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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全年業績公佈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2018)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 全年业绩公布 瑞声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瑞声科技」或「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连同2015年同期之经审核比较数字。 该等经审核财务报表已由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审阅,并经董事会於2017年3月22日批准。 2016年全年业绩摘要(经审核): 2016年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百万元) 2016年 2015年 按年% 第四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按季% 按年% 收入 15,507 11,739 +32% 5,737 4,207 3,848 +36% +49% 毛利 6,443 4,872 +32% 2,394 1,759 1,594 +36% +50% 毛利率 41.5% 41.5% - 41.7% 41.8% 41.4% -0.1pt +0.3pt 纯利 4,026 3,107 +30% 1,571 1,100 1,011 +43% +55% 纯利率 26.0% 26.5% -0.5pt 27.4% 26.2% 26.3% +1.2pt +1.1pt 每股基本盈利(人民币元) 3.28 2.53 +30% 1.28 0.90 0.82 +43% +55% 股息(港元) 1.47 1.20 +23% -- -- -- -- -- 主席报告 致各位股东 2016年再一次为瑞声科技丰收的一年。我们连续七年实现销售增长,录得超过人民币150亿元(或20亿美元)的总收入,创下新的里程碑。我们於智能手机市场渐趋饱和之际依然取得强劲业绩,另外已完成多项重大举措,使本公司由声学器件供应商逐步演化成综合微型技术解决方案供应商,为长远成功铺路。 以下为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部分主要财务摘要: 与去年相比,收入增长32%至人民币15,506.8百万元,而纯利则上升30%至人民币4,025.7 百万元,两者均创新高; 动圈器件及非声学解决方案销售额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29%及56%,两者均录得超过 40%之毛利率,成为本公司的双重增长动力; 年度化平均权益回报率(权益回报率)为31.6%,较去年30.4%有所上涨; 资产负债表状况进一步改善,手头现金为人民币3,864.4百万元,资产负债比率及资产净 负债比率分别处於16.9%及0.9%之相对较低水平;且 建议2016年总股息每股1.47港元,较去年增长23%。 我们对於瑞声科技自2016年9月5日起获纳入成为恒生指数50只成份股之一感到欣喜,再次证明市场对我们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科技板块之重要地位的认同。我们的市值於2016年8月创下新高,首次超过1,000亿港元,为我们於2005年首次公开发售时市值的30倍以上。 市场回顾 对智能装置市场而言,2016年是技术改革的重要一年。创新设计及互动应用程式的全球化发展推动手机制造商更关注及追求更佳的规格及更快的装置,以优化用户体验。作为最佳功能之一的双镜头及立体声喇叭打造更佳视听娱乐。此外,随着推出高端型号,触觉反馈和防水功能得以进一步发展。这些创新均带动更精密解决方案的新一轮升级周期。 高端智能手机在个别创新及差异化方面竞争的同时,中低端产品则趋向以可负担价格提供相对较高规格。受更快的技术升级所推动,新推出的多款智能手机之竞争十分激烈,且更换周期变得更短。尽管智能手机之全球出货量仅以单位数百份比增长,市场规模依然庞大,於年内合共达到15亿部。 一如既往,瑞声科技透过发展先进的声学解决方案,维持我们在市场的领先地位,屹立於技术转移的尖端。同时,非声学分部亦推动本公司实现更快速增长。我们透过强大及出众的设计和生产能力,协助客户满足消费者对新一代智能装置创新功能的需求和期望。 业务回顾 我们於2016再次录得稳健的业绩表现,声学及非声学分部均呈现持续增长势头。本公司录得收入及纯利人民币15,506.8百万元及人民币4,025.7百万元,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32%及30%。毛利率维持41.5%之较高水平。主要受惠立体声和防水功能的升级趋势,动圈器件的销售额录得增长,按年上升29%,占总销售额之51%。受惠於分别来自无线射频结构件及触控马达解决方案的贡献,非声学业务销售额较去年同期增长56%,为2016年总销售额带来45%之贡献(相比2013年仅占1%)。本公司持续及有效的成本控制推动营运开支由2015年的14.2%下降至12.4%,实现26.0%的全年纯利率。 我们以第四季度的强劲收入及盈利增长为2016年作总结。第四季度收入较去年同期上升49%或 按季上升36%至人民币5,736.5百万元。纯利录得人民币1,570.7百万元,较去年同期上涨55%,且较上一季度上涨43%。非声学业务收入的强劲增长为主要的贡献因素。非声学业务按季增长73%,占2016年第四季度总销售额逾56%,首次超越来自声学业务的收入。我们再一次展示了在产品方面的强大执行力及提供先进解决方案的出众能力,能满足客户要求。第四季度毛利率为41.7%,而有效控制营运开支促使纯利率提升至27.4%。 末期股息 本公司持续产生强劲盈利及现金流,令其财政状况进一步增强,年末现金结余为人民币3,864.4百万元。董事会建议末期股息为每股1.17港元(2015年:0.95港元),连同中期股息每股0.30港元,全年基本股息将为每股1.47港元(2015年:1.20港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3%。本公司继续维持每年约40%的派息比率。 待股东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将於2017年5月24日举行)批准後,上述末期股息将支付予本公司於2017年6月9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并将於2017年6月21日或前後支付。 可持续发展 瑞声科技对可持续发展的定义为:承诺在未来建立强大及成功的企业的同时,尽量减少对环境和社会的负面影响,并与持份者分享长期价值。可持续发展已逐渐融入我们的业务,我们不仅以此解决当今的迫切问题(即气候变化、人才招募及企业透明度),亦为我们的业务创造价值。我们於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中总结我们的承诺及努力,第四份报告计划於今年5月於香港联交所及公司网站刊发。 我们推广持续进修、进步及创新的企业文化。凭藉此文化,我们於2016年成功获得291项全新专利,其中151项属非声学分部,令我们的知识产权组合扩大至1,993项专利。我们已申请另外1,157项专利,使待批专利达到合共1,342项。 前景 科技行业一直不断发展。从应用於各种装置的人工智能,至虚拟现实、扩增实境及机器学习-装 置和应用正逐步接轨。技术解决方案及平台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演化,以协助大众提高生产力及满意度。预期移动装置在连接及统领整个生态系统方面会担当重要角色。本公司的重点产品组合(包括声学及非声学解决方案)令其处於强势位置,以利用日渐增长的需求打造表现更佳的智能装置。 於2017年,部分高端客户正准备规格升级,务求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中脱颖而出,而其他客户将密切跟随,以巩固其市场地位。因此,我们预期声学及非声学分部拥有具吸引的增长潜力。除拥有引领行业发展的优越技术能力外,瑞声科技拥有综合及多平台解决方案,不但有助於巩固我们作为最先进解决方案领先提供者的地位,亦可提高我们在无线射频结构件、光学及触控马达方面新解决方案的普及程度。在我们致力提升表现及产品设计的同时,我们的解决方案亦能由当前主要智能手机领域拓展至其他崭新应用。就虚拟现实及扩增实境而言,音频及光学解决方案,连同无线射频设计的结构件及触控马达反馈,将为大众带来亲历其境的体验,不但刺激触觉,更包括视觉和听觉的人类感官。我们能够於这些新领域中推出提升用户体验的全面解决方案。 凭藉我们明确的发展策略和专注研发的远见,我们相信,我们能够实现持续的收入增长及稳定的高盈利能力。产品专门技术及创新将会让我们得以推出用户体验更丰富的新技术平台,并巩固我们成为整合微型技术供应商的领导地位。我们将於不断演化的市场中为股东继续努力,适应新的挑战并实现长期可持续增长。 感谢 最後,本人谨代表董事会,藉此机会感谢全体员工及管理层,以辛勤工作为理想业绩作出贡献,并为未来发展奠定巩固基础。我们亦衷心感谢持份者对我们的支持及信任。最後,本人感谢董事会成员於年内之指导及明智的建议。 主席 许文辉 2017年3月22日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概要 瑞声科技为一家提供涵盖声学、触控马达、无线射频及光学各分部之最新微型技术器件全面解决方案供应商。我们已为一家发展成熟并领先全球的微型声学器件(包括多种扬声器、受话器及微电机系统(「微电机系统」)麦克风)供应商,亦提供综合解决方案,跨越多个领域,包括先进专有技术之触控马达、无线射频天线及光学器件。我们的产品应用於智能手机、掌上电脑、可穿戴式装置及笔记本电脑等智能装置。我们有全球广泛的研发中心及於主要市场的销售办事处,在移动电子市场为来自不同地区的众多客户服务。 作为一家科技公司,瑞声科技认识到持续及集中的研究与开发的重要性。我们将持续开发及加强我们的研发能力与我们的知识产权组合。我们的管理层团队致力於物色及评估合适的机会去投资或与其他环球科技公司组成联盟,其将与本公司的现有科技能力创造出协同效应。 