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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年業績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 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 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NNKGroupLimited 年年卡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773)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全年业绩公告 财务摘要 与去年约人民币231.4百万元相比,收益减少约29.7%至约人民币162.6百万 元。 与去年约人民币115.7百万元相比,毛利减少约29.0%至约人民币82.1百万 元。 与去年约人民币26.8百万元相比,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增加约25.2%至约 人民币33.5百万元。 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0.08元,去年则为人民币0.09元。 董事会建议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派付末期股息每股股份 人民币0.024元(二零一五年:零)。 �C1�C 年年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报告期」)经审核综合年度业绩连同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比较数字如下: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附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益 4 162,564 231,370 减:附加税 (2,571) (4,767) 收益成本 (77,850) (110,867) 毛利 82,143 115,736 其他收入及开支 5 11,167 8,426 分销及销售开支 (10,095) (7,370) 行政开支 (26,239) (24,804) 上市开支 ― (24,240) 研发开支 (14,567) (15,419) 财务成本 6 (7,759) (13,802) 除税前溢利 7 34,650 38,527 所得税开支 8 (1,105) (11,724) 年内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 33,545 26,803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全面收益总额 33,545 26,803 每股盈利 10 -基本(人民币) 0.08 0.09 -摊薄(人民币) 0.08 不适用 �C2�C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7,309 11,732 租赁按金 498 337 递延税项资产 5,568 5,568 13,375 17,637 流动资产 存货 157,172 265,625 贸易应收款项 11 69,875 38,138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47,498 117,638 应收关联公司款项 ― 86,793 可收回税项 819 ― 受限制银行存款 ― 27,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24,719 49,968 400,083 585,162 流动负债 贸易应付款项 12 36,911 55,055 其他应付款项 53,123 64,918 应付税项 ― 1,518 银行借款 80,000 344,815 170,034 466,306 流动资产净值 230,049 118,856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243,424 136,493 �C3�C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负债 政府补助 895 2,419 递延税项负债 9,280 9,280 10,175 11,699 资产净值 233,249 124,794 资本及储备 股本 27,221 308 储备 206,028 124,486 总权益 233,249 124,794 �C4�C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一般资料 本公司於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八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股份」)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七日起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上市」)。其最终控股股 东为黄俊谋、杨华、李享成、许新华及黄绍武(统称为「最终控股股东」)。本公司注册办事处位 於POBox309,UglandHouse,GrandCayman,KY1-1104,CaymanIslands。其主要营业地点地 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宝源路互联网产业基地A区3栋6层。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本集团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向中国手机用户提供手机话费充值服务。 综合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人民币」)呈列,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功能货币相同。 2. 综合财务报表的编制基准 根据适用中国法律及法规,本集团所提供的手机话费充值服务在中国禁止及限制外商投资。筹 备上市时,本集团已采纳与最终控股股东及深圳市年年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年年卡」)订 立的一系列合约(「结构性合约」),以维持及行使对深圳年年卡经营业务的控制权,并获得其全 部经济利益。结构性合约不可撤销,并可使本集团: 行使对深圳年年卡的实际财政及经营控制权; 行使深圳年年卡股权持有人的投票权; 获得深圳年年卡产生的绝大部分经济回报,作为对本集团所提供业务支援、技术及谘询服 务的报酬; 获得自最终控股股东购买深圳年年卡全部股权的不可撤销独家权利;及 获得最终控股股东对深圳年年卡全部股权的抵押,作为深圳年年卡应付本集团所有款项的 抵押品,并确保最终控股股东会履行於结构性合约下的责任。 �C5�C 根据为理顺集团架构以筹备上市而进行的公司重组(「公 司重组 」), 本公司於二零一五年三月 四日成为本集团现时旗下公司的控股公司。公司重组致使由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组成的本集团 被视为持续经营实体。公司重组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的招股章程 (「招股章程」)。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综合权益变动表及综合 现金流量表经已编制,犹如公司重组下的集团架构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或 自彼等各自的注册成立或成立日期起(以较短者为准)一直存在。 3. 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应用 本年度强制生效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本 本集团於本年度首次应用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的修订本 收购合营业务权益的会计处理 香港会计准则 披露方法 第1号的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可接受折旧及摊销方式的澄清 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的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农业:生产性植物 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的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入账的例外情况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的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二年至 二零一四年周期的年度改进 於本年度应用上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对本集团於本年度及过往年度的财务表现及状况及�u 或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所载披露并无造成重大影响。