加主要归因 於: (i)本集团所交付物业总建筑面积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589,700平 方米增加约31%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772,633平方米; (ii)本集团所交付物业的已确认平均售价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 民币12,424元�u平方米增加约16%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 14,384元�u平方米;及 (iii)源自建筑合同的收益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87.9百万元 增加约102.8%至截至二零一六年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78.3百万元;及 (iv)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确认租金收入人民币77,224百万元,该收入 产生自世欧集团所持的购物商场。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物业销售产生的收益为人民币11,113.87百万 元。下表载列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按地区划分的物业销售产 生的收益详情: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本集团 本集团 所交付 所交付 收益 建筑面积 平均售价 收益 建筑面积 平均售价 (人民币 (人民币�u (人民币 (人民币�u 百万元) (平方米) 平方米) 百万元) (平方米) 平方米) 上海 2,671 114,940 23,236 ― ― ― 福州 5,983 475,150 12,591 1,731 116,830 14,820 厦门 1,628 75,332 21,593 3,158 183,435 17,217 漳州 834 107,211 7,779 2,437 289,435 8,420 总计 11,114 772,633 14,384 7,327 589,700 12,424 销售成本 本集团的销售成本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4,700.4百万元增加 约92.96%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9,069.8百万元。增加主要归 因於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出售物业数量增加。 下表载列本集团於所示期间的销售成本明细: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变动百分比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销售成本 已售物业成本 8,890,362 4,616,208 92.59% 建设合约成本 169,147 84,160 100.98% 租金收入成本及其他 10,332 ― 不适用 总计 9,069,848 4,700,368 92.96% 毛利及毛利率 毛利指收益减销售成本。由於上述原因,本集团的毛利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的人民币2,714.2百万元减少约15%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 人民币2,301.8百万元。 本集团的毛利率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36.6%下降至截至二零一六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20.2%,主要是由於本集团二零一六年交付的部分项目毛利 率水平与本集团二零一五年交付的物业相比相对较低。 销售及营销成本 本集团的销售及营销成本包括(i)销售人员员工成本;(ii)广告开支;(iii)办公室及差旅开 支;(iv)物业管理费;及(v)其他成本包括车辆使用费、折旧、摊销及其他杂项费用及开 支。 本集团的销售及营销成本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395.8百万 元增加约19.59%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473.4百万元,主要是 由於本集团营销开支及销售人员人数因销售增加而增加。 行政开支 本集团的行政开支包括(i)行政人员员工成本;(ii)其他税项;(iii)上市开支;(iv)办公及差 旅开支;(v)招待开支;(vi)审计费;(vii)办公室租赁开支;(viii)折旧及摊销;及(xi)其他。 本集团的行政开支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273.0百万元增加 约75%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477.9百万元,主要是由於(i)本 集团新增项目及在建项目的数目增多导致行政人员人数增加及(ii)捐款由截至二零一五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2.7百万元显着增加约783%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12.2百万元。 重新计量合营企业的公平值收益 由於将世欧集团及就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的物业开发项目而与绿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绿地集团」)成立的若干合营企业的财务业绩合并(即上海恺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恺誉」)、上海恺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恺日」)、上海恺畅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上海恺畅」)及上海恺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恺崇」,与上海恺誉、上海恺 日及上海恺畅统称为「华漕合营企业」)),本集团录得重新计量合营企业的公平值收益 人民币278.1百万元。下表载列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该等公平值收益 的明细: 截至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世欧集团 201,810 华漕合营企业 76,264 278,074 有关进一步详情,请参阅下文「―合并若干合营企业的财务业绩」一段。 投资物业的公平值收益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投资物业的公平值收益主要来自世欧集团及 上海恺誉的投资物业,分别为人民币169.0百万元及人民币192.0百万元。 