业务分部表现 本公司於科技元器件业经营,此行业的特徵是快速的技术发展及规格升级。为成为创新的解决方案供应商,本公司於整个设计、制造及分销过程中一直与客户紧密合作,并灵活应对不断变更的客户设计规格及生产要求。因此,基於特定产品的推出、不断变化的市场及行业状况,各业务分部的表现会有周期性差异。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总收入达人民币15,506.8百万元,按年上升32%。动圈器件仍然贡献最大盈利,占总销售额之51%,而触控马达及无线射频结构件业务合并的销售贡献总销售额之45%。瑞声科技持续建立了一个多元化的产品组合,透过更平衡的客户组合驱使收入增长。 动圈器件 动圈器件为主动产生声音的器件,包括微型音箱、扬声器及受话器。於2016年,动圈器件分部的收入为人民币7,955.8百万元,占总收入之51%及按年上升29%。微型音箱贡献主要收入,占总销售额之29%,而受话器及扬声器分别占17%及5%。整体毛利率自去年40.1%改善至45.5%。 动圈器件中的三大主要产品线的整体销售收入年同比结果有差异,反映产品规格升级周期的阶段及渗透个别客户的市场份额:相比2015年,微型音箱及受话器分别增长27%及72%,而扬声器下跌22%。中国客户越趋采用微型音箱取代扬声器主力贡献微型音箱销售增长。智能手机的防水及立体声功能导致微型音箱及受话器的销售价格更高及刺激两个产品线的增长。 触控马达及无线射频结构件 非声学业务下有两个不同的贡献分部,分别为触控马达及无线射频结构件。 於回顾年度,触控马达及无线射频结构件业务透过市场扩充及市场份额增加持续表现强劲。触控马达及无线射频结构件合并的销售额较去年跃升56%,达至人民币6,940.2百万元,贡献总收入之45%。触控马达贡献最多收入。此合并分部的毛利率维持40.1%,较去年50.8%有所下跌,反映产品组合变动及生产成本上升的影响。 随着中国客户於2016年推出更多产品,无线射频结构件业务透过市场扩张及份额增加(特别是无线射频金属结构解决方案)展示按年强劲增长。本公司具备整合声学、结构件、天线设计及生产外加无线射频微电机系统调谐器功能之专有技术,故享有独特地位。凭藉跨平台的技术,本公司可提供独特的整合解决方案,以配合不同的外形设计和应用材料的变动。 就触控马达而言,作为具备强大知识产权组合的技术领先者,本公司已展示出身为有实力的供应商,可满足客户最高的技术规格及要求。加上良好的生产执行力,本公司作为主要供应商之一已於此新领域中占一席位。 微电机系统器件:微电机系统麦克风 於2016年,由於盈利能力下降,本公司有意降低其於产品组合中的重要性,此分部按年下跌46%至人民币535.4百万元,占总销售额之3.5%。毛利率达至8.8%。 其他产品 光学器件及部分非核心器件(如传统麦克风及耳机)的销售贡献均计入此分类。於回顾期间,总金额为人民币75.4百万元,占总销售额之0.5%。 财务回顾 全年业绩概要 瑞声科技已连续7个年度创销售纪录。於2016年,本集团声学及非声学业务分部均出现有机成长,展现出强劲的经营表现。我们的财务状况保持稳健,且本公司持续自经营活动获得大量及稳定现金流入。本集团已录得净经营现金流入人民币4,812.0百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总收入上升至人民币15,506.8百万元,较2015年增加人民币3,767.9百万元或32.1%。 我们的整体毛利达人民币6,442.5百万元,较2015年增加人民币1,570.4百万元或32.2%。毛利率41.5%,维持上年水平。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由2015年人民币3,106.9百万元,增长29.6%至今年人民币4,025.7百万元。每股基本盈利由2015年人民币2.53元,上升29.6%至2016年人民币3.28元,与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增长一致。 就税项而言,本集团的主要经营附属公司受香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新加坡及越南的不同的税务制度影响,而适用不同的法律及法规,以及部分个别地区的特定减免激励。於2016年,本集团的税项开支概无受到任何此等税务法律及法规的重大变动而影响。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本集团持续保持健康的流动资金状况及持续自经营活动获得稳定现金流入。於2016年,经营产生之自由现金流(即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占销售额比重达至36.6%,相较於2015年之35.5%有所改善。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拥有无抵押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人民币3,864.4百万元(2015年:人民币2,223.9百万元),当中70.8%(2015年:44.9%)以美元计值,26.8%(2015年:45.9%)以人民币计值,0.6%(2015年:2.4%)以日圆计值,0.4%(2015年:4.4%)以港元计值,0.2%(2015年:0.9%)以欧元计值及1.2%(2015年:1.5%)以其他货币计值。 外�� 我们的经营及覆盖范围面向国际,故本集团面临的外�蠓缦瞻�括交易及�蠖曳缦铡� 本集团一贯的策略是集中处理外�蠊芾硎乱耍�以监控所承受的总体外�蠓缦眨�消除从属地位,同时与银行集中进行对冲交易。本集团尽可能以功能货币进行投资及借贷,达致自然对冲效果。倘未能自然对冲,则本集团将通过合适的外�蠛显技跚嵬�蠓缦铡� 本集团过去及将来均不会为投机买卖目的进行任何衍生工具交易。 交易应收款项及交易应付款项 於2016年12月31日,交易应收款项周转天数较2015年年末下降12天至95天。交易应收款项(扣除呆账拨备)按发票日0至90天、91天至180天及超过180天计算之账龄,分别为人民币4,096.6百万元(2015年:人民币3,188.4百万元)、人民币363.3百万元(2015年:人民币311.6百万元)及人民币59.5百万元(2015年:人民币33.1百万元)。截至2017年2月28日,期後已收款总额为人民币3,842.0百万元,占截至本报告期末未收回总额(扣除拨备)之85.0%。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已开展对一家新兴智能手机品牌(「债务人」)就清偿债务人交易债务之法律诉讼。作为诉讼的一部分,法院已为本集团颁布禁制令冻结债务人若干资产,当中包括银行结余。债务人为达致和解已开始与本集团进行磋商。基於法院所冻结资产的价值及与债务人的持续磋商,董事认为毋须为应收债务人款项计提拨备。 本集团交易应付款项周转天数较2015年年末上升19天至121天。交易应付款项按发票日0至90天、91天至180天及超过180天计算之账龄,分别为人民币3,459.4百万元(2015年:人民币1,728.2百万元)、人民币491.7百万元(2015年:人民币308.5百万元)及人民币0.4百万元(2015年:人民币0.8百万元)。为更佳利用现有的财务资源,本集团会密切监控及将持续改善其交易应收款项及交易应付款项的管理。 资产负债比率及负债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比率为16.9%(2015年:11.0%)(其按贷款及借款总额除以总资产计算)。扣除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资产净负债比率为0.9%。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短期银行贷款及长期银行贷款分别为人民币3,303.3百万元(2015年:人民币1,158.9百万元)及人民币789.1百万元(2015年:人民币648.7百万元)。 集团资产抵押 除於2016年12月31日主要为光学器件业务购买固定资产而质押予银行的银行存款人民币 111.1百万元(2015年:人民币0.1百万元)外,本集团并无其他资产抵押予任何金融机构。 管理层相信,本集团目前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连同可供动用的信贷融资和预期来自经营业务的现金流量乃为充裕将可满足本集团目前的营运需求及资本开支。 资本开支 本集团持续於期内投资於资本开支,以捕捉新的市场机遇及支持长期业务策略。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产生资本开支人民币4,137.6百万元(2015年:人民币2,420.9百万元),主要用作取得物业、厂房及设备,以扩充声学及非声学业务分部的产能。本集团将於非声学业务分部投资更高比例之资本开支,加强我们於此领域的技术实力。资本开支一般以内部资源拨付。 人力资源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聘用46,396名全职雇员,较於2015年12月31日的雇员人数35,687名上升30%,此乃由於本公司於中国及亚洲其他地区的业务持续发展,尤其是所有产品分部之新项目所致。 本集团雇员之薪酬乃按其个人表现、专业资格、行业经验及相关市场趋势厘定。管理层定期审视本集团之薪酬政策并对员工之工作表现作出评核。除基本薪金、津贴、社会保险及强制性退休金外,雇员薪酬亦包括花红及股份奖励计划。按照中国相关法规的规定,本集团参加了有关地方政府机关设立之社会保险计划。本集团亦已为香港、台湾、新加坡、南韩、越南、菲律宾、美国及多个欧洲国家的雇员参加强制性退休金及社会保险计划。 股份奖励计划 诚如本公司於2016年3月23日所公布,董事会决议采纳经董事会挑选之雇员(不包括被排除之雇员)可参与之股份奖励计划(「计划」)。该计划之目的为允许本公司向经甄选雇员授出奖励,作为彼等对本集团作出贡献之激励,并为本集团之进一步发展吸纳合适人才。根据该计划,计划期限内可奖励的最多股份数目以本公司实时已发行股本之1.65%(即20,262,000股)为限,可向任何一名经甄选雇员授出之奖励股份最多不超过本公司实时已发行股本之0.5%(即6,140,000股)。根据计划,股份将由信托人按董事会厘定的认购价认购或於香港联交所购买(费用由本公司承担),并将於归属前根据该计划由信托人代表经甄选雇员以信托方式持有。