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并无提早应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客户合约收益及相关修订本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2 �C6�C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的修订本 股份付款交易的分类及计量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的修订本 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约时一并应用香港 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资 3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的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的修订本 披露方法 4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的修订本 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4 1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2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3 於待定日期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4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引进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分类及计量、一般对冲的会计处理及金融 资产的减值的新规定。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内与本集团有关的主要规定为: 就金融资产的减值而言,与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按已产生信贷亏损模式计算相反,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第9号规定按预期信贷亏损模式计算。预期信贷亏损模式规定实体於各报告日 期将预期信贷亏损及该等预期信贷亏损的变动入账,以反映信贷风险自首次确认以来的变动。换言之,毋须再待发生信贷事件方确认信贷亏损。 根据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金融工具及风险管理政策,日後应用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9号可能会对本集团金融资产的计量产生重大影响。预期信贷亏损模式可能导致需提早 就与按摊销成本计算的本集团金融资产有关的尚未出现信贷亏损作出拨备。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引进识别租赁安排的综合模式以及对出租人及承租人的会计处理。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生效後,将会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及相关诠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按已识别资产是否由客户控制的基准分辨租赁与服务合约。就承租人 的会计处理而言,取消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区分,而以承租人须就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及低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一项使用权资产及一项相应负债的模式取代。 �C7�C 使用权资产初步按成本计量,然後按成本(可有若干例外情况)减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计量,并 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而调整。租赁负债初步按并非於该日支付的租赁付款现值计量。其 後,租赁负债就利息及租赁付款以及(其中包括)修改租赁所带来的影响而作出调整。就现金流 量的分类而言,本集团目前将提前预付的租赁付款呈列为与自用租赁土地及归类为投资物业项 目有关的投资现金流量,而其他经营租赁付款则呈列为经营现金流量。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6号,有关租赁负债的租赁付款将拨为本金及利息部份,并将在账目内分别列为融资经营现 金流量。 与承租人的会计处理相反,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大致转承了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的出租人 会计处理方法的规定,继续规定出租人须将其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 此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规定须作出多项披露。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有人民币570,000元的不可撤销经营租赁承担。初步评 估显示,该等安排将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对租赁的定义,故此,本集团将就所有该等 租赁确认一项使用权资产及一项相应负债(除非在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後,该等租赁 符合条件作为低值或短期租赁)。此外,应用新规定可能导致以上显示的计量、呈列及披露有所改变。然而,在董事完成详尽审阅前提供有关财务影响的合理估计实为不可行。 除上文所述者外,本公司董事预期,其他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的应用将不会对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4. 收益及分部资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经营分部」规 定须根据执行董事、主要经营决策者(「主要经营决策 者」)定期审阅的有关本集团各组成部分的内部报告识别经营分部,以向分部分配资源及评估其 表现。 主要经营决策者审阅本集团整体溢利,本集团整体溢利产生自本集团向客户提供手机话费充值 业务,并按本集团会计政策厘定以作表现评估。因此,本集团并无独立编制分部资料。 地理资料 本集团所有收益主要源自中国客户而资产则主要位於中国,故并无呈列地理分部资料。 �C8�C 有关主要客户的资料 於两个年度,本集团并无来自单一客户的收益对本集团收益总额贡献超过10%。 5. 其他收入及开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利息收入 -来自结构性产品(附注a) 1,412 1,482 -来自银行存款 698 229 -来自发放予第三方的贷款 ― 93 政府补助 1,524 1,564 政府补贴(附注b) 4,658 5,024 �蠖沂找婢欢� 2,833 ― 其他 42 34 11,167 8,426 附注: (a) 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向中国多家银行购买本金回 报非保障型结构性产品(按人民币计值,无固定到期期间)。结构性产品的利息视乎银行所管理相关投资的表现及回报而定。结构性产品於初步确认时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所有结构性产品均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购买及赎回。 (b)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有关政府当局向本集团就於过往年度向银行支 付的若干财务成本及过往年度产生的研发开支授出分别为人民币2,080,000元及人民币 2,578,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5,024,000元及零)的一次性补贴,并於补贴可收取的年 度内於损益确认。 6. 财务成本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借款利息 7,759 13,802 �C9�C 7. 