其他收入 本集团的其他收入主要包括(i)若干现金管理产品收益;及(ii)本集团违反有关物业购买协 议的部分准客户被没收的按金。本集团的其他收入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的人民币7.3百万元增加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1.7百 万元。 经营溢利 本集团二零一六年经营溢利保持稳定及约为人民币2,001.3百万元(二零一五年:约人民 币2,052.7百万元)。 融资收入�u(成本),净额 融资收入主要包括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及外汇收益。相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录得融资成本净额人民币11.2百万元,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则录得融资收入净额人民币125.4百万元,主要是由於(i)本 集团银行存款产生的利 息收入增加;(ii)外汇收益增加;及(iii)就终止确认应收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款项的融资 成本减少导致融资成本减少。 除所得税前溢利 由於上述本集团财务数据的变动,本集团的除所得税前溢利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2,464.0百万元增加约4.3%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的人民币2,569.8百万元。 所得税开支 本集团的所得税开支包括就中国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包括递延所得税)及土地 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作出的拨备。 本集团的所得税开支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058.1百万元减 少约18%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866.9百万元。具体而言,企 业所得税(包括递延所得税)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395.0百 万元增加约13.8%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449.4百万元,而土 地增值税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663.1百万元减少约37.0%至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417.5百万元。 融资活动 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用途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本公司藉全球发售按发售价每股5.36港元於联交所发行 337,500,000股股份。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本公司因超额配股权获部分行使而按 发售价每股5.36港元进一步发行2,348,000股股份。本公司於全球发售筹集的所得款项净 额约为1,780百万港元。 於本公告日期,本集团并无使用任何部分所得款项净额。所得款项净额现时以银行存款 方式持有,并拟以招股章程内建议分配方式的相同方式使用。 发行优先票据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八日,本公司於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发行於二零一九年到 期总本金额为175,000,000美元的优先票据(「原票据」),按6.95%年利率计息,并 每半年分 期支付利息。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四日之後,本公司发行额外总本金额为225,000,000美 元的票据(将与原票据合并并组成单一系列)(「额外票据」)。额外票据的到期日为二零 一九年十二月八日(「到期日」)。在到期日前任何时候及期内不时,本公司可选择按事先 厘定赎回价赎回额外票据。 於本公告日期,本集团并无使用发行额外票据任何部分所得款项净额。所得款项净额现 时以银行存款方式持有,并拟以发售备忘录内建议分配方式的相同方式使用。有关详 情,请 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日及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的公告,以及 有关发售备忘录。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公开及私人公司债券 於回顾年度内,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融信集团按其就(i)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本 金总额最高为人民币25亿元的公司债券(「上海公开公司债券」);(ii)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私 人配售本金总额最高为人民币35亿元的公司债券(「深圳私人公司债券」);及(iii)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私人配售本金总额最高为人民币50亿元的公司债券(「上海私人公司债券」, 连同上海公开公司债券及深圳私人公司债券统称为「境内公司债券」)所获得的批准发行 以下债券: (a)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九日,融信集团发行本金总额为人民币13亿元的第二批上海公 开公司债券,期限5年,票面利率每年6.2%。於第三年期满时,融信集团可选择调整 票面利率,而投资者可行使回售选择权; (b)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融信集团发行本金总额为人民币31亿元的首批深圳私 人公司债券,初始期限2年,票面利率每年7.89%。於第二年期满时,投资者有权将 债券的到期日再延两年; (c)於二零一六年二月十八日,融信集团发行本金总额为人民币4亿元的第二批深圳私 人公司债券,初始期限2年,票面利率每年7.6%。於第二年期满时,投资者有权将债 券的到期日另再延两年; (d)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融信集团发行本金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的首批上海私 人公司债券,期限3年,票面利率每年7.5%。於第二年期满时,融信集团有权调整未 赎回债券的利率,而债券认购人有权按面值向融信集团出售全部或任何部分未赎回 债券; (e)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融信集团发行本金总额为人民币5.5亿元的第二批上海 私人公司债券,期限3年,票面利率每年7.4%。