根据上市规则第17章,该计划不构成一项购股权计划,而为本公司之一项酌情计划。 自采纳计划之日起直至2016年12月31日,概无股份获信托人根据该计划的规则及信托契据认购或购买及概无股份按该计划获授出予经甄选雇员。 本节所用词汇与本公司於2016年3月23日有关采购计划之公布所定义者具有相同涵义。 主要风险因素 部分影响本集团的主要风险因素及不确定性概述如下。此清单并非钜细无遗,且可能存有下文所概述以外对本集团未知或可能暂不重大但於未来可变得重大的其他风险及不确定性。此外,本业绩公布并不构成为任何人士投资於本公司证券的建议或意见,投资者於投资本公司证券前务请自行作出判断或谘询彼等的投资顾问。 有关智能手机分部的风险 本集团绝大部分收入来自移动装置消费市场的智能手机分部。因此,全球经济的整体状况、行情及消费者行为可能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为解决这一风险,本集团正持续拓宽其产品及技术平台,以扩展其涉猎范围至不同终端应用,令收入及盈利来源多样化从而减轻其对於任何单一分部的依赖。 对少数主要客户的依赖 本集团的五大客户(占本集团总收入的74%)均与移动装置消费行业相关,该行业的特点为周期性整合及新品牌的诞生。任何该等客户於市场地位的亏损及变动或会对本集团之业务、财务状况及营运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然而,本集团与该等主要客户已建立紧密联系,其中四名均已成为我们的客户超过四年,而其余一名则为新兴智能手机品牌,亦已成为我们的客户超过两年。 所授出的信贷期介乎60至90日,此与授予其他客户之信贷期一致。来自该等主要客户截至年末的交易应收款项期後收款已获审阅,情况理想而毋须作出拨备。 与现今全球化世界的众多行业一样,移动装置消费市场正经历持续整合,而相对较少数的领先者常常获得较大的市场份额。作为该行业的供应商,本公司须积极管理增长与集中风险的健康平衡,而我们相信,於过去十年的业绩乃我们有能力於快速变革的行业格局中达致此成就的最佳凭证。 经营风险 本集团的经营受限於设计及提供技术解决方案的多项具体风险因素。虽然我们的业务建立於专注微型声学器件之上,本集团一直致力於开发新的产品及技术平台。为满足未来设计规格及产品品质的要求,我们成功的往绩无法确保我们於微型声学器件方面同样持续成功。技术设计、性能规格或其他外部因素的变动或会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此外,尽管已制定内部系统及政策预防,生产及品质问题仍有可能发生,继而可能导致财务亏损、诉讼或声誉受损。 我们相信,本公司於尽力满足设计规格和品质要求方面处理经验丰富,本公司亦有许多重叠的核心设计及产品资质可加以利用。令本公司於设计能力和及时供货方面处於最有利竞争地位。此外,本公司持续审阅竞争及市场趋势。本公司致力於创新并於近五年对研发持续再投资大量资源,以建立广泛的解决方案及知识产权组合并维持竞争地位。本公司已推行质量管理系统。所有产品均须彻底及全面检测以符合客户要求和国际标准。本公司将继续改善其内部处理能力并为产品可靠性的持续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外�蠓缦� 本集团的呈报货币为中国人民币(人民币),而我们面向海外客户的销售主要以美元计值,故本集团面临会影响财务报告业绩的�舐史缦铡� 本集团的现金流收益主要以该两种货币计值,且保持平衡的比例。此外,多项相关银行借款融资已按该两种货币(即人民币及美元)予以安排,以满足我们日常营运开支及资本投资要求。 因此,於我们的业务营运模式中,本集团的收入主要与开支的货币相匹配;而於过去数年,此已减轻外�蟛ǘ�的影响。 过往表现及前瞻性陈述 载於此文件的本集团表现及经营业绩属历史性质,而过往表现并非将来表现的保证。此文件载有若干陈述带有前瞻性或使用类似前瞻性词汇。该等前瞻性陈述乃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业内及市场所经营的现况而作出之目前信念、假设及期望。实际业绩可能与前瞻性陈述及意见中论及之预期表现有重大差异。集团、各董事、雇员或代理概不承担(a)更正或更新本公司此文件所载前瞻性陈述或意见之任何义务;及(b)倘因任何前瞻性陈述或意见不能实现或变成不正确而引致之任何责任。 本公司自上市起一直发布季度业绩公告。从一个季度至下一季度,本公司已经历并预期会继续经历销售及营运业绩之波动。我们相信,对於我们营运业绩的按季比较於反映本公司营运行业的周期性和季节性方面具有一定程度的意义。然而,该等比较不应作为长期表现(如年度业绩)的单一指标加以依赖。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15,506,828 11,738,866 已售货品成本 (9,064,317) (6,866,765) 毛利 6,442,511 4,872,101 其他收入 148,997 176,577 分销及销售开支 (291,150) (256,712) 行政开支 (472,102) (546,443) 研发成本 (1,165,669) (858,972) 分占联营公司业绩 11 (8,535) (4,980) 出售一家附属公司之收益 19 428 4,411 �蠖沂找� 45,322 71,241 融资成本 4 (66,812) (21,950) 税前溢利 5 4,632,990 3,435,273 税项 6 (608,555) (325,079) 年内溢利 4,024,435 3,110,194 其他全面收入: 期後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换算产生之�蠖也疃� 175,172 80,045 年内全面收入总额 4,199,607 3,190,239 年内溢利(亏损)归属: 本公司拥有人 4,025,665 3,106,904 非控股股东 (1,230) 3,290 4,024,435 3,110,194 全面收入(开支)总额归属: 本公司拥有人 4,201,203 3,187,210 非控股股东 (1,596) 3,029 4,199,607 3,190,239 每股盈利-基本 8 人民币3.28元 人民币2.53元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2016年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9 9,494,014 7,079,966 商誉 89,217 89,217 预付租赁款项 339,583 253,367 购置物业、厂房及设备所付按金 918,358 256,661 可供出售投资 10 385,676 379,940 於联营公司之权益 11 14,146 5,858 无形资产 167,259 156,021 应收一家附属公司一名非控股股东之贷款 12 19,994 18,417 11,428,247 8,239,447 流动资产 存货 2,622,931 1,718,158 交易应收及其他应收款项 13 6,155,767 4,195,568 应收关连公司款项 2,933 20,511 可收回税项 71,832 22,593 已抵押银行存款 111,108 60 银行结余及现金 3,864,386 2,223,864 12,828,957 8,180,754 流动负债 交易应付及其他应付款项 14 5,345,908 2,919,037 应付关连公司款项 50,705 39,999 应付税项 425,161 208,025 短期银行贷款 15 3,303,293 1,158,880 其他短期借款 347 324 9,125,414 4,326,265 流动资产净额 3,703,543 3,854,489 资产总额减流动负债 15,131,790 12,093,936 非流动负债 长期银行贷款 15 789,135 648,700 政府补助 16 80,040 42,172 递延税项负债 17 47,818 48,981 916,993 739,853 资产净额 14,214,797 11,354,083 资本及储备 股本 99,718 99,718 储备 14,089,161 11,207,224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14,188,879 11,306,942 非控股股东权益 25,918 47,141 权益总额 14,214,797 11,354,083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1. 一般资料 本公司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受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於香港联交所上市。 综合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人民币」)呈列,与本公司之功能货币相同。 2. 应用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於本年内,本集团已应用所有於本集团2016年1月1日开始之会计期间生效之新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於本年内,应用新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并未对本集团於本年及过往年度之财务表现及财务状况及�u或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所载列之披露造成重大影响。