除税前溢利 除税前溢利乃经扣减以下各项後得出: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员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 工资及其他福利 21,576 23,474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2,718 3,160 员工成本总额 24,294 26,634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6,508 7,423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亏损 24 ― 核数师酬金 -审计服务 1,572 1,359 -非审计服务 117 173 经营租赁租金 1,731 2,061 8. 所得税开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中国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即期 1,044 8,486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超额拨备) 61 (474) 1,105 8,012 递延税项 ― 3,712 1,105 11,724 本公司乃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而获豁免缴纳所得税。 香港 香港附属公司的适用税率为16.5%。由於并无於香港产生应课税溢利,故综合财务报表中并无 就香港利得税计提拨备。 �C10�C 中国 根据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的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中国附属公司於两个年度的法定税率为25%。 於二零一四年九月,中国附属公司深圳年年卡获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深圳 市地方税务局及深圳市国家税务局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因此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自截 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起三年有权享有15%的优惠税率。因此,於两个年度,深 圳年年卡的税率为15%。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天天充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天天充深圳」,本公司的外商独资企业)获深 圳市软件行业协会认可为「软件企业」,因此於首个获利年度起两年享有所得税豁免及於其後三 年按减半的所得税税率12.5%纳税。 9. 股息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派付、宣派或拟派任何股息。 董事已建议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一五年:零)派付末期股息每股股份 人民币0.024元,惟须待股东在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方可作实。 10. 每股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基於以下数据计算: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就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而言的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 33,545 26,803 �C11�C 股份数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就每股基本盈利而言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412,329 300,000 潜在摊薄普通股的影响 全球发售中的超额配股权 259 不适用 就每股摊薄盈利而言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412,588 不适用 每股基本盈利乃基於截至二零一五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300,000,000股普通股计算,并假设公 司重组及将本公司股份溢价账进账金额约2,950,000美元(相等於约人民币19,365,000元)拨充资 本(入账列为按面值向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缴足)已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生效并且於二 零一五年四月十七日的股份拆细已作追溯调整。 由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潜在已发行普通股,故於此年度并无呈列每股 摊薄盈利。 11. 贸易应收款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收款项 69,875 38,138 贸易应收款项主要指应就手机话费充值服务向金融机构收取的款项,结算期通常为交易日後1 天内。对於企业客户,本集团授予约30至60天的信用期。本集团并无就该等结余持有任何抵押 物。 接纳任何新企业客户前,本集团管理层会根据潜在客户的信用状况确定信用额度。本集团每 年均会在该等结余的基础上检讨授予客户的信用额度。根据本集团内部评核,经参照该等客 户的往绩记录,既非逾期亦无减值的贸易应收款项人民币69,643,000元(二 零一五年:人民币 38,138,000元)具有良好信贷质素。 �C12�C 下列为於各报告期末根据所提供服务日期及经确认收益呈列的贸易应收款项(扣除呆账拨备)的 账龄分析: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0至30天 69,213 37,697 31至60天 430 441 60天以上 232 ― 69,875 38,138 本集团的贸易应收款项结余中,包含於报告日期已逾期而本集团并无作出减值拨备的应收账 款,面值总额为人民币232,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零)。董事认为,根据本集团 内部评核,於报告日期完结时的所有贸易应收款项很可能可予收回。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逾期但未减值的贸易应收款项的账龄为60天以上。 12. 贸易应付款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付第三方款项 36,911 55,055 本集团通常获授约90天的信用期。本集团制订财务风险管理政策,以确保所有应付款项不会超 出信用期限。 以下为於各报告期末根据发票日期呈列的贸易应付款项的账龄分析: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0至90天 10,513 16,096 91至180天 3,748 9,342 181至360天 22,650 29,617 36,911 55,055 �C13�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 本集团主要从事通过国内银行的电子银行系统、线下渠道(包括便利店、手机店及 其他第三方连锁零售商)以及其他渠道(包括第三方线上平台、其自有网站及微信公 众号)向手机用户提供手机话费充值服务。 於报告期内,由於手机话费充值服务行业的竞争加剧,本集团通过电子银行系统及线下渠道收到的手机话费充值要求以及获中国电信运营商及其分销商提供的平均折扣率同时下降。於二零一六年,由007ka话费充值平台所处理的手机话费充值要求数目约178.4百万宗,较二零一五年约219.7百万宗减少约18.8%。与手机用户的交易总值由二零一五年约人民币18,446.2百万元减少约16.8%至二零一六年约人民币15,348.7百万元。这导致本集团二零一六年录得收益约人民币162.6百万元,较二零一五年录得约人民币231.4百万元减少约29.7%。 面对这种逆境,管理层已制定详尽的策略规划重拾增长势头。本集团将扩大用户基 础及维持其於国内手机话费充值服务行业的领导地位定为首要目标。报告期内,本 集团持续扩充银行及线下渠道合作夥伴网络。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 团与55家国内银行(包括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及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其中10 家)有合作关系,而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则为46家国内银行。於二零一六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亦与约49,700名线下渠道合作夥伴进行合作,而於二零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则约为47,400名线下渠道合作夥伴。 