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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PIONEERPHARMAHOLDINGSLIMITED
中国先锋医药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1345)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公告
财务摘要
本集团的收益由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1,460.9百万元增加22.5%至二零一六
年的人民币1,790.3百万元。
本集团的纯利由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172.5百万元增加38.3%至二零一六
年的人民币238.6百万元。
本公司的每股基本盈利由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0.13元增加38.5%至二零
一六年的人民币0.18元。
董事会建议派发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10.3分(使得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总股息为每股人民币17.4分),惟须待股东於二零一七
年四月二十八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获股东批准後,方可作实。
业绩
中国先锋医药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布本公
司及其子公司(「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报告期」)经
审核综合业绩,连同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比较数字如下:
�C1�C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收益 3 1,790,275 1,460,899
销售成本 (1,196,858) (998,322)
毛利 593,417 462,577
其他收入 4 50,753 77,877
其他收益及亏损 5 33,745 (82,687)
分销及销售开支 (277,488) (135,378)
行政开支 (73,370) (66,745)
融资成本 6 (5,523) (19,954)
应占联营公司的亏损 (39,184) (28,895)
除税前溢利 7 282,350 206,795
所得税开支 8 (43,726) (34,294)
年度溢利 238,624 172,501
其他全面(开支)收益:
其後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财务报表的汇兑差额 (18,425) (18,148)
-应占联营公司的汇兑差额 6,792 608
-其他投资的公允价值收益 �C 15,711
-出售子公司後拨回换算储备 30,263 �C
年度其他全面收益(开支) 18,630 (1,829)
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257,254 170,672
以下人士应占年度溢利(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 237,445 174,302
非控股权益 1,179 (1,801)
238,624 172,501
以下人士应占全面收益(开支)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256,191 172,953
非控股权益 1,063 (2,281)
257,254 170,672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每股盈利
基本及摊薄 9 0.18 0.13
�C2�C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49,853 76,497
预付租赁付款 2,167 2,219
无形资产 15,883 61,207
於联营公司的权益 11 89,223 47,070
其他投资 20,000 20,000
融资租赁应收款项 38,905 59,446
借予联营公司的贷款及承兑票据 �C 15,963
递延税项资产 5,947 2,132
应收一名关连方款项 15 117,419 �C
339,397 284,534
流动资产
存货 520,244 663,249
融资租赁应收款项 29,299 21,720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12 436,837 420,366
应收关连方款项 15 39,805 1,296
可收回税项 78 475
预付租赁付款 52 52
衍生金融工具 �C 251
已抵押银行存款 73,120 112,968
银行结余及现金 309,640 317,113
1,409,075 1,537,490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13 481,925 471,690
应付关连方款项 2,827 �C
税项负债 28,598 14,778
银行借贷 14 76,251 285,935
拨备 1,886 1,870
融资租赁承担 3,186 1,943
594,673 776,216
流动资产净值 814,402 761,274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1,153,799 1,045,808
�C3�C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资本及储备
股本 82,096 82,096
储备 1,028,763 915,994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1,110,859 998,090
非控股权益 (308) (1,649)
权益总额 1,110,551 996,441
非流动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 7,250 13,406
长期负债 13 23,302 20,074
股份奖励计划负债 1,464 557
融资租赁承担 11,232 15,330
1,153,799 1,045,808
�C4�C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一般资料
本公司为一间於二零一三年二月五日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的
股份已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五日起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本
公司的注册办事处位於190ElginAvenue,GeorgeTown,GrandCaymanKY1-9005,CaymanIslands,
本公司的主要营业地点位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上海市普陀区武威路88弄15号。本
公司的直接及最终控股公司分别为PioneerPharma(BVI)Limited(「PioneerBVI」)及TianTian
Limited(「TianTian」),两间公司均为於英属处女群岛(「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由李新洲
先生(「李先生」)及李新洲先生的配偶吴茜女士(「李太太」)(以下合称「控股股东」)控制的公
司。
本公司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营销、推广及销售医药产品及医疗器
械。
综合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人民币」)呈列,其与本公司的功能货币相同。
2.应用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会计政策变动
本年度强制生效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
本集团已於本年度首次应用下列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的修订 收购合资经营权益的会计处理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的修订 主动披露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国际会计准则澄清折旧及摊销的可接受方式
第38号的修订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国际会计准则农业:生产性植物
第41号的修订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国际财务 投资实体:综合例外情况的应用
报告准则第12号及国际会计准则
第28号的修订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国际财务
报告准则的年度改进
於本年度内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对本集团本年度及过往年度的财务表现及状
况及�u或於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内所载的披露资料并无重大影响。
�C5�C
已颁布但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并无提早应用下列已颁布但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客户合约收益及相关修订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2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第22号 外币交易及预付代价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的修订 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交易的分类和计量
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的修订 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与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约
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国际会计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的
准则第28号的修订 资产销售或注入3
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的修订 主动披露4
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的修订 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4
国际会计准则第40号的修订 转让投资物业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 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六年周期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的年度改进5
1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2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3 於尚未确定的某个日期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4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5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如适用)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