於第二年期满时,投资者有权要求融 信集团提早赎回第二批上海私人公司债券; (f)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融信集团发行本金总额为人民币10.5亿元的第三批上 海私人公司债券,期限3年,票面利率每年7.52%;及 (g)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融信集团发行本金总额为人民币29亿元的第四批上海 私人公司债券,期限3年,票面利率每年5.8%。於第二年期满时,投资者有权要求融 信集团提早赎回第四批上海私人公司债券。 发行上述境内公司债券的所得款项已经用於偿还本集团的现有债务。 於本公告日期,境内公司债券概无已获批准但未获发行金额尚未偿付。有关进一步详 情,请参阅招股章程「概要及摘要―近期发展―我们业务的发展」一节及本公司日期为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五日、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七日、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九日、二零一六年 一月二十五日、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七日、二零一六年二月 十八日、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八日、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九 日、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及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的公告。 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八日,融信集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分三批发行本金额为人民币880.0 百万元的资产支持证券。该等证券以本集团购房尾款作支持。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所得款 项预期会用作本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有关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 年七月八日的公告。 发行永久资本工具 永久资本工具的发行金额及持有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四 批总额为人民币3,200百万元的永久资本工具(统 称「永 久资本工具」)由本公司的附属公司根据下列协议发行: (i)一家中国证券公司(「证券公司」,作为投资方)、上海谦莆投资谘询有限公司(「上海 谦莆」,本公司於中国注册成立的全资附属公司,作为被投资方)及四川省南充市一 家持牌银行(「南充银行」,作为委托银行)订立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日的委托 资金协议(「第一份委托资金协议」),据此,证券公司委托南充银行向上海谦莆发放 最多为人民币2,000百万元的垫款。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证券公司已根据 此安排向上海谦莆垫付合共人民币200百万元; (ii)一家中国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方)、融信资集团(作为被投资 方)及深圳市一家持牌银行(「深圳银行」,作 为委托银行 )订 立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五月 二十七日的委托资金协议(「第二份委托资金协议」),据此,资产管理公司委托深圳 银行向融信集团发放最多为人民币1,000百万元的垫款。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资产管理公司已根据此安排向融信集团垫付合共人民币1,000百万元; (iii)一家中国信托公司(「信托公司」,作为投资方)及和美(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和美上海房地产」,本公司於中国注册成立的非全资附属公司,作为被投资方)订 立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的信托资金协议(「信托资金协议」),据此,信托 公司同意向和美上海房地产发放最多为人民币500百万元的垫款。於 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信托公司已根据此安排向和美上海房地产垫付合共人民币500百万元; 及(iv)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方)、融信资集团(作为被投资方)及深圳银行(作为委托银 行)订立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日的委托资金协议(「第三份委托资金协议」),据 此,资产管理公司委托深圳银行向融信集团发放最多为人民币1,500百万元的垫款。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资产管理公司已根据此安排向融信集团垫付合共人 民币1,500百万元;上述发行永久资本工具所得款项将用作本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根据永久资本工具的条款,本集团收取的有关垫款并无固定还款期或到期日。有关还款或利息款项可由有关被投资方或本公司酌情递延支付。因此,董事将垫款分类为永久资本工具。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及信托公司均为相关永久资本工具的持有人。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及信托公司均为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的第三方。永久资本工具的未来计划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无意(i)偿还根据永久资本工具收取的所有或任何部分垫款;及(ii)发行任何新永久资本工具。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流动资产净值为人民币46,760.9百万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7,939.4百万元)。具体而言,本集团的流动资产总值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人民币30,737.4百万元增加约190.9%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人民币89,415.3百万元。