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
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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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ding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Limited
蓝鼎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及於百慕达存续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582)
(1)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举行之
股东特别大会之投票结果;
(2)授出清洗豁免;
(3)资本重组;及
(4)供股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同为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之通函(「通函」)及股东特别大会
通告(「通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资本重组、供股、清洗豁免及关连交易。
除非另行界定,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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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特别大会之投票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本公司已举行股东特别大会,而
通告所载全部决议案已获股东或独立股东(视情况而定)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详
情如下:
票数(概约%)
编号 决议案 赞成 反对 总票数
特别决议案
1 按照通告第1项特别决议案所载条 9,714,290,790 1,134,881,577 10,849,172,367
款,批准资本重组及其项下拟进行 (89.54%) (10.46%)
交易。
普通决议案
2 按照通告第2项普通决议案所载条 2,650,121,516 1,137,341,577 3,787,463,093
款,批准供股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 (69.97%) (30.03%)
(包括包销协议)。
3 按照通告第3项普通决议案所载条 2,652,581,516 1,134,881,577 3,787,463,093
款,批准清洗豁免及其项下拟进行 (70.04%) (29.96%)
交易。
4 按照通告第4项普通决议案所载条 2,652,526,016 1,134,937,077 3,787,463,093
款,批准关连交易。 (70.03%) (29.97%)
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标准有限公司已获委任为股东特别大会之监
票员,负责点票工作。
由於(i)超过75%投票赞成於股东特别大会提呈之特别决议案;及(ii)超过50%投票
赞成於股东特别大会提呈之各项普通决议案,故全部决议案以投票表决方式获正
式通过。
於股东特别大会日期,本公司有20,565,879,257股已发行现有股份。
诚如通函所述:
i.概无股东须於股东特别大会就第1项决议案放弃表决。
ii.一致行动集团及彼等各自之联系人将须於股东特别大会就第2至4项决议案放
弃表决。
於股东特别大会日期,一致行动集团於7,061,709,274股现有股份(相当於本公司已
发行股本约34.34%)中拥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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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文所披露者外:
i.概无股东有权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於会上放弃表决赞成决议案;
ii.概无股东须根据上市规则於股东特别大会放弃表决;及
iii.概无股东已於通函内表明有意於股东特别大会就决议案表决反对或放弃表
决。
因此,共有(i)20,565,879,257股现有股份赋予股东权利出席并就第1项决议案表
决;及(ii)13,504,169,983股现有股份赋予独立股东权利出席并就第2至4项决议案表
决。
授出清洗豁免
执行人员已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向蓝鼎国际授出清洗豁免,惟受以下各项
所规限:(i)须待独立股东於股东特别大会上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批准清洗豁免
後,方可作实;及(ii)除非执行人员事先同意,否则一致行动集团及与彼等任何一
方一致行动之人士於包销协议日期(即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至供股完成日期期
间不得收购或出售本公司之表决权。
於本公告日期,条件(i)已获达成。因此,蓝鼎国际毋须就彼等尚未拥有、控制或
同意收购之所有新股份进行供股包销而作出强制性全面要约。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须注意,倘蓝鼎国际须承购不少於54,635,928,497股供股股份,
则一致行动集团之持股量将超过50%。於该情况下,一致行动集团可进一步增加
其本公司之持股量,而不会导致须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提出全面要约之任何进一
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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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股权架构
下表载列本公司於本公告日期、紧随资本重组生效後但於供股完成前及紧随供股
完成後之股权架构。
紧随供股完成後(假设概
紧随供股完成後 无合资格股东(蓝鼎国际
(假设所有合资格股东均除外)已承购任何供股股
紧随资本重组生效後 已悉数承购彼等 份及包销商已最大程度承
股东 於本公告日期 但於供股完成前 之供股股份配额) 购供股股份)
股份数目 % 股份数目 % 股份数目 % 股份数目 %
一致行动集团(附注1) 7,061,709,274 34.34 7,061,709,274 34.34 42,370,255,644 34.34 92,546,456,644 75.00
金利丰证券(包括其所促使之认购
人�u分包销商()附注2) 0 0.00 0 0.00 0 0.00 17,344,648,915 14.05
其他公众股东 13,504,169,983 65.66 13,504,169,983 65.66 81,025,019,898 65.66 13,504,169,983 10.95
总计 20,565,879,257 100.00 20,565,879,257 100.00 123,395,275,542 100.00 123,395,275,542 100.00
附注:
1.蓝鼎国际(由仰先生单独及实益拥有)持有全部7,061,709,274股现有股份。除蓝鼎国际外,概
无其他本公司主要股东及概无董事(仰先生除外)於任何现有股份中拥有权益。
2.於本公告日期,金利丰证券已与结好证券有限公司(「结好」)订立分包销安排,当中结好将分
包销5,005,121,362股包销股份,相当於本公司经供股扩大之股权约4.06%。结好为一家日常业
务范围包括包销的公司并为结好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一家於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
号:1469)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除上文所述外,於本公告日期,金利丰证券并无任何其他
分包销安排。
根据包销协议之条款,金利丰证券於促使任何供股股份认购人及�u或分包销商时,金利丰证
券同意确保(i)有关认购人及�u或分包销商均为独立第三方;及(ii)有关认购人及�u或分包销商
连同一致行动人士於供股完成时不得持有本公司之股权逾10%。
资本重组
於本公告日期,资本重组之所有条件已获达成。资本重组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
十二日生效,且新股份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开始买卖。资本重组时间表
载於通函第12至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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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股
按连权基准买卖新股份之最後一日将为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星期四),而按
除权基准买卖新股份之首日将为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星期五)。厘定供股配
额之记录日期将为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日(星期四)。预期章程文件将於二零一七
年三月三十一日(星期五)寄发。
供股须待(其中包括)通函董事会函件「供股之条件」一节所载条件达成後,方可作
实。因此,供股不一定会进行。拟於供股条件达成当日之前买卖股份及�u或未缴
股款供股股份之任何股东或其他人士,须承担供股可能无法成为无条件及可能不
会进行之风险。股东及公众人士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蓝鼎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周雪云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仰智慧先生(主席)及周雪云女士;以及
独立非执行董事霍浩然先生、陈磊先生及鲍金桥先生。
董事愿就本公告所载资料之准确性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并在作出一切合
理查询後确认,就彼等所深知,本公告所发表之意见乃经审慎仔细考虑後达致,
且本公告并无遗漏其他事实,足以致令本公告之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本公告之中英文本如有任何歧义,概以英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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