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引进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一般对冲会计法的分类及计量的新规定以及金融资产的减值要求。与本集团有关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主要规定与金融资产的减值有关,与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项下按已产生信贷亏损模式计算相反,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规定按预期信贷亏损模式计算。预期信贷亏损模式需要实体於各报告日期将预期信贷亏损及该等预期信贷亏损的变动入账,以反映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的变动。换言之,毋须再待发生信贷事件即可确认信贷亏损。根据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金融工具及风险管理政策,於日後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可能对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分类及计量造成影响。预期信贷亏损模式可能导致本集团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尚未发生的信贷亏损提早拨备。 �C6�C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约收益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已颁布,其中确立一项单一全面的模式,以供实体对来自客户
合约的收益入账时使用。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生效时,将取代现时的收益确认指
引,包括国际会计准则第18号收益、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建筑合约及相关诠释。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的核心原则为实体所确认的收益应指明为向客户转移经承诺
的商品或服务,而金额为反映实体预期就交换该等商品或服务而有权获得的代价。具体
而言,该项准则引入有关收益确认的5步模式:
第1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约
第2步:识别合约内的履约责任
第3步:厘定交易价格
第4步:将交易价格分配至合约内的履约责任
第5步:於实体达成履约责任时(或就此)确认收入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当实体於达成履约责任时(或就此)确认收益,即当与特
定履约责任相关的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予客户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已加
入更为明确的指引以处理特定情况。此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要求更为广泛的披
露。
於二零一六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就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有关识别履约责
任、主体对代理代价以及发牌申请指引的澄清。
本公司董事预期将来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可能会对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内
呈报的金额及作出的披露造成重大影响。然而,倘本公司未进行详细审阅,就国际财务
报告准则第15号的影响作出合理估计并不实际可行。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为识别出租人及承租人的租赁安排及会计处理引入一项综合
模式。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生效时,将取代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及相关诠释。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以客户能否控制识别资产来区分租赁及服务合约。除短期租赁
及低价值资产租赁外,经营租赁及融资租赁的差异自承租人会计处理中移除,并由承租
人须就所有租赁将予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相对应负债的模式取代。
使用权资产初始按成本计量,而随後按成本(除若干例外情况外)减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
计量,就任何租赁负债重新计量而调整。租赁负债初始按当日尚未支付的租赁款项的现
值计量。随後,租赁负债就利息及租赁款项以及(其中包括)租赁修订的影响作出调整。
就现金流量分类而言,本集团目前将提前预付租赁款项呈列为有关自用租赁土地且该等
分类为投资物业的投资现金流量,而其他经营租赁款项呈列为经营现金流量。根据国际
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有关租赁负债的租赁款项将分配至呈列为融资现金流量的本金及
利息部分。
�C7�C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本集团已就融资租赁安排确认一项资产及一项相关融资租赁
负债及就本集团为承租人的租赁土地确认预付租赁款项。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可能导致该等资产分类潜在变动,视乎本集团是否分开呈列使用权资产或於呈列相应相
关资产(倘拥有)的相同项目内呈列。
与承租人会计处理相比,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大致转承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的出租
人会计处理规定,并继续要求出租人将其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
此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要求更为广泛的披露。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有不可撤销经营租赁承担人民币87,000元。初步
评估显示该等安排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项下租赁的定义,因此本集团将就所有
该等租赁确认一项使用权资产及相对应的负债,除非其於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时划分为低价值或短期租赁。此外,应用新规定可能导致上述的计量、呈列及披露出现
变动。然而,於本公司董事完成详细审阅前,对财务影响作出合理估计属不切实际。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交易的分类和计量的修订
该修订明确下列各项:
1.估计现金结算股份支付的公允价值时,归属及非归属条件影响的会计处理应遵循
与权益结算股份支付相同的方法。
2.倘税务法律或法规要求实体预扣相等於雇员税务责任的货币价值的指定数目权益
工具,以履行雇员的税务责任(其後将转汇予税务机关),即股份支付安排具有「净
结算特徵」,则此类安排应整项分类为权益结算,惟倘若并不包括净结算特徵,则
股份支付将分类为权益结算。
3.将交易从现金结算改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修订应按以下方式入账:
(i)原始负债被终止确认;
(ii)权益结算股份支付按所授予权益工具的修订日的公平值确认,并以直至修订
日已提供的服务为限;及
(iii)修订日负债的账面值与权益中确认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立即在损益中确认。
本公司董事预计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的该等修订将不会对本集团综合财
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
�C8�C
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的修订披露计划
该等修订规定实体提供使财务报表使用者能够评估融资活动所产生的负债变动的披露
资料,包括现金流量产生的变动及非现金变动。尤其是,该等修订规定披露融资活动所
产生的以下负债变动:(i)融资现金流量产生的变动;(ii)取得或丧失子公司或其他业务控
制权所导致的变动;(iii)外汇汇率变动的影响;(iv)公允价值变动;及(v)其他变动。
该等修订按未来适用基准应用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并可提早
应用。应用该等修订将导致须额外披露本集团融资活动,尤其是於应用该修订时於综合
财务状况表就融资活动所产生的负债提供期初与期末结余的对账。
除上述者外,本公司董事预期应用新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并
不会对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构成重大影响。
3.收益及分部资料
收益指於中国、东南亚、欧洲及非洲销售医药产品及医疗器械产生的收益。本集团的收
益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销售医药产品 1,652,079 1,328,093
销售医疗器械 138,196 132,806
1,790,275 1,460,899
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期间的主要营运决策者
为执行董事,彼等就资源分配及评估分部表现审阅已售主要种类产品的毛利。分部溢利
指各分部所赚取的毛利。
具体而言,本集团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项下须呈报营运分部如下:
(a)眼科医药产品-本集团的眼科医药产品乃透过提供渠道管理服务及�u或联合推广服
务销售(「透过提供联合推广及渠道管理服务销售的产品」);及
(b)除眼科医药产品外,本集团的所有医药产品及医疗器械乃透过提供综合性营销、
推广及渠道管理服务销售(「透过提供综合性营销、推广及渠道管理服务销售的产
品」)。
由於主要营运决策者并未定期审阅按营运分部划分的本集团资产及负债,因此并未披露
该等资料的分析。
�C9�C
分部收益及业绩
本集团按营运及须呈报分部划分的收益及业绩分析如下。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透过提供
综合性营销、 透过提供
推广及渠道 联合推广及
管理服务渠道管理服务
销售的产品 销售的产品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分部收益 771,780 1,018,495 1,790,275
销售成本 (286,818) (910,040) (1,196,858)
毛利及分部业绩 484,962 108,455 593,417
其他收入 50,753
其他收益及亏损 33,745
分销及销售成本 (277,488)
行政开支 (73,370)
融资成本 (5,523)
应占联营公司的亏损 (39,184)
除税前溢利 282,350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透过提供
综合性营销、 透过提供
推广及渠道 联合推广及
管理服务渠道管理服务
销售的产品 销售的产品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分部收益 597,278 863,621 1,460,899
销售成本 (241,820) (756,502) (998,322)
毛利及分部业绩 355,458 107,119 462,577
其他收入 77,877
其他收益及亏损 (82,687)