为应对选择电子商务平台作为优先充值渠道的手机用户日增的情况,本集团於二零 一六年积极寻求与具影响力的互联网公司及领先电子商务平台合作的机会。二零 一六年度下半年,本集团成功与百度、华为及JD.com建立合作关系,提供手机话费 充值及数据流量充值服务。而且,随着中国国内对数据流量充值服务的需求日增, 本集团凭藉其先发优势提供数据流量充值服务,其透过多种渠道(包括国内银行的 �C14�C 电子银行系统、线下渠道及其他渠道)提供数据流量充值服务所得交易总值,由二 零一五年约人民币7.8百万元增加约90.3%至二零一六年约人民币14.9百万元。本 集团相信该等行动有助於为本集团日後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 尽管毛利下跌,但由於报告期内并无产生上市开支而令开支较上年度有所减少,导 致二零一六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由二零一五年约人民币26.8百万元增加约 25.2%至约人民币33.5百万元。有关增加亦受惠於本公司附属公司天天充深圳获认 可符合「软件企业」的资格,享有所得税豁免所致。为感谢我们忠实股东的支持,董 事会欣然建议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派付末期股息每股股份人民币0.024元。 展望 为巩固本集团在国内手机话费充值服务行业的领先地位,本集团将致力透过与国内 银行加强合作关系及扩展集团的服务范围,维持通过电子银行系统的手机话费充值 要求的数目,不断扩大用户基础。本集团将继续深化与现时夥伴的合作关系,同时 积极物色与互联网公司及电子商务平台的其他合作机会,以捕捉该等充值渠道(尤 其是数据流量充值服务)的增长机遇。此外,为了把握正在发展的数据流量充值业 务的机遇,本集团将依靠广泛的��场占有率及特殊地位,开拓国内及境外数据流量 充值业务,及扩�N收益来源。 财务回顾 收益 就报告期而言,本集团录得收益约人民币162.6百万元,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约人民币231.4百万元减少约29.7%。收益减少主要由於通过电子银 行系统及线下渠道的手机话费充值要求减少,亦由於获中国电信运营商及其分销商 提供的平均折扣率下降。 �C15�C 与手机用户的交易总值 与手机用户的交易总值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 18,446.2百万元减少约16.8%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 15,348.7百万元。减少主要由於通过电子银行系统及线下渠道的手机话费充值要求 因选择透过电子商务平台(如微信及淘宝)充值手机话费的手机用户增加而减少。於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通过电子银行系统的交易总值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13,977.4百万元减少约34.6%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9,145.0百万元。通过线下渠道的交易总值由截至二 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3,335.3百万元减少约50.7%至截至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1,644.4百万元。然而,通过其他渠道(包 括第三方线上平台、本集团自有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的交易总值由截至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1,133.5百万元增加约302.2%至截至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4,559.2百万元。 与中国电信运营商、其分销商及其他渠道的交易总值 本公司获中国电信运营商、其分销商及其他渠道提供的平均折扣率由截至二零一五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1.3%,降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 约1.0%。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与中国电信运营商、其分销商及 其他渠道的交易总值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减少约16.6%,这与 手机用户的交易总值的减幅一致。 收益成本 收益成本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110.9百万元减少约 29.8%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77.9百万元,主要由於 与手机用户的交易总值下降所致。 �C16�C 毛利及毛利率 毛利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115.7百万元减少约29.0% 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82.1百万元。 本集团的整体毛利率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50.0%轻微增加 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50.5%。 其他收入及开支 其他收入及开支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8.4百万元增 加约32.5%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11.2百万元,主要 归因於�蠖沂找嬖既嗣癖�2.8百万元。 分销及销售开支 分销及销售开支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7.4百万元增 加约37.0%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10.1百万元,主要 因营销开支增加所致。 行政开支 行政开支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24.8百万元增加约 5.8%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26.2百万元,主要归因於 二零一六年一月本公司上市後的专业费用增加。 研发开支 研发开支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15.4百万元减少约 5.5%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14.6百万元,主要归因於 计算机及办公设备折旧成本减少。 财务成本 财务成本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13.8百万元减少约 43.8%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7.8百万元,主要归因於 银行借款减少导致银行借款利息开支减少。 �C17�C 所得税开支 所得税开支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11.7百万元减少约 90.6%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1.1百万元。所得税开支 减少主要归因於天天充深圳(本公司其中一家附属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一月获深圳市 软件行业协会认可符合「软件企业」的资格,因此可享有自其首个盈利年度起两年的 所得税豁免以及於其後三年的所得税税率12.5%(经减免50%後)。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 26.8百万元增加约25.2%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33.5 百万元。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及全面收益增加主要归因於(i)并无产生上市开支 (与二零一五年录得有关全球发售的上市开支约人民币24.2百万元比较);(ii)天天 充科技深圳於二零一六年一月获认可为「软件企业」而享有所得税豁免;及(iii)财务 成本减少约人民币6.0百万元。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以及资本结构 本集团的营运资金由经营活动所得现金、银行贷款及全球发售所得款项拨付。