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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523)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兹通告珩湾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於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上午十时正假座香港九龙长沙湾青山道481号香港纱厂工业大厦6期5楼A9室举行股东周年大会,藉以处理下列事项: 1. 省览及批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本公司董事会报告与 独立核数师报告; 2. (a) 重选余健添博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b) 重选何志霖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c) 重选叶继吉先生为执行董事; (d) 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及 3.续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公司核数师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彼等截至 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酬金。 4. 考虑并酌情通过(无论有否修订)下列决议案为普通决议案: 「动议: (a) 在下文4(c)段规限下,一般及无条件批准本公司董事(「董事」)於有关期间(定义 见下文)内行使本公司一切权力,以配发、发行及处理本公司股本中的未发行股份,并作出或授出可能需要行使该等权力的建议、协议及期权(包括可兑换本公司股份的认股权证、债券及债权证),惟须根据所有适用法例及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并在其规限下进行; �C1�C (b) 授权董事於有关期间内作出或授出可能需於有关期间结束後行使该等权力的建 议、协议及期权(包括可兑换本公司股份之认股权证、债券及债权证); (c) 董事根据上文4(a)及4(b)段的批准,配发、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配发(不论根 据期权或其他方式)及发行本公司股本的总面值,不得超过本公司於本决议案通 过当日已发行股本总面值之20%,但不包括根据供 股(定义见下文)配发的股 份、或根据本公司所采纳购股权计划所授出任何购股权获行使、或因本公司可 能发行的认股权证或可换股证券所附带认购权或换股权获行使而发行股份、或 发行股份以代替股份的全部或部份股息、或根据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的任何以股代息计划或类似安排,而上文的批准以此为限;及 (d) 就本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指由本决议案获通过之日起至下列最早时限止期间: (i) 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 (ii) 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或开曼群岛任何适用法例规定本公司须举行下届股 东周年大会的期限届满;及 (iii)本公司股东於股东大会通过普通决议案撤销或修订的该等授权。 「供股」指在董事指定之期间内,向於指定记录日期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份 持有人,按彼等当时持有股份的比例提呈发售股份(惟董事可就零碎股份配额或 於考虑任何有关司法权区法例项下任何限制或责任,或任何认可监管机构或任何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後,作出彼等认为必需或适宜的免除或其他安排)。」 �C2�C 5. 考虑并酌情通过(无论有否作出修订)下列提呈之决议案为普通决议案: 「动议: (a) 在下文5(b)段规限下,一般及无条件批准董事於有关期间(上文4(d)段所定义)内 行使本公司一切权力,以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或本公司证券 可能上市并就此获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联交所认可的任何其他证 券交易所购回本公司股本中的已发行股份,惟须根据所有适用法例及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或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不时修订的 证券上市规则规定并在其规限下进行; (b) 根据上文5(a)段之批准,授权董事购回的本公司股本总面值不得超过本公司於本 决议案获通过当日已发行股本总面值之10%,而上文的批准应以此为限。」6. 考虑并酌情通过(无论有否作出修订)下列提呈之决议案为普通决议案: 「动议待上述第4及第5项普通决议案获通过後,将本公司董事根据及按照上述第5项决议案获授权购回的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中股份的总面值,加入本公司董事根据及按照上述第4项决议案可配发、发行或处理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配发、发行或处理的本公司股本总面值内。」 承董事会命 珩湾科技有限公司 主席 陈永康 香港,2017年3月24日 �C3�C 附注: 1. 有权出席上述大会及於会上投票的本公司任何股东,可委任其他人士为其受委代表代其出席及投 票。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 2. 股东周年大会上所有决议案将根据上市规则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而投票结果将根据上市规则在香 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网站登载。 3. 如属本公司股份之联名登记持有人,则任何一位此等人士均可亲自或委派代表於大会上凭该股份投 票,犹如其为唯一有权投票者,但如有一位以上的联名持有人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则只有其中一位出席且在本公司股东名册上排名首位的联名股份持有人,方可凭该股份投票。排名首位者亲身或由受委代表作出之投票将被接纳,其他联名持有人的投票将不予点算,就此而言,排名先後按本公司股东名册内有关联名持有股份的排名次序而定。 4. 按代表委任表格印备之指示填妥并已签署的代表委任表格连同经签署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 有)或由公证人签署证明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副本,须不迟於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送达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方为有效。 5. 适用於大会的代表委任表格连同本通告一并寄交本公司股东。 6. 本公司将於2017年4月25日(星期二)至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 登记手续,届时不会处理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如欲符合出席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资格,所有本公司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及适用的过户表格必须於2017年4月24日(星期一)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达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以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7. 於本通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陈永康先生(主席)、周杰怀先生、叶继吉先生、庄明沛先生及 杨瑜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余健添博士、何志霖先生及温思聪先生。 �C4�C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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