分销及销售成本 (135,378)
行政开支 (66,745)
融资成本 (19,954)
应占联营公司的亏损 (28,895)
除税前溢利 206,795
�C10�C
主要产品收益
以下为本集团来自其主要产品的收益分析: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爱尔康 1,018,495 863,621
戴芬 135,027 112,298
希弗全 159,509 122,894
普利莫 160,136 73,555
麦咪康帕及麦咪诺 35,459 37,865
长春西汀原料药 48,197 48,554
里尔统 69,767 45,265
沐而畅茜乐及顺而忻茜乐 5,027 4,066
辉力 18,952 14,947
医疗器械及供应品 138,196 132,806
其他 1,510 5,028
1,790,275 1,460,899
地域资料
本集团主要於中国营运(主要营运子公司的注册国家)。本集团非流动资产(不包括於联
营公司的权益及其他投资)99%(二零一五年:超过72%)位於中国。本集团来自外部客户
的收益超过98%(二零一五年:98%)均归属於本集团实体注册国家(即中国)。
有关主要客户的资料
於两个年度内,概无本集团的单一客户贡献本集团10%或以上的收益。
4.其他收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政府补助(附注) 28,379 31,667
银行存款利息 6,815 25,008
信托投资利息 �C 4,675
借予联营公司的贷款及承兑票据的利息 563 262
应收一名关连方款项的利息 165 �C
融资租赁利息收入 10,879 11,015
服务收入 3,763 3,095
其他 189 2,155
50,753 77,877
附注:其指从地方政府鼓励中国业务营运的无条件补助收取的现金。政府补助於收取
时於损益中确认。
�C11�C
5.其他收益及亏损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汇兑收益(亏损)净额 6,425 (21,672)
拨回过往於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确认的减值亏损 �C 44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的减值亏损 (13,013) (5,277)
出售子公司的收益(附注15(b)) 2,794 �C
出售一间联营公司的亏损 (1,683) �C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收益 640 �C
摊薄联营公司权益的收益(附注11) 5,899 7,975
融资租赁应收款项减值亏损 (661) (6,871)
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亏损 (9,107) (4,837)
初步确认认股权证及其他投资的收益(附注) 8,856 3,910
撇销应收一间联营公司的利息 (1,290) �C
商誉减值亏损 �C (14,696)
联营公司投资减值亏损(附注11) (6,378) (41,263)
拨回於一间联营公司的投资减值亏损(附注11) 41,263 �C
33,745 (82,687)
附注: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金额指认股权证於收购日期的公允价
值与收购成本之间的差额(二零一五年:其他投资及认股权证於收购日期的公允
价值与收购成本总额之间的差额)。
6.融资成本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以下项目的利息:
银行借贷 5,523 19,954
�C12�C
7.除税前溢利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除税前溢利乃经扣除(计入)以下各项後计算得出:
董事薪酬 4,079 3,953
其他员工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10,236 8,739
其他员工成本 38,911 39,107
总员工成本 53,226 51,799
核数师薪酬 3,454 2,878
存货拨备(拨回)净额 2,334 (679)
转出预付租赁付款 52 52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6,879 7,001
无形资产摊销 6,301 9,880
确认为开支的存货成本 1,196,858 998,322
有关物业营运租赁项下的最低租金付款 250 1,454
8.所得税开支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即期税项
中国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32,609 28,572
因子公司派发股息的中国预扣税 7,500 10,000
40,109 38,572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
企业所得税 3,675 �C
递延税项
本年度 (58) (4,278)
43,726 34,294
根据开曼群岛法例,本公司获豁免缴税。
先锋医疗器材(香港)有限公司(「先锋医疗(香港)」)及先锋医药(香港)有限公司(「先锋医药
(香港)」)於香港注册成立并须就香港应课税溢利按16.5%的税率缴交香港利得税。由於先
锋医药(香港)自注册成立以来处於亏损状态而无产生应课税溢利,故截至二零一五年及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未就香港利得税作出拨备。由於先锋医疗(香港)
自注册成立以来处於亏损状态而无产生应课税溢利以及该等金额不大,故截至二零一五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二日止期间,并未就香港利得税作出
拨备。
先锋医药(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先锋新加坡」)及PioneerMedident(SEAsia)Pte.Ltd(.「Pioneer
Medident」)须按17%的税率缴纳新加坡利得税。由於涉及金额不大,故截至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止期间并未就新加坡利得税
作出拨备。
�C13�C
子公司PioneerDynamicCo.,Ltd.於台湾注册成立,并须按17%缴纳企业所得税。由於自其注
册成立以来处於亏损状态而无产生应课税溢利,故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未就台湾利得税作出拨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条例,除以
下所述者外,中国子公司的税率为25%。
根据藏政发2011第14号通知,自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二零年,位於西藏的企业可享有15%的
减免企业所得税税率。此外,根据藏政发2008第62号通知及藏政发2011第52号通知,位於
那曲物流中心及从事特定鼓励行业的企业於八至十年间可获豁免40%的企业所得税。经
相关税务机关批准,位於西藏那曲的那曲地区先锋医药有限公司(「那曲先锋」)於二零一
零年至二零一九年可享有9%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税率。
Covex,S.A.於西班牙注册成立,须按25%税率缴纳西班牙小型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於自
二零一四年七月本集团收购以来,Covex,S.A.并无应课税溢利,故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及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止期间并未就西班牙利得税作出拨
备。
年度税款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所列的除税前溢利的对账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除税前溢利 282,350 206,795
按25%的适用所得税率计算的税项 70,588 51,699
不可扣税开支的税务影响 14,889 19,645
毋须课税收入的税务影响 (13,303) (2)
未确认的税项亏损的税务影响 2,003 4,104
未确认但其後已使用的税项亏损的税务影响 �C (31)
优惠税率的税务影响 (46,376) (47,621)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 3,675 �C
因子公司派发股息的中国预扣税 7,500 10,000
中国子公司未分派溢利产生的递延税项负债
(动用延迟税项负债) 4,750 (3,500)
43,726 34,294
�C14�C
9.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根据下列数据计算: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盈利:
计算每股基本盈利的盈利 人民币 人民币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溢利) 237,445,000元 174,302,000元
股份数目:
计算每股基本盈利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295,326,836 1,312,598,408
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计算截至两个年度止的每股基本
盈利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已计及受托人根据股份奖励计划所购买的普通股。
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由於於两个年度内概无摊薄潜在
的已发行普通股,每股摊薄盈利与每股基本盈利相同。
10.股息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年内已确认分派的股息:
二零一六年中期-每股人民币7.1分
(二零一五年:每股人民币5.7分) 95,000 75,274
二零一五年末期-每股人民币3.6分
(二零一四年:每股人民币8.5分) 47,500 112,507
142,500 187,781
本报告期间末後,本公司董事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
息每股人民币10.3分(二零一五年:人民币3.6分),总值人民币137,750,000元(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47,500,000元),有待本公司股东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
11.於联营公司的权益
本集团於联营公司的权益详情载列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於联营公司的非上市投资成本 114,081 131,168
分占收购後亏损及其他全面开支 (26,358) (50,810)
累计摊薄收益 1,500 7,975
联营公司投资累计减值亏损 �C (41,263)
89,223 47,070
�C15�C
本集团
注册成立及 所持拥有权(普通股)
联营公司名称 实体形式所持股份类别主要业务 营业地点 及投票权比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Q3MedicalDevicesLimited 注册成立普通股 医疗器械制造及贸易爱尔兰�u德国 �C 36.57%
(「Q3」()附注a)
深圳影胜医疗技术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普通股 口腔电脑局部X射线 中国 �C 35%
(「影胜」()附注b) 检法服务
NovaBayPharmaceuticalsInc. 注册成立普通股 非抗生素抗感染产品的美国 34.14% 11.71%
(「NovaBay」()附注c) 开发及商业化
附注:
(a)年内,Q3向一名投资者发行合共42,970股普通股。本集团将应收利息50,000欧元(相
等於人民币365,000元)转换为608股Q3普通股。总摊薄收益净额约人民币5,899,000元