本集团的流动负债总额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人民币22,798.1百万元增加约87.1%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人民币42,654.3百万元。本集团的流动资产总值增加主要归因於(i)收购土地使用权的竞买保证金及预付款项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人民币1,243.2百万元增加约2,227.7%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人民币28,938.0 百万元,乃由於收购位於上海、南京、苏州、杭州、福州及厦门等一二线城市的14幅地块;及(ii)持作出售已竣工物业及开发中物业总额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人民币24,640.3百万元增加约59.0%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人民币 39,187.5百万元;及(iii)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受限制现金及定期存款总额从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人民币3,838.7百万元增加319.7%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人民 币16,109.8百万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有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受限制现金及现 金及现金等价物)人民币16,749.8百万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3,838.7百万元),借款总额 人民币39,417.3百万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6,372.6百万元)以及尚未偿还借款(包括银 行借款、信托及其他借款及境内公司债券、优先票据及资产支持证券)的加权平均实际 利率约6.8%(二零一五年:约10.5%)。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发行境内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10,861.2百万元,占 本集团借款总额约27.6%。 资产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银行及其他借款以其资产作抵押,有关资产人 民币30,495.6百万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5,038.7百万元)包括(i)持作出售已竣工物业; (ii)开发中物业;(iii)物业、厂房及设备;(iv)土地使用权;(v)受限制现金及(vi)投资物业。 若干其他借款亦以若干附属公司股权作抵押。 或然负债 本集团的或然负债主要包括本集团就其物业买家获中国的银行提供按揭贷款向有关银 行提供的担保。此等买家按揭担保通常在将相关物业的产权证书质押予银行以继续担 保按揭贷款时(通常於相关物业交付予买家後)解除。借款担保指就关联方及一名独立 第三方於相关结算日所提供担保的最大风险承担。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 集 团所提供的未偿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7,049.6百万 元(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 6,412.9百万元)。 董事认为,如本集团买家发生按揭还款违约,有关物业的可变现净值将足以偿还未偿还 的按揭贷款连同任何应计利息及罚金。因此,本集团并无就该等担保计提任何拨备。本 集团亦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向其物业买家提供多种品质担保,年期介乎一至五年,而 有关担保则由相关建筑承包商提供予本集团的对应担保所保证。此外,本集团於一般业 务过程中亦曾不时面对诉讼及其他法律程序。 流动比率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流动比率为2.10倍(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1.35倍)。本集团的流动比率上升主要是由於本集团业务扩张及开发项目增加。 资产负债比率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比率为98%(二零一五年:247%)。 本集团的资产负债比率得以改善,主要是由於本集团努力管控其资产负债水平,包括 (其中包括)(i)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售及战略投资者的出资令资产净值增加;(ii)截至二 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收益及纯利增加;(iii)主要因由本集团若干合营企业 转为附属公司及来自非控股权益的注资导致非控股权益增加;及(iv)本集团於年内发行 永久资本工具。本公司将继续密切监控借款到期日及管理流动资金水平,以确保现金流 量足以偿还债项及符合业务中应付款的现金需求。 未来重大投资计划 除下文「管理层讨论及分析―合并若干合营企业的财务业绩」一节详述之合并外,於回 顾期内,本 集团概无其他重大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收购及出售事项。本集团 将继续专注於当前的物业开发业务及在中国一二线城市收购优质地块。於本公告日期, 概无未来投资方面的任何具体计划。 外币风险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经营业务。本集团用以计值及对绝大部分交易进行清算的货币为人 民币。人民币出现任何贬值均会对本集团支付予中国境外股东任何股息的价值产生不 利影响。本集团现时并未从事旨在或意在管理外汇汇率风险的对冲活动。本集团将继续 监察外汇变动,以尽量保障本集团的现金价值。 重大收购及出售 除下文披露者外,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进行任何有关附 属公司及联营公司的重大收购或出售。 视作出售 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日,本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融信(福州)置业有限公 司(「 福州置 业」)股东议决将福州置业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66,666,700元增加至人民币189,583,300元, 据此,独立第三方福州悟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福州悟源」)同意於二零一六年三 月三十一日或之前以现金出资人民币510,000,000元,以认购福州置业的新增股权。由於 此次认购,金额人民币379,721,000元将计入本集团的资本储备。