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并无提早应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与客户之间的合约产生之收入及相关修订本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2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第22号 外币交易及预付代价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修订本 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交易之分类及计量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修订本 於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约应用国际财务 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修订本 厘清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与客户之间的合约产 生之收入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销售或 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投入3 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本 披露主动性4 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 确认未实现亏损之递延税项资产4 国际会计准则第40号修订本 投资物业转换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2014-2016期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年度改进5 1 於2018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 於2019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 於有待厘定的日期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4 於2017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5 於2017年1月1日或2018年1月1日(如适用)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 应用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续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引入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分类及计量、一般套期会计及对金融资产减值规定之新规定。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主要规定阐述如下: 所有属於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范围内的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後会以摊余成本或 公允价值计量。具体而言,倘债项投资於目的为收取合约性现金流量的业务模式下持有及附有纯粹作本金及尚未偿还本金的利息付款的合约性现金流量,则一般於其後会计期末按摊余成本计量。於目的为同时收回合约性现金流量及出售金融资产之业务模式中持有之债务工具,以及金融资产的合约性条款令於特定日期产生之现金流量纯粹为支付本金及尚未偿还本金之利息的债务工具,按公允价值列入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允价值列入其他全面收益」)之方式计量。所有其他债项投资及权益投资於其後会计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此外,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实体可作出不可撤销的选择,於其他全面收益内呈列权益投资(并非持作买卖)公允价值的其後变动,一般仅有股息收入方会於损益内确认。 就金融资产减值而言,与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项下按已发生信用损失模型计算相 反,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规定按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规定实体於各报告日期将预期信用损失及该等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入账,以反映信贷风险自首次确认以来的变动。换言之,毋须再待发生信用事件即可确认信用损失。 於未来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或会对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分类及计量造成重大影响。本集团可供出售投资,包括正按成本减减值列示的金融资产,将按公允价值列入损益计算或标示为公允价值变动列入其他全面收益(惟须符合指定标准)。加上,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可能导致本集团以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尚未发生之信用损失提早拨备。 2. 应用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续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与客户之间的合约产生之收入」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已颁布,其制定一项单一全面模式供实体用作将自客户合约所产生的收入入账。於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生效後,其将取代现时载於国际会计准则第18号「收入」、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建筑合约」及相关诠释的收入确认指引。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的核心原则为实体应以向客户描述转让已承诺货品或服务的金额确认收入,反映实体预期可就交换该等货品或服务获得的报酬。具体而言,该准则引入收入确认的五个步骤: 步骤1:识别与一位客户之合约 步骤2:识别合约内履行之责任 步骤3:厘定交易价格 步骤4:按合约内履行之责任分配交易价格 步骤5:当(或於)实体履行责任时确认收入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实体当(或於)完成履约责任时确认收入,即於特定履约责任相关的货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让予客户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已就处理特别情况加入更明确的指引。此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要求更详尽的披露。 於2016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就有关识别履约责任、主体对代理代价以及发牌申请指引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作出澄清。 本公司董事预期於未来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或会要求更多披露,然而,本公司董事预期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将对各自报告期间确认收入的时间及金额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为识别出租人及承租人的租赁安排及会计处理引入一个综合模式。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於生效时将取代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及相关诠释。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根据所识别资产是否由客户控制来区分租赁及服务合约。除短期租赁及租赁低值资产外,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差异自承租人会计处理中撤销,并由承租人须就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相应负债的模式替代。 2. 应用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续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续 使用权资产初始按成本计量,而其後乃按成本(若干例外情况除外)减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计量,并就租赁负债之任何重新计量而作出调整。租赁负债初始按未来租赁付款额现值计量。後续,租赁负债会就利息及租赁付款额以及(其中包括)租赁修订的影响而作出调整。就现金流量分类而言,本集团现时将有关自用租赁土地之前期预付租赁付款额呈列为投资现金流量,而其他经营租赁付款则呈列为经营现金流量。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有关租赁负债之租赁付款额将分配为本金及利息部分(分别呈列为融资及经营现金流量)。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本集团已确认租赁土地(本集团为承租人)之预付租赁付款额。