已於损益中确认。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於向李先生出售先锋新加坡後,Q3不再为本集团
的联营公司(附注15(b))。
(b)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日,本集团与一名独立第三方订立买卖协议,以现金代价人
民币10,000元出售影胜持有的全部普通股。出售亏损人民币1,683,000元已於损益中
确认。
(c)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NovaBay向多个其他投资者发行股份及
本集团已认购NovaBay的3,314,392股普通股及1,308,902份认股权证,总代价为6,330,000
美元(相等於人民币41,558,000元)。而本集团已悉数行使所持有的1,490,202份认股权
证并购买1,490,202股普通股,总代价为2,828,000美元(相等於人民币18,888,000元)。因
此,而本集团於NovaBay的权益由11.71%增至34.14%。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基於NovaBay(二零一五年:NovaBay及Q3)的财
务表现,本集团考虑作为单独资产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对其账面值进行年
度减值评估。
本集团考虑估计联营公司的可收回金额,该金额乃使用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出售成本两者
中的较高者。由於NovaBay的股份乃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其公允价值减出售成本
可根据股份市场报价厘定,皆因本集团管理层认为出售成本并不重大。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评估NovaBay(二零一五年:NovaBay及Q3)的使用价值
时,已根据本公司所分占NovaBay(二零一五年:NovaBay及Q3)预期产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
量的现值而厘定。使用价值计算使用根据管理层批准涵盖五年期的财政预算的NovaBay
(二零一五年:NovaBay及Q3)现金流量预测;彼乃根据15.52%(二零一五年:分别为15.40%
及15.39%)折现率厘定。使用价值计算的其他主要假设与现金流入�u流出的估计相关,其
中包括预算期内的预算收入及毛利率。预算收入及毛利率已根据过往表现及管理层对市
场发展的预期而厘定。
�C16�C
於NovaBay的投资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可收回金额乃根据市场报价厘定。投
资的可收回金额高於对应的账面值。因此,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
公司拨回先前於联营公司的权益确认减值亏损约人民币41,263,000元(二零一五年:计提
减值亏损约为人民币41,263,000元)。
於Q3的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乃根据使用价值计算方法厘定。由於Q3的可收回金额高於对应
的账面值,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不必确认减值亏损。由於Q3的可收
回金额低於对应的账面值,由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至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出售
日期止期间,已确认减值亏损约人民币6,378,000元。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
日出售先锋新加坡後,Q3不再为本集团的联营公司。
12.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本集团
贸易应收款项 370,025 314,644
扣除:呆账拨备 (19,409) (6,640)
350,616 308,004
应收票据 70,693 83,895
421,309 391,899
其他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及按金 10,065 20,716
扣除:呆账拨备 (129) (129)
431,245 412,486
应收利息 2,135 3,249
付予供应商的垫款 2,633 3,276
其他可收回税项 824 1,355
总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436,837 420,366
就销售医药产品而言,本集团一般给予其贸易客户30天至180天的信贷期。
�C17�C
就销售医疗器械而言,除根据融资租赁销售医疗器械(法定拥有权於悉数支付合约金额
後转让)外,余下的医疗器械销售涉及即时转让法定拥有权,而合约金额乃如合约所订明
一般於12至36个月的期间分期清偿,并计入贸易应收款项。以下为於年结日按发票日期
(与相关收益确认日期相近)呈列的贸易应收款项(扣除呆账拨备)的账龄分析: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本集团
0至60天 250,654 197,365
61天至180天 70,750 77,349
181天至一年 21,085 21,514
一年至两年 8,127 11,776
350,616 308,004
於相关报告日期按发行日期呈列的应收票据的账龄分析: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本集团
0至60天 30,670 42,339
61天至180天 31,642 34,172
181天至一年 8,381 7,284
一年至两年 �C 100
70,693 83,895
於接受任何新客户前,本集团评估潜在客户信贷质素及厘定客户的信贷限额。於二零一六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贸易应收款项结余包括总账面值为人民币79,482,000元(二
零一五年:人民币70,593,000元)已逾期的应收账款。根据本集团过往经验,由於与客户拥
有长期合作关系,已逾期但未减值的贸易应收款项一般可予收回。本集团并未就该等结
余持有任何抵押品。
已逾期但未减值的贸易应收款项账龄: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本集团
61天至180天 54,730 49,605
181天至一年 19,236 11,358
一年至两年 5,516 9,630
79,482 70,593
�C18�C
呆账拨备变动: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本集团
於年初的结余 6,769 1,753
就应收款项确认的减值亏损 13,013 5,277
年内撇销作为不可收回的金额 (244) (217)
拨回减值亏损 �C (44)
年末结余 19,538 6,769
呆账拨备包括个别已减值的贸易应收款项总结余人民币19,538,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人民币6,769,000元),该款项已延迟还款且过往收款记录欠佳。
13.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及长期负债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本集团
贸易应付款项 416,914 426,078
应付工资及福利 6,718 6,424
客户垫款 12,798 4,045
其他应付税项 2,154 1,457
应付营销服务费用 25,812 4,404
应付利息 711 1,726
已收分销商按金 13,865 7,094
应计采购 23,302 20,074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2,953 20,462
505,227 491,764
扣除:一年以後到期的长期负债(附注) (23,302) (20,074)
481,925 471,690
附注:此金额指根据融资租赁合约销售的医疗器械的成本,毋须於一年内偿付。
本集团一般就采购商品获授30天至180天的信贷期。
�C19�C
以下为於报告期末按交付日期呈列的贸易应付款项账龄分析: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本集团
0至90天 415,591 425,561
91天至180天 13 �C
181天至365天 1,235 416
超过365天 75 101
416,914 426,078
14.银行借贷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本集团
须於一年内偿还及在即期部分呈列的银行贷款账面值 76,251 285,935
分析如下:
有抵押 36,167 125,935
无抵押 40,084 160,000
76,251 285,935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与银行订立若干借贷,主要为其业务营运拨资。
该等借贷已以质押本集团资产的方式担保,而相关资产的账面值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资产质押
应收票据 �C 7,629
贸易应收款项 363,051 304,629
银行借贷的已抵押银行存款 50,000 100,708
开具信用证的已抵押银行存款 23,120 12,260
436,171 425,226
本集团定息借贷的实际利率介乎1.81%至4.79%(二零一五年:1.01%至4.97%)。
�C20�C
15.出售子公司
(a)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完成收购渖阳志鹰後,本集团与华创无法就渖阳志鹰
未来的战略方向达成共识。於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三日,本集团与电白富鸿投资有限
公司订立股份转让协议,全数出售其於渖阳志鹰51%权益,代价与日期为二零一四
年十一月十九日的股份收购协议项下订明的代价相同。
人民币千元
不包括无形资产及商誉的已出售净资产 42,610
无形资产 85,857
应占商誉 27,569
或然代价安排 (83,087)
非控股权益 (62,949)
以现金支付的总代价 10,000
出售所产生的净现金流出:
已收取的总现金代价 10,000
已出售银行结余及现金 (36,023)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6,023)
(b)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七日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日,本集团与李先生分别订立购
股协议及补充协议,以现金代价人民币158,358,539元出售其於先锋新加坡的全部权
益。於出售日期,先锋新加坡分别拥有Covex,S.A.、Q3及PioneerMediden(t 统称为「出
售集团」)的全部已发行股本、约33.1%已发行股本及60%已发行股本。该出售於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完成,据此本集团不再拥有先锋新加坡、Covex,S.A.及Pioneer
Medident的控制权以及对Q3的重大影响力。
出售集团於截至出售日期止期间的业绩载列如下:
自二零一六年
一月一日至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二十三日
人民币千元
收益 37,143
销售成本 (32,493)
毛利 4,650
其他收入 8,544
其他收益及亏损 574
分销及销售开支 (1,838)
行政开支 (13,980)
财务成本 (1,981)
应占联营公司的亏损 (39,154)
除税前亏损 (43,185)
所得税开支 993
期内亏损 (42,192)
�C21�C
於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二十三日
人民币千元
於出售日期的资产净值如下:
物业、厂房及设备 24,519
无形资产 43,328
於一间联营公司的权益 25,357
存货 38,785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9,919
应收关连方款项 2,765
银行结余及现金 2,969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5,946)