若干 财务数据概列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24,719 49,968 受限制银行存款 ― 27,000 流动资产净值 230,049 118,856 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155,788 (105,951) 融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197,664) 98,561 �C18�C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人民币124.7百万 元,而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则约人民币50.0百万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受限制银行存款,而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有人民 币27.0百万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呈报的流动资产净值约人民 币230.1百万元,而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则约人民币118.9百万元。於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流动比率约2.35,而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则约1.25。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约人民币155.8百 万元,而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则有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约人民 币106.0百万元。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融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约人民币197.7百万元,而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则有融资活动所 得现金净额约人民币98.6百万元。 本集团的银行借款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约人民币344.8百万元减少约 76.8%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约人民币80.0百万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总银行借款(以人民币计值的附息银行借款)按介乎每年4.35%至4.79% 的利率计息(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64%至7.00%)并须於一年内偿还。 本集团的负债比率(按银行借款除以年末总权益计算)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的约2.76减少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约0.34,主要归因於本集团的银行借 款减少及总权益增加。 资本开支 与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5.3百万元比较,截至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资本开支约为人民币2.4百万元。上述开 支主要关於购置汽车、计算机及办公设备。 重大投资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持有任何重大投资。 �C19�C 资本承担及经营租赁承担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资本承担。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约人民币1.3百万元比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经营租赁承担约为人民币0.6百万元。 外汇风险 本集团的呈报货币为人民币,而本集团的重大交易是以人民币计值。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乃以港元计值,使本集团面对因外汇汇率变动而产生的市场风险。本集团现时并无外汇对冲政策,然而,本集团管理层会密切监控外汇风险,并於需要时考虑采用对冲工具。 抵押资产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抵押资产。 或然负债及担保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担保或任何诉讼。 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的未来计划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无有关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的任何具体计划。 重大收购或出售 於报告期内,本集团并无进行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的重大收购或出售。 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的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星期三)召开。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将於适当时候刊登并寄发予本公司股东(「股东」)。 �C20�C 宣布自股份溢价账派付末期股息 董事会建议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向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三日(星 期一)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派发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024元(二零一五年: 零)(「末期股息」),惟须待股东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方可作实。末期股息预期将 於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七日(星期一)或前後派付予股东。 按於本公告日期的415,000,000股已发行股份计算,末期股息总金额约为人民币9.96 百万元(二零一五年:零),并拟自本公司的股份溢价账(「股份溢价账」)宣派。 根据开曼群岛《公司 法 》( 二 零一三年修订版)(「公司 法 」)第34(2)条,公司可将股份 溢价账用於支付股息予股东,惟除非紧随建议派付股息当日後,公司可支付其於日常业务过程中到期的债务,否则不得自股份溢价账派付股息予股东。董事会确认,就自股份溢价账派付末期股息而言,於紧随建议派付末期股息当日後,本公司可支付其於日常业务过程中到期的债务。 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第24.6条及公司法,末期股息拟自股份溢价账派付。 自股份溢价账派付末期股息的理由 为回馈股东,董事会认为分派末期股息以认可股东的支持属恰当。 自股份溢价账派付末期股息的影响 自股份溢价账派付末期股息并无涉及削减本公司法定或已发行股本,亦无涉及任何 削减股份面值或导致股份的交易安排出现任何变动。 �C21�C 除产生少许相关费用外,自股份溢价账派付末期股息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相关业务、 营运或管理或股东比例权益。除上述费用外,董事认为自股份溢价账派付末期股息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自股份溢价账派付末期股息须待(其中包括)下列条件达成後,方可作实: (a) 股东通过普通决议案批准自股份溢价账派付末期股息;及 (b)董事信纳,并无合理理由认为紧随派付末期股息後,本公司将无法支付其日常 业务过程中的到期负债。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公司将自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星期五 )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 日(星 期三) (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不会办理任何股份过户,以 确定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股东资格。