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将视乎本集团单独或於倘拥有资产时将於相应有关资产的同一项目内呈列使用权资产而可能导致该等资产之分类发生潜在变动。 与承租人会计处理相反,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充分推进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之出租人会计处理规定,并继续要求出租人将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 此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要求全面的披露。 本集团於2016年12月31日拥有不可撤销经营租赁承担人民币159,030,000元。初步评估显示,该等安排将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项下租赁之定义,因此本集团将就所有该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相应的负债,除非有关租赁於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後符合低价值或短期租赁。此外,应用新安排可能导致上文所述计量、呈列及披露发生变动。然而,於董事完成详尽审阅前,提供有关财务影响之合理估计并不切实际。 除上述者外,董事预期应用其他新订及经修订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不会对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 3. 分部资料 经营及可呈报分部乃按照本集团主要营运决策人定期审阅之本集团有关组成分部之内部报告确认,以便将资源分配至分部并评估其表现。本集团主要营运决策人为行政总裁(「行政总裁」)。 3. 分部资料-续 就资源分配及绩效评估的目的,呈报给行政总裁的资料主要根据已出售的产品类别列示,此亦为本集团组织及管理之基准。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本集团经营及可呈报分部为动圈器件(包括微型音箱、受话器及扬声器)、触控马达及无线射频结构件(「触控马达及无线射频结构件」)、微电机系统器件及其他产品(包括光学器件、传统麦克风及耳机等)。该等分部均代表本集团生产及出售的主要产品类别。 有关该等分部的资料呈列如下。 本集团收入及业绩按经营及可呈报分部之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营及可呈报分部 来自外部客户的分部收入 动圈器件 7,955,785 6,152,427 触控马达及无线射频结构件 6,940,249 4,440,895 微电机系统器件 535,356 990,482 其他产品 75,438 155,062 收入 15,506,828 11,738,866 分部业绩 动圈器件 3,618,815 2,465,541 触控马达及无线射频结构件 2,786,126 2,255,366 微电机系统器件 46,998 185,335 其他产品 (9,428) (34,141) 经营及可呈报分部的总溢利 6,442,511 4,872,101 未分配金额: 利息收入 33,986 14,504 其他收入 115,011 162,073 分销及销售开支 (291,150) (256,712) 行政开支 (472,102) (546,443) 研发成本 (1,165,669) (858,972) 分占联营公司业绩 (8,535) (4,980) �蠖沂找� 45,322 71,241 融资成本 (66,812) (21,950) 出售一家附属公司之收益 428 4,411 税前溢利 4,632,990 3,435,273 3. 分部资料-续 两个年度概无分部间销售。概无披露本集团经营及可呈报分部资产及负债以及其他资料的分析,此乃由於该等资料并无定期提交予行政总裁审阅。不同分部所使用资产之折旧及摊销开支已呈交行政总裁审阅。 於分部业绩计量中载列之折旧、摊销及预付租赁款项之经营租赁租金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动圈器件 477,348 396,714 触控马达及无线射频结构件 173,193 85,234 微电机系统器件 41,505 30,784 其他产品 17,886 11,649 709,932 524,381 其他未分配开支 258,973 191,364 968,905 715,745 分部溢利代表各分部所得溢利,不包括融资成本、利息收入、行政开支、研发成本、分销及销售开支、其他收入、�蠖沂找妗⒎终剂�营公司业绩及出售一家附属公司之收益的分配。此乃就资源分配及绩效评估的目的而向行政总裁呈报的资料。 本集团约90%的非流动资产位於中国,於相关集团实体之所在地持有该等资产。 下表乃按外部终端客户所在地区分类之本集团收入分析: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大中华区*(经营所在国) 4,779,986 3,721,533 其他海外国家: 其他亚洲国家 1,053,676 1,363,344 美洲 9,669,114 6,648,093 欧洲 4,052 5,896 15,506,828 11,738,866 * 大中华区包括中国、香港及台湾。大中华区的大部分收入来自中国。 3. 分部资料-续 对於来自美洲、欧洲及其他亚洲国家本集团外部终端客户收入之分布资料,不按照单个国家披露。管理层认为,有关披露对本集团业务不利。 年内,来自本集团个别占本集团收入超过10%之大客户的总收入为人民币7,313,044,000元(2015年:人民币4,652,702,000元)并包括於本集团的所有分部。由於董事认为披露各客户的总收入及客户数目对本集团业务不利,故并未作出有关披露。 4. 融资成本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须於五年内全数偿还之银行借款利息 66,811 21,950 其他短期借款利息 1 - 66,812 21,950 5. 税前溢利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税前溢利已扣除: 董事薪酬 18,841 13,217 其他员工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366,858 326,097 其他员工成本 3,543,612 2,609,624 总员工成本 3,929,311 2,948,938 扣除:包括在研发成本内之员工成本 (695,342) (447,632) 3,233,969 2,501,306 折旧 952,615 698,109 扣除:包括在研发成本内之折旧 (150,796) (98,011) 801,819 600,098 摊销无形资产 9,512 13,076 呆坏账拨备净额 - 1,338 陈旧存货拨备,包括在已售货品成本内 - 75,944 核数师酬金 2,907 2,837 确认列为开支之存货成本 9,177,769 6,790,821 包括在研发成本之原材料成本 78,254 159,071 就物业、厂房及设备确认之减值亏损(附注9) - 60,440 就商誉确认之减值亏损 - 21,128 就无形资产确认之减值亏损 - 19,016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12,788 5,976 出售预付租赁款项之亏损 2,735 - 各项经营租赁租金 -楼宇 66,788 54,800 -预付租赁款项 6,778 4,560 并计入: 计入其他收入之政府补助* 90,640 54,685 利息收入 33,986 14,504 豁免贷款之收益 - 11,045 租金收入 2,448 3,797 政府补助摊销(附注16) 5,922 3,532 出售预付租赁款项之收益 - 256 陈旧存货拨回,包含於已售货品成本中 113,452 - 呆坏账拨备拨回净额 3,067 - * 此数额主要为中国地方当局就本集团从事高科技业务、聘用海外专家及高科技人 才而给予之奖励补助。所有补助均已於年内确认获批及领取。 6. 税项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即期税项支出(抵免)包括: 香港利得税 86 289 中国企业所得税 535,713 238,771 其他司法权区税项 103,110 113,121 过往年度税项之超额拨备 (29,191) (21,971) 609,718 330,210 递延税项(见附注17) (1,163) (5,131) 608,555 325,079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国附属公司之税率为25%。 根据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的联合通知财税[2008]第1号,外资企业对2008年1月1日之前赚取的溢利分派予外国投资者时不受条例限制,可豁免代扣企业所得税。然而,在其之後产生的溢利所分派的股息则须徵收10%的企业所得税,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3及27条及其实施细则第91条由中国附属公司代扣。根据中国与香港避免双重徵税安排之税务安排,倘香港居民企业拥有中国居民企业股权最少达25%且被认定为股息受益所有人,则中国居民企业派付股息予香港居民企业之代扣税率会进一步降为5%,否则维持按10%徵收。所赚取未分派溢利的递延税项负债按本公司董事决定之预期股息流以5%税率计提。 此外,若干中国附属公司获正式认可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到期日介乎2017年8月4日至2018年11月2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该等中国附属公司获认可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享有优惠税率15%直至中国附属公司各自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届满为止。 