於完成此项认购後,融 信集团於福州置业的股权将由91%摊薄至80%,而福州悟源於福州置业的股权将由9%增 加至20%,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4.29条,其引起视作出售。於完成 此项认购後,福州置业将继续作为本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综合入账,且福州置业的经 营业绩及财务状况将继续列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日的公告。 合并若干合营企业的财务业绩 合并世欧集团的财务业绩 背景 世欧集团主要从事福州若干物业开发项目的开发及管理,即世欧上江城、世欧彼岸城、 世欧澜山及世欧王庄。世欧集团过往作为本集团的合营企业入账,由本公司的全资附属 公司融信集团及一名房地产开发商分别拥有50%及50%。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该 名房地产开发商将其於世欧集团的50%股权转让予一名独立第三方(一家於中国成立及 主要在中国从事物业投资的公司)(「该投资者」)。就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知、所 悉及所信,该名独立第三方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由於该投 资者於管理中国物业发展项目方面并无足够经验,考虑到本集团於管理世欧集团方面 的过往表现,以及为加强世欧集团的营业效率,该投资者愿成为被动投资者并已於二零 一六年三月将世欧集团的控制权转交予融信集团。 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发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世欧集团因此由本集团的合营企业被重新分类为本集团的附属公司(「世欧重新 分类」),且其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因此自本集团取得控制当日起已被列入本集团的合 并财务报表。本集团於世欧集团的50%股权仍保持不变。 合并的财务影响 世欧重新分类之前,世欧集团作为本公司拥有50%的合营企业入账,而本公司分占世欧 集团的经营业绩初始确认为分占以权益法入账的投资溢利。世欧重新分类之後,世欧集 团已作为本公司拥有50%的附属公司合并入账,而其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已列入本集团 的合并财务资料。 世欧重新分类後,本集团录得重新计量合营企业投资的公平值收益人民币201.8百万元, 占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除所得税前溢利约8%。该公平值收益 产生自因世欧重新分类而重新计量本集团於世欧集团的权益,并已根据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於本集团的合并收益表内确认。 世欧重新分类仅为会计处理的变更,并不涉及本集团於世欧集团50%股权的变更,且董 事会认为合并世欧集团的经营业绩并无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合并华漕合营企业的财务业绩 背景 华漕合营企业主要从事上海若干物业开发项目的开发及管理,即闵行区华漕镇MHPO- 1402单元41-02地块、闵行区华漕镇MHPO-1402单元35-01地块、闵行区华漕镇MHPO-1402 单元36-01地块及闵行区华漕镇MHPO-1402单元42-01地块(「华漕项目」)。华漕合营企业 过往作为本集团与独立第三方绿地集团的合营企业入账,而绿地集团为一家於中国成 立的公司,主要在中国从事物业开发。 华漕项目的开发及管理过往由本集团领导。鉴於本集团在管理华漕项目方面的过往表 现以及为加强华漕合营企业的营业效率,绿地集团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同意将华漕合营 企业的控制权授予本集团。 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发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华漕合营企业因此由本集团的合营企 业被重新分类为本集团的附属公司(「华漕重新分类」),且其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因此 自本集团取得控制当日起已被列入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本集团於华漕项目的股权 仍保持不变。 合并的财务影响 华漕重新分类之前,华漕合营企业作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入账,而本公司分占华漕合营 企业的经营业绩初始确认为分占以权益法入账的投资溢利净额。华 漕重新分类之後,华 漕合营企业已作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合并入账,而其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已列入本集 团的合并财务资料。 华漕重新分类後,本集团录得重新计量合营企业投资的公平值收益人民币76.3百万元, 占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除所得税前溢利约3%。该公平值收益 产生自因华漕重新分类而重新计量本集团於华漕合营企业的权益,并已根据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於本集团的合并收益表内确认。 华漕重新分类仅为会计处理的变更,并不涉及本集团於各华漕合营企业股权的变更,且 董事会认为合并华漕合营企业的经营业绩并无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雇员及薪酬政策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总共雇用全职雇员1,115名(二零一五年:920名全 职雇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确认员工成本人民币393.1百 万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237.1百万元)。 本集团的薪酬政策旨在提供薪酬方案,包括工资、花红及多项津贴,以吸纳及挽留优质 员工。一般而言,本集团按各雇员的资质、职位及资历厘定雇员薪金。本集团已设立定 期评审制度评估雇员的表现,评估结果即为厘定薪金升幅、花 红及晋升的依据。按中国 法规所规定,本集团为中国雇员利益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 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强制性社会保障基金供款。 此外,本集团已定期为不同水平的雇员实施有系统且专门的职业培训计划以满足不同的 要求,并重视个人的主动性及责任感。本集团相信,该等措施有助提升雇员工作效率。 本集团的雇员并无透过任何工会或集体议价方式协商雇佣条款。