应付关连方款项 (50)
银行借贷 (6,335)
递延税项负债 (10,287)
已出售净资产 125,024
出售子公司的收益:
代价 158,359
已出售净资产 (125,024)
非控股权益 (278)
出售子公司时拨回换算储备 (30,263)
出售收益 2,794
以下列方式支付代价:
现金 1,350
应收关连方款项 157,009
158,359
出售产生的净现金流出:
已收总现金代价 1,350
已出售银行结余及现金 (2,969)
(1,619)
�C22�C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回顾
二零一六年,中国医疗改革进入深水区和关键阶段。医药行业相关政策频出,
包括实施「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及「两票制与营改增」
等政策,涵盖了药品审批、药品品质及药品流通等各个环节,再加上各省药品
招标陆续推进,都对中国医药行业格局产生重大影响。然而医药行业仍具备旺
盛的刚性需求,随着行业运作规范度不断提高,医药行业虽整体增速放缓,但
行业格局的结构性调整仍为本集团带来发展机遇。
随着二零一五年对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的若干扰动因素逐步消除,作为医
药产业链中独特及重要的环节,本集团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在充满变化与挑战
的环境中积极应对。二零一六年本集团整体经营业绩重拾升势。报告期内,本
集团的收益增加22.5%至人民币1,790.3百万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460.9百万
元),毛利增加28.3%至人民币593.4百万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462.6百万元),纯
利增加38.3%至人民币238.6百万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72.5百万元)。
二零一六年以来,随着医保控费、药品招标降价等逐渐成为新常态,医药行业
虽仍面临政策压力,但总体呈现企稳回升的发展趋势。本集团继续采取有效措
施积极应对各地的药价政策和市场变化,扭转二零一五年以来的不利表现,因
此於二零一六年取得显着进展。报告期内,本集团通过提供综合性营销、推广
及渠道管理服务的药品收益为人民币633.6百万元,较去年增加36.4%,占本集
团於报告期内收益35.4%。毛利为人民币402.2百万元,较去年增加42.1%,占本
集团於报告期内毛利67.8%。
二零一五年,本集团医疗器械产品WaveLight鹰视激光手术系统的销售,受制於
公立医院大型设备招标基本暂停而显着下降,从而对医疗器械业务分部的总
体销售形成较大负面影响。二零一六年以来,本集团已适时调整医疗器械业务
发展策略,重点着力於齿科设备耗材,人工晶体等其他医疗器械耗材产品的发
展。报告期内,本集团通过提供综合性营销、推广及渠道管理服务的医疗器械
收益为人民币138.2百万元,较去年增加4.1%,占本集团於报告期内收益7.7%。
毛利为人民币82.7百万元,较去年增加14.2%,占本集团於报告期内毛利13.9%。
�C23�C
报告期内,本集团通过提供联合推广和渠道管理服务,继续与爱尔康保持紧密
合作。本集团合共为爱尔康在中国销售的全部二十四种眼科药品提供渠道管
理服务,同时亦为这些产品提供联合推广服务。报告期内,本集团提供联合推
广及渠道管理服务的产品收益为人民币1,018.5百万元,较去年增加17.9%,占本
集团於报告期内收益56.9%。毛利为人民币108.5百万元,较去年增加1.2%,占本
集团於报告期内毛利18.3%。
1.产品发展
本集团现时的产品组合包括多项由海外中小型供应商生产的产品,该等产
品可弥补市场上未能满足的医疗需求或其临床效果卓越、品质或配方优
良或其於中国市场面对的竞争相对较少。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本集团的医药产品(绝大部分为处方药品)包括眼科、镇痛、心血管病、
呼吸系统疾病、肠胃病、免疫及其他治疗领域。医疗器械产品涵盖眼科、
齿科、伤口护理等治疗领域。
1.1通过提供综合性营销、推广及渠道管理服务销售的产品:
占本集团 占本集团
总收益�u 总收益�u
类别 二零一六年毛利的比例二零一五年毛利的比例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
收益:
药品 633,584 35.4 464,472 31.8
医疗器械 138,196 7.7 132,806 9.1
毛利:
药品 402,244 67.8 283,028 61.2
医疗器械 82,718 13.9 72,430 15.6
报告期内,本集团充分利用产品的品质优势,采取合理的投标策略,
保证了产品以较理想价格在招标已完成省份陆续中标。同时本集团
继续加大市场推广力度,以扩大市场覆盖,提升产品的销量。报告期
内,本集团通过提供综合性营销、推广及渠道管理服务销售的药品收
益为人民币633.6百万元,较去年增加36.4%,占本集团於报告期内收益
35.4%。毛利为人民币402.2百万元,较去年增加42.1%,占本集团於报
告期内毛利67.8%。
�C24�C
本集团已在市场上销售多年,具备稳定市场基础的产品,如戴芬、希
弗全及普利莫,报告期内继续保持快速发展。报告期内,本集团就销
售戴芬实现的收益为人民币135.0百万元,较去年增长20.2%。戴芬作为
本集团的畅销产品之一,经过多年的市场定位、品牌建立及营销网络
拓展,在中国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认知度。作为同类产品领域中
的独家剂型产品,戴芬在目前招标已完成的省份均以理想价格中标,
不仅保留原有市场,更增加了空白市场的覆盖。本集团通过开展更多
的医生产品教育和患者产品认知等市场活动,拓宽其应用科室,提升
单位医院的销量。此外,本集团通过进一步加强对营销团队的精细化
管理程度,加速营销渠道下沉至更多的医院及小型医疗机构,有效增
加产品对空白区域市场的覆盖。报告期内,本集团新增覆盖医院及小
型医疗机构超过500家。在分级诊疗政策推动下,戴芬在基层医疗市
场将具有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
报告期内,本集团另一畅销产品希弗全的发展也迈上了新的台阶。
本集团就销售希弗全实现的收益为人民币159.5百万元,较去年增加
29.8%。希弗全为帕肝素的原研产品,拥有完备的三个剂量系列。本
集团充分利用希弗全的规格多样性,在全国各省份的新一轮药品招
标过程中策略性的布局,不仅原有市场全部中标,还保持了较为稳定
的价格体系。二零一六年以来,随着新标陆续执行,本集团把握若干
竞争产品退出市场的机会,持续开发新市场。报告期内,希弗全在二
零一五年新增覆盖超过300家医院的基础上,又新增覆盖超过280家医
院。此外,本集团内部营销员工与第三方推广商紧密协作,通过对临
床推广工作的紧密跟踪及有效参与,不断提升希弗全的市场占有率。
由於在同类产品领域的市场领先地位,以及更多医院抗凝血治疗意
识的不断提高,本集团相信希弗全仍具备未来持续增长的坚实基础。
�C25�C
二零一六年以来,本集团的畅销产品之一普利莫开始进入快速发展
周期。报告期内,本集团就销售普利莫(从二零一六年四月恢复销售)
实现的收益为人民币160.1百万元,较去年增加117.7%。二零一五年下
半年,由於普利莫的进口药品注册证续证较预期时间延误,本集团无
法进口及销售该产品。随着新证的获批,本集团已从二零一六年四月
起开始恢复进口销售普利莫。此外,二零一六年初,本集团通过与供
应商Polichem订立补充协议,据此,本集团之普利莫营销、推广及销售
权由八个省份扩大至全中国。随着本集团不断的市场梳理,新获授营
销推广权的区域业务交接进展顺利,确保了恢复进口的产品通过流
畅的渠道迅速进入市场。作为匹多莫德的原研产品,普利莫产品品质
及临床效果较仿制产品具有明显优势,其卓越的疗效和安全性已广
受医生和患者的认可。未来本集团将加速覆盖营销推广区域扩容後
的巨大市场,结合普利莫适用科室广泛,医生高度的临床认可,继续
提升普利莫的销量,其对本集团的收益贡献将进一步增加。
本集团亦稳步推进药品业务板块其他产品各自的市场发展。报告期
内,本集团销售这些产品实现的收益为人民币178.9百万元,较去年增
加14.9%。本集团二零一四年底获授独家进口、销售和联合推广权的
心血管领域产品里尔统,作为注射用磷酸肌酸钠领域唯一的进口原
研产品,借助於本集团现有的心血管领域产品资源基础,不断优化产
品的市场网络布局。同时本集团更多运用其国际学术地位进行产品
推广活动,强化医生及患者的产品认可度,提升产品的销量。茜乐系
列产品作为呼吸领域治疗哮喘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的吸入
药品,传递的是对於哮喘及COPD类疾病更为科学规范的治疗理念和
方式。本集团仍持续推进其在呼吸领域的学术推广工作,缩短医生治
疗理念的转变周期。麦咪康帕作为硝呋太尔类产品中的独家栓剂剂
型,基本在各省招标过程中以较为满意的价格中标。本集团通过加大
对营销网络内医院及科室推广活动的力度,仍不断提高其在妇科治
疗领域的市场占有率。随着医药市场格局的不断变化,本集团将积极
把握这些产品各自的市场发展机遇,以增加其对本集团的收益贡献。
�C26�C
二零一四年,本集团通过股权收购和债务收购的方式,获得了西班牙
Covex,S.A(. 「Covex」)的控股权,继而获得稳定、优质和低成本的长春
西汀原料药供应。自该收购後,中国市场中的竞争格局发生转变,本
集团长春西汀原料药的销售下滑,部分客户由於招标降价影响了其长
春西汀制剂的销售,因而从本集团采购长春西汀原料药也受到影响。
另外,仿制产品的低价竞争也对市场产生了冲击。因此,Covex的业绩
并不理想。为避免Covex的负面财务表现继续对本集团的总体财务表
现产生进一步的不确定影响,二零一六年十二月,本集团出售了其拥
有的Covex股权。
本集团提供综合性营销、推广及渠道管理服务的医疗器械业务,通过
近几年的不断发展已初步形成规模。本集团的医疗器械产品组合从仅
有WaveLight鹰视激光手术系统,发展到现今涵盖眼科手术设备耗材、
人工晶体耗材、齿科设备耗材及伤口护理产品等。二零一五年,本集
团医疗器械产品WaveLight鹰视激光手术系统的销售,受制於公立医院
大型设备招标基本暂停而显着下降。二零一六年以来,本集团适时调
整医疗器械业务发展策略,重点着力於其他医疗器械耗材产品的发
展。该业务分部的人工晶体耗材、齿科设备耗材仍保持稳定发展。报
告期内,本集团通过提供综合性营销、推广及渠道管理服务销售的医
疗器械收益为人民币138.2百万元,较去年增加4.1%,占本集团收益的
7.7%。毛利为人民币82.7百万元,较去年增加14.2%,占本集团毛利的
13.9%。
本集团的医疗器械耗材产品,伤口清洁液体敷料纽储非,二零一五年
正式上市。其具备突出的杀菌效果,对细胞高度的安全性以及独有
的专利技术。目前该产品已在全国超过一半的省份启动销售。报告期
内,尽管大多数医院缺少对应收费编码的问题仍然对其销量提升产
生影响,但本集团通过不懈努力,已在某些省份申请纽储非对应收费
编码的工作中取得明显进展。本集团将继续紧密跟踪,以尽快解决其
在全国其他省份的收费编码问题。同时,本集团持续推进纽储非市场
培育工作,加大市场投入,取得明显发展。截至二零一六年底,纽储
非已在31个城市中标,并已在中标地区覆盖超过120家医院及医疗机
构,其中超过60家为三级医院。另外,本集团通过大量临床样本病例
的收集与回馈,开展面向伤口领域专家和医生的学术推广活动,及与
国内数家知名三级医院合作开展临床研究,纽储非的临床效果正获
得越来越多专家和医生的认可。本集团致力於树立纽储非在伤口护
�C27�C
理领域的知名度,为其销售的快速增长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本集团
亦积极探索其可应用的新领域比如於眼科方面的应用等,以满足更
多患者群体的需求。
1.2通过提供联合推广及渠道管理服务销售的产品:
占本集团 占本集团
总收益�u 总收益�u
类别 二零一六年毛利的比例二零一五年毛利的比例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
收益:
爱尔康系列眼科药品 1,018,495 56.9 863,621 59.1
毛利:
爱尔康系列眼科药品 108,455 18.3 107,119 23.2
本集团是全球最大的眼部保健公司爱尔康於中国所有眼科药品的渠
道管理服务唯一供应商。本集团亦同时为其提供联合推广服务。
二零一五年下半年,爱尔康在中国市场的经营战略调整,对爱尔康眼
科药品的营销产生了波动,而部分省份的招标价格下降,也对爱尔康
眼科药品销售产生影响。二零一六年以来,虽然爱尔康眼科药品在部
分省份仍面临价格下降的压力,但随着经营战略调整後更为专业化
的推广活动开展及对市场的悉心培育,爱尔康眼科药品的销售已重
回正常增长轨道。此外,爱尔康在中国市场新推出一款眼科药品,以
满足更多患者群体的需求。报告期内,本集团就销售爱尔康系列眼科