根据新加坡相关法例及规定,本集团其中一家附属公司有权根据发展与扩展激励方案享有优惠税率,而彼等激励方案乃基於履行符合条件之业务活动而授出。该附属公司享有的此激励计划将於2018年届满。 6. 税项-续 根据越南相关法例及规定,本集团其中一家附属公司有权享有优惠税率,而彼乃基於履行符合条件之业务活动而授出。该附属公司享有的此税务优惠期将於2020年届满。 其他司法权区税项按各相关司法权区之现行税率计算。 年内税项支出与税前溢利之对账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税前溢利 4,632,990 3,435,273 按适用所得税税率缴交税项* 1,158,248 858,794 毋须缴税收入之税项影响 (27,576) (7,180) 不可扣税支出之税项影响 192,469 69,175 税务优惠期之税项影响 (446,998) (377,733) 未确认税务亏损之税项影响 84,096 19,406 动用未曾确认之税务亏损 (4,296) (22,229) 於其他司法权区经营之附属公司缴纳不同税率之影响 (307,437) (187,881) 过往年度之超额拨备 (29,191) (21,971) 其他 (10,760) (5,302) 本年度税项支出 608,555 325,079 * 中国企业所得税税率25%(2015年:25%)为本集团主要业务所在司法权区之当地 税率。 7. 股息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内确认分派的股息: 2015年每股普通股末期股息0.95港元 (2014年:0.71港元) 997,093 687,565 2016年每股普通股中期股息0.30港元 (2015年:0.25港元) 317,192 251,985 1,314,285 939,550 於报告期末之後,董事建议每股末期股息为1.17港元(2015年:0.95港元),惟须待股东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通过。 8. 每股盈利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每股基本盈利乃按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人民币 4,025,665,000元(2015年:人民币3,106,904,000元)及於年内已发行普通股数目1,228,000,000股(2015年:1,228,000,000股)计算。 由於该两年并无尚未发行之潜在普通股,故并无呈列每股摊薄盈利。 9. 物业、厂房及设备 年内,本集团添置物业、厂房及设备约人民币3,381百万元(2015年:人民币2,573百万元),当中包括按金转入约人民币257百万元(2015年:人民币486百万元)。於上一年,由於终止生产若干非本集团核心业务之产品,且本集团按自动化计划将部分其他机器更换为更先进的型号,本集团之若干物业、厂房及设备已全数减值人民币60百万元(2016年:无)。 10. 可供出售投资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上市股份,按成本 385,676 379,940 由於公允价值之合理估计范围甚广,故董事认为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上述包括本集团於HeptagonAdvancedMicro-opticsPte.Ltd.(「Heptagon」,一家於 新加坡注册成立之非上市私人公司,其从事微型光学器件业务)之投资。於2016年12 月31日,Heptagon的账面值为人民币361,995,000元。於2016年12月31日後,本集团於Heptagon之权益出售予独立第三方。 11. 联营公司之权益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联营公司投资之成本,非上市 29,118 66,185 就於一家联营公司权益确认之减值亏损 - (13,014) 分占收购後亏损及其他全面开支 (14,972) (47,313) 14,146 5,858 本集团主要联营公司之详情如下: 联营公司名称 注册地点 股权百分比 主要业务 2016年 2015年 % % VesperTechnologiesInc. 美利坚合众国 16.1 25 研发微电机系统产品 (“Vesper”) (附注a) FiveDimensionCo.,Ltd. 日本 39.1 无 设计及研发镜头产品 XenonTechnology 开曼群岛 - 39.2 设计及制造氙气闪光 (Cayman)Limited (附注b) 灯及闪光模组 (“Xenon”) 附注: (a) 本集团於Vesper之权益因Vesper股本增加而於本年度从25%稀释为16.1%。 (b) 於本年度, Xenon已注销。本集团概无自注销获得任何分派。 联营公司就类似交易及在类似情况下的事件,使用有别於本集团所使用之会计政策。为统一联营公司与本集团之会计政策,已作出适当调整。 11. 联营公司之权益-续 就本集团联营公司之资产及负债及收购後业绩的财务资料概述如下: VesperTechnologiesInc.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产总额 69,157 20,237 负债总额 (8,311) (35,887) 60,846 (15,650) 收入 2,696 2,113 年内亏损 (28,788) (19,952) 本集团年内分占联营公司亏损 (7,197) (4,980) FiveDimensionCo.,Ltd.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产总额 4,381 - 负债总额 (5,753) - (1,372) - 收入 2,975 - 年内亏损 (4,057) - 本集团年内分占联营公司亏损 (1,338) - 12. 应收一家附属公司一名非控股股东之贷款 应收一家附属公司一名非控股股东之贷款乃按新加坡银行同业拆息加1.0%之年利率计息,并无固定还款期。董事认为,有关金额预期未能於报告期末起一年内收回。因此,应收一家附属公司一名非控股股东的贷款乃分类为非流动资产。 13. 交易应收及其他应收款项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交易应收款项 4,463,826 3,470,802 银行承兑及商业�笃� 55,583 62,304 4,519,409 3,533,106 预付供应商款项 - 6,000 预付款项 217,772 143,073 可收回增值税税项 460,025 191,297 其他应收款项 295,836 248,210 应收贷款及利息* 662,725 73,882 6,155,767 4,195,568 * 向本集团若干供应商提供之贷款人民币631,200,000元(2015年:人民币61,800,000 元)为有担保且按介乎4%至5%(2015年:4.35%至5.6%)之年利率计息。该数目应於一年内偿还。 交易应收款项以及银行承兑及商业�笃备�据报告期末各发票日期(即与各收入确认日期相近之日期)呈列之账龄分析如下(扣除呆账拨备)。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账龄 0至90天 4,096,594 3,188,404 91至180天 363,261 311,573 超过180天 59,554 33,129 4,519,409 3,533,106 客户主要以记账方式交易,一般须於发出发票後30天至120天付款。本集团接纳信贷期届满後30天至180天到期之银行承兑及商业�笃贝�替即时现金付款。逾期但未减值之交易应收款项及银行承兑及商业�笃敝�账龄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账龄 逾期0至90天 368,397 332,884 逾期91至180天 95,704 829 逾期超过180天 2,271 31,036 466,372 364,749 13. 交易应收及其他应收款项-续 管理层密切监察交易应收及其他应收款项之信贷质素,并认为交易应收及其他应收款项既非逾期亦未减值部份,具备良好信贷质素。於报告日期,本集团之交易应收款项结余包括已逾期款项之总账面金额人民币466,372,000元(2015年:人民币364,749,000元),本集团并无就该等款项作出拨备。本集团根据过往经验认为该等已逾期且无减值亏损拨备之应收款项均具良好信贷质素且预期可予收回。本集团概无就该等结余持有任何抵押品。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已开展对一家新兴智能手机品牌就清偿债务人交易债务之法律诉讼。作为诉讼的一部分,法院已为本集团颁布禁制令冻结债务人若干资产,当中包括银行结余。债务人为达致和解已开始与本集团进行磋商。基於法院所冻结资产的价值及与债务人的持续磋商,董事认为毋须为应收债务人款项计提拨备。 呆坏账拨备之变动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初结余 15,322 14,036 �蠖业髡� 670 683 呆坏账拨备 2,908 2,482 呆坏账撇销 - (735) 呆坏账拨备拨回 (5,975) (1,144) 年终结余 12,925 15,322 拨备乃根据本集团过往经验、账龄分析及对债务能否收回之内部评估而确认。 本集团以相关集团实体功能货币以外之货币计值之交易应收款项载列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美元 155,556 140,669 欧元 619 439 港元 8 14 14. 交易应付及其他应付款项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交易应付款项 2,599,146 1,169,340 应付票据-有担保 1,352,316 868,199 3,951,462 2,037,539 应付工资及福利 640,708 421,107 购置物业、厂房及设备应付款项 311,737 195,537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428,571 236,713 应付或有代价 13,430 28,141 5,345,908 2,919,037 其他应付款项为无担保、免息且并无固定还款期。 