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发生任何对或可能对本集团的营运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劳资 纠纷。 股息 董事会并无建议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派付任何末期股息(二零一五 年:相同)。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为厘定股东出席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九日(星期五)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 股东 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权利,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五日(星期一)至二零一七 年六月九日(星期五)(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将不会办理任 何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合资格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投票,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 票,必须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 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 1712�C1716�m。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股份 於上市日期直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间,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 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上市证券。 遵守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 守则 」)作 为董事买卖本公司证券的指引。经各董事作出具体查询後确认,从上市日期直 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间,彼等一直遵守标准守则所规定的准则。 企业管治 本集团致力於实现高标准企业管治,以保障本公司股份持有人权益及提高企业价值与 责任承担。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作为其本身企业 管治守则,且 据董事所知,从上市日期直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整个期间,本 公司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所有适用守则条文,惟偏离下文所述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 文A.2.1条除外。 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A.2.1条规定,本公司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角色应有所区分,并不 应由一人同时兼任。本公司的主席与行政总裁角色均由执行董事欧宗洪先生担任。董事 会认为,主席及行政总裁角色由同一人担任将使本公司於制订业务策略及实施业务计 划时实现更高响应、效率及效益。此外,鉴於欧宗洪先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於本集团过 往发展担任的重要角色,董事会认为,欧宗洪先生於上市日期後继续担任主席及行政总 裁有利於本集团的业务前景,且由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的董事会足以平衡 其权力与权限。 审核委员会 董事会已遵照企业管治守则成立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并订有书面职权范 围。审核委员会的书面职权范围已载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 (www.rongxingroup.com)。 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监察本集团的财务汇报程序、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监 督 审核程序、向 董事会提出建议及意见,并履行其他可能由董事会指派的职责及责任。审 核委员会包括三名成员,即屈文洲先生、卢永仁先生及任煜男先生,彼等均为独立非执 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为具备合适专业资格的屈文洲先生。 审阅年度业绩 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并已就此 与本公司核数师达成一致意见。 核数师 本公司核数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已同意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初步业绩公告内的财务数据(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所载金额为准),并将於股 东周年大会上退任。本公司将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一项决议案以重新委任罗兵咸永 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核数师。 充足公众持股量 根据本公司可公开获得的资料,就董事所知,於本公告日期,诚如上市规则所规定,本 公司已维持充足公众持股量,由公众人士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25%以上。 刊登年度业绩及年度报告 本公告登载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rongxingroup.com)。本公 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年度报告将於适当时候寄交股东及於联交所 及本公司网站内刊载。 承董事会命 融信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欧宗洪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欧宗洪先生、吴剑先生、林峻岭先生及曾飞燕女士为执行董事;及卢永仁先生、任煜男先生及屈 文洲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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