药品实现的收益为人民币1,018.5百万元,较去年增加17.9%,占本集团
收益的56.9%,毛利为人民币108.5百万元,较去年增加1.2%,占本集团
毛利18.3%。本集团作为爱尔康长期稳定的合作夥伴,将始终保持与其
紧密合作,不断提高渠道管理服务的专业化程度,并进一步加大为其
产品提供的联合推广服务,共同应对中国眼科药品市场的环境变化。
�C28�C
1.3後续产品发展
本集团坚持致力於从海外医药及医疗器械公司寻求具有潜力的产品
以供营销、推广及销售。除前述已在销售的产品外,後续产品的发展
也是本集团实施发展及优化产品组合战略的保障,将维持本集团的长
期增长。筛选具有潜力的产品时,本集团综合考虑产品的临床效果、
竞争环境、注册监管制度及供应商声誉等因素。
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眼科医疗器械产品WaveLight鹰视激光手术系统,
受制於公立医院大型医疗设备招标基本暂停,其销售也基本暂停。本
集团积极寻找合适的其他产品以拓展眼科医疗器械产品组合。报告
期内,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与日本Inami&Co.,Ltd(. 「Inami」)订立
了一份框架协议,据此本集团获授「Inami」品牌眼科医疗器械在中国
的独家营销、推广及渠道管理权。Inami是一家日本手术工具、诊断仪
器和临床设备制造商,该公司拥有逾百种产品在全球超过五十个国
家及地区销售。其主要产品包括同视机、眼科手术显微镜、试镜架及
镜片、裂隙灯、综合屈光检查仪及若干眼科手术工具。本集团将首先
营销及销售Inami已在中国注册的同视机及若干眼科手术工具。同视
机用於诊断及治疗双眼视力(斜视与弱视),眼科手术工具用於眼科诊
断及手术。
二零一六年以来,中国的医疗产品注册审评审批政策发生了很大的变
化,增加了注册新产品的难度。本集团也适时根据新的政策调整後续
产品策略,重新梳理本集团的後续产品。经过综合评估该等後续产品
注册的成本效益及未来市场潜力等因素後,本集团目前仍就十数个产
品继续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药监总局」)办理或准备办理
注册手续。在产品获批後,本集团可利用现有第三方营销团队网络、
分销商、意见领袖及营销渠道迅速推出该等後续产品。於二零一五年
下半年获得临床批文的米氮平口崩片(法国Ehypharm生产,主要用於
治疗抑郁症)已开展进入临床试验阶段的准备工作。此外,疝修补补
片(德国Biocer生产,用於腹壁组织缺损修补)目前在准备补充资料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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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骨科颈前路固定系统(美国Lifespine生产,用於颈前路颈椎椎体螺
钉固定)目前处在食药监总局评审阶段。眼科基质角膜环(西班牙AJL
生产,用於降低圆锥角膜产生的近视)目前也正在作申报资料准备。
2.营销网络发展
随着医药行业更多新政策的推出,以及医药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更为完
善和健康的营销网络,是本集团发展的重要基础。本集团采纳的营销推广
模式包括内部团队及第三方推广商。为确保营销网络的效率及稳定性,本
集团每个产品事业部均设有内部销售及产品经理团队,以管理及支持其
第三方推广商。本集团的营销及推广活动由内部团队及第三方推广商举
行。内部团队主要负责制定营销及推广策略、进行试点营销计划,以及委
任、培训及监察第三方推广商。第三方推广商负责本集团产品大部分日常
营销及推广活动。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围绕着「专业」及「高效」两个目标进一步完善营销网
络,打造更为专业化的内部营销团队及第三方推广商团队,务求对市场变
化的反应更迅速,提高业务运营效率。而本集团总部则制定宏观营销政
策,合理调配公共资源,实现整个集团更有效的资源配置及费用管理。
营销团队的专业化建设方面,本集团继续通过内部有机调整及外部补充人
才等方式充实内部营销团队,并进一步强化内部营销团队直接参与产品
学术推广等市场活动。同时,本集团定期梳理第三方推广商结构,着力提
高第三方推广商团队的专业素养。通过加大对其培训和支援力度,提高其
产品知识,协助其向医生提供产品相关治疗领域的临床解决方案。营销团
队的管理方面,本集团通过不断细化对其过程管理与业绩管理,并根据业
绩表现不断优化其品质,完善其合理布局,从而填补产品的市场空白区域
及挖掘产品的市场潜力。此外,本集团还不断完善与第三方推广商的沟通
机制和平台,互享资讯与经验,共同应对政策与市场的变化。报告期内,
本集团营销网络的健康发展带来市场覆盖的明显提升。如戴芬,新增覆盖
医院和医疗机构超过500家,再比如希弗全,新增覆盖医院超过280家。截
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产品通过全国性的营销、推广及
渠道管理服务网络遍布中国所有省份、直辖市及自治区,覆盖约30,000家
医院及医疗机构,以及超过108,000家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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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大投资
进一步投资NovaBay
NovaBayPharmaceuticals,Inc(.「NovaBay」)为一家於美国特拉华州注册成立,发
展眼科市场产品的生物制药公司,其目前主要专注於处方药Avenova(眼
睑及睫毛卫生护理产品)在美国的商业推广。其股份於纽约证券交易所市
场交易。本集团与NovaBay於二零一二年开始业务关系,并於当年获得於
中国及若干东南亚市场营销、推广及销售其纽储非产品的独家权。
自二零一三年起本集团对NovaBay进行了数轮投资。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共持有408,153股NovaBay普通股股份,约占其11.7%股
权。於二零一六年二月、五月及八月,NovaBay向多个投资者包括本集团
发行股份。於二零一六年二月,本集团与NovaBay订立证券购买协议,据此
本集团购买696,590股NovaBay普通股股份,总代价为1,330,000美元。於二零
一六年五月,本集团与NovaBay订立证券购买协议,购买1,308,901股NovaBay
普通股股份、654,451份行权价格为每份1.91美元及到期日为二零二零年五
月四日的NovaBay认股权证,总代价为2,500,000美元。於二零一六年八月,
本集团与NovaBay进一步订立证券购买协议,购买1,308,901股NovaBay普通
股股份、654,451份行权价格为每份1.91美元及到期日为二零二零年八月一
日的NovaBay认股权证,总代价为2,500,000美元。於该购买完成後,本集团
共持有3,722,545股NovaBay普通股股份,约占其33.1%股权。於二零一六年九
月,本集团行使合共1,490,202份NovaBay认股权证。於行使後,本集团共持
有5,212,747股NovaBay普通股股份,约占其36.0%股权。该进一步投资有利於
增强本集团与NovaBay的业务关系,同时摊薄本集团对NovaBay的投资成本。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共持有5,212,747股NovaBay普通股
股份,约占其34.1%股权,同时并无持有任何NovaBay认股权证。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就投资NovaBay确认减值
亏损为人民币41.3百万元,该亏损主要由於NovaBay於二零一五年年底的市
场报价显着下跌所致。然而,NovaBay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
一六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所报
的收市价分别为2.02美元、2.50美元及3.30美元。因此,基於於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可收回金额相较於其对应的账面值,本集团投资NovaBay
的减值亏损拨回约为人民币41.3百万元。
�C31�C
出售附属公司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七日及十二月二日,本集团通过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先锋
医药(香港)有限公司(「先锋香港」),与本公司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兼本公司
控股股东李新洲先生(「李先生」)分别订立购股协议及并由日期为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二日的补充协议补充,根据协议,先锋香港将其拥有的先锋新加坡全部
已发行股本出售予李先生,现金代价约为人民币158.4百万元。该交易已於本公
司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上经独立股东批准。通过
该交易,本集团出售其全部拥有的先锋新加坡、Covex、Q3及PioneerMedident股
权(本集团原本通过先锋新加坡拥有的NovaBay股权,已於该出售事项前通过内
部重组转让予先锋香港,从而NovaBay股权仍为本集团拥有)。於该出售事项完
成後,先锋新加坡、Covex及PioneerMedident已各自不再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
而Q3已不再为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本集团於二零一四年收购Covex,旨在确保本集团就优质的长春西汀原料药获
得低成本的稳定供应。自该收购後,由於中国市场中的竞争格局转变,本集团
长春西汀原料药的销售下滑及因本集团客户就长春西汀原料药成品的不利投
标结果而进一步恶化。因此Covex的业绩并不理想。本集团於二零一三年从Q3
集团取得独家权以於中国及若干东南亚市场营销、推广及销售其TsunaMed产
品。为进一步加强与Q3的合作,自二零一三年起,本集团透过先锋新加坡对Q3
完成数轮投资。然而,由於TsunaMed产品的研发进程几经延误,故该等产品於
近期商品化的前景并不明朗。本集团已停止采购或并未对Covex或Q3的产品展
开任何采购,加上PioneerMedident仅进行小规模营运,其收益贡献仅占本集团收
益的一小部分,故於该等公司的投资不再符合本集团的战略规划。另外,该等
公司处於亏损经营状态且其表现已对本集团的整体财务表现产生不利影响,
倘其继续归於本集团旗下,该等公司的负面财务表现或会继续对本集团的总
体财务表现产生进一步的不确定影响。因此,该出售事项符合本集团的长远策
略,并将显着提升本集团的整体财务表现。
有关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七日、十二月二日及
十二月二十九日之公告,及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六日之通函。
�C32�C
前景及展望
展望未来,中国医药行业正在迎来一个全新的时代。虽然短期内因行业变革而
面临挑战,但从中长期看,随着「十三五」规划将「健康中国」这一概念提升到国
家战略高度,及中国人口老龄化,医药行业仍长期具备旺盛的刚性需求,潜力
巨大。本集团将坚定自身於中国医药产业链中的细分定位,坚持「产品」与「营
销」两个核心发展战略,利用自身竞争优势进一步丰富产品组合,挖掘品潜力,
创新营销服务策略,在医药行业的变革中把握机会,实现可持续发展。
财务回顾
收益
收益由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1,460.9百万元,增加22.5%至二零一六年的人民币
1,790.3百万元。通过提供综合性营销、推广及渠道管理服务销售的药品收益由
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464.5百万元增加36.4%至二零一六年的人民币633.6百万
元,主要由於通过加大推广力度,并通过营销网络扩大该等产品的覆盖率,及
普利莫产品报告期内恢复正常进口销售。通过提供综合性营销、推广及渠道管
理服务销售的医疗器械收益由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132.8百万元增加4.1%至二
零一六年的人民币138.2百万元,主要由於加大医疗器械耗材的推广力度。通过