交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根据发票日期呈列之账龄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账龄 0至90天 3,459,399 1,728,178 91至180天 491,681 308,547 超过180天 382 814 3,951,462 2,037,539 本集团以相关集团实体功能货币以外之货币计值之交易应付款项载列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美元 1,292,010 197,902 日圆 28,693 23,131 欧元 1,189 263 15. 银行贷款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按以下时间偿还之银行贷款: 一年内 3,303,293 1,158,880 一年後但两年内 689,139 - 两年後但五年内 99,996 648,700 4,092,428 1,807,580 减:包括於流动负债中之一年内到期款项 3,303,293 1,158,880 一年後到期款项 789,135 648,700 本集团以各自实体功能货币以外之货币计值之银行贷款载列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美元 554,962 389,617 港元 295,348 40,629 欧元 37,265 35,476 人民币 254,390 154,400 本集团银行贷款,乃按介乎0.55%至4.05%之年利率计息(於2015年12月31日:按介乎0.73%至4.15%之年利率计息)。本公司向银行作出担保,以获得该等借贷。 16. 政府补助 年内,本集团自各中国政府机关获得政府补助合共人民币43,790,000元(2015年:人民币10,810,000元),作为兴建电子厂房及购置机器的奖励。有关已收取款项将於相关资产的可使用期限内予以摊销及转至损益。年内,人民币5,922,000元(2015年:人民币3,532,000元)的补助已转至损益。 17. 递延税项负债 本年度及过往年度本集团已确认之主要递延税项负债及其变动如下: 就未分配 溢利之中国 无形资产 代扣所得税 总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2015年1月1日 16,834 23,522 40,356 因收购一家附属公司产生 13,756 - 13,756 计入损益 (5,131) - (5,131) 於2015年12月31日 25,459 23,522 48,981 计入损益 (1,163) - (1,163) 於2016年12月31日 24,296 23,522 47,818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其若干中国附属公司未分配溢利的相关中国代扣所得税有未确认递延税项负债,此乃由於董事计划将盈利保留在该等附属公司之内。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若干附属公司拥有未动用税项亏损人民币741,024,000元(2015年:人民币421,824,000元),可供抵销未来溢利。该等亏损可於亏损发生後五年内结转。因未来溢利流不可预测,概无就该等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因收购WiSpry,Inc.(「WiSpry」)而确认与无形资产 相关之递延税项负债人民币13,756,000元,此乃由於就与动态可调谐射频相关的专利及专有技术作出公允价值调整所致。 18. 收购一家附属公司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项下之业务合并 於2015年5月7日,本集团自若干独立第三方收购一家私人公司WiSpry之100%股权,总代价为16,816,000美元(约人民币102,808,000元)。收购事项已使用购买法入账。 於收购日已转让代价 WiSpry 人民币千元 现金 73,364 或有代价 29,444 总计 102,808 根据买卖协议,本集团须於达成特定技术里程碑及特定收入目标时向股东支付或有代价。 董事认为,WiSpry将能够达成支付或有代价的所有条件。或有代价4,816,000美元(约人民币29,444,000元)应於2017年10月或之前分阶段支付。 收购相关成本约人民币3,522,000元已自收购成本中扣除,并已直接确认为期内开支,且计入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的行政开支项目。 18. 收购一家附属公司-续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项下之业务合并-续 已取得的资产及承担的负债於2015年5月7日(收购日)获确认如下: 人民币千元 厂房及设备 2,198 无形资产 38,211 其他资产 192 交易应收及其他应收款项 587 预付及其他流动资产 1,704 银行结余及现金 3,709 交易应付及其他应付款项 (3,913) 应计费用 (3,538) 递延税项负债 (13,756) 已取得资产净额 25,394 因收购产生的商誉: 代价 102,808 减:已确认资产净额 (25,394) 因收购产生的商誉 77,414 交易应收及其他应收款项於收购日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587,000元,而合约总额为人民 币587,000元。所有合约应收款项於收购日预期可以收回。 收购产生的商誉主要来自未来经济利益,而 有关利益预期来自WiSpry的技术及本集团 的业务管理技巧的共同贡献产生的经营协同效应及收入增长,并计入本集团。此次收购产生之商誉并无预期可作扣税之目的。 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乃由一名独立专业合资格估值师所估计,基於收益法之多期超额收益法计算。 18. 收购一家附属公司-续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项下之业务合并-续 人民币千元 因收购产生之现金流出净额: 已付代价 (73,364) 已付或有代价 (9,740) 已取得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709 (79,395) 本年内,本集团已就收购WiSpry之或有代价进一步支付人民币28,898,000元予卖方。 收购对本集团业绩之影响 年内,WiSpry为本集团贡献收入人民币63,201,000元及产生盈利人民币15,442,000元(自收购起直至2015年12月31日:收入人民币35,794,000元及产生盈利人民币3,719,000元)。倘WiSpry自2015年1月1日起已合并入账,则其对本集团该两年的收入及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的影响并不重大。 19. 出售一家附属公司 (a) 於2016年出售一家附属公司 於2016年10月,本集团订立协议,以零代价出售一家附属公司之100%股权。 所出售资产及负债之分析如下: 人民币千元 银行结余及现金 296 交易应收及其他应收款项 42 交易应付及其他应付款项 (766) (428) 所出售的负债净额及出售收益 428 因出售产生之现金流出�U 已出售银行结余及现金 (296) 19. 出售一家附属公司-续 (b) 於2015年出售一家附属公司 於2015年5月1日,本集团与一名关联方及一名第三方就出售一家附属公司之62%及5%股权订立股份转让协议,现金代价分别为人民币6,200,000元及人民币500,000元。 所出售资产及负债之分析如下: 人民币千元 厂房及设备 2,040 银行结余及现金 893 交易应收及其他应收款项 349 存货 381 交易应付及其他应付款项 (247) 3,416 出售一家附属公司之收益: 代价 6,700 非控股股东权益(附属公司之33%股权) 1,127 已出售之资产净额 (3,416) 出售收益 4,411 因出售产生之现金流入: 已收现金代价 6,700 减:已出售银行结余及现金 (893) 5,807 20. 或有负债 年内,本公司与一家附属公司於美国的区域法院被列为被告,此乃关於根据本集团与原告先前订立的和解协议的专利权付款索偿。於2017年3月8日,区域法院颁下原告胜诉的裁决,并颁令双方展开和解谈判。董事正研究裁决并考虑采取合适行动,当中包括法律顾问所建议的对裁决提出上诉。董事相信,本公司的理据仍为有效,於现时情况下毋须就负债计提拨备。 企业管治 董事会与本公司致力达至高水平之企业管治,以妥善保障及促进本公司股东及其他持份者之权益。 董事会乃本公司企业管治架构的中心,会定期审阅、改进及监察本公司企业管治原则及常规的实施及执行情况。 基於按该等条文对本公司实际表现的定期审阅,董事会信纳於整个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本公司已符合载於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常规守则(「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此外,董事会於2016年对其表现进行评估,并审阅本公司有关主席及行政总裁之分工、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环境、社会及管治(「环境、社会及管治」)责任、股东沟通、举报、企业披露、董事会及董事职务、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之职权范围事宜的政策及常规,且於2016年5月公布其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第三份年度可持续报告。我们相信,该可持续报告连同企业管治报告将有助阐释我们的环境、社会及管治策略、政策及常规。 