本公司的未登记股份持有人 应保证随附相关股票的所有股份转让文件必须不迟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星期 四)下午四时三十分送达本公司香港证券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进行 登记,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至1716室,方能合资 格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 本公司将自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星期四)至二零一七年七月三日(星期一)(首 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不会办理任何股份过户,以确 定有权获派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建议末期股息的股东资格。本 公司的未登记股份持有人应保证随附相关股票的所有股份转让文件必须不迟於二零 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星期三)下午四时三十分送达本公司香港证券登记分处香港中 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进行登记,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 1712至1716室,方能合资格获派付建议末期股息(视乎於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有关决议案)。 �C22�C 雇员及薪酬政策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共有146名全职雇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员工成本总额(包括董事酬金)约为人民币24.3百万元,而截至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为人民币26.6百万元。本集团相信雇员乃其最 重要资产之一,故本集团致力为其雇员提供具竞争力的薪酬。本集团按个人的在职表现及发展潜力招聘及晋升雇员。全体雇员(包括董事)的薪酬待遇经参考彼等的表现、资历、经验及市场当时的薪金水平厘定。本集团一直向其雇员提供培训机会,以提升其资历及协助彼等掌握所需技能。 全球发售所得款项用途 本公司股份已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七日(「上市日期」)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而本公司筹得款项净额(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後及扣除本公司就全球发售应付的包销费用、佣金及其他开支後)约52.0百万港元。自上市日期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间,上市所得款项净额约5.2百万港元已用作一般营运开支。所得款项净额的该项动用乃根据招股章程内「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一节所载的建议分配而进行。所得款项净额未动用部份已存放於香港声誉良好的银行。 报告期後事项 自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来并无可能影响本集团的任何其他重大事项。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自上市日期起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间,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并无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C23�C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操守准则。已向全体董事进行特别查询而董事均已确认彼等已自上市日期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整个期间遵守标准守则所载交易标准规定。 企业管治守则 董事会相信,良好的企业管治乃维持公司成功的重要元素。本集团致力维持高标准的企业管治以�I卫股东的利益及加强企业责任。 自上市日期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整个期间,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规则附录 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的所有适用守则条文。本公司将继续不时检讨现有企业管治架构并适时作出必要调整并向股东汇报。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已成立审核委员 会(「审 核委员会」),其书面职权范围符合上市规则第3.21 条。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其 中包括 )审阅及监察本集团的财务报告程序、风 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监督审核过程及甄选外部核数师及评估彼等的独立性及资 格,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赵晋琳女士、钱昊�F先生及林漳希先生) 组成。赵晋琳女士为审核委员会主席。 审核委员会及本公司核数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已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并已同意本集团采纳的会计原则及惯例。 �C24�C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的工作范围 本集团核数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已将本公告所载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状况表、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及相关附注的数 据与本集团本年度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所载金额进行比较,并同意两组数据相符。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就此进行的工作并非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香港核数 准则、香港审阅工作准则或香港鉴证工作准则进行的鉴证工作,故德勤关黄陈方 会计师行并未对本公告作出任何保证。 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采纳一项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其详情载於招股章程附录四。购股权计划若干条款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四日举行的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上被修订及获批准,以包含顾问、谘询师、供应商、客户、分销商、业务夥伴及董事会认为将或已对本公司及�u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作出贡献的其他人士,作为合资格可参与购股权计划的参与者。修订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八日的通函内。自上市日期至本公告日期止期间,本公司概无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行使、失效或注销购股权。 刊发业绩公告及年报 本年度业绩公告将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nnk.com.hk) 刊发。二零一六年年报亦将於适当时候寄发予股东并将於联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 刊发。 承董事会命 年年卡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黄俊谋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黄俊谋先生及杨华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李享成先生、许新 华先生及喻子达先生;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林漳希先生、钱昊�F先生及赵晋琳女士。 本公告的中英文本如有歧义,概以英文本为准。 �C25�C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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