提供联合推广和渠道管理服务销售的产品收益由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863.6百
万元增加17.9%至二零一六年的人民币1,018.5百万元。主要由於经过二零一五
年下半年在中国市场的经营战略调整後,爱尔康眼科药品的销售已重回正常
增长轨道,及本集团加大为其提供的联合推广服务。
销售成本
销售成本由二零一五年人民币998.3百万元增加19.9%至二零一六年的人民币
1,196.9百万元,主要由於销售额的增加所致。通过提供综合性营销、推广及渠道
管理服务销售的药品的销售成本由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181.4百万元增加27.5%
至二零一六年的人民币231.3百万元。通过提供综合性营销、推广及渠道管理服
务销售的医疗器械的销售成本由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60.4百万元减少8.1%至二
零一六年的人民币55.5百万元。通过提供联合推广及渠道管理服务销售的产品
的销售成本由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756.5百万元增加20.3%至二零一六年的人民
币910.0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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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及毛利率
毛利由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462.6百万元增加28.3%至二零一六年的人民币593.4
百万元。本集团平均毛利率由二零一五年的31.7%增加至二零一六年的33.1%。
本集团通过提供综合性营销、推广及渠道管理服务销售的药品的毛利率由二零
一五年的60.9%增加至二零一六年的63.5%。主要由於部分产品在部分区域以及
普利莫在新获授权区域的销售价格提升。本集团通过提供综合性营销、推广及
渠道管理服务销售的医疗器械的毛利率由二零一五年的54.5%增加至二零一六
年的59.9%,主要由於毛利率更高的医疗器械产品销售比例增加。本集团通过
提供联合推广及渠道管理服务销售的产品毛利率由二零一五年的12.4%减少至
二零一六年的10.6%,主要由於部分爱尔康眼科药品的中标价格下降。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由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77.9百万元减少34.8%至二零一六年的人民币
50.8百万元,主要由於政府补助和利息收入的减少。
分销及销售开支
分销及销售开支由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135.4百万元增加105.0%至二零一六年
的人民币277.5百万元。主要由於部份产品在部份区域提升销售价格导致的营
销推广费用增加,普利莫在新获授权区域及部份产品为扩大市场份额增加市
场推广活动所致。分销及销售开支占收益的百分比由二零一五年的9.3%增加至
二零一六年的15.5%。
行政开支
行政开支由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66.7百万元增加9.9%至二零一六年的人民币
73.4百万元,主要由於新投入使用的信息系统摊销及员工培训费用增加。行政
开支占收益的百分比由二零一五年的4.6%减少至二零一六年的4.1%。
财务成本
财务成本由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20.0百万元减少72.3%至二零一六年的人民币
5.5百万元,主要由於贷款减少导致利息支出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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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益及亏损
本集团二零一六年的其他收益及亏损为净收益人民币33.7百万元,而二零一五
年为净亏损人民币82.7百万元。该亏损主要由於二零一五年本集团对NovaBay
及Covex计提投资及商誉减值损失,以及人民币贬值引起外币借款汇兑损失增
加。而报告期内本集团於NovaBay的投资减值损失拨回,以及录得外币汇兑净
收益,形成其他收益及亏损之净收益。
所得税开支
所得税开支由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34.3百万元增加27.5%至二零一六年的人民
币43.7百万元。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本集团的实际所得税税率分别为
15.5%及16.6%。於二零一二年初起,本集团一直主要通过那曲先锋开展业务,
其享有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9%。二零一六年所得税开支中亦包括由於派付中
期股息人民币95.0百万元及根据建议派付末期股息人民币137.8百万元所确认
的中国预扣税人民币12.3百万元。
年度溢利
由於上述因素,本集团的年度溢利由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172.5百万元增加 38.3%
至二零一六年的人民币238.6百万元。本集团的纯利率由二零一五年的11.8%增
加至二零一六年的13.3%。
流动资金及资本来源
现金状况
本集团过往主要以其经营产生的净现金流,辅以银行借贷以满足营运资金及
其他资金所需来源。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的人民币317.1百万元略微减少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人民币309.6
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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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为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的简明摘要: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营活动所得的现金流量净额 342,039 304,690
投资活动(所用)所得的现金流量净额 (6,079) 420,938
融资活动所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346,908) (671,57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增加净额 (10,948) 54,054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17,113 260,834
外汇汇率变动的影响 3,475 2,225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09,640 317,113
经营活动所得的现金流量净额
於二零一六年,本集团经营活动所得的现金净额为人民币342.0百万元,二零
一五年则为经营活动所得的现金净额人民币304.7百万元。主要由於加强应收
账款的催收力度及经营溢利的增加。
投资活动(所用)所得的现金流量净额
於二零一六年,本集团投资活动所用的现金净额为人民币6.1百万元,二零一五
年则为投资活动所得的现金净额人民币420.9百万元,主要由於进一步投资联
营公司。
融资活动所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於二零一六年,本集团融资活动所用的现金净额为人民币346.9百万元,二零
一五年则为融资活动所用的现金流量净额人民币671.6百万元,主要由於偿还
银行贷款所致。
银行借款及资本负债比率
本集团的银行借贷总额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人民币76.3百万元,於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人民币285.9百万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本集团银行借贷实际利率为介乎1.81%至4.79%,本集团银行借贷47.4%乃以
港币计值,52.6%乃以美元计值。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银行借贷人民
币36.2百万元乃以质押本集团的应收票据、贸易应收款项及银行存款作抵押。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银行借贷人民币125.9百万元乃以质押本集团的
应收票据、贸易应收款项及银行存款作抵押。本集团的资产负债比率(银行借
贷除以总资产计算)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为4.4%,於二零一五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为15.7%。
�C36�C
流动资产净值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流动资产
存货 520,244 663,249
融资租赁应收款项 29,299 21,720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436,837 420,366
应收关联方款项 39,805 1,296
可收回税项 78 475
预付租赁款项 52 52
衍生金融工具 �C 251
已抵押银行存款 73,120 112,968
银行结余及现金 309,640 317,113
1,409,075 1,537,490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481,925 471,690
应付关联方款项 2,827 �C
税项负债 28,598 14,778
银行及其他借贷 76,251 285,935
拨备 1,886 1,870
融资租赁债务 3,186 1,943
594,673 776,216
流动资产净值 814,402 761,274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具备充足营运资金及财务资源,可支
持日常营运。
存货
本集团的存货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人民币663.2百万元减少21.6%至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人民币520.2百万元。主要由於过往因注册证临
近到期的储备产品逐渐销售,及本集团加强存货管理,提高了存货周转效率。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本集团的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人民币420.4百
万元增加3.9%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人民币436.8百万元。同时贸易应
收款项的周转天数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89.4天减少至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69.8天,主要由於本集团加强应收款
项的催收力度。
�C37�C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本集团的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人民币471.7百
万元增加2.2%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人民币481.9百万元。本集团的贸
易应付款项周转天数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149.5天减少
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128.5天,主要由於报告期内偿付
部份过往备货产品的应付款项。
资本开支