我们的董事会(其首先通过审核委员会行事)负责按持续基准监督及评估管理层於本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设计、实施及监察的工作。本公司已於2016年透过持续更新主要风险评估,更新企业风险管理(企业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以於审核委员会会议中审议。 审核委员会审阅本集团就编制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所采纳的会计原则、常规及判断与估计的重要事宜。年内,审核委员会於董事会会议前举行了四次会议,以考虑季度、中期及全年业绩及相关公布。审核委员会主席与执行董事及内部核数师亦进行了额外计划会议,以讨论三年周期审计计划及与企业风险管理保持一致。有关额外会议已於2017年1月举行,以筹备审核委员会於2017年3月审阅2016年全年财务业绩的会议议程。为加强本公司企业风险管理,外部核数师计划备忘录所识别的高风险范围已获讨论,而被视为合适的特别内部审计程序已获协定。於2016年,委员会更分别就2015年的全年业绩及2016年的中期业绩公布与外部核数师举行两次实际会议。审核委员会会议乃定於全体董事会会议前数个工作日举行,以确保管理层有充分时间回应任何所提出的重大问题,以便於其後的董事会会议上作进一步讨论及报告。审核委员会主席向全体董事报告於审核委员会会议所涵盖的重大问题。根据审核委员会的工作及於董事会会议上的进一步考虑,董事会知悉并履行彼等於编制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的责任。 於2016年,本公司贯彻进行企业风险管理的工作。其已协助仓务及物流部、设备部、采购部、销售部、人力资源部、法务部、财务部、生产部及品质部以识别风险,以及於年内实行相关降低风险及内部监控之措施。於2017年,本公司将继续就其审计计划优化风险驱动方法,以及协助各部门建立其内部监控自我审查计划。 高级管理层控制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程序及常规,并已向董事会确认,於整个2016财政年度,该等程序及常规为充足及有效运作。内部审核部门对指定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之充分及有效性,展开独立的分析及评价。除了全体董事会成员所接收的每月管理账目及业务更新外,审核委员会接收来自管理层及内部审计对风险管理及内部审核报告所进行的季度更新。外部的审计观察及建议亦已获讨论及跟进。审核委员会监督三年周期审计计划,及就内部及外部的审计发现所需改善及预防措施施行之累积进度报告。透过此过程,董事会於2016年持续审阅及评估本公司於财务、经营、合规事宜上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并认为有关系统於2016年财政年度属足够及有效。董事会及管理层确认,於企业风险管理有效深入业务决策(不论是战略或经营决策)前,就风险文化、风险偏好及风险管理常规而言,企业风险管理将需要不断改良及巩固,此亦是我们的最终目标。 可持续性已逐步整合至本公司业务当中,不仅为回应现今气候变化、招揽人才及企业透明度等议题,也为本集团的业务创造价值。本公司已将环境、社会及管治因素纳入决策时的策略性考虑,当中负责部门之主管须肩负识别、评估及降低现时及潜在环境、社会及管治风险及机会之工作。本公司於整个2016年一直严格遵守我们业务所在地的环保法例及法规,且概无发生会对本集团构成重大影响的相关环保法例及法规之不合规情况。有关环境、社会及管治之表现详情将刊载於本公司第四份可持续报告,其可於2017年5月在香港联交所及本公司之网站查阅,且该报告於多个方面均优於上市规则附录27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之条款。 更全面的企业管治报告将会载入年报内,於2017年4月19日前後寄发予股东,此後亦可於本公司网站www.aactechnologies.com内查阅,当中载有下列本公司管治框架的主要部分: I. 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 II. 董事委员会 III. 企业管治守则 IV. 遵守法例及法规 V. 可持续发展 VI. 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VII. 法定审计 VIII.操守守则及举报政策 IX. 股东参与及价值 X. 公司秘书 XI. 股东权利 购买、出售或赎回上市证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董事之证券交易 本公司已采纳董事及相关雇员(定义见企业管治守则)进行证券交易的操守守则,其条款不逊於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标准守则内的规定标准。 经作出特定查询後,所有董事已确认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彼等一直遵守标准守则及本公司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所需标准。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之工作范围 本集团核数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同意本公布所载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综合财务状况表、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及其相关附注中之数字,与本集团年内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所载之数额一致。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在此方面之工作并不构成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核数准则、香港审阅聘用工作准则或香港保证聘约准则而进行之保证聘约,因此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并未对本公布发表保证。 股息 本公司将不时根据其盈利、财务状况、债务偿还需要、资本开支计划、中长期业务策略,以及其他董事会认为合适的因素,考虑宣派股息。董事会亦可不时根据本公司溢利向股东支付该等中期股息,并可就宣派末期股息之建议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寻求股东批准。 董事会已就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宣派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1.17港元(2015年:0.95港元)。此建议末期股息连同已付中期股息每股0.30港元,合共股息为1.47港元(2015年:1.20港元),此乃按保持不变的分红比例约为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之40%计算。 待股东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将於2017年5月24日举行)批准後,上述末期股息将支付予本公司於2017年6月9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并将於2017年6月21日或前後支付。 暂停股东登记 i 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於大会上投票 本公司将於2017年5月19日至2017年5月24日(包括首尾两日)暂停股东登记,期间将不会办理任何股份过户手续。为符合出席应届股东周年大会及於大会上投票之资格,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及过户表格须於2017年5月18日下午4时30分前送达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室,以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ii 获派建议末期股息 本公司将於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9日(包括首尾两日)暂停股东登记,期间将不会办理任何股份过户手续。为符合获派建议末期股息之资格,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及过户表格须於2017年6月6日下午4时30分前送达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室,以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寄发年报 本公司年报将於2017年4月19日(星期三)或前後寄发予股东,并登载於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之网站。 承董事会命 瑞声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许文辉 香港,2017年3月22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两名执行董事潘政民先生及莫祖权先生;一名非执行董事吴春媛女士;及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许文辉先生、潘仲贤先生、陈炳义先生及周一华女士。 本公布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不一致,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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