下表列示於所示期间本集团的资本开支: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 5,193 6,149
购买无形资产 2,775 1,600
总计 7,968 7,749
负债
下表概述本集团於所示日期的非衍生金融负债的到期日状况(基於未折现合约
付款):
1年以内 1至2年 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银行借款 76,251 �C 76,251
贸易应付款项 416,839 75 416,914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银行借款 285,935 �C 285,935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425,977 101 426,078
或然负债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无重大或然负债。
�C38�C
市场风险
本集团面临各类市场风险,包括在一般业务过程中的利率风险、外汇风险、信
贷风险等,如二零一六年由於人民币对美元贬值,导致本集团以美元计价的产
品采购成本增加。
股息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派发的二零一六年度中期及
二零一五年度末期股息分别为人民币95.0百万元及人民币47.5百万元。董事会
建议派发二零一六年度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10.3分,惟此次派发有待本公司於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召开的应届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获本
公司股东(「股东」)批准後,方可作实。末期股息预期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五
日派发予股东。末期股息将以港元派发,根据於二零一六年五月二日中国人民
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元中间价兑换。
雇员及薪酬政策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共有345名雇员。截至二零一六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雇员成本为人民币53.2百万元,而截至二零一五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为人民币51.8百万元。
本集团雇员薪酬政策乃参考有关当地市场的薪酬、行业的整体薪酬标准、通胀
水平、企业营运效率及雇员表现等因素而厘定。本集团每年为雇员作一次表现
评核,年度薪金检讨及晋升评估时会考虑有关评核结果。本集团根据若干绩效
条件及评核结果考虑雇员获年度花红。本集团根据相关中国法规为其中国雇
员作出社会保险供款。
本集团亦为雇员提供持续学习及培训计划,以提升彼等的技能及知识,藉此维
持彼等的竞争力及提高服务质量。本集团於报告期内在招聘方面并无遇到任
何重大困难,亦无出现任何严重人员流失或任何重大劳资纠纷。
此外,本集团已采纳股份奖励计划「股份奖励计划」作为表彰若干雇员(包括董
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贡献,给予奖励以挽留彼等为本集团的持续经营和发展而
努力,并吸引合适的人才加入以协助本集团进一步发展。
�C39�C
股东周年大会
股东周年大会将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星期五)举行。召开股东周年大会
之通告将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
所规定之方式於适当时候刊登及寄发予股东。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为厘定有权出席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举行之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之股东
身份,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八日至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包括首
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所有过户档连同相关股票及过户表格,
须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三日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之香港证券登记分
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
楼1712�C1716号室。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八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厘定合资格
领取末期股息(倘获於股东周年大会的股东批准)之股东。所有过户文件连同相
关股票及过户表格,须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五日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
之香港证券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
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C1716号室。
股份发售所得款项用途
本公司自其股份於二零一三年全球发售及在联交所主板上市起筹措的所得款
项净总额( 经扣除相关发行开支 )约为1,307.8百万港元(「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
项」)。为提高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的效用,董事已於二零一六年五月九日决
议未动用的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213.9百万港元将用作下列用途:
147.3百万港元用於从海外供应商购入进口医药产品及医疗设备;
5.9百万港元用於扩大本集团的产品组合;及
60.7百万港元用作本集团的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企业用途。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动用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约80.8百万港元
已存入香港持牌银行。有关调整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用途的详情,请参阅本
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五月九日的公告。
�C40�C
企业管治常规
本集团致力维持高水平之企业管治,以保障股东利益以及提升企业价值及问责
性。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
(「企业管治守则」)作为其本身之企业管治守则。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期间内,本公司一直遵守企业管治守则项下之所有适用守则条文。本公司
将继续检讨并监察其企业管治常规,以确保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董事证券交易之行为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有关董事证券交易之行为守则,其条款并不逊於上市规则附录
十所载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所载之规定标准。经向全
体董事作出特定查询後,董事已确认彼等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期间内一直遵守该行为守则。
购买、出售或赎回上��证券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概无购买、出
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证券,惟受托人根据股份奖励计划购买本公司股份
(「股份」)除外。
股份奖励计划
本公司已采纳股份奖励计划作为表彰若干雇员(包括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贡
献,给予奖励以挽留彼等为本集团的持续经营和发展而努力,并吸引合适的人
才加入以协助本集团进一步发展。股份奖励计划自二零一五年四月十日(董事
会采纳股份奖励计划之日期(「采纳日期」))起计10年期间有效及生效,并由董事
会及股份奖励计划的受托人管理。有关股份奖励计划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
期为二零一五年四月十日的公布。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九日,董事会决议向150
名甄选雇员授出总计25,060,000股奖励股份。有关授出奖励股份的详情,请参阅
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十月九日的公布。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本公司并无根据股份奖励计划授出任何奖励股份,亦无已授出之奖
励股份根据股份奖励计划实现归属。
�C41�C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之主要职责包括检讨及监察本公司之财务
申报系统、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以及相关程序之充足性及效益。其亦就集
团审核范围内之事宜作为董事会与外聘核数师之间的重要联系。
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已获审核委员会审
核。本年度业绩公告乃基於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
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编制,并已获本公司核数师同意。
核数师
本公司已委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之核数师。本公司将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提呈决议案以续聘德勤关
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公司核数师。
於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刊发经审核综合年度业绩及二零一六年年报
本年度业绩公告登载於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
(http://www.pioneer-pharma.com/),载有上市规则规定的所有资料的二零一六年年
报将於适当时候寄发予股东,并於联交所及本公司各自的网站登载。
承董事会命
中国先锋医药控股有限公司
李新洲
主席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於本公告日期,李新洲先生及朱梦军先生为执行董事,王引平先生及吴米佳先
生为非执行董事,以及徐中海先生、赖展枢先生及黄志雄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
事。
�C42�C
中国先锋医药
01345
中国先锋医药行情
中国先锋医药(01345)公告
中国先锋医药(01345)回购
中国先锋医药(01345)评级
中国先锋医药(01345)沽空记录
中国先锋医药(01345)机构持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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